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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喜欢》有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我喜欢》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我喜欢》有感1
温暖而又美好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是乔一写的,乔一是很多女生所羡慕的,她说她不是作家,只是平淡生活的记录者。她有一个叫观潮的哥哥,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郝五一的闺蜜,还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乔一的生活很美好,在她笔下更显温暖和感动,但如果要经历乔一经历的那些苦难才能拥有这些,那我宁愿放弃,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如她一般坚强,身处困境依然善良。乔一是做到了最好的自己,才能遇到最好的F君,然后遇到了最美好的爱情。
当初由于朋友推荐看了这本书,看着看着就一发不可收拾。这是一本充满正能量,让你心里暖暖的的书,这是一个让你情不自禁傻笑的故事。书里面有友情有亲情有爱情,每一项都让他人羡慕不已,一个个平凡的小故事,甜而不腻,让人回味无穷。
“妹妹太坚强,哥哥什么都帮不了,只能帮她哭。”看到这句话我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大概每个独生的女孩都幻想过有一个哥哥吧,他长的帅帅的,成绩超级棒,他有时毒舌有时温暖,只允许他欺负你不允许别人多说你一句。这就是乔一的,聪明,最贱,很爱妹妹的哥哥观潮。乔一笑说他们是奇葩兄妹,哥哥爱欺负妹妹,妹妹只能急的跳脚却无力反抗,短短的几篇文字,写的'不仅是兄妹俩的斗嘴,更是他们之间深深的羁绊和爱。
你的身边一定有一个这样女孩,她外表大大咧咧,内心温暖又敏感,她像男孩义气让人舒服,又在你伤心难过时给你拥抱给你温暖。郝五一就是这样的女孩,她是乔一最好的朋友,是在乔一逃婚时给她跑鞋的人。郝五一是她的同学、闺蜜、伴娘、孩子的干妈,她们一起互黑,调侃,看帅哥,再长的距离,再长的时间也击不垮她们之间的友情。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傲娇又腹黑的F君说句情话太难太难,在乔一的书中也就出现了五次,每次都让人怦然心动,让人瞬间沦陷。F君在乔一的笔下就像小说中的男主一般,完美帅气又把万千宠爱只给了乔一一个人,但在他的采访中他说道,他不完美,他有很多缺点,只有乔一能包容他,换了别人就会受不了。好多人都说乔一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他,但他觉得是他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她。乔一遇见他,走出迷茫,走出自卑;他遇见乔一,学会爱,学会等待,他们为爱成长成更好的自己。16岁时他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她的余光里全是他。26岁时她从清晨中醒来,侧头看见他,想与他慢慢变老。这就是她的爱情。从校服到婚纱,说起来太容易,坚持下来太难,在这个善变的世界,她只想和他看看永远。
这本书有哭有笑,温暖感动,乔一用她温暖的笔触描绘了她的生活,给那些像她一样处于迷茫和孤独的女孩送去温暖和鼓励,告诉她们世界很美好,爱情也值得期待。谨以此话送给所有看这本书和这篇文字的人,希望能有那么一个人,陪你慢慢走,慢慢学,慢慢爱,喜欢这个世界,喜欢身边的每一个人。
读《我喜欢》有感2
从教多年的我,依然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样的老师才会深受学生的喜欢呢?每个人的答案各有不同。有人觉得为师者应博学多才,又或幽默风趣,更要公平公正,还要和蔼可亲?于永正老师的《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中是这样说的:教师想让学生喜欢,首先要喜欢学生,只有老师喜欢学生,学生才会加倍地喜欢老师。其实每个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喜欢。于老师在总结为师之道时,有两点是让我记忆犹新。
第一,他用中药中的甘草来归纳。甘草的特性是:性温、味甘。温在孔子的.温、良、恭、俭、让,五大美德中居首位。温和是好人的首要标志。所谓的温即温和,而且是温中有善。这对老师尤为重要,性温让你在脾气上来的时候,可以懂得控制,学会要冷处理;还让你知道作为老师一定要与学生为善,对孩子的错误一定要原谅。光温还不行,还要懂得调和。要做到温而厉威而不猛,更要注意对学生因材施教和心理调和。于老师说到,以欣赏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优点;以挑剔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缺点。这也让我再次想到,教师的任务首先是先育人,如果一个学生都没有优秀的品质和素养,如何成人。更何谈成才?而这一点也是日常工作中,一线教师最容易失控的部分,也是需要日久去磨练的一项专业素养。
第二,于老师谈到的关键词是:修养。这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读书同时读自己。于老师的阅读面之广是我们无比敬佩的,可以牵一发动全身。在信息时代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些传统的方法显得犹为可贵。如果我们每天抽出一点时间,翻翻书籍,闻闻书中散发出的墨香,体验不同作家笔下的风格,那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二是以人为镜。也就是以优秀品质的伟人为榜样。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敬佩之人,我们以这些人之豪杰为镜,会让我们更加优秀。三是不断反思。这也是每位老师必须要做到的。每天记录下自己的小小教学感悟、与学生之间的趣事等等,不在于多,只在于写。
他说,没有艺术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科学求真,艺术求新,艺术的表达没有最好,只用更好。身为教师,让我们与书为伴,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文化人,这样我们距离学生喜欢的教师就会更近些。
教师亦被称为先生、园丁、春雨、孺子牛……既然我们选择了教师作为职业,那就用我们的方式去做好孩子们灵魂的工程师,用我们的爱心去温暖学生,用我们的知识去改变学生,用我们的魅力去引领学生,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
读《我喜欢》有感3
我喜欢你,因此喜欢这世界。
推荐女孩们看《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摆弄kindle的时候看到搜索历史里有《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才想起这本乔一与f君。不久前,朋友圈里同学分享了这本书的几个片段,乔一与f君就这么闯进了我这个单身狗的世界,一口气读完之后我就想找全书,当时还去翻了公子乔一的微博,零零散散,却爱意满满。后来就是期末考试,也就搁下了。这时候就想,不妨读读暖文来暖暖自己。谁知kindle商店里居然没有这本书,便百度,pdf也没找到,幸好,有一版完整的txt。
我之前在豆瓣看过完整的目录,明白最后是f君专访,便直接把进度条拖到底了。是的,我最想看的是f君,这个高冷又幽默的男人,只是几个片段便让我把他yy成了未来男朋友甚至未来老公,乔一姐姐你别揍我,这么优质的男神就让我垂涎一下子吧,反正你也明白,他不可能跟我跑的,也不可能跟别人跑的,由于,他不喜欢这世界,只喜欢你,我们在他眼里又算得了什么。说到这里,我能够大胆地猜测,乔一姐姐写这些片段的时候确信是傲娇的。
看f君专访,最想明白的,是,乔一姐姐有何魅力,遇上了他,这个陪她从校服到婚纱的男人。我羡慕两个人的甜蜜,同时也想从他们的故事里反思自己,为什么没有被时光温柔以待,遇到那个只喜欢我的人。
专访里有一个问答,应该完美的回答了我。
大家都觉得f君很完美,完全是理想型,那么乔一是哪一点吸引了你呢。
我不完美,你们看到的只是乔同学笔下的我,我没她写的'那么好。我有很多缺点,换了别人会受不了,但她能包容我,她性格里温柔的成分居多。在我眼里她有很多优点——对世界有关怀、对生活有幽默感、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她内心都有种很强大的力量,支撑她经历苦难后仍然能心存善良,这一点非常可贵,跟我母亲很像。她说好多人都说她拯救了银河系才遇到我,事实上跟乔同学真正接触过的人都不可能这样认为。我觉得是我拯救了银河系才遇到她。”
看到这里,我对f君说的乔同学的优点还没有什么直观认识,还天确实以为,情人眼里出西施,f君是以自己的完美来弥补了乔同学的不完美,给大家呈现出一个温柔的乔一。是的,我嫉妒了,男神这样夸奖乔一姐姐,让我从羡慕变成了嫉妒,但是,你嫉妒,不正是说明了你的不温柔不豁达不乐观么。答案一直都很清晰,只是你一直在躲避,可不能够说,活该你单身······
我是自命清高的狮子,常觉得身边的男同学幼稚不稳重,可我不也常常咄咄逼人歇斯底里么。我想去书里找找那个对世界有关怀、对生活有幽默感、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她内心都有种很强大的力量,支撑她经历苦难后仍然能心存善良的乔一。
闺蜜失恋她能出差回来一下飞机就去安慰;爱情面前她也会自卑会不安,可她却也会不顾一切冲到他的城市,陪他度过艰难岁月;她坚强,同时也会为一句话而落泪;她自己爱演,也能让iceman配合雷翻众人;她父母离异,却不妨碍她与婆婆融洽与睦;她成绩不好,却不影响她一直追随他的脚步;她常被哥哥欺负,但仍会亲自接哥哥回家;
尽管txt几乎没有排版一说,我还是越看越上瘾,就觉得越来越喜欢乔一,甚至觉得能用乔一这个名字的确信是个温柔可爱的女生,你能不能跟我跑啊,乔一姐姐。“不能。他会打断我的腿的。”——我猜乔一姐姐会这么回答我······
随着剧情进展(咳咳,可能是受了乔一爱演的影响),我下载了乔一提到的《宝贝》——我的小鬼小鬼,逗逗你的笑脸,让你喜欢整个世界——边听边看到f君的那句“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乔一,你可知,是你,让他宁可不要这世界,只要你,只能是你。看完书,我确实感受到了他们对彼此的爱,从校服到婚纱,我护你一生,你温柔我的岁月。作为一只资深单身狗,我是多么羡慕嫉妒啊,恨,也就只能恨自己不够努力不够温
柔不够乐观不够豁达不够坚强······可,还是希望,会有那一个属于我的abcd或者者xyz君,不管你是否具有跟我穿过同样的校服,只希望你我能如乔一与f君那样温柔相伴,度过未来的漫长岁月。希望你与我的哥哥如亲兄弟,希望我能得到你家人的喜爱,希望我们能为彼此撑起一片天。就像他们那样,有一片我温暖的天。
尽管他们家世背景相差很远,但是他们努力奔向彼此,爱护彼此的家人;
尽管他们智商高低分明,但是他在老师面前护她,考试时帮她,她也会努力去追逐他的步伐,在没有他的大学认真生活,变得开朗自信;
尽管他们都忙于工作,但是,“爱情很重要,但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在各自忙。感情需要物质支撑,务必要付出时间与大部分精力去换取,因此我能陪她的时间事实上很少,我很感激她能为此做出妥协。说句题外话,能够到达金字塔顶尖的动物有两种:雄鹰与蜗牛,雄鹰是少数,大多数都是蜗牛,因此我们没资格懒惰。”——f君语。
f君最后对读者说,不要懒惰。就像是在我对面,有一个成熟睿智的男人用沉稳浑厚的语气对我说一样,我心里一咯噔,不要懒惰。
最后,我想说,我喜欢你,因此喜欢这世界,由于你,是我的全世界。
假期里跟爸妈、老师、朋友聊天也不可避免的几次谈到感情问题,我比以往更明确的表示现阶段的自己还是太幼稚,没有能力去担一份感情。能够等我变得更好,再去谈一场让家人放心让自己放心的旷日持久的恋爱。
愿每个温柔乐观、豁达坚强的姑娘,都能遇到那个护你的人。愿我,能越来越温柔;时光,也会温柔待我。愿有一天,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读《我喜欢》有感4
偶然看到这本书,有好友在看,突然就有了点兴趣,其实感觉自己某个时间过了爱看这种书的年龄,感觉有点小幼稚,但今天一口气读完,没有排斥的感觉,反而心中多了几分惊喜。
男主和女主都是攒足了缘分才经历了这么多青春的美好,这也就是和爱情结婚吧~
之前一直在想碰到就可以一直走下去,其实那样的概率几乎为〇,反正我是没有任何期待,因为已经错过
现在这个年龄好像不太想经历太多感情的事情,就想简单的`过好现在,提升自己。
自己成为一个足够有趣的人才会找到一个真正有趣的人吧!
其实男生平时的高冷大多数是闷骚[憨笑]
这绝对没毛病,总会有打开他话匣子的人,反正遇到的大多数都是这样。
一段好的感情最基本的应该是沟通,能够聊得来,就算是不那么好玩的话题两个人都会津津有味。
生活总会有疲惫,可能总有不停的麻烦需要去处理,总要面对,以前总喜欢逃避拖延,发现随时间推移,事态只会更加严重,慢慢地改变处理方式的心态吧~多一些正能量,放松自己的同时也要学会克制。
不管以后各方面面临自己的选择,都是人生的经历吧,现在也就只能过好当下了,面临着期末考,面临着实习。
复习会有一些无聊,但是大学的考试好像真的不多了,且考且珍惜吧,不要留下遗憾,还是尽力而为吧。
工作上还是职场菜鸟,通过不断学习让脸皮变厚,希望总有一天会成为老司机,总要不停学习吧。
同龄中同一阶段的我们,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共勉!
读《我喜欢》有感5
角度立场不同看法就不同,里面有好多条都建立于女方是否值得男人去投入,水性杨花,朝三暮四的女人,再成熟的男人也不会去爱。成熟有成熟的好处,不成熟有不成熟的优点,说到底还是找到一个合适彼此的`人,爱虽然叫付出,但是在现在这个时代只知道一味付出不知道收获的那不叫爱,那叫脑残。谁又不欠谁啥东西,凭什么男人总要付出呢?要爱要付出,必须从彼此开始,作为一个成熟的女人,烧的一手好菜,来安慰疲惫饥饿回家的爱人这不过分吧?您自己说,现在的妹子有几个会做饭的?做的饭有几个能下口的?
记住,别一味的要求对方,要求之前先问问自己,能给对方付出什么?男女平等嘛,这不都是女人们喊的口号,平等在哪里?要车,要房,要吃,要穿,要钱花,好嘛,男女平等嘛,一人一半可以不?这时候平等哪里去了?其实说这么多,感觉都是屁话,没有女人,留不住女人,都只能怪自己没本事,魅力不够,其它的再说都是浮云。所以说,洗洗睡吧,别在心疼女人了,其实做一个光杆司令也不错,做自己的单身贵族,让女人们百合去吧…
读《我喜欢》有感6
全文共有12个自然段,作者每一段起头都是“我喜欢”,一气呵成。
喜欢的种类非常多,既有:冬天里的阳光,春天在山里踏青,夏日里的黄昏,秋分里的芒草;也有:梦里奇异的享受,平整油亮的秧田;还有:不管是哪一种的花,人们笑颊上绽开的花;更有:我喜欢读信,喜欢看书,喜欢朋友,喜欢生活。并且每一种喜欢的事物都写出了喜欢的理由,表达了作者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我喜欢这篇课文,他教我懂得: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只要仔细观察,认真体会,就能充分发现并享受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
张晓风我喜欢读后感
我喜欢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喜欢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赏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
生活,总需要多种多样的喜欢,若你的心中永远对生活充满着怨恨,对周围的一切麻木漠然,那岂不无趣?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微中,得到喜欢与快乐。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人,看过《我喜欢》他们心中会有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去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每天也会给他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相信你也爱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深深地感谢生活赐予我们这一切。
我终于顿悟到这世间本无天堂,充满喜欢的生活就是天堂。有许多人在天堂里睡着……
读《我喜欢》有感7
以前我读过一本故事书《我就是喜欢我》,讲的是一只名叫弗洛格的青蛙,看到小鸭会飞行它觉得很自卑,看见小老鼠会做许多东西又羡慕,碰见小猪会做蛋糕,弗洛格回家自己做结果把蛋糕烤糊了,到小兔家小兔会认字,弗洛格感到自己很愚蠢。小兔却说你会游泳,()你跳水的姿势很优美,这些都是我们不会的。弗洛格觉得小兔说得很对,自己就是游泳的天才。从此,弗洛格干什么都会很自信。
书的最后是这样写的':每一样东西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人也一样。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也许你不够漂亮,也许不够聪明。没有关系,你一定有别人没有的亮点,不要怀疑自己,相信自己,做你自己。
爸爸妈妈告诉我,要像弗洛格那样敢于大声说:“我最棒!”
读《我喜欢》有感8
读书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懂得很多道理。德国伟大的作家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好书里蕴含着作者高尚的品德,多读好书,我们也会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我读过很过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绝境狼王》、《查理九世》、《稻草人》等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美国著名的盲聋作者海伦·凯勒的自传。书中主要讲了海伦·凯勒一生的经历:她两岁不到时不幸被高烧夺走了视力和听力,从此如坠入万丈深渊般地陷入了永久的黑暗和无声的世界里。但她并没有被打倒,反而凭着坚强的意志和毅力,不仅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还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四处奔走,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体现了自己的`生命价值。
读了海伦·凯勒的故事,我被她不向命运低头的顽强意志深深地震撼了。“海伦,加油,只要你勇敢,永不放弃,所有事情都会实现”的信念,激励着海伦,也感动了我。我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勇于面对困难,无私帮助别人的崇高品德。
海伦说,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读书能增长知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长大后成为有学问的人,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读《我喜欢》有感9
每个人都很难适应婚后平凡的生活,总幻想着哪些美好情节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这些都是很少的,因为我们真的太忙,也迫于生计。这个世界真的很现实,它会逐一打破你的梦。有时候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和老公相处比较好。我们不断争执、恶言相向,有一次真的去民政局离婚了。可我还是舍不得放手,总感觉每吵架一次,我们的感情便淡一分。现在他都不怎么哄我了,真的好想哭。感觉他所有的一切行为都是我要求得来的,我知道他的压力很大,刚刚毕业没多久的他就面临着买房问题。
应该是我还未长大,还停留在未婚之前的状态中。我性格孤僻,不怎么喜欢与别人相处。也不愿意去违和别人,他不一样,完全和我相反。我们的观念也不同,那种不理解对方的意思的感觉真的很是心累。很多人都希望我们分开,可是我是真的很爱他啊!总害怕他会弃我而去,只要是女生和他说话我都会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他不这么认为,总认为我无理取闹。我和别的男生说话,他的心就特别大。只有极少数吃醋的.时候,一发作起来就特别严重。
可我真的没别的意思,但在他眼里就是不一样,怎么解释都不听。我愿意为他少接触异性,他却做不到。真的特别无奈,每次都会问自己,我们之间还有爱吗?可是要分开,我真的舍不得。我不希望我们的爱情在婚后生活中消失不见,最后成为一种麻木疲倦不得不过的生活。
读《我喜欢》有感10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读《我喜欢》有感11
故事主要讲了:帅气而又勇敢的小公鸡卡梅拉追求漂亮多情的女演员罗西娜的故事。卡梅拉为了找到一朵可以代表自己心中爱的玫瑰花,在冰天雪地中,跋山涉水,不怕困难,历尽了千辛万苦。他的执着精神感动了传说中的百花王国的夫人,夫人把他带到了美丽的百花王国,他顺利的寻找到了火红美丽的玫瑰花,送给了心爱的人——罗西娜。结果,小公鸡卡梅拉多和女演员罗西娜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个故事是多么的感人呀!
《我好喜欢她不一样的卡梅拉》手绘本内容介绍:
一只法国的小鸡——卡梅拉,20xx年来到中国,有关它的故事在孩子中掀起了一股阅读热潮,创造了日销万册的纪录。一群特立独行的小鸡,一个个新意迭出的故事,《不一样的'卡梅拉》温暖了孩子们的童年,陪伴了孩子们的成长,点亮了孩子们的梦想……
《不一样的卡梅拉第一季》作为一种桥梁,把孩子和世界联系起来,让不同的文化背景在孩子心里留下最初的美好印象。卡梅拉和它的孩子们不仅是一群小鸡,更是帮助孩子进行心灵探索的朋友。我们可以把卡梅拉当作一种象征,一种成长路上必不可少的“伴侣”。读不一样的卡梅拉,成就与众不同的你!
读《我喜欢》有感12
我喜欢自由,但不是毫无边界的自由。我做我愿意,而不做我不愿意。现世若没有真正的快乐,那我便去梦中找寻。
“经一场大梦,梦里山花如翡”。旧时梁上燕,潜入梦中,此后不必与君相决绝。我喜欢这尘世烟火,人们唱着笑着,骂着怒着,走着哭着......千人千面,一人千面,喜怒哀乐俱现,纵有世间不如意之事千百,但人们还是笑着将日子过下去。“纵有灼灼桃花十里,我只取一片放心上,足矣”,这话本里的情呀爱呀,让人甘之如饴,也叫人肝肠寸断,无法自拔。我偏爱那些在高朋满座之中将隐晦爱意说到极致的故事,因为在无人的角落里有更多浪漫秘密;也爱那些裹挟在家国权野之下言不由衷的情爱,深情入骨却作茧自缚。那些没天光的困境很难过,但踏上繁华红毯时你却不在我身旁。相爱太难了,但少年一瞬动心就永远动心......
我对跌宕起伏的故事欲罢不能,但更喜欢安稳平静的生活。
“愿你在刀光剑影中窥见天光”,愿你在沉浮乱世里求得一隅安康,我向往“身在无间,心在桃源”这句话。我喜欢在现实生活中忙忙碌碌的`日子,那是我身为一名高中生的本分。我喜欢未来每一天充实而疲惫的生活,时间掌握在自己手中,疲惫却很心安。我喜欢在数学中用公式算术堆砌的城堡,那里充满无限的探索与未知。我喜欢一切能证明我存在于现世的证据,让我觉得踏实。
我喜欢教室里那穿过绿叶和玻璃窗倾洒在桌面的阳光,她是那么的明亮且温暖。我喜欢雨后放晴的树林,空气清新,鸟儿叽叽喳喳。我喜欢在狂风卷挟着骤雨而至时,埋进软和干燥的被窝里,接下来就会有一晚甜美安稳的美梦。
梦醒了,有人告诉我:人间尚可,现世安稳。
读《我喜欢》有感13
这本书是在监考时抽空看的,在不同方面给了教师很多建议,但是没有什么实质性,有启发性的东西,很多话都很空洞,但是中间有一个经典案例却深深打动了我,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个案例的题目是:教育,就是永不放弃。这个案例讲了一个老师和他的学生小轩的故事。文中举了好多故事,来讲述小轩这个孩子的特点,换老师之后,小轩的表现处处不尽如人意,而这个老师用尽所有办法,批评,鼓励,表扬,学习前任老师,一次次的家访,谈心,等等,简直就是一个班级的大捣蛋。
通常这样的文章,都会以老师找到适当的教育方法,并成功引导孩子为结尾。但这篇文章吸引我的地方就在于,它的结尾时这样的:新的.学期开始了,走在校园里,处处绿色,处处春光。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清新的气息。抬头望天,天显得特别高,别蓝。一种异样的情愫在心里升起。这所百年老校,多少教师在这里挥洒了青春,多学子从这里迈出了脚步,多少失败的经验在这里沉淀,又有多少成功的故事在这里诉说?而即使再过一百年,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责任——教育。我从心里听到一个声音:教育需要时间,需要尝试,需要等待,需要坚持。
我突然对小轩充满了信心。我不会放弃。也许,教育的魅力就在于永不放弃。我也要当一名这样的老师。
读《我喜欢》有感14
昨天在1200bookshop的楼梯上,坐着看完了《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这本书。木质楼梯并不冰冷,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咖啡香。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脑海中随意切换书中的温暖场景,就这样度过惬意又幸福的下午。
其实,光是书名就足够吸引了,对于我这种天真且充满幻想的女生来说。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如果你用理科生的思维,死扣逻辑,直直追问:“难道你不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吗?”那么,我将会给你一个白眼。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情话根本不需要逻辑,糖分含量才是评判标准。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这句巨甜的情话出自作者乔一的老公F君之口——一位冰冷的理科学霸。
F君表面冰冷,但是只要跟乔一有关的.事情,他几乎都参与其中。
她数学不好,他一边嫌弃她连答案都不会抄,说蠢死算了,一边暗中相助。
他放弃了自己的跳高比赛,站在约定的地方,给跑道上的她鼓励。
私约给她写情书的男生,告诉他:“不要影响乔一学习。”
从同桌到恋人,乔同学和F同学大大小小的矛盾和争吵不计其数。一个冷冰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睡觉喜欢开灯,一个喜欢关灯。刚开始都不适应两个人的生活。但他们都属于吵完就后悔,想着怎么给对方道歉的类型。因为爱对方,慢慢适应过来了。
理性没有力量,情感才最迷人。如果只有F君的理性分析,A计划,B计划什么的,肯定很无聊。有了乔一的小勇敢和小冲动,爱意一下子就荡漾开来。是的,我想你这句话总要有人先说。
乔一离开稳定安逸的工作环境,来北京找他。他骂她没有计划,她急了,脱口而出:“想你啊,不然来干嘛?”F君脸红了。
F君抱怨乔一出长差,乔一说他没想过她的感受,他说:“你也没想过我的感受啊,我想你了。”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乔一了解F君的温柔。F君知道乔一坚强背后的脆弱,担心她会受委屈。
F君有强迫症,各种不准各种嫌弃。但是和乔一在一起之后,变得可爱到不行:陪她吃路边摊,半夜陪她吃火锅,在床上吃早餐,趴在地上看书……
爱可以让人变得热爱生活和有趣。F君说:只要想到余生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F君是个闷葫芦,平时跟人说话都不带多一个字的。在乔同学面前,各种段子,情话,体贴入微,经常把乔同学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得不相信爱情的魔力。
乔一经常发神经,特爱演,他就配合她的表演。日常接她突如其来的台词。比如,餐厅里,她恶作剧地说:“姐夫,要是姐姐知道我们这样会不会不高兴啊?”面对服务员被雷劈的表情,只愣了几秒,他面不改色:“你姐在九泉之下会祝福我们的。”
不需要特意改变,我们在一起,默契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在于,你为我变得有趣,我都知道,并且记录每一个爱的插曲。
没有一见钟情,越了解越喜欢。这样的爱情不惊艳,但长久。
读《我喜欢》有感15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得是有趣的,有得是悲伤的,但是其中有我最喜爱的也是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是由明代作家吴承恩编写,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唐僧奉命从东土大唐到西天取经,取经途中解救了孙悟空收复了沙僧和猪八戒,孙悟空三人为了报答唐僧一路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修得正果。
在师徒四人当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他嫉恶如仇、本领高强还把自己封为齐天大圣,与玉帝平起平坐,他对唐僧忠心耿耿,尤其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第一次白骨精变化为美貌的.村姑来引诱唐僧,可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当头一棒白骨精只好扔下假尸首逃跑,师傅非常生气要惩罚悟空,在悟空哀求下原谅了他。第二次白骨精又化作一个七旬老太婆,来寻找女儿,可还是被孙悟空识破,并杀死她,唐僧以为孙悟空误伤他人性命,气得直念紧箍咒,悟空疼得直打滚。在猪八戒与沙僧的劝阻下,才饶了孙悟空。最后白骨精又变成白发老公公,孙悟空在众神的认证下终于打死了白骨精,师傅却毫不领情,认为悟空滥杀无辜把他赶回了花果山,可悟空却一点也不恨师傅,还让师傅保重身体,由此可见孙悟空对唐僧的忠心之大。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孙悟空嫉恶如仇、忠心耿耿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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