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13 09:03:0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三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三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根据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中央、省、市纪委部署,为切实实现执纪审查安全“双零”(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目标,结合我县执纪审查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围绕3个方面、l0项内容、36个要点(见附件)进行。

  (一)查制度执行。重点是《工作规则》中有关审查安全工作的要求落实情况,对《工作规则》有关内容要逐项分解、逐条落实、逐个检查。

  (二)查“走读式”谈话。重点是提升“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预判预警预防能力,落实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的管控措施,突出谈话全程管理,全面排查事前事中事后存在的隐患,切实把“走读式”谈话工作做细做实。

  (三)查人员管理。重点是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将全体执纪人员纳入组织管理视线。审查组借调人员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借调人员失管失控问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全覆盖。通过查纠人员管理漏洞,进一步强化针对性监管措施,确保人员管理不失控、无盲区。

  二、具体要求

  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查自纠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则》的具体抓手,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排查、限时整改,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要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分层次自查自纠的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末端、监督检查到末端、整改提高到末端。要坚持问题导向,定岗定责定向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自查自纠浮于表面,问题隐患突出的,严肃进行问责。

  (二)要注重实效。要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事件为目标,以对问题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排查,不留死角。要丰富检查手段,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模拟演练、查阅案卷资料、调看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掌握本单位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情况。要严格检查事故事件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对问题隐患列清单、建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整改情况一盯到底。

  (三)要常抓不懈。要把自查自纠的过程作为贯彻《工作规则》的实际步骤,进一步增强执纪审查安全意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推动形成人人自觉、齐抓共管的审查安全局面。要摸清底数,全面评估,聚焦风险点位和薄弱环节的精准整改,推动审查安全工作质量整体提升。要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完善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对自查自纠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流程,构建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对照具体标准认真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逐条逐项作好记录,指定专人,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形成丰富详实的自查自纠报告。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开展明查暗访,对不认真开展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又屡查不改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5月3日前,各单位通过邮箱和书面两种形式报送审查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并附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工作方案 篇2

  一、整治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推进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改进和加强药械监管工作,做好今年后四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保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加大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巩固XX年以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将药械安全专项和整治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将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提到一个新水平。

  二、整治重点

  围绕四个重点展开,切实解决辖区内药械安全领域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药械安全隐患。

  (一)重点行为

  重点查处以下九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2)不按规定储存药品;

  (3)出租柜台、出借证照;

  (4)走票、不索票;

  (5)挂靠经营、私设仓库;

  (6)非法渠道购进和使用;

  (7)制售假劣药械;

  (8)虚假广告;(9)邮购、回收药品。

  (二)重点区域

  重点监控以下区域:

  (1)农村市场

  (2)县县结合部

  (3)偏远水区和偏僻社区。

  (三)重点对象

  重点监督检查以下五种单位和人员:

  (1)农村药店;

  (2)县乡个体诊所;

  (3)乡镇卫生院;

  (4)游医药贩和从事非法邮购和回收药品人员;

  (5)制售假劣药械黑窝点。

  (四)重点品种

  重点检查以下七类品种:

  (1)广告热播药品和医疗器械;

  (2)非药品冒充药品;

  (3)新特药;

  (4)壮阳药;

  (5)生物制品(特别是疫苗和人血白蛋白等);

  (6)季节性热卖药品;

  (7)经营和使用量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整治要求

  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切实加大整顿规范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秩序

  1、全覆盖,严惩处。对批发、零售(含零售连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加大对盛市局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2、严要求,严监管。一是药械经营企业要落实“十严禁”。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转让柜台或出借证照;

  (2)严禁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产品;

  (3)严格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

  (4)严禁零售搞批发或无证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5)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和购进药品时走票和不索要发票的行为;

  (6)严禁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私设仓库的行为;

  (7)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非法渠道销售或购进药品;

  (8)严禁悬挂或发放虚假药品广告;

  (9)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严禁向消费者随意夸大药品疗效,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

  (10)严禁非药品和药品混放销售,要设专区、专柜、专门标识。

  二是农村市场要做到“四个继续”。

  (1)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械监督网络和药械供应网络建设;

  (2)继续开展对农村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认真落实定期交流,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制度;

  (3)继续发挥农村“三员”的宣传、引导、监督、举报作用,形成群防群控、各方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结合新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4)继续推动农村“两网”建设,维护农村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农村药械质量。

  三是使用单位的整治要突出“三个规范”。

  (1)要彻底规范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要依法完善药械购进登记、验收制度;

  (2)要彻底规范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门诊等药械储藏、保管和养护问题,达到法定要求;

  (3)要彻底规范医疗机构从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达到持证上岗。

  四是药品广告的整治要做到“三个加大”。

  (1)加大对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提高公众识别违法广告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批准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不得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

  (2)加大对广告热播药械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3)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情节严重、屡教不

  改的,可向省市局建议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其产品在本区域内的销售。

  (三)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要做好“两项工作”。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做好对被举报存在违规行为企业做好专项监督检查;

  (2)做好市局交办的联查任务,强化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医疗器械流通秩序要突出“三个严查”。

  (1)严查对高风险产品和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产品,加大对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2)严查无证经营药字号试剂;

  (3)严查销售和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结合市、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国务院(特别规定)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抓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落实和宣传发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落实措施,保障专项行动目标实现。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配合市局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按照方案一项一项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治落实。要结合中秋、国庆、元旦“三节”进一步掀起专项整治新高潮。二是积极推动建立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快建立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完善药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戏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快速反应、高效运转、有效处置,最大限度的消除危害。

  (二)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二是监督执法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原料、辅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要予以查封、扣押,对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及时查封。三是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质监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要借这次专项整治东风,按照《特别规定》依法严惩违法分子。违法案件涉及其他执法部门职能权限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严禁相互推诿。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职失察、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群防群治,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舆论工作。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劣药品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监督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

工作方案 篇3

校内各单位:

  为了使广大师生有序开展期末工作,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暑假,根据学校20xx年工作安排,现将学期末及20xx年暑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放假时间为20xx年7月12日—8月21日。20xx、20xx、20x级学生8月22日—23日报到,8月24日(星期一)上课。

  2、教师放假时间与学生一致。各类管理人员放假时间为20xx年7月15日—8月18日,8月19日正常上班。

  3、通勤车接送教职工7月13日停运,接送教职工子女上学正常运行;8月19日起正常接送教职工。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关于假期各项重点工作的安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学生工作处要摸清暑期留校学生情况,建立留校学生的信息台账,按照“谁留人、谁管理”的原则,靠实管理责任,同时提前谋划好学生军训工作;招生就业处要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持续抓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基建处要抓紧推进专家教师公寓和学生公寓项目建设工作;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要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后勤保障部要做好校内维修工程项目和暑期学生留校就餐服务等保障工作。

  2、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从严抓好常态化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校园和人员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

  3、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做好假期应急值班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好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表请从OA系统“单位公告”栏下载。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4、各部门(单位)内部值班表请于7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办公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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