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申请书

时间:2022-11-16 11:23:08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司法鉴定申请书 15篇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司法鉴定申请书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鉴定申请书 15篇

司法鉴定申请书 1

  申请人: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对申请人的`伤残状况作出伤残等级鉴定;

  二、对申请人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鉴定;(部分地区不给鉴定,南方有的地区有鉴定的)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诉_________一案,经住院治疗_________被确诊为右胫骨外髁粉碎性骨折,伤情比较严重。申请人至今活动很困难。从20___年___月______日事故发生以来,申请人至今持续误工。申请人需要休养、需要护理。故申请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请求事项给予鉴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______

  20___年6月15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2

  申请人:广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委托相关机构就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的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从而确定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并追究其伪造公司印章及其合同的法律责任。

  申请理由:张三于20xx年7月30日至20xx年3月19日在申请人公司任业务经理职,其在职期间不能胜任该职工作,无法完成申请人交付的工作任务,还以联系业务为借口,通过欺骗的方式借支各项费用,总额为7400元。

  张三在职期间不但没有为公司创造利益,反而因其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行给公司抹黑,造成申请人客户流失,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于20xx年3月19日依法解除了与张三的劳动关系,经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委员会裁决(案号:穗番劳仲字(20xx)第153号)后,申请人诉诸贵院(案号:(20xx)番法民初字第4578号)。当时,由于申请人诉张三名誉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得到一审判决(案号:(20xx)番法民初字第3345号)的支持。

  申请人考虑到张三系自然人,按照判决向其追偿八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可能性较小;其次,申请人在私下得到张三朋友的说情,表示愿意对其不良言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影响作出让步;再者,申请人为了避免因此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和社会声誉。

  基于以上原因,申请人于20xx年4月23日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由于各种原因,贵院于20xx年2月16日通知申请人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张三又拿出所谓的劳动合同作为申请人向其承诺相关报酬和提成的依据,但在申请人与其发生劳动关系期间,并未作出其所出具的合同内容的承诺和约定。另外,申请人一再的容忍和退让只是得到张三不思悔改的诬告,严重干扰了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必然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认为,张三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内容及印章系属其伪造,并非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依法调取天河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公章备案资料,同时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加盖的印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该印章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张三应当承担的伪造公司印章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三月四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3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住所地:xxx路xx号,负责人:xx

  被申请人:xx,男,汉族,19 1年9月22日生,住xx市莲湖区xx号。电话:x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并对后续治疗费重新评估。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xx年10月16日,被申请人委托xx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残等做出司法鉴定意见:构成九级伤残,并对后续治疗费评估为一万元。对该鉴定结论申请人提出异议。

  被申请人伤残鉴定时,内固定尚未取出,治疗并未终结,伤情亦未完全稳定,且xx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亦非人民法院指定,而且评估的后续治疗费用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

  二〇××年一月三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4

  申请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单位对涉案________工程中涉及申请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进行鉴定核算(单价以工程中标单价或最终结算单价为准)。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工程大部分由申请人自己施工完成,仅有小部分工程由被申请人施工。申请人就被申请人施工部分工程款业已按照随干随结的方式全部支付完毕,且为证明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成立,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建设工程结算审定单》《工程结算审核汇总表》等以证明工程最终结算价格。同时,申请人也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用以证明申请人自行施工的工程总量。

  申请人主张以《建设工程结算审定单》《工程结算审核汇总表》最终确认的'工程结算总价为依据,减除申请人自行施工部分的工程款。申请人根据该计算方法已确定了被申请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且该结算数字小于申请人已向被申请人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因此,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已充分证明申请人并不拖欠被申请人工程款。

  为查清本案事实,申请人特向贵院递交申请,请依法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涉案工程结算总价中涉及申请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单价以工程中标单价或最终结算单价为准)予以鉴定核算,并同意预交鉴定费用,该鉴定费用按照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5

  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10月X日生,

  住址: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xx村xx号。电话: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10月X日生,住址:xx县xx乡XX村XX组,

  电话:xx

  申请事项:

  1、对陕A/xxx小型普通客车维修费进行鉴定;

  2、对陕A/xxx小型普通客车在维修期间申请人租用同等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30日6时许,被告xxx驾驶无牌照机动车(东风牌自卸车)沿富仁乡建兴村五组生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沿渭路交叉路口时,与由东向西xxx驾驶的陕A/xxx小型普通客车(车主为申请人李xx)相撞,致xxx及乘坐人xxx受伤,车辆受损。

  20xx年x月xx日,xx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公交认定【20xx】第0xx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认定“xxx驾驶无牌照车辆上路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xxx未保持安全车速且客货混装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事故造成陕Axxx小型普通客车基本报废。

  现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明确其车辆各项经济损失金额,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望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2月2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6

  申请人:xxx,男,汉,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诉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委托xxx司法鉴定所对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的合同中“xxx”签名字迹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所作出的《笔迹检验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为了更好地查明本案事实,根据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通知鉴定人出庭。请贵院通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〇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7

  申请人郑______,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原告____________是否构成伤残,若构成伤残,其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健康权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现被告_________不服_________司法鉴定所法医【20xx】残鉴定第28号司法鉴定书的鉴定结论(_________的伤残等级为:“交通”拾级),并认为该鉴定书不能作为本案定案的证据使用,理由如下:

  一、该鉴定申请是由原告父亲进行委托,鉴定材料为伤者在医院治疗时的病历材料,在场人员为伤者亲属。整个鉴定过程只有原告一方的参与,且鉴定机构只根据原告方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即原告提供什么材料,鉴定机构就根据材料作出鉴定结论。该鉴定的准确性、真实性、公开性都得不到保证。

  二、原告_________是于20xx年11月30日出院,鉴定结论是于20xx年1月13日作出,相隔43天。原告_________的出院记录记载:“出院医嘱:

  1、门诊随诊,一周后复查___线;

  2、太高患肢功能锻炼;

  3、石膏外固定6-8周;

  4、3个月患肢禁止负重行走。”

  根据该记载,原告_________的伤情应于“3个月患肢禁止负重行走”期间结束后才是治疗终结,而原告在未等治疗结束就进行伤残鉴定,违背伤残鉴定时机上的规定;

  三、到起诉之日止,原告_________行动毫无障碍,日常活动能力毫无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也未见下降,已在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现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请允许。

此致

  申请人:

司法鉴定申请书 8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作出xxx中心鉴定结论书(xx价认鉴字[20xx]3号)的鉴定人xxx、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贵院审理的被告人xxx一案,xxx委托了xxx价格认证中心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涉诉帕萨特的价格。20xx年11月3日该中心作出《鉴定结论书》(xx价认鉴字[20xx]3号),鉴定涉诉“鉴定标的的价值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意见证明涉诉标的'价格,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有直接影响。另还需由鉴定人出庭说明鉴定人资质、鉴定方法及过程事项。为查明上述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特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请予以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十二月三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9

  申请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与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______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______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______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______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___医院治疗,但___医院将被害人肖______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______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______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二○○四年八月,___医院与被害人肖______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___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______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⒈如果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是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______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是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______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⒊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______在送往___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______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______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______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与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______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年7月15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10

  申请人:XXXXX,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XXX省XX市XXX区XXX路XXXX号X幢XXX室;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位于XX市XX花园X—X—XXX的房屋装修和财产损失情况经行评估鉴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XX市XXXXX有限公司损害赔偿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现该房屋由于XX市XXXXXX有限公司疏于管理,导致下水管道的堵塞、水流不畅而被浸泡,屋内狼藉不堪,申请人房屋装修和财物遭受了相当大的损失。

  因此,特请求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房屋装修损失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鉴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11

  申请人:张三,男,1958年4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省xx市灞桥区XX村。

  委托代理人:xx,xx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xx市公安局分局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张三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xx市公安局分局内设有法医鉴定机构,申请人认为应当考虑先由公安分局内设的法医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如果鉴定事项属于复杂疑难鉴定事项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才有必要考虑对外委托。申请人的伤情并非复杂疑难问题,不需要对外委托鉴定。

  如果确有必要对外委托xx市公安局分局也应该委托具有良好声誉的权威鉴定机构来鉴定,而xx司法鉴定中心并不具有胜任的资格。申请人接受鉴定事后得知,xx司法鉴定中心并未入选xx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学、文检鉴定机构入册机构名册内,该鉴定机构无论在声誉还是在鉴定水平的权威性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鉴定机构,其不正规的做事风格一度受到业界诟病,其权威性并未得到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受害人等广泛认可。申请人认为鉴定涉及刑事责任追究,xx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委托xx司法鉴定中心对鉴定申请人损伤程度鉴定考虑不周,应重新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1000元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费用标准。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损伤程度鉴定,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超标准收取1000元整,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这种行为绝不能姑息,xx市公安分局应另行委托正规合法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意见不客观、不全面、不合法,不公正,申请人不予认可。首先,鉴定意见认为只构成轻微伤,与事实不符,申请人原始病历及检查资料明确显示申请人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正是此次伤害的受伤部位,根据20xx年1月1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申请人损伤程度足以鉴定为轻伤,xx司法鉴定中心对于原始病历及检查单视而不见,最终鉴定为轻微伤与事实不符;其次,鉴定意见中对于原始病历中陈述的`肺挫伤等多处伤害部位并没有做出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不全面,这显然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鉴定文书的严格要求。再次,鉴定没有针对性,方法不正确,鉴定中的新的检查没有针对原始病历材料及检查中较重的构成轻伤的的“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一损伤进行排查,仅仅因为之后的简单检查而否定原始病历及检查单效力,这种检查和比对方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不符合《法医临床检验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损伤程度已经构成轻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望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局

司法鉴定申请书 12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xx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xx医院治疗,但xx医院将被害人肖某某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xx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xx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某某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某某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二○○四年八月,xx医院与被害人肖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xx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某某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xx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xx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⒊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xx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xx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20xx年7月15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13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XX集团与XX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一案,我方对原告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报告》这一证据有异议,认为该证据系原告变造而成,该证据“备注”栏中关于管辖、免责等内容的条款均系篡改、变造而成,不具备法律效力,现根据《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申请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贵院审理本案时,对该证据原件应进行质证,并应根据司法鉴定的结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认定,若原告不能出示该证据原件或证据原件系篡改、变造,贵院应依法判决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若查明该证据系篡改、变造,贵院应依法以妨碍民事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若无不当,请准予所请。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14

  申请人:_________,男,_________族,住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准予申请人撤销对_________的_________进行鉴定的申请。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

  现申请人为了便于本案尽快审结,该纠纷得以早日解决,故向贵院提出撤销鉴定申请,望准许。

  此呈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 15

  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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