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申请书

时间:2023-03-13 08:51:25 申请书 我要投稿

交通事故申请书15篇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事故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申请书15篇

交通事故申请书1

  一、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如何填写

  申请人: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住址:______。

  被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在______路段发生的______交通肇事一案已经贵队做出事故认定,被申请人______负全部责任。我作为被害人受到了医疗费______元、误工费______元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申请贵队责令其向我赔偿______元,以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二、交通事故索赔流程

  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事项

  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自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2、起诉时注意申请才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3、申请先于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4、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准高的管辖法院起诉。

  5、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

  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交通事故申请书2

  申请人贾某某,男,某岁,住址:湖南省某某县景港某镇某某街某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徐某某,男,某岁,住址:重庆市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厂区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路口相距约五百米。

  南门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一个“门”型人行天桥,路中间还安装有隔离拦栅。

  发生事故的富士康东门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没有过街设施,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更没有交通信号灯,在路口南端十多米处就没装隔离带了。该路口唯一的交通标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离带终结处树立有两根引导人们谨慎横道的横道指引桩。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与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的路口,不能混为一谈。东门路口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树有两根允许行人横道的横道指引桩。申请人当时就是遵从横道指引桩指示、对着指引桩由东住西横道时被被申请人疾驶而来的小车撞伤的。

  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则日夜有的士、私家车、“蓝牌”车和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停靠,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申请人横道处横过道路到对面搭车。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与客观事实不符,是完全错误的!

  二、20xx年3月某日9时40分许,在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在被申请人徐某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被申请人徐某某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仅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依法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是按照规定路线过马路,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现特申请贵局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申请人:贾某某

  20xx年3月28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3

公安局交警大队:

  申请人:____性别____年龄___身份证号_____

  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

  于___年___月__日___时__分,在发生,贵大队做出号事故认定书。申请人在事故中负责任。

  申请人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大队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月__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4

  申请人:×,男,汉族,32岁,住×。被申请人:×,男,汉族,36岁,住×。请求事项:

  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所拥有的浙×福田牌汽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为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给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给案件执行带来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规定,今特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望予以准许。申请人愿对本保全提供担保。

  此致×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5

xxx交警队:

  xxx(当事人姓名),性别xx,年龄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住址或单位xxxx

  于20xx年x月x日x时x分,在xxx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6

_____交警队:

  (当事人姓名)____,性别___,年龄_____,身份证号______,联系电话_____,住址或单位_____于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在____发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月__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7

  申 请 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

  一、 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二、 申请人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影响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对方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该规定第45条,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标准。申请人离开事故现场,是严重的过错,但没有导致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部门查证交通事故,包括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收集。同时可以印证的是受害人的过错与申请人离开现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误。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交通警察调查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而经申请人了解公安机关并未搜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未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致使申请人无法及时对鉴定文书******号做出与肇事车辆比对核实,致使从程序上影响了对鉴定文书自收到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权利的行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事故车辆的检验报告申请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认定书未按规定程序送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事故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当事人,***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未送达本人。

  综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将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纠正为同等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8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住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申请事项:

  1、申请贵所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2、申请贵所对申请人休息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许,______驾驶(车牌号)车辆与原告车辆碰撞,发生交通事故。经______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出具事故认定书,______负事故______责任,我方负事故______责任。申请人认为,自己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可能构成伤残,为了确定相关责任人的'赔偿数额,特申请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望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______司法鉴定所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9

  甲方:xx(肇事司机),男,大连市人,身份证号码:xxxxxx。

  乙方:xxx(死者),男,大连市xx村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

  丙方:xxx(伤者),男,大连市xx村人,身份证号码:xxxxxx。

  20xx年年2月xx日午后13点半左右,甲方驾驶辽B0457j轿车在途径张前路与虹韵路T字路口时,由于交通路况环境比较混乱导致所驾车辆突然意外失控,与辛秀礼(死者)发生刮碰事故,导致其当事人死亡的事实。事后,甲方立即报案求助并且在自身受创的情况下求助于朋友和单位同事前来与交警及120人员一并及时的将另外一名伤者送至大连市中心医院紧急救治。遗憾的是辛秀礼救治无效当场死亡。

  此后。甲方亲属及朋友陪同伤者在大连市中心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和相继的调理恢复,甲方妻子一直陪伴照顾并且支付了全部的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及其它相关杂费。最后丙方于20xx年1月8日,治愈出院。丙方住院期间医疗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向乙方家属做出了多次的'安慰、致歉及商劝,并且已向乙方家属支付了慰问金人民币:15万元,同时也与乙方进行了数次的友好协商,并经乙丙双方家属同意特此做出谅解请求:由于此次交通事故实属意外情况,并且事后甲方能够在现场求救和组织人员抢救且承担了乙、丙双方目前为止的全部费用,此后又支付乙、丙双方慰问金共计:xxx元。

  通过协商和了解,我们知道肇事司机的家庭经济也不宽裕,其父亲已于20xx年病故,如肇事司机被刑事拘留则其母亲便无人照料,肇事司机又无生活来源,如何再能承担起民事赔偿责任?作为死者和伤者家属,乙、丙双方对肇事司机的意外过失肇事行为也能够谅解,因此请求法院尽量免除其甲方肇事司机刑事责任,只追究其民事赔偿,一切从轻判处。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10

  申请人:x,男,汉族,32岁,住x。被申请人:x,男,汉族,36岁,住x。

  请求事项:

  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所拥有的浙x福田牌汽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为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给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给案件执行带来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规定,今特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望予以准许。申请人愿对本保全提供担保。

  此致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11

  申请人:张XX,XX年X月X日生,驾驶证号:XXXX,现住XXXX,系XXX车驾驶人及所有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XXXX第(XXX)号认定书重新认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张XX在与张X的交通事故中,申请人不服XXX公安局交通警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现特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人认为张X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占用了申请人的车道,影响了申请人的通行,并且超速行驶,致使遇申请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迎面相撞,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所以张X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希望贵单位依法处理。

此致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张XX

  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12

  申请人:李某,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XX市XX街道XX小区居民,住该市XX街道XX号。邮政编码: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法定代理人:张某,李某之母(如果申请人系未成年人,必须列明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王某,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赵某,男,汉族,XX市XX街道XX小区居民,住该市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则只需列明属于哪个律师事务所即可,否则应当列明代理人的户籍所在地。并应当提供委托代理数。委托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申请人李某之父李某某的死因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XXXX年XX月XX日X时,申请人李某之父李某某步行于XX路上,XX公司雇佣的司机周某驾驶牌照为XXXX的大货车失控冲向人行道,将正在行走的李某某撞伤。后李某某被送往XX医院急救。在急救的中,李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X时在XX医院死亡。经XX公安管理机关委托,XX鉴定机构进行了尸检,结论为李某某的`直接死因是心脏病突发,与交通事故缺乏直接的关系。申请人认为,李某某在事故发生之前从没有心脏病的历史,其不存在因心脏病突发死亡的可能性,再者,即使确系心脏病死亡,其心脏病的突发与交通事故存在这直接的关系。因此,申请人对XX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对李某某的死因重新进行鉴定,希望予以准许。

  此致

  XX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申请人:XXX

  (原告未成年,应注明)法定代理人:XXX

  (原告未成年,应注明)法定代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李某某XXXX年至XXXX年的体检报告复印件。

交通事故申请书13

  再审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电话。

  再审被申请人A: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电话。

  再审被申请人B: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电话。

  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不服xxxx法院年月日下达的xxxx民事判决书,现依法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事由: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申请再审的请求:

  1、撤销xxxx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A的全部诉讼请求。

  2、再审申请人的上诉及申诉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与理由首先,原审法院与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有重大错误。再审申请人不是辽B12345轿车所有人,该车所有人为再审被申请人B。20xx年4月8日xxxx法院下达的xxxx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辽B12345轿车所有人为再审被申请人B,且该车因发生交通事故所得赔偿支付给被申请人B。但二审法院对此事实视而不见,强行认定:再审申请人允许再审被申请人B购买的车辆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从登记生效的这一刻起,再审申请人与该车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权利与义务统一,利益与风险共享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哪有法院判车辆所有人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的这是二审法院错误之一。其次,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尽管我国法律尚无统一规定,但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可以解读:对肇事车辆的运行起控制支配作用、享有运行利益并符合交通事故侵权构成要件者才是赔偿义务主体。按照二审法院认定的“登记生效之日起,再审申请人与该车权利义务不可分割”,那么被盗车辆肇事的赔偿义务主体,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何只认定是驾驶被盗机动肇事者而不认定是该车登记者还有在没办理机动车买卖过户登记的手续,买方驾车肇事案,最高人民法院为何只认定买方为赔偿义务主体,而不认定登记的机动车车主为赔偿义务主体原因只有一个,赔偿义务主体应是具有对肇事车辆运行起支配作用,享有运行利益,而不能简单认定登记的车主。故二审法院认定再审申请人为赔偿义务主体是错误的。再次,二审判决程序违法,没有通知对本案负有主要赔偿责任的主体到庭,违反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综上,再审申请人特提起申请,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立案再审,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xxxx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生于1955年11月15日,住_______通书村1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生于1955年11月15日,住_______通书村1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何洪书履行到期款25000.00元。

  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延期履行利息直至赔偿金全部付清为止。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事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贵院于20__年7月25日已审理完结,并下达了(20__)宜高民初字第486号民事调解书,在该调解书中双方约定由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86000.00元,扣除已赔偿的`16000.00元,还需赔偿70000.00元,此款期限于20__年12月31日前给付25000.00元,调解生效后,被申请人何洪书却在调解后对本应承担的赔付责任至今拒不履行,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且申请人还等着此款进行后续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212条、第229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上述款项,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日期:

交通事故申请书15

xxx:

  当事人:xxx于20xx年x月x日x时在xx地方发生交通事故,现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xxxxxx

  调解涉及交通事故的所有赔偿费用xxx

  申请人(代理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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