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2-06-21 08:06:40 申请书 我要投稿

财产保全申请书【热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产保全申请书【热门】

财产保全申请书1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公民的,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正文:

  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写明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名称、数额。

  (2)事实与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然后写明被申请人恶意转移、隐匿、毁损、挥霍或处分其财产的事实,并写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基于所述事实,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保全的具体请求。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应附上有关证据材料。

  制作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时,应注意: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的名称、数额、价值应写清楚,这不仅决定了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范围,而且也关系到申请人日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诉讼请求的提出。

  格式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申请书2

  申请人:张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地:富平县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房。电话:_____

  被申请人:李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地:富平县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房。电话:_____

  请求事项:

  要求查封被申请人李_____元的.银行存款。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生意经营资金困难为由,向我借取_____元,并约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后被申请人逾期没有还清借款,经我多次催讨,被申请人拒不清还。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便于和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故现我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庭依法查封被申请人_____元的银行存款。

  另我愿以自有座落于富平县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房一套作申请财产保全担保。

  被申请人李_____的银行存款帐号:_____银行,NO_____。

此致

敬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3

  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市x区x镇63号。

  被申请人:王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市x区x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x市x区xx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x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4

  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x,法定代表人x,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原x有限公司),住所地x。法定代表人x,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续冻被申请人在x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x)内存款,保全金额为1000万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x)x执一字第x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在中国 x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x)内存款,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尚未执行完毕,现财产保全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人请求贵院采取保全措施,续冻被申请人在上述银行帐内的存款,金额为1000万元。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5

  申请人:孙,男,1986年01日出生,汉族,现住博山区经济开发区江山南路xxxx,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xxxx,法定代表人xx,电话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帐号902010240454205xxxxxx,开户行:博山黄岛农村合作银行红大窑分理处,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4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至今未支付申请人的工资及相关费用。20xx年8月10日,申请人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该委员会予以立案。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帐号。如因申请保全错误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自愿赔偿被申请人相应损失。

此致

  青岛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6-10

财产保全申请书6

  申请人:xx,男,1987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住xxx镇龙泉巷31号。

  被申请人:xx,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住xxx镇老干区2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坐落在xxx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一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凤城字第A300696号)

  二、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23日,被申请人xx以做工程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61680元,还款期限到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申请人xx应偿还申请人借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被申请人见败诉后,为了转移财产,于20xx年11月28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以阻碍申请人实现债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xx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xx的房屋。

  此致天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8月13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人民币3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人民币300,000元。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某某路某某号房屋。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财产线索:

  1、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及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申请人将提供位于________,价值约________万元的房屋作为担保。

财产保全申请书8

  申请人xx,性别xx,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工作单位xx,职务:xx,住址:xx。联系电话:xx。身份证号码xx。

  被申请人xx,性别xx,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工作单位xx,职务:xx,住址:xx。联系电话:xx。身份证号码xx。

  请求事项:

  1、xx

  2、xx

  事实与理由:

  1、xx

  2、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xx,因xx。鉴于上述情况,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被申请人的xx在你院辖区内,故向你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愿以xx,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敬礼!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9

  申请人:XXX,男,X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

  (或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XXX,男,X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

  (或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XX月XX日下发(20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申请人银行存款X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该裁定缺乏事实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这种可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现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有上述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事实上,申请人也并没有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因此,申请人认为,贵院作出的上述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依法撤销该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账户的冻结。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0

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耿海峰诉毕爱云借款纠纷一案,原告向贵院申请对被告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615号的.南湖俊景1-1-1004室住宅(面积95.67㎡)一套房屋部分财产进行查封,对原告要求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耿金环予以担保,耿金环愿意以乌市水区西虹东路178号锦城花园小区B2栋1单元102号(面积125.06㎡)的住宅房屋作为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7554.2元(肆拾万柒仟伍佰伍拾肆元整),并愿承担原告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xxx

  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1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

  担保人: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人愿以自有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并自愿承担如因保全过错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2

  申请人:焦作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1月26日下发(20xx)X民初字第00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申请人银行存款X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一、该裁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现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有上述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事实上,申请人也并没有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因此,申请人认为,贵院作出的上述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二、贵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份签订的合同书中,明确约定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为需方即申请人所在地法院。贵院在立案之前只要稍作审查就应当知道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贵院却不顾法律规定,明知没有管辖权而先行立案并立即裁定采取诉讼保全的做法,有地方保护嫌疑,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依法撤销该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账户的冻结。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焦作市XXXX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3

  申请人:魏**,男,生于1970年12月12日,汉族,个体户,住湖北郧县青曲镇青曲村3组。

  申请人:万**,女,生于1969年12月8日,汉族,农村居民,住址同上,系魏德清之妻。

  被申请人:陈西强,男,生于1963年1月19日,汉族,建筑个体户,住郧县郧县青曲镇店子河村2组。

  申请人于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收到贵院(20xx)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2712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21万元存款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该裁定程序违法,被申请人陈西强事实上没有提供任何担保。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9条对不动产查封作出了具体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据此规定,该裁定查封了被申请人陈西强提供的其子陈俊名下坐落于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秦家巷92号11栋2-5-2住房一套作为担保,但并没有向房产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更没有张贴封条或者公告,也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此房屋到底是一万元还是价值壹拾万元,是否与冻结申请人21万元的存款价值相同,没有任何依据。因此,事实上被申请人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程序严重违法。

  二、此款是申请人全家的保命钱,且本案采取保全措施没有任何必要。

  本案的事实是:于20xx年3月,湖北郧县青曲镇杨家沟村村民龚士华建房,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本镇店子河建房老板陈绪强,陈绪强又聘请陈绪武在该工地干活,在20xx年3月31日上午上一楼预制板时,由于吊预制板的吊杆机支架从木桥上脱落,使预制板落地摔断,并导致陈绪武受伤。

  该预制板从答辩人处购买是事实,但属于建筑商违章操作,也没有其他支撑防护的情况下使预制板掉下才发生事故,与预制板的质量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是雇主应当承担的承担责任,法院也判决让建房老板陈绪强承担赔偿责任。可建房老板陈绪强躲避赔偿责任,把所有财产转移,使法院无法执行。因此陈绪武便到北京shàngfǎng,为了杜绝陈绪武shàngfǎng,该裁定竟私自推翻原判决做出错误的决定,将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

  申请人家中有80多岁的父母,且体弱多病,常年卧病在床,一月的医疗费就需几千元。法院将申请人的.存款全部冻结,等于掐住了申请人一家的喉咙,是要只申请人一家于死地的。而且申请人的儿子在部队服役,听说法院如此执法后伤心欲绝,使其不能安心保家卫国,此裁定严重扰乱军心。

  再者,被申请人陈西强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可法院虽然判决了,但其转移财产拒绝执行,是不能向申请人追索的。该裁定事实上是“未审先判”严重违法,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产品质量责任一案,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恳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

  此致

  郧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年八月三十一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4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xxx年1月12日下发(x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x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某和被告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x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x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财产保全申请书15

  申请人: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住所地:XX,负责人: 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请人:XXX工程有限公司,住址:XXX,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内的存款XX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元。

  事实理由:

  XXX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XXX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XX地产公司和XXX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XXXX元。

  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XX系申请人的在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立的基本账户,冻结该账户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经济往来,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因此申请法院解冻该账户,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予以担保。即使被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其申请法院冻结的数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予赔偿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XXXX元。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XXXXXX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XX元。

此致

  XX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二O一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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