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协议书

时间:2024-06-30 18:15:2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法律顾问协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律顾问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顾问协议书

法律顾问协议书1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律顾问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律师 ____________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________________

  一、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 ________元。

  三、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3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通过友爱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延聘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到如下协议,并许诺一起恪守。

  第一条效劳律师甲方根据乙方的延聘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终年家庭法令顾问,律师执业证号: _________。

  第二条效劳场所

  1、甲方供给效劳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形破例: 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能够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供给法令顾问效劳,但乙方应另行承当本次上门效劳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补偿胶葛现已达到意向,需求当场签署宽和协议或许当场实行时,能够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宽和协议,但甲方不承当伴随商洽的责任,一起乙方应另行承当本次抵达效劳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效劳范围与内容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作业、日子、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令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触及的法令业务不在本协议所约好的效劳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假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令业务供给口头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

  2、乙方能够要求甲方供给书面的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但该书面的的咨询、回答和定见主张限于关键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翔实的法令定见书。

  3、甲方不承当代为起草、书写法令文书、出具具体的法令定见书的责任。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当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令咨询、回答、剖析评判、供给主张定见、在该法令业务的'签约和实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令文书审查的责任,但不承当伴随考察、商洽商量的责任。

  5、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好的甲方效劳内容不包含甲方为乙方业务向。

  第三方进行考察核实、调查取证之效劳事项。

  第四条效劳期限与效劳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令顾问效劳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洽谈并书面承认。

  2、作为甲方供给本协议所规则之专业效劳的酬劳,乙方应向甲方付出________年的律师效劳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现金付出。

  第五条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求甲方供给本协议所约好的效劳项目之外的其他法令效劳,乙方应与甲方另行洽谈并就该单项法令效劳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处理,如当地对该效劳项目有收费规则的,除差旅等实践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无收费规则,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令效劳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 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____至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的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____万元(大写:____)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起草审查合同方面的人才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延期付款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一日支付顾问费总额的________%。

  五、乙方未尽职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顾问费。

  六、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若继续聘请乙方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北京市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拟向社会发行股票并申请________股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证券法》、《公司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股票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甲方股票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和申报程序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承销商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甲方公司章程和各种专项协议,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6.对资产重组、收购兼并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7.对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规范工作;

  8.审查招股说明书、承销协议等法律文件;

  9.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10.审核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协助解决和处理证券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提出的相关要求与问题;

  12.双方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2.股份公司辅导完成后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3.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出具后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4.股票上市后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股票发行上市未能获准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所有法律顾问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前款第4项法律顾问费减按50%支付。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或者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任务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北京市__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法律顾问协议书6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8

  编号: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

  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三条 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9

  甲方: (县/市/区司法局)

  乙方: (社区/村)

  丙方: (律师事务所)

  为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印发的《关于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一、聘用法律顾问

  乙方聘请经甲方遴选、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本社区(村)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社区(村)法律顾问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

  社区(村)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

  (1)了解乙方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乙方做好社区(村)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乙方起草、审核、修订社区(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乙方或乙方辖区内业委会、居委会等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3)为乙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乙方要求,帮助乙方起草、审查、修改民、商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乙方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乙方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3、为乙方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帮助群众审查民、商事经济合同、并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丙方应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乙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乙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为乙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4、开展普法宣传,包括:

  (1)举办普法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乙方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

  (3)为乙方辖区内有需要的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服务,促进就业依法经营(此项服务另行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乙方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乙方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3)协助乙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乙方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

  社区(村)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微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乙方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季度到乙方现场提供累计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顾问服务,具体的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由乙、丙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年至少为乙方提供2次普法培训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提交给县(市)区司法局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乙方和乙方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市)区司法局报告。

  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

  三、社区(村)法律顾问补贴

  积极争取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策,对社区(村)法律顾问予以工作补贴。

  四、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和推进本辖区“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2、对担任备选法律顾问人员进行遴选;

  3、组织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考核。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为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创造条件,帮助社区(村)内企业和居民认识和了解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熟悉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2、乙方应为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各项活动提供办公室、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以及其他工作上的便利;

  3、协助做好社区(村)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4、积极配合和协助社区(村)法律顾问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

  5、协助社区(村)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开展法制宣传;

  6、指定固定的人员负责与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联系。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及其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应遵守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

  2、丙方及其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勤勉、尽职、尽责,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乙方提供服务;

  3、丙方应监督、指导本所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4、丙方应为本所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5、若丙方指派的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应及时与乙方协商,更换指派其他律师,并报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备案;

  6、丙方及所指派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对乙方及群众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将严格给予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乙方及群众同意,不得泄露。

  五、披露与提前通知

  为使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能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或者丙方指派的社区(村)法律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需要法律顾问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时,聘请方除提交必要材料外,应提前一周通知法律顾问,以便统筹安排工作和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提交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解解决。

  七、合同的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市司法局备案,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丙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法律顾问协议书10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上海金维志源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金维公司总经理为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务的总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和日常事务处理,同时指定律师负责解答甲方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咨询问题。

  二、企业信用法律顾问服务的作用,本合同的顾问服务主要针对顾问甲方在对外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规范企业改组改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领导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管理的得力参谋和助手。

  1、能增强企业的法律防范意识,减少、降低法律风险。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企业可随时就所遇到的问题向顾问律师咨询,使企业的运行有着良好的法律保障。

  2、充当代理人有着明显的优势。由法律顾问充当企业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与直接聘请其它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顾问律师能够更好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融会贯通地灵活应用,将诉讼或仲裁的代理方案予以策划,设计好庭审策略,在事前为保证胜诉夯实基础。

  3、能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最大化地预防纠纷发生。顾问律师可以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文书,起到增强企业自身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草拟、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4、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在与对方出现纠纷时,顾问律师可以律师的名义出具律师函等,一则可以固定证据,二则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压力,便于解决很多原本要通过诉讼法才能解决的问题。

  5、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协助参与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顾问也是企业诚信的一种象征,是企业的第二张名片,给客户良好的印象。

  三、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针对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对外联系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5)应甲方要求,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审查和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每年1次;但参与10万元以上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乙方可酌定优惠收费;

  (6)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指派律师上门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为每次1个工作日。每季度1次;(7)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3件标的分别在3000元以内的诉讼代理服务;

  (8)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无数限制)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10)委托催款案件免收案件前期委托费;

  (11)提供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诉讼案件根据国家规定,律师代理费按照标的的1-5个点收取,最低律师代理费不得低于3000元;

  (13)非诉讼代理收费:标的在5000元以下,按比例收取50%;5000-15000元按35%收取;15000-50000按30%收取,在此基础上可享受法律顾问的8折,同时所发生的调档费等由委托方承担。

  (二)公司内部关系中:该部分服务费实行优惠,具体另行商议。

  1、为股东提供公司、工商法规的咨询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信息;

  2、帮助公司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和合同管理制度;

  3、为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信息;

  4、协调劳资关系、规范劳资合同关系、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5、解决劳资之间的劳动纠纷,担任劳动仲裁、诉讼的代理律师;

  6、公司对内关系中所涉及的其他纠纷的解决;

  四、受聘律师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五、受聘律师的义务: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2、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提供顾问服务;

  3、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六、法律服务具体工作方式

  1、随时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及传真、电子邮件方式);

  2、紧急或重要情况下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情况允许,尽可能地事先预约);

  3、书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法律解决方案,代理出具律师催收函

  七、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八、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10,000元。此费用应在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九、甲方应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向乙方传递法律服务的要求和内容,形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为主要方式,内容应明确简洁。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暂定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本合同届满之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顺延一年,并依此类推。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1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四层

  联系电话:0591-8351333513859088283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注册律师__担任甲方的顾问律师,具体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

  律师联系方式:______。乙方可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参与办理上述法律事务,甲方应予配合。

  第二条、法律顾问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通过专业工作积极指导和促进甲方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积极防范法律纠纷的发生,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解答甲方经营管理业务、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应甲方要求,审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最大限度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经营、劳资纠纷的协调解决和诉前谈判工作。

  (四)应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员工的法律事务咨询。

  (五)应甲方要求,指派律师赴甲方举办法律知识现场咨询答疑会。

  (六)根据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七)应甲方要求,为甲方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服务。

  (八)协助甲方处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九)应邀参与甲方投资或经营方面较大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

  (十)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听证等活动。

  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第(八)项服务,甲方不必另行办理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八条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外,不再另付费用;第(九)项服务中,双方在标的额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项目服务费;属本条第(十)项,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交费,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顾问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70%,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乙方对因执行顾问工作而获取的甲方相关的经营信息、财务状况、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负严格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授权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与第三方。

  第五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向法律顾问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应提前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等。

  第六条、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文件,甲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法律顾问留存备查。

  第七条、甲方应主动、及时向法律顾问通报涉及法律问题业务的有关情况,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进行联系协调,协助法律顾问了解甲方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元/年,并于本协议订立__日内支付。

  第九条、甲方应尽可能为法律顾问提供工作便利;应甲方要求,法律顾问到福州市区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谈判、调查、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相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暂定为一年。

  第十一条、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提前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有关通知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地址发出,即视为已经完成送达;本合同空格处填写的一致内容系业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与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

  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

  代表律师:0591-83513335杨律师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2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同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任

  应甲方聘请,乙方指派XXX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第二条 原则及目的

  法律顾问依法执行职务,遵循“诚实、守信、尽责”的原则,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服务期间

  服务期间由 年月日开始至年月 日止。 服务时间为非节假日的 8 时至 17 时。

  第四条 工作配合

  1、法律顾问每月定期赴甲方处,协助甲方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汇报为甲方工作之进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约前往的,由双方协商解决。遇节假日的顺延。

  2、如有非正常情况,急需法律顾问出面解决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职员协助法律顾问做些辅助性工作,给法律顾问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等。

  第五条 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工作计划

  若甲方能提供具体工作计划的,按双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计划执行。

  (二)服务内容

  1、解答甲方法律询问;

  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甲方有关经济业务洽谈,提供法律帮助; 3、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4、对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5、草拟、审查、修改标的额大、内容复杂的经济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

  6、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企业进行资信调查;

  7、代办公证手续,进行律师见证;

  8、代理申请营业执照,代办法人登记;

  9、代办股票上市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

  10、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11、协助甲方进行有关项目招标、投标;

  12、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六条 服务报酬

  1、专业顾问费用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第五条(二)款之1-5项服务为专业法律顾问业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甲方须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业务费用

  法律顾问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五条(二)款之6-12项服务,参照乙方正常收费标准,另行优惠收费。

  3、其它费用

  法律顾问到本市区外为甲方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差旅费、电话费、翻译费等可以即时清结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违约一方须对守约一方之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2、甲方未按第六条之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3、甲、乙双方公司解散、停止经营等。终止前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保障及赔偿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业务不能与甲方协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执行本合同之责任,甲方于合同期内应补偿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一切诉讼、索偿及质询所引起之有关费用及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师蓄意或严重疏忽、过失,违约或违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条之规定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由此所发生的合理支出、费用及终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赔偿乙方余下服务期间应得的报酬。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双方当事人及分别的承继人和承让人,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包括具体法律顾问人选之更换)。

  2、保密 除经甲方许可或于执行职务时必须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间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3、合同完整 本合同中部分条款若因双方不能协调一致或因法律、当事人权利变更而不能执行或无效,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切条文必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修改、删除和增加。

  5、争议解决 本合同双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无一方书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约顺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顾问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协议由以上各方于 年月 日签署于 。

法律顾问协议书13

  因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实际情况,就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律师的责任是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习惯,为甲方就业务上的事务提供法律帮助,协助甲方依法经营和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为甲方服务。遇有紧急事务,甲方可随时通知律师进行办理,并不受工作日的限制。律师因其他公务不能履行职责的,乙方应立即指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四、法律顾问律师应严守在业务活动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不得对外扩散。

  五、甲方应为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可以考虑提供给律师必要的业务资料、办公场所、固定联系人员和交通条件。甲方可视需要通知律师参加有关业务会议。

  甲方委派律师赴外地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的,应为律师提供差旅费用。

  六、甲方要求律师为其提供以下第__项形式的服务:

  1、签约服务:每年收取__元的签约费,另按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工作量收费,但免收手续费。

  2、一般服务:每年收取__元的服务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后,对所办理法律事务均减半收费,有手续费的免收手续费。

  3、诉讼服务:每年收取__元的服务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后,对所代理的诉讼及仲裁业务免收代理费。对所代办、代理的非诉讼事务减半收费。

  4、全程服务:每年收取__元的服务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后,对所办理的全部法律事务,均不再另行收费。但承办具体案件过程中,应当视情况支付给律师必要的办案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打印费等)。

  七、与甲方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的法人单位每增加一个,服务费用应增加50%,增加一个持有营业执照的无法人资格的单位时,服务费用应加20%。

  八、根据第六条的选择,甲方向乙方每年应付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甲方应于签约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九、律师不尽、未尽职责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予以更换。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从乙方离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续任职务。

  十、本合同的其他变更事项,须甲乙双方以协商后以书面约定为依据。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法律顾问律师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顾问律师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15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投融资项目结成长期的共同发展联盟,并在融资项目的合作上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的优势为用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加强抗风险能力,共同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共同为新型城镇区域性经济发展需求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企业项目与资金供求的强有力对接,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3、在双方保密条款约束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按项目要求各对方提供的相应详细资料,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条合作事项

  1、甲方为乙方各地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项基金”,并进行融资渠道合作。

  2、甲方出任乙方的基金募资顾问(包括财务顾问、募资策划等),在对乙方项目进行充分的内部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寻找基金出资人,向乙方推荐各类企业、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客户,协助开展潜在投资者接触、基金募集推介等顾问服务。

  3、甲方出任乙方的项目管理顾问,协助乙方管理项目、包括提供项目资金监管、项目公司资产托管、股东关系协调、风险提示等顾问服务,同时提供基金保管监督服务,包括基金账户开立、资金划付、会计核算审计等。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义务: _________________

  (1)向国内项目投资者定向推荐乙方及乙方的项目;

  (2)为乙方及乙方的项目设计基金产品并募集资金;

  (3)在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推荐项目投资者的确认函后,向甲方的目标客户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者的联系;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2、乙方的义务: 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乙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等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尽可能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乙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甲方推荐的项目客户进行接触.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按照后续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项目服务费等费用。

  第四条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保密

  1、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项目客户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另行出具说明。

  2、一方有义务对从另一方处获得的项目关联客户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甲方有权向项目投资者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书面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第六条联系和协调

  1、甲乙双方应给予对方积极的支持、配合,并建立专门的协调部门或人员: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协调员: 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协调员: 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及时向对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各自组织内部或政策发生改变,并且这种改变会直接或潜在损害对方的利益,发生改变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将情况及时通报对方。

  3、经商定其他应由对方完成的事项。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有权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在有关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对于有意购买甲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同时未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的优质客户,乙方有权利要求客户到甲方处开立银行账户。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不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性质相同的合作。

  2、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3、如果一只项目基金发行成功后,乙方以后就该项目的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托融资、资管计划、上市融资等)均由甲方优先代理,并担当财务顾问。

  第八条协议生效

  1、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简易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自 年 月 日 起,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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