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地皮协议书4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皮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皮协议书 篇1
地皮转让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
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
米,宽
米,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
万元整(¥
元),甲方将该地皮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
1 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签约日期:
年月日
地皮协议书 篇2
转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承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
现甲方 有限公司共有建设用地二块,总使用面积共为1216平方米具体地址如下:
一、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林场前,(青年干渠北侧)使面积1066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第号。
二、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小区一栋1号使用面积:150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第号。
其四至路道按国土证书编号及示意图为准。现甲方另谋发展,愿意将 该地范围内所有权属转让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及中介方多次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协议:
该地块经双方协商后按时价人民币每平方7300元计算,人民币8876800元整成交。乙方预交给甲方购地定金人民币万元整,( 元)。
一、签订协议之后 天内,甲方提供该幅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原公司法人原人签名后为止,乙方当天交清全款。该幅地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地块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自交定金起不得反悔,若有一方反悔应罚违金人民币 万元整并与中证方各一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证方二份,买卖自愿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海丰县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中证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地皮转
一、甲方自愿将一块地皮在板谭屯旧国道路(古谭路)永久性转让给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经营,该地皮长21米,宽4.8米,东邻韦英梅,西邻马瑞吉,南邻公路,北邻韦英梅。四邻地界清楚,均无异议。
二、乙方同意一次性付清转让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本协议签订之当日以现金方式付清,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三、甲方将该地皮的经营权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拥有永久性使用权、经营权或转让权。日后,乙方在建设使用该地皮的`当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土地申报变更登记手续,手续费及税费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成员讨论协议后签字付清补偿费即生效,从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包括甲、乙双方的子孙后代),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占或增加任何费用。
五、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则须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加两倍赔偿乙方的购地皮补偿费及一切费用;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地皮且不再退还乙方的购地皮补偿费(地皮+补偿费)。
六、乙方在建设使用该地皮当中,若有他人干扰阻拦不许建设的,甲方负责调解清楚,如果调解不了的视为甲方违约,按违约处理。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家庭成员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 篇4
甲方:新庄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周宁(镇长)
乙方:王天祥,男,汉族,现年岁,系新庄街道工商个体户。
新庄镇政府西面与个体户王天祥为邻,由于历史原因,两家界畔相互交错,非常混乱(后附两家界线图),为了便于管理,规范整洁各自院落,界线以直线划拨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地皮兑换协议如下:
1、新庄镇政府同意将西面与王天祥相接的四间房屋地皮的一部分(长11米,宽3.4米)转让给王天祥使用。
2、王天祥将自家院落东面厦房地皮(长12.4米,宽3.2米)同时转给镇政府使用。
3、因镇政府四间房屋现在还需使用,故镇政府地皮兑付时间为镇政府废弃拆除其房屋时,立即兑付。
4、地皮兑换后,两家界畔以政府四间房屋南边的.王天祥四间房屋后墙外皮为界(以厦房后墙外皮为直线南北延伸,北面延伸至镇政府车棚南侧)。
5、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当事人及镇司法所各存档一份。
甲方:
见证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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