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2-01-31 08:19:3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借款协议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借款协议书(15篇)

借款协议书1

  甲方:(借款人暨投保人)

  乙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甲方为号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经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同意,甲乙双方就保单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号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为质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具体借款金额见附件2《保单借款借据》。甲方借款须依法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所借款项的%。

  二、最高借款额度:借款不超过借款当时保单个人账户价值总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不会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与每月结算利率上浮2%中较高的一项;乙方有权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万能保险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证:用于借款的保单是所有权无争议,未作担保、未挂失、未失效或未发生止付情形的保单。如甲方用于借款的保单被质偿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投保人申请借款的保单应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向甲方返还保单。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贷款期间内可在最高借款额度内申请增借,增借后保单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保单当前个人账户价值的80%,增借日为增借款项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缴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额及利息全部偿清为止;若逾期未付利息,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并入借款金额中计算利息。

  八、若未还清的`保单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续费的总金额等于或超过保单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偿前保单如发生生存金给付,乙方直接将生存给付金额先行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支付给保单受益人。

  十、甲方与被保险人同意:当发生理赔给付时,乙方有权直接将理赔金偿还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余额再行支付给原受益人。发生死亡理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出险日为准,发生非死亡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做出理赔决定日为准。

  十一、如果发生乙方需退还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将需退还的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偿还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内,乙方不受理甲方关于投保人变更、部分领取帐户价值、保单迁移的申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业务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被保险人签字: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2

  借款公司: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经营地此: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贷款公司:______

  贷款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此: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融资,为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贷款余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

  人民币(小写):______

  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借款利率。

  利率按月利率:______%计息。

  利息每月结付一次,于借款之日次月提前一天支付,如不按时支付利息,贷款人(公司)可要求借款方按当次利息的______%罚息。

  四、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

  借款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还款,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同意,方可逾期,贷款方如提前收回贷款,需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借款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方一份,贷款方一份。

  六、如有争议借、贷双方另行商定。

  借款方:______贷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兹因___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___借款,共借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借条出具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4

  甲方:

  乙方:xx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经xxx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XX年9月26日至XX年9月26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

  乙方签字盖章: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5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和丙方即将结为夫妻,现因购置房产,作为共同债务人向甲方借款。甲方为乙方的父亲,愿意借款给乙方和丙方,但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用途:购置房产(房产信息

  三、借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

  银行账号

  四、还款时间:甲方作为乙方的`父亲,真心的希望乙方和丙方能够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百年好合,因此暂不设置还款期限。但是,如果一旦乙方和丙方的婚姻发生变故(或其他情况),需处置上述房产之时,即为清偿本协议项下的债务之时;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借款人):

  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6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为借款人的股东(股东)。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贷款人)承诺,除已汇入的“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将保证股东根据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规定的中国银行工作日结束前,按下列程序缴足“注册资本”:

  (1)不迟于首次提款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2)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3)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4)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在缴足“注册资本”三十天内,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验资报告。

  本保证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签字)附件4

  转让书鉴于本转让书的签署和向贷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递交本转让书。

  一、释义:

  (1)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2)“各项保险”指“借款合同”11.1所规定的保险,包括“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

  (3)“履约担保书”指由银行开出的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履约担保书”。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诸合同。

  二、转让

  (1)由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的条款与条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彻底转让其对“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的全部权益,作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规定项下应履行的一切义务的持续的担保;

  (2)虽然本转让书规定了权益的转让,贷款人在此授权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并就各合同事项继续与合同当事人往来,如同借款人仍单独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一般,但以不发生“违约事件”为条件。为此,

  (a)根据“承包合同”,借款人应收取和保留应付给它的任何款项;

  (b)根据“各项保险”,在任何保险赔偿应付之时,贷款人可按它决定的方式处分赔款;

  (c)贷款人有权得到按“履约担保书”规定应付的.一切款项。

  三、保证及约定事项

  (1)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宜的行动,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项保险”的有效;对于各项保险,它应当支付各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将收据送交贷款人,并按照规定继续办理所有保险或保险合同。

  四、授权书

  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贷款人为其授权代表,并赋予全权以借款人名义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诉讼或其他性质的行动,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规定的任何款项,并采取贷款人行使本合同赋予权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动。借款人应支付贷款人为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5

  法律意见书敬启者:我们作为您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专门律师。该合同规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___美元的贷款。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其在合同中赋予的意义。作为专门聘请律师,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4)项提交的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即纽约律师意见书)_________;

  (5)我们认为作为本意见书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发生的问题。我们不想对根据任何其他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我们信赖关于与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相关的纽约法律事宜的纽约律师意见书。经你们允许,我们已经假定所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我们对我们的意见书陈述的事宜是就我们所知,未作专门调查,而信赖与上述事宜有关的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根据前述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从事合同规定的交易,而且就我们所知,有权拥有其财产并从事其目前从事的营业。

  (2)借款人已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记税及其他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质的税款。

  (6)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无权以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7)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律管辖。

  (8)合同当事人选择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除非是或在我们贷款支付之时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之前,你们可以从本日起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_________谨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附件6

  还款担保书受益人:_________银行鉴于本担保书的签署和递交是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所规定的提款先决条件之一,(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签署本还款担保书。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额度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担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担保偿还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费用(以下简称担保金额)。在借款人到期应付之日没有或不能根据借款合同之规定按时支付担保金额任何部分时,担保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出具的履约书面通知(履约通知)后的十五天(履约期限)内如数支付该未付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履行担保义务:

  (1)担保人的义务是持续的并将保持有效直至担保金额已由借款人或担保人全部偿还为止;

  (3)在担保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得取代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债权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担保人在抵押书(借款人将全部财产抵押给担保人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借款人对担保人的债务须从属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债务;

  (4)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责任。未得到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5)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宽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都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

  (6)贷款人将履约通知送达_________,即被视为已送达担保人,由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约定比例履行担保义务。不论_________由于任何原因在履约期限内不能支付其应支付的担保金额,_________在履约期限内必须将履约通知上注明的全部应付担保金额支付给贷款人。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担保人已为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办妥了一切必需的批准手续,并将在担保金额全部偿还之前继续保持本担保书的有效性。

  (2)担保人的改组、地位改变和财务状况的变化都不影响担保人履行其担保义务。

  (3)本担保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4)如果担保人在接到履约通知后十五天内(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没有履行其担保义务,则担保人立即自动地和无条件地将担保人对借款人全部资产的抵押权转让给贷款人。该转让并不因此解除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继续按上述担保人义务第(6)项的规定,向担保人追索其应付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与借款合同同时生效。

  担保人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协议书7

  甲方(借款人):

  乙方(银行):

  丙方(贷款公司):

  鉴于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向乙方贷款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到期,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_________万元,专项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到期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借款期限十日以内,不满十日按十日计算,一次性收取借款总金额的定额费用。定额费用在放款时一次性扣除。

  二、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专项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的到期贷款,为确保该笔借款专款专用,由乙方负责将该笔借款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内。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还款后_________日内,确保向甲方发放新的贷款万元,专项用于偿还甲方对丙方的借款。

  四、乙方在发放新的贷款时,为确保该笔贷款专项用于偿还甲方对丙方的借款,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在三方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发放贷款,由乙方负责将该笔贷款直接支付到丙方指定帐户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丙方向其提供的借款专项用于偿还乙方的到期借款,如甲方改变借款用途,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偿还乙方贷款的,甲方除应立即(限定在丙方向甲方发放搭桥贷款的次日)归还丙方借款外,还应向丙方支付借款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相应的利息等损失。

  2、甲方未能按时偿还丙方的借款,逾期后,每天按借款总金额的.千分之十五征收滞纳金。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发放新的贷款,如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发放贷款,造成丙方未能按时收回借款本金,则丙方未收回的借款本金、利息损失及丙方因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因乙方管理不善,甲方借款资金未按上述规定用途使用,给丙方造成资金流失,乙方应承担因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法律效力相同。(此页无正文,为《借款协议书》之签署页)

  1、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协议书8

  甲方(出资人):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在办理完抵押合同后,办理该合同,抵押房产的借款金额根据抵押房产实际出售金额确定借款金额,抵押房产借款金额不得高于该抵押房产之出售金额。

  第二条:借款人在办理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后,借款人才能将借款借出。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小写)

  元整。

  第四条:借款限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还款日期为___。

  第五条:乙方以自有房地产一处位于沈阳市___区___街(路)___号___,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条:借款的实际还款日期以借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借款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合同约定:乙方支付费用方式为现金。如乙方未履行约定的,乙方同意将上述房产由委托人出卖,出卖的房屋价款优先赔偿甲方,乙方应配合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内将房产交给买受人使用,如不配合,甲方有权通过指定法院解决。

  第九条:超期交纳费用或超期还款的,除本合同约定正常交纳费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在不能还清借款时,乙方对提供担保的.房产没有任何处置权,在这期间乙方对该房屋的变更、买卖、赠与等行为均属无效。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告之第三方的义务,以免发生更大的纠纷。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乙方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清偿时,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在不能还清借款时,甲方可以凭此合同和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条起诉至指定管辖法院。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在核实调查确认乙方抵押物清楚后,签定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签定履行地点: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凡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由甲方指定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市房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出资人):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借款协议书9

  借款人名称: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 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币种)资金委托贷

  款。甲、乙双方按 年 字第 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

  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

  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 种: 项 目:

  种 类:

  金 额(大写): (小写):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

  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

  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 个工作日内将贷款

  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 期 金 额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条 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

  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

  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

  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

借款协议书10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借款数额

  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按下列第()项约定履行:

  1、约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无约定期限:如甲方需要乙方返还借款时,甲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时应签收确认回执给甲方作本协议附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书面通知签收之日起30天内返还借款本息给甲方。

  第三条: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约定借款每月利息为%,合计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 %×_________元= _________元)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百

  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该利息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支付期限自甲方出借给乙方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返还之日止。

  第四条:借款用途

  1、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约定甲方出借给乙方使用的借款,限指乙方在合法使用范畴内,用于_________周转。

  2、乙方不得将协议约定的借款用于违法犯罪。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受。

  第五条:借款担保

  甲、乙双方确认,按下列第()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

  1、乙方真实、自愿提供位于_________的房屋(产)作借款担保。

  2、乙方真实、自愿提供小轿车一辆及其相关的.房产作借款担保。

  (注:上列二款乙方提供的担保物不得存在已设定或重复设定的担保、质押行为。否则,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受。)

  第六条:借款延期

  甲、乙双方确认,按下列第()项约定履行:

  1、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不得延期。

  2、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可签订补充规定作本协议附件延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返还本息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受按日加付本息的万分之的违约金。

  2、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30天无法返还本息给甲方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按市场同等价格折价后清偿。

  第八条: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提供担保物权证复印件。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确认全部承受诉讼发生的费用,包含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十条:补充规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协商一致,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改部门备按一份,自出借方提供借款给借款人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借款协议书11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9000万 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利率确定。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开户行:开户名:账 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的担保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2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申请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_________单位担保,并经_____________批准,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_______‰;年息为_______%(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_______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_______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13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书模板二

  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借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 贷 款 金 额│

  ├┼┼┤

  │第一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二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三期 │ 年月底前 │元 │

  └┴┴┘

  2.还款分期如下:

  ┌┬┬┬┐

  │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

  ├┼┼┼┤

  │第一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三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九条 其它(争议解决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从理论上讲,分期履行的债权,分为定期给付债权与分期给付债权,前者为数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在一定期间内反复继续的发生而为给付,如租赁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债权;后者为一个独立的债权,分数期而为给付,如按期还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对于定期给付债权,由于其是因租赁、承包等连续性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权是一再发生的,经过每一确定期间即产生一新的债权,数个债权之间是独立的,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自各该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分别计算。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仅发生对已经过的期间的费用的请求权,违约人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必支付未经过期间的费用:而对于分期给付的债权,在约定分期付款的借款、买卖等继续性合同中,尽管合同约定的是分期履行,但债权是确定不变的,其义务内容是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相对人的权利内容,权利人基于该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同样也是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其主张合同权利也是对整体权利的主张,每一确定时间的经过即发生债权数额的减少,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履行期限全部届满后次日起起算。

  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债务人应清偿所有未支付的债务。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由于分期给付债权的标的虽然是一个,但标的物是可分的,所以分期给付债权虽然基于同一合同所约定的债权是一个整体,但在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于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债务人应当在各相对独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亦即构成对债权人相对独立的这部分合同权利的侵犯。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xx〕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对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应当认定在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干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尽管该批复是针对云南高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作出的,但对于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仍然适用。

  另外,在对诉讼时效的起算存在分歧的情况下,还应当从保护债权人权利的角度考虑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尤其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更应如此。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也有的观点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权利能够行使说,认为无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算,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债权成立的时间同时也就是债权可以行使且应当行使的开始时间。持权利能够行使说观点者还认为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更能体现时效制度的价值,防止债权人长期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按照我们现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债权人一直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起诉的,都将得到保护;但如果债权人主张曾给债务人以催告,债务人收到催告的,时效期间从催告的履行准备期届满时起起算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行使催告权的债权人,只能在两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而对权利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的人,却要在20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这一结果与时效制度关于权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护的立法理由相悖。

  虽然诉讼时效的设立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诉讼时效的起算还是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或在宽限期满未履行时起算,因为只有此时债权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无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关于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认为,合同无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所作的强制性、否定性的评价,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履行合同,只要具备无效情形,合同便是自始、当然、确定的无效,该无效并不因时间的经过而变为有效。因此,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均可以于任何时间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接受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占有财产因合同无效而失去了继续占有财产的权利基础,所以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属于不当得利之债范畴的债权请求权,对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但赔偿损失请求权无疑应受诉讼时效的约束。关于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尚没有相应的规定,理论界争议很大,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掌握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于此时便已成立,诉讼时效自应从此时计算。

  (二)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此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但这仅仅是就合同的实质效果而言的。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视为从订立时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场合,当事人一方乃至双方确实不知道合同存在着无效的原因,自然也就不知道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产生,给付的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债权受到侵害。于此场合,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事由不出现,自然谈不上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再次,有的情况下,为给付的当事人即使马上知道合同存有无效原因,但他仍然愿意履行,表示将来也不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自然也就无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学者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该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如果合同在履行期间届满后很长时间才被确认无效,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受到更多损害,其要求赔偿的损失(消极利益)将可能大于合同有效时取得的利益(积极利益)。

  (三)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在其自认为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和履行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对其合同约定权利的实现期限均有其明确、合理的预期。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到期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知道其权利(不论该权利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债权还是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到侵害,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开始计算。如果以合同签订之日或接受给付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则会导致合同履行期届满,而诉讼时效已超过的局面,显然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以合同履行期届满作为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以与合同有效情形下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相衔接,并且符合当事人合同无效时所得利益不得大于合同有效时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采纳了该种观点。笔者倾向于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的指导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在处理无效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适用的前提是,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这种情况下,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合同有效时的合同权利在实体上有利益重合之处,也就是说,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时,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债权人都已享有债权请求权,且该请求权已经具备了行使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其理由在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合同虽然无效,但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使诉讼时效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该案不涉及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又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等其他情形,所以,本案的判决理由仅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情况下,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前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未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那么诉讼时效是否还应当从合同履行期间届满时起算呢?笔者认为,合同已经被确认无效时,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起算。因为合同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界定,所以在合同尚未被确认无效之前,当事人往往不能预期到合同无效的后果,从而对合同的履行有合理的预期。但是,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就具备了行使条件,债权人再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未届满为由提出诉讼时效期间未超过的,不予支持。

借款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愿在互惠互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下,制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甲方愿将本人 万元美金借给乙方,乙方在确信借款入帐后,为甲方开出收据。借款期限定为 月,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借款年利率为 %。

  二、 借款到期时,甲方须凭本协议和由乙方开出的收据方能提取。

  三、 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所借款项在规定的日期内交给乙方,如延迟付款,则乙方有权每日按所借金额的'万分之 收取罚息。

  四、 乙方保证在委托期限终止日,将甲方款项及其利息付给甲方,乙方如不能按期将到期款项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余额的万分之 的罚息。

  五、 如甲方提前收回借款,须提前 天通知乙方。

  (1) 乙方有权降低其利率,但不应低于活期存款利率。

  (2) 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书从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借款协议书15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 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三条、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在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支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失效。

  单笔借款期限系指自单笔借款提款日起至约定的还款之日止的期间。

  甲方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甲方实际提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款借据的记载为准,但任何一笔提款的还款日不得迟于第三条所确定的借款额度支用有效期的终止日。

  第四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

  (一)在额度有效期间和借款额度内,甲方可以根据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各笔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以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的内容为准。甲方循环借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使用该借款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则乙方根据担保人已经履行的担保责任的本金金额对借款额度本金作相应的扣减。

  (三)甲方每次申请的用款,其金额不得少于 万元,期限不得短于3个月,不得长于12个月。

  实际借款期限、实际提款日、借款金额、利率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记载的期限、日期、金额和利率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单笔贷款的利率为月利率,即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 (选填“上浮”或“下浮”) %。

  (二)罚息利率。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的罚息利率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 %。

  3.同时出现逾期和挪用情形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单笔贷款支用时,双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书上另行约定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也可以选择适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罚息利率,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四)本条约定的单笔贷款的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与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提款通知书的约定为准。

  (五)本条所述起息日是指单笔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

  (六)本条所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七)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八)结息

  1.实行固定利率的贷款,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实行浮动利率的贷款,按各浮动期当期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单个结息期内有多次利率浮动的,先计算各浮动期利息,结息日加总各浮动期利息计算该结息期内利息。

  2.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其他方式 。

  3.甲方应于每个结息日前,在乙方开立账户中提前备足相应金额,供乙方按时从该账户中扣收利息。甲方如选择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利息,应确保利息按时到账。如结息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提前至前一个银行工作日汇入,乙方于结息日未足额收到相应的利息,即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息。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支用循环借款的申请。甲方支用循环借款时,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

  (二)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3.甲方应将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指定为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并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甲方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

  乙方有权对指定的存款资金回笼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借款人应予以配合。

  4.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并已经审核同意。

  5.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7.其他条件 。

  (三)借款的支付。

  1.贷款人受托支付与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定义。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发放与支付,根据以下三种不同情形单笔确定。

  (1)甲方交易对象明确,贷款资金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向甲方发放贷款,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2)甲方交易对象不明确,且使用借款资金单笔金额未超过30万元的,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甲方在贷款资金使用完毕15天内汇总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如甲方交易对象部分明确,部分不明确,则对交易对象明确部分的'贷款资金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支付;对交易对象不明确的部分,且单笔支付金额未超过30万元的贷款资金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请、相关交易资料,经乙方同意后,向甲方发放贷款。对于受托支付部分,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对于自主支付部分,甲方在贷款资金使用完毕15天内汇总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3.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提款条件和支付条件,或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信用状况下降;

  (2)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3)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但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

  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甲方的还款在偿还上述费用后应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计划。甲方应按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所列的还本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四)还款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乙方也有权从该账户上划款还贷),或者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

  (五)提前还款。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甲方提前还本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第五条确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本的,有权向甲方收取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以下第种标准确定:

  1.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额×提前还款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 。

  甲方分次还款的,如提前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八条 、借款的担保。

  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采取如下第种担保方式:

  (1)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 《最高额抵押合同》。

  (2)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3)出质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4)其他方式担保:。

  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条之外的担保。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支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违反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止上季度末的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终了及时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3.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4.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从事非法、违规交易;应配合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5.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借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除外。

  (三)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不得有不诚信、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行为。

  (五)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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