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合同协议书模板锦集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协议书 篇1
协议编号:
此转正协议适合于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在调动后工作岗位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实施转正申请,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须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转正(试用期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现乙方考核已经合格予以转正,成为正式设备技术员。乙方在培训期间薪资不变(同作业员),考核合格转证后依照相同岗位职级确定薪资。
二、因乙方参加由公司内部举办的设备技术员之相关培训,公司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乙方转正后每月津贴200元(在转正后同岗位薪资中减去),到第1年服务期满后次月发放1000元,到第2年服务期满后再全部发放3800元(2年共合计4800元)。乙方2年服务期满后继续为公司工作者,200元津贴在每月的工资中直接体现。乙方在服务期满内的薪资随公司整体薪资状况及乙方技术水平增长而变化。若乙方服务期末满自行离职者,此津贴公司不予发放。若公司原因和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津贴按照实际期限按月计算(因乙方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者不发放此津贴)。
三、转正为设备技术员后,乙方必须将培训内容转化为实际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本协议和〈〈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瑞丰光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2
临时雇佣协议书
甲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文化程度:
家庭详细住址:
家庭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业务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临时雇佣协议书》。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书的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三、乙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事资格证,身体健康。
四、雇佣费用:
雇佣费用实行按日结算按月支付,雇佣费用为每日元
五、甲方的义务
1、给乙方提供必要的雇佣条件。
2、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雇佣费用。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管理和教育。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甲方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3、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5、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身体健康证明。若乙方提供的健康证明存在虚假或涂改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且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同时,甲方保留追溯乙方的权利。
7、乙方在协议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协议期限未届满且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未支付的雇佣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本协议解除或期满不再续签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不再支付乙方剩余报酬。
七、临时雇佣协议终止、解除的条件:
1、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雇佣协议即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临时雇佣协议:
(1)在工作中被证明不符合工作要求的;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
(3)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连续矿工5天,一个月内累计矿工7天,一年累计矿工10天;
(5)请病假、事假超过一个月的;
(6)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人身事故的;
(8)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等,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0)道德品质差,损害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11)甲方需要裁减人员的;
(12)乙方体检报告存在虚假或涂改;
(1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临时雇佣协议。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2)甲方未按照临时雇佣协议书约定,连续超过三个月未支付雇佣费用或提供雇佣条件的。
八、违反该临时雇佣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该临时雇佣协议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后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的应当赔偿甲方招录、培训等各种费用。
九、其它需约定的事项:
1、协议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该雇佣关系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双方产生争议时,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若未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用人单位法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未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任何对协议及协议组成文件内容的变更均无效;任何对甲方权利、费用的放弃行为均无效(减轻甲方义务、费用的行为除外)。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失效。
甲方:乙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原件、必要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地址: 电话:
鉴于:
甲方为****交易中心、旗下会员或授权的居间代理商。乙方为法人或者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交易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文档,甲、乙双方确立现货交易的事宜,并自愿签订本协议书。
一、交易标的物
甲、乙双方开仓与平仓交易标的物为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所有列示品种,乙方以不低于一定比例预付款方式进行的现货买卖。
二、交易数量
具体细则参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
三、报价
交易中心平台上列示的品种价格以国际现货市场的价格为基础,综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初期采取固定汇率),连续报出交易中心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现货报价单位:元∕吨和元/千克等。
四、交易种类与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以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列示品种为准,其商品价格参照国际价格;
2、乙方以预付款的方式进行现货买卖;
3、买卖方式:采取乙方自主报价、实盘买卖的方式,乙方可根据市场实时价格进行报价委托。交易中心有权对以上交易种类、规格进行调整。
五、交易时间
1、交易时间: 北京时间每周一早上07:00至周六凌晨04:00不间断交易(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
2、结算休市时间:每个交易日内的05:00-07:00;
3、开休市时间若有变动以交易中心的通知为准。
六、开户及交易
1、乙方在甲方开设一个交易账户,此账户由交易中心统一进行监管,并且必须经过交易中心的审核,然后进行激活才可进行交易。交易账户实行一户一码制;
2、乙方开户时,须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自然人投资者)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法人投资者)等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供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同时需要在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以实现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如乙方提供的开户资料有虚假,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所有的协议和电子化的通讯都须以亲笔签名或电子记录进行确认;
4、乙方必须对交易账户和所有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独自承担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如若确实丢失,乙方须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自然人投资者)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投资者)、客户协议书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予以确认签字(法人投资者需加盖公章确认),经甲方和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将密码恢复至初始状态;
5、乙方必须确保其有足够的软件和硬件系统;
6、乙方的交易账户只限其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仅通过客户账号和密码以及电话密码核实乙方身份,乙方应妥善保存其本人(或本机构)的客户账号和相关的密码。凡通过客户账号及密码登陆进行的交易操作,无论是否确属乙方本人(或本机构)进行的交易,均被视为乙方本人(或本机构)操作,所有因乙方密码遗失及被盗导致的损失,均与甲方及交易中心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所有乙方通过网络或电话发出的交易指令,一经发出成交后,均不得撤销或撤回,所有乙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出的交易指令,以交易中心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9、乙方必须遵守和接受交易中心及甲方规定的有关现货交易事项的一切规则;
10、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典押、质押或抵押,乙方也不得将本协议书中的.任何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
11、乙方在提取账户资金时,其最大的取款金额不能超过其交易账户内的可提取金额;
12、乙方对当日的交易结算结果有异议时,须在一个工作日即 24 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单所记载事项的认可。超过 24 小时之后所提出的要求,甲方及交易中心一概不予受理。
七、指令下达
1、乙方可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客户端下达买卖指令,可以自行查询买卖结果,乙方对买卖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交易中心买卖系统自动审核乙方指令,包括资金是否足够等,用于确定乙方指令是否有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指令;
3、待交易中心买卖系统每天结算完毕,乙方可以自行查询成交及结算单据;
4、乙方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客户端下达买卖指令后,因网络问题导致行情显示延时造成实际成交价格与乙方所下达指令价格有所浮动的,乙方须对该笔成交予以认可;
5、乙方在委托下单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部分成交时,通过交易系统对未成交部分进行撤单;
6、乙方的所有委托均为当日有效,在委托有效期内,委托买卖一经成交或部分成交,成交部分不得撤销;当日未成交部分,在当日结算结束后将被自动撤销。
八、资金与结算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并作为其在甲方办理****交易中心交易业务的唯一资金结算账户;
2、交易过程中交易预付款比例不少于总交易预付款的一定比例(详见),否则交易系统将自动对客户未完成交收的持仓单进行强行平仓。
九、风险管理
1、甲方以持仓风险率来计算乙方的持仓风险,持仓风险率的计算方法:
风险率=客户账户净值÷持仓占用交易保证金×100%
客户账户净值=账户余额+浮动盈亏
2、当乙方的持仓风险率小于100%时,乙方交易保证金不足,需要追加交易保证金,否则乙方只能减少持有的仓位,直至乙方账户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0%。当乙方账户风险率低于50%时,甲方将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3、乙方因为违规或遇到紧急情况以及交易中心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
4、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甲方有权根据交易中心要求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十、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买卖手续费、延期费等。
1、买卖手续费是指乙方进行买卖时发生的费用。手续费在每笔交易发生时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收取,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调整交易手续费。(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并及时对外公告;
2、买卖手续费是指交易现货品种时需向交易中心支付的费用,费用细则请参照网站;
3、延期费:延期费按照交易中心规定。
以上费用标准的制定权、解释权以及调整权属于****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市场原因来调整各项费用、交易品种、交易时间、交易规则等。
十一、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免责条款
1、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对市场的判断和操作建议仅供参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向乙方作出获利或不遭受损失的担保或承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据此进行交易产生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市场情况或其他的特殊原因,甲方可能无法在乙方指定的价位建仓或平仓,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甲方并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中断和连接以及互联网的畅通,也不能保证乙方自身网络设备及电讯设备的稳定性,由此原因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4、乙方电话下单,因电话线路遭受干扰、失灵或错误等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5、由于价格剧烈波动而出现跳空性的不连续报价引起乙方单据以直接跳空高开或跳空低开的价格成交,以至于乙方的亏损超过其净值,此种情况属于系统性不可抗拒的风险,甲方保留其向乙方追索的权利,乙方必须履行其追加资金的义务,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由于地震、水灾、火灾、、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交易系统临时或永久性关闭及其他乙方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8、综上所述,因为各种不可控因素,甲方不能完全保证所提供的行情与国际行情以及国内的任何一家交易中心的价格保持完全一致。因不可控因素所导致的数据误差,并由此导致的亏损,甲方有拒绝赔偿的权利。
十三、保证条款
乙方保证,乙方不得与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私下达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承诺, 委托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十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对于乙方和甲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修订或更改须以书面的形式写明并一致通过,双方签字确认;
2、本协议书的相关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承诺已充分阅读本协议及附件内容,包括其中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
3、本协议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在甲方。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交易中心申请调解或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方签字并盖章及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可以通过解除签约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客户协议书。双方终止协议履行,乙方必须结清与交易中心和甲方的所有费用和欠款,且在终止协议当天无任何成交记录;
6、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被交易中心终止会员资格或居间被取消代理资格之日起;
7、本协议书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交易中心规则所订。如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交易中心规则等发生变动,导致本协议书相关条款与其规定相抵触的,应以法律法规所规定为准;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变动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沈阳希尔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调整) 乙方:(若是法人,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若是自然人,则同于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项)
甲方 与乙方 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现因
【此处填写解除合同/协议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自 年月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未发生的___________【如:已交纳的场地服务费等】费元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3、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的_____元保证金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如果有保证金此条款留存,没有保证金此条款删除】
4、【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
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 》【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协议的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向___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5、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结算至 年 月 日。)原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无效,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均不再为对方承担或履行任何责任与义务。
2、乙方需在离职时,妥善处理所有工作移交和归还公司所有物品等离职手续,甲方在乙方办完离职手续十天内付清其所有款项,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
3、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内容,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二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6
点阵激光祛痘是最理想的方法,点阵激光是采用多点聚焦激光技术,每个脉冲激光均由近百个微激光脉冲组成,每个微激光光斑的面积只为75-100um,是一种全新的激光换肤模式。点阵激光祛痘坑是近年来美容激光的一项新进展,不仅能够磨平痘印,让痘印不留痕迹,同时能改善毛孔粗大、肤色不匀,还能祛除外伤性疤痕,是目前比较好的去痘印方法。 去痘坑的'特点:点阵激光作用到皮肤时,只对其中微小区域产生热作用,其余皮肤不会受到影响;点阵激光没有作用到的肌肤组织,作为热扩散区域,避免出现灼伤等不良反应,同时促进皮肤愈合;阵激光作用到皮肤时,能同时刺激胶原蛋白再生。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必须如实反映病情症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甲方上述疾病自(乙方)面诊断之日起,甲方自愿接受本院的点阵激光祛痘治疗并按本院设计的疗程,定期到本院接受祛痘治疗,否则本院将不承担祛痘效果的责任。
3.甲方接受点阵激光祛痘治疗时必须按乙方搭配的修复产品使用。
4.经过乙方专业技术导师辩证,甲方面部色痘属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诺在设定疗程内根除,面部皮肤恢复到正常状态,达不到承诺全额退款。
5.乙方承诺治愈甲方上述疾病,治疗费用合计________元(包括诊断,治疗,医药费用),该款甲方需在______月_____日付清。
6.治疗前、治疗后现场拍照,甲方签字为证。疗程结束后甲方确认、签字,本协议履行完毕。
7.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约承诺,法律效应,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协议书 篇7
物料采购合同书 本约由甲方与乙方于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约生效日」)订定
甲方:苏州和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从事于产品之制造、装配或销售,甲方欲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且乙方愿依本约条款供应或承制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双方同意并履行条款如后:
1 产品之提供及承制
1.1 甲方得依本约之规定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该订购或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交期、及(或)
其他要求、将载明于本约附件或订单上。
1.2 乙方应依本约之规定、甲方之订单及甲方之技术数据或甲方认可之技术数据供应或承制产品。
1.3 乙方应于甲方认可测试期间提供甲方技术协助。为使产品通过该认可测试,乙方应随时依甲方通
知补正产品并同时修正其技术数据。
1.4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提供甲方所认可之安全认证单位之认证合格书面证明。
1.5 甲方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连续订购或定作产品时,得视市场需求状况提供乙方需求预估,惟该需
求预估仅供乙方生产排配之参考,对于甲方并无任何法律拘束力。
2 产品之供应方式
2.1 甲方以向乙方发出订单之方式,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
2.2 乙方应将甲方所购买之产品送至但订单另有指定者,从其指定。
2.3 订单,并应依甲方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规定交付产品。
2.4 订单之变更
2.4.1 甲方得在受领产品前不负担任何费用之情形下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增加或减少数量、取消或
解除订单。惟于取消或解除订单之情形,甲方应于___日前通知乙方。
2.4.2 甲方如违反前项所定期间者,乙方得请求甲方偿还该取消或解除订单所产生的直接原料成
本,但该订单之取消或解除系因甲方客户取消或解除订单所致者不在此限。乙方依本项规定
请求时,应证明其于客观上无法于相当期限内处分(理)该受影响的材料或产品且亦无法以其
他措施处分(理)该产品者。
2.5 乙方应依订单所载交付日期及数量交付产品,如有迟延之虞时,应即通知甲方。如于应交付期限
仅有部分产品得交付,除甲方通知另行安排交付者外,乙方应于甲方同意后仅交付该部分产品,
惟乙方就未交付之部分仍应承担迟延责任。
2.6 产品价格列于订单上,且于本约存续期间内继续有效。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双方协议变更价格或
乙方调低价格时,则该新价格亦适用于变更日前已订购或定作而尚未由甲方受领之产品。
2.7 乙方同意产品之所有权及风险负担于产品由甲方受领时或双方结转程序完成后归属甲方。
2.8 甲方对于乙方于应交付日期前所交付之产品得选择收受、退货、拒绝受领或延迟(期)付款。
3 价格及付款
3.1 乙方保证其所供应或承制产品的价格未高于其他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该价格并已包括产品之
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营业税、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
3.2 以乙方完全履行本约之规定为条件,甲方于受领产品及收到请款单、发票后,应以票据或其他付
款方式支付货款,该付款期限以甲方所定之付款条件(如附件一)为准。
3.3 乙方应依甲方之厂商请款办法向甲方请款。如乙方有提前付款折扣办法者,甲方得利用之。
3.4 乙方应按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载明订单号以便甲方核对。发
票及载明验收合格的'订单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3.5 如乙方对甲方负有任何金钱债务或有任何争议时,甲方得暂不给付应付乙方之货款,或径自应付
予乙方之货款中扣除,亦得从乙方对甲方之债权中抵销。
4 运送及交付
4.1 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约所生之相关运输费用。
4.2 如乙方迟延交付产品时,乙方除应按日依迟延交付产品总价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外,并应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避免生产中断所支出之各项费用,或因生产中断而造成甲方出货迟延致甲方客户因此所要求的赔偿或罚款,及其他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增加之费用。甲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费用、赔偿、罚款或损害赔偿金。
4.3 4.2条之权利外,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百分之十
五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得终止该订单或本约。
4.4 乙方应以其费用依商业惯例、甲方规格、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适用标准保存、包装、处理及捆包产
品,使其免受任何损害。如有未达标准之包装致产品一部或全部灭失或毁损,由乙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4.5 乙方于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号码、产品名称、甲方料号、交付数量、净毛重量、生产日
期、原产地国家及品检资料供等明细。每一产品之料号应以甲方之料号为准。
4.6 如乙方未依上述第4.5条提供相关数据,或其所提供之数据有误造成甲方关务作业上之困难时,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增加之费用。若乙方因此交货迟延,应适用上述第4.2或4.3条之相关规定。若造成海关没收产品时,乙方应以自己之费用另行提供产品予甲方。
5 质量及保证
5.1 乙方对于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应保证符合双方所签立质量保证协议书(附件二)或通常业界所要
求之质量规范。乙方经甲方通知应即提供甲方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之检测文件及技术数据。
5.2 甲方得于正常营业时间内至乙方营业
场所及(或)工厂检查产品及其制造过程。甲方得于运送前检查
产品,并得于任何时间进入乙方营业场所及(或)工厂查验及取回甲方财产。甲方得基于与本约有关之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使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行使本项之检查权。本项有关甲方之检查权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俾甲方或甲方客户实施检查权,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之设备与服务。依本项检查之产品仍须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场所进行检验。
5.3 乙方就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为如下保证:
(a) 由乙方所制造、加工或装配;或乙方有权代理或销售。
(b) 完全符合与本约有关之设计标准、规格书(包括一般规格书与质量规范)、图式、样品及其他与本
约有关的技术资料或乙方所为之陈述。
(c) 完全符合订单或附件之要求,且均为新品。
(d) 不具有任何设计、材质、制程或技术上之瑕疵。
5.4 本条所有质量及保证不因甲方检验、受领产品或付款而失其效力。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自甲
方验收合格起十年为保固期。但乙方产品之保固期较长者,则依乙方之保固期.
5.5 经甲方收受之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于甲方生产在线或甲方制成成品出售予他人后,发现有
不符规定或影响甲方生产或成品质量者,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产品之价格及因此所受之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 不符规定之产品
6.1 如产品有瑕疵或不符本约、附件、送货通知单或订单之规定(总称为「不符规定之产品」),甲方除
享有法律上及本约所述之权利外,并得依其判断,选择下列措施:
(a) 以乙方之费用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予以替换或重工;或
(b) 自行或使人修复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补偿甲方因修复所支出之费用。
6.2 如甲方选择前项(a)款,乙方应于甲方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后日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
品。第12.1规定之补救期间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之期限。
6.3 乙方未于前项期间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品时,甲方得拒绝收受,并由乙方退还甲方所给
付之所有货款、费用及成本,且乙方不得主张抵销。甲方并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与方法另行订购或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并请求乙方偿还其因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支出之额外成本及费用。
6.4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时就不符规定之产品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改善措施报告」。
7 产品之退还
7.1 甲方退还于乙方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符规定之产品,将附上「退货单」或「退款单」。除需合
理时间确认及运送外,甲方原则上自完成验收日起______月内向乙方提出「退货单」或「退款单」。
7.2 所有由甲方退还予乙方之不符规定之产品、超出订购或定作数量或应交付日期前运送之产品,及
所有由乙方运交甲方之替换或重工产品,应由乙方负担所有费用、成本、运费及风险。
8 制程或设计变更
8.1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所有制程变更、设计变更、工厂配置变更、影响产品性能之程序步
骤中断、机械结构或其接合、环境适应性或化学性质或产品寿命信赖(总称为“变更”)均不得变更或置入于产品内。如需变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任何变更计划或拟案,并提供甲方要求之可供评估样品及其他适当信息;乙方之通知最迟应于预定变更日前______天或双方协议之日送达甲方。
8.2 无论甲方是否同意变更前述计划或拟案,任何订单所载产品应交付日期,乙方均应遵期履行交付。
8.3 甲方得随时于乙方运送产品前变更乙方依甲方提供图式(样)、设计或规格而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且
该变更于通知乙方时即生效。如该变更合理且直接影响产品之价格或交期时,则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调整价格或交期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如双方就前项价格调整已尽善意之努力而未达成协议,甲方得终止本约,且该终止效力得溯及于
所有已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9 甲方财产
9.1 所有由甲方提供予乙方或甲方付费用订购或定作之有体物及(或)无体财产,或依甲方设计或规格而
产生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技术数据、机器设备或仪器(总称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为下列措施:
(a) 保持为动产,且不得与任何动产或不动产混合或添附。
(b) 接受甲方任何时间之检查;甲方及其员工、代理人得随时进入乙方场所取回。
(c) 仅得使用于供应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d) 乙方不得为任何形式之变更。
9.2 甲方财产于返还甲方前,乙方应承担所有风险负担;于甲方请求或本约终止时,乙方应即以其费
用将甲方所有财产无偿返还甲方。乙方放弃任何扣押或留置甲方财产之法律上或契约上之权利。
10 知识产权
10.1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保护甲方及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及客户不受任何第三人主
张权利,并应自行承担因下列情事所引起之自已或前述人等之所有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之损害或费用。:
(a) 任何与产品或制造产品过程有关的知识产权及(或)机密资料之侵害。
(b) 乙方违反第10.5条或第10.6条之规定。
10.2 如发生前项情事之一时,乙方应即以其费用提供信息与协助,以俾甲方防卫、抗辩或采取相应措
施。
10.3 除前两项规定外,如甲方或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或客户仍要求使用该产品时,乙方应以其
费用尽最大努力取得继续使用该侵害产品之权利,否则乙方应以其费用依甲方之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a) 以非侵害产品替代侵害产品,或修改侵害产品成为非侵害产品。
(b)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产品,乙方应全额偿还甲方为侵害产品所支出之所有成本、费用,且不得
主张任何扣除或抵销。
10.4 如侵害产品系完全依甲方之设计所承制者,乙方不负前三项义务。
10.5 乙方就甲方所拒绝、退还或非甲方订购或定作之所有产品,应除去该产品或包装上甲方之公司名
称、商标、标章、料号、符号等标示或文字。
10.6 乙方出售予甲方产品之任何相关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与甲方间或乙方与其供货商间于联络、设
计、制造、测试、会计、文书作业)及产品内所附之软件,均不得使用未经合法授权者。
11 保密义务
11.1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系为特殊而有价值的资产,且专供乙方使用于与本约有
关之事务范围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保管该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机密露或交付予任何个人、法人、机关或非法人团体。乙方违反者,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11.2 甲方提供或揭露机密数据予乙方不应被解释为对乙方就甲方之知识产权为任何之授权、让与、或
出租,且甲方对于所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不为任何保证。
11.3 机密资料保密义务不受本约解除或终止之影响。
12 违约
12.1 乙方若违反本约、附件、订单之任何规定而未采取下列措施时,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或取消任何
订单之全部或一部,并(或)以乙方未履行下列措拖期限届至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之总交易金额百分之三计算,由乙方对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a) 于甲方通知后
(b) 于甲方指定期限内完全履行该补救措施。
12.2 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事之一时,无前项规定之适用,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及取消订单: (a) 乙方处于破产或破产法和解之程序。
(b) 无论乙方同意与否,为债权人之利益选任管理人或接收人。
(c) 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对将来之履行不能提供相当之保证或担保。
(d) 持续的或再次的未能准时依第6条替换或重工产品。
(e) 其他违反法律之规定者。
12.3 如甲方依12.1或12.2规定终止本约及(或)取消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时,甲方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
与方法向任何第三人订购或自行生产相同或类似之产品。乙方应于甲方请求后十天内偿还甲方因另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生之所有额外成本、费用。
12.4 任何第三人因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受有直接或间接之损害,而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时,乙方
应负最终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甲方所垫付或支付之款项,并应依甲方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处理及履行。
12.5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迟延或不能履行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于
该迟延或不能履行得依其判断选择:
(a) 终止本约或任何尚未运送产品之订单;或
(b) 于迟延或不能履行期间中止本约或与本约有关的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惟甲方于迟延或不能履行原
因停止时,得继续本约。
12.6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不负违约责任。惟双方应尽其最大努
力协调处理之。
13 不当竞争之禁止
13.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与甲方交易或使用甲方财产,机密数据,或知识产权之机会,从事任何
产品之制造、销售、出租、承包、出借、居间、媒介予他人,或其他任何与甲方营业竞争或妨碍甲方与其客户间之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报价、与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交易、接触或向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揭露产品系乙方所代工或提供者。
13.2 如乙方违反前项规定者,乙方、其负责人及为乙方签署本约之代表人应连带支付自甲方认定乙方
违反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交易总金额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予甲方。但此违约金不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约或法律规定得行使之权利或救济措施。
14 通知
14.1 除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依本约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电子邮件或信差等方式为
之,并自送达日起生效。
14.2 任何关于运送或发票之通知应送至甲方发出订单之部门。
14.3 任何对甲方或乙方之通知,以本约所载地址为准。若地址有变更者,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 15 期间与终止
15.1 本约有效期限自合约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续
约,本约自动延长一年,嗣后亦同。
15.2 本约之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约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条款及效力。
16 其他条款
16.1 本约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本约双方及连带保证人
就任何因本约、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条款或违约所生之争议,应先协商解决之。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6.2 本约之适用溯及于生效日前双方为达本约之目的所交易之产品。
16.3 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约所述之义务,不得解释为其日后亦放弃该权利,或抛弃其依本约所生
之其他权利。
16.4 乙方不得将本约或依本约所生权利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甲方得将本约或
依本约所生权利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
16.5 本约有效期间内经双方同意而与本约之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均为本约之附件,并为本约内容之一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