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

时间:2023-12-27 09:57:09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范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范文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范文1

  近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一次,我朋友去云南旅游,回来时,并没有说云南的美丽景色,而是讲她在云南遇到的一件事: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在与一群妇女搓麻将,还连赢了几局。妈妈问其原因,那小孩振振有词地说:“妈妈教的`”。我妈妈当时还夸他棒,领悟性高。朋友,如果你遇到这种事,你有什么想法呢?你的心头是否会涌出一丝忧伤,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祖国花朵,怎能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呢?如果每个家庭都用这样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祖国未来的命运将会如何呢?在中国,教育未成年人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秀传统,如“孟母择邻”、“岳母刺字”等。因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素质的提高与种种原因,反而有许多父母走上了家庭教育的误区:孩子要啥给啥;教孩子打麻将;告诉孩子不能让人欺负……,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用这样的家庭教育方法,又怎能教出有质的孩子呢?人口素质要提高,家庭教育很重要。19世纪德国教育家禄培尔说:“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操在掌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是促进孩子获得全面发展的基础,是人类文明的传递站,是这一代对下一代的应尽义务,起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起不到的奠基作用。

  是啊,作为父母,以健康的思想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使他们在良好的环境气氛中成长,这是多么重要。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范文2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心得范文3

  6月9日下午我校继续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赵庆敏老师提到“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活中,未成年人的人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文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此次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对教师这个职业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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