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3-06-07 07:04:45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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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思考的习惯。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1

  一、注重提升形象,力争市民的支持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民群众的拥戴与支持是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同样,在整治各类不规范的违章流动摊点时,必须取得市民的认可与理解。这些流动摊点不仅脏乱差,而且随处摆设,更阻碍交通,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从总体上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大部分市民也是极力要求取缔这些流动摊点的。但是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队员不注意自身的形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以致引来市民的不满。一旦市民前来阻挠,取缔规范就无从提及,反而助长了违规违法者嚣张的气势。

  二、加强教育宣传,提倡人性化执法

  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老模式、老观念,实施人性化管理。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当然,对部分不听劝阻,极力阻挠的摊主,可以在现场给予必要的心理压力,告知违章设摊的处罚后果。这个方法经我们中队的实践,效果良好,有不少当事人当场表示下次绝不再违法设摊。

  三、重视取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

  证据对我们城管执法人员的`重要性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作为我们执法队员对在首次发现各类违章流动摊的的同时,应该要养成及时拍照取证的习惯,同时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按期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口头告知,并将这一过程摄录下来。如当事人拒不悔改,在超出期限后继续设摊经营,执法人员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盛装器具,但必须在案发现场。暂扣前执法队员必须告知当事人暂扣的法律依据,在清点暂扣物品后开具暂扣单交付当事人,并有相关人员摄录下这一过程。以上暂扣的这个环节往往是我们以前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些队员为了省事,或者队员之间配合不到位,都会造成最后的被动局面。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当然,要从根源上遏制各类流动摊现象,关键还是在于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此中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细化网格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强化执法力度,扩大法制宣传,加强部门配合。力争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干净、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2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作为一个新的行政执法机关,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至今已逐步确立自己的位置,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接受和认可。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之中,城管工作尚有许多有待改善和进一步提高的地方,比如执法效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执法的力度和手段还有待加强,群众对城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尚还不够,有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查处,有些查处的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某些单位和个人对城管机关缺乏认同和足够的重视。以上种种现象的出现,固然有种种客观的外部因素,比如说法制环境的问题、执法体制的问题、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问题,但其中确有不容忽视的内在因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缺乏应有的执法威信。其中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城管执法机关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受到的辱骂与责难是最多的,胆敢与城管执法机关公开叫板的人数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也是最高的,这就不能简单的用一句“工作性质不同”解释了。但威信从何而来?我认为还是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尊、自强、自重、自爱”,以实际行动为自己赢得威信。

  首先,要尊重别人。

  在思想上要真正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观念,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百”工程,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正确行使手中的职权。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当事人以应有的人格上的尊重,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应予以应有的理解,通过换位思考,站在管理相对人或者第三者的立场上,对自身的执法行为做出客观的评判。其次,要尊重自己。在执法形象上要做到形象端正、严谨的体、不卑不亢。在执法过程中要具备起码的礼节礼貌,发生争执时,要保持良好的风度,时刻注意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执法者的尊严,不可逞一时之气,损坏整个城管部门的形象。

  再次,公平、公正是执法机关的生命和灵魂,是树立威信的根本的保障。

  在执法中,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案,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办人情案、关系案,放任违章行为,说到底就是执法部门公信力的自我贬值。所以要采取一切措施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顶住压力,敢于碰“硬”,通过一系列的强力手段,真正体现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最后,队伍的凝聚力是树立执法威信的内在要求。

  在城管队伍内部的作风建设上,应着重于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形成团结和睦、积极向上的良好气氛。一支具有影响力的队伍首先是一支团结向上的队伍,只有发挥出整个城管队伍的整体合力,才能壮大城管的声威、营造城管的气势,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克服各种障碍,取得最大的成就。

  城管执法机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须从点点滴滴做起,要从每一个执法人员自身做起,并且将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其中既要加强对内部成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又要有制度和纪律上的保证。只有树立起我们的执法威信,我们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城管执法工作才能卓有成效的展开,城市管理工作才能真正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3

各位同事们:

  我加入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已经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我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感触颇多,我觉得要干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三大关系:

  一是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经济:城管行政执法主要维护的是城市市容秩序,城市市容秩序搞好了,可以为外来资本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据统计,随着近两年镇江市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加大,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全市近两年利用外资和民资也成倍增长。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市民: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便人们的衣食住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据调查,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是38.7%,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上升到64.4%。

  二是执法与管理的关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的手段,是促进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我们经常在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段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行动打击占道经营,促进该地段的经营户守法经营。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统一的,城市管理是基础。如:镇江市城管局在一些特殊地区安排临时疏导摊点,安排人手,加强管理,不但避免了摊点向主干道扩张,而且也减轻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虽然,我们在处理管理与执法关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有一些管理与执法脱节情况,导致很多问题难以解决,造成行政处罚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与规划部门管理协调不到位,导致违法建设定性难、查处难、处罚难。我认为只有根据镇江市政府第21号令相关规定,调整和理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城管执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互相配合。

  三是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

  有人说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对矛盾,水火不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人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认为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对相对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罚当其过,罪过相应,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也规定“有违法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由于执法机关的执法大多是科以相对人一定的义务,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肯定会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豪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执法机关要实现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单位的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减少甚至杜绝无效或应撤销执法行为及败诉案件的产生。

  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以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甚至恶语中伤、夹带污秽语言,就会引起相对人和周围群众的不满,就会激化矛盾,发生争端,就会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反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内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可以化解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使相对人充分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与相对人的冲突,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减少当事人再次违法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同一违法的重复发生。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为此,必须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着装、仪表,推行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力求做到执勤场所和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执法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让文明执法贯通于整个执法过程中,并为严格执法服务,让两者有机结合,共同为行政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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