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
为规范销售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特别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档案归档范围
1、销售合同
(1)预定书(认购书)原件;
(2)买卖合同原件;
(3)换、退房申请;
(4)房型修改申请;
(5)其他合同之补充协议。
2、客户资料档案
(1)来访客户名录:包括客户姓名、联系方式、需求,及了解到的客户的家庭情况及其他特别事项。
(2)签约客户档案
基本资料:姓名、联系电话、已购房型、付款情况、家庭情况等;
办理按揭及房屋产权证所需客户提供的资料;
其他客户提交之资料。
3、内部管理档案
(1)销售部内部管理档案:各项管理制度、成文发放的管理文件
(2)销售管理档案
(3)各日、周、月统计表及报表;
(4)早晚会会议记录。
4、内部往来文件
(1)发往各部门间的'日常函件;
(2)收到公司各部门的往来文件。
5、公司对外宣传资料
(1)各类公司制作的楼书、提袋、宣传品样本;
(2)电视宣传资料:各种宣传用vcd、录音带、录像带;
(3)户外灯箱、路牌的样稿;
(4)各类宣传活动的录影带及照片。
6、房地产相关信息
(1)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资料;
(2)各楼盘楼书;
(3)房地产相关信息剪报;
(4)各项目对外宣传广告剪报。
7、对外合同合约
(1)户外宣传制作合同复印件;
(2)媒体制作合同;
(3)其他与销售部有关的合同合约。
二、归档及保管要求
1、严格按归档范围对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2、档案资料分类应清晰、全面;
3、档案接收时要认真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入档;
4、档案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资料盒;
5、应建立清晰、明了的检索工具便于检索。
三、档案的借阅
档案的借阅应有严格的借阅制度,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方能借阅。档案借阅办法按以下制度执行:
1、本部门档案仅限本部门员工借阅;外部门借阅需出示借条,附双方负责人许可签字;
2、本部门员借阅,借期不超过两天。如因需要延长借期,须出示借条并附部门负责人签字;
3、查阅、借还档案都必须在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借阅和离开;
4、按期归还,爱护所借档案资料,逾期不还或有损坏、遗失,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者当追究责任;
四、档案的保管
1、档案接收时要认真清点、验收份数、张数、规格验收必须符合要求的,办理交接手续方可入档;
2、各类档案材料,应按管理规范要求分类、编目、立卷,放入档案盒或档案夹内上柜保管;
3、档案存放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排柜方式要省时、醒目,便于查找;
4、每年年底要对档案库存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核对以保管单位为基础,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
五、档案的剔除和销毁
1、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对档案材料要仔细甄别,对无保存价值的资料及时剔除,必要时列出剔除资料目录提交部门经理批示;
2、每年年底对保管期满的档案列出目录写出专题报告提交领导,经部门批示后销毁。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2
1、所有的工程档案由工程部文员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土建、强电、弱电、空调、锅炉房、热力站、机管,按图纸资料、维修记录、运行记录、设备台帐、各商户单元装修和维修档案等,进行分类管理。
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各类档案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各系统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文员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各类档案及图纸资料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工程部经理确定用途。图纸资料、重要维修记录和用户装修、维修档案应长期保存,其他各种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二年以上,过期需销毁的资料应由工程部经理、主管及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6、借阅档案需经相应系统的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确定归还日期,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7、文员每月对维修登记台帐、维修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保存。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3
1.0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档案的管理机构
2.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档案的种类
3.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0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1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2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0档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0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1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2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档案的借阅
6.1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6.4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0档案保密要求
7.1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0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0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4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份,由工程部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电梯、空调、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工程部经理、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5
一、档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自觉维护室内安全;
二、建立完善的防火消防安全管理,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室内消防器材的管理、检查与使用;
四、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点火、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杯、酒精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库内;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凡来档案室查档者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单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
六、每日下班前做好关窗、锁门、切断电源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地处理解决;
七、坚持节假日和非常时期的值班制度,建立突击队伍,随时准备紧急情况下档案的.抢救与转移。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及安全,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管理职能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补充、开发、利用、销毁等各项工作。
(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室和存档资料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接收各部门上交的存档资料,做好收件登记;
2、定期清理,主动按时收回各部门使用完毕的应存档资料,补齐缺失的档案资料;
3、对收到的档案资料按规则整理、分类、立卷,分类规范存放;
4、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做好防损、防盗、防潮、防虫等保护工作;
5、建立档案检索索引;
6、按规定办理档案资料借阅和收回手续,并做好登记,保证档案资料安全无损;
7、做好档案室的日常清理、清洁工作,保持档案室整洁有序;
8、建立和维护电脑档案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9、遵守保密制度。
(三)各部门管理职责
1、按本制度规定保管好本部门暂时保存的档案资料;
2、及时将本部门经办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3、妥善保管本部门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泄露、遗失和损坏。
四、资料归档管理
(一)归档资料范围
1、各级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批复、认定、政策法规信息、标准、信函、法律文书、公示信息等资料;
2、公司对各级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上报的各种申请、请示、报告、汇报、说明、申诉、申报等资料;
3、公司与其他单位互相发送的联系函、告知函、介绍信、委托书、宣传资料、单位信息、证件、证明、回复等往来资料;
4、公司内部形成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资料、决议、决定、意见、规划、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简讯等;
5、公司制订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办法、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责任制、责任书、经济或管理协议、标准手册等内部管理资料;
6、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意向书等资料;
7、公司产品立项、设计、开发、工艺技术、产品说明、包装、建设、评审、验收等项目资料;
8、公司各类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技术改造、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记录以及使用说明书等设备资料;
9、公司各类基建工程勘探设计资料、图纸、报建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基建资料;
10、生产、经营环节中的各类报表、台账、记录、报告单等资料;
11、各类财务凭证、账薄、报表、台账、审计、统计结算、投融资、资本股权等资料;
12、人员招聘、培训、调动、任免、考核、考勤、劳动合同、薪资等人事档案;
13、公司取得的各种证书、证件、奖牌;
14、公司订阅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类报刊、期刊、文献、图书等资料以及参加外部会议或培训取得的相关资料;
15、公司文化、产品对外宣传推广资料以及产品标签、标记、说明书等资料;
16、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相关资料;
17、记录有公司相关信息的图片、照片、光盘、磁带、电子存储设备等资料;
1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归档资料收集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财务档案由财务部管理,超过十年的可转入档案室;
人事档案由人事管理部门管理;
生产管理类、经营管理类档案,在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报表、台帐、记录等资料由部门管理;
其他资料一律交由档案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应主动上交。
2、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外的文字或图片资料,需要盖章的,经办部门均在公司办盖章时留一份公司办存档,由公司办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时收集。以部门名义对外发生的资料,如属于立档资料,由部门印章管理人员盖章时收集后及时交档案室;
如资料还须发出后由对方完善相关手续(如签章)才能形成完整资料,则由印章管理人员在印章使用登记时说明,并于事后督促经办人完善后存档。
3、各部门形成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由部门负责人(或各线副总)负责督促存档;
4、公司有偿取得的资料,在报账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在报账单据上签“资料已存档”字样,方可报销。部门如需使用,可从档案室借出或复印。
5、公司人员外出参会带回的资料,在报销差旅费前须交档案室存档,否则不予报账。报账单上需有档案管理人员的收文签字。
6、在档案资料归档期,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类应存档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分别向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三)资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利用。
2、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用具有凭证作用的替代资料或复印件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3、非纸质文件资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4、归档的文件资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四)归档时间
1、除公司订阅的报刊、杂志、图书资料和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资料外,其他应归档资料均须在取得或完整资料形成时即原件交档案室存档。
2、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文件资料,于次年二月份整理完整交公司档案室存档或由部门代为保管。
3、报刊于次月初从各部门收回归档;杂志、图书资料于次年二月收回存档。
4、工程项目建设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五)归档移交
1、各部门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部门核算员)应检查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部门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资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2、档案管理部门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资料的质量。
3、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五、档案保管
(一)收件登记
1、档案室应建立收件登记簿,收到新归档资料时,须逐件分类登记,详细记录资料名称、交件日期、部门和交件人,以便追溯。
2、档案管理人员收件后应按资料类别存放到相应地点,将资料名称和页码添加到案卷盒目录表,然后将资料名称和存放地点按类别登记到检索簿中,同时将资料全部信息登录入电脑档案管理系统。
(二)档案分类
1、公司档案一般按年度收集整理,按如下规则分类:
A——股权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所有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监事名册、股权变更资料、会议资料、决议、文件、记录等,按届次立卷。
B——综合管理类:
01——公司内部文书资料,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决议、决定、意见、简讯,公司制订的各类规划、计划、方案、决策、工作总结,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相关文字资料,党团工青妇资料等。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2——管理制度,包括公司颁发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办法、标准手册、经济责任制、责任书等;
按小类立卷。
03——外联资料,包括公司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上报的各种请示、申请、报告、汇报、说明、申报资料等材料,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批复、政策法规信息、标准、信函、公示信息等,公司与其他单位互相发送的联系函、告知函、介绍信等往来资料等。按小类立卷。
04——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台帐、分析报告等。按小类立卷。
05——其他资料,不能归集到以上类别中的资料,可以暂空,以后有其他类别资料时添加类别编号。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C——经营类01——合同,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约定。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2——客户资料,包括市场调查报告、往来客户资料、客户评价、市场纠纷处理等资料。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3——广告宣传资料,公司开展各项广告宣传推广活动形成的文字资料。按活动和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D——生产管理类01——安全环保资料,包括安全规范、安全环保评价验收资料、标准化材料、事故认定材料、培训教育记录、检查整改记录等资料。按小类立卷。
02——质量计量资料,包括执行标准、检定资料、检验报告、计量码单、化验单、台帐等。按小类立卷。
03——设备管理资料,包括操作规程、设备台帐、巡回检查记录、检查维修记录、大修计划、备品配件资料、易损件清单等。按小类立卷。
04——生产记录资料,包括工艺流程,指标、操作记录、开停车记录、生产报表等。按产品立卷。
E——技术类01——项目资料,包括可研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研发报告、工艺包、实验记录、设计资料、立项资料、报建资料、变更资料等。按项目立卷。
02——基建资料,包括设计图纸、预决算、施工纪录、施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检验报告等。按建设项目立卷。
03——设备资料,包括图纸、设计说明、技术规程、使用操作说明等。按使用部门和设备名称立卷。
F——人事档案01——个人档案,记录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在本公司工作情况(入职离职手续、历年岗位、工资、考评、奖惩、劳动合同及其他情况等)。按个人立卷。
02——工资结算资料,包括工资表和责任制结算资料。按月立卷。
03——考勤考核资料,包括考勤表、考核表。按月立卷。
04——招聘培训资料,包括人员需求申请、招聘计划、招聘简章、培训计划、记录、考试试卷、人员花名册、人员变动报表等。按小类立卷。
05——社会保险资料,包括参保名册、增减申报表、核定单、缴费申请等。
G——财务档案,包括财务凭证、帐簿、报表、投融资资料等。按财务规范立卷。
H——证照类,包括公司获得的各种证件、证书、营业执照、牌匾、印信等。
I——影像电子类,包括照片、录影带、录音带、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
J——图书类,包括公司订阅和购买的各种刊物、杂志、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重要报刊等。
2、档案资料分类后,方便集中装订的要建立卷宗,不宜集中装订的按类集中单体存放。为方便查找和实行数字化管理,统一按分类规则编号,编号规范如下:
X-XX-XX-XX卷宗序号(同一类卷宗超过一本时的排序号)小类序号,用01、02、03……代表各小类二级分类编号,即分类规定中01、02、03…序号一级分类代码,即分类规定中A--J 3、无具体二级及以下分类规定的,由档案室自行分类编号,但必须将分类规则明确标注于检索簿上,以保持延续性和一致性。无须分类的可省略二级或小类编号。
4、卷宗按年装订,年号和编号应标注于卷宗存放时封面可直视处,卷宗封面正面须注明卷宗类别文字说明;
单体存放的档案资料应用标签将编号贴在资料表面可直视处,不宜贴标签的(如证照)在反面标注。
5、档案资料按重要性可分为重要档案和普通档案;
按保密要求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档案;
按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整理时应根据情况分立卷宗,卷宗并在卷宗上予以注明。
(三)档案保管
1、所有卷宗资料应按类别分柜分区存放,整齐有序排列。存放柜应编号并标注存放类别。
2、整理装订时,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件须去除金属装订物,文件装订结实、整齐、美观。
3、卷宗封面标注和编号书写应规范,具有耐久性。
4、卷宗内的资料应按序编号,表面应设卷内目录,以便查找。
5、档案室要做好档案存放的空间布置,做到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霉变、防雨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部门保管的档案资料也须按统一规则分类编号保管。
7、重要和涉密档案应设专柜存放,以免遗失或泄露。
六、档案的借阅和利用
1、档案室应设置借阅登记簿,逐笔登记档案借阅记录,包括借阅日期、借阅资料名称、借阅用途、批准人、归还日期。借阅人借阅时须在登记簿上签字,如所借资料用于交上级部门,不能归还,借阅人应在登记簿上注明不能归还的原因。
2、借阅档案资料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借阅。批准权限如下:普通档案由借阅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档案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重要档案由借阅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签字认可,分管档案的副总批准,特别重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涉密档案按《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权限批准。
3、借出用于职能部门办事的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3天;
在公司内使用的普通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因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续借,须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还者,档案管理员负责催还。
4、涉密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只能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下需要借出,当天必须归还。借出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档案归还时应在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日期。档案借出和归还记录均须在电脑档案管理系统中同时记录以备查。
6、档案借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损坏、遗失;
损坏者按重新备置费用赔偿,故意损毁者予以辞退。
七、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文件/纪录销毁呈报表》经批准后执行。档案销毁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文件/纪录销毁呈报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4、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由行政副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7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职责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务必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状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务必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务必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务必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务必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光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能够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光、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务必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职责。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务必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务必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务必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规范消防档案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消防档案的管理。
三、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消防档案的存放及整理由安保部资料员负责。
四、内容
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溶: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险位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有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留存于被检位保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郜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档案管理要求
1、清防档案文件制定及更新需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2、任何人员调用,需要经过安保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在调间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按轻重给子处罚。
3、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灌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践。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9
1、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2、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0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带给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资料。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1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学院防火委员会存档。
二、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院的基本情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七)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八)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九)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十)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十一)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十二)火灾情况记录。
(十三)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十四)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构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理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带给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构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潜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贴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用心做好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带给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务必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带给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带给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职责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职责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室属机要重地,外人不得随便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
3、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
(三)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
确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市水利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查(借)阅局会议记录,必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查(借)阅局党务资料,须经局党总支书记或局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查阅。
4、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不得吸烟。
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四)立卷归档制度
1、凡是水利局机关从事各项业务工作,所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内容、形式和载体的文书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任何科室和个人都无权扣压和销毁必须归档的文件材料。
2、归档时间。文书档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会计档案一般在会计年度终了一年后移交给财务管理站保管。工程技术档案一般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水利科负责收集、整理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管理。各科室声像档案要注意随时归档备份,每年12月提供局档案室存档。
3、立卷归档的.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扼要,目录页号编制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凡局机关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应为原件,且要求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存档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核定。
4、各业务科室向局档案室移交的文档要有清单,归档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及监交负责人应分别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4
工程档案是工程部运行管理楼宇建筑设施和设备的基本依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程档案目录管理
1、工程档案管理采取纸页档案和计算机档案并行管理方式,基础档案材料要保留纸页档案,过程性档案要逐步向无纸化档案过渡。
2、工程档案设置三级目录,第一级目录为类别目录,第二级目录为程序文件目录,第三级目录为工作单目录。
3、工程档案设置应与上一级档案目录设置一致。
二、工程档案管理程序
1、工程档案管理责任
(1)工程部经理责任:设置文秘档案员;确定档案目录;设置档案保密等级;检查档案情况。
(2)工程部责任:配合工程部经理进行工作。
(3)文秘档案员责任:档案建立;档案修改;档案整理;销毁更新;档案资料分析报告;接受经理和上一级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检查工程部各级人员档案工作情况。
(4)员工责任:认真进行原始资料的记录;接受各级领导和档案员的工作检查。
2、工程档案管理程序
(1) 工程档案的`建立
文秘档案员根据经理意见建立各级档案目录并将各类文件、资料、图纸、记录按目录要求存档。档案要予以统一编号,并在每卷首页建立目录清单,同时在计算机中进行目录登记。
(2) 工程档案的存档
工程档案由文秘档案员整理,按规定目录存档。
(3) 工程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一般工程档案查阅可向文秘档案员借出,在工程部办公室阅览;若需借阅须在文秘档案员处办理借阅手续。保密档案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可查阅,不可以借阅。
(4) 工程档案的更改清理和销毁
原始档案一般不可修改;工程部工作档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可以修改。工程部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过程性工作档案到期后应及时销毁,但应做好销毁记录。
(5) 上级档案存档
工程部档案应由文秘档案员定期上交物业管理中心存档。
(6) 保密等级设置和更改
涉及到物业管理中心、项目部、工程部机密的技术和经济档案,如委托管理合同、原始图纸、技术改造方案和图纸、工程招标标底、施工合同书等应设置密码,其保密等级和密码及其修改由工程部经理决定。
(7) 计算机档案管理
工程部档案应积极推行计算机管理,由文秘档案员设置目录菜单,将档案或目录及时录入计算机中,进行资料分析、整理和信息传递。
(8) 图书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部购置的技术图书由文秘档案员登记建档,制定图书借阅管理办法,严格按管理办法借阅。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5
为加强档案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特制定学校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档案馆负责人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馆所有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均有做好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层层落实,严格管理。
二、档案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档案馆作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依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协助保卫处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馆应安装火灾(防盗)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五、档案馆库内要做好消防安全标示,非本馆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入档案库房。
六、严禁烟火,严禁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馆、进库。
七、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关闭电闸。
八、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九、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全力扑救,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每月底及节假日前要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6
一、目的
规范消防档案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消防档案的管理。
三、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消防档案的存放及整理由安保部资料员负责。
四、内容
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溶: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险位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有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留存于被检位保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郜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档案管理要求
1、清防档案文件制定及更新需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2、任何人员调用,需要经过安保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在调间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按轻重给子处罚。
3、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灌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践。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7
为了规范酒店消防管理工作,根据《中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消防档案四级[员工—部门—监督部门(保安部)--总经办]档案,要有专人统一保管、备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有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留存于被检单位保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单位工程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六、消防档案酒店内任何人员调阅,需要经过保安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在调阅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8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层面消防档案的建立,以及消防档案的`管理。
2、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负责本部门消防档案的建立以及备份存档,消监控中心相关资料由该中心备份存档。
3、消防档案集中在综合办公室。相关资料由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消控中心备份。
4、消防档案主要包括各级安全会议、消防设施、设施台帐、运行记录、调试记录、巡查记录、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值班记录、消防审批记录、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安保花名册等内容,要求全面、清楚,分类存档。
5、消防档案资料外借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各负责人负责催还。
6、设施、设备档案、图纸等重要台帐,应永久保存。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19
一、学院内二级消防责任部门都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应全面、准确、详实反映本部门、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详细内容参照公安部发61号令)。
二、消防档案,应一式贰份,学院保卫处、各二级消防责任部门各执一份。专人负责保管,随时备查。
三、消防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收集、整理、归类至消防档案中。
四、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积极主动如实向学院保卫处提供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以供存档。
五、非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将本部门的基本概况、公安、保卫部门填发的.各种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20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消防工作真正达到规范化、标示化、标准化要求,特制定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一、消防档案内容
(一)单位基础资料
1、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包括消防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及维护资料;
2、设备调试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施工图纸;
(二)消防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档案
1、消防法律文书
2、各级人员职责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等 “六项制度”及落实资料。
4、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5、其他资料
二、档案建立基本程序
1、制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档案管理,管理人员应掌握档案的基本要求,全面掌握单位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
2、要及时收集汇总资料,按照内容分类进行装订。
3、档案建成后由单位领导检查定期检查,确保质量。
三、档案管理和使用
1、对消防设施管理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应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资料。
2、档案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无关人员不得翻阅和查封档案。做好档案防火、防潮、防虫及防腐蚀。
3、管理人员更换时,应做好档案的交接工作。
四、消防档案应长期保存。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21
为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档案安全管理万无一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馆设有烟雾报警和安全防盗系统,由保管利用科负责操作使用。
二、对本馆库区已配备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到期更换工作由保管利用科负责。
三、库区和消防安全通道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安全通道必须时刻保持通畅,指定安全员负责每天随时检查。
四、库区和五、六楼其他辅助用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在库区显著位置设警示牌。
五、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未经本馆领导同意,非保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六、本馆消防防盗安全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分管领导为总负责人;保管利用科为直接责任科室。
本馆“两防”报警系统与区政府值班室联网管理,由保管利用科负责库区日常维护管理,综合科负责办区域日常管理。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22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馆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馆内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本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即: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员);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保障消防安全。
(三)指定专人兼任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职责,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消防安全工作由校综治办归口管理,消防安全所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档案馆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部门是学校所有档案的保存点这一特点,对工作人员及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知识培训。
4、组织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5、定期组织检查灭火器,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馆长)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馆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馆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工作人员)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档案“九防”要求。
(3)每月进行一次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并向馆领导报告。
(4)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5)如发生火灾事故,应主动积极地提供情况,查明原因。
(6)做好本部门灭火器材的保管工作,使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重点部位(档案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禁止与库房管理无关人员进出库房,禁止在档案库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3)每天对库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不少于两遍,并作好检查记录。
(4)下班前关好库房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库房钥匙。
(5)保管好库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掌握使用知识。
(6)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出现火灾要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档案及国家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与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条例,普及消防知识,及时传达上级各项消防指示精神,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2、重视节假日及霉雨季节的防火安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督促和抽查相结合、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一切违章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门实行责任制,每年由馆领导与各馆员签定责任书。
2、各馆员下班前需对门、窗、电器设备、阅览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与校综治办联系;
3、非馆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4、馆内各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入保险柜内。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2、不准在库房、办公室和阅档室等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严禁个人擅自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者,将按"危险品管理条例"严格查处。
4、档案馆范围内的走廊、楼梯、电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各科(室)废旧物品、杂物需集中统一处理。
5、库区、阅档案、会议室、办公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杜绝火灾隐患。
6、各消防责任人,对配置的灭火器要定期组织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7、对现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或未经馆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印发消防知识学习材料,组织各种层次的学习活动,使馆员掌握消防知识;
2、把安全防火教育内容纳入工作宣传、年度计划,并作为重点业务学习内容之一;
(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移动;
2、灭火器要按期更换(一般使用期限为3年),充填药剂;
3、灭火器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查出原因后及时添置;
4、配置档案库房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由负责库房安全的专人负责保养,做到定点、定人,如有遗失或破损及时向馆领导汇报;
5、对有故意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器材行为的人,根据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罚以及经济赔偿,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 23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管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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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档案馆负责人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馆所有工作人员均有做好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二、档案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学习,提升消防意识,熟悉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更新工作。
四、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库房和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掌握重点消防部位的基本情况,保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避免任何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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