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1
1.室温宜保持在20℃~22℃为宜,湿度应保持在50~60为好,要有监测温湿度的装置。ICU房间应定期消毒处理,室内空气培养要求细菌总数在200个每立方米(200个/m3)以下。控制出入人员的数量,减少其流通量。开门窗换气,一般每日2~3次,每次20~30min。
2.紫外线照射、84消毒液,可配成1:500的溶液进行喷雾。
3.严格洗手制度任何正常人皮肤上都有细菌存在,其中有少数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绿脓杆菌等,在正常人皮肤上不致引起感染,若一旦转移到人体易感部位,如伤口、肺部或泌尿生殖器等部位,尤其是在重症患者极易引起感染。为减少人与人之间的传播,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在接触两个患者和两邻床之间,为病人作查体前,各种技术操作及无菌操作前,处理尿壶、便盆后,进入或离开ICU时,均应认真进行手的清洗,必须要在清洗后用75的酒精溶液进行擦拭消毒。
4.ICU内墙壁、天花板,应保持无尘和清洗,每日应清洁处理,可用含氯消毒液500mg/L彻底擦洗一次。门窗、床柜、病床及各种装备仪器表面每日需用500mg/L84消毒液擦拭。各种各式的抹布分开使用,分类放置,每人每桌一块,定期消毒。地面可用500mg/L的84消毒液清洁处理,每日应不少于4次。
5.严格隔离制度转送进入ICU与进手术室一样,应当使用清洁车或活动床。严格掌握患者进入ICU的分房标准,为了预防交叉感染和防止其散布,进入ICU的患者一定要分房治疗,如患者本人无感染但需要肾透析者,宜住单房间。有潜在感染病例如气管切开、进行机械通气治疗的患者须住单房间。有传染病患者、器官移植后免疫力低下的患者以及有明显感染者如开放性化脓或引流的脓胸病人等均需住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应在位于通气道的末端或ICU之外。
6.ICU内的机械通气应定时按说明更换通气机的细菌滤过器,以及每24h换一次通气的管道和连接器,为预防院内感染的主要措施。雾化吸入器在使用前后应适当消毒处理。ICU内使用雾化吸入器管道一般都是用1000mg/L的84消毒液浸泡消毒或清洗后熏蒸消毒。ICU内使用的外科器械必须彻底灭菌。
7.进入ICU要求更换衣鞋,戴帽子和口罩,外出时必须加隔离衣,更换外出鞋。所用衣、帽、口罩应每天换洗,以保持清洁。
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2
1.医护人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和《标准预防》原则。
2.工作时,穿戴好工作衣、口罩。
3.病区空气、物体表面消毒执行院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分册中的《消毒隔离规范》。
4.定期检测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用高、中、低效消毒剂和灭菌剂。
5.加强诊疗操作前后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院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分册中《手卫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标准预防》原则。
6.污物、垃圾执行院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分册中《医院污物管理制度》及《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7.病区应保持环境整洁,物体表面应湿式清扫,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8.卫生用具应分区使用,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9.消毒剂使用方法遵循产品使用说明。
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3
根据《xx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落实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哨点函〔2022〕1号)工作要求,为完善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名单管理机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XX医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
组员:
二、闭环管理对象
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实行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包含在该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保安、保洁等后勤人员。
三、闭环管理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苗接种
所有在岗、轮岗、新上岗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实行“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二)落实健康监测
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要做到“一人一档”。每日测量体温,扫“XX医院健康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医疗组要组织第一时间采集鼻咽拭子,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视检测结果分类转诊救治。要落实感染防控督导员驻点督导制度,管理人员健康监测,指导做好各项感染防控措施。
(三)落实核酸检测
进入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的发热门诊/收治区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驻点的医务人员、清洁消毒人员、感控管理人员,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驻点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专门为高风险发热患者提供影像学检査等人员)至少每3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其它低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包括接诊病区的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以及不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人员)至少每7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院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实行提级管理),由发热门诊/收治病区工作人员下班时(指定小组负责人)电话通知检验科当值采样人员,衔接采样时间及人数,采样人员到采样间(原黄码釆样间)采样。
(四)强化离岗、上岗管理
1、接触确诊病例按照7天集中居住,7天居家隔离脱岗(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没有接触确诊病例,按照3天集中居住,11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脱离岗位在酒店集中居住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及频次由预防保健科根据闭环管理要求安排,医务科协助派员上门采样。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禁止参加聚集性活动,本人或共居亲属(同居室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2、工作人员轮换上岗时,需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派员科室应严格把关,并提供人员名单至预防保健科备案,自行至检验科采样室完成采样。
3、严格加强后备队伍和力量准备,确保相关医务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后勤保障应急体系,做好一线医务人员的'后勤保障,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能力,保障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按照居住地与发热门诊两点一线出行,医院安排交通车辆做好保障。
(二)两点一线交通保障
实施工作和集中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模式,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往返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
(三)餐饮保障
做好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餐饮保障工作,确保三餐供应,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场所及闭环居住场所工作人员须提前报餐,膳食配送人员根据院感科的指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按时进行膳食配送。
五、部门职责
(一)预防保健科:
1、负责各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上岗前疫苗接种情况核查工作,确保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
2、负责收集各闭环管理人员(包括医务、护理、管理、安保、保洁、感控、餐饮、医废物收集转运、接送司机等人员)及工作人员轮换上岗名单明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结果留存档案。
(二)院部办公室:
1、负责收集需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名单,按照人员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住宿。
2、负责住宿安排地点安排:XXX酒店。入住人员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3、负责两点一线交通保障,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至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人员出行前联系通勤保障负责人安排接送车辆。
(三)总务科:
负责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餐饮保障工作,确保三餐供应,落实膳食配送人员根据院感科的指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时进行膳食配送(配送至各居住酒店房间门口,由居住人员自行取用)。同时负责在院感科指导下,进行集中居住地点的环境消杀工作。
(四)医务科:
加强后备队伍和力量准备,确保相关医务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同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小组,对集中居住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闭环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排查,视检测结果分类转诊救治。
(五)护理部:负责组建高风险发热门诊护理队伍,确保护理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
(六)医感科:
负责各项感染防控措施的指导、培训和落实,做好相关人员院感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日常指导相关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规范穿脱防护用品,指导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地点的日常环境消毒指导工作。
(七)人事科:落实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一人每日扫“XX医院健康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
(八)财务科:负责每半个月与XX酒店核对,按实结算闭环管理人员住宿费用。
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4
一、隔离点管理制度
(一)隔离点由学校防控办负责监管,后勤中心(校医院)负责使用期管理。隔离点停用期间由防控办指定专人对隔离点管理和维护,保证随时能够启用。
(二)隔离点标识醒目,启用期间,除了隔离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三)隔离点隔离对象:身体健康而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居家隔离又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学生和外、临聘等人员。因疫情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不适宜接收到学校隔离点。
(四)进入隔离点进行健康观察前需由被隔离对象所属单位报请防控办和校医院审核同意方可进入,隔离期满由隔离对象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校医院审核签字盖章后解除隔离。对健康观察对象提出健康观察需报请防控办和校医院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要求对学生或其他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五)学校要重视隔离点的建设和维护,两校区都要设立隔离点,做到随时能够启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启用其他场所隔离时,所有隔离区管理归口到防控办和后勤中心(校医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统一管理。
(六)居家健康观察主要责任人是被隔离者本人,入住隔离点后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要熟知自己居家观察要求及隔离期限,每天自测体温至少两次并按要求汇报,有任何不适随时汇报。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做到足不出户,单人单间,不能互相串门聊天,出房门要戴口罩,如只有公用卫生间要错开使用,设置提示牌,使用时将提示牌翻转为“厕所有人”,以提醒其他人。日常生活尽量自理,生活必需品或饮食递送由管理员放在指定位置自取,尽量减少人员接触。每天定期开窗通风,适当锻炼,充足睡眠。
(七)健康观察人员只能带基本日用品进入隔离区,爱护隔离区公共设施,每天自我整理好房间,保持环境干净整洁,配合管理员做好房间消毒。离开时要整理好房间,个人物品消毒后带离。
二、隔离点工作人员职责
(一)校医院职责
1、校医院负责审核隔离对象是否需要隔离,提前联系隔离点工作人员做好接收准备,制定隔离期间核酸检测计划,根据相关要求联系并督促隔离对象按要求及时做好核酸检测。
2、全面掌握隔离对象隔离原因及健康状况,对隔离对象进行健康宣教和隔离期间的健康观察,心理疏导等,指导隔离对象测量体温至少每天2次,通过金山文档实时填报相关信息包括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及体温等。隔离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干、乏力、咽痛、嗅觉(味觉)改变等不适症状,要及时联系120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诊治。
3、指导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严格按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分区管理,督促管理员定时做好环境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根据相关政策及防控办的.要求掌握隔离期限,达到解除隔离条件后,联系隔离对象所属部门,按照程序办理解除隔离手续。及时通知管理员解除隔离,并做好隔离房间的终末清洁消毒工作。
5、督促并指导管理员为隔离对象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尽力满足隔离对象基本生活需求,让隔离对象安心度过隔离期。
(二)隔离点管理员职责
1、对入住人员的房间进行合理安排,并时刻掌握动态情况。
2、热情接待隔离对象入住并做好登记,指导入住人员扫码进隔离工作群便于联络沟通,为入住人员介绍环境及隔离期间服务措施,让隔离人员感觉到家的温暖,从而安心度过隔离期。
3、负责为入住人员通过无接触方式递送生活必需品、膳食等,尽力及时满足入住人员各种生活需求。
4、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条件下,做好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杀工作以及隔离人员撤离后做好登记及房间的终末消毒,为接收入住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5、根据需要提前请领防疫物质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负责保管维护隔离点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报修等。
6、每天17点前将隔离区所有垃圾喷散84液后扎紧,隔离人员所有医用垃圾用黄色专用垃圾袋套装,指定专人负责运回医院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其他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装好,由后勤中心物业服务部负责处理。
7、每天21点前负责在隔离工作群汇报当天人员出入、入住人员总数等情况,以及上传卫生、消杀等情况,供防控办及时掌握隔离区情况。完成防控办及校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5
(1)医务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一定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
(2)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拖地及紫外线照射,每日二次。
(3)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置。
(5)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6)病人的便器使用一次性的。如不是一次性的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7)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涤污水流入下水道后,需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8)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
(9)使用后的物品严格按照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再放人医疗废物塑料袋中送往医院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
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6
1、按照xx建委及相关政府单位的相关要求,项目设置封闭式隔离区,隔离区内布置两间隔离房间,房间外张贴“人员入住信息表”、“消毒、通风记录表”,并按照要求配置厕所、盥洗池等设备。
2、专职卫生员一旦发现现场人员出现发热(间隔两次测温温度均≧37.3℃)、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安排于场内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3、隔离区由项目专职卫生员进行观察区内人员测温、室内、公共区域消毒、通风及送饭相关事宜,并填写相关记录表。
4、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由隔离区责任人对其防护服、护目镜及一次性手套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隔离区,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后必须进行全身消毒。
5、专职卫生员每天对公共区域、隔离房间进行消毒,消毒时间分别为早8:00,晚17:00各1次(其中公共区域,每2小时消毒一次);每天对房间内进行通风,1天两次,每次不小于30分钟,并填写相关记录表。
6、专职卫生员每天将隔离区内消毒、通风、人员测温等相关记录表于每天下午17:00前以微信形式上报项目卫生管理员。
7、专职卫生员负责对隔离区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隔离人员的身心健康。
8、隔离期间人员出现明显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项目负责人立即安排将疑似人员送往发热门诊,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封闭。
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7
一、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制定本科室消毒隔离制度并落实相关消毒隔离措施。
二、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洗手或手消毒、戴口罩和工作帽等。
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物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四、各科室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应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按要求进行相关的监测并记录。
五、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手卫生设施,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根据不同情况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手卫生效果监测。
六、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干净。消毒、灭菌方法首选物理方法,如耐湿、热的物品首选压力蒸气灭菌;选择化学方法消毒灭菌时,应进行化学消毒剂浓度监测,消毒灭菌后的物品使用前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干净。
七、科室应保持环境清洁,空气清新。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各科室应定时通风,必要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其他的空气净化措施。
2、地面无明显污染时湿式清扫,当受到病原体污染时,应进行消毒处理;拖洗工具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3、墙面一般不需常规消毒,受到病原体污染时,采用适宜浓度的消毒剂喷雾或擦拭处理。
4、病房各类用品表面应保持清洁,一床一桌一椅一抹布,使用后及时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5、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必须对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八、洗衣房回收污染被服不应在各科室走廊内请点,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
九、各科室布局、流程应合理,洁、污区域划分明确,防止人流、物流交叉。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掌握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指证和方法。根据不同疾病的传播途径,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并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十、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在病区末端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患者,应收治于感染性疾病科;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单间隔离观察;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十一、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出医院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十二、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
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8
1、进入院区请务必正确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出行绿码;
2、对于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经管床医生与责任护士评估后,开具留陪医嘱,限固定1名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陪伴;病区实行“一患一陪护”管理,严禁“一对多”陪护;
3、陪护人员实行实名制,进行陪护的人员第一次要详细回答流行病学史,配合工作人员登记信息,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经我院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陪护。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要更换的,向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申请,并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
5、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禁止随意在走廊、电梯口等公共区域走动,与他人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6、陪护人员及病人的.饮食由食堂统一订餐、送餐(费用自理)。若家属送餐,凭绿码至住院部A区或B区一楼大厅等待留陪家属领取,送餐时间11:00-12:30,17:00-19:00;
7、原则上患者与家属不能离开本病区,因特殊情况临时外出检查凭“临时外出证”,护士做好交接班并登记,限定本院区使用;
8、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配合测量2次体温,体温异常立即停止陪护。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病区医务人员报告;
9、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
隔离病区闭环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
一、总体要求
医疗机构承担着发热患者诊断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救治、核酸检测以及日常诊疗等多重任务,在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同时,也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协调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
二、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三、基本要求
(一)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8号)等要求,根据新冠病毒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以及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制订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步调协同、衔接顺畅。
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感控专业队伍,承担感染聚集事件处置和检查、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导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二)聚焦源头管控,严防感染风险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严格执行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和防控需要,确定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等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确定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导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控制可能的感染源,有效阻断感染传播。
(三)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医疗机构要制订细化本机构的感染防控全员培训方案,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将感染防控要求落实到临床诊疗活动各环节。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及中医医院等,要进一步重视感染防控工作,梳理本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基础上,对发热门诊、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医学科、内镜室、血液透析中心(室)、CT检查室、核酸检测实验室、手术部(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制订针对性培训内容,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
(四)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落实标准预防的`关键措施是医务人员的行为要规范,建立起行为屏障;同时,与建筑布局、诊疗流程(见附件1)、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因素密切相关。
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手卫生措施包括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见污物,应当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无可见污物,宜使用对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防护管理,储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见附件2),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工作,接触到新冠病毒可能性较大的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严格落实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要求。从事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的人员要做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每次进入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前,要做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测试。同时,应当指导、监督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正确实施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患者接受诊疗时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加强清洁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专人专用。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应当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彻底清洁环境表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5.合理安置患者。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
6.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医疗机构门急诊应当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和远程医疗服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对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规范的隔离控制措施。
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当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禁止加床。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检测等重点部门的诊疗需求,医务人员相对固定,缩短可能暴露的时间,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提供营养膳食,保障医务人员充分休息。做好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频次,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等主动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相关诊疗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必要时,可集中封闭管理,并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和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需要时可合理开展胸部CT、血常规、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感染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完善本区域、本机构感染信息化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基于临床症状或症候群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预警报告机制。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规范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类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指征。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和调整用药前病原学检测标本送检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或/和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在明确病原学诊断前,慎用抗微生物药物、退热药物等,防止不合理用药掩盖症状。
(八)加强患者教育,开展健康宣教。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及陪同人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指导正确实施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治疗期或康复期的患者早期运动、合理运动,但应避免剧烈或动作幅度过大的运动。
四、重点科室、部门技术要求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等有关要求。
2.发热门诊诊区应当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即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医务人员和清洁物品)、污染通道(患者和污染物品)(见附件1)。各分区之间应当有物理隔断,各区域和通道出入口设有醒目标识。
3.发热门诊及留观病室应当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独立运行。规范设置管理通风口。
4.医务人员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室,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行加穿),穿隔离衣或防护服(留观病室应当穿防护服),根据诊疗操作选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发热门诊医务人员要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在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点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
5.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发热或/和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分诊或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当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门诊进行留观。接诊儿童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热门诊设置单独的儿科诊室或儿科诊区,满足发热患儿就诊需求。发热门诊接诊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学特点与临床表现,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要立即转往定点医院,并及时报告。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按规定路线引导发热或/和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完善重症患者转诊、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符合隔离救治要求,可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就地急救服务的诊疗区域或急救室。
3.加强人员管控,规范设置等候区域并加强管理,避免人群聚集。
(三)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鼻/咽拭子采集、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
1.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应当严格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必要时可安排一名医务人员辅助开展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2.诊室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或动态空气消毒措施。
3.实施易产生气溶胶的诊疗操作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诊疗不同患者应当合理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4.进行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可先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血液透析中心(室)。
1.对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入诊疗区需测温、查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问询。患者接受透析治疗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2.加强预检、候诊、接诊等区域的管理,采取加强通风、增加候诊面积、合理安排功能空间以及减少人员聚集等感染防控措施。
(五)普通病区(房)。
1.规范设置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过渡病室不需按“三区两通道”设置。
2.过渡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通风良好,标识明确,应有防护用品穿脱空间。应单人单间安置患者。
3.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区(房)内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即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的隔离、救治和转诊。
(六)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院及病区。
1.各地应当合理确定定点医院,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好、技术水平高、感控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同步确定备用定点医院,制定完善的定点医院启用和综合保障预案。定点医院和备用定点医院应当制定本机构启用及管理方案。
2.定点医院及隔离病区的建筑布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标准和规范,配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定点医院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
3.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护服、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
4.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单人单间隔离安置,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患者可分别同室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5.污染区内应当配有独立包装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见附件4)应当在明显处张贴,以供应急情况下使用。
6.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需要,可选择增加血常规、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应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在驻地与定点医院间两点一线出行,固定通勤车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
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操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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