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听课制度(集合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教师听课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1
1、每位教师听课前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做到有准备地听;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吸收地听,听后要认真评课,提高听课的实效。
2、各教研组、备课组内教师要积极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做到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3、每位教师都要按学科的要求听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尊重任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4、三年内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研讨活动,做到每周不少于1节。
5、分管领导要加强随机听课,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6、听课节数:每学期管教学的校级领导不少于3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5节,其中跨学科听课不少于5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示有关领导。
7、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下所听课的.时间、班级课题、教学过程,避免记录过于简单化,字迹清楚力求工整。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准。听课记录单要及时上交到教导处。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坦诚地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8、本着对做课人及自己负责的精神,每张听课记录表上要写出简要评语,并及时交换意见,以达到互相提高的目的。
9、切实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群体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
10、听课过程也是提高自己,要认真吸取他人长处,善于总结出被听课人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改进个人的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水平。
11、学期期末教导处将教师的听课情况作认真的检查统计,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2
听评课是一项十分有研究价值的教研课题。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使教师之间交流信息,传播经验,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为做好听评课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校每学期必须根据教学工作的特点,确定教学改革的方向,主管教学的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教研组听课与评课,推动教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
2、各教研组每学期必须围绕教研组教研课题,在组内相互听评课,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本组每位教师一节课,并在互相听评课的基础上推荐1—2节校级公开课。各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
3、凡是学校组织的观摩课、公开课,每个教研组组长和所有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和评课。
4、各任课教师应积极欢迎其他教师听课,不得因有人听课而改变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更不能拒绝别人听课。
5、凡是听课教师都应在听课后,把自己的评议,实事求是向授课人说明,相互交换意见,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评价表。
6、对所听课进行认真的评议,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不但要指出一节课的优点和成功之处,更要评出这节课的不足,还要写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听课评价科学,具有一定针对性;评价要有过程评价,终结性评价;过程评价要突出教学方法与课堂高潮的契机;
7、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教师听课记录,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综合考评。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3
为促进各学科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达到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目的,特制定听课制度。具体要求:
1、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应严格组织各学科教师听课活动,做到集中听课与随机听课相结合。
2、每位教师听课前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做到有准备地听;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吸收地听,听后要认真评课,提高听课的实效。
3、各教研组、备课组内教师要积极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做到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4、每位教师都要按学科的要求听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尊重任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5、三年内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研讨活动,做到每周不少于1节。
6、分管领导要加强随机听课,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7、听课节数:每学期管教学的校级领导不少于3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5节,其中跨学科听课不少于5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示有关领导。
8、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下所听课的时间、班级课题、教学过程,避免记录过于简单化,字迹清楚力求工整。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准。听课记录单要及时上交到教导处。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坦诚地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9、本着对做课人及自己负责的精神,每张听课记录表上要写出简要评语,并及时交换意见,以达到互相提高的目的。
10、切实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群体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
11、听课过程也是提高自己,要认真吸取他人长处,善于总结出被听课人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改进个人的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水平。
12、学期期末教导处将教师的听课情况作认真的检查统计,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4
听课是一种直接的从课堂情境中获取相关的信息,从感性到理性的一种学习、评价及研究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师参加校内外听课能直接学习他人教学经验,博采众家之长,共同探索教学改革途径和培养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因此每位教师要挤时间多听别人的课。为了扎实开展听课评课,促进教学,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听课要求
1、坚持互相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内要听本组每个教师一节课。
2、听课形式:推门随堂听课(校长、教导、教研组长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公开课听课(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和优质课评比)。听课无论是否事先授课教师,授课教师都应欢迎,不得借故拒绝或回避其他教师听自己的课。
3、听课时要做到听、看、记、思有机的结合。
(1)、听教师的语言是否流畅、表达是否清楚。是否体现新课程的理念、方法和要求。是否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是否有知识性等错误。是否有创新的地方。教师的思维是否宽泛,学生的是否踊跃。
(2)、看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如教态是否亲切自然,板书是否规范合理,教学手段运用是否熟练。学生学习是否得法。处理课堂偶发问题是否灵活巧妙。
(3)、记教学实录和教学评点。听课记录应全面、具体、详细,包括情境创设、教师点拨与引导、师生的双边活动、教法选择、学法运用、练习设计、教学反馈、课堂的亮点与失误等,还有对被听者的评析。
(4)、思考教师为什么这样处理教材,成功的地方和不足或出现错误的地方,并预测对学生所产生的相关性影响,等等。
4、听课后要认真及时填写《听课记录》。
5、听课后要积极参与评课,反馈要实事求是,以鼓励为主。
6、外出学习、听课后,要及时整理,出经验与体会,并向组内教师传授。
7、听课教师要严肃认真,尊重授课教师,不做其它与听课无关的事情(如批改作业、看书报等)课后可交换意见,进行评课。
8、校内外的观摩课、公开课可计入听课节数,但开会、讲座、分析、参观等教研活动不能计节数。
9、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群体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与远程教育资源的恰当运用相结合。
二、评课要求
评课实质是对课堂教学成败的'实际原因作切实中肯的分析和评价,并能从教育理论的高度对一些现象做出正确的解释。评课应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评教学思想。即从教学思想这一角度出发,依据课堂教学活动的实例,评议教学思想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即从教学内容处理角度,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即从教学方法处理的角度,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
(4)评学法指导。即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情况进行评议。
(5)评教学过程。即从教学结构这一环节出发,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即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能力的形成程度、学生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5
一、目的意义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发现教师课堂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关于上课
(1)邹文珍校长任教六(2)班品德与社会,周课时两节。
(2)王瑛副校长任教三(7)班数学,周课时八节。
(3)开课要求:45周岁以下的校级领导每学年上公开课或研究课原则上不少于1节。
(4)教研活动:校级领导要确定固定学科作为教研活动联系点,坚持参与学科常规及校本教研活动,并在团队合作中发挥作用,因公误课的,应按教学常规要求办好调课手续,并及时补上。
2.关于听课
(1)听课节数: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等科室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学科。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本专业的学科为主。
(2)听课形式:
A独立听课。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调研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B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比赛课、研究课等。
C积极参与外出学习听课。
(3)听课要求:
A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B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C听课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D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3.关于评课
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并写好评课记录。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做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和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各科组可以结合每次活动的研究重点进行专项评课与研究。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教导处成员、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强化考核
为认真落实校级领导上课、听课、评课工作,教导处每学期检查全校教师上课、听课、评课情况,并把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6
听课、评课是实施校本研究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为提高我校教师课堂授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教导处、教研组组织的听评课活动。公开课、观摩课要求全体教师听评课,平时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评课活动。
二、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得少于10节,新到岗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5节。
三、听评课时要在教导处领取《听评课记录单》,并认真作好记录。加强教师听课的目的性与有效性,坚决杜绝有听课记录而不去听课的.现象。
四、听课时要尊重讲课老师的劳动,不迟到、不早退,关掉手机(或设为振动),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五、评课活动严格考勤。教研组长如实记录听评课人员,考勤并及时上报教导处,纳入年度考核。
六、教师听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写出听课意见,本着学习交流、取长补短的心态进行听课评课。
七、评课要及时。听课教师要按时参加评课,要实事求是,有话必须说,有言必尽,优缺点兼顾。把评课的落角点放在“研究课”上,以利于提高所有老师的教学水平。
八、听评课程序。平时听课采取“听课-说课-评课”模式进行,公开课、观摩课采取“说课-听课-评课”模式进行。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7
为了提高每个教师的课堂水平,提高上课的基本功,达到取长补短,人人有提高的目的,特定听课评课制度。
1、教研组、学校安排的公开教学活动不能推辞。承担公开教学的老师在备课过程中,本教研组给予协助。
2、凡在本校开展的各公开教学活动,空课老师应当尽量参加听课,本教研组的老师必须参加听课,同学科的老师为听课需要暂时调整自己上课时间时,相关老师应当给予帮助。
3、每个教师每周听课至少一节,新上岗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近三年来的教师听课不少于15节,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听课至少2节以上。
4、听课以后,各教研组要及时组织评课。评课之前,授课人要先说课。评课发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联系教育教学理论,联系本校教学实践,客观评价课堂教学。多提出对教学过程、教学设计的不同看法进行讨论,更加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提倡在听课、评课的`基础上撰写教学案例。
5、外出听课的老师应当认真记录,深入反思,回来后应当把听课的收获传达到没有出去听课的老师,并且要上汇报课。
6、听课、评课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方法,也是教研组重要的活动内容。教师应当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听课数量,在评课中踊跃发言;教研组要对听课、评课情况详细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8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
1、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三、听课要求:
1、要讲求效果。听课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
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
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把干部、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教师工作实绩的一项内容。
3、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学校的具体听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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