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16 10:50:55 飞宇 制度 我要投稿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维修技术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通用17篇)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1

  1、按规定组织专项安全交底,编制作业预案;

  2、管道及分配器的修理和技术升级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分配器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2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3

  1、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的,资料管理人员须及时建立维修档案。

  2、维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及结算清单等。

  3、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4、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5、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6、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7、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8、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9、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两年。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4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5

  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和维修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营运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对公司营运车辆实施“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健全单车技术档案。

  三、车辆行驶里程达到1500公里以上,必须进行清洗、润滑、紧固、及制动、转向、传动等部位的探伤检查。

  四、车辆行驶里程达到10000公里或间隔3个月,必须按期到二类以上汽车维护企业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并及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五、按规定参加车辆技术上线检测,确保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做好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六、营运车辆驾驶员要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行驶,防止发生机械事故。

  七、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的车辆,不得上路参加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6

  一、软件

  1、操作系统:PWIN98

  2、图像处理软件:各队自选

  二、硬件:

  联想(PⅣ2.0G,128M内存)。

  三、考核内容:

  按样图制作(30),根据提供的样图进行制作,跟样图越接近,得分越高。

  创作设计(70),根据主题从提供的素材中选取图像,设计制作出一幅完整的作品。

  五、竞赛形式与时间

  竞赛采用上机操作的方法,每人一机,

  (1)根据提供的'样图进行制作;

  (2)从提供的素材中选取图像、文字等进行组合、处理,制作出一幅作品。

  比赛时间:图形图像处理3个小时

  六、评分标准

  1、根据提供的样图进行制作,跟样图越接近,得分越高;

  2、创作设计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设计新颖、具有创意;布局合理、结构清晰;色彩搭配合理、美观;技术运用合理、全面;体现软件特色。

  七、技能竞赛要求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

  2、比赛前,由各领队参加抽签确定机位,比赛提供半小时选手熟悉设备的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应用软件,经评判委员会合议后可预先安装。

  3、选手须提前10分钟入场,入场时须出示参赛证和身份征,入场后对号入座,参赛证和身份证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及时存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比赛。

  4、如确实机器发生故障,造成比赛中断,必须经评委确认后方可更换机位。故障中断时间不计。

  5、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组委会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竞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6、本次竞赛严格资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其它未尽事宜,将在比赛前向各参赛队做进一步说明。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7

  1、正常情况下,维修人员每天10点以前必须入井,否则一人一次处罚10元。

  2、每人每月有4天休班时间,不准集体休班,只准轮休,每天至少有两人上班,多休班一天每人每天处罚30元。

  3、有事提前请假,否则每人处罚50元。

  4、通知开会,班长必须参加,否则一次处罚10元。

  5、维修人员工作上必须听从矿上安排,否则除所修棚子不计数外,另罚款100元。

  6、架棚质量则点棚人员负责监管。

  7、当天所放的材料当班没用完在下班前必须堆放整齐,否则一次处罚10元。

  8、作业地点的水管、风管、电缆线及设备等必须保护好,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200元。

  9、入井前必须将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整齐,否则矿部查到一次罚款10元。

  10、在上级到矿检查时,维修人员必须听从矿方安排,否则一次处罚50元或50元以上。

  11、在危险地段维修必须采取抬棚、点柱及飘蒜等措施控制好,否则出现冒顶时后果自负,抬棚、点柱、飘蒜等维修基本措施不给报酬,特殊情况除外。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8

  一、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3、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场成立救援组,指导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和进行处理,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把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以“救人第一”为原则,全力抢救生命。救援组及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救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3、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弄清电力设备受损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对受影响而停运的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工作。

  4、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a)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救援工作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

  b)所属各部门和有关生产班组要全力支持救援组的工作,按照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各施其职,及时落实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设备、资金等。

  c)救援工作结束后,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验收,救援组制订《起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撤离现场。

  四、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制

  1、设立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及安全责任人

  2、经起重机械作人员全面检查(检查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停止作业),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起重机械如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应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严禁带故障作业。

  3、起重机械工作时,重物上不准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非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不准进入起重机械操作室内。

  6、起重机械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7、对违章指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8、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动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五、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操作人员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

  1、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起重机械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及安全学习。

  3、负责配合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4、督促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规程。

  5、办理起重机械的年审工作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关证件的年审换证工作。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六、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9

  1.1.职责

  工程部维修领班对各类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对维保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2.2.内容

  2.1做好房屋接管工作,各种手续资料齐备,各种验收单与协议等文件保存好。

  2.2为了延长大楼的'使用寿命,认真执行各项维修保养计划,使各种设施设备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2.3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从而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4二装施工中对施工图纸严格审验,对房间改造等项目要严格把关,确保主体结构不被破坏。

  2.5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装施工中对动火严格控制,动火必须有动火证方可施工。

  2.6装修竣工验收必须有电检、消检验收合格报告。

  2.7在巡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10

  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安全、整洁的优良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责和范围

  1、学生宿舍维修由学管中心负责。

  2、主要负责学生楼内水、电网络和设施家具的维修和保养。

  二、维修管理

  1、学生宿舍值班室和维修管理办公室,设有维修登记本,学管中心办公室楼外墙上设有维修登记黑板,如需维修可及时登记报修。

  2、学生宿舍电线网络和设施家具损坏时,学生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属人为损坏按赔偿标准交费后维修,属自然损耗免费进行维修。

  3、公共区域设施家具由楼长负责检查报修,维修后楼长进行检查验收。

  4、学生毕业时,宿舍的'电路、设施和家具由楼长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在离校手续上盖章或签字。最后一名离开宿舍学生需要负责本舍设施和家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维修人员未来维修之前,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拉乱拉电线、更换电器设施,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学管中心每学期应将维修计划和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落实计划和经费。

  7、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天,维修完后应在维修登记本上签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登记本上说明原因。节假日、下班后维修组都应留有维修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报随修,方便学生。

  8、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各自负责的工作岗位检查巡视,随时维修出现问题。

  三、检查与考核

  1、学管中心设立有检查考核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2、学管中心每月对维修组工作汇总检查考核一次,维修管理员每天应到学生楼检查、监督、指导维修工作,每周检查考核一次。

  3、维修工程由学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11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细心操作,精心维护。服从领导安排(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第一,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不得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工具及防护物品,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中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四、维修时注意事项:

  1、电器维修期间悬挂标示牌,工作完成后,拆除标示牌。

  2、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眼罩、服装、手套、口罩等,尤其是下池子维修需系好安全带)。

  3、维修前检查维修物损坏的原因(自然原因、人为原因、外界原因),做好维修前的准备工作,考虑好不安全因素做好防护方可开工。

  4、对带液体(加药泵、提升泵等)的设备维修前,要将故障点前后阀门关闭,如没有阀门,要先将水放干。

  5、维修带电设备时,先关闭电源→在使用万用表、电笔等验电设备检查是否还带电,验电前先检查验电设备是否完好。严禁带电操作。

  6、下水池工作的流程:要求将池中的水抽干→处理(通风、活体实验、系安全带)→工作。(注:活体实验时间超过下池子工作的时间;下池子每次不得超过二十分钟;下池子工作至少二人同行)。

  五、加强设施设备的巡查(巡视路线、细心观察、勤看、勤听、勤嗅、勤摸),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须跟踪观察,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映。

  1、机电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如发现不正常振动、噪声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转。

  2、检查工作区内,有无异常气味,机电设备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转。

  2、检查提升泵及加药泵有无跑、冒、滴、漏情况及时解决。

  3、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有零件脱落、螺丝松动.

  4、检查空压机、罗茨风机、压滤机、搅拌机是否有漏油情况。

  六、发现设施设备故障或接维修任务及时处理。

  七、强化设备管理,做好系统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对有需要设备做定期进行计划维护保养工作。

  1、空压机及罗茨风机机油需一季度更换一次,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低于标准液位及时添加。

  2、压滤机液压油一年更换一次。每星期巡查一次发现低于标准液位及时添加。

  3、其他机电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更换。

  4、每年对护栏、楼梯、井盖、电机刷漆保养。

  八、新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方可上岗。电工需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证件年审到期时,注意题前年审。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12

  休闲会馆电气维修管理制度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按照国家颁布的《电气安装工作规程》标准作业。

  2、电气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同时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班班长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至少设二人进行专人监护。

  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专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必要隔离措施,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记牌。

  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隔离,全体维修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送电。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预防性维护保养

  1、所有设备必须根据维修保养手册及相关规程,进行定期检修及保养,并制订相应年度、季度、月度保养计划及保养项目。

  2、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以便尽可能延长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之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之机会。

  3、保养检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并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4、各系统之维护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之制订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并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经理审阅;保养检修及更换零配件之记录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

  5、进行正常系统维修保养及检修时,如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发出通告,确定检修起止日期及时间(须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之影响范围),以便使受影响之业主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条紧急维修

  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时,管理处须立即通知业主,并向受影响之业主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3、如发生故障之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之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业主之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之保修负责人。

  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管理方工程部报告。此报告由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第三条设备的更新及系统改造

  1、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工程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议。

  2、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管理方总经理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3、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业主影响最小之时间进行。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14

  一、加强道路维修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我局管养公路里程197.1公里,其中一级公路50。2公里,二级公路116.3公里,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30。6公里。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车流量的日益增加,大件运输、超载运输车辆越来越多,加上暴雨侵蚀、路面损坏不断加剧,出现断裂、沉陷、桥头跳车等现象。为了保持道路快速畅通、尽快、及时修复路面,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狠抓落实。

  二、加强道路维修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签订合同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每个工人都要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目前对于路面损坏严重,维修任务大的路段,要求路面施工队伍在上路作业前都须经申请审批办理《施工许可证》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责任合同》。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内容有:

  (1)养护处对施工单位(乙方)实行安全检查、指导,提供安全标牌和标志服等;如发现(乙方)施工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甲方有权随时令其停工整改,并可扣除安全责任费用和保留金,直至处以一千元至两千元罚款;

  (2)乙方上路施工必须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摆放安全标牌,穿着安全标志服,施工车辆严格按要求行驶,施工现场明显分隔;

  (3)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还要求施工单位与每个施工队员、施工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以确保施工队伍及其每个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加强队伍教育,规范施工作业

  现代公路设计路面等级高,我们管养的路线大部分状况良好,路面平整,行驶车辆速度都很快,所以我们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高度安全意识,严格按规范操作,但由于大部分施工人员是农民工,施工安全意识不强。故我们养护处每月都召开一次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施工车辆驾驶员会议,学习高速公路有关法律、法规,并把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工人,以形成人人守规则,处处讲安全的局面;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穿戴统一的反光标志服,严禁随意出入施工作业区域或穿越公路,坚决杜绝人为事故。

  3、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避免事故

  公路施工车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必须是有一定的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有安全标志、能瞒足工程使用的车辆,并且拉运各种材料相对固定;

  (2)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所有工程使用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车况良好、灯光齐全,无安全隐患;

  (3)驾驶员要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具备了这三个条件,还必须经过养护工程部门培训,并领取标志牌,悬挂在车辆明显部位,以便有关管理部门随时检查。此外,施工车辆在公路上,必须匀速行驶,不准占道、倒车或逆行,不准强行超车、紧急停车,随意调头或横向装卸材料。总之,必须听从指挥,遵守规定,按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发生事故。而过去这方面的事例教训履见不鲜,发人深省。

  4、规范施工现场标示牌并及时提供道路信息

  为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过施工区域。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以下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要求执行:

  (1)专项工程或大中修工程现场安全标志严格按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实施;

  ①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总长不得少于800m,该区间内统一设置“前方施工”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导向”标志及“限制速度”标志等。标志牌按gb5768—1999标准制作。缓冲区应设置路障、隔离墩;

  ②作业区是施工人员作业和施工物资堆放处,施工物资必须整齐堆放,不能过高和占用过往车辆行驶车道,施工机械须按标准涂上桔黄颜色,作业区与车道间也一定要设置隔离墩;

  ③终止区长度不应小于50m,在终止区的末端一定要设置解除标志。如需设置施工棚则必须是设置在路肩以外并标有明显示警颜色的安全施工棚。

  (2)小修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当需要占用车道时,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应设置方形施工“警示牌”、“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导向”标志和车道隔离墩等,标志摆放距离不得少于100m;

  (3)若需在夜间施工,应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红色频闪灯警视信号,作业区内设置照明灯。一般禁止夜晚,雨、雾等不良天气施工;

  (4)施工全部结束,先将作业区清理干净,然后逆车流方向快速拆除所有标志。

  5、加强施工地段道路巡查保证安全标志规范摆放,加强施工地段标志牌摆放规范,管理的具体做法是:

  (1)加强学习、分析典型案例,增强责任心,杜绝事故发生;

  (2)实行四班三运转巡罗制度,尤其是夜间巡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减少事故隐患;

  (3)建立责任制,严格标志管理,由专人分工负责,加强施工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4)制定执行《施工路段违章行为通知书》,对标志违规摆放不符合要求的,由养护部门及时检查,限期整治。

  6、实行奖惩制度

  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做得好的给予表彰,做得差的给予处罚。由此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养护处扣罚其全年完成施工量的5—10%安全费,责令停工整顿;若事故严重,则立即取消其施工资格。

  三、保证措施和打算

  今年我局养护处所有专项工程和小修保养工程已逐步全面展开,因今年个别路段路面损坏严重,维修任务大,施工战线拉得较长,而且施工地点也较多较分散,不利行车安全,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保证安全施工,防患于未然,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应当逐步做到:

  1、应逐步增加机械化程度,减少手工操作,加快修复速度,缩短维修路面施工长度和工期,以利于道路快速畅通;

  2、施工地段至少安排1名专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标志标牌的摆放,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指挥疏导车辆,警示有关机具和作业人员注意安全,使行驶车辆安全顺利通过;

  3、每个施工日开工之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指导,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心中有安全,安全在我心”。

  4、与路政、交警等管理部门应加强联系,齐抓共管,以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施工地段的工作秩序和确保安全行车的行车环境。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15

  1.各分公司、车队的车辆维修业务由安全技术部统一管理。

  2.各分公司车辆的强保业务,由企业指定的修理厂统一安排强保,并经修理厂检查人员检验合格后签章。

  3.承包车辆的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要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清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磨损。车辆的.维护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季节性维护。

  4.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具体应做到: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视车辆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5.一级维护,由本车驾驶员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转向、传动等安全系统。

  6.二级维护,由修理厂执行。实行按季度强制保养,其作业内容严格遵照西安市维修行业管理处规定的二级维护内容。另外,在强保中发现的故障隐患,必须强制修理。

  7.季节性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根据西安地区天气温度变化情况,春季维护定为4月份执行,冬季维护定为11月份执行。大修车辆或发动机总成大修的车辆的走合期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16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维修管理,节省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并确保其使用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所有移交物业后质保期内项目。

  三、工程维修职责

  1、维修人员:负责公司内部维修物料的请购及相关维修工作

  2、维修部门负责人:确认部门的.维修申请单,部门内申请维修的审核

  3、内勤人员:负责维修物料的采购,维修物料的入库及发料

  4、总经理:审批公司重大维修安装项目

  四、工作步骤

  1、维修申请步骤:申请部门有维修需求是按要求填写《维修申请单》,呈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呈工程部审核。

  2、一般维修项目工程部审核后直接安排人员维修, 《维修申请单》的传递流程见图

  使用人签字,单据交回工程部保管

  使用人填写申报

  包括申请人部门、日期、维修事由、维修意见

  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工程部审核签字

  内勤人员采购发料

  工程部派人维修

  3、重大维修安装项目由采购部呈总经理审批后再行处理。

  五、维修前期准备

  1、维修人员根据《维修申请单》描述内容现场了解情况包括工作环境情况、工作人员状况、施工物料等;

  2、维修人员据现场情况要购设备维修的需填写《请购单》,由申请人呈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采购部人员采购;

  六、维修过程管控

  1、维修人员在维修时首先要注意安全,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包括梯子是否牢靠、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高空作业是否有安全措施等;

  2、维修人员要按《维修申请单》上的时间及要求按时完成维修作业;

  3、在维修过程中如果有其他因素不能及时完成的,应该向相关部门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确认维修时间。

  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结合烧结厂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维修作业管理。

  第二章 施工组织

  第三条 由企业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厂长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第五条 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六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项目,企业应与建设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遵守本制度,若建设施工单位的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企业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九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第十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季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三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第十四条 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材料、脚手架、工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关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第四章 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

  第十七条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第十八条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第十九条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和临时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第五章 拆除工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经技安、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条 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第二十三五条 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第二十六条 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第二十七条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

  第二十八条 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

  第二十九条 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或使用移动板梯),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第三十条 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线路。

  第三十一条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载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第三十二条 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第六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三十三条 凡在地面上开挖建筑、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以及其它基础和在地面上建造围墙及横穿公路、开挖各种管沟、电缆沟等作业都属于动土作业。

  第三十四条 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由施工单位项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三十五条 动土作业施工时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检修准备

  第三十六条 重大检修项目应在检修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计划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第三十八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第三十九条 根据检修计划的要求,生产部门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第四十条 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第四十一条 检修转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的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标志牌或上安全锁卡。

  第四十二条 检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第四十三条 检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第八章 检修安全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项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五条 检修中的危险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设备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等)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含临时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四十七条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内的设施、管道及运行中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第四十八条 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第四十九条 在生产危险化学品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沟通。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等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第五十条 各部门使用的临时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生产车间现场用工时须接受车间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临时工的岗位作业(作业内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温或其它特殊作业)。

  第五十一条 临时工作业时,项目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同步监护,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五十条 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检查、落实好相应的措施,当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作好自我保护。

  第五十二条 检修完工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五十三条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机动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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