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5 12:56:05 制度 我要投稿

库房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库房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库房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库房管理制度1

  医用耗材是用于医院的诊疗,直接作用于病人,甚至须植入人体。它的存放要求不同于普通商场、超市的库房存放,需要有一定的温度、湿度及摆放要求。

  1、库房应空气流畅、光线好,温度应保持在20℃、湿度在45~70%,以防医用耗材发霉变质。耗材入库后全部摆上货架,杜绝了地气对耗材的浸湿,冬夏两季使用空调调节室内的温湿度。

  2、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如生物蛋白制剂、血气测试片、等按产品的温度要求存放在冷藏柜中。

  3、库房分区管理:合格区和待处理区。

  4、货架与货架之间的设置应保证一定的宽度,便于空气流通和耗材的取放。为避免医用耗材摆放过期,耗材摆放时应按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先入库的放在上面或前面,后入库的放在后面或下面,确保先进先出、效期近的先出、效期远的.后出,推陈出新。

  5、坚决贯彻零库存的模式,量出而入、按量采购,对有些科室采用物流式的配送供货,利用最小资金、库存,达到最大的效率。

库房管理制度2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1.1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由各级库房保管,并适用本制度。

  2、库房管理要求

  2.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2.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2.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2.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2.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2.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2.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3、出入库管理流程

  3.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3.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3.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3.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4、安全管理要求

  4.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4.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4.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4.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4.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4.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库房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货品的完好无损,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成衣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成衣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成衣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4) 保障各客户所需货物的供给。

  (5) 做到日事日清。

  第二章 仓库成衣的入库

  第一条 对于新进货品入库要清点数量,核对款号、颜色、尺码。无误后在进货单签字确认,如新进货品实际数字和货单数不符应立即汇报。

  第二条 入库后及时整理上架,并做好标识。

  第三条 入库帐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登帐 。

  第三章 仓库成衣的出库

  第一条 配货员根据AD(客服) 的配货单进行配货出库,其他部门到仓库借衣服需登记,如不愿意登记,可拒绝给予服务。

  第二条 配货员要核对清楚款号、颜色、尺码、数量,方可装包。并放一联出库单于包装内。在包装外写好客户地址、姓名、联系电话。

  第四条 打包人员在打包前要提醒配货员有否遗漏方可打包,打包完后进行登记,并做好和司机或货运公司的交接。

  第五条 发货前需和AD 沟通好,方可发货

  第六条 货品出库完后及时整理货架,需更改标识的要及时更改。

  第七条 配货员出完库后要把电脑出库单存根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确认是否电脑已经验收。

  第四章 仓库成衣退货

  第一条 退货回来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有破损要当面清点完后,数量准确方可签字。

  第二条 退货要及时退掉,数字有出入时及时跟AD 反馈,并跟踪AD 及时解决。没有问题的需换包装的,换完包装整理上架。

  第三条 次品退货需维修的,尽快维修,不能维修的入次品仓,并上报给营销总监。

  第四条 退货单核对无误及时入电脑帐并交予仓库主管。

  第五章 仓库成品的`保管

  第一条 仓库人员对库存货品要每月月末盘点;

  第二条 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品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品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第三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5)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六章 仓库的卫生管理

  1、不得在仓库内吃零食,吃饭。

  2、在货品上架、打包后要及时清扫(包括展厅)

  3、仓库坚持做仓库无灰尘、无蛛网、保持地面的整洁以及仓库的清晰;4、要及时清理桌面上的资料、杂物,保持桌面、抽屉的清洁。

  第七章 安全事项

  第一条 在上架、配货当中要确定梯子放稳后才能上下

  第二条 要经常检查梯子是否有松动,并及时交维修人员维修。

  第三条 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库房管理制度4

  为加强临时库房管理,杜绝安全隐患,结合店内实际情况,作规定如下:

  一、此库房仅做为临时周转库房使用,库内各使用部门负责人为各库房安全责任人。

  二、库房内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店内下发库房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三、进出库房必须为各使用部门人员,相关人员进入库房内必须由各使用部门人员带领跟随方可。工程、保卫人员因维修或检查有权进入。库房门口处保安员对出入库人员物品进行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房。

  四、库房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

  五、库房内灭火器材不得移动、阻挡、损坏,对损坏的灭火器材要照价赔偿,对损坏灭火器后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各库房内卫生由各使用部门随时清理,严禁存放纸皮、垃圾或其他易燃物。

  七、库房门前及库内通道为疏散通道,严禁存放杂物及商品阻挡。

  八、违反以上规定,各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库房管理制度5

  1.防水施工所用材料多为易燃材料,库房要有充足的消防设备,而且存料、配料和施工现场必须严禁抽烟;

  2.库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

  3.库周围和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易爆、可燃物品及杂草就及时清除。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存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4.防水施工材料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5.根据库内油物污染情况及时更换砂子;

  6.经常检查油桶,防止跑、冒、滴、漏;

  7.库区的电源设总闸和分闸,根据库房需要安装开关箱,开关箱设在库房外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内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8.距油库5米内不许堆放其它易燃物;

  9.库房设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手续,配备消防设施,加强值班巡逻。

库房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管理制度7

  1.管库人员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500元以下器械的`筹划、供应、管理工作,做医疗保健抢救器材的供应。

  2.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正确地执行各项登记、统计、预算和报表。经常和科室保持联系,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消耗物品一季度盘点一次,半消耗物品(金属)半年核对账物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检查,保证账物相符。

  4.每月5~25日发放常用器材。发货时以各科请领数为基础,按库存情况,在不影响各科正常工作情况下,酌情增减。一般情况不补发,补发报据货源情况,如手套、缝线、*光胶片等,到货后便及时通知领取。

  5.库房管理人员根据当月和各科填写的请领单及库存情况认真填写采购单,书写要清楚正确。如品名、规格、数量,特殊的要写清厂家,经查对后每月30日前交采购人员执行。

  6.按入库凭证及时验收核对入库、归位。应按有效期远近存放,并在入库单上签字方可生效。若有问题(质量等)在二日内向采购人员提出,由采购人员对外交涉。

  7.常用器械库要有三个月st存量、急救器材r:存半年量。若有短缺要多方联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及时上报,避免影响抢救工作。

  8.对库存器材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定期清仓,随时掌握数量、质量情况。发现近效期药品提前三个月上报,提出处理意见,解决后向院汇报处理结果。

  9.对收旧、报废物品要根据修理人员填写报废单方可报废或换发。科室需增加基数时应写报告,经领导指示后方可增补发放。

  10.管库人员每月要争取1~2次到医药公司等单位了解市场信息、了解新品种,为临床提供市场情况。

  11.年终填写原、收、付、存表,详细对账、盘库。对照上一年原、收、付、存表写出小结。

  12.保持库房整洁,保证阵物安全,存放有序。管库人员不得向外泄露物资库存情况。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许存放私人物品,禁止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

库房管理制度8

  1、仓库的分类:

  酒店的仓库总的来说有:餐饮部的鲜货仓、干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饮品仓,商场部的百货仓、工艺品仓、烟酒仓、食品仓、山货仓,动力部的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管家部的清洁剂、液、粉、洁具仓,绿化部的花盆、花泥、种子、肥料、杀虫药剂仓,机械、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酒店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6、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7、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入账,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账;

  (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账;

  (7)调出本酒店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入账,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账;

  (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实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账簿;

  (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账和材料会计报表。

  9、物品、原材料采购制度

  物品库存量应根据酒店货源渠道的特点,以掌握在一个季度销售量的一倍库存量为宜。材料存量应以两月使用量为限,物料及备用品库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的用量。

  坚持“凡国内能解决的不在国外进口,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的规定。

  各项物品、商品、原材料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及外贸管理的规定。

  计划外采购或特殊、急用物品的采购,各部门知会财务部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凡购进物料,尤其是定制品,采购部门应坚持先取样品,征得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进行定制或采购。

  高额进货和长期定货,均应通过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

  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物品、商品等,凡动用外汇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必须取得总经理的批准,方予

  采购,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

  凡不按上述规定采购者,财务部以及业务部门的财会人员,应一律拒绝支付,并上报给总经理处理。

  10、物品、原材料盘查制度

  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盘点中发生的溢损,应对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分别作出处理。

  自然溢损:

  (1)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购进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面及其制品、干杂货等,在升损率合理的范围内,可填制升损报告,经主管审查后,视“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科目内处理;

  (2)超出合理升损率的损耗或溢余,应先填制升损报告书,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部门经理审查,按规定在“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科目内处理。

  人为溢损:人为溢损应查明原因,根据单据报部门经理审查,按有关规定在“待处理收入”或“待处理费用”科目处理。

  11、物品、原材料损耗处理制度

  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保管人员填报“物品、原材料变质霉坏报损、报废报告表”,据实说明坏、废原因,并经业务部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经理或财务部审批。

  对核实并核准报损、报废的物品、原材料的残骸,由报废部门送交废旧物品仓库处理。

  报损、报废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查,提出意见,并呈报总经理审批。

  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报损、报废的损失金额。

  12、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由仓管部根据餐饮部门需要、订出各类正常库存货物的月使用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一式四份,交总经理审批,然后交采购部采购。

  当采购部接到总经理审批同意的采购计划后,仓管部、食品采购组、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室各留一份备查,由仓管部根据食品部门的需求情况,定出各类物资的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各类货物采取定期补给的办法。

库房管理制度9

  (1)盘点的主要功能

  盘点为仓管人员及使用单位在物料管理上重要的一项工作,盘点后的数据在库存管理上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盘点具有下列3项主要的功能:

  ①财务部门记账的依据

  盘点本为会计作业中的一项工作,它有记账与稽核的双重功能。

  ②投入产出控制的依据

  营业单位要了解营运后各项产品或物料的应产率是多少,精确的盘点是必要的。

  ③订货与采购的依据

  当采购人员要采购货品或订货时,该项物品过去的耗用情形及现有的库存资料是必要的参考资料之一,而此一资料亦必须经由盘点之后的数据计算而来。

  盘点数据的正确性,是盘点工作最重要的一环。不正确的数字会让管理人员作出错误的决策,因此当盘点工作进行时,仔细、耐心、翔实是必备的要件。

  (2)盘点作业规定

  盘存清点,等于是健康检查,由此方能知道今后的管理对策。所以对盘点工作要求,一要彻底、迅速、确实,二要追求与分析发生错误的原因,因此在执行上,要求注意的事项有:

  ①物料的编号名称要求与账册相符。

  ②物料的单位与数量要作确实的.清点。

  ③物料的品质要求按性质妥善地保护。

  ④物料的规格与存放地位置与账面所注确实相符。

  ⑤物料存量勿超过最高存量或最低存量的基准。这样做的优点在于能直观看出当月消耗金额。

  进出物料账目要确实,报表要迅速,要有簿记登录货卡及收发日报表,其内容包括收发物料编号、名称、规范、单位、收发数量等。月结盘存明细表的内容为上期结存量、本期收入量、本期发出量、本期结存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盘点作业必须在会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每个月底,会计部门应清点实际存货并核对存货清单,同时制作一份超额与缺额存货单送交经理部门。在储藏室内存放过90天货品即视为逾期存货,储藏室主管应每月制作一份逾期存货清单送交厨房及餐饮经理,以便他们设法耗用这类滞销的货品,以免长期存放所造成的腐败或损失。

  (3)料的盘点

  ①食品的盘点

  确定库存食品的总值,可显示出库存食品是否太多或者太少,以及库存食品的总价值是否符合本店的财务政策要求;是否积压太多资金;以适时调整库存。

  可将某种食品的利用率和它的销售额作分析比较,从而评估其获利的情况。

  可将某一特定时期的实际存货价值和账面存货价值互作比较,这可以明显看出任何差异之处,以及仓库管理员的工作效率。可以防止损失及失窃。

  查出利用率不高的食品,可以提醒采购人员及主厨等注意,并作为淘汰的依据。

  确定各种存货的利用率,并适时检查其使用或食用期限是否逾期。

  盘点清单应当印制成一种标准格式,而其编排必须和各个储藏室所在的位置顺序相配。这样方可使盘点工作做起来轻松、快速、有效率,而且不致遗漏。

  ②饮料的盘点

  确定仓库中所有饮料的总价值,用以评估储存量是否适当,是否符合本店的财务及营业方针。

  比较某一时期的库存饮料实际价值是否和存货账面价值相符。防止失窃及检查安全管制系统。

  确定存货出入的流动率。查明销售量太低或回转太慢的饮料,并考虑予以淘汰。

  库存饮料的一年中流动率最理想的是1/6,也就是平均库存量相等于两个月的供应量。如果不能达到这个标准,就得进行检查每一品牌饮料的流动率,以便及早发现何种饮料的流动率太低,而采取必要的措施。

  (4)物的盘点

  ①消耗品的盘点。

  应每月实施一次,勤加盘点,追求损失原因与责任,以避免窃盗散失等事情发生。

  ②非消耗品之盘点。

  每年必须作一次彻底的盘存清点,藉以检查与了解该物品的使用情形。

库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维护食品管理库内环境卫生,保证食品的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食品管理库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食品管理库操作规范

  第三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

  第四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有权拒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入库。

  第五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要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账。

  第六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要将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第七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要对货架上的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做到账、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第八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外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第九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感官异常、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出。

  第十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要在清出的.食品上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账、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第三章、食品管理库卫生规范

  第十一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每天上午必须对货架上的可清洗部分进行清洗。

  第十二条、每天发货后,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需对食品管理库地面及外部通道进行打扫。

  第十三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每天需对所有仓库内的杂物进行清理,包括空纸皮箱等,保持各仓库食品摆放整齐、干净。

  第十四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需对各仓库进行全面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需每周清理一次冷藏库通道的墙身,保持冷藏库通道两侧墙身干净。

  第十六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需每周擦拭一次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无灰尘。

  第十七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需每月月底清洗风帘机,保持风帘机的干净、美观。

  第十八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需在每月月底对各食品管理库库的墙身进行一次清洗工作,保持墙身光亮。

  第十九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需每月月底对食品管理库内的墙身以及冷藏库通道的磅秤进行一次清洗。

  第二十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需每季度对冷藏库进行一次清洗,保持冷藏库的清洁。

  第二十一条、食品管理库工作人员需严格控制人员进出食品管理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各食品管理库和冷藏库。

库房管理制度11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质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二、库房物质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质类别决定物质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质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质要立即进行处理。

  四、入库食品原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10厘米以上,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予以发放。

  五、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六、库房内安装机械排风设施,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七、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八、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九、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十、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十一、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十二、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十三、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十四、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库房管理制度12

  一、食品贮存设专用库房,通风良好,有防鼠、防虫、防潮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二、食品库房应设物品存放架,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摆放,不同性质的食品有明显区分标示。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严禁将食品直接放在地上。

  三、食品入库前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少进快出的`原则,合理控制库存量,尽量缩短储藏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冷藏、冷冻柜(库)有明显区分标示,设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需低温储藏的食品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贮藏。

  八、库房保管员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卫生干净,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库房管理制度13

  1 目的

  规范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大厦弱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对其的消防安全检查。

  3 职责

  3.1财务部负责执行此制度。

  3.2保安部消防主管负责监督此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属库房由其所在部门设专人保管;保管员负责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2库房保管员必须熟知本库房所存物品的.性质、数量,并进行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堵塞通道。库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离是:内墙距10公分,外墙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顶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灯距50公分。

  4.3库房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定期盘点、核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物品短缺、遗失或被盗,要在报告本部门的同时报告保安部。

  4.4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领物人员要在库房门外等候领取。

库房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规范仓库的管理,为正常的物业服务和后勤保障及时提供合格物品。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及xx集团公司所需采购的物品储存的管理。

  三、职责

  3.1库房保管员负责物品的储存控制。

  3.2总工办或各使用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进货检验。

  四、管理规定

  4.1出入库手续

  a)采购物资办理入库手续前,采购员首先进行盘点,通知总工办或使用部门进行进货检验、调试。检验、调试内容包括:品种、型号、规格、外观、技术文件数量、质量状况等,只有检验合格的`物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b)入库物品应采用包装标识,如标识不清则应悬挂《物品表示卡》注明品名、规格、型号、合格证号或质量状况、产地及入库时间;

  c)对入库物品、库管员应填写《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

  d)领用物品时,零用部门应填写《领物(料)单》,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领出。库管员应及时销账;

  e)发料时库管员应认真审查核对领用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质量状况,防止错发、漏发、混发;

  f)对有储存期要求的物品要保证先入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g)维修用料及保修期内住户、公共设施施工用料凭《维修派工单》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超过保修住户用料凭物业公司财务室开具的收据办理领用手续。

  4.2物品码放要求

  a)库内物品要分区、分类码放整齐,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b)库存物品应尽量上架,上轻、下重,保持货架稳定、易取;

  c)怕潮湿的物品,如需放在地上,应采取防潮措施(如铺垫防潮层);

  d)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严格按《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储存。

  4.3库房环境要求

  a)室内应防暴晒和风雨侵袭,屋顶不得漏雨,墙面不得渗水,室内保持干燥通风;

  b)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或大功率发热设备,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4.4每半年对库物品进行一次盘点,保持帐、卡、物一致。

  五、相关文件

  zgb-008《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六、记录

  入库单

  领物(料)单

  物品标识卡

库房管理制度15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 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 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 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 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 产品的管理

  4.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 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4 出库单必须有分厂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5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库,半年大盘库,年终总盘库,并与中心库核对,编制报表。中心库每季清查、清点所有帐务,年终总盘点,如有差误,应及时向分厂及厂领导提出,并查明、清理。

  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库存不得超过厂定的限额标准。中心库发现超额时,应及时向厂领导反映。

  7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帐、中心库的厂保管帐作为厂财务科的汇总核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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