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8:20:53 制度 我要投稿

采购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1

  1、所采购的钢瓶必须具备由《汽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gb17258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气瓶出厂时应带有产品合格证书和钢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

  2、进口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制造单位应持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3、气瓶附件应由有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

  4、购置的气瓶出厂前应经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5、购置气瓶的外表面颜色、字样、色环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6、气瓶肩上的钢印标识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清晰分辩。

  7、所购置的`各种气瓶附件应有合格证。

  8、所购置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9、所购置的钢瓶、材料到达公司以后应按照规定验收合格。

采购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采购,需求时填写《物品申请单》;

  4、原材料及设备的请购由各子公司或部门自行负责采购,需求时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入库时由采购的子公司或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送综合办资产管理专员处备案。

  5、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6、单次采购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有两名采购人员一同进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有财务部派人一同进行采购。

  (二)采购申请

  1、需采购部门填写《物品申请单》,填写清楚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处;原材料及设备的《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交财务部审核。

  2、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进行统一汇总采购原则。

  3、紧急采购时,由需求部门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4、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或采购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根据《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和数量进行估算价格。

  2、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分管负责人或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给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和采购设备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物料申请表》或《采购定单》”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进行入库和出库记录管理。

  4、原材料和设备由进料检验部门或设备申请部门验收后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公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附则

  1.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四、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五、附购采购流程图:

采购管理制度3

  本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一、采购管理制度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采购管理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管理制度。

  三、采购管理制度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管理制度。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采购管理制度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对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制度。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采购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采购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采购管理制度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采购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采购绩效考核

  6.1采购绩效评估的指标

  采购人员绩效评估应以“5R”为核心,即适时、适质、适量、适价、适地,并用量化指标作为考核之尺度。

  6.1.1时间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时间管理绩效:

  (1)停工断料影响工时。

  (2)紧急采购(如空运)的费用差额。

  6.1.2品质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品质管理绩效:

  (1)进料品质合格率。

  (2)物料使用的不良率或退货率。

  6.1.3数量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数量管理绩效:

  (1)呆滞物料金额。

  (2)呆滞处理损失金额。

  (3)库存金额。

  (4)库存周转率。

  6.1.4价格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价格管理绩效:

  (1)实际价格与标准成本的差额。

  (2)实际价格与过去移动平均价格的差额。

  (3)比较使用时之价格和采购时之价格的差额。

  (4)将当期采购价格与基期采购价格之比率同当期物价指数与基期物价指数之比率相互比较。

  6.1.5效率指标

  其他采购绩效评估指标有:

  (1)采购金额。

  (2)采购金额占销货收入的百分比。

  (3)采购部门的费用。

  (4)新开发供应产商的数量。

  (5)采购完成率。 (6)错误采购次数。

  (7)订单处理的时间。

  (8)其他指标。

  6.2采购绩效评估的方式。

  本公司采购人员之绩效评估方式,采用目标管理与工作表现考核相结合之方式进行。

  6.2.1绩效评估说明

  (1)目标管理考核占采购人员绩效评估的70%。

  (2)公司的人事考核(工作表现)占绩效评估的30%。

  (3)两次考核的总合即为采购人员之绩效,即: 绩效分数=目标管理考核x70%+工作表现考核x30%

  6.2.2目标管理考核规定

  (1)每年12月,公司制定年度目标与预算。

  (2)采购部根据公司营业目标与预算,提出本部门次年度之工作目标。

  (3)采购部各级人员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制定个人次年度之工作目标。

  (4)采购部个人次年度之工作目标经采购部主管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存档。

  (5)采购部依《目标管理卡》逐月对采购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6)《目标管理卡》依个人自填、主管审核的方式进行。

  6.2.3工作表现考核规定

  (1)依公司有关绩效考核之方式进行,参照《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方法》。

  工作表考核由直属主管每月对下属进行考核,并报上一级主管核准。

  6.2.4绩效评估奖惩规定

  (1)依公司有关绩效奖惩管理规定给付款绩效资金。

  (2)年度考核分数80分以上的人员,次年度可晋升一至三级工资,视公司整体工资制度规划而定。

  (3)拟晋升职务等级之采购人员,其年度考核分数应高于85分。

  (4)年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应调离采购岗位。

  (5)年度考核分数在60-80分之间者,应加强职位训练,以提升工作绩效。

  七、本采购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采购管理制度4

  为加强工程材料程序化管理,有效的控制资金使用,更好的做好材料成本控制工作,了解各项目材料用款,对外欠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材料采购流程,望各项目部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

  一﹑项目部申请材料采购计划

  1.在进场前,项目部要提前做出由工程部门认可的材料总需求计划,如果部分材料是甲方指定的,项目必须注明指定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到场时间,联系方式等。有加工图纸的材料要附上图纸,且有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项目部必须考虑到定制加工材料的加工周期及采购周期,提前提出材料申请,给采购部合理的采购时间)。

  2.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每个月报一次月采购计划,提交材料申购单(每个月的15号可以补充一次采购计划,填写内容必须认真详细,规格、型号、数量必须齐全,采购部完全按照申购单进行采购,如与工程实际材料有出入,项目部自己承担责任),材料申购单一式三份,采购部,项目部,财务部各一份。为了杜绝浪费和其他不合理情况发生,材料申购单上面必须有材料申请部门预算员、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公司采购部有权拒绝接收材料采购申请表。公司采购部原则上不接收项目部任何人电话通知供货要求,如果有特殊情况,一定要有公司领导批准同意,由公司领导通知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在接收到公司领导批准同意采购,方可安排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进行采

  1购。在公司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的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必须及时的补交材料申购表,并且按正常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然后将审批通过的.材料采购申请表交至公司采购部。

  3.项目中变更或增加材料用量,以甲方书面通知或签证为主。预算部收到变更或增加材料用量申请表后,必须进行核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时,项目部按材料采购流程申请材料采购。

  二、公司采购部在接收到批准后的材料材料申购单,应该按照工程施工流程和请购材料的缓急。由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人员去进行采购。

  1.采购人员在接到采购部负责人安排的材料采购申请表后,采购人员要参考市场行情以及以前采购记录和供应商询价、报价。优先选择供货准时,材料质量好,价格优惠,实力强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主要材料或是采购量大的材料,采购人员要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并把供应商的材料样品,交货时间和报价上报给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进行审批,采购人员在接收到审批后的供应商名单后,进行相对应的材料采购。如果是采购量或者是采购金额比较大的材料采购时,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以后的采购纠纷,公司采购部一定要和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少量的辅助材料采购人员可以从和公司长期固定合作的供应商进行优先选择采购。

  2.材料采购应做到事先进行控制,所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经销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测

  2报告和合格证等。

  三、采购下单和送货的时间安排

  采购人员和供应商确定了采购意向,采购人员要严格按照材料采购申请表上面的数量给供应商下单,采购人员一定要向供应商确定材料的送(提)货时间和付款方式。为了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采购人员尽量要求供应商把送货时间往前安排。尽量让供应商送货到我们工程的项目,如果是因为材料采购量少或者是供应商离我们的项目比较远。供应商不送货,采购人员可以和供应商协商,由我们出运费,让供应商送货到我们项目,并同时告诉公司采购部相关领导。

  四、无法及时供货的汇报说明

  因市场和行业缺货因素,或供材商的原因,无法按期进行采购到位的材料。采购部相关人员应该立即通知材料请购部门,并且要说明原因。

  五、供应商送货事项

  1.供应商在准备送货前,一定要通知采购人员或者项目收货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仓管),项目现场人员好安排材料的存放地点。供应商送货到项目现场,原则上是由采购人员和项目材料采购申请人一起验收供应商送的材料。如因特殊原因,采购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材料验收,由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组织验收。

  2.供应商在送货时,要严格按照采购人员下给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清单上面的数量送货。送货单上面要有,送货项目的名称,材料

  3申购单的编号,以及供应商所送的材料名称,数量,价格,规格型号。送货单上面要盖供应商的公章。现场收货人员要拿项目部给公司采购部的材料申购单和供应商的送货单进行确认,看供应商所送材料是否是本项目部所需的材料。如果供应商所送材料和项目材料采购申请单一致,项目现场人员可以进行供应商所送材料验收。在验收供应商所送材料同时,供应商要提供每种材料的合格检测报告,有效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现场验收人员确认了供应商所送材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现场验收人员可以进行对供应商所送材料的验收入库工作。现场验收人员要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面签字确认。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一份三联,一份供应商自己留底,一份给工地现场验收人员,一份给公司采购人员。

  3.现场验收人员在验收供应商材料时,一定要仔细,如果供应商的送货单和所送的实物材料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不符。现场验收人员一定要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员并做记录。如果是材料质量不合格,现场验收人员一律拒绝收货(质检报告、合格证等未随货送到者,现场验收人员也可拒绝收货,并及时告知公司采购人员协调)。并且及时通知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

  六、供应商的结算

  对于有采购合同的供应商,结算要严格按照合同的付款条款所定的时间节点执行,同时,供应商要带有现场验收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和合同约定的发票,统一办理结算。

采购管理制度5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及时按质按量采购所需物资,使食堂物资采购的量价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物资量价的公正、公开、合理。

  2、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采购。

  3、确定物资供应商后,原则上一律在选择的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协调采取散购或临时更换供应商,事后说明情况,报办公室审查。

  4、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5、管理部门:两级机关办公室。 6、适用范围:司属各职工食堂。

  二、采购管理:

  1、集中采购类:

  (1)范围:

  ①粮油类(油、米、面、盐、干货);调料类(酱、醋、味精、料酒等);

  ②厨房日用品(厨具、洗洁剂等);

  ③餐饮用具(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2)采购地点:首选就近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粮油销售店,或就近的大中型超市采购。

  (3)票据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清单小票。

  2、非集中采购类:

  (1)范围:除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食材,如肉、禽、蛋、水产、时蔬等新鲜食材以及燃料等。

  (2)采购地点:原则上在就近的肉、禽、蛋、水产等销售店采购统一配送,确因受条件(如当地市场确无对应的销售店)制约的食堂,可在相对固定的铺面采购;时蔬采取配送采购,条件不允许的.也可在就近菜市场采购;燃料由当地正规燃油供应站配送采购。

  (3)票据要求:肉、禽、蛋、水产、时蔬须按进货时间记录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及时填写物资采购台帐,其中肉、禽、蛋、水产尽可能提供发票和清单小票;燃料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送货单。

  三、供应商管理:

  供货商实行备案管理,司属各职工食堂,就近选择1~2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大中型超市或粮油销售店集中采购;选择2~3家销售点/固定铺面采购肉、禽、蛋、水产等新鲜食材;选择的供应商单位信息报食堂管理部门备案;

  四、其他:

  1、票据凭证管理:每月月底将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汇总,按时间顺序逐日登记实际采购金额到汇总表中,将汇总表及发票原件附财务报账,项目留存汇总表发票复印件及清单小票原件。

  2、货物验收管理:由后勤管理人员与厨师负责验收(根据实物与清单小票或送货清单复核验收,并签字)。

  3、如遇确实远离城区而无法做到集中采购的食堂,各项目部向分公司申报《食堂特殊采购情况说明》

采购管理制度6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采购行为,明确公司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采购活动的有效管理,保证公司采购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政策,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争取公司的综合最佳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政策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固定资产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接待物品、大型办公设备采购与维修等。

  1.4基本原则

  (1)公司所有员工在进行合同与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及公司有关政策、程序、制度,采购活动应尽量实现充分竞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保证采购质量,努力降低成本;

  (2)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廉洁奉公;

  (3)各部门须严格在批准的年度采购预算范围内,制定详细周密项目采购计划。过程进行不得以紧急采购或其他原因为由,或将项目化整为零,绕过必要的审批或回避竞争性采购方式。对处于关键路径上的突发性紧急采购,按紧急采购程序处理;

  (4)公司所有采购不得由一个人单独完成采购全过程,双人制采购;

  (5)采购应当优先采购低耗能、低污染、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6)采购和合同管理工作应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检查、有据可查。每项采购和合同管理过程均需有完整的文件和记录。

  1.5采购权限

  (1)采购金额超过10000元,采购招标委员参与见证招评标全过程。由采购秘书组织相关采购招标委员会成员参会进行讨论,讨论议题形成会议纪要以留备档;

  (2)行政部采购人员负责公司日常1万元以下物品采购。

  注:其他非采购组成员购买公司或高管所需物品,请遵守公司财务部报销制度。由行政部经理审核并负责完成报销流程,非采购组成员不可走购买物品报销流程;

  (3)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参与人员增加分管副总、审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采购物品及设备的负责人及经办人;

  (4)10万元以上采购招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参加人:分管副总、高管以外的其他委员、高管参加人数不低于三人(含)。

  2、职责和分工

  合同采购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履行应尽的职责,使公司相关政策与程序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也应强调职能部门之间的团队协作,以取得在总体上的最佳效益。

  2.1行政部的职责

  (1)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牵头组织并实施采购,包括负责组织资格评审、招标、评标和合同签订,负责完成采购流程并同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入库;

  (2)牵头组织招标文本的统稿及审核;负责在合同签订前牵头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进行审查;

  (3)若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仲裁和诉讼等法律事务,必要时向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4)负责组织合同谈判;办理支付申请;负责合同结算;负责合同执行情况的总结和分析,归档合同文件;建立并维护与公司采购相关的信息系统;

  (5)负责临时采购或紧急采购的具体实施。

  2.2相关归口部门/技术部门/使用部门的职责

  (1)编制年度各项采购预算,对超出预算的采购,提出预算变更申请;

  (2)提出采购流程申请,确定采购物项和服务的质保等级,跟踪流程审批;

  (3)提供潜在供应商信息;

  (4)参加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评审;

  (5)组织编写招标文本和合同文本的内容;

  (6)参与商务谈判;

  (7)负责采购的验收。

  2.3财务部的职责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审核支付所需文件、票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负责发票、交付款、尾款处理、验收入库等事项。

  2.4审计部的职责

  对采购和合同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其中包括:监督一定金额以上采购项目的招评标过程,审核其合同推荐书;根据需要,对采购项目的招评标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和评价。

  负责整个采购流程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保证采购项目的最优化。

  2.5法务部的职责

  负责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进行审查,处理合同争议、仲裁和诉讼等法律事务。

  3、供应商及采购合同管理

  3.1供应商的`资质审查

  行政部招标采购人员负责组织供应商资格审查,从资质、信用、技术能力、财务状况、安全质保等方面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报告应经参加审查的全体成员签字,报授权人批准。

  3.2投标人选择

  推荐投标人时应首先从供应商库内选取;如需选择供应商库以外的供应商作为投标人,由行政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按照招标流程进行招标。

  3.3供应商库的建立

  行政部建立《供应商库》,持续改进并完善。

  3.4供应商库的维护

  行政部负责补充、复审和更新供应商库,并组织对供应商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意见列入供应商库。

  3.5合同文本

  行政部提供合同文本,报法务部审核。行政部建立采购合同档案,填制《合同台账》,以留存备查。

  4、采购管理

  4.1采购申请审批流程

  所有采购申请均需走OA流程审批;

  各部门应根据需求分类别填写相关采购物品申请表,申请获批准后的执行应严格控制,原采购项目范围如有变化,应补充审批并说明原因。

  4.2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采购和非竞争性采购,非竞争性采购应严格控制。竞争性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一般不涉及)、询价采购;非竞争性采购包括议标、紧急采购和特殊物品采购。

  竞争性谈判:指通过与两家或两家以上潜在供应商谈判的方式确定供应商,适用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

  询价:指同时向三家或三家以上的潜在供应商进行书面询价,潜在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条件后,选择价格最低或价格条件最优者为供应商。适用于采购标的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

  议标:指与独家供应商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紧急采购:指公司在发生不可预见事件或突发事件时进行的采购。紧急采购应事先申请,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事后应按相关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特殊物品采购:指由于特殊要求产生的指定性的采购。申请部门填写《特殊物品采购申请表》,申请获批准后采购人员方可实施采购。

  4.3采购方式的选择

  采购方式由招标采购委员会提出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

  对于采购金额大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采购项目,应采用竞争性采购方式;

  对于采购金额小于10000元的采购项目,可采用非竞争性采购方式中的议标采购方式;

  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等常用物资的采购需与之前通过竞争性采购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年度固定单价合同,由其统一供应。年度内凡属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等常用物资(含零星物资采购),不再单独向其它供应商采购。

  特殊情况经(副)总裁批准可不受采购金额限制采用非竞争性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4竞争性采购

  对于竞争性采购的项目,采购金额大于10000元,审计部门或招标委员会(暂无)介入监督。小于10000元的采购,由行政部根据采购流程实施采购。

  竞争性采购流程包括采购计划申报、询价、采购、请款、发票、入库、出库、盘点。

  4.4.1采购计划申报

  各部门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采购申报,流程审批通过后形成OA单据,采购人员根据单据内容核对库存情况后执行采购。 4.4.2询价

  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向潜在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询价单中列出供应商名称,物资名称、型号、报价及交付日期等。物资采购员对其进行评估后,形成综合评价书面文档《采购方案对比表》,交由行政部经理,由主管副总裁及相关部门对其决定取舍。

  4.4.3采购

  采购人员根据询价情况,组织与其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审批表送达相关部门逐级审核,常务副总裁审核同意后进行采购。由物资验收员验收合格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审核。

  4.4.4付款

  根据合同约定填写合同付款审批表。如为分次付款,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明确前期付款金额,本次付款节点及金额。

  4.4.5发票、收款收据

  供应商出具发票并提供相关收据后执行付款。若有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可约定发票的提供时点及发票的类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如果合同中未予约定,基于对公司有利的原则,应尽量让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下,如对方无法开具发票,需对方开具相关收据后,先执行付款后,由采购人员另行找寻替代替票,报销时需要提供由主管副总签字同意的书面说明。

  4.4.6入库、出库、盘点

  货品送达后办理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相关程序。货物在验收入库、使用出库、期末盘点时需遵循《办公用品领取及归还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具体管理要求执行。

  4.5非竞争性采购

  4.5.1非竞争性采购主要是议标采购,指与独家供应商进行议标采购的方式,议标应严格控制。

  4.5.2如确实无法进行竞争性采购或有足够的理由说明议标对公司最为有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取议标采购:

  (1)曾在该供应商处采购了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出于标准化的考虑,或因需要与现有的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并考虑到原先的采购能有效满足需要,且与目前的市场价格相比,采购价格合理,而不宜另选其他货物或服务来予以代替,可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

  (2)因某些特殊原因。

  4.6紧急采购

  在特殊情况下或者高管紧急需要时可直接采取紧急采购的方式,紧急采购事后应补齐采购手续。若采购流程需要的单据和相关报销手续没有补齐,财务部不予报销。

  5、评标

  5.1评标原则:所有采购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或综合评分的评标原则。

  5.2合理最低价评标原则是指能够满足招标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者中标。

  5.3综合评分评标原则是指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5.4对于技术含量不高且没有质保等级的项目原则上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原则。

  6、定标与合同签订

  6.1总裁、常务副总裁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如无书面说明,总裁、常务副总裁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授权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授权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根据已审核、批准的签订合同/订单推荐书,商务部门方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此外,还应书面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仅限于通知它未中标事宜,不涉及其它事项和其它方的任何资料;为规避风险,除由于商业惯例经内部批准外,必须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保证金。

  6.2在领导选定候选中标单位顺序后,具体执行部门当按照上述顺序依次与候选中标单位就合同价格展开再次洽谈,以争取更有利的价格空间,相关部门需及时将洽谈结果上报领导,以备领导决策。

  6.3合同(协议)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视需要加盖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7、文件档案整理

  行政部采购人员每月末对当月采购进行纸质文件和电子台账整理,纸质文件以提供能说明本次采购原始金额的资料为主,电子台账则据实统计采购物资名称、数量、金额、事由、OA流水单号等主要信息,以备相关部门核查。

  8、相关记录表单

  《采购台账》

  《供应商库》

  《合同台账》

  《采购方案对比表》

  9、招标采购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采购组成员:金x(大连)、隋xx(大连)

  采购招标委员会成员:侯xx、鲍x、衣x、王x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采购管理制度7

  一、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采购原则上实行各部门学期初按工作需要的计划,基本一次购买到位。中途确需购添物品,由购添部门事先提出购买申请,按照审批的程序,统一购买。由各科室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填写项目应完整、准确。

  二、采购的申请和审批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购置,由各科室主任填写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审核后交由总务处采购。1000元以上的购置,经学校领导班子会研究批准。(除开学初期统一采购办公、教学用品以外)

  三、物品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办理,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区采购办文件精神执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吸收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市场,采用询价机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

  四、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按照区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未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根据区采购办相关文件执行。

  五、物品购置后,采购人员及时将实物交给保管员,做好入库登记或固定资产登记,有关人员要在票据和购物清单上签字。

  六、采购结算要及时,一次一清。采购一周内,采购人员负责将相关票据和清单按本校报销管理制度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结算的',也必须在十五天内履行清单的'审核签字手续,日后凭规范的清单办理相应的票据报销。

  七、校长、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保管等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照章办事。个人签字要认真审核,逐级签字,逐级负责。

  八、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

采购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 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 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 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 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 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九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五章 备案和审批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管理是指区政府采购办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批准的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批准的管理行为。区政府采购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办理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事宜。

  第十三条 审批事项应当经区政府采购办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下列事项应当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一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组织采购的机构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操作文件、中标结果、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五政府采购预算或项目的调整变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四条 备案和批准事项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采购办报送。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区政府采购办对区直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在省、市、区采购办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 五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

  一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四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五基础工作情况;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八条 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对中标供应商履约实施监督管理,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采购的单位,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区政府采购办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与答复。

  第二十一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从市、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部分需求量大、规格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且市场竞争充足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及区域联动操作方式。 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实施范围、执行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由区采购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作出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隐匿和擅自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管理制度9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采购管理制度10

  酒店采购应控制成本、接受财务监督及其他部门的监督、稽查,全面负责酒店的采购工作。

  第一条采购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酒店总经理签批授权、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采购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品质负责。

  4、采购人员须每月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公司。

  5、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

  6、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7、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8、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9、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条采购岗位职责

  1、了解各部门物品需求及各类物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掌握财务部对各种物品的采购成本及采购资金的控制要求,熟悉了解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降低物资食品采购成本,为酒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好的各类物资及食品。

  2、了解部门和仓库各类物品的消耗情况和库存物资动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科学地根据采购计划,对各种物品进行价格调查。

  3、搜集市场上各类物质的价格信息,作好资料的存档工作;积极配合搞好物资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资平衡工作,及时处理呆滞物资,加速物资周转。

  4、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5、主动协调与酒店内其他各部门的关系,经常倾听使用部门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意见,及进改进采购工作。

  6、协助客房仓库作好物质的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和价格不符的产品给予退换货工作。对食品原料进库前,要严格验收,注意食品的生产期,不进保质期已过一半的食品,确保食品原料的新鲜度。

  7、与有关供应商作好积极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严格执行酒店财务制度,遵纪守法,不索贿、不受贿,在平等互利在原则下开展作业。

  第三条临时物品采购工作程序

  1、临时物品的采购申请:临时采购物品必须是在营业部门运行过程中的某些突发需求(包括客人的某些需求和酒店本身产生的突发需求,例:工程维修配件等)部门申请人详细填写申购单,注明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临时物品的采购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检查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必要时进行删减和增补,并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

  3、临时物品的采购实施:采购员根据部门所下的申购单直接采购,部门急用的物品采购必须当天完成;采购员将部门所采购物品购回后,需将申购单交给相关部门补签手续。

  2、临时物品的采购验证:采购购回物品后,仓库及部门负责人验货给予优先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交与申请部门领用。

  第四条采购物资验货流程

  1、无论是供应商或是采购购回的物品必须先验收再入库,由库房根据申购单验收货物,不允许直接将货物交与使用部门。

  2、对于不符合采购申购单的货物,库房人员有权拒收,供应商或采购人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仓管应开入库单,并将入库单客户联交采购员或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

  3、仓管在验货过程中对项目质量、规格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应主动请使用部门一起验收。

  4、在验收过程中,仓管或使用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提出退货要求,经确认实属不符的由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

  5、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各自向上级报告协调解决。

采购管理制度11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

  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12

  一、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

  三、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保持食品仓库房分开设置;

  六、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七、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需低温存放的食品应置于冷藏设施存放;

  八、入库食品应分类逐项登记,定期检查核对;

  九、库房内的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房食品卫生,对无标识、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予以销毁。

采购管理制度13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合适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14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字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采购管理制度15

  1.目的

  控制采购过程,保证所采购物资和服务符合质量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各类物资和服务的采购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主管负责物资采购的实施,行政副主任负责物资采购的管理控制.

  3.2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分供方进行评定和控制.

  3.3各部门质检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购物资和服务的验收.

  4.程序

  4.1根据采购物资对服务质量的影响程序,将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a类:对服务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物资.如:土建材料、木材、机电设备等.

  b类:对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资.如:娱乐设施、花草树木、清洁物品用于客户水电设施维修使用物资等.

  c类:对服务质量无明显影响的物资.如:办公文具等

  4.2采购资料

  4.2.1物资使用部门负责提供采购资料,包括:规格、名称、价格、技术要求、相关国家、专业标准等.

  4.2.2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人员及时收集采购资料,不断按《分供方评估管理程序》调整《合格分供方名单》,并保存采购资料.

  4.3采购计划审批

  4.3.1各物资使用部门每月于25日前根据工作计划,填写《物资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主管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

  4.3.2 《物资申请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价格、交货期、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内容,必要时注明分供方名称.

  4.3.3计划审批后后勤主管安排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制作全公司采购计划填写《物资申请单》.

  4.3.4后勤主管审核公司《物资申请单》,并将各部门《物资申请单》于26日前同时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4.3.5审批工作在每月28日前完成.

  4.3.6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安排《物资申请单》及《合格分供方名单》实施采购.大批量集中采购于月底前完成.

  4.3.7后勤主管及时将各部门《物资申请单》中未列入全公司采购计划项目反馈到各部门.

  4.3.8应急物资的采购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3.9固定资产和高额物资采购需加专项报告.

  4.3.10各级管理采购物资审批权,按财务规定执行.

  4.3.11需要采购服务的部门提出服务采购申请,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3.12按《分供方评估管理程序》或《设备(服务)合格分供方名单》选择合格分供方.

  4.3.13按《合同审批程序》实施签订合约,合约必须明确我方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

  4.3.14严格履约.

  4.4采购物资的验证

  4.4.1物资购进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质检员办理入库报检手续;库管员根据《物资申请单》项目进行检验及入库登记,填写《入库单》,做好台帐记录.

  4.4.2质检员对物资进行验收时,若发现物资有标识破损、遗失、模糊、物品受潮、水迹、油迹、破裂等异样,必须打开包装进行检验或向经理报告,填写《物资验收单》.

  4.4.3如果采购物资需在分供方供货处进行检验时,由后勤主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质检员与分供方联系,实施现场验证,认真填写《物资验收单》.

  4.4.4如果客户提出对我公司分供方验证时,由后勤组负责双方联系,公司可以参考其意见,但客户的验证结果不能代替公司对采购物资的检验.

  4.4.5机电设备等技术性较强的物资验收由物资申请部门组织或指定专人验收其技术性能等.

  4.4.6使用部门(人)在使用物资前应进行验收,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4.4.7服务质量验收由服务申请部门负责.

  4.4.8当出现不合格物资时,由质检员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并呈请部门经理审批,由采购员按审批意见处理执行.

  4.4.9对小批量采购的`a、b类物及首次承接的分供方可采取全部检验的方法.

  4.4.10采购完成后采购的有关文件由使用部门及后勤各自保存备份以备查阅.

  4.4.11对采购服务不合格项由服务采购部门负责人根据合同等,要求分供方赔偿或返工.

  4.5物资的保管按《仓库管理程序》执行.

  5.监督执行

  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执行.

  6.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bvpqs4.6-01-01 《a、b、c类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单》

  bvpqs4.15-01 《仓库管理程序》

  bvpqs4.6-01-02 《设备(服务)合格分供方名单》

  7.质量记录及表格

  bvpqs4.6-01-f1-01《物资申请单》

  bvpqs4.6-01-f2-01《入库单》

  bvpqs4.6-01-f3-01《物资验收单》

  bvpqs4.6-01-f4-01《不合格物资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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