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各类规章制度

时间:2023-07-07 10:21:5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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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各类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店各类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店各类规章制度

药店各类规章制度1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四)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首营品咱,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七)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检查,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使不合格药品入的库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药品质量的好坏,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人用药与环境卫生、杀虫、鼠药严格分开。药品可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六)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七)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八)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九)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十)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负责人。 (十一)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二)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不合格药品销出,出现一次,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即地、墙距、垛距、顶距、灯距)适当,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三)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四)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五)库房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6、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库放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品药养护的管理制度

  (一)坚持“ 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3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七)养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温、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店各类规章制度2

  1、企业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方法(暂行)》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平安、有效、准时、便利。

  (2)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组织本单位人员仔细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对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3)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督促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负责人有效行使职权。

  (5)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讨论、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6)保证企业员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养和质量管理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7)重视客户看法和投诉的处理,主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8)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状况。

  (9)定期检查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状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2、质量管理负责人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担当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仔细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的法律、法规。

  (3)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执行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建立本企业所经营药品质量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工作。

  (7)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8)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掌握性管理,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记录。

  (9)负责做好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关学问和训练和培训工作。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准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精准性和可追溯性。

  (11)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准时查找缘由,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3)按月检查陈设药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3、质量验收人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原则,把好药品入库质量第一关;

  (2)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有效行驶否决权;

  (3)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上柜;

  (4)验收药品应在符合规定的待验区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特别管理药品应在8个小时内完成验收;

  (5)应根据“药品验收抽样程序”的规定,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验收完毕,应将抽样药品包装复原,并标明抽样标记;

  (6)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7)验收特别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8)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

  (9)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记。每件包装上,应标明法定的药品质量内容及产地;

  (10)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11)准时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及数量精准、结论明确、签章规范,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4、质量养护人员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质量员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2)负责对在柜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3)对由于特别缘由可能消失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觉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缩短养护检查周期,加强养护;

  (4)养护检查中发觉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5)指导并配合营业员做好在柜药品的温湿度监测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库房温湿度做记录;

  (6)依据气候环境改变,结合夏防、冬防方案,对中药饮片实行干燥、除湿、防虫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7)负责对报关、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

  (8)正确用法养护、保管、计量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计量检定记录,确保正常运行、用法;

  (9)每月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药品的质量信息。

  5、药品购进人员职责

  (1)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2)对企业依法经营,杜绝购进假劣药品担当挺直责任。

  (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

  (4)仔细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及购进药品的合法性,确保依法经营。

  (5)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名目,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经营品种管理档案。

  (6)签订购货合同同时必需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7)负责索取首营企业合法证照及首营品种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首批样品等相关资料。

  (8)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准时反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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