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4 08:36:36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1

  为了保护好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资助等项工作的纸质档案,维护纸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

 三、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四、档案资料做好防潮、防尘和防虫等保护工作。

  五、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文号,便于查找。

  六、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七、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八、年终组织相关收集整理有关资助资料,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2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落实好这项惠民工程,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资助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局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以规范资助程序为重点,以学生资助系统运用和规范资助档案建设为抓手,以教育精准助学为着力点,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确保每个家庭困难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工作目标

  1、完善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校教育的资助体系。

  2、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资助政策,规范使用各项资助资金,做到及时高效、公开透明、应助尽助。

  3、全力推进教育精准助学。对在县内接受从幼儿至高中教育和在xx一中、职教中心考取的建档立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实行精准资助,不错一人,不漏一人;全面巩固高中阶段“三免”教育实施成果。

  4、全面使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规范学生资助管理档案建设,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建档要求和标准。

  5、认真做好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确保经济困难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6、积极倡导社会和个人捐资助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规章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职责,确保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资助任务。

  (二)围绕重点,严守程序

  1、加大宣传。从20xx年春开始,全县实行“9+3”“三免两补”政策。学校(幼儿园)要继续通过家长会、学生x、老师家访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县学生资助政策,让家长和学生对政策的知晓率达100%。

  2、精准摸底。各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并作为资助工作的第一道关口抓细抓实。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划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分类建档。

  3、层层评审。各校(幼儿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认真落实三级评审工作,即班级评审、年级评审和校级评审。

  4、公示公开。各项资助政策要通过学校x、家长会、致家长一封等形式进行公开,资助对象要在学校、学生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系统运行。从20xx年春季开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均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网上平台进行操作,学校(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录入困难学生家庭信息,资助名单,并与实际资助名单一一对应,准确无误。

  6、资金发放。资助资金发放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发放名单与审核后的'资助名单一致,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7、精准助学。进一步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情况,各校(幼儿园)要将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起来,安排专人负责,让每个在县内接受从幼儿至高中教育的建档立卡在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幼儿)享受到资助,真正做到精准助学。全面巩固高中阶段“三免”教育实施成果。

  8、积极倡导社会和个人捐资助学。充分挖掘社会力量,大力争取企业支持,真正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上学难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定期检查

  1、设立举报电话。教育局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若接到举报情况属实,必须认真查处,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定期开展检查。教育局联合财政局定期对学校资助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学校的资助过程、资金发放、档案整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到位。

  3、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每年年底对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考核细则逐项评分,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之一。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3

  为使我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校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生活费补助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生活费补助金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校学籍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生活费补助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学校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就餐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学费等行为。

  8、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经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予以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同区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根据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学生资助档案是指在我乡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字信息(含文字、图表等)、材料、声像、电子资料、原始数据等历史记录。

  第三条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 学生资助档案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应加强对本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学生资助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第二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构成与归档

  第五条 学生资助档案原则上分为文件类、上报审批信息类和原始材料类。

  (一)文件类:各级资助文件,重要资助会议、会谈记录,来信来访及调查记录, 核查通知及回复,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上报审批信息类:贫困生认定表、资助审批表、各类资助统计报表、资助资金发放领取名册及资助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

  (三)原始材料类:各学校的贫困、低保、申请等原始材料。

  第六条 归档的资助档案材料应做到规格规范、字迹工整、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情况。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要求。

  第七条 各校对应归档的`文件(包括电子信息等)要及时归档整理完毕并立卷装盒。

  第三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 资助文件类、上报审批类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服从学校统一规定;学生原始材料类档案保存期限执行上级资助管理部门要求。

  第九条 各学校学生资助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保存情况进行检查,人员调动或离开学生资助岗位时必须办理学生资助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条 各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统计制度

  第四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利用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学生资助档案不对外开放。上级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查阅学生资助档案。查阅者不得丢失、损毁、涂改学生资助档案。

  第十二条 受助学生要求查阅本人档案的,须经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老师同意。

  第十三条 外单位查阅我校学生资助档案,须经学校资助领导小组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四条 各学校负责本学校学生资助档案的鉴定工作。

  第十五条 各学校不得擅自销毁学生资助档案。对保管期满的学生资助档案,学校负责老师应及时向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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