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3 13:12:06 制度 我要投稿

【集合】基地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地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集合】基地管理制度

基地管理制度1

  1、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投入品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

  2、种子、肥料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投入品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基地管理制度2

  第一节蔬菜基地的职能

  一、种植基地的职能

  种植基地的职能是在种植管理部经理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蔬菜种植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

  基地主要负责种植基地蔬菜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肥料、农药使用管理;基地病虫害防治;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基地产品出圃事宜。

  二、种植基地的组织结构

  1 基地主任受种植管理部经理的领导,负责种植基地的全面工作, 向种植管理部经理负责。

  2 负责组织苗圃基地的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及落实,掌握各 蔬菜品种的存圃量情况,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3 负责编制基地各种苗木品种的种植养护操作规程。

  4 负责基地掌握财务支出状况,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落实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5 负责基地的人员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员工学习苗木种植、养护技术,努力提高基地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6 做好苗圃基地周边环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产,为基地的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7 组织好基地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基地及各种植区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8 做好种植基地的生产计划安排及生产落实情况,月底进行总结,上报苗木管理部副经理并备案。

  9 完成种植管理部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种植基地的`管理制度

  一、种植基地农业资材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苗圃基地农业资材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农业资材的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的品种,杂优利用技术和杂交一代新品种或按公司经营决策购买。

  2、农药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3、肥料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不能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4、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 “三证”的企业购买,才能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5、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资材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资材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6、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资材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种植基地农业资材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种植基地资材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农业资材的仓库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应配备专门的农业资材仓库,农业资材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资材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其中包括农业资材的品种、数量、规格等,并做好《农业资材仓库管理卡》。

  2、种子、肥料和农药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和农药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资材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资材(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资材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三、种植基地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蔬菜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以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移栽种植、养护的、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出圃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出圃时间、出圃数量的情况。

  5、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

  6、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当年的田间档案到年底整理成册,保存到档案袋。

  7、加强对田间档案记录检查、监督及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基地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苗圃基地农药的使用,特制订以下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使用的农药必须由专人进行定点购买,只能使用有机种植级农药,绝对禁止使用禁用农药。

  2、所购农药要进行专库存放。苗圃基地必须配置独立的农药仓库及专用的农药喷洒器具。

  3、农药总账的建立。仓库管理员须详细核对领用农药的品种、规格、数量、并做好出入库记录清楚标明农药领用人、领用农药的品种和数量、领用日期、使用用途及使用地点等。

  4、基地植保技术员根据病虫测报并结合实地情况及时作出基地的使用农药计划。

  5、农药统一由基地主任领用。

  6、农药使用的规定:

  各种植区在施用农药时须在基地基地植保技术员的指导下配置农药;

  喷洒时须密切注意现场气象状况,露地作物施药不得在雨天或大风天气下进行。相邻田块有其它苗木并处于下风时,用背包式小型机喷洒,以避免药雾吹到相邻苗木上。

  种植员须根据施药进度,严格掌握用药剂量。每次施药的实际用量与规定用药量之间的误差不得超过5%;

  喷洒器具的集中管理:每次施药结束,须将喷药器先用碱水洗一遍,再用清水认真冲洗。喷雾器清洗的程序是先用清水,再用碱水,最后用清水,以彻底清除机泵及胶管内的残留农药。药具经清洗后,放入专用仓库内由仓库管理员妥善保管。

  五、种植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制度

  为了保护种植基地的环境卫生,保证正常的种植生产,特制定以下环境检查保护制度:

  1、对种植基地的灌溉水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须委托有关检测单位对生产基地进行抽检,尤其是周围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有可能对种植生产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应及时进行水、土、气质量指标检测。

  2、种植生产基地应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应制定生产基地种植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资材的包装物等,对基地内的卫生必须保持经常整洁。

  3、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4、禁止向生产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倾倒、填埋有害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六、基地的出圃制度

  为了规范蔬菜产品的出圃,特制定以下标准:

  1、蔬菜产品的出圃标准是当苗木产品的规格(胸径、地径、高度、冠幅等)生长到适合各项需要的规格,具有形态优美,生长健壮。

  2、蔬菜产品出圃前须进行病、草、虫害的检查,经基地主任确认,基地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出圃。

  3、如公司有特殊需要,按公司种植管理部经理的指示对蔬菜产品采取特殊的出圃程序。

基地管理制度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科普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学科学、讲科学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潘卫成

  副组长:袁林兵、冯军、管亚军 组 员:顾爱霞、吕讯、卞华、陈勇、徐周华、冯建、于九生 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把青少年科普教育纳入基地实践活动的重要课程,成立了科普教育领导小组。以“六个有”为抓手,即有领导组织、有专职教员、有规章制度、有活动时间、有计划总结、有经费保证,以此明确科普教育的重要地位,规范教育行为。同时加强课程设置与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保证科普教育工作层层抓、具体抓、全面抓。

  二、强化科普教育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1、科普基地开展的活动应有利于传播促进社会进步的.健康思想、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文化生活,提高道德素质,促进文化交流。要注重科普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通俗性和趣味性。

  2、科普基地要积极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有特色、有实效的科普活动;要积极探索基地的建设工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拓创新,吸引或组织青少年学生自觉到基地参加科普教育活动。

  3、培养青少年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崇高品格。因地制宜、面对不同的群体根据基地特有的区域文化开展科普活动。让青少年学习、体念现代农业的相关知识。反对在科普基地从事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4、科普教育基地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有落实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要注意积累工作经验,积极开展交流和研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把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启发性和参与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5、开展科普活动,应有文字、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和接待参观团体的时间、单位、人数、活动内容等情况的详细记载。

  6、对参与科普活动的学生所写的心得体会,要择优张贴于板报栏,以供其他同学学习和借鉴。7、科普基地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等予以宣传报道,以吸引更多青年学生来基地参与科普活动。

  8、实践活动教师岗位责任制

  第一、每个科目要制定活动计划,每次辅导前要认真备课,组织好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活动结束时要有分享,按时到岗,专时专用。

  第二、不得私自调换实践科目,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带班科长要进班听课、指导,处理好各种问题。

  第三、各项科普活动要积极组织科研,向纵深方向发展,争取取得新的研究成果。

  9、考核制度

  第一,主任室每年初审阅科普辅导员工作计划,年中检查指导方案,年末上交总结或论文。每项检查要量化打分;

  第二,平时带班科长进组抽查、检查;

  第三,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反馈信息;

  第四,坚持积极参与,统计次数。

  10、奖励制度

  为了表彰科普优秀专、兼职职工和积极参加科普活动的学生学校专设一块科普奖励经费。各项科研成果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基地管理制度4

  第一章基地职能

  第一条积极贯彻公司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第二条主要负责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的使用管理;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环境监察保护;产品采收与鲜品销售。

  第二章农资采购制度

  第三条依据生产季节和市场需求正确选择品种,并在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优良高产品种。

  第四条农药、肥料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的“三证”企业购买,严格《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资品。

  第五条对相关农资采购严格登记造册,清楚列明投入品品种、数量、规格、进货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田间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完善的'田间管理档案、种植区农户档案、从业人员档案、技术管理档案、农资使用档案。

  第七条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并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入册。

  第八条基地技术人员依据当地气候实际、病虫害测报和生长状况等作出基地管理计划。

  第九条严格生产基地的环境卫生监测,杜绝污染源,严禁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试剂和重金属、高毒高残农药。

  第十条农产品采收标准依据生产要求市场要求适时采收经基地负责人明确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采收。

  第四章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基地建立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络,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和群众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基地主管积极协调并处理好各部门及群众的关系。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地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从教育规律,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筹规划、高效实用和效益优化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资产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小组,其成员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六条每年三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四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

  第七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实训需要,结合当年招生任务和学院发展,提出实验实训室(基地)申请,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填写《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申报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报、论证事项。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申报和学院专业设置、学生结构,分析专业与实验实训室(基地)布局、教学与实验(实训)的关系,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宏观控制。

  第九条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拟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已经审批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指导各系部对投入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搞好日常管理。

  第十条财务资产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场地的选择,与学院投资方的相关业务协调,经费审核,设备帐卡物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流程。(见附件)

  第十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完成后,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从使用效益、管理水平、设备使用率等多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由学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整个过程实行监察。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学院发布之日起执行。

基地管理制度6

  一、基地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种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基地地块日常工作的管理,具体安排和监督操作者,按照种植计划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

  三、负责管理种植基地,对基地的'种植品种终止日期、预计收获期以及综合管理,施药施肥,生产技术,田间管理及时准确的检查记录。

  四、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基地管理制度、植保员制度、田间管理制度、安全用药制度,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五、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六、对于本基地的工作和本地块资源配置情况向基地部门经理汇报,对本基地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基地管理制度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准则,以促进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丰富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宗旨,以提高居民对科学技术的掌握和运用为目的。动员和组织社区范围内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健康、文明的社会基础。

  二、工作原则

  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提高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科学工作群众化、社会化、制度化、科学化。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面向居民,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深入年持久的发展原则,共同参与的科普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措施

  科普工作要以加强科普宣传为中心,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弦扬科学精神。集中各方力量,采取有效的.措施,利用科学科普长廊、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馆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 每年利用科普宣传月举办一次主题鲜明的科普宣

  活动。

  2、 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室和图书室,定期向居民开放。并每年征订科普有关的报刊。

  3、 利用科普长廊及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科普宣传内容。

  4、 利用辖区内的设施资源,组织发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活动。

  5、 科普组织建立每季一小检,年终一大检的工作制度。

基地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支配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当进行,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需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需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别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状况按事假/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准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终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

  1、上下班遗忘打卡者,应准时在公司前台登记,遗忘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有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示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3、旷工:员工未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或各种假期逾期无续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以及伪造出勤记录等行为视为旷工。旷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旷工累计3天或年旷工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担当任何法律责任,且员工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五、请假制度与假期类别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紧急状况或突发急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30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有关手续必需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托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对产假、婚假、丧假等需供应相关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未能供应有效证明的',必需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内补齐有效证明。

  4、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5、请假审批权限

  (二)事假

  1、员工因事必需亲自处理的可申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门可申请另聘临时工补缺。

  3、事假为无薪假期,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

  4、如请事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抵事假,不扣发工资。但必需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即调休假不行提前预支。调休时须在《员工请假申请单》上注明详细调休时间,经综合管理部考勤专员核实并写明调休状况后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方可调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经批准后酌情赐予婚假。请婚假前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供应本人合法结婚证明,且结婚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怀孕女员工需在休假前1个月办理请假手续,向所在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交《员工请假单》及相关医院证明,以便部门统筹支配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公司正式男职员在配偶方案生育期间,可申请10天带薪看护假期。

  5、女职员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根据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公司办理报销。

  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7、哺乳期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可申请提前1小时下班。

基地管理制度9

  实训基地是学校师生从事实践教学、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课堂。校外实训基地是学校实训基地的强有力的补充,是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基本满足师生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条件。

  3、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在教学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种类齐全、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

  4、采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形式,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关系,互利互惠,双方受益,义务分担,长期共建,保证质量。

  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招生就业处协调,由各专业组具体实施。

  2、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要求,提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

  (2)汇总、审查各系(部)提交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申请书。

  (3)协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4)会同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情况和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3、各专业组职责:

  (1)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及实践教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够满足实训教学条件的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2)向招生就业处申报新建的.校外实训基地。

  (3)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一起,规划、实施实训教学工作。

  4、已建成的实习教学基地,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结果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继续保留合作关系;未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1、学校承担的义务

  (1)确定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在校园网、校报校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

  (2)做好参加实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他们虚心好学、尊敬师长、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要求,确定每次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在参加科研立项、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方面,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方便。

  (5)为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实训指导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按学院和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双方的约定,为实习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6)听取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实训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及时进行改革。

  (7)委派实训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实训期间师生的实训与生活事项。

  (8)根据实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用人需要,按择优录用的原则,向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推荐毕业生。

  (9)在基本建设(如建设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仪器设备购置,邀请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合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

  (10)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11)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其它服务。

  2、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承担的义务

  (1)参与学校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向、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方案等的研究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受我学校学生实验实训,协助学校安排好学生实验实训内容,组织好学生实验实训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全过程。

  (3)按学生实验实训要求,提供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原材料等,选派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4)为参加实验实训的师生讲解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需求情况、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职业岗位群的结构及各岗位之间的协作等。

  (5)加强学生实验实训期间的管理,参加学生实验实训的成绩考核和鉴定等工作

  (6)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7)为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8)吸收学校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参与本单位的科研、技术攻关等工作。

  (9)尽可能地为学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四、实验实训基地协议书(或合同书)的签订

  1、申报和审批:专业组根据学校实验实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进行认真调查并符合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填写《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企合作协议书》(见附表),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各种相关材料、以及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教学内容,经招生就业处审查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签订协议书(或合同书)。

  2、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三份,由专业组、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3、协议书(或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共建双方的合作目的;

  (2)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受益范围;

  (3)共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参加实训师生的学习、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排;

  (5)签订人、签订时间与合作年限;

  (6)其他相关事宜。

  4、对于协议书(或合同书)到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双方可根据合作意向和成效,办理协议书(或合同书)续签手续,相关材料应报送教务处备案。

基地管理制度10

  一、认真执行农产品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的工作程序,及时、准确地对相应的产品进行检验。

  二、负责按农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清晰、准确地记录各项检验结果。

  三、负责整理、保管化验样品及检测记录,建立技术资料、仪器、用品等档案。

  四、审定库存农业投入品、产品品质问题的处理方案,监督处理方案的.执行。

  五、负责检测室检测设备的保管、维护保养及简单维修,负责化学药品的保管,负责检测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六、负责及时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基地管理制度11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当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缘由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需据实记录员工出勤状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赐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需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托付他人请假,回来后准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准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赐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支配调休(按年计),不能支配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酬劳标准。

基地管理制度12

  为了规范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

  2、农药、化肥必须到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户)购买,且“三证”齐全,决不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3、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三证”的企业购买,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4、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5、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基地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地科普场馆的管理,促进基地科普场馆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普场馆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地科普场馆是整合多学科教育,整合海洋资源文化,其核心功能是组织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观众可参与的互动性科普展览。

  第三条 基地科普场馆接待制度:

  1、举办常设和临时科普展览,收集和贮存展览的资料及实物,设计、制作和布置展览,组织并辅导公众参观展览,组织展览的巡回展出。

  2、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城镇劳动人口、农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培训。

  3、组织开展科普报告、讲座、影视等教育活动,开展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科学实验、科技竞赛等实践活动。

  4、举办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相关研究、设计和评估工作、承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委托的其它活动。

  5、在接待过程中,统一普通语、统一着装,注意仪表、仪态。微笑服务。

  第四条 基地科普场馆的管理。

  1、统一服务标准:组织讲解员培训,统一着装,规范礼仪及服务标准。

  2、统一开放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免费对公众开放。

  3、统一组织协调:接受如东县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文明办、市科普协会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 科普志愿者

  1、基地主任室负责科普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2、科普志愿者由教育局工作人员、市文明办的工作人员及在校大中专学生等组成,实行统一注册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3、科普志愿者佩戴统一标识,自愿义务参加社会科技馆各类服务。

  4、基地主任室组织开展优秀科普志愿者评比表彰活动。对于不履行科普志愿者义务或因其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注册资格。

基地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农经部门审查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七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八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九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广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

  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相关记录示范样本另附)。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家庭农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本农场生产经营收支,与家庭其它收支分开。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必须健全《财务收支一日清单》或《财务活动适时记录卡》、《固定资产登记簿》、《往来账款明细表》(示范样本另附)等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有条件的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必要的辅助性账簿,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要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开展简易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税务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农经部门监制的账、表、据、薄,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依照《秭归县家庭农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财政奖补政策。

  第六章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要减少或控制雇用工数量。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用工登记簿另附),完备基本信息,并在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60岁以下的必须取得相关培训合格(结业)证。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社员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度。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乡镇财政(经管)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隐瞒重要事实或作虚假记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从20xx年4月1日起试行。

基地管理制度15

  为切实做好xx市xxxx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中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相关政策,按照稳慎原则,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改革,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推动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切实把农村宅基地管住、管好、管活,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到xxxx年底,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较好履行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

  乡镇政府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典型案例。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把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尽快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各司其职的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责任体系。职能还没有到位的县(市、区)要尽快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落实职能、机构和人员,承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的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乡镇要落实审批职责,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好。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农村宅基地工作宣传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依法规范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乡镇审批,明确申请审查程序、完善审核批准机制、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落实乡镇主责,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制度,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审查人、审核及公示期限等程序内容;

  完善审核批准机制,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

  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实地审查、开工查验和验收。要抓紧对现行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等进行梳理,参照农经发〔xxxx〕x号附件表单,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三)扎实推进试点示范。各县(市、区)都要积极争取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选择党委政府重视、农经机构队伍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待国家试点方案出台后,做好试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素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力争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对于申报国家改革试点但未入选的县(市、区),组织开展省级试点,进一步探索经验,完善宅基地管理机制。

  (四)积极稳妥开展盘活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治理等工作,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向社会推介一批典型案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五)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基础数据库。配合做好xxxx年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责任落实(一季度)。开展市级宅基地政策培训,对县、乡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培训。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县、乡落实好宅基地管理职责,明确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督导县乡落实属地责任,特别是乡镇能够按照要求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开展工作。汇总上报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包括相关管理制度和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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