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1 08:52:17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满足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的要求,有效地实施apqp和fmea各阶段的工作,使多方论证小组组成有统一的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多方论证小组开展apqp和fmea工作和确定活动范围。

  3 职责

  技术中心是多方论证小组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针对开发产品或项目组织适时成立多方论证小组。

  4 工作程序

  4.1 多方论证小组的成立

  4.1.1 当决定承接某项新产品或较复杂的换型产品时,由技术中心根据所开发的产品的复杂程度和技术含量等客观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中的合适人员成立多方论证小组。

  4.1.2 多方论证小组这个动态机构是永远存在的,但是小组中的成员是根据不同产品、不同项目由不同的人员组成的。

  4.1.3 多方论证小组随新产品开发或改型产品开始时成立,并随新产品转入量产和换型产品完成而自动解散,当新的产品或项目开始时,新的多方论证小组又随着成立。

  4.2 多方论证小组的构成

  4.2.1 按“产品质量先期策划进度表”组成多方论证小组。

  4.2.2 多方论证小组成员应视开发产品或换型产品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酌情增加或减少。

  4.3 多方论证小组活动范围

  4.3.1 每项开发产品或换型产品应选出小组长。

  4.3.2 应确定每位组员的职责、承担的任务。

  4.3.3 小组长召集组员共同讨论,识别顾客的要求。

  4.3.4 确定顾客的特殊要求。

  4.

  3.5 选择必须加入的分承包方和顾客代表。

  4.3.6 消化顾客的期望和要求。

  4.3.7 设计、工艺可行性的评审。

  4.3.8 确定成本、时间安排。

  4.3.9 确定来自顾客的帮助,建立与顾客的'联络和小组内的沟通。

  4.3.10 确定应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4.4 多方论证小组的工作任务。

  4.4.1 多方论证小组的成员都是项目的设计及先期质量策划的执行者,具体在自已分担的职责范围内做到:

  a) 认真填写“控制计划表” ;

  b) 找出并控制全部“特殊特性” ;

  c) 尽量预见潜在的失效模式,并对后果进行分析;

  d) 制定优先减少不合格品计划;

  e) 参与项目相应阶段的验证与评审。

  4.4.2 对五个阶段的输出文件进行确认和评价并提出相关证实。

  4.4.3 在新产品试制或其它相关重要过程中,多方论证小组应进行现场跟踪指导。

  5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5.1 各项目的多方论证小组名单

  5.2 多方论证小组活动记录

  6 本办法由技术中心负责起草与解释。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2

  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发挥重点工程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现对xx年重点工程建设提出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重点工程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重点项目认定条件。项目选择:结转项目要求实施进度快、完成投资量大或当年能够竣工;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工作充分、投资主体明确、资金基本落实,具备上半年开工建设条件。项目规模:农业项目xx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基本在1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以上;市区实事项目1000万元以上(个别特殊工程可适当调低规模标准);房地产项目3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利用外资项目年度利用外资200万美元以上。

  (二)考核目标。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考核工程进度、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等内容。组织、服务单位:主要考核项目数量、质量、工作实绩等内容。

  三、考核标准

  对重点工程单个项目实行百分考核制,同时根据重点项目的不同规模和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难易程度,增设项目实施难度系数。

  (一)基本分

  1、工程进度(80分)。完成年度工程进度要求和计划投资目标得满分,没有达到年度工程进度要求的'分别按比例扣分。对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和进度要求的项目,完成投资额每超10%加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2、工程管理(10分)。项目班子落实、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施工管理措施扎实得满分,否则相应扣分。

  3、质量安全(10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得3分,否则相应扣分;工程质量优良或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优良得7分,合格得5分(需经有权部门认定或出具证明材料)。凡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先进参评资格。

  (二)难度系数

  1、项目规模难度系数:根据重点项目的规模以及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难易程度,增设单个项目实施难度系数。凡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难度系数2.0;1.5亿元-2亿元(含1.5亿元),难度系数1.4;1亿元-1.5亿元(含1亿元), 难度系数1.3;7000万元-1亿元(含7000万元),难度系数1.2;4000-7000万元(含4000万元),难度系数1.1;4000万元以下,难度系数为1.0。基本得分乘以项目难度系数,为单个项目最终得分。

  2、项目数量难度系数:对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主要考核列入重点工程各类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综合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项目单项得分,加权平均后,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在此基础上,适当考虑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列入重点工程的项目个数,设置项目数量系数。项目最少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数量系数为1.0,以此为标准,其余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每多一个项目,数量系数递增0.025,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基本得分乘以数量系数,即为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最终得分。

  四、扶持措施

  (一)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盐政办发[xx]79号文件精神,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优质服务承诺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项目否决报备制、政务公开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立项、征地拆迁、规划定点、消防审查、相关许可证件发放、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以及工程建设直至竣工投运过程的相关服务,实行特事特办,限时服务,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二)加强环境督查。建立重点工程外部环境跟踪联系制度,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三)享受优惠政策。凡工业项目、政府出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免交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2、即交即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

  3、即交即退墙改专项基金(工程必须按工艺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4、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征收教育附加费。

  5、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规定优先安排财政贴息。

  6、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50%收取。

  7、涉及项目的中介服务性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按现行收费标准的下限再下浮30%收取。

  凡xx年1月1日后在市区(含市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新投资的工业项目,还可按《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业项目收费减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xx]57号文)规定,享受其它优惠政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五、奖项设置

  重点工程考核共设四个奖项:

  (一)先进单位奖。共24名,其中 “农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工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服务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基础设施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市区实事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房地产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社会事业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利用外资十大重点工程先进单位奖”各3名。各类十大重点工程分别考评,按单个项目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每类取前3名。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年度完成投资额由大到小排列名次;一大工程中,有多个承办单位的,属同一项目时,主要考核主体工程,不属同一项目时,分别考核打分;一个责任单位承担多个项目的,按每

  个项目分值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分。

  (二)优秀组织奖。共6名,其中县(市、区)3名,市直项目实施部门3名。根据考核标准,计算得出各县(市、区)和市直项目实施部门最终得分,并由高到低各取前3名。

  (三)优质服务奖。共6名,其中市直服务部门3个,县(市、区)服务部门3名。围绕协调到位、服务承诺、工作效率等内容,考核宣传、执法、综合经济、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推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综合评定后,分别从市直和县(市、区)中产生工作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先进服务部门各3名。

  (四)先进个人奖。共120名,其中项目实施单位100名;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20名。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六、考核管理

  (一)建立项目责任制。按照市长工作分工,对每一项重点工程进行分管归类,明确由分管市长挂钩总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

  (二)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市政府分季度对每一类重点工程进行会办督查,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督查、服务等工作。

  (三)重点工程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考核评比,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本办法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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