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员管理制度1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从业人员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天要进行晨检并登记,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二、从业人员培训
应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三、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堂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堂食品加工区的`地方。
(五)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四、从业人员上岗管理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按档案化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
(二)食堂从业人员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出售饭菜时戴口罩,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
(三)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从事面点制作的人员还要做到:①进入面点加工间时应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②认真检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馅心的质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面粉和馅心。
(四)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堂食品加工区。
(六)食堂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堂食品加工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人员管理制度2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提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
六、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七、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提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作好进取、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十、员工奖罚规定:
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50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1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十一、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十一、辞职条件:
1、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以便公司安排。
十二、休息时光
大工暂定每月休息4天,助理休息2天,(助理在本公司上班时光超过半年可休息3天)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人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职责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4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50元,每月2天假,超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准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早退翘班没有特殊情景不能请假。
2、顾客就是上帝在店里顾客永远是任何情景下不能顶撞顾客或和顾客发生争执违者扣20元次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吸食毒品,睡觉而影响生意、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6、不许带情绪上班如对自我的上级有不满意的.能够越级投诉(但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7、所有工作人员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在完成手中工作后,方可回电。
8、员工不能私自免单,特殊情景可申请按材料费出价
9、员工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以便公司安排。
人员管理制度5
1、学校管理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2、学校食堂招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外,还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对有明显的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者不能录用。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限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堂全体从业人员统一按规范要求着装,并配备专用工作服装和帽子。
6、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7、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食堂的设备,尽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同事间团结互助,安心于本职工作,以确保食堂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人员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命。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2、管理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3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1.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安全员(兼职)、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各1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职工代表组成。
1.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作安全办公室,也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管理部。
2、安全生产机构图: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并签发文件。
五、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1.9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兼职安全员(兼职)主要职责:
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5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6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7负责安全会议的记录,并追踪执行情况;
2.8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管理;
2.9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10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组长报告。
3.成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现场监督本部门有危险性工作的作业;
3.3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4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3.6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办公室报告;
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8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1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编号:aqjl-03-01
4.2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卡编号:aqjl-03-02
5、附记:无
人员管理制度7
根据太原科技大学《为了落实山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20xx年1月27日起,对进出太原科技大学的人员及车辆加强管理,望广大师生员工、家属、校外人员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校园环境。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1、主校东区(6:30—23:30)开放西门;主校西区(6:30—22:00)开放东门;校外家属区(6:30—23:30)开放;其他校区入口一律关闭。
2、全体离校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3、全体职工出示企业微信校园卡或有效证件进出校园。
4、主校区家属及临时用工人员出示临时通行证进入校园。(太原科技大学安全保卫处网页,表格下载临时通行证,自行制作后至主行政楼103安全保卫处值班室盖章)
5、校外人员以及车辆不准进入,特殊事由应严格履行登记制度,并采取测量体温等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入校。
6、公安、消防、医护、救援、邮递、银行、通讯、后勤保障等人员以及车辆进出校园,须出示有效证件。
7、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管理措施,并及时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门卫管理规定。
人员管理制度8
为完成运维任务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支持管理制度,使维护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对制定的各个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质量考核,对运维团队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促进制度的更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维护支持任务。
1、1 机房运维管理制度
1、1、1 数据中心环境安全管理
数据中心进出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于对不同的访问区域制定不同的安全管控和出入原则。将数据中心划分3类不同类别的管控区域和安全区域。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机房区域。
(1)公共区域:这些区域通常用于数据中心生活与展示的配套区域。该区域经授权并在遵守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来访者可自由进出。
(2)办公区域:数据中心日常工作区域。这类区域的进入通常为数据中心内部员工及运维人员。需经授权访问。
(3)机房区域:机房区域是数据中心的核心区域。该区域应有严格的进出管控,外来人员进出需提前提出申请,来访者进出机房区域需经授权,进出需登记。
除了数据中心人员进出管理外,还应考虑设备和物品进出的流程。设备和物品的进出也应得到正式的审批,特别是对于机房区域的设备应重点管控。应通过机房人员/设备登记表详细记录。设备出门需开具出门凭据等。
1、1、2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机房应防尘、防静电,保持清洁、整齐,设备无尘、排列正规、工具就位、资料齐全。
(2) 机房门内外、通道、设备前后和窗口附近,均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做到无垃圾、无污水,以免妨碍通行和工作。
(3) 严格遵照《消防管理制度》规定,机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从事危险性高的工作。如需施工,必须取得领导、消防、安保等相关部门的许可方可施工。
(4)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严格遵照机房进出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人员进出机房登记表,在相关部门及领导核准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出,机房进出应换穿拖鞋或鞋套。
(5) 进入机房人员服装必须整洁,保持机房设备和环境清洁。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拍照,严禁将水及食物带入机房。
(6) 进入机房人员只能在授权区域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设备上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和触动未经授权以外的区域及设备。
(7) 任何设备出入机房,经办人必须填写设备出入机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或搬出。
1、1、3 服务人员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
1、维护工程师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准则。
2、外部人员因公需进入机房,应经上级批准并指定专人带领方可入内。
3、有关通信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资料不得任意抄录、复制,防止失密。需要监听电路时,应按保密规则进行。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每个维护人员应熟悉一般消防和安全操作方法。
5、机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搞好安全保密教育,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节假日的安全保密工作。
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非机房管理人员严禁入机房。
8、机房内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注重电气安全,严禁违章使用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电器。
10、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新。 定期检查接地设施、配电设备、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触电事故发生。
11、 发现事故苗头,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 进行维修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严禁违规接入大功率无线发射设备。
1、1、4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运行维护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体系确保网络安全,维护人员必须确立网络安全第一的意识。
2、 在网络建设期必须考虑工程和现网的关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网络割接准备工作,确保现网的安全,严禁人为事故发生。
3、 网络运行维护期应确保维护工作、设备运行、系统数据的安全。
4、 客户数据的制作以及对设备的指令操作要严格按照客户数据制作规范和设备技术手册的要求根据工单执行;对设备的所有操作要有详细记录,操作时要一人操作一人核对,准确无误方可执行,操作人员要在工单上签字确认。
5、 网络运行维护期的安全可以通过三种控制方法保证,操作控制包括对操作流程、客户分级、权限分级、操作记录、远程管理、密码管理、防火墙技术、数据备份的安全保证;运行控制包括对告警处理、测试、性能分析、应急预案的安全保证;操作设备控制包括防病毒、杀毒软件、非生产应用软件的安全控制。
6、 未经许可,严禁设备厂商通过远程控制技术对设备进行修改维护,运行维护部门应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7、 为保证远程技术支持的可靠性,需定期对远程维护设备、端口进行检查,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同时确保其可用性。
8、 磁盘、磁带等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9、 为保证网络安全,远程维护设备在一般情况下要处于关闭状态,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开通使用。
1、1、5 数据中心值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无法按时到岗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汇报,由上级领导负责调换班。
(2) 值班时间要尽职尽责,禁止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 参照《机房日常监控及巡检内容》按时巡检机房环境设施,密切注意电源、温度、湿度等机房环境情况;随时监控IT系统、网络工作状态,详细记录异常情况。
(4) 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时,应严格执行故障应急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做好一线技术支持工作。
(5) 对业务部门提出的服务请求,要快速、准确、耐心地做出解答。并做好事件的记录、跟踪及回馈的服务台支持工作。
(6) 随时监督机房环境卫生和无关的物品带入,妥善管理设备工具。
(7) 遵照机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制止任何违规进入机房人员及其他不当行为。
(8) 监督维保厂家对机器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对巡检单据签字确认,留档备案。
(9) 遵照《人员/设备进出机房登记表》做好值班期间的'人员、设备进出记录。
1、2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2、1 防火墙安全管理职责说明
1、 防火墙的逻辑管理,涉及用户、防火墙管理员、IT经理三个角色。
2、 用户包括公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公司外部系统服务商以及来访客户。
3、 防火墙管理员负责受理解决用户提出的防火墙相关需求,评估防火墙的配置措施和变更风险,并将分析结果报告给IT经理。
4、 IT经理负责审批防火墙相关的配置变更措施,确认防火墙管理员对此配置变更的评估结果符合公司安全策略和规范要求。
1、2、2 申请防火墙权限流程及创建策略
公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开通防火墙端口通信权限时,需要填写“网络服务访问申请/变更表”。经用户所在业务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由防火墙管理员受理需求。防火墙管理员按照最小授权原则来评估此权限是否与业务处理需求相符,写出配置措施和风险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交IT经理审批。经IT经理审批通过后,防火墙管理员为员工在防火墙上实施配置变更创建相应权限策略。
如果用户需要临时在防火墙上开通端口访问权限,则应在“网络服务访问申请/变更表”备注中注明使用时限。其它步骤按照创建防火墙权限策略流程执行。超过使用时限后,由防火墙管理员通知用户并得到用户确认后,撤销此权限策略。防火墙管理员应明确告知用户应对由其所具有的防火墙端口权限对生产系统产生的影响负责。用户应保证开通的端口权限只用于生产业务数据传输,不可供生产业务以外的应用服务使用。
公司业务合作伙伴与公司进行通信需要在防火墙上开通访问权限时,应有公司相应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来提出开通防火墙端口权限请求,并填写“网络服务访问申请表”。其余审批步骤与创建公司内部员工权限策略相同。
如因公司系统服务商与公司进行通信,需要在防火墙上开通端口权限时,应由防火墙管理员自行填写“网络服务访问申请/变更表”,经IT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创建相应权限策略。在系统服务商服务结束后,必须及时撤销防火墙相应策略。
防火墙管理员应根据最小授权原则,为来访客户IP地址统一在防火墙上配置相应权限策略,并禁止来访客户IP地址访问公司内部网络。
1、2、3 变更防火墙权限流程及变更策略
由于业务或技术变动需要变更公司与外部站点之间的通信方式时,涉及到防火墙相关权限策略的变动,应该由业务部门员工向防火墙管理员提交“网络服务访问申请/变更表”。经业务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防火墙管理员受理需求,分析变更实施过程和相关风险,提交IT经理审批。经IT经理审批通过后,防火墙管理员在防火墙上实施配置变更,撤销原有权限策略并创建新权限策略。
人员管理制度9
一. 驻场人员守则
1. 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管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的任务,应立即遵守执行
3. 遵守客户单位的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4. 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5.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6. 驻场人员有义务保守客户单位的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7. 驻场人员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8. 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留胡子。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9. 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10. 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11. 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12. 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13. 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14. 私人资料不得在驻点打印、复印、传真。
15. 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16. 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二. 考勤管理
1. 严格遵守客户单位的'办公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 事假需提前一天向客户单位管理人员申请,得到客户单位管理人员同意后提交请假说明,让确认盖章。如果遇上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请假的,则需在上班后第二天补交请假说明,同样需要公司盖章,客户存档记录。
3. 如假期未得到客户单位管理人员同意或未提出申请,按旷工处理。
4.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需得到中心和公司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5. 驻场人员请事假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6. 驻场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
7. 按照规定当月迟到次数在三次以上,每超一次罚款20元。
8. 单次迟到时间逾一小时者(不含)视当天缺勤,并执行双重处罚。
9. 当月累计迟到60-100分钟者罚款100元,累计超过100-150分钟者罚款200元,逾150分钟罚款500元。
10. 驻场人员不得在未下班时间内提前下班,早退一次扣减20元/次,当月累积早退达60分钟者按旷工1日论处。
三. 应急人员储备
1. 将安排一名储备人员,平日储备人员可到现场中去了解项目的运作。
2. 在遇到驻场人员请假时,储备人员可立即上岗,由于本身已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工作方面不会造成很大的困难。
3. 当有驻场人员提出辞职时,储备人员可立即安排其上岗,避免了招聘时间过长和交接时间过短的不利。
4. 储备人员无论能力还是个人素质与驻场人员要求相当,是通过人力部门与使用部门按照客户的需求共同挑选。
人员管理制度10
1、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定位系统,同时,按规定配备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
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3、人员定位系统所涉及的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正,定期检修。
4、井下要按规定设置分站和识别器,并能如实向中心站终端传输真实信息。
5、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全天24小时进行监视。
6、人员定位系统要按规定建立各种管理台帐,以及各种记录。
7、对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在8小时之内处理完毕,如处理不了的,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8、地面中心站设值班技术员,值班技术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日报上,报送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
9、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人员动态变化,随时掌握控制井下人员的工作情况。
人员管理制度11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了使本企业的员工了解并学习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员工素质,满足本企业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因为工作性质需要或晋升后任职新工作的需要,个人或部门推荐人员提出申请报送人力资源部审议,呈总经理审批后可参加外派培训,并依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管理制度办理外派培训手续。
第2章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第3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资格
(1)参加外派学习的人员应首先满足外派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如无特殊批准,满足参加外派学习资格的人员应为已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本企业长期工作的员工。
第4条外派培训的内容
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由政府法令规定或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技术职业资格评定方面的培训本企业必需的特殊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海内外参观和交流考察、mba(emba)进修培训、中高层经理的硕士或博士的学历培训等。
第5条本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于上一年度末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下一年度的外派培训原则上按此计划严格执行。
第6条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临时决定的外派项目,申请人须首先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7条企业统一支付每人平均外派培训费用5000元以上的培训,受训员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受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工资待遇按协议规定执行。
第8条对无需签订培训合同的外派培训人员,培训期间应视其正常上班,薪金发放标准按本企业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第9条取得学历的培训,培训费用由员工先行支付。受训员工取得学位后,凭学位证书、毕业论文、学费发票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报销,并为企业服务满一定期限(具体如下表所示)。未满服务期限约定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未满期限的比例×报销金额×3。
学历培训报销一览表
取得学历学位报销学费比例服务期限
学士60%2年
硕士80%3年
博士100%约定
第10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于上班后五日内将培训教材、书籍、学习笔记、培训记录和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部分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也应当登记到《员工培训记录表》。如培训项目为海内外参观和考察,须提交《参观考察报告书》给人力资源部,供考核之用。
第11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提交参训报告,并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有选择的列为培训教材,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12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须在返回后七个工作日内经本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主管报销的部门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13条差旅费报销时,应先送人力资源部确定受训资料是否全部送回。人力资源部经过核查后,要在报销单据上注明,如未经人力资源部确认,财务部不予报销办理。
第14条取得学历的培训,一般于业务时间去学习,培训费用由员工先行支付。受训员工取得学位后,凭学位证书、毕业论文、学费发票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报销,并为企业服务满一定期限。
第3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16条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可随时进行修改和增补,并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生效。
人员管理制度12
1、凡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库区内。
2、进入库区内的客户严格实行“三不准”:
①不准吸烟。
②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③不准穿易产生火花,静电的'服饰。
3、严格控制进入库区人员,只限提货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4、凭烟花爆竹提货单进入库区提货。
人员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核安全局的规定统一组织考核,经国家核安全局核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第三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人员应按本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方法和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方法包括超声、射线、磁粉、渗透、涡流、目视、泄漏检验等。国家核安全局认为有必要时,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其他无损检验方法的人员考核和管理工作也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国家核安全局设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订相关管理办法、核准资格或认可在国内从事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人员的资格、组织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委会”),负责组织审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考核中心”)的资格,负责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考试和鉴定工作。
第七条鉴委会成员组成至少应包括核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工业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代表以及核安全与核工程方面的专家,其中绝大多数成员应为已取得ⅲ级证书的无损检验方面的专家。鉴委会的成员名单应报国家核安全局备案。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将审查和认可的考核中心报经国家核安全局核准,组织制订考试大纲,编制有关无损检验方法的考试题库,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书颁发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八条考核中心应具备与拟从事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活动相适应的考核场所、档案室、检验设备和仪器,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技术储备。
考核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制订考核工作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资格考核,负责检验设备、仪器、试块或试件以及报考人员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等级划分和资格考核
第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等级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ⅲ级(高级)。资格考核按不同的等级、方法分别进行。
第十条各级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能力要求和职责包括:
ⅰ级无损检验人员:能够调整和使用仪器设备;在ⅱ级或ⅲ级人员监督指导下,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无损检验活动;记录检验结果;具备根据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评定的能力,但不得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ⅱ级无损检验人员:能够根据确定的工艺,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安装和校准仪器设备,具体实施无损检验活动;根据法规、标准和规程,解释和评价检验结果;撰写和签发检验结果的报告;熟悉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使用范围和局限性;培训和指导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无损检验人员。
ⅲ级无损检验人员:负责确定无损检验技术和工艺,贯彻法规、规范和标准,全面监督和管理无损检验活动;根据法规、规范和标准,解释和评定检验结果;能设计特殊的无损检验方法、技术和工艺;在没有验收准则可供引用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验收准则;应具备材料、结构和生产工艺方面的知识和熟悉其他无损检验方法,并能培训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和ⅱ级人员。
第十一条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力和实践经历,具备满足所从事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
申报不同级别的学力和实践经历应当满足下表要求。
报考人员的实践经历要求X
考核的检验方法技术等级无损检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理工科大专以上高中、中专或相当学力
射线检验(rt)超声检验(ut)涡流检验(et)ⅰ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ⅱ六个月一年二年
ⅲXX四年六年八年
渗透检验(pt)磁粉检验(mt)泄漏检验(lt)目视检验(vt)ⅰ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
ⅱ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ⅲXX四年六年八年
X申请报考ⅱ级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检验方法的ⅰ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否则,其实践经历应加倍。
XX报考ⅲ级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方法ⅱ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表中的实践经历时间为获得相应方法ⅱ级资格证书后的时间。上述经历应至少有一半时间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
(二)已经取得相应方法其他机构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满足了相应级别的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报考同等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视力条件:
(1)裸视或经过矫正的视力要求达到5.0以上;
(2)报考人员的辨色视力应达到能区分与无损检验方法有关的颜色对比度。
第十二条申请报考的人员应该向考核中心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一)学力证明;
(二)工作单位出具的培训经历和实践经历证明;
(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四)已持有的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鉴委会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是否可以参加资格考核。
第十四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种检验方法的具体考试内容,应符合相应方法的考试大纲的规定。
第十五条考试大纲应包括每种无损检验方法的通用知识、实践能力和专门知识三个方面的内容。
通用知识考试主要考查该种无损检验方法的基本原理,检查报考人员对考试大纲中规定的基础知识的理解和熟悉掌握程度。
实践能力考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能力和对一般检验对象(如铸件、锻件、轧制件、焊接件等)分析所得到的检验信息并正确解释检验结果的能力。
专门知识考试主要考查该种无损检验方法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中的应用,包括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有关知识和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考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ⅰ级和ⅱ级人员考试内容应包括核安全方面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系统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保证方面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用特殊的无损检验技术培训以及在核辐射环境中工作时的辐射防护知识。为了保证无损检验人员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质量,考试内容除了应包括专业的无损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外,还应包括相应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用无损检验的标准知识,尤其是国际公认的一些核设备用无损检验标准知识。
(2)ⅲ级人员为高级无损检验人员,对于该级别无损检验人员的考试,除了前述的对ⅰ级和ⅱ级人员所进行的考试内容以外,还应包括主要民用核安全设备的选材原则,一些主要核电设备所用的材料型号、性能,以及这些材料在制造过程中及运行环境下产生缺陷的机理、可能产生缺陷的性质;各主要核系统所履行的安全功能,以及这些系统中各主要设备的安全级别;民用核安全设备相关的无损检验新技术及新工艺。
第十六条考核中心在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相关资料以及考试结果报鉴委会,鉴委会对考试结果进行审查后上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
第十七条报考人员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第四章资格核准、证书颁发与管理
第十八条国家安全局负责组织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核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进行资格核准工作。
第十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提出核准申请。鉴委会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申请、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学力证明、已持有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核准材料送达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
第二十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应对申请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准予核准的,应向鉴委会下达通知;对于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鉴委会,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试合格的项目报经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核准后,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给报考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给经过核准的报考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持证人员的管理,以确保持证人员按照其资格证书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
第二十四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为5年。无损检验人员连续脱离合格项目的无损检验工作1年以上,该项目自动废止。
第二十五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持证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中执业。当持证人员变更聘用单位时,应向鉴委会提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申请,由发证机关更换新的资格证书,并告知国家核安全局。
第二十六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遗失时,需由本人提出补证书面申请,经原资格证书注明的聘用单位签署意见,由发证机关补发资格证书,并告知国家核安全局。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国家核安全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鉴委会负责对考核中心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考核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组织机构、场地和设施、人员师资力量、考试大纲及实施细则、考试管理制度、考试计划及实施、文件和记录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鉴委会及考核中心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对于伪造、变造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国家核安全局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并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于持证人员从事超出资格证书限定范围内的无损检验活动,由国家核安全局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三十二条当无损检验结果报告的编制人、审核人的持证项目不符合要求,或批准单位与编制人、审核人所持证件中注明的聘用单位不一致时,则该无损检验报告无效。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发现持证人员存在以下问题时,由国家核安全局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并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吊销其资格证书:
(一)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无损检验结果报告严重错误的;
(二)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或结论的;
(三)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执业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的。
资格证书被吊销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申请报考。
第三十四条国家核安全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考核工作人员以及推荐报考人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进行监督,如存在以下问题时,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或者由国家核安全局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
(一)考核中心
(1)考核中心条件变化,不满足规定的要求;
(2)不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考试;
(3)资格考核工作质量低劣;
(4)严重违规,弄虚作假。
(二)工作人员
(1)泄露考试内容的;
(2)为报考人员作弊提供方便的;
(3)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结果失实的;
(4)其他严重影响资格考核公正性的。
(三)推荐单位
(1)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的;
(2)为非本单位持证人员提供证明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haf602)同时废止。
人员管理制度14
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对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凡对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症状、肛门漏、膀胱造瘘等)人员,人事部门必须立即通知所有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保管。
人员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分局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分局各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分局财产和各项资料的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局所有人员,分局长室负责按人员提出分局安全值班名单。
1、分局长室明确一名分局长负责分局的具体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分局具体安全保卫工作的分局长负责制定分局值班表,采取按月轮换,在分局内部张贴,召开专题会议宣布,并对大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养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
3、值班实行双人值班制度,一人住传达室,一人住值班室,所有值班人员都必须按值班表要求的'时间在岗值班,不得擅自调整。特殊情况,值班人员要调整班次的,报分管局长统一安排、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分管局长提前提出节假日安全值班表,报分局长室确定后与每位人员见面,并上报区局。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创安要求和分局的规定,进行安全巡逻和安全设施、水电设施、门窗现状检查,并认真、如实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记录等。
5、值班人员交接班必须履行签字和移接交制度,日常工作时间由办税服务厅值班长负责监交。
6、值班人员应保证分局值班电话畅通,不得在值班时间占用电话。
7、值班人员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分管局长或分局长汇报,确保异常情况能得到及时处理。
8、分局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未按时到岗或要求时间不在岗的人员,除按考勤的有关规定处理外,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视情况做如下处理:
(1)如值班人员在岗,发现了安全隐患、事故并立即采取了阻止事故进一步发展的措施,则免于追究责任;
(2)如值班人员在岗,安全责任事故、隐患发生了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而没有及时报告处理,则视情节轻重扣发一个月至半年岗位津贴;
(3)如值班人员空岗,发现一次考核扣10分,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则视情节轻重扣发一个季度至全年岗位津贴,正式人员年度考评做不称职处理,临时人员作辞退处理。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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