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

时间:2023-12-16 10:15:0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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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管理制度集合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集合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室管理制度集合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

档案室管理制度集合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1

  一、目的:

  为进一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

  三、内容:

  (一)信用档案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分为:企业基础信息、表彰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信用等级的评定等方面内容。1、企业基本概况: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或经营地址(含托生产地址和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生产或经营范围、邮编、联系电话等;2、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产品的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以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3、变更事项:《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及登记事项变更情况记录;4、质量体系考核报告或认证证书及跟踪检查记录;5、监督检查、抽查记录及跟踪检查记录;6、质量投诉、举报核查和处理记录;7、重产品质量事故、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8、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整改情况报告;9、表

  彰记录、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0、信用管理、信用评定记录;11、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其他记录。

  (二)信用档案的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可与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级(诚信等级)、B级(基本诚信等级)、C级(警示等级)、D级(失信等级)四级分类管理;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年度信用得分高低每年评定进行一次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在90-100分为A级,80-90分为B级,70-80分为C级,70(不含70)分以下为D级。

  (四)激励与惩戒:监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增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或曝光。

  四、监督与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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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工作无关的物品,并始终保持室内整洁。

  3、按照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樟脑精,配置气体灭火机,适时进行库房密闭通风等措施。

  4、档案装具统一,存放排列整齐,箱(柜)统一编号并标明所存档案类别及年代。

  5、定期清点核实存档案,级差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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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类档案负责人要随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

  二、档案室除档案管理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三、管理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定期检查防水、防盗设施效能。档案室和橱柜的钥匙不得随意转让他人,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要注意关好门、窗、锁、灯。

  四、档案室内不准接待客人,不准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五、管理员在接收档案时,要严格履行接交手续,填写移交档案清单,并做好整

  理、分类、保管和统计工作。

  六、管理员按规定将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档案的`整理符合基础教育管理要求。

  七、管理员要熟悉档案存放情况,对档案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校对,做到帐物相等,对破损和字迹退色的档案,应及时复制。

  八、档案室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九、切实做好档案借阅记录,对借出档案要登记造册,并在一定时间内收回。

  十、档案管理人员不许私自销毁档案,要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销毁相关档案。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热爱档案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档案工作业务,虚心接受上级档案机关和学校领导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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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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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五、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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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八防",配齐防火、防盗、防虫等设备,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九、归档范围:凡是幼儿园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十、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幼儿园档案室。交接双方根据交接目录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一、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工整,一律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复写纸,普通打印、复印撰写和批示文件材料,必须用复印机复印,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正规影印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他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的立卷、分类、编目。

  3、档案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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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文书工作制度

  第一节文书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公文必须按照行政公文写作规则和要求,用A4纸拟稿和钢笔书写,正确应用文种,格式符合要求,请求应坚持“一文一事”,避免请示与报告混杂。

  3、发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经领导签发统一编号行文,并做好发文登记。

  4、收到外来文件后,必须先登记,传阅文件要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做好催传、催阅工作,以免积压和散失。组织传阅,应本着先急后4、缓,先领导后一般,先主办后协办,先办理后阅知的原则进行。

  5、凡外出人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带回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第二节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

  1、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科技、声像,会计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每年六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

  3、坚持平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次会或每搞一项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用A4纸和钢笔书写,正件原件齐全。

  (2)卷内文件的排列,必须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

  (3)卷内文件的排列,应坚持先近后远,先重点后次要,先批复后请求的原则,并在每页的右上角编上页号。

  (4)提倡立薄卷、专题卷,每一案卷的卷内文件一般不超过200页。

  (5)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符合“三要素”(作者、内容、文种)要求。

  第三节印章管理制度

  1、公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涉及到各处室的文件报表等,由各部门核准,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后加盖公章。

  3、用印后必须登记。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证明信、支票上预先加盖印章。

  5、盖章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节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非档案管理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

  2、严格加强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蛀等保护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

  4、库房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库房随手关门,确保库房安全。

  5、档案库房要定期做好通风降温和卫生工作。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档案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经常开展保密工作的学习和活动,提高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2、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守机密和安全,严格遵守档案室工作规则,做到手续清楚,不发生差错和文件遗失。

  3、档案工作人员不与无关人员在任何场所谈论档案工作,模范遵守制度。

  4、对机密档案要严格控制调阅范围,依照制度提供利用,不私自带回家中。

  5、保密文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第三节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国家保密法,以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国家机密。

  2、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为本单位服务,如借阅对象和范围超出本单位人员或部门业务范围,需征得本单位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的同意。

  3、查阅绝密级档案应经总支书记、校长批准,机密级和密级要经主管主任的批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地点。对档案要爱护,不得任意涂改、损撕文件材料,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即上报,依法追究责任。

  5、归还时借阅人应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清点所借档案,经核实收回借阅单后才能离开。

  6、摘录、复制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复制档案还需填写申请单,摘录件、复制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内容、页数、份数)无误后由档案室盖章后方有效。

  第四节档案的保管制度

  1、单位党、政、工、团、教学、会计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编好案卷归档号。

  3、档案按类、年分别排列入架。

  4、档案资料的收入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5、借阅档案要有登记。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永久、长期档案已破损、退色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节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科学。

  2、档案统计数字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3、按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4、档案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5、做好档案利用效益的统计,凡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利用情况,要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

  第六节档案移交制度

  1、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节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应坚持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正确地制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质量。

  2、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由档案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3、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阅每个案卷的内容,重要的案卷还要求一页一页地审阅文件内容,判定档案价值,确定存毁意见。

  4、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页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

  5、销毁文件档案,必须依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6、销毁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监督销毁,防止丢失泄密。

  7、监销人员监销后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预立卷制度

  学校档案预立卷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实行部门立卷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我校的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做好平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校档案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现就加强我校档案预立卷工作提出如下条例:

  1、确立和坚持平时归卷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并按类目归卷,便于查找利用。

  2、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并依次设置条款编号。

  3、立卷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向档案室提出对预立卷类目进行调整建议。

  4、明确预立卷工作职责,档案室人员负责对立卷部门的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检查平时归卷情况。

  第四章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职责

  第一节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校长职责:认真贯彻《档案法》,规划本校的档案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努力创造条2、件,不断促进本校档案工作发展。

  3、办公室主任职责:领导档案室工作,认真贯彻宣传《档案法》,强化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4、各处室主任:落实本处室兼职档案员,加强对处室档案员考核,以确保处室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时归档。

  5、对网络人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先进,促使档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第二节文书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2、负责公文的收发、公办、用印、立卷、归档,上级来文和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分类登记,专柜保存。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文件随意乱放、折叠、丢失或带回家,调借阅文件材料发须登记。

  4、按公文写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务文书的拟写、校对工作和发文登记。

  5、参加校内召开的各类会议时,认真做好出席统计和会议记录。

  6、坚持平时立卷,按时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任务。

  7、认真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第三节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类档案,为教育科研、教学等工作服务。

  2、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

  3、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对各处室归档的案卷,逐一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及时改正。

  4、凡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5、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网络人员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6、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7、定期检查档案库房,严格“八防”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发现案卷污损应及时修补。

  8、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档案的排列入库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9、积极主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做好编研工作。

  第四节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1、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

  4、做好上级来文和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

  5、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平时立卷归档工作。

  6、主动与档案室办理一年一度的移交工作。

  7、每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节电子档案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由本校档案室负责。

  2、本校档案的电子文件,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配备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3、专职档案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发挥归档电子文件的作用。

  第五章档案分类及档案人员网络图

  文书档案:党支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团队

  教学档案:综合类、学籍管理类、课堂教学类、德育教育类、艺术科技教育类、卫生工作类、教材类、教师队伍建设类

  会计档案:凭证类、帐册类、报告类、其它

  基建档案:项目

  设备档案:办公(辅助)设备、交通工具

  科研档案:课题、论文

  声像档案:照片、底片

  电子档案:光盘、磁盘

  荣誉档案:奖状、证书、奖牌(杯)、其它

  教师业务档案:语、数、处、政史地心、理化生、音体美劳计(正副本)

档案室管理制度集合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8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管理制度集合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9

  1、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利用有关档案。

  2、利用档案原则上只准查阅,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阅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需利用本单位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借阅。

  4、利用者必须绝对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抽页、涂改、圈划、转借。查阅时不得吸烟、喝茶。

  5、利用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向档案员反馈利用效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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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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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管理人员对全校档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负责;

  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密卷”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3.档案管理员向档案利用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出具假证;

  4.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做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晒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定期检查防火灭火系统、防盗系统、计算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

  5.档案管理人员务必做到每天上下班对库房门、窗、电源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7.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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