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07 08:11:02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优选)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优选)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二、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三、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报告。

  四、叉车安全管理: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操作规程: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0).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11).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12).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3).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14).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15).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6).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17).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18).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9).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20).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22).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3).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24).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25).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26).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2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29).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3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31).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32).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33).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4).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35).拔下钥匙。

  五、起重车安全管理:

  1、起重车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吊车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4、严格执行起重机“十个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或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7).被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9).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10).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行政用车。

  3.职责

  3.1行政办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2.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2.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4.2.7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建立车辆档案,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4.4.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4.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4.4.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5 油料的补充

  4.5.1 燃油的补给应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请示行政办主任。

  4.5.2 每天行车回来后应将油箱加满,并记录加油量和加油时的公里数。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车流量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2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修理。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收车后需要填写车辆的使用说明,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请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及费用预算,经车辆主管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批。

  第7条 司机将公司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8条 公司的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厂,但司机所洽谈的修理厂必须正规且收费适中,并必须得到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行政总监的审批同意,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同时,应及时上报人事行政部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司机必须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以备不时之需。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签字验收,交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处理,所得收入需及时交至公司财务部。

  第14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3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5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6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车辆主管会同财务人员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结算,其中指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共同确定。

  第17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核。

  第18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方可安排维修。而维修费用超过200元以上时,司机应通过电话向车辆主管请示,经车辆主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19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审核。

  第20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报行政总监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

  第21条 车辆的电瓶、轮胎短于正常的核定寿命时,其修理或更换费用由司机按比例承担;超出使用寿命者,按比例奖励所节余费用的50%给该车辆的司机。

  第22条 因工作需要变更驾驶车辆的,经车辆主管确认后,在一个月内,车辆变更前的司机应承担车辆变更后的司机超出核定修车费用30%的修理费,因交通事故造成变更或因车辆变更后的司机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损失除外。

  第23条 各车辆洗车费实行成本制,每辆车的月洗车费用不得超过30元,洗车费用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持消费凭证到财务部进行报销。

  第4章 附则

  第24条 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6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1、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部审核。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

  2、主管副总批准后,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出车前要进行出车登记,登记时间,出车路线,严格按照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驾驶员在使用途中,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4、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经部门长审核后交行政部。

  5、出车前进行例行检查: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对公里数;4、替车时,加油量计入被替车辆油耗。

  6、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7、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8、严禁私人用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9、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10、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11、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2、因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外出的,按事假处理。

  13、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14、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15、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16、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17、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18、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19、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20、交通事故的处理。

  2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23、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5、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26、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27、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28、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9、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0、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工厂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

  3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3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3、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34、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5、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36、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37、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8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39、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0、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1、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42、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4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4、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一、范围本规定所涉及特种车辆范围为:

  常州林洪特钢有限公司厂区内铲车、叉车等特种车辆。

  二、职能与分工:

  1、公司特种车辆管理部门为。设备部钳工班。

  2、公司特种车辆安全使用监督部门为。生产安全部。

  3、公司特种车辆日常维修保养部门为。设备部钳工班。

  4、公司特种车辆报修部门。采购部仓库班。

  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6、公司特种车辆驾驶人员(暂定)规定:

  三、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铲车驾驶员除外,但必须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合格)。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___公里,轻声鸣喇叭。

  5、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安全部报告。

  四、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安全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安全部;

  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安全总监报告。

  五、叉车安全管理: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在车辆上吸烟;

  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

  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操作规程: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0)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___mm,门架须后倾。

  11)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12)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3)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14)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15)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6)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17)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18)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9)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___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20)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22)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3)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24)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25)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26)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2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29)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3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31)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32)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33)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4)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___分钟)。

  35)拔下钥匙。

  六、装载机安全管理:

  1、作业前,应检查液压系统应无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应充足,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制动器灵敏可靠。

  2、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将铲斗提升离地面___米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严禁铲斗载人。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4、装载机运送距离不宜过大,行驶道路应平坦;

  在石场施工场地作业时,轮式装载机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铜质链板直边轮胎。

  5、除驾驶员一人外,装载机上任何地方严禁载人。

  6、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

  7、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渐提高内燃机转速向前推进。

  8、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9、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时阻力边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10、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11、往运输车上卸料时应绶慢,铲斗前翻和回位时不得碰撞车箱。

  12、铲斗向上或向下动作到最大限度时,应速将操纵杆回到空档位置,防止在安全阀作用下发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13、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___米左右为宜。

  14、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15、作业后,应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

  16、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17、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在车辆上吸烟;

  18、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

  19、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七、车辆停放地点规定:

  车辆使用完毕并进行检查后,使用人员应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停放。

  八、其他:

  1、车辆当日使用人员应及时填写《特种车辆使用登记表》。

  2、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按公司设备维修保养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未经批准,严禁其他未指定人员操作公司厂区内各特种车辆。

  4、车辆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及规定,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一、车辆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每季度对车辆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100,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汇报制度,凡长途车行程超过400公里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同时当班驾驶员要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严禁严禁将车交给非营运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7、要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行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

  二、车辆安全检查

  1、公司不定期地对所属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驾驶员每天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公司检查车辆时,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驾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人员视情况通知驾驶员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辆、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为加强公司现有车辆的管理,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开展,合理使用公司车辆,特制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节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现有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备用钥匙及车辆管理档案由行政办公室保管。

  第二条、各部门因公用车(包括行政办公室),应于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填报《用车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报行政办公室。

  第三条、节假日、双休日因公用车及周一用车申请,应于周五下午16:00前报至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为节约车辆开支,行政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用车计划,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路途远近和路线的合理性调配安排车辆。当需要合并使用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政办公室确保各部门用车前的车况具备使用条件,并对驾驶人进行车况交底,抄出车公里数,收车时由行政办公室检查车况并抄收车的公里数。

  第六条、在使用中车辆发生问题或发生意外,驾驶人应尽量避免或减少风险并及时与行政办公室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第七条、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情况,公司将视使用性质、车辆受损情况、责任轻重等因素要求车辆驾驶人予以经济赔偿。

  第八条、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如因违章给公司带来经济、名誉的`损失,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公司个人因私使用车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借车人申报《用车申请单》及用车保证书交项目经理审批,经批准后使用。使用期间车辆驾乘人员发生问题一律由借用人承担。因私用车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同时向公司缴纳一定的车辆磨损费。

  第二节加油登记

  第一条、因公用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对车辆进行加油工作,驾驶人临时加油需征得行政办公室同意,加油后一律填写《加油记录》(在车辆上已配备加油登记表,内容包括:加油时间、公里数、加油人等)。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视平时借用车违章情况,严格控制借车驾驶人选。

  第三条、对不爱护车辆,不认真执行加油登记制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员工,公司将予以批评警告,对屡教不改者,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拒绝其驾驶公司车辆。

  第三节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一条、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车辆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保险及验车等事宜。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车辆日常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条、行政办公室于每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每月月底前将车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车辆管理

  1、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和安排,保证公司合理有效用车。

  2、 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者私用,违者将给予辞退。

  3、车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车辆使用完毕后,专职司机应把车辆停回指定存放点,并锁好车把锁,关好车门车窗。

  车辆罚款管理

  1、车辆违章罚款

  2、驾驶员应熟知交通法规和交通标示,不能违章行车,若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驾驶员熟知车辆停车相关规定,不得把车辆停放在不允许停放车辆的位置,否则后果自己承担。

  4、以上违章罚款若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则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和相关责任人处理。

  车辆保险管理

  1、公司车辆保险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档、查阅以及保险购置。

  2、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车辆保险一览表》,实时监控车辆保险情况。

  3、综合管理部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两周,做好车辆保险市场调研,并把调研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根据领导安排统一购置。

  4、车辆档案由专人管理,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完税凭证、保险单、行车证复印件等,对于车辆信息的变更要及时存档,保证车辆档案完整性。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1 为加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及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2 本制度规定了保安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责任及考核,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二.职责和权限

  3.1 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培训和监督实施。

  3.2 保安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公司各部门配合制度的执行。

  值班工作时间

  4 .1根据每天早、晚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接班人需提前分钟到岗,工作交接完毕后,交班人方可离岗。交班确认无误后所发生的状况由当前值班人承担。

  三.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5.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确保小时有人值勤严格执行本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5.2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5.3 保安在岗期间应着保安服,仪容严整,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上班前和下班后30分钟内,值班保安必须在大门口立岗,检查过往车辆和携带物品人员。

  5.4 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无故离岗、脱岗、空岗、睡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吸烟、喝酒、吃零食、聚众聊天、嘻笑打闹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5 执勤期间注意安全,大门随开随关。

  5.6 保持保安室及责任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6 6.1 人员出入管理

  6.1.1 内部员H

  6.1.1.1 所有员工上下班期间进出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出入。

  6.1.1.2 上班时间因公或个人请假外出者,必须凭《出门证》才能放行。《出门证》月末报送行政部用于考勤校对查证。

  6.1.2 外部人员

  6.1.2.1 公司实施来人来访登记管理,值班保安在接待外来人员时,必须文明用语、礼貌对待,认真做好登记H作。

  6.1.2.2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须提前电话联系接待人,经接待人批准后,方可登记并佩戴厂牌(访客证、施工证等)入厂。

  6.1.2.3 针对尚无业务关系、无法自行联系接待人的来访人员,保安要认真询问,确需进厂者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卫室接待或报告行政部妥善处理。

  6.1.2.4 外来人员离厂时须将进厂时领取的证件交还给保安室。

  6.1.2.5 保安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禁烟宣传和进厂的其他注意事项说明。

  6.1.3 任何人进出厂门必须接受保安的例行检查,主要检查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的,被检查人必须进行登记,由保安交由行政部调查处理。

  6.1.4 按规定时间下班以后,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司。住公司宿舍职工,务必于晚上点前返回公司(酗酒、醉酒者,不论时间早晚,一律不允许进入公司)。未经公司领导同意,非本厂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厂内过夜。

  6.2 车辆出入管理

  6.2.1 内部车辆

  6.2.1.1 公司公务用车外出需在门卫处登记外出时间,返回时由司机填写记录返回时间。

  6.2.1.2 公司员工车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需在相应的停车区域/车棚或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进出厂区时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6.2.2 外部车辆

  6.2.2.1 外来机动车辆须由驾驶人或随车人员到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根据接待部门负责人口头或电话沟通进入的时间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领取内部相关证件佩戴进入。

  6.2.2.2 外来车辆进入后必须按指示牌行走和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厂区内随处行驶或停放。

  6.2.2.3 货车或其他任何有拉货需求并在装卸区域停留的外来车辆,离厂时要有相应的车辆/物品放行单或销货单方可放行。

  6.224外来非机动车不允许驶进厂区须有序停放在厂外规定的区域,对乱停乱放者,保安处有权按公司规定处理。

  6.3 物品管理

  6.3.1 产品外运。严格执行公司产品的提货流程,对进厂拉货的车辆认真登记,产品出厂必须凭产品出厂的相关单据证明并且根据单据的数量及型号对物品进行盘查并登记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出厂时间记录。月末将产品出门证及登记表报送行政部存档,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班保安个人承担。

  6.3.2 外来物品进入公司,保安需与接待部门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登记放行。除公司生产经营、施工作业所需外,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司。

  6.3.3 保安有权对所有外出的'员工车辆上携带的物品进行抽查,凡公司物品需带出厂门者,所携带者必须出具行政部签署并加盖印章的《物品放行单》,经认真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及时报告行政部处理

  6.3.4 离职或其他原因离厂员工个人行李须带出大门的,需到行政部开具《出门证》,保安人员经认真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6.3.5 保安对任何未办理出门手续的公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物料、工具等)不得放行;除销货单外,任何未加盖印章的《物品放行单》均无效,所拉物品不得放行。

  6.3.6 各部门需外送的样品、礼品、物料、工具等,所属部门需凭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放行单(注明名称、数量、规格、运输工具等),到行政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保安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6.3.7 外来施工作业、临时务工人员所带物料和工具等出司,需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签署《物品放行单》,到行政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保安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6.4 防火防盗及突发事件管理

  6.4.1 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和防毒工作,加强夜间巡查,定时或不定时对厂区内重点防护目标如财务室、仓库、车间、食堂、四周围墙等重点查看,同时做好夜班巡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公司财物被盗,值班保安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4.2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及时制止在公司内无理取闹、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不予制止者,对值班保安按失职处理。

  6.4.3 119)全体保安人员,要熟练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匪警(IIO),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会组织人疏散,出现异常情况要敢于冲在前面。

  6.5 安防设施运行监督及巡逻、巡视

  6.5.1 监督管理公司所有的安防设施正常运行熟悉公司布局,重要位置重点监控,汇总异常情况的信息并即时反馈,对厂区公共安全部位的监督巡查、巡视并及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行政部,保证公司及员H财产安全。

  6.6 快件函件管理

  快递员原则上不可自行进入厂区,所有发来的快件、函件需放在指定存放处,并由快递员电话联系收件人/发件人,自行到存放点处理。

  6.6.2收到总(副总)经理函件、快件登记后电话告知行政部去领取。

  五.工作考核

  7.1 门卫保安工作属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每月对保安进行考核,对因工作疏忽大意、未尽职责,给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和损失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保安进行处理。

  7.2 20-50人员、车辆、物品未按规定登记放行的,发现一次,罚款元;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7.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消除,避免公司的经济损失的公司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相关表单记录

  8.1 《门卫值班及交接班记录》

  8.2 《来访登记表》

  8.3 《出门证》

  8.4 《物品放行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集团车辆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车部门,由运输部监督执行。

  第一条 车辆由运输部统一管理、调度。

  第二条 各部门公务行政用车,提前一天由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计划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运输部。

  第三条 车辆使用遵循“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作业和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

  第四条 城区办事原则上多人同车办理,严禁公车私用。

  第五条 临时用车,用车部门经理,报集团主管运输部上级领导批准签字后,将用车申请单交运输部安排车辆。

  第六条 用车单位应积极配合运输部顺利出车。

  第七条 外单位或个人用车,由使用人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运输部安排车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篇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某某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公司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某某制定公司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某某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的职责:

  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公司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部室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部室主要负责人是负责本部室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②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负责制定和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定期某某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④负责某某编制应急预案和实施应急演练。

  ⑤负责部室特种设备事故、某某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2)部室副经理的岗位职责:

  1①在部室经理领导下,对部室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

  ②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③具体某某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⑤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⑥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⑦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⑧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具体负责某某或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等。

  (3)安全员及班组长岗位职责。①配合部室经理、副经理对本部室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是负责本岗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②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③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⑤负责本岗位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⑥具体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⑦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某某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⑧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具体负责某某或事故的响应、处理和报告等。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①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②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③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部室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某某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某某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部室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的购置、某某制度。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安全技术部审核并逐级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某某前,必须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某某许可的单位负责某某工作,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某某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某某完成后,使用部门(或者督促某某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某某日内,由使用部门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特种设备的某某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某某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

  3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4、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①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进出人员的管理。凡进入危险场所的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检测人员),应由公司或部室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③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④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为合理有效使用车辆,最限度节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豫NXW916、豫NC8138、豫N?SH108三辆车。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实行定人定车制度,每辆车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

  2、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务车辆的有效使用。

  3、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车辆管理员统一保存、管理。

  4、因公用车的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申请单必须有用车部门主管签字,否则车辆管理员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管理员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详细填制《公务派车单》,并签字确认;车辆管理人员不在时由综合管理中心其他人员代签。

  6、驾驶人员出车时应在《公务派车单》上签字确认,因急事如:送工伤人员就医、总经理紧急差遣等外出的,也可事后补签;事前不签字,事后拒绝补签的,每人次罚款5元。

  7、驾驶员出门时应将《公务派车单》交予门卫,由门卫签字后放行;如门卫漏签则车辆管理员有权对门卫提出批评。

  8、车辆管理员在派车时,对相似方向、相似时间的用车申请应尽量安排共用车辆,减少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9、驾驶员在接到出车任务后,必须对车辆进行基本安全检查;若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申请更换车辆;否则由此造成车辆损坏的修理费用或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该驾驶员承担。

  10、根据需要,公司在临时调整司机与所用车辆时,各车辆使用人员与司机应服从局,听从公司调遣,否则每人次给予20元罚款。

  11、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否则因此耽误其它公事的,视情节轻重,每人次罚款5—10元。

  12、驾驶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投入指定信箱,信箱上锁,钥匙由车辆管理员保管。

  13、车辆管理员每周一开箱取出上周派车单登记车辆使用信息,信箱内每缺一张派车单,则对该车指定驾驶员罚款5元,如无法确定驾驶员,则该罚款由小车班负责人承担。

  14、公司所有驾驶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下班前或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并得到批准。否则,每人次罚款30元。

  15、驾驶员筏作时间驾车出入公司的,必须在门卫处填写《筏作时间用车登记表》,并有门卫签字确认。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并通报批评。

  16、帆司专职驾驶员因公用车的,按公司专职驾驶员用车制度管理。

  17、驾驶员驾驶非指定车辆的,应做好各种数据的记录以便计算油耗;否则因此造成数据无法认定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提出批评。

  18、车辆管理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公务用车记录表》以便对各种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三、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9、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附上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

  20、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和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由综合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及时到财务部报销。

  21、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22、车辆管理员应每周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公务用车派车单》中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车辆用油管理

  23、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4、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5、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车辆管理员批准,并报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26、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损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知车辆管理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7、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并详细记录相关加油数据;否则造成加油事实混淆或无法认定的,对该加油人每人次罚款5元。

  28、车辆管理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9、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

  30、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记录本月车辆加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本月使用前的金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本月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本月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31、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综合管理中心经理审核。

  32、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3、车辆管理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300元时,及时向综合管理中心经理申请油卡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小车班负责人从财务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财务报销。

  35、车辆管理员应每月分析一次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按照百公里耗油标准及实际里程换算出各车辆耗油量。

  36、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参照《车辆维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处理。

  五、车辆事故的处理

  37、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司机与用车人员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中心,并协助保护好现场。

  38、综合管理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协助现场人员做好伤员救助、事故现场保护等工作。

  39、在交警和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后,综合管理中心应派人协助司机做好各项理赔事宜。

  40、车辆管理员应在事后将车辆事故的发生、处理状况及司机人员的惩处状况编制成《车辆事故报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总则

  第一条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l××商务车一辆

  l××××商务车一辆

  l××轿车一辆。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条对司机的要求:

  1.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2.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行政部办公室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

  2.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第五条车辆维护管理:

  1.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定期检修、保养。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2.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在公司指定得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划帐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领导上下班和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2、××轿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接送公司高层或技术人员出差到乘车、乘机地点接送及外出办理公司日常事务;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技术人员

  3、××××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u第三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来客人,技术人员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机场、火车站;公司日常外出办理事务、采购物品或经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门组织的`职工有关活动用车。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客户

  u技术人员

  u员工集体活动

  u行政外出采购人员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1.除附录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车之外,员工如需用车,应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报派车单(见附录II),司机凭行政部门签字批准后的派车单方可发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当天填报派车单出车;

  2.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前台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台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前台。

  3.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董事长、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

  第九条因私用车规定:

  1.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员工私人用车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公里数核算自出车库地至回库地之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补充到当月邮费预算中

  3.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管理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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