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奖惩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奖惩制度 ,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奖惩制度 1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教师的基本功之一,为了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全体教师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特拟订条例如下: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将普通话,使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并且每位教师必须达到幼儿园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二、全园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家长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国家能用的规范字和语言。
三、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办公室、教师使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在园务公开栏中通报抽查情况。
四、对在各类语言文字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对积极参加幼儿园、街道、语委办组织的语言文字工作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的,给予适当奖励。
五、将教职工使用规范用字、用语情况同考核、评优相挂钩,凡是违反制度的`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扣发奖金50元。凡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教师,该学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同时抽查结果作为校先进文明班组、校优秀教师评选的依据之一。
六、将幼儿使用普通话情况计入教师的日常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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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搞好学校食堂饮食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肠道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二、奖励细则:
1、炊事人员、保管人员等工作好,卫生工作符合规定要求,一月内未受到批评、处罚的,每人每月奖励20元。
2、食堂工作全面符合要求,师生对食堂食品卫生及质量普遍反映良好,奖励食堂管理员每月100元。
3、每学年食堂卫生质量安全任务完成好,奖励食堂管理人员300元。
4、每学年食堂饭菜质量好,受到师生和社会各方面普遍赞誉,奖励食堂管理员500元。
三、处罚细则:
1、炊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每人次5—10元罚款:
(1)上班不穿工作服或不戴工作帽者;
(2)头发太长未理者;
(3)指甲长或脏者;
(4)加工、出售食品过程中,随地吐痰者;
(5)便后不洗手就从事工作者;
(6)工作服比较脏者;
(7)肉、菜未洗干净就加工者;
(8)餐具未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者。
2、炊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每人次30元罚款:
(1)生、熟菜墩或刀具混用者;
(2)冰箱内生、熟食品混放者;
(3)工作中,对就餐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者;
3、采购腐烂、变质食品,采购“三无”原料或未按要求索证者,处以采购员200元罚款;验收接纳腐烂、变质或无证原料,处以库管员200元罚款;以上两项中,同时对食堂管理员处以300元罚款。
4、食堂库房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库管员20元罚款:
(1)米、面等未离地离墙存放;
(2)食品混放或库房脏乱;
(3)食品、调料无明显标签;
(4)霉变或过期食品未及时处理;
5、有以下情况之一,处以食堂管理员100——300元罚款:
(1)卫生教育管理不严,一月内食堂人员达10人次被处以罚款;
(2)食堂整体卫生状况差;
(3)食堂建章建制差,工作人员职责不明确;
(4)食堂各项记录(会议记录、采购记录、消毒记录、检查记录、人员及职责等)不齐、零乱或不规范;
(5)因饭菜质量、服务态度不好等促使就餐人员意见多。
6、发生卫生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检查与奖惩的'执行:
1、检查食堂卫生工作,由校医室、德体艺卫处、总务处、学生处组成,每周至少两次。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检查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制定的食堂卫生制度等要求开展,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循私情;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严肃指出问题。检查中发现有违反食品卫生规定的行为,要填写处罚登记表,请当时人签字。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和食堂负责人要在表上签字,并妥善保存检查资料;食堂负责人要认真负责落实整改。
幼儿园奖惩制度 3
一、奖励:
⒈凡改善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获得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的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可获得20xx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教职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各级评课、工作单项评选等(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承认,有好的比赛可推荐幼儿园组织),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00元、200元、100元;获得镇江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00元、100元、50元;获得句容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80元、50元、30元;获得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60元、40元、25元;获得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40元、30元、20元;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奖励。论文发表按同等稿酬奖励(个人带给稿费复印件)。注:一篇论文只给予一次奖励,以高级别计算。
4.对幼儿获奖的组织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对幼儿获奖的辅导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
6.既组织又辅导者向高靠。
7.教师上公开课: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镇江市级100元,句容市级50元,片级30元,园级20元。注:试上、研讨不计算;汇报材料与公开课同等;同一节课、同一个活动以最高级别计算;一学期结算一次。
8.教职工在聘用学历基础上取得大专学历奖励100元,取得本科学学历奖励200元(每高一级在前一学历奖励的基础上加100元),每种学历的取得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原学历奖励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学前教育大专奖励200元),获得多项同层次学历只给予一次奖励向高者靠。
9.教职工一学期不请假(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临时请假一学期不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公事除外),给予200元奖励,超过三次或3小时的按事假处理。教师每月满勤奖励20元。
二、惩罚: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园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教学、保育、后勤等任务。
园方在园内公开发布并经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均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园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或有以下(1)——(8)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扣除当月考绩工资50元的处罚并给予大会警告,逐次累加;情节严重者可扣除当月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参加所有评先、评优、评职称、晋级等,并可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园方有权给予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4)无故旷工者。
(5)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响后果者。
(6)破坏团结、无端生事、吵架骂人者。
(7)被家长投诉,状况调查属实者。
(8)其他违反我园规章制度者。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园能够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我园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我园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园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园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园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游戏、聊天、网购等)一次给予扣除50元的处罚,累计三次扣除整个学期考绩奖。
4.一学期迟到两次以上一次扣6元,旷工一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岗位津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园方有权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者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取消优秀教师、礼貌班级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6.教职工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副园长在各自分管范围内,所分管人员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园长在副园长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
幼儿园奖惩制度 4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早上7:30到园,下午13:40到园。迟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一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以上在扣除当天工资外加罚20元,特殊事假扣除15元。病假得有医院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亲近人丧事或本人婚事不作处理。
4、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20元。
二、教育教学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教学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交,未按规定上交,一次扣5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批改过程中有错误没有发现一次扣除10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的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8、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元。
9、教育教学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三、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颁发的一切公物,由园长登记注册。学期结束后清点,若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到园长处报损,由园长备注后更换。
2、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5元。
3、接待幼儿或家长要热情,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和家长争吵者,一次扣工资100元。
4、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要热爱幼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的,一次扣500元,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5、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光碟、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6、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谩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扣工资30元——100元,严重者解除聘用。
7、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
8、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园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10、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幼儿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10元。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行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和幼儿整体着装,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的,一次扣10元。
6、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7、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午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8、午睡床单和被褥要一周一次暴晒,发现脏的要及时清洗,午睡时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10元。
9、每月安全奖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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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30到园,不值日教师8:00到园。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二、教育教学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教学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抽查幼儿掌握率达到90﹪给予200元奖励。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的辅导,演进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教案、课例、论文、参赛等获奖
县 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市 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
省级以上:一等奖9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
8、论文发表奖
在县级刊物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50元。
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按稿酬的200%记奖。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每篇按稿酬的300%记奖。
9、其它奖(县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含科级部门)
县 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市 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
省级以上:一等奖9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
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颁发的'一切公物,由总务主任登记注册。学期结束后清点,若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到园长处报损,由园长备注后更换。对一学期班级无损坏、无涂抹的奖励100 元。
2、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10元。对每次抽查都是优秀的一学期奖励200 元。
3、接待幼儿或家长要热情,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因个人原因给园内带来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50-100元。
4、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要热爱幼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的,一次扣20元,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5、要热爱幼儿园,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滥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于经济制裁,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6、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光碟、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情节严重的由家长和幼儿园追究其责任。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幼儿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2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5、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行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和幼儿整体着装,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的,一次扣10元。
7、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一学期未发现一次安全事故的奖励100 元。
8、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午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9、午睡床单和被褥要一周一次暴晒,发现脏的要及时清洗,午睡时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10元。
五、食堂管理部分
1、食堂炊事员每天要准时做好饭菜,晚一次扣10元。
2、食堂人员要把好质量关,若发现食品有问题仍然让幼儿食用,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除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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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
对教职工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工作表现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优和实施工资奖惩的依据。
二、工作机制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2、细化考核项目及权重
考核项目: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活动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学成绩考核六大项。
3、考核标准及程序
以《西翟庄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为主要依据,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根据每学期的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在每学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对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学期末汇总。
学期末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价,按考核成绩分层排序。
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着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着、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经验总结)或指导的节目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西翟庄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或其他比赛中做出成绩的重奖。
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或部分工资;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四、各项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纪守法、洁身自好
(1)受到园纪处分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因违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者。师德一票否决。
2、廉洁从教、认真执行幼儿园办公制度
(1)不准在园外乱办班收费,不准违规在外兼职代课、有偿家教。
(2)不准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家长索取和变相索取钱物。
(3)不准乱窜办公室,教师带班期间不准开手机或会客、办私事、擅自离岗,全园教职工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
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1)热情接待幼儿,耐心教导幼儿,未经允许不准将幼儿赶出教室,或不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发现幼儿有错误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2)不讽刺、挖苦幼儿。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钻研业务
(1)不准无故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2)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准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诚实、言行一致、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1)与同事之间要团结,不准在教师中间散布别人坏话、散布谣言影响同事关系。
(2)语言要规范健康,不向同事攻击吵架;不散布不利于幼儿园发展的.言行或有损幼儿园声誉行为。
(3)不准到领导办公室吵架。
6、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精心塑造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1)上班期间不准留长指甲,带班教师和保育员不准戴戒指、耳环,不准披头发,带班教师不准穿高跟鞋。
(2)不准训斥指责家长或同家长吵架。
(3)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失态,行为举止要文明。
(4)不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动。
(5)遵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规范。
(6)有家长或社会反映有悖师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业务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领导分别对前勤教师、保育员、后勤教师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细则由主管领导制定并实施。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全面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做为评选园优依据之一。
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三)教师考勤制度(5分)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违纪现象,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四)各项活动考核制度
各项活动考核制度(20分)
为了调动和激发教师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组织活动的能力,由主管领导将每学期活动次数累计,根据教师组织参加活动的态度、积极性、活动效果综合评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学成绩考核(30分)
幼儿园奖惩制度 7
一、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获得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的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可获得20xx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教职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各级评课、工作单项评选等(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承认,有好的比赛可建议幼儿园组织),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00元、200元、100元;获得镇江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00元、100元、50元;获得句容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80元、50元、30元;获得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60元、40元、25元;获得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40元、30元、20元;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奖励。论文发表按同等稿酬奖励(个人提供稿费复印件)。注:一篇论文只给予一次奖励,以高级别计算。
4、对幼儿获奖的组织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对幼儿获奖的辅导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
6、既组织又辅导者向高靠。
7、教师上公开课: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镇江市级100元,句容市级50元,片级30元,园级20元。注:试上、研讨不计算;汇报材料与公开课同等;同一节课、同一个活动以最高级别计算;一学期结算一次。
8、教职工在聘用学历基础上取得大专学历奖励100元,取得本科学学历奖励200元(每高一级在前一学历奖励的基础上加100元),每种学历的取得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原学历奖励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学前教育大专奖励200元),获得多项同层次学历只给予一次奖励向高者靠。
9、教职工一学期不请假(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临时请假一学期不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公事除外),给予200元奖励,超过三次或3小时的按事假处理。教师每月满勤奖励20元。
二、惩罚: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园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教学、保育、后勤等任务。
园方在园内公开发布并经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均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园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或有以下(1)——(8)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扣除当月考绩工资50元的处罚并给予大会警告,逐次累加;情节严重者可扣除当月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参加所有评先、评优、评职称、晋级等,并可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园方有权给予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4)无故旷工者。
(5)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响后果者。
(6)破坏团结、无端生事、吵架骂人者。
(7)被家长投诉,情况调查属实者。
(8)其他违反我园规章制度者。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园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我园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我园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园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园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园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游戏、聊天、网购等)一次给予扣除50元的处罚,累计三次扣除整个学期考绩奖。
4、一学期迟到两次以上一次扣6元,旷工一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岗位津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园方有权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者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取消优秀教师、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教职工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副园长在各自分管范围内,所分管人员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园长在副园长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
幼儿园奖惩制度 8
一、考勤(每月从业务考核中直接扣除,当月兑现)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1--10分钟扣2元,11—20分钟扣5元,20—30分钟10元,30分钟以上按矿工半天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2.天的人员视为自动离岗,将追究有关职责。
2.正常婚假、丧假(直系亲属)、节育假(上环)三天,过假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一天30元,病假(持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一天10元,无故矿工的半天扣30元,一天扣60元。
4、产假为3个月,假期领基本工资。过假的不享受幼儿园正式职工的福利待遇。
5.公派外出听课、学习、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自学考试人员按正常上班处理。
(请假务必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得以电话、口头形式请假,迟到除外)
(以上所扣金额发放给代班人员,(5)条代班人员遵照事假分配。)
二、教育教学(设相应的津贴,所扣金额从岗位津贴中扣除,当月兑现)1.教师日常作业要按要求按时完成。质量差、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每项扣5元(幼儿园布置的其他任务也同样以此条标准执行)
2.在每次幼儿园举办的质量抽查,群众活动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60元,二等奖45元,三等奖30元,质量较差,与平行班级相比质量差距较大,扣除职责人10--20元。
3.论文、教案、随笔等文字材料在教育部门举办的评比活动中获奖的,按级别给予奖励。园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10元,区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200元;国家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500、三等奖400元,鼓励或优秀奖300元。
4.各级各类举办的优课评比中,园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区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国家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400元、优秀或鼓励奖400元。
5.在各级各类举办的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园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
40元、三等奖30元;区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60元;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100元。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200元。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优秀奖或鼓励奖400元。
6.获得荣誉称号的,园级30元、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辅导的幼儿美术作品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区级一等奖10元,二等奖8元,三等奖6元,优秀或鼓励奖4元,市级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优秀或鼓励奖5元;省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5元,优秀或鼓励奖10元。国家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优秀获或鼓励奖10元。
(1—8条奖项属同一原由,不重复奖励,按最高级别兑现。)
二、行为规范(从月业务考核直接扣除,当月兑现)
(一)教育教学
1、工作期间上网做与教学无关事情一次扣50元,两次会议检讨、三次停职检查。
1.上班时间吃零食,每次扣20元,并在周工作会议上提出批评。
2.上班时间萎靡不振,趴在办公桌上或躺在桌子上睡觉,一次提醒,2次会议点名批评,3次扣10元,并停职检查。
3.活动期间,对幼儿照管不周,幼儿发生意外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4.上班时间看与教学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说与工作无关的话,每次扣1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点名批评、处罚。
5.课间活动,教室内外无人巡视照看幼儿的,扣职责人10元。
6.组织幼儿活动不认真,不正确使用普通话,幼儿散乱无序,扣20元。
7.自己工作失职与家长发生争吵,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属实,扣50元,并在会议上检讨,向家长公开道歉。
8.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说损害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语言,被家长举报,经调查核实的,扣除职责人20—100元,并写好书面检查职工会议上通读,事后向家长和孩子真诚道歉。
9.卫生安全教育不到位,班级工作管理松散,幼儿园出现扔纸、随地大小便、乱涂乱画、破坏花草、攀爬桌椅、玩具围栏的,扣10元(班组长6元,配班4元)。同事间出现传闲话、谩骂、吵架的立即停职反思、写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的处罚。
10.期末考核没有完成教学计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的处罚。
11.班级幼儿在家长未请假的状况下缺席半天以上的,应主动联系问明原因,否则一次提醒,2次会议批评,3次扣除(班组长)10元。
(二)、保育工作
11.下班后,班级水源未关掉、电器电源未切断、门窗未关掉好,扣10元,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职责人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班组长明确职责)。
12.幼儿在园内出现安全事故的,要在5分钟内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记录在案私自隐瞒的,核实后扣职责人10—50元。
13.班级用品由于管理使用不当,丢失或损坏的照价赔偿(班组长承担60%,配班承担40%)。
14.按照规定上好点心课。
(1)未正常使用或清洗毛巾的。
(2)不按规定正常进行消毒的。
(3)洗手、接开水、领发点心幼儿散乱无序的。
(4)没有使用点心碗的(除独立包装的点心以外)
(5)水杯、茶杯箱、水盆等物品内有污垢的。
(6)老师组织点心课时,出现聚集在一齐状况的。
违反以上一条的一次扣10元。2条的除一次扣10元外,在周工作会议上点名批评,违反三条的,除理解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要写出书面检查。
15.餐饮管理
(1)饮食记录有疏漏的。
(2)幼儿的饮食、睡眠、起床后相关工作有过失的,对病号儿童不进行特殊护理和全日观察的.,给予相应的惩罚。
(3)中、大班未实行饭菜分开制的,每次扣相关人员10元。
(4)中午值班老师严格执行《午休值班制度》,违反其中一条扣10元。
16.卫生保健工作
(1)班级物品摆放杂乱,扣10元。
(2)离园后未关掉门窗、关掉电源、电器未盖好盖布,有一项扣职责人10元。
(3)室内外环境不整洁,地面发现有杂物,扣10元。
(4)未按照要求消毒的;被褥未按时晾晒清洗的;活动室、休息室未按时开窗通风的;未按时填写全日观察记录、消毒记录的,有一次分别扣10元。
(5)未按时和按要求给患病幼儿服药的,扣职责人10元。
(6)未及时提醒幼儿增减衣服的,对幼儿的安全卫生不进行督促检查的,每次扣10元。
17.各项费用按规定收缴不及时的,扣20元。
补充说明:以上各项如有在一个月内违反3条以上的,拿当月工资的50%。结合相关的规章制度对照执行,条例中未出现的状况,有园务委员会根据实际状况研究处理决定。
幼儿园奖惩制度 9
由学校考评小组根据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并参照职改考评体系,采用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园的治安员进行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分别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处罚。
一、奖励条例:
1、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
2、主动关心集体、争做好事、爱护儿童、乐意做份外事。
3、积极投入教育改革,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能为办好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献计献策。
4、遇到突发情况能挺身而出,为幼儿园着想、为孩子着想、并为之作出贡献。
5、在工作中能注重幼儿安全,并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出事故的.进行奖励。
二、处罚条例:
1、语言粗鲁、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2、不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擅离岗位、聊天、串班、干私活、借公济私的行为。
3、不服从管理,影响同志间关系。
4、违反财务制度,挪用公共财物,损害幼儿、家长利益,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5、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影响同志关系,有损于幼儿园形象。
6、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等处理参照有关规定和“内体改方案”执行。
幼儿园奖惩制度 10
一、 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车教师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5:00离园;接车教师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00进园,下午不得早于4:20离园。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1元;早退一次,扣1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元。
4、病、事假一天扣20元。
二、 教育教学部分:
1、按计划和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5元。
2、每天的教学任务、布置的家庭作业必须上墙,要让家长知晓,没有做到的,一次扣5元。
3、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学生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50元,并严厉批评。
4、中班、大班、学前班每天必须布置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5元;收发学生作业一定要细致,不要漏收漏发,发现此情况,一次扣2元;
5、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一次扣20元。
6、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自改变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作息时间或课表的,必须要征得园长或保教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5元。
7、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学生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若发现一次扣5元。
8、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必须讲一次公开课;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奖50元,市级奖80元,省级奖100元,国家级奖150元。
9、每位教师在园期间,必须讲普通话,包括和家长交流,若发现没有用普通话的,一次扣1元。
三、 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或保教主任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主任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主任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主任备注后更换。
2、放学后,各班必须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3元。
3、接人待物要热忱,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因个人原因,给幼儿园带来负面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一次扣5——20元。负面影响严重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4、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要热爱幼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的,一次扣10元,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5、要热爱幼儿园,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6、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光碟、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四、 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2——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2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5、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更不能和幼儿同时进餐。若发现一次扣5元。
6、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
7、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特别是衣物),因教师疏忽导致幼儿衣物滞留幼儿园的,一次扣5元;导致幼儿衣物在园期间遗失的,一次扣10元。
8、放学前,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包括给幼儿洗脸、洗手、梳头),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一次扣10元。
9、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10、 幼儿的被罩、床单等每月洗两次,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和第四个星期六到园进行清洗,不到者,视为旷工。
五、 保教主任管理部分:
1、按实填写园务日志,负责园内一切保教工作,发现问题如实记载或上报。
2、隐瞒不报,导致事情严重的,追究保教主任责任。
3、家长或其它教师投诉而保教主任隐瞒不报的,视其情节,一次扣5——50元。
4、因保教主任监管不力或严重失职导致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其它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
幼儿园奖惩制度 11
为进一步完善我园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我园的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核奖惩原则:
1、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本园的发展作出贡献。
2、力求如实、全面的反映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高低。
3、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职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二、考核奖罚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方面。
(一)奖:
1、积极乐意做份外事,有利于幼儿园工作。
2、提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园内管理。
3、一学期无事故。
4、工作出全勤。
5、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市、区、园各类评比中获名次或出成果。
6、有过硬的职业道德,收到家长或社会各界表扬信的。
7、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如幼儿生急病得到急救或园内突发事件等)
8、语言文字用语规范。
(二)惩:
1、有体罚、变相体罚,视当事人的认识态度及事态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2、发生事故或走失幼儿,根据实际情况事故的程度处理。
3、违反园内规章制度:
4、不讲文明、不利于园内工作开展,不利于教职工团结的现象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处理。
5、损坏公物根据情节按价赔偿。
三、考核方法:
1、以日常随机检查与月、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
2、考核实行自评、互评、考评方法。
3、学年考评由园考核小组负责进行。
幼儿园奖惩制度 12
为认真落实《教职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本着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教科研
1、每学期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个人研讨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末要有论文和经验总结,对参与交流的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论文给予适当奖励:全国性-交流300元;全省性-交流80元;本市交流60—30元;本园交流30元。
2、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150—100元;本园60—30元。
3、有目的创设教学、活动环境,每月检查评分与工资挂钩,学期末累计前三名奖100—60元。
4、积极参加特色教学活动,对承担周六、暑期班教学的除按原方案分配外,达到教学效果另奖100元(按考勤)。
5、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种才艺展示活动,对获奖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绘画类:国家级80元;省级60元;市级40元。文体类:国家级800元;省级600-400元;市级300-100元;本园50元。
二、考勤
1、病、事假履行请假手续,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休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2、病假每天扣日工资30%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10天,扣全月超时奖。
3、事假每天扣日工资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3天扣全月超时奖。
4、迟到、早退每次扣1元/分钟,超过1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旷工一天扣日工资200%,当月无超时奖。
6、学期无病、事假,全勤者奖励50元。
7、婚、丧、产假、工伤发本人工资,无超时奖。
8、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人流作产假,第二次及以上作病假处理。
9、工作时间外出办事,由值班领导开据出入证方可离园,并记载时间,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三、责任事故
1、食物中毒、药物中毒、幼儿走失,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下浮其档案工资一级,执行一年,停发一年超时奖、年终奖,并视影响程度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2、幼儿摔伤造成骨折、缝合,承担保险赔付后剩余药费的30%。
3、门卫人员二十四小时不得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严把进出关,凡进园外来人员须进行登记,不准家长带宠物入园,无家长带领的幼儿不允许离园。若造成不良后果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停发当月工资,辞聘。
四、其他
1、上班衣着不整(穿拖鞋、高跟鞋、披长发、穿奇装异服),发现一次扣10元。
2、上班、开会私自带孩子的`一次扣10元(包括周末特长班、夜间开会)。
3、教师不得随意承诺、动员家长转班,发现一次扣10元。
4、教师不得利用业余时间私自办班,违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终奖惩
除按上述奖惩办法兑现外,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计80分。
2、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维护集体利益,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计20分。
3、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视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加分:论文获奖加3—8分;示范课获奖加5—10分;活动区前三名加2—6分;周六特长班、暑期班每期分别加3分;绘画辅导奖加2—4分;文艺指导奖加3—10分;受到家长普遍赞赏加10分;服从安排另时顶班加1分/次;有突出贡献加5—15分。
4、年终评比先进班级每班加6分,先进个人加3分。
5、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
①病、事假半年累计10天以内,每天扣0.5分,超过10天,每天扣2分,一年累计30天扣50分,依此类推。
②幼儿意外轻伤扣1分/次,造成骨折、缝合五针以上等伤害,扣5分/次;
③幼儿走失及时找到,但造成不良影响10分/次;
④家长投诉,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次;
⑤不服从安排扣5分/次;
⑥传是道非影响团结扣5分。
六、福利
1、婚、丧假除规定假期外,另给路途假,市内一天,省内二天;职工直系亲属有丧者补助100元。
2、中学以前的在校子女每年补助药费100元;16岁以下子女补助医疗保险费48元,14岁以下独生子女发保健费60元。
3、劳保:每学期三十元以内开支(二条毛巾,二块香皂),女职工卫生费每年48元;另外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一双胶鞋,二双手套,一套工作服。
幼儿园奖惩制度 13
一、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幼儿园考核条例,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工作量,每月奖励120元。(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积分)
二、班级设立安全特别奖(视班级生源情况而定):班级无任何安全事故,每班每月奖励100元。(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积分)
三、年度荣获优秀班级奖200元。(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积分)
四、每学期满勤奖200元。(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积分)
五、班级新学期无流生奖200元。(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积分)
六、教育教学奖项:
1.教师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及论文比赛荣获:
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90元三等奖80元
省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60元
市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
2.在国家、省、市级正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奖与稿酬相当的'奖金。
3.教师组织幼儿参加园内各项竞赛活动荣获:(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积分)
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
教师组织幼儿外出参加各类竞赛活动荣获:
盐城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台东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会教荣获: (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积分)
盐城市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台东市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幼儿园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
教师参加公开教学、送教下乡奖30元。
教师获得普通话一等乙级奖励200元;获得普通话测试员资格奖励300元;教学辅助人员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奖励200元。
5.财会、食堂人员等教职工参加本专业各类竞赛活动获奖,奖励参照教师奖励条例执行。
七、春节、教师节、五一、十一、三八节福利视情况而定。
八、教职员工在岗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教师:幼儿意外伤害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本月安全特别奖及本月安全奖,同时负担幼儿医疗费用。(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扣分)
职工:变质、过期、腐烂食品进入厨房扣除本月安全奖(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扣分)
财务人员发生财务责任事故扣除本月安全奖。(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扣分)
九、严格遵守幼儿园工作制度,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扣除本月出勤奖及每次扣除工资5元,期末考核扣分。(绩效工资实施后纳入考核扣分)
十、违反教育局四条禁令中任何一条扣除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
十一、各岗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违反考核细则要求,累计积分在期末奖金中扣除奖金。
十二、生源流失3人以上班级教师不得参加本年度的评优。
十三、无视工作纪律,旷职半天课以上,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旷职一天以上扣发本学期绩效工资。
十四、短期病事假需提前请假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请假,病假事假园长扣30元;中层扣20元;教职工扣15元,短期病假不参与考核扣分,事假参与考核扣分,扣满勤奖。
十五、凡因住院的长期病假一个月内不扣工资,但扣除本月奖金,超过一个月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病假超过3个月以上报教育局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幼儿园奖惩制度 14
为不断提高我园的保教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园奖惩制度:
1、每月安全奖50,全勤奖50元。
2、优秀班主任每学期奖给100元。
4、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课间活动、活动组织、上课期间卫生清洁)组织奖,每学期奖给每人100元。
5、优秀保育员每学期奖给10元。
6、采购人员购买新鲜蔬菜,厨房人员一学期下来幼儿没有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喷调的食品色香味俱全,受到领导和老师们的好评的,学期末发给每人奖金100元。
7、财会人员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当好内当家,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每学期奖给每人100元。
8、档案管理人员每学期做到规范合理,奖励100元。
9、财产管理人员不浪费材料,为幼儿园节约当家,财产不流失,不浪费,每学期奖给100元。
10、代课费,园内有教师请病事假需要代课的,每代一次给代课费30元。
11、承担教研组长职务,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教学研讨和组内工作的每学期奖给200元。
12、我园各环节获县级奖每人发给奖金300元,获市级奖每人发给奖金500元,获省级奖,每人奖给奖金8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50—200元。
2、教师在幼儿园内必须讲普通话。违者一次扣工资10元。
3、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一次扣工资20元
4、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元---100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
6、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员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7、教师培训经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8、教师必须根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20元。
9、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50元。
10、业务园长、后勤园长要按幼儿园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否者,停发当月职务津贴。
11、厨房人员及采购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的,停发当月工资;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财会人员出现帐目不清,资金流失、挪用公款等现象的,一次扣每人工资100元。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档案没有按时完成的,每学期扣工资100元。
14、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10元。
15、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30元。
16、事假一天扣60元。
18、病假每天扣工资30元,有医院证明和医保中心报帐材料的,每天扣工资10元;请假长的按请假制度来进行扣除。
19、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旷会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工资30
幼儿园奖惩制度 15
一、奖励制度
1、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种单项奖。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班级、个人予以奖励。
2、履行职责优秀者给予奖励;超出工作量者给予超工作量奖;完成目标考核给予目标考核奖;为幼儿园赢得荣誉的给予荣誉奖。
3、专项奖励:
(1)荣获各级先进或优秀的,奖励津贴为:
园级:100元;镇级:150元;县级:200元;
市级:300元;省级:400元;国家级:500元。
(2)学科大比武奖励办法:
参加片区复赛单人奖励50元,获得片区一等奖100元;
参加县级决赛,获得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获得县级学科带头人再奖励500元,同时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津贴增加政策;
参加市级学科大比武,或得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获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再奖励20xx元,同时按县学科带头人津贴的双倍计发,省级赛课按市级双倍计发。
各级奖项均按同等金额计发给各教研组;个人和教研组获奖金额各级均累计核发。
(3)集体或教师个人参加其他竞赛获奖者,奖励办法:
园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
镇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片区: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国家级:一等奖18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
(4)指导幼儿获奖,对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
园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镇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县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市级: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省级: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国家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5)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奖励津贴为:
①文章发表:县级50元,市级200元,省级400元,国家级600元。
②文章获奖:
县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省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③注:所有获奖项目由本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时到保教办进行登记;
与他人合着按合着人数均摊,增刊按各级折半。
4、岗位津贴(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1)班长津贴:每月50元;
(2)教研组长津贴:每月40元;
(3)教代会成员津贴:每期20元;
(4)园报主编津贴:每期100元;
(5)社会实践小组指导教师津贴:每期100元;
(6)超工作量津贴:托班8元/生,其余班级6元/生,行政后勤人员领取平均奖;
(7)接送补助:5元/次;
(8)代课补助:10元/半天;
5、行政、后勤人员通讯费补助:
(1)园长:每月按话费清单实报实销;
(2)保教主任:每月50元;
(3)后勤主任:每月50元;
(4)保育主任:每月30元;
(5)出纳:每月30元。
6、安全奖励(按考核结果发放):每期200元。
7、清洁卫生奖:按每周卫生巡视与检查情况评定等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8、目标考核奖:
9、履行岗位职责月考核奖:96分以上为一等奖,90—96分为二等奖,80—90分为三等奖,80分以下不领取奖金。
10、学期全勤奖:按教职工出勤情况分为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全期未休假者另奖励20元;学期累计病假半月以上、累计事假五天以上无全勤奖。
一等奖:全期无病假事假者;
二等奖:病假三天以内,无其他假;
三等奖:病假三天以上或有事假者。
(注:学期累计病假半月以上、事假学期累计五天以上无全勤奖。)
11、综合奖: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综合考核进行量化打分。
病假累计15天以上半期以下(含半期)、或事假学期累计五天以上无全勤奖。
12、学历提高的奖励办法:大学专科200元,大学本科300元。
二、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须说明原因,具体处理办法参见《镇中心幼儿考勤制度》。
2、休假:
(1)病假:必须具备假条,并且有医院有效证明,交保教办。每学期两个坐班半日请病假不扣钱,超出后病假一天扣10元,坐班半日病假扣3元,当班半日病假扣5元。休病假一周扣除1/4月奖,学期累计15天,扣除1/2履行岗位职责奖。
(2)事假:必须提前向保教办递交假条。每期一个坐班半日请事假不扣钱,超出后事假一天扣20元,扣3分;当班半日事假扣15元,扣1。5分,坐班半日事假扣10元,扣1分,扣除的分数累计计入个人期末考核。
事假超过3天,扣除当月月奖;学期累计15天,取消履行岗位职责奖。
(3)当班请假实行累计时制,20分钟起计,累计2小时为一个半日活动,分别按病事假同等标准扣除奖金。
3、当班时间做私事,发现一次扣5元。守午睡时睡觉者,发现一次扣5元。
4、擅离职守酌情扣除奖金。10元起点,上不封顶。
5、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扣除1/2月奖和1/3期末奖;旷工三日以上扣发三天工资,取消月奖和期末所有奖励,同时幼儿园与该教师解除聘用合同或按情况实行高职低聘,并报县教育局。
6、事故的处理
在坚守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对于事故的'处理:
(1)缝针:一次扣5元,期末扣3—5分;
(2)骨折:一次扣20元,期末扣5—10分;
(3)幼儿走失:在开学半月以内幼儿走失的,当班教师能够及时报告幼儿园领导,并找回幼儿,扣除1/5月奖和活工资;在开学半月以上发生幼儿走失的,扣除1/3月奖和活工资。
(4)鉴于助理教师的工作特点,对于事故的处理金额减半。
由于教师脱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违反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的处理办法:
(1)不注意教师修养,与家长争吵辱骂,影响幼儿园声誉者,扣除活工资和1/2月奖;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发现一次扣40元;造成恶劣后果的取消当月奖金和期末奖,并取消上岗资格;
(3)对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幼儿园声誉者,扣除1/2月奖和活工资;
(4)擅离工作岗位,随意串班、聊天者发现一次扣5元;
(5)教职工仪表服饰、言谈举止符合职业要求(见教师行为规范),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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