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时间:2024-04-13 07:16:4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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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检查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环境保护检查制度1

  为确保我项目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措施可以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环保检查

  1.1项目部实行月检。

  每月底由本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总监、副经理、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在进行月检后,应该召开月度安全、质量、环保例会,分析目前项目存在的安全、质量、环保隐患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搞好环保工作的打算。

  1.2项目部实行周检。

  每周底由本项目安全总监、副经理带队,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

  2、专项性环保检查

  对在项目部的食堂、厕所、库房等地方进行专项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监督整改,达不到环保标准要求的坚决不能使用,避免环保事件的'发生。

  3、经常性环保检查

  经常性的环保检查主要包括: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和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检查;各级安全、环保专业人员巡回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安全生产时,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4、环保检查记录及环保隐患整改通知书的管理

  项目部建立环保工作检查记录及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台帐,对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日常记录。

  项目部签发的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自验合格后,作业队在整改通知书上认真填写整改情况交安质部,由安质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安全、环保员填写复验意见予以消记;对公司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书,整改实施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向签发部门反馈整改报告意见,予以消记。

环境保护检查制度2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企业环境影响动态,及时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种环境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和环保计划安排会议,部署企业全年的环保工作,并征询员工意见,形成环保会议纪要,报公司环保委员会审批执行。

  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季度环保工作会议,对上季度环保工作重点、防范区域、季节性环境问题进行总结,并督促执行下季度环保工作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定期召开环保生产工作座谈会,就环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回答代表的提问,形成会议纪要,提交环保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条

  公司根据环保工作形势,不定期召开环境问题通报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议,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第五条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问题,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并

  形成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六条

  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第七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文明大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总结、评比、考核。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和各二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不定期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九条

  班组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第十条

  各级环保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验证。每月 20 日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环保部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环保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并随时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接受全体员工、社会人士、地方政府对公司各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环保管理台账和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帐和资料,并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坚持认真做好环保台账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环保台账和资料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关于环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国家及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污染因子检测台账、环保运行设备管理台账、污染物排放汇总台账、向上级部门汇报的资料等,公司环保资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第二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并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三同时”管理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四条

  各排污部门定期做好对排放污染物的环境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报告送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核和汇总。对于存在的.超标问题,由排污单位配合安全环保部尽快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

  第五条

  各排污部门做好环保设施设备和采样点位的日常维护、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证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完善相关维护资料,及时汇总报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存档。

  第六条

  对于新进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环保部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其资料的审查,做好新设备基本资料登记工作。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排污申报和排污情况的上报工作,并做好上报情况的记录存档。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进行全公司环保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启动相关环保工作的考核机制,并将相关记录存档。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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