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6 11:01:01 制度 我要投稿

治安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治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治安管理制度

治安管理制度1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治安管理制度2

  汇景雅居关于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物业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如下:

  1、在各物业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处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处退还出入证及出示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20xx元施工保金,其中包括装修管理费(按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保证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保安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本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保安部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处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

治安管理制度3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4

  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材料管理,确保材物料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往年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需进场人员必须向门卫说明来意并出示证件,经许可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进入。

  (2)外来人员进场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必须听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严禁将其接入施工现象。

  (3)本工地的任何材物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严禁出场,违者按偷窃论处。

  (4)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做到:说话和气、服务耐心周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场制度和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规定,另做好门卫值班室及大门四周清洁工作。

  (5)严格履行退场人员的物品自查手续,做好组织上规定的各项工作。

  (6)如职工进场,必须由班组长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场,并及时上报安保科。

  (7)职工出场时,检查包裹后方可放行。

  (8)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听从上级领导,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否则,将视情处罚。

治安管理制度5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县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6

  1、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须出示相关证件,经门卫查验登记和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未经同意者,不得进入。

  2、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上课期间,禁止按喇叭。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停放地点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3、校园内禁止摆摊设点,禁止贩卖、观看、复制、传播动、秽书刊和声像制品,禁止非法组织活动和出版非法刊物。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在校园内张贴小字报。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等应张贴在学院指定的宣传栏内。

  5、禁止在校园内赌博、抽游烟、酗洒、打架等扰乱校园治安的.行为;防止盗窃、破坏、流氓滋扰等违法犯罪行为。

  6、在校园内举行文化、体育、娱乐等型人员聚集活动,主办部门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报保卫部门批准。不得干扰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校园内禁止声喧哗、起哄、吵闹,不得敲、砸物品,不得乱扔、乱吐、乱倒垃圾。

  8、所有人员有义务爱护公共财物,严禁破坏消防设施。

  9、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和在校园内佩带管制刀具。发现校园内有被管制刀具,保卫人员有权查禁。

  10、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治安管理制度7

  (一)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真伪,凭证登记,做到人证相符。证件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将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入住时间以及房间号码等信息录入宾馆客房管理系统,同时将旅客信息录入苏州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内容应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确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二)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三)值班巡查制度。

  1、宾馆应设立专兼职安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宾馆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3、宾馆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工作中不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任务。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宾馆内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应及时关闭应该关闭的门窗。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四)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宾馆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物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字确认,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五)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

  (六)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宾馆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宾馆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前台服务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七)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宾馆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宾馆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宾馆报告;旅客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宾馆;旅客严禁在宾馆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吸食毒品、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酒店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障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各部门对治安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宾馆总经理室的指示,完成宾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宾馆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3.2保安部负责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检查及巡视各值班岗位。

  3.3监控室负责宾馆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闭路电视、防盗报警及消防系统报警的处理,并作好记录。

  3.4后门岗、铁闸通道岗、超市岗负责控制员工通道进出人员动态及货物放行的执勤,并负责本区域各种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3.5大堂岗负责大堂、中庭区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动情况,维持大堂秩序,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宾馆。协助领班、主管工作,配合监控室处理可疑人员的监控。

  3.6加强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3.7保安监控设备由市新东方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并填写《新东方设备维修记录表》及所需维修费用,由保安部经理签名确认。

  4.0工作程序

  4.1制定规范

  4.1.1根据宾馆有关规定及部门的实际情况,保安部制定《巡查岗工作规范》、《监控中心工作规范》、《车场岗工作规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保安部工作规范》。

  4.1.2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岗位工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主管。

  4.2日常工作

  4.2.1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由领班、主管按“巡查岗的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4.2.2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4.2.3后门、超市、铁闸通道岗值班员要严格按照《进出馆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

  4.2.4各岗位保安员要严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要求上岗。

  4.2.5保安员按照《保安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4.2.6各班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组岗位轮值表”安排值勤,并将值勤情况登在《主管值班记录》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4.2.7保安部主管、领班在值班检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纪律行为的应立即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经理主动协助值班经理处理,并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4.2.8各岗位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班、主管;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请参照COP-TY-22《重大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填写《重大事件处理登记表》。

  4.3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4.3.1保安部建立《宾馆消防保安器材领用登记表》。

  4.3.2保安部监控室每半年对消防保安器材的数量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消防保安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4.4保安员技能培训

  4.4.1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高星级酒店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5.0支持性文件

  《巡查岗工作规范》

  《通宵班(夜间)工作规范》《大堂岗工作规范》

  《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制度》《钥匙管理制度》

  6.0支持性记录

  《保安部值班记录表》

  《主管通宵值班记录表》《宾馆总值班记录表》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重大事件处理登记》

  《失物招领记录表》

  《宾馆备用钥匙借用登记表》《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表》

  《消防保安设备器材领用记录表》

治安管理制度8

  1、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贯穿到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中去,项目经理是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任期内的.消防工作。根据工程规模组织义务消防队,确定一名消防、治安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用火管理,严肃法规,杜绝违章。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非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将他人或亲属带入现场乱串或居住,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人员未经现场负责人或材料部门批准,严禁私自将现场的材料送给他人或据为己有,无现场保卫部门和材料部门签发的出门证,不准将物品带出现场。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用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6、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器材配备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灵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

  7、现场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挪动的须经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批准,违者按消防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的要求,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库房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放,场内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0、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各种资料台帐齐全,逐级落实到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规定。

治安管理制度9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10

  岗位职责:

  1、严禁在院内从事危害社会和违法犯罪活动,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损坏院内消防,水电等公共设施,违者,限当日内修好,造成损失概由本人负责,并处以等额罚款。

  3、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

  4、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等,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

  5、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在院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凡户口属外县市需在医院内暂住一月以上的外来人口,须到保卫科进行暂住登记。

  7、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治安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防止火灾发生,保障我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做好施工场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防火部门颁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规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项目的防火安全自检。

  3、经常向本项目职工及暂住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4、积极组织和参加本项目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5、负责向上级报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况。

  6、负责召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隐患漏洞。

  7、制止一切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提出对奖惩人员的处理意见。

  二、各类防火安全制度

  (一)、全体职工人员防火守则

  1、提高防火认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要教育全体职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区动用明火一律要经项目部审批。

  6、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7、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

  8、不准乱扔烟头。

  9、全体职工人员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一懂得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办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宿舍的住宿规定。

  2、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煤气炉等炉具,不准乱拉乱扯电线

  3、保持电门开关、照明设备附近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将易燃品及雷 管、炸药带进教室、宿舍。

  5、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6、禁止在宿舍内鸣放鞭炮。

  7、不准随意关拉电源总闸和分闸。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来职工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发生火灾后要开现场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识。

  5、以板报或其它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三级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安全检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安全检查。

  2、四大节日必须进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开展重点部位大检查。

  (五)、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条件:

  1、及时发现火险火情、报警、避免火灾发生者。

  2、勇敢顽强、积极扑救火灾者。

  3、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并积极建议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群众,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5、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

  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备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

  3、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视其情节,按国家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通报批评, 态度不好者给予纪律处分。

  5、私自乱拉乱扯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6、较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治安管理制度12

  1、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社会治安有关规定,对招用外来临时工人应做好登记造册,加强管理,对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招用。

  2、小商贩不得进入工地,施工作业人员不许带小孩进入现场。

  3、进出工地的货物,应经门卫登记检查,没有经过批准不许将工地的'东西拿出工地。

  4、要提高警惕,严防坏人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嫌疑者立即报告治安领导小组。

  5、如有被盗窃或破坏,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治安组,并保护好作案现场。

  6、所有场内人员均应自觉佩带胸卡,进出工地大门,需有佩带胸卡,若没有佩带,必须经门卫室登记,同意后方准进入工地。

  7、施工现场不得有汹酒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宿舍区进行赌博活动,被发现者,轻者罚款100~1000元,重者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8、施工现场严禁吵架、打架行为发生。经劝告不听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直至逐出工地的处罚。

  9、外来客人,必须经门卫室登记,一般不准容留在现场住宿,特殊原因,须报项目部治安组同意,并按规定申报。

  10、所有场内参加建设人员均应遵纪守法、和气待人,团结友爱,言行文明。表现良好者,项目部将给予年终考评奖励。

治安管理制度13

  1、各校要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幼儿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幼儿园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14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15

  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寺住持(方丈)为治安第一责任人,监院为治安直接责任人,对本寺院的治安工作全面负责。

  三、在寺院内建立治安队伍,制订治安工作方案,落实治安任务,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四、本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值班人员做好寺院治安监控,确保参加宗教活动信众安全,防止破坏和被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非本寺人员留宿,必须经寺院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

  六、本寺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经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本寺如有被盗及重大治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事后应认真检查原因,总结教训,及时整改。

  八、严禁任何人在寺院内进行不属佛教范围的迷信活动,更不得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扰乱社会治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查处。

  九、本寺的治安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寺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现制订有关制度如下:

  一、本寺消防工作以“民族宗教无小事”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工作方针,以“水主管,水负责”为工作原则。

  二、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的自查和协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对暂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立防火组织,建立并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制定灭火方案和应急疏散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灭火演习,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四、建立防火治安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较轻,责任心强,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时发现、处理不安因素。

  五、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善其应有的使用效果。

  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台帐工作。

  七、组织僧众、职工、临时工学习,讨论有关消防安全条例规定、文件及消防安全知识。

  八、为了安全起见,寺内禁止使用微波炉和电炉,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电工对老化电线应及时整改,以防发生火患。

  治安消防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采取措施整改,并做好台帐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负责人及整改的期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并做好台帐记录。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止开放整改,严禁其它人员接近。

  治安消防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并在记录表上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对外开放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万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治安消防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做好台帐工作。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7、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8、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9、厨房所放置的煤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香蜡用火管理制度

  一、燃灯、点烛、烧香、焚纸。应规定地点和位置,并制定专人负责看管,宜以殿堂为单位,采用“众佛一炉香”的办法,集中一处,便于处理。

  二、佛像前的蜡烛、琉璃灯等火源,应固定设置,以防倾倒,发生意外。

  三、放置香、烛、灯的木制供桌上,应铺盖金属薄板或玻璃板,以防止香、烛、灯火跌落在上面时,引燃可燃物。

  四、所有的香、烛、灯火,严禁靠近账幔、幡帐、伞盖等可燃物。

  五、佛前所供的`香、烛必须在人员离开前熄灭。

  六、焚烧纸钱、锡箔炉须设在殿堂外,选择靠墙角避风处,用非燃料制作。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板报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教职人员及义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己能力。

  二、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三、消防宣传填写《消防宣传记录》;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

  二、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记录归档。

  三、会议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场所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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