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8 17:25:29 制度 我要投稿

医保的管理制度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保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保的管理制度

医保的管理制度1

  认真执行保障,药监,物价等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某某、县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定点零售药房主要负责人全面医疗保险管理,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员ic卡设置密码,确保持卡。有效杜绝冒名持卡购药。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调配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等程序进行。由药师及调配员双人复核签章方可发药,并保存处方两年以上。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要尽量提供有适应方法的小药装药品,以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收银人员应规范电脑操作,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操作,不准以物代药,不准以医保卡套取现金,严格执行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规定要求,确保对症用药,留存购药电脑小票,认真做好并及时接收各类信息数据,做好记录准时上报。保证医疗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定点药房要遵守职业道德,优化服务,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民义进行广告,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等违规行为。

  加强发票管理,主动为购药人员提供出具专用票据,严禁多开,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凡违反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医保的管理制度2

  为确保我市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运行方式,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xx﹞14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基金管理总体原则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计息、专款专用。

  (二)实行“管办分离”原则。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统一由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局机关)统一管理,由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具体经办(以下简称医保中心),所有收支行为均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进行。

  (三)实行“集体研究”原则。基金大额资金拨(支)付(≧5万元以上)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相关经办人员签字,经办科室负责人复核,并经医保中心领导审核后,再由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对于紧急情况下拨付的资金或常规业务拨付的资金,也必须经以上审批程序办理,但事后必须在党组会议上通报。

  (四)实行“专账(户)核算”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开设基金收支专户,用于核算参保人员缴费收入、区县医保(财政)部门上划参保人员资金收入等。医保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将收入专户资金划转至财政专户,收入户原则上在月末、年末无余额;支出专户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设立,也可合并设立,按险种单独核算。每月根据基金支出计划,于每月月初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经医保中心领导审核后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批拨款,财务部门根据资金划入支出户到账情况后按程序进行支付或划转。

  二、基金支付类型及审批程序

  (一)按基金支付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划分为预拨方式、直接

  支付方式和代理支付方式。

  1.预拨方式是指因工作需要提前拨付资金,待实际发生后进行结算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与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待遇支付结算、异地就医支付结算、与经办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结算、市级两定医疗机构支付结算等;审批程序是: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金用款计划,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经医保中心领导同意后上报局党组研究。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经办科室、财务部门、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同意后拨付资金。财务部门根据拨款文件通知、省局(中心)下达的上缴资金通知文件、异地结算汇总表、经办保险公司提供的发票、市级两定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单据等进行支付。

  2.直接支付方式是指直接对参保人员进行支付的结算方式。主要指与参保群众待遇直接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中心业务科室提出用款资金计划,中心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经办科室、财务部门、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同意后后拨付资金。

  3.代理支付方式是指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在平台提交的相关资料,代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付款的方式。主要指与药品配送企业代付药款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中心业务科室提出用款资金计划,中心财务部门进行复核,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经办科室、财务部门、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同意后拨付资金。

  (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业务按支付对象不同分为与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待遇支付结算、异地支付结算、与药品配送企业代支付药款结算、与经办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结算、与市级两定医疗机构支付结算及与参保群众待遇直接支付结算等。

  1.与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待遇支付结算、与药品配送企业代支付药款结算、与经办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中心业务科室提出用款资金计划,中心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经办科室、财务部门、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同意后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支付或划款手续。经上述程序共同审核签字后的相关单据作为账务列支或冲减往来款的账务处理依据;与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待遇支付结算,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前;与药品配送企业代支付药款结算,申报时间为每月15日前;与经办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结算,申报时间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情况办理。

  2.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市级两定医疗机构产生费用后应及时提出拨款申请,实际发生支付时由经办人员进行审核,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确认,财务部门进行复核后,由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支付。

  3.异地支付结算审批程序是:根据省局(中心)下达的上解资金通知文件,经中心业务科室审核同意后提出用款申请,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报财政进行支付。支付依据须经办业务科室、财务部门、医保中心领导和局分管基金财务领导审核意见。

  4.与参保群众待遇直接结算方式审批程序是:由经办科室按月或季提出用款计划,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经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审核签字同意后,在计划支付额度内进行支付。

  三、代付药品结算

  全市各公立医院药款根据药采平台统一采购,统一代支付药款。全市各公立医院根据用药需要,每月在药采平台统一申报采购,市医保中心于次月对上月药品平台采购的金额汇总后按支出审批程序支付。经定点医疗机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和市医保中心三方签字盖章的单据作为财务部门支付药款的依据。各配送企业和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购销合同真实性的直接责任,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承担审核的初始责任,市医保中心承担复核和审批付款责任。代付药品款统一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支出,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不够抵扣时,从其他医保险种进行抵扣。

  四、市级医疗费用结算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工作安排,部分市级医疗机构费用由市医保中心统一支付,各区县参保人员在市级医疗机构产生费用后,由市级医疗机构向市医保中心进行申报,市医保中心根据与市级医疗机构核对无误后的相关单据作为付款的依据。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由市本级、各区县自行支付市本级、各区县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费用。由经办科室按月或季提出用款计划,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经业务科室、财务科室、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在计划支付额度内按程序进行预拨或支付。

  五、待遇支付结算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市医保中心根据每月用款计划向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预拨参保人员待遇支出金额,待遇支出金额的拨付金额应扣除代付的药款费用等。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实行市、区(县)分级审核、基金预拨制度。业务科室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经财务部门复核后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预拨。预拨依据须经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

  (三)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支付

  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基金由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筹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和其他资金组成,市级医保部门统一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方式支付进行。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财务部门进行复核,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经业务科室、财务部门、医保中心领导和局机关基金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或划款手续。经上述程序共同审核签字后的相关单据作为账务处理依据。

  六、本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从行文之日起执行。

医保的管理制度3

  1.患者在办理入院后,经治医生、护士有义务主动询问患者的参保类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和医疗卡,按规定填写《医保病人住院认定卡》。凡发现就诊者所持医疗保险证、医疗卡与其身份资料不相符时,应及时通知院医保办。参保病人住院当天登记,实行医保网络系统实时在线,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节假日顺延),否则社保中心将按挂牌住院对待。参保人员欠缴保费,须全额收费,但应按医保人员管理。

  2.住院医师应按阿坝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要求,收治参保人员住院。同时遵照所患主要疾病与科室业务相对应的原则;否则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确因病情需要必须提供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服务时,需向患者本人或其家属解释清楚,征得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提供,费用较高的自费项目须在病历中记录理由。参保人员住超标准床位,其超标准部分属自费项目,应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患者有权拒付相关费用。费用较高的自费服务项目须在病历中记录理由。不得将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病人收治住院。

  3.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其它临床诊疗规范。根据州人社医疗相关文件规定,医生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基本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按西医诊断不得开具中成药,按中医诊断不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得开具西药。对住院参保病人的主要用药,应在病程记录中明确记载使用理由。住院参保人员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均应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6%以内。

  4.按规定完善有关医疗文书,各种检验(检查)报告单应由检验(检查)者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告,复印件无效。住院病历中应如实填写包括患者参保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费用较高的检查、主要治疗及手术等应及时在病历中记录并分析,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体内植入材料应在手术记录单上粘贴该材料的条形码。

  5.严格控制大型检查适应症,单项费用在100元以上的检查,实行严格的院内审批手续,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医保负责人审批。病程记录中应明确记载使用理由、检查目的.和结果分析,否则视为不合理检查。

  6.出院患者应在其离开医院的当日办理网上出院结算手续。不得以节假日、双休日等理由延长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住院时间,不得诱导参保人员延长住院时间,不得强行让未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参保人员出院,不得以费用限额等理由让未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出院。未及时办理出院的视同挂床。因病情需要须转往上级医院的参保患者,应开具转院单,并在病人离开本院的同时为其办理网上转诊手续。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病人网上转院登记手续所造成的病人个人负担增加部分由相关人员负担。出院带药应与住院疾病直接相关,一般不超过7天量,药物不超过5种,同类药物不超过2种,出院不允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许带注射剂。超出上述约定的相关费用统筹基金不予负担。

  7.自20xx年7月1日起,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但下列医疗费不纳入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8.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普通住院医疗费,按年度人均2500元医疗费定额标准,单病种不计入年度定额标准计算。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

  应允许其持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医保、城镇居民外转检查操作流程

  为明确外转检查审批报销流程,避免医患矛盾,凡我院收治的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居民医保患者,住院期间因限于本院设备条件需处出检查,经治医生、护士按以下工作流程操作:

  经治医生下医嘱,填写特检审批单↓

  医务科审批(休息情况下由医保办主任代批)↓

  外出检查↓

  护士执行医嘱,记帐并在发票背面盖记账章↓

  经办护士将发票、特检审批单交医保办登记备案↓

  经办护士将发票转交患者本人(或家属),并告知患者凭记账发票作为患者领款凭据,记账发票丢失院部不予退款。↓

  报销款项到账后,医保办负责通知患者到财务科领款

  注:

  1、外转检查项目需记入该患者在我院发生的费用账内,便于报销。

  2、凡各科室医师因未下医嘱、漏记医嘱及经办人员未按以上流程操作造成的医患纠纷按责任划分由相关经办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医保的管理制度4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须遵照网络中心的统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统。

  二、网络中心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三、 系统管理员、前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医保设施,访问医保信息系统或本机数据库。

  四、 网络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对操作系统杀毒,对数据进行日常备份。

  五、医保系统电脑为专机专用,与医保无关的软件一律不得在医保信息系统电脑上安装、使用。

  六、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库。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外传。

  七、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八、 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通知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医保的管理制度5

  1引言

  信息化技术当前已经深入应用到了医院的日常经营发展内容中,建立了医院整体管理运营信息系统,对提高医院的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信息安全管理,也在当前医院日常管理内容中占据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同时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的内容相较于传统,也变得更加的丰富,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医院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备份信息记录安全、计算机设备病毒防治、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安全等诸多内容,对医院的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应该全面清晰的认清当前信息安全的发展形势,做好相应的信息安全防治措施。

  2医院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

  具体来讲,在当前医院的发展过程中,医院所面临的信息安全挑战主要来自于几个方面。

  2.1医院信息安全的管理责任不够明确

  正如上文所述,在信息化技术得到全面普及应用的背景下,医院的信息安全管理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对医院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当前阶段,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管理内容,而潜藏的医院信息安全隐患则包括医院信息设备的采购、网络安全产品的采购、医院内部岗位信息的流通、医院信息数据的存储应用、医院的安全信息管理策略以及医院的信息管理安全人员等诸多方面,过多的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内容很容易造成医院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资源的配置不够优化,同时对于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监督的执行也造成了很大影响,出现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够明确的现象。

  在这种纷繁复杂的情况下,加强对医院的信息安全管理内容的全面分析,制定相应的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规则,确定具体的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已经成为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措施。

  2.2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面临着诸多危害

  在全面应用了信息化技术,并建立了相应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以后,医院不仅需要面临来自内部的信息安全管理风险,还需要面临更加迫切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隐患。

  具体来讲,当前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以及系统漏洞现象等等,都是当前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面临的来自外界的主要危害类型,计算机病毒会造成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出现系统崩溃、系统数据丢失的现象,而黑客攻击甚至可以在不知不觉中盗取医院的管理信息、用户信息以及科研信息,造成医院信息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经济损失,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漏洞现象也有可能被人故意利用,造成医院信息安全隐患现象,对医院的信息安全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2.3医院信息数据管理仍然存在着漏洞

  当前阶段医院信息数据管理工作也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漏洞,这种漏洞主要体现在信息数据管理工作中数据处理工作的不可逆转现象上。

  具体来讲,医院在信息数据管理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种种失误现象,例如数据删除失误、数据修改失误、数据应用错误现象,严重的数据删除失误甚至有可能造成医院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崩溃现象,对医院的信息安全管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而同时医院在安全产品的选择上也存在着无法有效的联动现象,造成医院无法有效的充分发挥医院信息安全设备的防护治理功能,医院整体的信息安全系统无法形成具有层次性、系统性以及规范性的保护系统,对医院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的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医院信息安全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当前医院在信息安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相关挑战现象,本文建议医院应该在信息安全的发展过程中采取几项措施,可以有效地达到提升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质量的目的。

  3.1进一步优化医院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医院在进一步优化医院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的过程中,应该全面的加强医院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管理队伍的建设,同时建立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医院信息安全责任制度,针对医院信息管理工作内容进行系统性、规范性以及权责制的管理。

  在安全机构和安全队伍的建设上,医院必须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意识的`宣传,明确医院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的权利与责任,建立相应的医院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机制;而在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优化上,医院必须针对医院面临的信息安全管理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优化,针对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的范围、信息安全管理规程、人员管理制度、设备维护制度、安全保密协议、网络安全监控制度、安全隐患排除制度等等进行明确的优化,保证医院信息安全管理机制能够全面的覆盖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的诸多内容。

  3.2进一步规划医院信息安全管理流程

  医院进一步规划医院信息安全管理流程的目的主要是针对医院信息安全管理机制进行更加细致的规定,医院应该在医院信息安全权限管理以及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规程上尤其进行优化,达到确实加强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细节建设的目的。

  以医院信息安全权限管理为例,医院可以在外来用户的访问权限、内部用户的密码登录以及内部用户的权限等级上进行细致的划分,同时对用户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内部的浏览内容进行监控,对外来用户进行IP清查以及MAC地址绑定,有效的提高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的细节掌控。

  3.3进一步加强医院信息安全防护技术

  医院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冗余技术、数据中心检测技术、信息安全防治技术、系统监控技术等相应信息安全技术的应用,保证医院自身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不会因为数据删除失误而造成系统崩溃的现象,提高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可优化性,加强对数据中心的备份记录,保证医院信息安全防护技术能够充分的提升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的质量。

  4结束语

  本文以医院为例,具体分析医院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现象和采取的发展措施,进而对医疗行业的信息安全发展形势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医保的管理制度6

  为贯彻执行《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认真履行各类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进一步规范医保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全民医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医疗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主管医保管理工作,医疗保障中心、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药剂科、信息中心、门诊办、入出院结算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医疗保障中心根据医保类别设专干经办相关医保服务工作,各科室必须由一名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医务人员负责医保管理工作,设各病房护士长和总住院为医保联络员,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进行医保系统维护。

  二、医疗保障中心负责制订医保政策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举办医保政策培训班,总住院医生、进修医生、住院医生、新上岗员工必须通过医保政策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总住院医生上岗前必须到医疗保障中心跟班培训,通过医保政策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三、医疗保障中心负责根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全民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和《全民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暂行规定》采取月考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临床科室进行医保综合考评。

  四、专科医生严格掌握医保病人入、出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医保病人收住入院,不得推诿符合住院条件的医保病人住院,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负责根据病人“身份证”核实病人身份,及时递交医保病人电子住院审核单,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冒名顶替和挂床住院现象。

  五、结算中心严格根据医保相关证件办理入院手续,根据病人所属医保在HIS中准确归类医保类别,及时在医保系统中注册,确保病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六、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对医保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工作,确保医保病人费用正常结算。根据医疗保障中心需求不断升级大医保智能监管服务平台,优化流程服务病人。

  七、药剂科配备专人根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各医保系统中进行药品匹配,确保医保支付比例准确无误。

  八、医疗保障中心设立专干根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及其补充规定、《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支付标准》进行诊疗项目匹配工作,确保医保支付比例准确无误。

  九、严格执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及其补充规定、《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支付标准》。住院医疗费用中特检、特治、乙类药品、全自费药品及项目,执行前须向病人或家属说明费用分担及自付情况,在自费项目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术中、抢救用药可事后补签),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说明理由。

  十、医疗保障中心通过不断升级大医保智能监管服务平台优化流程服务病人,通过大医保智能监管服务平台严格执行医保病人特殊情况审批制度。

  十一、医保病人使用人工器官、贵重置入材料前,主管医生须在大医保监管服务平台的医保专栏下载并填写“医保病人安置人工器官和体内放置材料备案登记表”,医疗保障中心及时通过网络审核确定自付比例,主管医生落实自付比例签字制度。

  十二、医保病人因意外伤害住院,须认真填写《长沙城区医保病人意外伤害审批表》并附上参保单位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材料、急诊病历由医院医疗保障中心初审后,书面报告医保中心审核通过方能纳入医保结算范畴。

  十三、确因病情需要必须到外院做有关检查的,由主管医生填报《医保病人特检特治申请表》,报医疗保障中心、医务科审批后纳入住院费用。

  十四、确因病情危重需要特殊监护时,必须经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签字同意,并有详细查房或会诊意见,监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延长监护治疗时间,需书面报告医疗保障中心审批备查。

  十五、急诊科接诊病人时主动询问其医保身份并认真审核,住院前72小时发生的不间断急诊抢救费用根据医保政策经急诊科网络审核纳入当次住院费用连续计算。

  十六、各科新开展的诊疗项目原则上全自费,经物价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收费标准后,心须及时通知医疗保障中上报省医保局审批,明确医保自付比例并做网络维护。

  十七、病人出院时只能提供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出院带药的数量和品种按相关规定执行,且须在出院记录和出院医嘱中详细记录。

  十八、各科室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同时,严格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做到“住院费用四吻合”,即费用清单、住院医嘱、治疗单和病程记录相吻合。化验检查、用药和治疗应在病程记录说明并有结果分析。

  十九、结算中心负责及时将病人医疗费用导入相关医保系统,确保费用及时传输到各医保中心,负责每月按时报送医保结算单至各医保中心,按时财务结算。

  二十、医疗保障中心负责每月根据各医保协议要求制作医保病人费用结算分析报表,按时报送各相关医保经办机构,落实财务结算情况。

医保的管理制度7

  1、熟悉并管理全院医保网络系统和通迅线路的分布,熟练掌握全站医保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能排除一般故障。对重大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如实记录。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医保的管理制度8

  通过对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加强对全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医保定点服务行为,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快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长效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包括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检查、第三方审核、重点回头看检查、网络数据分析监测等方式。

  日常监管:主要核查各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监督管理,是“全覆盖”监管的主要手段。

  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医保工作实际情况,在特定时期或特定的范围,针对突出的问题开展的重点监督检查。

  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方审核: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案的抽查审核。

  重点回头看检查:是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及第三审核中突出的、集中的问题进行回头检查。

  网络数据分析监测:是对各定点机构医保信息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监控违法、违规现象等。

  20xx年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100%全覆盖检查,检查监管频次不低于1.5次/家,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监管检查工作是省市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专项行动的深化与延伸,为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成立两个工作小组,每组5名成员(其中含随机抽取医保专家库成员2名),在各批次监管检查中交叉执行。

  即日起至20xx年底。

  (一)规范医保行为。通过监督检查,核对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基本数据,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台账。检查中要宣传医保各项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并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采取暂停结算、拒付(追回)费用、扣除违规费用、终止协议等手段给予纠正。通过监督检查中的宣传教育、纠错改正,使我区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二)严查违法骗保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移交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堵塞风险漏洞,建立健全基金长效监管制度体系。加快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医药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定点医疗机构。

  2、是否存在重复、分解、过度、超限制范围、冒名顶替、挂名住院等违规诊疗行为;

  3、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情况;

  4、是否存在用药不规范行为:超量用药、重复用药、超限制范围用药等;

  5、是否存在以医保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诱导医疗消费等;

  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诊疗项目,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行为;

  7、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医师积分考核,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发〔20xx〕12号)文件执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医保医师,现场告知扣分处理事项,并出具《医保医师扣分告知书》。

  8、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二)定点卫生室或诊所。

  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医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参保就诊人员就诊时是否严格核验身份信息,门诊日志登记是否完整,是否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三)定点零售药房。

  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营业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是否齐全并悬挂上墙,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店内是否摆放、销售除经营药品、医疗保健器械、消毒用品、医用材料外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赠品或积分兑换用品不得摆放在店内经营区域),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城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均系市、区两级医保共同定点,为避免多点检查、重复检查等现象,与市局会同协商,由市局统一安排采取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

  认真谋划,熟练掌握医保法规政策,根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务求“全覆盖”监督检查取得实效,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1、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将日常医务审核与实地检查有机结合,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自觉执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法律意识。

  2、着力提高监督检查整改力度。被监督检查对象必须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接受巡查验收。对拒不整改的,暂停刷卡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3、及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监督检查小组要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做好巡查验收工作。

  4、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住宿;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无偿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或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监督检查对象提出其他与监督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医保的管理制度9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与管理是发现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安全、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实现卫健委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xx)4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5号)》、中国医院协会团体标准《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T/CHAS 10-4-6-20xx)>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完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安全隐患,对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反馈,促进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的集成创新,以推动我院医院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二、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和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等级划分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4-6部分:医疗管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院质量与安全工作实际,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I级事件(警讯/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丧失。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界定的一、二级医疗事故,原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以及医院内部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事件。

  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差错事件):在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集体与功能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界定的三、四级医疗事故,原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以及医院内部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事件。

  III级事件(无后果事件、临界差错):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的事件。

  IV级事件(隐患事件、未遂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

  四、事件分类

  共分为11类(详见附件1),包括医疗管理类事件、护理管理类事件、药品管理类事件、医技管理类事件、输血管理类事件、器械管理类事件、院内感染管理类事件、职业防护管理类事件、信息管理类事件、后勤管理类事件、治安管理类事件。

  五、报告原则

  (一)强制性:I、II级不良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1号)》、卫健委《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xx)206号)执行。

  (二)自愿性:IILIV级不良事件属鼓励报告的范畴,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和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三)保密性:本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部门)可通过系统选择匿名上报,相关科室与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四)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被报告人(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违规处罚依据。

  (五)公开性:对事件信息及其结果在医院内定期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讨论、共享,用于医院和科室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被报告人及其单位信息保密。

  六、报告方式

  电话报告、面对面报告、信息网络报告。

  七、报告时限

  应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ITI级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通过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报告;III-IV级事件应在发生后48小时内通过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报告。

  八、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职工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含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事件、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及非计划再次手术等。凡医院内与患者、职工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全院职工主动、自愿报告院内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九、奖惩措施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及时阻止I、II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报告者,经调查核实后给予报告人500元现金奖励。

  (二)主动报告I、II级不良事件者给予报告人40元/例的奖励,主动报告III、IV级不良事件者给予报告人20元/例的奖励;虽主动报告但仍引起纠纷造成赔偿者,视情节轻重在医院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赔偿比例的基础上减少其赔偿比例。

  (三)对于I、II级不良事件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元/例的处罚,若因此造成医疗纠纷引起赔偿,视情节轻重在医院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赔偿比例的基础上增加其赔偿比例。

  (四)科室不良事件年上报例数每百张床位不低于20例,年不良事件上报例数排名前三的科室给予1000元/科的奖励,年上报例数不足每百张床位20例的科室分别扣除科主任、护士长安全奖500元/人。

  十、组织管理

  (一)医院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在质量控制办公室,质量控制办公室除负责不良事件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外,应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不良事件相关知识培训,监督全院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发生率高或情节严重的不良事件,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办公会讨论。

  (二)职能科室应设专人负责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每月对不良事件上报的质量及内容进行审核并将不良事件上报人员奖励的名单上报至质量控制办公室。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对已上报不良事件的成因进行分析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对事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追踪评价。

  (三)各科室应按要求上报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并记录发生原因、处理情况、改进措施等。每月组织科室人员召开医院安全(不良)事件讨论会(格式见附件2),针对严重的不良事件(I、II级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科主任为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相关制度作废,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解释。

医保的管理制度10

  为加强经费管理,保证我局机关工作正常开展,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省xx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一)预算内资金,包括由地方财政拨款的行政机构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和省统计局拨款的统计事业费、专项调查经费。

  (二)预算外资金。主要指本局通过各种方式创收所得资金。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计划开支、量入为出,按章办事、民主理财”和“全程管理,重在源头”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全局性和各科室所需的会议费、印刷费、购置费和专项调查费用等各项经费均应事先编制预算,经办公室审核、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办公室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加强统一领导,严格审批制度。报销各种经费开支,继续执行、完善会计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领导“一支笔”审批的“三步走”管理制度。各项经费开支报销,均由申请报销人(经办人)填好报销凭证,经会计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其中专项调查、基建项目和大宗设备购置等重大经费开支,分管局领导按集体审定的预算审批;各科室差旅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除按上述规定,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外,科室负责人必须审核签字,其购置的设备必须经办公室验收登记后方可报销。

  (三)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帐目,坚持日清月结,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帐物相符。按时报送各项财务报表,局办公室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一次经费收支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并不定期向全局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现金管理,严格现金开支范围。对规定转帐起点以上的开支,原则上应经银行转帐结算,特殊情况需现金结算的,必须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属于现金结算的开支,要从严掌握,加强管理。财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确保库存现金安全。

  (五)及时结算往来款项,严禁职工拖欠公款。各项经费的往来款项要及时结算,收入要及时到帐,开支要及时报销。统计教育培训、年鉴宣传发行及胶印业务等收入款项,一般应在事毕后两个月内及时全额到帐,(逾期一个月由财务人员发出提示,三个月由办公室自本人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严禁经办人截留挪用,一经发现,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除因公出差、购物外,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借支公款。因公借款需填写正式借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并于返回后及时报销结清。职工遇特殊情况(指重大的`天灾人祸)确需借支公款者,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送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并制订还款计划,认真执行。

  (六)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制度,积极组织收入,增加资金来源,为促进统计工作创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七)加强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安徽省统计部门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执行。

  三、管理规则

  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大力压缩经费开支,尤其是专项经费的开支,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一)差旅费

  因公出差需经分管局长批准,严格按规定标准住宿。较近的县、市均应早出晚归,不在外地住宿。

  (二)会议费

  各类会议一律实行会议费用审批制度,按批准限额严格执行,不得任意增列项目和提高标准。各类会议一般只开到县、市、区,会议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滁城。一般专业性会议,由主办科室申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全局性会议,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办公室提出会议费用预算,报局长审批。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三)办公费

  办公用品实行各科专人按季领用制度,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计划供应。一般情况下,办公用品不直接发至个人。各科室或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自行购买办公用品。报刊订阅应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除全局统一确定的报刊外,一个专业限订一种报纸或一种杂志,并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订阅,各科室不得自行订阅。办公用电应注意节约,空调、照明、计算机要做到停用断电。

  (四)印刷费

  各种报表、资料除无法印刷者外一律交本局胶印室印刷,并严格控制各种印刷品数量,防止浪费。对确需外出印刷者,需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由局办公室统一联系。

  (五)邮电费

  注意节约邮资费用,可发可不发的文件、资料坚决不发,城内(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文件、资料可采用“寄、送、带”三结合的办法,尽量减少邮

  资费用开支。同时,文件、资料应注意加强文字修养,忌发“长篇大论”;文件、资料发送范围应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份数。严格控制电话费用开支,能用函件解决的问题不用电话,使用电话(特别是长途电话)应事先拟好通话要点,通话中不叙家常、不讲废话,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严禁使用168等信息电话。

  (六)其他费用

  上述各项费用之外其他费用,参照上述规则执行。

  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领导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医保的管理制度11

  回顾20xx年医药零售连锁行业发展历程,围绕连锁企业发展的核心主题——扩大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因此,20xx年医药连锁上榜十大关键词为:

  核心关键词一:资本融资

  上榜理由:连锁药店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然要进入资本运作和品牌运作阶段。

  关键词一:连锁的需求——激烈竞争中的快速发展需求。

  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已经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各连锁企业发展速度均较快,企业之间的竞争在于谁比谁跑得更快,医药零售企业的发展速度的快慢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与企业资金实力,单纯靠连锁企业经营所积累下来的资金来发展显然是力不从心。随着医药连锁行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的发展趋势和新医改政策引导下医药连锁行业的发展趋势更加市场化,非市场化的经营模式,例如依附国家医疗政策的现象,如医保定点药店,将越来越缺乏发展动力。市场化的连锁经营将使连锁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更加激烈,连锁药店仅仅依靠自身的发展而积累资金来发展企业将是缓慢而痛苦的过程,连锁药店建立和完善企业核心竞争力并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手段向真正的规模化和垄断化连锁经营发展,全国大区域性的垄断性连锁药店正在逐步形成,而资本融资运作是其快速发展强有力的发展动力。连锁药店资本运作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外来资金以满足连锁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以及连锁企业规模化的发展而获得资本市场融资的机会。而在开店成本越来越高的大环境中,规模优势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只有做大规模,才能够更多地从上游获得资源支持和价格优势。

  关键词二:资本的青睐——行业发展的阶段和潜力已经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

  随着药品零售市场的逐步成熟和连锁药店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加强,游离于医药零售企业之外的资金正在涌动,零售连锁企业对资本的吸引主要体现在其对投资者后期良好成长的回报,而非短期回报。同时绝大多数零售连锁药店的良好资产状况和零售行业良好市场成长性与终端网络的完善和健全,尤其是终端网络和市场规模所占有的市场资源,也是广大投资者青睐的原因。

  关键词三:效益利润PK经营利润

  20xx年连锁药店已经开始从经营利润导向开始向经营效应利润导向发展,并为药店盈利水平提升寻找新的突破。资本市场的融资、上市的运作前提条件必然与大力发展连锁药店的经营规模和提升连锁药店的整体盈利水平相关联,以满足资本市场运作的要求。连锁药店之间兼并收购重组是连锁药店规模化发展和提高集中度的最佳途径。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品牌的药店要想驶入发展的快车道就一定要向资本经营上发展。资本经营翻过来又能加快药店的规模和品牌建设,使之步入良性循环之中,增强药店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关键词四:财务中心管理PK销售中心管理

  资本融资是资本上市的前奏,融资资金进入企业后将会围绕企业上市的各种条件建立和完成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各项中心指标,以销售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将变成以财务为中心的经营模式,这是连锁企业经营的最大变化。以财务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必须注重经营数据的达标,其最基本的两个核心数据是企业经营规模(销售额)和经营利润(盈利)指标。零售连锁企业会相应地调整自身的'经营思路和营销模式。例如,加大多元化经营的品种类别和力度,以前占比10%,以后可能调整到20-30%,甚至40%;加强与利润相对高的并有合作意愿的品牌产品企业的合作,借助品牌企业市场推广和资源优势,推动零售连锁企业的整体销售额提升等等。再有,产品毛利率和销量上合理布局以获得最大的利润空间,产品品类选择和管理,尤其是产品力好的产品选择,注重和加强与上游供应厂商的合作意识,共赢发展。门店经营中合理调整药品零售价格(例如平价的概念)和药店专业化服务水平,注重连锁企业品牌效益和美誉度传播,提升门店竞争就是消费者竞争的意识,加强品牌效应的消费者体验一致性。

  关键词五:兼并、重组、联盟和合作是实现规模化发展的最佳途径

  连锁企业规模化的发展核心指标是销售额,销售额的增长与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和质量密切相关,而开店成本和机会的难度不断提高的今天,连锁企业依靠自身开店的途径是越来越艰难,虽然企业自开门店的质量有较大把握的保障,但连锁企业前期投入资金与门店数量成正比,门店的选址还不能为我们自身左右,许多连锁企业的开店速度根本达不到企业规模化发展的要求,还有其他一些关键因素,例如门店管理和经营的人才需求、药店选择地理位置、药店商圈的格局改变等因素都存在着潜在的巨大风险。而通过连锁企业间的兼并、收购、重组、联盟和合作,能够短期内实现连锁企业的规模化的要求。而且目前各连锁企业之间,尤其是区域间互为优势的连锁企业之间的合作意愿还是非常强烈的。

  关键词六:强化管理、提升经营技能

  20xx年连锁药店发展重点在强化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苦练内功,提升药店门店的经营技能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提炼有效的经营模式,以获取良好的直接经营所带来的利润。在20xx年中,连锁药店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强化门店经营技能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依然是药店经营管理的前提,他是吸引资本资金进入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资本资金的进入反过来又会促进连锁企业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进程。目前各区域的主流连锁药店绝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他们的发展史往往是从一家药店发展起来的,管理和经营水平也是在药店不断发展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和积累起来的,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思路与企业老板的经营思路和局限息息相关,一言堂的现象存在普遍。资本资金进入后能够更好地促进连锁企业正规化地运行,更加符合目前市场化竞争环境中的发展需求。药店管理方式从粗放管理向品类管理、服务人性化管理转型。

  核心关键词二:医改新政

  上榜理由:医改新政影响的是整个医药行业,零售医药行业当然也不例外。

  关键词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本轮医改方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明确指出,医改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明确了政府在医改中的主导地位和政府资金上的投入,但考虑到中国实际国情,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就面临者是低水平的保障,首先是保障穷人的就医问题,其次才是普通老百姓的就医问题,至于民众更高的医药保障需求就只能借助各种商业医疗保险和自身负担。对于医药药品销售链中中低端市场的药品需求格局会在本次医改中受到极大影响。在本次医改形式下,各方利益没有考虑到的就是药品零售行业,尤其是符合中低端市场需求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即将出台,将在国家重点扶持的基层医疗机构中的大规模使用,与零售药店重点目标顾客相重叠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药品,主要是这类药品中中低端类药品销售将回归社区和乡村医疗,直接影响着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低水平的医疗保障对社会发展所需求的中高端医疗药品服务影响不大,低端市场所需求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类似普药销售的市场份额将会迅速放大,市场竞争格局将会更加激烈。零售药店如何在本次医改中扭转劣势,除了加强零售药店药品销售方便便利的优势外,还应该增强零售药店对顾客购药的药学专业服务功能和其他促销活动的氛围吸引,不断提升药店的品牌美誉度和信任度,重点抓住中高端药品类目标顾客的销售,同时及时调整零售药店所经营的品类进行符合医改后的市场需求的转变,更加符合“大健康”的经营理念,加快零售药店多元化经营的步伐。

  关键词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药房

  虽然本次医改新政几乎没有对零售行业的考虑,但我们依然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依托我们已经成熟的社区药店的优势,积极配合政府医改的发展进程,将连锁药店中的社区药店主动店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去,本轮医改方案再次强调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目前许多社区型的零售药店都在为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我们完全可以想办法加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行列中,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药房联姻,使自己的药房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大药房,或利用自身药店所处社区的地理和已经建立起来的品牌服务优势,使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例如,云南鸿翔药业一心堂连锁药店的社区药店已经成为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大药房。

  核心关键词三:采购联盟

  上榜理由:大型主流连锁开始步入资本之路,小型医药连锁同样也在探寻生存发展之道

  关键词九:全国、区域、省级采购联盟

  为了最求更大的利润空间,降低采购成本,采购联盟由PTO率先在20xx年宣告成立,经过几年的发展,一些全国性的采购联盟如PTO、特格尔、广州思明的金百合部落等医药零售行业的采购联盟已经发展成为了行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采购联盟主要由国内一些知名的主流连锁企业发起和合作,他们为行业的采购带来了新的模式,药店采购联盟在近两三年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大大小小的联盟此起彼伏,热闹非凡。而在目前市场激烈竞争格局下,许多区县级地区的连锁药店由于经营规模较小,竞争实力远远不如区域中主流连锁药店,而市场产品的价格竞争和利润竞争同样困扰着这些中小连锁药店。在以PTO、特格尔等全国性采购联盟逐渐成熟之后,全国各地各种各样区域性的采购联盟也开始纷纷涌动,20xx年有许多区域的采购联盟在行业内悄然不动声色地发展和壮大起来了,例如,大家知之甚少的东北恒爱OTC联合体,他是联合东北三省各县、市当地最大的药店成立的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的战略营销合作组织,近年来牢牢占据了东三省,成绩也相当不错。采购联盟已经渐渐成为08年医药连锁行业的热点话题。

  核心关键词四:“大健康”概念的健康药房

  上榜理由:零售行业的价格竞争并没有结束,最没有技能技巧和门槛壁垒的药品价格竞争将逐渐由以价格导向为中心的药品平价、平价概念,过渡到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大健康”概念的多元化超市型医药药房。

医保的管理制度12

  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一)医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再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农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7)肺结核辅助治疗。

  (8)10岁以内患苯丙酮尿症的参合儿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医保床位管理制度

  1.医保病人床位费按各级医保规定标准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管理,超标准部分病人自负。

  2.医保办管理人员根据医生填写的申请理由,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意见。

  3.医保办管理人员对住监护病房时间超1个月的病人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询问是否仍符合医保规定。如不符合应及时转出监护病房,对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监护病房床位费及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

  4.医保病人不得挂床住院,对住院天数超30天以上的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同时告知住院病人。

  5.icu病房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限以下适应症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严重创伤,各种复杂大手术后及列入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术后需要监测器官功能者;

  (3)心脏复苏后;

  (4)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者。

  医保入出院登记制度

  1.医生开出住院许可证后,病人在医保窗口办理入院登记,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认真查阅门诊病历,对入院指征及病种进行审核并登记。

  2.参保人员急诊或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住院治疗的,办理住院手续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及主管医师负责告知病人/家属次日到医保窗口补办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管理人员在做好审核登记后向病人发放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4.主管医生务必做好医保病人的身份核对工作,医保管理人员每周定期下病房对医保病人身份进行抽查核对。

  5.主管医师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医保病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根据病情及出院带药的规定,开具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并对病人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进行再次审核。

  对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级托管单位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加盖发票审核章并签名,告知病人带上报销需用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医保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7.医保管理人员做好医务人员

医保的管理制度13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

  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

  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

  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

  踪处理结果。

医保的管理制度14

  关键词:医药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市场 连锁经营 核心竞争力

  20xx年,是我国医药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对医药商业企业来讲也是改革力度最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最多的一年。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我国医药商业领域已逐步开放。同时,WTO还规定,要在正式加入后3年内零售市场完全放开,医药零售企业一方面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面临网络经济的发展机遇,面临具有雄厚资金实力、超前经营理念、高超管理水平、现代化经营手段的跨国商业集团的冲击。另一方面,还将面临国家GSP认证的实施,药品降价的冲击的压力。据专家预测,就目前的状况看,有50%的药店亏损。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医药零售企业如何走出困境,逆风扬帆,笔者意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

  我国医药零售业的现状

  纵观过去,国内的医药零售行业呈现出连锁药店圈地、平价药店突起和外资药店挑战三大特征。目前,医药零售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经营模式散乱,形成不了规模竞争力

  目前我国有医药零售企业16万多家,其中大的连锁店就有300家左右,但每个零售企业拥有的门店数量不多,与发达国家几千家门店比起来小得多。从全球范围来看,医药零售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目前国内医药行业在生产环节积累了一定的国际化竞争经验,但在流通领域却面临强有力的挑战。

  进入壁垒不高,加剧了市场竞争度

  自从国家放开药品零售审批制度之后,“门槛”降低了,零售药店就成为中小投资者趋之若骛的投资热点,行业内外的资本对医药零售业的潜在市场的容量有着过分高估,以及对潜在市场变现速度的有着过于乐观的期望,于是在医药零售业进入壁垒不高的环境下,过度地对城镇医药零售业进行低水平、大规模地开发,有限的市场份额与过多的零售企业形成冲突。一时间,各种商号、各种店式的药房遍地开花,各大中心城市医药零售资源过度饱和的状况比比皆是。

  恶性价格竞争严重,零售行业利润受创

  药店数量多,并不意味着需求增加。目前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在营销手段上尚不成熟,药店数量多,势必导致价格的无序竞争。为了吸引顾客,不少药店只好利用降价来进行恶性竞争。一批“平价药店”的出现,给本来竞争激烈的药品零售业雪上加霜。平价药店是一个含糊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平价”,只知道便宜,所以,就出现了“平价药店”熙熙攘攘,其它药店冷冷清清的反常现象。没有顾客,就没有销售额,亏损在所难免。单纯追求“薄利多销”,只能说明销售额的增大利润的下降。

  当前医药零售业的恶性降价,能否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将直接影响未来整个行业利润水平高低,影响未来零售业态的格局和模式,这种影响程度目前仍然难以估算。

  连锁药店管理水平较低,有名无实现象突出

  管理滞后也是影响我国零售药业发展的原因。时下,很多行业、企业以资本或品牌优势大开药店,先行建起销售终端,这固然有助于与即将全面进入的境外医药零售巨头相对抗,但由于药店的“附加条件”比较多,决定了其成本必然居高不下。另外,作为医药零售业重要环节的物流业也没有真正“上路”,物流业的不畅通,增大了经营的成本。如果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如同水中望月、镜中观花。

  所谓“连锁”=“连接(联盟)”+“锁定”。“连”是外在的,“锁”才是其精髓,“连”而不“锁”,只是形似而已。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还是粗放型的。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总部与分店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没有构筑起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核算和统一形象的连锁品牌体系,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连锁。

  医药分业不到位,药店面临不公平竞争

  造成药店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医药不分家。表面上看,市场已经放开,实际上根本没有放开。国家虽然已经明确要求医药分家,像发达国家那样,医生只开药方,不许卖药(只允许有10%至15%的药品用于住院病人),患者持医生的处方到药店买药。但我国现在的情形是,医院既看病又卖药,卖药的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80%至85%。医药不分业,使医院一直扮演着垄断的角色。这样,对于十几万家医药零售店来说,销售份额微乎其微,只有15%左右,亏损是一种必然。

  对医药零售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要改变当前医药零售企业处于寒流的局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关键:

  医药零售企业应向大型化、规模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医药零售业面向普通消费者,必须考虑遵循零售商业的运作规律,即在经营业态上形成规范的连锁“大卖场”,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严重,未来的趋势只有通过行业的快速整合,将规模较小的独立药店逐渐淘汰出局,让少数几家全国性的连锁药店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才能提高行业素质,应对外资的进入。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一大趋势,连锁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价格竞争优势。从这一点来说,现代药品零售商能否具有足够的网络资源,从而增强其在价格谈判席上的影响力,成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为此,各级地方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地方保护,支持我国连锁药业的发展。各连锁企业在做大规模的同时,也要严格准入条件,吸收那些管理模式先进、有成熟管理经验的企业加盟,并维护好已经构筑起来的营销网络。再者,国内医药零售业正在加速分化,传统的药品零售企业正面临无法逃避的变化。但从与海外药品零售巨头的抗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变革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进一步加大医药零售业的优势整合,让大型企业集团各有专攻,避免同质化竞争的延续,树立市场分层意识。

  优化竞争环境,建立完善的药品零售市场

  首先,政府应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这些法规的实施严格了准入条件,对维护行业竞争秩序意义重大,各级地方政府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再者,加快医改和医药分业的步伐,将医药零售业的市场从“潜在”的状态推向现实状态。长期以来,城镇医药市场基本超过85%的比重在于医药一体化的各大小医疗单位中卖出,药店所占有的比例极低。因此我们可以说,医药零售业只是城镇公费医疗用药和劳保医疗用药的一种补充,是药品消费市场的一个配角。医保改革使医药零售业增加新的市场机会,这是市场变现的具体例子。但是,目前推行医保的城市都反映有共性的特点,就是持卡人凭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机会很小,数量很少,医院普遍控制处方外流,这种现象更引人注目到千呼万唤的医药分业改革这块坚冰上。所以,医药零售业要获得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者说医药零售市场真正能形成,需于医改和医药分业完全推开之后。

  多管齐下,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信息化管理 针对上述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的管理特点,医药连锁零售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药品信息统一管理。医药药品种类繁多,进行统一管理可防止编码混乱;药品和化学制剂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可在销售时对特殊药品进行控制;药品对批号和有效期的要求相当高,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者可及时了解哪一种批次号的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给企业挽回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价格信息统一管理。价格信息统一管理可使企业对各个零售店的利润率进行控制,防止造成地区性价格差异,还可防止出现零售店追求高销售额不顾及利润的情况。

  进销存相关数据进行网络信息集成。采购配送信息统一,使企业可以实现采购统一配送,降低了采配成本;销售数据的集成可使企业及时了解各零售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相关的销售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保障。

  统一财务核算。连锁零售的财务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统一财务核算,因为各零售店基本上都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所以零售店的财务都是由企业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符合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管理特点的.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基础数据设置、药品价格管理、订货计划管理、零售店订退货管理、零售店库存管理、VIP客户管理、零售管理、零售店销售分析、零售店数据传输和交换。

  管理信息化将为医药连锁零售企业面对入世所带来的挑战提供有力帮助。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实施管理信息化后在工作环节方面,减少了以前手工整理、复核、汇总单据的繁琐环节,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一笔业务的完成时间将缩短,人工成本也随之降低。

  引进GPP,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 GPP是《优良药房工作规范》的英文缩写。与目前国家强制执行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同的是,GSP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硬性规范,而GPP则是一种行业自律规范,是在GSP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竞争平台,是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的软件。

  GPP作为行业自律规范,对药店主要有四点要求: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首先关注的是患者的健康;药房所有活动的核心是将合适、合格的药品和健康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客户,并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建议,监督药品使用的效果;将合理和经济地指导大众使用药品作为药师的一项重要职责;药房应该提供优质的、明确的、多样化的服务。

  制定GPP,是适应我国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形势的需要,能满足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观念日益增强的要求,它将充分发挥社会药房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

  内外并重,培育品牌价值 品牌价值包括品牌外延和品牌内涵两个层面的内容。品牌外延,是指消费者对于该品牌的认知度;而品牌内涵,则表现为消费者对该品牌的综合满意度。品牌价值将会受到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促销、广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要创造最佳的品牌价值,需要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一方面通过品牌内涵的提升拉动品牌外延的增加,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发挥品牌外延对于品牌内涵的促进作用。

医保的管理制度15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现状

  药品供应网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和改革医药管理体制,促进医药分开的原则,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发展到21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3家,零售药店593家。其中,设在乡镇的药店176家,自然村212家,乡村药店占全市药店总数的65%。药品供应网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渠道规范,药价降低,农民得到实惠。引导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行内部直接配送,按照农村药店开办政策标准,扩大药品零售供应网点。农村药店由实施“两网"建设前的3家,扩大到现在的212家,3年多增加了7O倍,极大地方便了农村群众购药治病需求。市场份额随之扩大,药价不断降低,乡镇卫生院代购分发一统农村药品市场供应的格局被打破,农民得到了实惠。二是招商引资,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和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引导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规范的企业、个人,来我市投资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鼓励企业内部直接配送和连锁经营。同时采取联合办学,开办药学专业函授班等形式,为发展农村药店、提高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水平储备人才。三是加强监管,保证了药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新开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GSP质量认证和认证后的跟踪监督检查。目前全市有53%的乡村药店,通过了GSP质量认证检查。另外还通过规范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分发行为,扩大其分发覆盖面形式等,促进了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农民就医状况明显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

  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目前全市已发展药品监督员71人,乡镇协管员222人,村级信息员5377人,实现了“县有监督员、乡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的工作要求,一个县级监管为主、乡级协助、村级报告的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格局全面形成。我市药品监督网建立运行以来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政府重视。各县区政府均以县编办或县(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药品监督网建设工作行文,无论是设立监管站还是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员,都明确了其职能,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业务上受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在自然村中指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二是机构基本建立。全市有71个乡镇办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挂靠在相关部门合署办公,不断强化对农村卫生室规范用药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三是落实了监管责任。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加强了食品药品协管员和农村信息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两网"建设的难点和问题

  (一)药品供应网络方面。一是农村群众居住分散,经济基础薄弱,消费水平低,有的网点建得起但立不住,偏僻行政村建不了网点。二是部分乡村网点购货渠道比较乱。三是部分网点购进药品验收记录执行不到位,各种档案不健全。四是部分网点管理意识比较差,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不同程度存在。

  (二)药品监督网络方面。一是各县建立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乡镇药品协管员有的来自计生部门、有的来自妇联、卫生院,还有的来自司法所、工商所等不同部门,基本是兼职。二是经费无保障。我市各级财政均无“两网”建设专项资金,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经费和补贴无法落实。各县区在行政村中聘任的信息员均为兼职,无任何酬劳。为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虽然落实了打假举报奖励政策,有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财力、经费对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偿,但这些做法经不起时间考验不能坚持。三是专业素质较差,易受到人身攻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积极性。目前通过县、乡镇、村监督网络发现并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还不是很多。20xx年我市通过“两网"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共102件,其中最多的县达到了40起,有的.县为零。四是乡村药店不能纳入新农合购药报销范围,制约了发展。目前,管理规范、通过了GSP质量认证的药店还不能纳入新农合定点购药报销范围,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只限在卫生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单位,两者相比明显处于不公平的竞争态势。有的药店即使微利经营也难以维系,市场调节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不能购买质优价廉药品,农村群众对此呼声较大。

  三、加快“两网"建设的建议

  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应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提出的“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

  (一)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农村药品“两网”组织体系。结合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市各县区统一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职助理员,明确其在政府中的地位和职能,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探索建立有人事、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管理机制,为“两网"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健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保障体系。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药品“两网"建设“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目标要求,我市的“两网”建设工作经费和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补助经费,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进一步落实打假举报奖励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确保监督网长期发挥作用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促进药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维护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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