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8 17:56:15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优秀)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优秀)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1

  1、乙方应在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向甲方提交三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甲方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产值计划表、关键工程及分项工程的详细工程进度、材料使用情况表,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工程进度计划应当内容全面详实,针对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安排、顺序和时间表,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有相应的工程量及材料消耗量。工程进度计划经甲方、监理审定后实施。

  2、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审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乙方向甲方、监理提交上述工程进度计划、施工计划和说明,并取得甲方、监理的同意。

  3、更新:每月15日前向甲方、监理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三个月滚动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工程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并且符合阶段性工期要求和总进度计划要求,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施工机械安排、材料安排、管理人员安排等,经甲方、监理例会审定后实施。

  4、修订: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甲方、监理审定的进度计划或者更新的进度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而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有权向乙方发出修订工程进度计划的书面指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指令后的`5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甲方。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如乙方未能在此时限内提交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有权将未完工程另行安排给其他有能力的承包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5、处罚

  (1)如实际进度滞后总进度计划要求,则阶段工程款不予支付,待进度赶上后再重新申报支付(除执行施工合同、附协议有关进度条款的规定外)。

  (2)施工后期,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室外工程及配套安装施工的开展,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如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的处罚1000元/天。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明确安全保证资料收集的范围,规范安全保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级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3.名词解释

  (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建立、保存和整理,并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5.管理规定

  5.1安全资料管理范围

  5.1.1项目部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

  5.1.1.1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1.1.2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主要包括:

  (1)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2)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3)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6)项目部安全管理运行规则

  (7)职工安全违章处罚暂行规定

  (8)关于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的意见及实施细则

  (9)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和安全违规责任者的处罚规定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的规定

  (11)关于印发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

  (12)对安全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理暂行规定

  5.1.1.3安全培训教育类,主要包括:

  (1)专职安监人员登记表AQ-25

  (2)包工队职工体检表AQ-05

  (3)培训办班登记表

  (4)培训办班记录表

  (5)三级安全教育的教材

  (6)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答卷

  (7)安全教育考试登记台帐AQ-07

  (8)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9)安全考试统计台帐

  (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AQ-15

  (11)高处作业职工体检表AQ—17

  5.1.1.4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AH-FH11-01(AQ—10)

  (2)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计划

  (3)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台帐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5)劳动防护用品预算单

  5.1.1.5工作会议类,主要包括:

  (1)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记录AQ-16

  (2)安全检查会议纪要

  (3)相关的会议纪要

  5.1.1.6安全检查验收类,主要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建设部)

  (2)电力部安全检查表

  (3)定期安全检查记录AQ—11

  (4)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通知单AH-SG14-03(AQ-09)

  (5)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反馈单AH-SG14-04

  (6)不符合项管理台帐AH-SG14-01

  (7)违章记录管理台帐AH-SG14-02(附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

  (8)纠正与预防措施计划AH-SG14-05

  (9)检验状态标识标签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检查表

  5.1.1.7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网支挂验收表AQ—12

  (2)“四口”及临边防护验收表AQ—13

  (3)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申请表(AQ-24)

  (4)安全防护设施制作验收入库清单AH-SS11-01

  (6)安全设施预算单

  (5)安全设施发放登记台帐

  5.1.1.8事故管理,主要包括:

  (1)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2)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书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职工工伤事故月份汇总审核报表》

  5.1.1.9现场环境管理,主要包括:

  (1)环境因素调查表AH-HJ02-01

  (2)环境因素评价表AH-HJ02-02

  (3)重大环境因素极其控制计划清单AH-HJ-02-03

  (4)采暖锅炉环保验收报告

  (5)采暖锅炉检查表AQ—22

  (6)环境检测记录AH-Jx13-02

  5.1.1.10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主要包括:

  (1)临时用电巡查记录表AH-SD11-01

  (2)施工用电线路系统验收表AQ—18

  (3)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AQ—19

  (4)绝缘电阻测验表AQ—20

  (5)临时用电申请单AH-SD11-02

  (6)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AH-SD11-03

  5.1.1.1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主要包括:

  (1)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分解系统图AQ—035.1.1.12危险辩识及处理(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方案管理)

  (1)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检查记录AH-MB04-01

  (2)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AH-MB04-02

  (3)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计划表AH-MB04-03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重大危险因素月控制计划AH-ZW02-004

  5.1.1.13周转性材料,主要包括:

  (1)脚手架验收表AQ—14

  (2)模板工程验收表

  (3)模板工程拆模申请表

  5.1.1.14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安全措施计划实施记录

  (3)作业指导书

  (4)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统计表AQ—23

  (6)安全施工交底签证书AQ—26

  (7)安全施工作业票

  AQ-215.1.1.15安全管理类,主要包括:

  (1)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管理网络图AQ-01

  (2)项目部安全目标分解系统图AQ-02

  (3)《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月报表》

  (4)包工队使用情况统计表AQ-08

  (5)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AQ-04

  (6)安全文件登记表AQ-27

  (7)安全文件发放登记表AQ-28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AQ-30

  (9)相关的总结、活动记录

  (10)交流与协商管理台帐AH-xJ08-003

  (11)计量器具管理台帐AH-Jx13-04

  5.1.1.16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监督部门要求的记录

  5.1.2施工队伍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

  (1)站班会记录

  (2)每周安全学习记录

  (3)本单位目前安全管理网络

  (4)作业指导书

  (5)安全交底

  (6)安全文件及登记表

  (7)不符合整改通知书

  (8)不符合登记台帐

  (9)整改反馈单

  (10)每日安全巡查记录(工作日志)

  (11)安全违章处罚登记

  5.2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

  5.2.1安全内业管理员到公司安监部领用已做完符合性评价的国家、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包头以外地区施工时,不需领用包头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2.2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施工所在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监理、业主的`相关规定,同时由安监部部长组织对这些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

  5.2.3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各级责任人员应按职责规定认真填写,记录的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版面整洁,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铅笔)书写和绘制,交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保存,安监部安全监察员负责监督,记录所需的表样由安监部提供。

  5.2.4安全内业管理员应于一项活动全部完成或周期较长的在一阶段后,及时整理(装订、编目、立卷)记录,以便于存取及检索,同时,有义务催促安全监察员及时收集相关的记录。

  5.2.5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记录应完整,如活动记录包括方案→制定措施(计划)→实施→验证→改进;检查记录应包括计划→实施策划→检查→整改→验证,各阶段的记录均包括在内。

  5.2.6安全内业管理员应及时收集各相关方的相关记录。

  5.2.7需要移交业主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的相关记录,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整理,并交由工程部统一组卷移交。

  5.3保管、归档

  5.3.1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保管。

  5.3.2安全内业管理员应采用文件柜、文件盒保存资料,并注意防潮、防霉,确保资料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

  5.3.3与工程相关的记录保管期限按《工程文件资料收集归档办法》执行,其它记录的保存期按公司档案室规定执行。

  5.3.4记录归档应做到齐全、完整、整洁、装订整齐,符合要求。

  5.4借阅

  5.4.1所有资料的借、阅,必须通过安全内业管理员,阅览完成应及时退还安全内业管理员;如需要借出的资料,必须填写资料借出登记表,并由借用人签字,安全内业管理员有义务催促借用人及时退还资料。

  5.4.2所有资料需要借出,必须通过安监部安全监察员及以上人员的批准;外单位需要借阅资料,由安监部部长批准

  6.相关程序及规定

  6.1国电电源[20xx]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3

  1、每个单位工程必须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要正规化、标准化、符合优良工程要求。

  2、施工图纸必须会审,设计变更必须签证,会审记录、变更手续完备。图纸会审要有设计、甲方单位签证,设计变更、核定要分阶段列入预算,各种资料必须装档案盒内保存。

  3、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质量交底,交底记录齐全,并有接受人签字,将文字记录存入档案。

  4、必须有隐蔽工程记录、测量放线定位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按设计要求),记录应准确、及时、齐全,隐蔽记录要有甲方签字、文字清楚,装入档案盒内。

  5、原材料、构配件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记录,原材料检验要双控,水泥要有28天强度,机砖、泡沫砖(炉渣砖)要有合格证,防水、装修原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构配件的原材料也要有出厂合格证,吊装构件有检验记录。

  6、必须有砼、砂浆配合比和半成品配料单,按规定制作砼、砂浆试块并编号登记,记录应准确、及时、齐全,砼、砂浆试块要有28天强度报告,后台上料要有固定称架,每车要过称,钢筋配料单等要有审核人签字。

  7、工程质量实行三检制,分项工程要有自检和专检记录,项目设专职质检员,质量出现问题有记录。

  8、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必须准确、及时、内容齐全、质量合格,要有创优质奖罚规定制度及奖罚记录。

  9、已完工程应有施工日志、日志准确、及时、齐全,施工日志必须记清楚当天的.气候情况,施工部位、施工情况、异常情况的处理方面及甲方或设计院的变更通知等。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4

  建筑立面整饰项目施工进度的管理措施

  向业主与各各项目部提供阶段性进度计划以做控制进度的依据。所有这些计划将清楚表明各项目部的工作内容,包括专业设计的完成时间,主要设备材料的进场时间和工程施工安装和调试时间。在编制这些计划时将充分尊重工程师的意见,同时也将会与各项目部达成一致,尽可能地为他们安排较充裕的作业时间,具体措施如下:

  ①对分包商施工进度目标的确定:

  (1)总目标的确定

  把施工进度作为一个明确的目标在合同中予以确定,而这个目标的确定将以经监理、甲方审批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来总体控制,考虑各项目之间的衔接,确定明确的开、竣工日期,且有相应措施予以制约。

  (2)阶段性目标的确定

  各项目部进场后,提供其根据总目标而制定的细化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交由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重点是各工序完成时间及与其它穿插的施工日期,经过调整后,经确认后,公司以此细化计划来编制月计划,即阶段性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而各项目部则根据月计划的进度要求全面调配人、财、物完成当月的阶段性施工任务。

  (3)短期目标的确定

  短期目标的确定由分各项目部根据经监理、甲方审批确认的月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可以是旬计划亦可是周计划,在每旬或每周开始前2天交公司有关部门,由公司在各项目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控,并在每周或旬开始第一天对上周或旬的各项目部完成情况作出周或旬的评估报告交相应分包商及业主。

  ②对各项目部施工进度实施的管理

  在总目标、阶段性目标、短期目标确定以后,公司必须对施工进度的实施管理进行明确,其中总目标由公司进行全面管理,阶段性目标由各项目部全面管理,短期目标则由各项目部的专业工程师进行管理,以保证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责任明确。公司主管部门负责总目标的审定工作,全面协调在整个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进度方面的矛盾,并监督阶段性目标计划的实施。

  各项目部主要负责阶段性目标的制定,审定短期目标计划,并对阶段性目标计划的实施结果及过程编制评估报告,同时监督短期目标计划的实施。

  各项目部的各专业工程师主要负责阶段性、短期目标的实施工作,并对短期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编制评估报告,监督每天的计划完成情况,及时反馈有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③对各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

  在管理责任及范围、目标明确后,按要求无条件完成,逐级完成施工进度计划,从而确保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完成。

  各项目部全权对业主负责,督促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根据下属管理人员所提交的月、周或旬的评估报告及亲自观察等的现象,及时进行人、财、物的调整。当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公司将给予相关项目部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更换项目部。

  对各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人、财、物、工作量、工作工序的进行总体控制,从而落实对业主所作出的工期承诺。

  ④对各项目部施工进度的调整

  (1)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合理性

  公司在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时,必须对每个分项工程的开工期进行仔细考虑,应根据历史气候,工序完成情况,前道工序的质量、供货时间等进行综合分析,留有一定的余地即机动时间给分项工程,以在总进度计划里消除一些不可预见之因素。

  (2)各项目部阶段性计划的控制

  在阶段性计划中,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施工2~3天的时间内,各各项目部应无条件在阶段性计划中予以消化,不得因为在3天内的影响而提出工期的延误。

  (3)总体调整的可行性

  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有较大拖延,则总承包商就必须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调整,这些调整尽量在原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在工序搭接、工作面提供、机械投入、劳动力增加方面进行通盘考虑,编制调整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报监理、甲方批准后执行,当不能按原工期完成,则会有详细的评估报告,同时提交监理和甲方单位。

  对于施工进度的管理详见《施工进度的管理控制流程图》附图7—2。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5

  (1)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组织水平:优选施工方案,合理布置现场,提高施工水平,组织均衡生产,搞好现场调度和协作配合,注意竣工收尾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

  (2)加强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损失。

  (3)加强劳动工资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4)合理使用劳动力,减少窝工,提高工人的文化技术水平和操作熟练程度,加强劳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比例。

  (5)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使用率。

  (6)加强材料管理,节约使用原材料。

  (7)合理使用管材,长管不短用。利用管头接短管过墙管,降低消耗。作到大材不小用,优材不劣用。

  (8)利用现场钢筋短节做跨接地线用。

  (9)灯头盒、插座电盒甩线不过长不大于15cm。

  (10)2。5mm2以下导线,使用压线帽连接,节省有色金属(锡),并提高工效。

  (11)作到活完脚下清,作到余料回收,废料退场,合理安排用料。

  (12)严格按图纸施工,按工艺流程施工,按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先做样板间、样板层,再大面积施工与安装,避免返工浪费工料。

  (13)加强费用管理,制定分项分部的.定额招标,有计划控制各项费用开支。

  (14)积极采用降低成本的新管理技术。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6

  一、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制度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月份施工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二、施工进度计划的落实制度

  1、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应通过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

  2、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

  3、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下列工作:

  (1)跟踪计划的实施并进行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度措施。

  (2)在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记录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

  (3)执行施工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工的承诺。

  (4)跟踪形象进度对工程量、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的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报表。

  (5)落实控制进度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

  4、分包人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项目部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并协助分包人解决施工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5、在进度控制中,确保资源供应进度计划的实现。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1)当发现资源供应出现中断、供应数量不足或供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时。

  (2)由于工程变更引起资料需求的数量变更和品种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源供应计划。

  (3)当甲方提供的资源供应进度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应敦促甲方执行原计划,并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三、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制度

  1、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应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记录进行。

  2、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应采取日检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应检查下列内容:

  (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窝工人数、窝工机械台班数及其原因分析。

  (4)进度偏差情况。

  (5)进度管理情况。

  (6)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3、实施检查后,向公司提供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2)实际施工进度图。

  (3)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及工程款收支情况。

  (4)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5)解决问题的措施。

  (6)计划调整意见。

  4、施工进度计划在实施中的调整必须依据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进行。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

  a施工内容。b工程量。c起止时间。d持续时间。e工作关系。f资源供应。

  5、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科学的调整方法,并应编制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6、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进行项目进度控制总结。总结时应依据下更资料: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实际记录。

  (3)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

  (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资料。

  7、施工进度控制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合同工期目标及计划工期目标完成情况。

  (2)施工进度控制经验。

  (3)施工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方法的应用情况。

  (5)施工进度控制的改进意见。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7

  01、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02、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03、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04、关于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的规定

  05、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06、施工现场落手清制度

  07、泥工操作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08、钢筋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09、木工班落手清检查内容

  10、水电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11、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12、项目财会管理制度

  13、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14、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5、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6、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17、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8、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9、项目经理岗位制

  20、项目主管岗位责任制

  21、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22、质量员岗位责任制

  23、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24、预算员岗位责任制

  25、安保人员岗位责任制

  26、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27、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28、防火检查制度

  29、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30、仓库保管制度

  31、材料入库制度

  32、器材领取制度

  33、集体宿舍制度

  34、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35、各工种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8

  1 .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管理水平,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目的,制订本制度。

  2 .凡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人施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场为止的全过程,均属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3 .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材料员的人员配置以能够使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准。

  4 .现场要有切实可行的料具管理规划、各种管理制度及办法,并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各种料具存放位置。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预算编制,上报单位工程用料进料加工等计划并根据变更洽商及增减预算及时上报变更计划,数据必须准确真实。

  6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的材料技术节约措施,制订并实施材料节约计划,并建立效果考核台账。

  7 .材料进场必须以施工用料计划为准,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送料凭证、合格证、材质证明等)必须齐全。

  8 .现场必须设有材料三级明细账并及时记账,材料保管员必须做到现场库存材料账物相符,并定期进行材料盘点。

  9 .现场材料保管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 l )需在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在施工程用料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且材料码放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 2 )现场内露天存放的在施工程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0 ,地面要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大堆料存放应界限分明,避免混放;

  ( 3 )现场临时仓库中存放的料具必须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存放;

  ( 4 )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依照其物理及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 5 )料区管理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10 .施工用料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l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设立材料定额员;

  ( 2 )在施工程用料必须进行限额发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台账;

  ( 3 )限额发料单必须根据施工任务书或施工预算编制;

  ( 4 )凡超限额用料,必须查清原因,及时签补限额发料单;

  ( 5 )按照在限额考核台账上的登记,及时进行材料核算。

  1 1 .现场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 l )水泥库内外落地灰必须及时清用;

  ( 2 )砂浆混凝土倒运时必须有防撒落措施,拌合站及施工现场的落地混凝土应及时清用;

  ( 3 )砖、砂、石及其散料必须随用随清,不留料底;

  ( 4 )合理使用钢材、木材等料具,严禁随意截锯;

  ( 5 )及时回收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及包装容器,并妥善保管及时清退;

  ( 6 )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 7 )施工现场应设垃圾分拣站,及时集中分拣、回收、利用、清运;

  ( 8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的使用及管理按《周转材料管理规范》执行。

  12 .现场要设立材料监督员,以监督检查现场料具的进场使用和管理,要求做到情况有记录,原因有分析,责任有落实,处理有结果。

  13 .现场材料员要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材料报表。

  14 .现场材料核算员要及时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并有分析。

  15.各种原始资料齐全,单据装订成册,报表立卷,账目成本,妥善保管。16 .凡违反现场材料管理规范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 l )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罚款500元。

  1 )现场无专职材料员或材料员无上岗证的;

  2 )现场无材料管理制度而造成现场材料管理混乱的;

  3 )未实行限额领料制度的;

  4 )现场保安措施不严而造成材料丢失的;

  5 )浪费能源的(长流水、长明灯等);

  6 )现场料具管理未达到建委下发的《文明安全现场管理标准》的合格标准的。

  ( 2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损失额的40 %的赔偿。

  l )上报计划不准或无依据,而造成积压和浪费者;

  2 )超越权限,违反规定渠道,擅自处理现场材料造成经济损失者;

  3 )对进场材料不认真验收,造成经济损失者;

  4 )对现场料具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者;

  5 )在材料发放中不执行限额领料制度,造成材料超耗和浪费者;

  6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料具损坏和浪费者;

  7 )违反规定擅自外借、转租料具造成经济损失者;

  8 )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废旧料具及包装容器者;

  9 )违反物资政策、物资纪律和廉洁规定,以物谋私,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

  17 .必须作好相关记录

  ( l )材料需要用量计划表;

  ( 2 )材料供应计划表;

  ( 3 )申请定货计划表;

  ( 4 )采购加工计划表;

  ( 5 )材料储备计划表;

  ( 6 )国外进口材料计划表;

  ( 7 )材料出人库台账和领料、发料、退换料台账;

  ( 8 )工程竣工材料消耗单统计表。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9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法规。特大型工程的共性特点是占地面积大,工程体量大,工程参施单位多,专业分包较多。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意义就在于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和选择参施单位,按专业特点确定分包框架,按业主的要求和现场条件,做好施工部署,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为全场施工的开展作出全面规划,确保整个施工活动有机协调地开展,以达到优质、高效完成整个工程施工。

  (一)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结合特大型工程一般都存在设计滞后到图晚的特点,不可能对所有专业分项都作出面面俱到的安排,同时根据工程采取总承包的特点,所有分项施工方法不需都由总承包明确,总承包只需按照总工期要求控制主要分项的'完成时间及质量要求。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与布置。

  (2)现场临设的布置与设计。

  (3)测量方案。

  (4)施工组织部署及参施单位投入规划与区域划分。

  (5)模板方案。

  (6)钢筋加工基地设置及现场粗钢筋连接技术的确定。

  (7)混凝土供应方案。

  (8)重要结构施工方法的明确。

  (9)新技术的采用计划。

  (10)总体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11)重要分项工程、且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质量问题应急措施。

  (12)总体工期控制计划等。

  上述内容在总施组中以单项设计反映,每个工程部位具体做法由各分包单位根据总施工组织设计的统一要求编制分项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及监理审批后实施,确保总承包对全场的统一安排。

  (二)总承包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总承包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报批,二是贯彻落实。特大型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的报批,包括向企业的主管部门报批和向业主报批两个程序。企业内部报批,为总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作第二次把关。按审批要求,由'xx公司'项目部充实完善后再向业主报批,经业主批复后的方案,将是整个工程施工活动的依据,也是以后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总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与落实,由'xx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及生产副经理组织专题会议向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主任工程师进行交底,日常管理由总承包工程综合部负责,并定期进行中间检查。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包括:

  (1)按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要求,向市规划局报批临设申请,以取得合法的临建手续。

  (2)向交通管理部门申报总平面场内施工道路出口位置。当防护措施超出规划红线时,尚应向市容管理部门报批。

  (3)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的各种技术问题,尤其水、电管线的敷设及与市网的连接应安排专人处理。

  (4)办理障阻物处理洽商,交经营管理部存档。

  (5)负责分包地域的划分及场容检查与管理。

  (6)协调分包之间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存在问题。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10

  一、负责机械设备进场的检验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允许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写验收单。

  二、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凡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固定地点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三、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凡新进机械设备或自造机具设备,在使用前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

  五、负责监督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11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承担控制和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固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2项目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1)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学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上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6)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项目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的控制与管理;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创建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为保证工程正常、有序的开展;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根据工程合同协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供参建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共同遵照执行,并供现场建设单位与监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是对工程合同条款的补充,建设单位有权根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补充、调整;补充、调整的管理办法自送到乙方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专业齐全的项目管理人员,所配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管理的需要;如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业主代表和总监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调整人员配置;施工单位必须在限期内完成人员的调配。

  第二条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人员一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建设单位书面批准,施工单位管理班子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30天向业主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更换安全工程师、专业工长、安全员、资料员,必须提前15天向业主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

  第三条建设单位项目代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任何一位被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在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代表有权要求的期限内将上述人员调整完毕。

  第四条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安全工程师如因其他事务,需离开现场,须提前24小时向业主代表(或总监)书面或短信方式请假(含节假日)并取得同意方可离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第五条任何施工班(组)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作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一条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会议形式:监理部周例会、检查验收会议、分项工作专题会议等。

  第二条会议时间:监理部周例会(由监理部确定),检查验收会议(检查验收后进行),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

  第三条会议地点:监理部周例会,检查验收会议(总包项目部会议室),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

  第四条参会人员要求:监理部周例会(由监理部确定),检查验收会议(参加检查验收的相关人员),分项工作专题会议(临时确定)。

  第五条会议纪律: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杜绝“会上不说话,会下乱说话”的现象。

  第六条会议纪要: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各方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单位进行反馈(检查验收会议除外)。

  第七条会议执行: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会议结论执行未按会议结论执行的将按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1、总包项目部专用章必须,有总包企业的正式授权函,授权项目专用章的用途范围,否则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可视为无效。

  2、为方便文件收发,总包单位的资料收发必须经总包项目部授权一至两人专人收发文件,非授权人员对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发文,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有权拒收所发文件。

  3、施工单位项目部,资料收发人员应经常与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

  4、办理业务活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工作联系应以书面形式,并以书面内容为准;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监理部人员的口头指令,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确认。

  5、施工单位上报所有文件均应为原件,并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所有超过一页的文件,必须骑缝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有权拒收所发文件。

  6、对于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否则,会将其视为严重违约事件,并将进行严厉处罚;若对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或监理单位监理部提出报告或工作联系函(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反馈意见者视为默认)。

  7、所有拟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文件应首先上报监理单位监理部并通过监理单位监理部办理(紧急情况除外)上报工程内业人员。最终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一般通过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统一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通知等。

  8、为方便文件查阅及存档,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统一编号。文件编号规则采用建设单位文件编码编制规则(变更签证资料)。

  1、为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施工中的指导作用;工程技术资料的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工程技术资料必须按相应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作为现场施工的依据;分类编号、建立档案及目录。

  2、隐蔽工程的隐蔽资料在隐蔽后3日内向监理部提交隐蔽验收资料,监理部2日内完成签字确认,工程部2日内完成签字确认

  第三条工程经济资料的管理:经济资料要及时办理相应手续,保证工程经济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1、工程资料不能符合归档要求的完整、准确、系统性,建设单位工程部有权拒绝接受。

  2、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基本范围,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工程结束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进行移交和办理备案手续。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时,同时提交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资料。

  第一条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到建设单位工程部领取盖有审图章的施工蓝图或其它设计文件(蓝图份数按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场日期与现场监理单位联系进场事宜。

  第二条场地移交,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监理部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办理《场地、工序移交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标高控制点、坐标控制点及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驳点等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确认。

  第三条场地移交后5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架构,包括各专业责任人的职称证、特殊专业人员上岗证及联系方式。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场后三日内授权一至两名专人收发文件,负责现场有关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在开工前7日以《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形式将有关资质资料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送监理审核,无单位盖章的相关资质资料将视为无效。

  第六条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

  1、施工单位需要仔细阅读施工图,要对建筑、结构、水电施工图进行核对,尽可能发现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将发现的问题记录整理,会审前交监理工程师汇总。

  3、图纸会审后,由施工单位负责起草《图纸会审纪要》,由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设计单位项目部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的《图纸会审纪要》,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顺序送各参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5、各参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签章齐全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统一发送各参审单位。

  1、图纸会审后15天内施工单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审核后交建设单位工程部。

  2、经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同意后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作为重要的施工依据。

  3、若审查不合格,将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修改直至合格。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分阶段布置)等。

  1、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30日,施工单位项目部上报自审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依次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是否具体、有效。

  2、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修改意见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修改后重新履行本程序。

  3、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组织专家论证其方案的可行性,并经施工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以及节点预付款预计支付计划等,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经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同意确定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之一。

  第一条施工单位自购材料(设备)应先进行材料(设备)样品确认,填报《材料(设备)样品审批表》(材料价格需认价时同时填报《材料(设备)价格审批表》),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认定后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材料(设备)样品确认后,贴上《样品批准标识》存放在建设单位样品库房内,以备进货、验货之用。

  第三条部分材料(设备)需要考察批准的,施工方应积极联系供货单位,邀请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考察认定供应单位。

  第四条施工单位有对所使用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的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监理书面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工程部;否则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每一批进场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应口头或书面通知进场材料的时间、品牌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相关人员按时到场参加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监督下联合验收;对于应抽检复试的材料,必须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材料(或设备)进场,必须建立严格的材料(设备)进场台帐记录,充分反应所进购材料的相关信息,经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根据需要随时查询。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将商砼供应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报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并将商砼站提交的相应混凝土配合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剂检验报告报送监理单位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作为存档资料。

  第一条工程施工前7天,施工单位项目部提交《工程测量方案》,待审批后按方案实施。

  第二条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提供测量仪器如钢卷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测温仪器、台称等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填报《监测设备验收记录》,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基准点检测和保护,应填写《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并妥善做好建筑中线或轴线桩的准确测设和长期稳定的保留工作。

  第四条在土方开挖前应根据规划局提供的坐标点、水准点(基准点),进行准确放线,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监理部测量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查,同时保留测量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示意图作为资料保存。

  第五条对于独基、筏基工程在土方开挖后应进行基础复核(规划验线),填写资料经确认后备案。

  第六条土方开挖完成经过人工清基后,必须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复核标高及各部尺寸,组织相关单位并报经质监站验槽,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基础垫层的浇筑。

  第七条基础垫层完成,必须经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复核轴线,并及时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上部结构的施工。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进行轴线测放,垂直度控制线测放,应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表》,并经监理单位监理部专业工程师确认。

  第九条建筑物沉降观测,建设单位另有合同;《单位工程沉降观测记录》表由建设单位提供。

  第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安排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工程试验员岗位。

  第二条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必须按规范和施工需要,制作试块并做好试块上的标识记录,进行标准(同条件)养护。

  第三条现场制作的试块达到龄期后,送资质满足要求的并经建设单位、监理认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收到试(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将实验结果报告监理单位,并送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留存。

  第六条凡需送检的原材、焊件,现场取样时必须要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取样,样品的抽取方法按规定进行。

  第七条所有送检的材料,必须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要求。

  3、竣工验收达到阜阳市整体综合验收及分户验收标准。

  第二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将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检、旁站的形式,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将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整改完成后,应有书面《整改回复单》回复,并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部复查。

  第三条在隐蔽工程进行施工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验收资料,再通知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四条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须填写《砼工程浇筑令》及上报相关附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才能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已浇筑的混凝土质量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场后,检查送货单内容(混凝土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是否加外加剂等)与现场需要混凝土是否相符,同时进行坍落度的测试,并做好浇筑记录。

  第六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混凝土的定期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第七条每一检验批工序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及时填写质量验收表,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工程师签字归档。

  第八条各分段验收工程完成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理部审核。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办理工序交接单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结构拆模需提交《拆模申请书》;外架拆除需提交《拆架申请》;大型施工机械拆除需办理《机械拆除申请书》;防水工程施工前办理《基层交接单》,抹灰前办理《基层验收记录》等。

  1、施工实体样板确认程序要求: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需做施工样板,施工单位在做样板之前,首先要提交做样板的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批;审批后,监理根据施工图(含修改图)的要求、规范、合同及已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旁站、并记录做样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样板制作完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师召集三方专业人员对施工样板进行确认。确认的过程也可以同时请设计对样板进行使用功能效果方面的确认或提供文字要求。此过程可能经过几次反复,以最终几方确认的样板签认《施工样板确认单》,施工单位照相或录像后存档。确认样板后施工单位才能备料大面积施工,否则,监理及建设单位可以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2、样板确认的内容:主体阶段的分项样板(如: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构造柱等)。装修阶段的分项样板(如:标准装修户型及各洞口定位、外墙干挂花岗石、玻璃幕墙、楼地面和楼梯间排砖、塑钢门窗安装、栏杆安装、入户门、吊顶、机电各专业电气、管道安装等)在大面积展开施工之前,都需要先做施工样板。确认设备在建筑物摆放位置。确认施工精度或检查标准。确认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

  3、材料样板的确认:用于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必须按合同要求报送材料样板,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共同确认后,封存样品。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样品“样板室”以便对施工阶段采用的材料封样与进场前提供产品进行对样,实施比对监控管理。

  第一条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时间:

  1、图纸会审后15日内向监理人及建设单位项目提供基于指导现场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一式四份。

  2、各专项方案、计划同样一式四份应在该项工作展开前14日向监理人及建设单位项目报送审批。

  3、监理单位监理部,收到上述文件后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并呈报建设单位项目,经建设单位项目审核同意后执行。

  4、每月25号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下月施工计划(月进度计划要求写明计划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同时计划需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第二条进度控制要求:在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为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含节点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财力、物力;修改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方法,对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若无异议,应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若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监理或建设单位工程部衔接、处理。

  第三条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情况下,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并采取有力措施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后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所停工的时间不得办理工期延长确认。

  第四条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月进度计划、节点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结论形成书面文件,报建设工程部审核后下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在当期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第一条本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授权监理单位负责,请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认真完成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正确规范指令。

  第二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制度,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料。

  第三条现场安全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第四条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五条现场文明施工按照《阜阳市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抽查表(房屋建筑)》评分标准的要求实施。

  第六条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夜间施工等工作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告示。

  第七条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第八条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堆场及仓库、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箱、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第九条每周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对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等项情况的联合大检查,按规定记录备案,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具体检查时间定于每个星期四下午2点。

  第十条每月建设单位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具体时间以每月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施工机械必须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提交:安拆方案、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备案登记证、准予使用证等。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或使用台帐,台帐登记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进行清理。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

  第一条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有关规定。

  第二条施工单位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必须按国家规范和现场情况向建设单位报送临时用水、施工用电方案,方案经过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安装;建设单位指定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施工单位安装合格的水表、电表计量;施工用电负荷不得超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计算的负荷,负荷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内部协调。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派专职维修人员对管道进行维护保养,如发现大量漏水或水表、电表损坏未及时更换,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将有权做出罚款、并作增加当月用水、用电量处理。

  第四条各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必须按总包单位的总平布置要求进行驳接。

  第七条本项目用电、用水由总包方进行统一管理,监理单位监督;总包单位必须配置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用水进行统一管理,专职电工必须常驻现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一条本工程的工程变更签证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工程结算时统一支付。

  第二条及时办理各种签证:当现场发生合同以外工作内容时,必须在事件发生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审计单位工程师进行现场核实,隐蔽性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工程量确认(过程必须有影像资料)之后办理现场签证单,并在事件发生完后14天内上报工程费用增加(减少)清单。请注意,未经确认“发生的工程量”或事件发生14天后补办签证的,项目工程部将有权不办理后补手续;其发生工程费用一律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不得进入工程进度或结算价款。

  第三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约定以外的施工内容,建设单位工程部将以零星委托的形式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在完成通知单上的内容后14个工作日内(隐蔽性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建设单位统一的《工程增减申报表》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14天内提交工程费用报表给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不予确认增加价款。

  第四条本工程的变更签证流程及表格,按照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条施工总包制定针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第二条施工总包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质量等提出要求并进行管理,由于分包方责任出现进度滞后或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建设单位形象和声誉等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除了承担处罚外,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连带处罚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施工总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有异议的可请求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部协调。

  第四条分包单位必须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质量、安全等,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提出明确要求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否则,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1、施工单位须在初步验收前,配合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整理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通过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的审核并获取竣工资料进馆批文后,施工单位方可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施工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前15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初步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待整改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勘察、物业公司)核定后,监理在3天内批复施工单位工程复验申请。施工单位负责邀请质监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单位应在通过竣工验收后按建设单位要求,撤出全部生产及生活区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收尾工程所需的除外)。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下列资料(部分手续由建设单位配合办理)

  (2)、经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气象、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办理的专项竣工验收手续;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二条小业主、物业接收验收:小业主验收是指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成竣工综合(规划、消防、人防、环保、房管等部门)验收后,按建设单位的售楼标准进行的验收。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建设单位验收申请》,经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组织物管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小业主进行小业主交付接收验收,小业主接收钥匙时发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整改。验收提出的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经验收各方确认并办理《物业移交单》。

  第三条完工手续:施工单位完成现场实体移交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移交后,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各类备案手续。

  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照合同或管理办法违约的,除接受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接受以下处罚

  1、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30天向业主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除按照合同约定给与相应处罚外;建设单位工程部还将按每人次5000元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对安全工程师、专业工长、安全员、资料员的调整更换,必须提前15天向业主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业主认可的替换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否则除按照合同约定给与相应处罚外,建设单位工程部还将按每人次1000元进行处罚.

  3、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调整人员配置;逾期不能完成调整的将按每拖延一天1000元进行处罚。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离开现场,未经建设单位项目现场代表、总监同意的情况,除按照合同约定处罚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如第一次无故缺勤,监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罚2000元,第三次及以上缺勤,每人每天罚5000元。违约金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贵人一个月缺勤5天或2个月累计缺勤10天的(包括节假日、因工程需要必须出勤日,病假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承包人将承当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3年内不得进入界首市招投标。 6、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后,未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代替其工作的情况,如第一次无故缺勤,监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罚1000元,第三次缺勤,每人每天罚3000元。7、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每周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检;如现场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将按每人次50元进行处罚(同一人可累计处罚);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将按每人次500元进行处罚。

  8、施工现场人员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有谩骂、威胁行为,每次处罚10000元。

  9、施工现场人员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有殴打行为,每次处罚100000元;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且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第二条工程会议处罚条款:迟到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不参加会议也不请假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1、未对所发文件(超过一页)加盖骑缝章,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拒绝签收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理部所发文件,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3、改动经济资料的真实性,此单资料不进行签证同时将按每单5000元进行处罚。

  4、未按时、按质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将按每次5000元进行处罚。

  5、未提供竣工资料的电子文档资料(PDF格式),将按每次5000元进行处罚。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编制存在明显的抄袭和内容与本工程不符的情况,将按每份1000元进行处罚。

  2、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将按每份5000元进行处罚。

  1、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按照约定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

  料时,发现所检查的材料、设备与该条款约定的标准的任何

  一项不符合时,承包人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按照合同

  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未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3、擅自使用检测复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进行拆除同时将按每次10000元进行处罚。

  4、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进场检查、确认的,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5、本工程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由施工单位承担。

  1、使用未经校验、检测或校验、检测过期的工程测量设备,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2、工程测量(检测)数据不真实,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1、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取样、送检,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2、试件、试块,未按规定制作、留置、送检,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3、检测、检验、试验无(CMA章)报告,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总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的,自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发出2个工作日内,总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总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拆除重建。

  2、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10000元。

  3、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标明罚款的.按罚款数量,未标明的按10000元/项次。

  3.1未抽排积水就进行混凝土浇灌的,每次罚款1000元/项次。

  3.2土方回填没分层夯实,每次罚款1000元/项次。

  3.3砼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要求或者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露筋、及涨模等,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的,未经监理及建设单位通过,擅自修复,1000元/项次。

  3.4钢筋制作、安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1000元/项次。

  3.5分部及竣工验收时楼、地面裂缝及墙面开裂漏水,1000元/项次。

  3.7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1000-5000元/处。

  3.8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1000-5000元/处。

  3.9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1000-5000元/处。

  3.10抹灰严重空鼓、线条不直,500-2000元/处。

  3.11现场使用与设计或封样不同的材料,蓄意掩饰、隐瞒质量问题者每次罚款10000-30000元。

  3.12粘贴施工(外墙面砖、地砖、石材)色差过大、线条与图纸差别较大,齐缝、错缝感观较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罚款200-2000元/处

  4、蓄意阻扰建设单位、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和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

  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500元。

  6、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的;每次罚款1000元。

  1、未按时提交相应的进度计划,将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

  2、未执行《工程暂停令》,将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2、建筑垃圾、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3、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4、现场使用小型手动机具,未按照要求接电的,按照私拉乱接处理没收机具并处罚500元/次。

  5、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一层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6、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不规范整处,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根或每处,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7、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

  8、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

  9、“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200元,罚款金额累加。造成高空坠物的以每次罚款2000元。

  10、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1、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2、施工现场在禁烟区抽烟,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3、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加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如: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小型设备)无防护罩或无设置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台罚款加500元;(如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无检查验收记录、准用许可证、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证件无效处罚1000元,(并要求停止使用)罚款金额累加。

  15、施工现场严禁酗酒、赌博、聚众滋事、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劳务用工不得使用童工和老、弱、病、残之人,违反此规定者每次罚款1000元。

  17、各分包单位(或劳务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干涉建设单位、监理的正常工作,以致威胁建设单位、监理有关管理人员,每发生一次由其上级承包单位承担罚金5000元,并且责令清退其出场。

  18、施工现场内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发生一起斗殴事件,甲方监理方直接对总包处于每次1000元的罚款。总包应杜绝任何影响建设单位或其他合作分包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过激行为,如攀爬塔吊、跳楼、封堵销售部、市政道路及擅自切断现场供水供电行为,或现场发生严重治安及刑事案件,总包处置不当给建设单位、监理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如报纸或电视台的指名报到及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监理将给予总包50000—100000元的罚款。

  1、施工单位新装水表、电表或拆除水表、电表,未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抄表记录,将承担当月施工现场所有用水、用电损耗并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总包单位私自向各用电、用水单位乱收取费用,一经核实,业主将责令总包单位向各用电、用水单位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处以多收费总金额10倍的罚款。

  3、总包单位未配置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用水进行统一管理,将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

  1、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分包方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暴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总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形象、声誉造成损失,分包单位除了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外,总包单位按事件严重程度分别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金,总包单位还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2、分包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事故,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每发生一次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一般事故:1000元;轻伤事故:1000~2000元;重伤事故:2001~10000元;死亡事故:10000~100000元

  3、分包单位不能按总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安全等,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队伍的处理。

  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如分包单位不能按规定的时间整改,每延期一天,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罚款。

  5、施工时分包单位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总包单位可按每次或每处500元进行处罚,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列情况存在的将受到加倍处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书面(整改通知单、监理例会)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施工单位不积极落实整改的,除按照上述条款处理外,每次额外追加5000-10000元的处罚;建设单位、监理部有权拒绝参加施工单位的任何验收、资料签字,直至所提问题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验收合格为止。

  1、各施工单位保质保量,按规定的目标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当月无任何违规违章操作处罚记录,建设单位和监理将视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奖金来源于罚款)。

  2、上述明确的各项奖惩条款,非常规违规首次警告,通知责任方立即整改;问题再次发生其责任方将受到相应制度条款的惩罚。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13

  1、每个单位工程根据施工预算提出一次性材料供应计划(可分基础、结构、装修三阶段提出)。

  2、材料进场要严格进行五验收(品名、规格、材质、数量、保管期),并有完备的验收记录。

  3、工程消耗材料执行定额,班组执行限额领料,实行六对口:A、施工预算(有小分析)分部分项;B、工长施工任务书;C、限额领料单;D、领料小票;E、耗料汇总;F、限额领料台帐。

  4、施工现场(水泥库及搅拌站)应配备计量器具,材料实行计量供应。

  5、场存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具堆放整齐,不乱不混,堆放方式正确,砂、石、砖、灰应攒方码垛、白灰淋入池内。

  6、场存材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防止变形、变质,水泥库需防水、防湿、防漏,按产地规格码垛,码垛离墙20~30CM,高度不得超过10包。

  7、施工现场作业面的.剩余材料(落地灰、三头、砖、木方)、模板、工具应及时清理、修理、回收。

  8、周转工具、钢木脚手、模板等不准挪作它用(打地锚、搭临设、垫路等)。

  9、现场材料管理的各种原始记录、帐、表齐全、准确,要有四种制度(岗位责任制、限额领料制度、周转工具租赁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和四本台帐(单位工程供耗料台帐、采购成本台帐、修旧利废台帐、三大工具租赁台帐)各种规章制度应贴在墙上。

  10、工地仓库库容整洁,出入库手续完备,帐、卡、物相符合。

  11、施工机械定机、定人、定岗(并挂标牌),并需持证上岗。

  12、施工机械在机体明显部位配备操作规程和统一编号。

  13、机械设备达到清洁、润滑、坚固、安全等技术完好标准。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14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施工项目管理制度15

  1、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2、凡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4、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6、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7、施工人员应沿施工便道、爬梯上下通行,禁止为了走捷近沿钢管、模板等攀爬上下。

  8、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9、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当乘坐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车。

  10、挖掘机、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其危险半径以内。

  11、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1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6、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风及卫生等安全要求。

  17、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标识齐全,必要时设专人守护。

  18、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9、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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