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3 12:23:21 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团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1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xx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严禁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损坏学校设施。

  (4)在非活动期间,任何协会或协会会员不得在活动室逗留。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在每学年结束时,实践部门将对每个社区进行学年评估。对优秀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表现不好的取消资格。

社团管理制度2

  1、在文学社有不团结行为表现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任何成员在投稿时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3、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两次或缺席行为,立即开除,一个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社团形象者,由理事会酌情处理。

  5、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进行:

  (1)对于工作中表现积极、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公开表扬,并授予“优秀个人”称号。

  (2)对于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对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者,立即开除。

  7、凡在《新华学院报》、市级、省级或国家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同学,以及省级重大比赛中获奖的同学,经核实,文学社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8、学期末总结,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空出,认真负责者授予“文学社优秀个人”荣誉称号,这是新声文学社对个人的最高奖励。

  9、期末总评,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最佳部门一个,评定标准主要有:

  (1)工作及工作总结;

  (2)日常任务的完成情况;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的表现;

  (4)部门成员的.工作表现;

  (5)理事会对各部门的评定。

  10、新声文学社的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本社团的形象,为文学社的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11、制度及其附则解释权归新声文学社理事会。

社团管理制度3

  总则:

  为了更好的促进湖村中学学生的社团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协作能力,社团本着以娱乐休闲为主,和谐交流技术为宗旨;社团通过平常训练和定期的比赛来加深社员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培养社员的团队意识,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术水平;社团是学生交流的平台,希望乒乓球社团能为同学之间带来欢乐,同时提升我们自身的技术水平。

  1.本社团活动由主持教师郭修福、指导教师彭军两位组成。

  2.职责:负责社团整体工作,整体规划建设社团;其中:主持教师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集体活动;指导教师:管理球队的训练和比赛,制定球队活动方案,安排组织比赛;负责指导队员日常训练,提高队员技术水平;组织协调各项活动。

  3.制度要求:

  所有社员参加活动时秉承以“安全为最高标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社员参加活动时,请自备球拍;社员参加活动时,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4.大家要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活动,请与主持教师或指导教师联系;

  会员需服从社团安排,如有异议,共同协商解决;

  5.活动:

  每周尽可能安排进行适当训练,然后进行比赛;活动中队员以安全快乐为主,技术较量为并存;活动中主持教师和指导教师积极配合队员完成活动;

  本规定未涉及事项,可由社员提出议案,报指导教师和主持教师同意后执行。本规定解释权为乒乓球社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团管理制度4

  板块一:卷首语

  连云港市龙河小学是江苏省实验小学,多年来,学校按照“重科研、育名师、创特色”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创学习型学校,育智慧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在“快乐体育”特色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快乐教育,幸福课堂”的办学特色。

  板块二:快乐社团

  根据学生的自主发展需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先后成立了三原色、科技、创新与思维、舞蹈、书法、童话等七个学生社团,xxxx年科技社团和书法社团被评为县级优秀社团,社团活动丰富多彩,已经成为学生快乐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板块三:快乐体育

  我校是快乐体育传统校,早在1995年,我校就确立了“体育兴校”的发展目标,积极创办快乐体育特色。1996年被评为省实施《锻炼标准》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全国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先进单位。

  板块四:快乐课堂

  课堂是学生活动的主阵地,只有快乐的课堂才能培养出快乐的学生。乘着课改的春风,我校大力推行课堂教学改革,努力让课堂成为学生的乐园。语文学科所提倡的“批注式阅读教学”,已经惠及大部分学生。

  板块五:快乐童话

  童话是我校所开发的`校本课程,也是学生感兴趣的内容。“听童话,讲童话,写童话”已经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一部分,童话故事演讲、童话剧表演成为我校艺术节的保留节目。

  板块六:快乐成长

  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一直努力追求的目标,我校通过举行入学仪式、入队仪式、成长仪式、“六一”演出、庆元旦、毕业典礼、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为学生留下快乐的记忆。

  (说明:可以根据需要,配上学生活动的图片)

社团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第一条性质: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院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本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院校团、学生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见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的权利。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会享有权和被权,并对重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律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制度。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贡献力量。

  5、服从校团、学生会的领导。

  6、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长助理两名,部长、部长助理各三名。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后勤部

  1、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

  第四章活动

  第一条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社团需每学期向指导老师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章经费

  第一条本社团所有日常开支必须由社长同意签字生效,交后勤部执行。

  第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赞助

  3、活动创造

  4、外界赞助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使用办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经费

  第四条经费使用原则

  以尽可能少得费用获得尽可能的效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长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社长助理

  1、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及任务安排

  2、视察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

  3、了解各个部门的需求

  4、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的基本工作

  第三条部门

  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

  组织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

  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后勤部负责,主要由社长领导,社长助理组织后勤部开展各项活动费,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载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xx学院心理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学生会社团部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社团管理制度6

  1.乒乓球社团承办活动标准:有利于学生乒乓球水平的提高与交流,有利于社团自身的发展。

  2.乒乓球社团应是思想明晰.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团结活泼的.强大战斗力集体。乒乓球社团应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社团的工作。

  3.乒乓球社团成员应由强烈的时间观念,举办活动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开会要遵守时间,有事要提前向老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4.乒乓球社团自身工作应有计划进行,应提前一周将工作或 活动计划上报。

  5.社员参加活动时秉承,以安全为最高标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社团管理制度7

  总则

  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

  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

  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一章关于社团

  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

  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

  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

  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

  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

  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

  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

  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

  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

  第十五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健康;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

  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

  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

  第十七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

  第十八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 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

  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副社长: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

  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

  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

  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

  策划部: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外联部: 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

  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

  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

  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

  宣传部: 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

  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

  3制作宣传资料;

  4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

  第十九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

  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

  第二十五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六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

  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

  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第三十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

  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

  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

  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

  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

  第四十一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

  第八章社团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四十五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七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xx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与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须服从规章制度;

  指导教师:本校音乐老师

  活动地点:行政楼二楼

社团管理制度8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辩论协会社团章程

  一、名称和宗旨

  名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辩论协会

  宗旨:“关注热点,追求真理,锻炼口才,发展自我”

  二、学生社团登记类别

  兴趣爱好类

  三、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活动范围:在本校、其他大学以及组织参加各大型辩论赛事

  活动方式:

  1) 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举办社团内部的大学生辩论赛,促进校社团发展;

  2) 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3) 每周开展与口才相关的活动,培养会员对辩论的兴趣,锻炼和提高会员的辩论口才。

  四、组织机构及权限

  本协会下设机构有: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 各机构权限:

  【指导老师】

  积极指导协会具体活动;

  组织相关讲座;

  拥有全程监督协会各项事宜的权利;

  【会长】

  每月末进行一次协会活动总结;

  与协会辅导老师保持沟通,积极联系其他高校进行社团联谊赛,关注各大相关赛事; 有要求秘书处发放协会通知的权利;

  要求组织部对各大赛事宜进行组织、监督的权利;

  要求宣传部进行相关宣传的权利;

  拥有支配财务的权利;

  受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监督。

  【副会长】

  拥有监督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权利;

  应及时与会长保持意见沟通。

  【秘书处】

  及时发布协会通知,并转达给会长、副会长最终结果;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组织部】

  对各赛事保持较高敏感度,组织各类赛事相关事宜;

  协调会员之间的矛盾;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宣传部】

  对协会相关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财务部】严格核对协会内部支收明细,每月末向会长说明详细情况;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

  会员对本协会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有获得通知,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会员享有本协会其他权利。

  会员的义务:

  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和名誉、为本协会服务的义务;

  会员有本协会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负责人的职权,内部机构建设

  负责人职权:详见第四条【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权限

  内部机构建设:

  1、选举任命:选举制(由上届全体会员投票选出下任会长、副会长)或推荐制(由上任会长推荐新会长名单,并公示以征求意见,并由新会长委任副会长名单,公示之);

  2、选举罢免:协会领导机构的选举与罢免必须经过民主表决过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指导,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

  3、人员构成:协会将在每年面向新生,公开纳新,择优录取。严格选拔表现优异的辩手为正式队员,并在特定时间内完成辩论协会领导机构的交接和队员的'更新,以使论协会不断延续;

  4、协会规模:协会的人数将控制在100人内,辩论协会规模扩大或有特殊需要时可适当增加队员人数,具体增加人数由会长和提案,副会长各部门集体协商决定;

  5、管理方式:协会在校团委领导、社团联合会监督、统一管理;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各部门机构自主管理;

  6、协会纪律:

  A.每名正式会员自加入本辩论协会之日起必须服从管理和各项有效决议,遵守本辩论协会的有关纪律,对于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违反纪律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B.会员必须准时参加辩论协会的每次正式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会、延迟到会或提前离会的,应提前请假。对无故缺席、迟到及早退者将提出会内批评,三次无故缺席或多次无故迟到及早退视为自动退出本协会;

  C.会员必须服从协会的日常决议和管理。在坚决服从管理和执行决议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向领导机构提出建议。但是不得以意见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动抵制决议及管理,对违规者将提出队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

  D.会员须以正当方式对协会活动提出个人要求或建议,但具体实施要服从决议和组织安排,对不经批准擅自行动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

  E.会员须积极维护协会团结和利益,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不得搞个人小团体以及任何分化协会的行为。对破坏队内团结,损害协会利益情节轻微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对于其他以任何行为或方式损害学院利益者,直接除名,并上报校团委及社联。

  7、奖励措施:

  对于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在大型活动中(如校内外大型比赛、大型学术活动)表现优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以及在辩论协会中一贯表现突出的回暖员,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质奖励。

  七、财务的会计制度及审核制度

  1、本协会对每届新会员收取会费(20元/人,每人只收一次),作为以后的活动及各项费用。经费开销由各部门向会长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同意。事后须提交相关票据,由财务部门核对保管;

  2、比赛奖金或商家赞助的收入应记入财务支出中,用于协会往后的活动;

  3、财务部门应确保账目准确,财务公开,并定期向校团委、校社联审计查对。

  八、会长的选举制度及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会长的选举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1(选举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同意通过;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协会负责人及秘书处。

  十、章程实施的日期和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章程实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项:无

  十一、社团终止程序

  本协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成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由校社联组织对协会财务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协会不再开展任何活动);

  协会自检查十日内向社联办理注销登记;

  在协会注销后第10-15天内,社联将予以注销公示,至此,社团终止。

社团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精神,充分发挥文艺团队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丰富群众生活,结合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宣传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注重社会效益,遵纪守法。

  第三条 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当地政府及所属系统(单位)、文化部门开展工作,顾全大局,繁荣文化。

  第二章 团队组织

  第四条 本团宗旨:播种美好希望,收获艺术芬芳;陶冶品性,和谐大道。本团精神:务实 创新 分享 奉献。管理理念:文化的熏陶,制度的约束。

  第五条 团队建制稳定,有完整的组织制度,有相对固定的排练创作、展示场地,具有独立开展演出活动的设备。

  第六条 团队成员相对稳定,并有1-2名在创作、表演、辅导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本地有一定影响的骨干成员。

  第七条 团队具有一定的演出水准,具有年创作或移植1台以上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的能力。定期组织排练,常年开展活动。

  第三章 内部管理

  第八条 健全团队职能部门,包括文艺表演部、外联宣传部、创意策划部、财务部、人力部、安全后勤部。

  第九条 团队成员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工作任务;活动期间,团队成员以团队利益为核心开展工作,团结协作。

  第十条 维护团队和合作单位的名誉,不得以团队和合作单位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和商业行为;团队成员对活动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团队内部出现意见分歧,采取民主决策,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票数的决策有效。

  第十二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合作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定期、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辅导,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 健全管理制度,台账资料齐全,对团队内部人员、活动、设施设备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团队人员进出审批机制,确保团队成员及整体业务水平相对稳定,进入、退出团队应有申请程序并报人力部备案。

  第十六条 活动、表演经费实行严格管理,集体获取的奖金和社会资助经费必须用于开展专项活动和团队建议。

社团管理制度10

  一、 社团的成立

  1、 鼓励学生申请社团,社团成立按照社联章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料提交,同时在社联公告栏长期公布社团申请流程。

  2、 资料审核通过后,为预备协会,需要建立考核期。审核一段时间后根据纪律考评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决定予以成立或撤销。

  3、 理清系社团部和社联的关系,社团审批权在于社联,其他领导不能以行政命令和权威进行干涉,影响协会社联正常工作。根据社团联合会规则要求系社团部定期对主席团进行工作汇报。

  二、 会长的考核

  1、 社联理事会召开,会长须参加,如有重要事情不能参加,需委派派副会长参会。否则每次扣2分。每周协会会长必须安排人员到社联签到,缺两次以上每次扣2分,予以类推。

  2、 会长每个月须向社联汇报本月的工作总结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未汇报者每次扣5分。

  3、 每届会长须填写社联干部专用表格,并进行存档,未填写则视为自动取消会长职位。

  4、 会长与协会考勤扣分,直接关系协会评优。每月按照扣分情况,评选月度优秀社团与月度差劲社团,予以通报。

  三、 社团的会费管理

  1、 社联提供每年协会收费参考,需提高收费标准的协会,应先与社联沟通,以保证协会收取会费的一致性、合理性。

  2、 协会招新后,开始第一次会议安排,须上报社联。由社联安排人员指导协会日常工作,以及负责协会的第一次会议的会费收取、人员登记、确定协会的招收新成员的情况,以便确定协会收取会费的情况。

  3、 为防止会费流失、管理混乱现象,换届会费损失等情况。协会会费的70%上交社联代为保管,30%作为协会的日常活动资金,协会每次活动可向社联申请资金(必须写好活动内容、费用清单),社联承诺高效率审批。百分之七十中的百分之十作为月优秀社团奖金、社联杰出奉献奖金,社联开支。

  4、 社联秘书处定期通过理事会,向协会汇报社联和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社联和各协会经费支出接受理事会监督。

  四、 社团的考评

  1、 办公室值班:协会办公室中午必须有人值班(具体协会自行安排)值班要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卫生。值班时间和社联的值班时间一致。社联值班人员根据每天的协会办公室的情况进行打分。

  2、 签到:协会每天须派人(除放假和星期天)到社联办公室签到,不可代签,缺一次扣1分。

  3、 晨跑:晨跑期间迟到者扣0.5分。无故未到扣1分。不参加的协会可以予以注销。

  4、 每年年末协会必须上交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未交者,根据本年度考核情况,予以扣分。

  5、 每月社联对协会的'考评进行一次总结,如果协会的考评非常差可以先予以警告,不改正者可以予以注销。

  五、 社团活动和经费的申请

  1、 协会每年须要有自己的特色活动,协会活动策划书应先交于社联组织策划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社联上报的院团委审批。

  2、 活动前期活动经费协会写好经费清单交至社联监察部,经审核批准后,由秘书处领取经费。后期活动由社联向学院领导申请。

  3、 活动结束协会必须上交活动总结和活动的奖项设置以及活动经费清单,方便社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六、 社团的奖罚

  1、 协会不按时参加社联理事会一次警告两次白榜三次以上根据协会的考评情况对会长进行撤职处罚,严重的予以注销和追究负责人责任。

  2、 每两个月总结考核结果,表现良好的协会予以表扬。每年的“五四”评优、评先,参照会长、协会的考核以及协会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定,不再另外临时通知评审。

  3、 协会不遵守社联管理可以直接取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追究会长责任。

  4、 新增月度优秀社团评选,根据每月协会考核分数,采取扣分数少的社团或者未扣分的社团前3名,予以红榜表扬。

  附件

  1、 为了更好的管理协会,理清社联和协会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强烈要求团委把协会摆台审批权和监督权交给社联,这样才能更好的监管协会活动,由社联对活动进行评分和监督,避免活动商业化,形式化。减少团委工作量,节约领导时间。社团活动经费预算、办公室申请由社联提交到团委审批,团委不再直接给社团审,避免社联被架空。

  2、 为了更一步促进社团积极性,希望设立月最佳社团奖励由社联

  办法奖状,出红榜公布,并在电子公告栏给与公布,数量在三个左右。评选学期最佳社团奖励给与三天的公布,并颁发奖状。另外给予人民币100元的奖励。对于社联人员,设立杰出贡献奖励、最佳策划奖,以奖励默默无闻为协会正常运转提供支持和帮助的社联工作人员。同时设立制度创新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给与在制度和人事创新方面有出色提议的个人。评选都根据会长表现和社团活动考评,由社团理事会和社联例会评选。

社团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在自我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应进取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进取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我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我的艺术情操,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xx文学社。

社团管理制度12

  舞蹈教室系学校主要专用教室,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场馆,由体育组和音乐组共同负责管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体育组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违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4、学校足球社团管理制度

  1、只要热爱足球。爱好足球。愿意和协会集体交流。一起努力、成长。均允许加入我社。

  2、社员从入社即日起应自觉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社员义务。

  3、作为社团的`一份子,应自觉维护社团荣誉,应与其他社员友好相处。不能做搞分裂等不团结的事,更不能做有损社团利益和荣誉的事。

  4、社员有按时到场比赛和参加各次会议和课程的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员告之。三次无故缺席者当自动退社处理。

  5、按社团管理与活动的需要设社长,副社长,理事,秘书,宣传,外联及其助理等理事职位。各理事应对社团对工作负责,做好份内兼顾局,齐心协力做搞好社团。宣传部,理事部是社团的重要组成部门,旨在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促进社员同好间的交流,搞好社团的宣传与创作。部门间不分等级不分彼此。按社团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部门。

  6、理事换届实行竞选制。新社员在开学后的社员会上通过竞选,获得考查机会,考察期后,由集体理事集体评定,确认是否选为新理事。发与我社聘书。如日后有不负责或损害社团利益与团结的行为,竟集体讨论通过,撤消其职务。

  7、社团方向:成为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优秀社团。打造知名足球协会。打造学校知名球员。

社团管理制度13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注意保持活动室内的卫生。

  三、为保证活动按时、有序地进行,保证活动室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将小组成员分成如下小组,各小组主要负责工作如下:

  (一)每次活动后负责活动室卫生的清扫。请大家自觉讲文明、讲礼貌、讲究公共卫生,不乱扔果皮杂物,更不要随地吐痰,确保室内环境整洁卫生。

  (二)活动后负责将物品收集、整理好交还指定人员,并记录物品的使用情况。凡进入乒乓球室活动,都应自觉爱护乒乓球桌,不用球拍或其他物品敲打桌面,不私自搬动球桌,不私卸球网,不在球桌上放除乒乓球或乒乓球拍以外的任何物品。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球桌或其它设施损坏的需酌情赔偿。

  (三)社长负责每次参加活动人员的记录。

  (四)各小组的第一名学生为小组长,主要负责上述工作,如组长不在,由第二人负责,以此类推。

  (五)为保证正常开展活动,希望各位学生密切配合,活动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吵闹,保持室内优雅环境

  (六)活动结束后,应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最后一个人离开时必须做到关灯、关空调、关窗、锁门。

社团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增强大学生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团委批准成立的,由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自愿组成,为发展成员共同兴趣爱好,实现共同志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本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校内学生社团)。

  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和学院有关规定。

  第四条 学院、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和学院社团联合会支持学生社团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团委的指导,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作为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学院各类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负责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 未经学院团委许可,校外社会团体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成立分支机构,校内学生社团不得成为校外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

  第七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

  (一)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紧扣本社团章程宗旨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社团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使其在锻炼中提高综合素质。

  (三)加强内部建设,凝聚青年学生,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八条 学院团委和学院社团联合会是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及审查;

  (二)监督、指导学生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考核和评优,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学生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学生社团干部、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的学生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学生社团落实本条例和校内相关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日常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存在以下情形的学生社团进行限期整改:

  (一)社团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二)不遵守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的;

  (三)学生社团内部机构混乱,作用发挥不力的;

  (四)存在其他应当进行整改情形的。

  (五)不服从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和安排

  若学生社团违纪违法情形严重,或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将追究该社团负责人的责任。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每两年对学生社团进行整理,整理内容参照《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十条 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政治领导和指导,探索和推进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党组织、团组织,在学生社团活动中融入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一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服从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承认并遵守本条例及学院有关条例。

  (二)在校学生15人以上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关于社团负责人要求的有关规定。

  (三)有规范的章程。

  (四)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社团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并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第十二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的发起人应当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申请书、协会章程(草案)、社团成立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社团成立申请人档案登记表、社团成立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社团会徽设计样板、会员证设计样板等相关资料,经学院团委批准并予以公告,报学院学生处、保卫科备案,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社团名称、社团宗旨、活动范围、活动方式、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组织管理、管理、社团的终止程序及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一般不成立性质相同或者相近的全校性学生社团。

  第十五条 鼓励学生社团确定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为义务指导单位,挂靠单位应是具有管理或学术研究职能的校内正式机构,如专业教研室、党团组织、职能部门等。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应聘请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校内教职员工担任协会专业指导教师,协会专业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中只起技术性指导,不参与社团管理工作,涉及社团管理工作,均由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推选和申请更换社团负责人,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审议通过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的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六)决定社团的其他重要事项,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大会形成的决议要报学院团委和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和备案。

  第二十条 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的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应根据实际设立相关的组织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明确负责人,建立学生社团干部队伍,完善学生社团的工作体系。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成员

  第二十二条 本校学生有自由参加和退出校内任何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在学生社团内部,各成员一律平等,并按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和财务状况,并有权向社团负责人就有关社团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反映学生社团内部情况,并应积极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对其所在社团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学生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并应据此承担相应义务,有参与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要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定期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干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干部的产生应坚持民主和公平的原则。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指正、副会长及财务负责人)应通过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推选(推选出社团负责人四名以上,财务负责人两名以上),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考核,经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考核后,方可成为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 学生社团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热心组织社团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 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要加强对学生社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社团干部如对学院的学生社团工作方面提出意见,有直接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反映的权利。

  (二)学生社团干部有参与社团干部培训的权利。

  (三)学生社团干部有享受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参与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的权利。

  (五)学生社团干部有为会员服务的义务。

  (六)学生社团干部有配合日常管理机构开展学生社团工作的义务。

  (七)学生社团干部有履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学生社团负责人有接受离任前财务检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机构一经产生就开始接受全体社团成员监督,社团的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的`目标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院团委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费中划拨部分资金作为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社团同时通过收缴会费、接受资助或赠与等其他方式获得活动费用。

  第三十七条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育人原则。

  第三十八条 凡组织跨校的社团活动,必须提前两周向学院团委、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由学院团委向省学联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三十九条 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不得开展违背其宗旨和超出其活动范围的活动。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工作

  第四十条 实行社团负责人负责制度。各社团负责人开展各项社团工作须对学院和该社团成员负责。

  第四十一条 实行会议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

  (一)、会议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

  1、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和副会长)必须开会前10分钟出席会议,否则当作迟到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请假。如每个学期内迟到三次,当一次缺席,缺席次数累计达三次则暂停或撤销会长职务。

  2、出席会议的社团负责人必须佩戴专门的笔记本和笔,做好会议记录。

  3、出席会议的社团负责人严禁在会议中进食、听MP3、玩手机、未经同意随意走动、非讨论时间,私下讨论事情。

  4、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派出干部出席各学生社团内部会议,进行旁听、监督并记录相关情况。

  5、为了使各学生社团更好地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学院社团联合会将不定时地组织各学生社团相应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各学生社团相应部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社团联合会相应部门负责人请假。

  6、社团负责人会议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做好考勤登记,会议后整理存档,并作为学生社团评优的依据。

  7、各学生社团相应部门会议将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相应部门做好考勤登记,会议后交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存档,并作为学生社团评优的依据。

  8、各学生社团在平时工作过程中,如有学生社团成员对学院社团联合会干部有任何语言中伤或暴力行为,学院社团联合会将立即召开其所在学生社团的内部会议,暂停或撤销该社团负责人职务,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或取消该社团活动,并通报各学生社团。

  9、如发现任何学生社团有拉帮结派,共同抵制学院社团联合会、学院管理的现象,无论事情大小,将责令该学生社团负责人暂停或撤销职务并上报学院团委。

  10、任何学生社团或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在非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上私自结伙开会,如有发现上报学院团委,并停止或撤销该学生社团负责人职务。

  (二)、值班制度 参照《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值班制度(试行)》

  第四十二条 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学院社团联合会对各学生社团实行档案管理,对其负责人实行工作考核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团档。

  第四十三条 实行年度注册、工作制度。

  (一)、年度注册:

  学生社团在招新完成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交资料进行年度注册。学生社团应主动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情况,每学期第三周前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年末,各学生社团须上交一份年度工作报告至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转交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纸质与电子版)

  (二)、组织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社团在校内或校外组织的活动必须经过学院社团联合会审核后上交学院团委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在课余时间开展。(如不经过学院社团联合会审核,越级向团委申请,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一经发现则停止或撤销该会长职务)

  2、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必须以活动方案的形式提前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活动方案必须提前2-3周上交,并附有经费预算和指导老师签名并说明经费来源(会费、学校下拨经费、赞助、其他方面)等。

  3、活动所需要物品申请书须符合格式要求,并提前5天上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组织部。

  4、活动方案审批未通过前,不得申请活动需要物品。

  5、各社团活动结束后应按学院团委文件存档格式要求及时上交活动后所需资料。资料包括:

  (1)、综合类社团:活动方案、经费实算表、活动照片4张、活动总结、新闻稿;

  (2)体育类社团:活动方案、经费实算表、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活动照片4张、活动总结、新闻稿。上交资料需符合学院团委存档要求并按顺序排好左侧装订。

  6、学生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活动时,必须是真是署名,强调学生社团身份,不得盗用其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否则停止其社团举办的活动。

  7、学生社团在未经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擅自外出寻求社会赞助。如发现私自外出寻求社会赞助即将责令停止其行为并上报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停止或撤销该会长职位,并通报公开。

  (三)、学生社团海报、小黑板、通讯和简报管理制度

  1、各学生社团张贴海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申请,并写明海报内容。未经同意而私自张贴者,第一次扣5分,并写书面检讨书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海报进行处理,次数累计达两次以上者则取消该学生社团海报张贴资格一个月,扣10分,该社团负责人需在会长部会议检讨。

  2、各学生社团内部的《开会通知》无特殊情况只允许以小黑板的形式进行通知,并摆放在规定的区域内(小黑板通知无需申请)。

  3、各学生社团必须按时将该学生社团所开展活动的新闻稿、通讯、简讯、简短新闻、工作总结等按要求的书面形式上交到学院社团联合会秘书部。注:简短新闻,搞完活动的第二天早上以电子版的形式发给秘书部的部长QQ邮箱。新闻稿、通讯、简讯、工作总结是搞完活动2-3天内交齐。新闻稿的电子版与活动相关的4张照片发给秘书部邮箱。

  4、学院社团联合会将定期向学生社团负责人公布各社团海报张贴、小黑板摆放违规以及内容出现语法、格式、错别字等不规范现象。

  5、各学生社团张贴海报的时间最长为3天(从落款记起),学院级学生组织为5-7天,超过规定时间的学生社团必须自行撕下自社海报,否则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海报进行处理;如需延长张贴海报时间,须提前一天递交申请书到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

  (四)、悬挂横幅管理条例

  1、各学生社团悬挂横幅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社团联合会调研部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横幅悬挂申请表。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横幅交给由学院保卫科处理,并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2、各学生社团横幅不得悬挂于学院教学楼主校道前。

  3、各学生社团横幅悬挂于校园植物上时不得使用图钉、铁钉等伤害校园植物的物品。

  第四十四条 实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各学生社团每年招收一次会员,为了筹措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可在每学期初向成员收取会员费,收取标准为:20元/人。所收取会费的100%在四个星期内交由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除收取标准会费外,不得再向成员收取其他费用。如确实另有需要,则须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方可收取。如未经申请私自收取,将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二)、学生社团的财务应有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开展活动的所需会费支出在20元以上的需写申请书:100-300元的需召开社团部长例会讨论通过,并由正、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在申请书、会议记录背后面上签名:300元以上需召开社团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由正、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及10名会员在申请书、会议记录背后面上签名。

  (三)、若开展活动所需会费支出在20元以内的,可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审批,并凭有效票据到学院社团联合会报销,凡经费支出超出20元以上的均须写申请书才能报销;若其会费支出在100元以内的上报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若其会费支出在100-150元,由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若其会费支出在150元以上的,由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核实意见后,报学院团委领导审批。

  (四)、社团报销需携带可见实物、申请书和报销单。报销单须由经手人(采购物品的干部),验收人(社团会长或副会长),证明人(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干部)签名,并注明经费具体用途,经相应审批人签名核实后,由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报销,并登记入账。

  (五)学生社团的会费收支应及时记账,且账目要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学院社团联合会将定期进行账目检查,账目混乱不清的,学院社团联合会将责令其进行财务整顿,并对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记录处分。

  (六)、学生社团的会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不得用于非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活动。

  (七)、各学生社团应在开展活动前2-3周向学院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方案和开展活动所需的详细经费预算,学院社团联合会将根据活动经费的审批情况,在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现场进行监督与核对。

  (八)、对拒不执行本管理办法或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学生社团,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社团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由学院社团联合会上报学院团委及学校相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不得在学生社团成员中私分财产。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院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以及资助者的有关情况,并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

  (十)、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学生社团的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时,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财务检查。

  第四十五条 实行刊物出版审读制度。学生社团出版的刊物、网站由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把关。

  第四十六条 实行评奖评优制度。每学年度的五月初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全校学生社团进行评优。评出上一学年度的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积极分子若干名。

  第九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四十七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社团联合会递交变更登记、变更备案申请,并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登记核准。如果逾期则按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日常管理机构申请变更或解散: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社团分立、合并的;学生社团被责令解散的;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学院社团联合会有权利要求社团进行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惩罚(惩罚措施包括:警告,扣分,以及两年不参加社团评优,情况严重者可撤销社团负责人等),若在限定期限内仍旧整改无效,学院社团联合会即可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规校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经劝告仍不改正;

  (三)成员人数不足30人(成员人数以社团实际人数核实为准);

  (四)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不包括内部聚餐、郊游等活动),以活动上交资料(活动策划书、经费预算表、活动照片、经费实算表、活动总结等)为准;

  (五)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不良后果;

  (六)脱离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正规管理,内部混乱,造成不良后果且经协商整改无效的;

  (七)在学期初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注册,也未在规定时间说明理由。

  (七)社团出现其他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 学生社团提出变更或解散申请,学院社团联合会要及时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学生社团解散后的剩余财产,由日常管理机构接管,用于学生社团管理。

  第五十条 学生社团变更或解散,要及时向学生公布。

  第十章 学生社团

  第五十一条 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自愿组成,向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学院团委审批成立,报学院学生处、保卫科备案,由学院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的学生社团。

  第五十二条 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为学院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

  第五十三条 学生社团的管理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鼓励成立与各系部专业相关、有利于促进专业学习、以专业实践为主要形式的学生社团。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由共青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各学生社团章程不得与本条例相互抵触,如有抵触,以本条例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社团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对社团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社团的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校社团联合会档案的管理工作由秘书处具体负责、专人管理,保证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各社团应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档案管理条例。

  第二条档案的分类管理:对校社团联合会所有资料包括各社团上交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和分类,校社团联合会自身的各种资料按类别、性质分档,各社团上交的.资料按社团类别分档。

  第三条资料的存档:按资料的性质、类别存档、编号,统一入档,每周对新资料进行一些清点,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档在年底统一上交校团委:

  (1)每学期开学初:各社团负责人存以下资料:社团注册表、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登记表、社团学期工作计划、社团会费收费情况及使用范围。(合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意见)

  (2)学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团工作总结、社团材料汇编、社团成员、个人小结、社团负责人总结及建议;社团活动申请登记表、社团的活动图片及社团其他主要成果、财务帐目报表;

  (3)以上材料应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应客观、公正、真实。

  第四条档案的查阅。需要查阅相关资料的按以下要求进行:

  (1)校社团联合会所有成员都有权查看资料,办公室成员可自由查阅,其它成员需查阅的,要经办公室副主任或档案管理负责人的许可。

  (2)各级社团成员,如需查阅相关资料的,应说明理由报请校社团联合会组委会批准。

  (3)任何查阅人员,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查阅后要恢复原状,不得乱扔乱放,同时未经特别许可不得在其上涂改,或带出,或复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条档案的更新:每学期期未对全部档案清点整理一次,根据实际情况或需要作以调查、更新,使之日趋合理化、科学化

  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东华理工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

  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

  XX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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