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6 14:37:42 制度 我要投稿

用水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水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水管理制度锦集(15篇)

用水管理制度1

  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全体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保障学生和教师饮水卫生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学校领导重视师生饮水卫生工作,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3、学校饮用桶装水的生产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报告。

  4、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得将饮水移作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5、值日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要教育学生保护水龙头的清洁,防止污染。

  6、从事锅炉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7、学生在校饮用水由学校专(兼)职供水人员统一按时按点供应。

用水管理制度2

  1.目的:

  1.1根据工作需要,企业为轮岗或家不在本地员工配备单间宿舍,为了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详和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1.2范围:

  1.2.1宿舍适用范围。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员。

  2.管理部门职责:

  2.1行政部: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员:厂区宿舍管理员由行政部指定人员,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员负责企业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职责

  3.1.1.人事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修改、监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宿舍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住宿情况,储备足够的空房间,保证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组织6S小组、电工、保安队对宿舍进行6S大检查,主要检查:水电供应情况、有无乱拉乱接电源现象、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标准、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员工私自调换床位或房间现象、员工是否有乱窜宿舍现象、卫生是否干净;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按此制度安排、监督、执行等工作;

  3.3.保安队负责对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3.4.所有员工必须按此制度执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员职责

  4.1.1宿舍管理员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宿舍管理员必须按此制度执行,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4.1.2所有员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都必须由宿舍管理员按标准统一安排、统一分配;所有在入职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经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员如未按标准分配者,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标准给当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不按规定标准安排而超出标准安排的,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取消当事人住宿资格;

  4.1.5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进行财产、安全大检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给予警告一次;具体检查内容:宿舍硬件设施(床、门窗、热水器、洗手台、冲水箱、风扇等)、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乱拉乱接电源现象、有无员工乱窜想象、乱换床位或调换房间现象等;对有违反者作出处理并通报表扬和批评;

  4.1.6每月底安排电工对工厂、宿舍水电底数进行抄表,宿舍管理员监督电工抄表是否准确,建立水电台帐,电工抄表出现错误或宿舍管理员计算错误的,处以警告一次,具体水电支付标准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统一标准为:水费XX元/立方、电费XX元/度,公司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的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4.1.7入住宿舍人员水电费自付,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分摊水电费;中途离职人员由公司电工同保安人员到该宿舍抄水电底数,平摊自己应扣除部分费用;

  4.1.8.宿舍设施维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电工进行维修,电工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在三天内修复,修复完毕经申请联络人确认签字后将《水电维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员登记台帐;所有维修事宜必须在三天内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否则,对宿舍管理员或电工作出警告一次处理;

  4.1.9.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将水电费用支付情况、6S检查情况、公司管理信息等给予宣传或通报。

  4.2住宿条件

  4.2.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须满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4.2.3外宿则可随时申请;

  4.2.4住宿公司宿舍员工水电费自付。

  4.3住宿申请

  4.3.1新进人员: 行政人员根据人员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长一人/间,主管两人/间,宿舍分为职员和员工宿舍两类;

  4.3.2外宿人员:外宿人员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时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入住。

  4.4住宿须知

  4.4.1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需变动宿舍或床位者须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4.4.2宿舍内铺位等资产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布局,不准随意挪动;

  4.4.3住宿者需按标识要求将生活用品按规定摆放,以保持宿舍整齐、整洁;比如:被子要卷起来摆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摆放在床下;

  4.4.4员工需增加设施应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购置;

  4.4.5清洁宿舍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舍员必须保持整齐、整洁,物品按类摆放,宿舍内各员工轮流值日,全体舍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4.6节约用水用电,因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员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暖器、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门窗外。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人走灯熄、水关;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对宿舍做6S检查,每个月一次,评选出前三名与后三名,并对前三名的宿舍进行奖励,同时对后三名的宿舍进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抛物,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造成人身伤害的理应赔偿;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赌博,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一次,赌博者没收赌资;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并作开除处理;

  4.4.10宿舍财产损坏或损失,经查实属人为原因导致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无人承认或无人举证,则由该宿舍所有人员一并承担赔偿;

  4.4.11未经允许,不得拿、动、用私人物品,如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12宿舍内禁止吸烟,发现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记严重警告,第三次记小过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着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楼道走动;

  4.4.14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探访至异性宿舍;

  4.4.15公共楼道上的热水器只限于饮用用水,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随意在墙上钉铁钉、拉线、乱接电源,禁止在墙上、房门上乱写乱画,严禁破坏现有生活设施;

  4.4.17为了确保住宿人员的安全,并保证同宿舍人员的休息时间,平日不加班者,须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过23:00时,则在公司值班保安处登记;周末员工必须24:00时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违反此规定;

  4.4.18 员工在22:00时以后,所有的有声电器必须关闭,如有需要收听的则必须带上耳机,不得打扰其它人员休息;

  4.4.19进入宿舍须出示厂牌或能证明是宿舍入住人员,凡有不配合保安员工作者,保安员有权不让其进入宿舍,利用他人厂牌蒙蔽闯关者,对当事人双方记严重警告处分;

  4.4.20保安员在不影响员工休息或不侵犯员工隐私的前提下定时或不定时查房,查房内容有:清理离职人员、是否有异性逗留等现象,有无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现象,并记录查房结果报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离职人员办完手续后,离开宿舍时必须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严禁将废弃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乱扔等现象;

  4.4.22严禁在宿舍内或走道上出现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现象;

  4.4.2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子果皮等杂物,违者记警告一次。

  5.0宿舍长职责

  5.1以身作则,遵守并维护《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员加强宿舍室内外管理,督导舍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员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长呈报行政文员、人事行政主管处理;

  5.3对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况予以监督;

  5.4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制定卫生值日表,监督全体舍员做好卫生工作;

  5.5监督舍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

  5.6宿舍长有权清理自离与离职人员,如宿舍长知情不报,由宿舍长承担后果。

  5.7宿舍长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岗位补助津贴;

  5.8宿舍所有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宿舍长或宿舍人员到宿舍保安处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当班保安统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内由电工对指定设施进行维修;

  5.9按时参加宿舍长会议,及时反映宿舍舍员生活情况,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0物品管理规定

  6.1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钱包、现金、银行卡、手机、电脑等,身份证请不要和银行卡存放在一起,遗失后果自负;员工丢失物品应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报警处理;

  6.2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所有物品带入宿舍时,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宿舍物品放行条》,经批准后按放行时间放行,请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7员工外宿

  7.1外宿申请:临时外宿或时间较短(一夜),申请人填写《外宿申请单》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7.2需长期外宿者,填写《外宿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逐级批准后严格按《外宿申请单》上的事项详细登记便于备查;

  7.3外宿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物品安全自行负责;

  8.0宿舍借宿管理规定

  8.1申请借宿人员一次最多申请三晚,公司每天不超过十人借宿,且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8.2担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借宿人员将《借宿申请单》交给当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员必须于次日08:00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当班保安有权立即将其请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请单须到宿舍保安或部门文员处领取,未申请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8.5.1厂内员工正常离职者(离职不超过一天);

  8.5.2厂内员工之朋友、同学及亲属;

  8.6.只限同性申请,异性则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处理

  8.7.1遇台风、火警、盗窃、斗殴等自然灾害或治安案件现象时,请及时报警或报告保安,并协助公安或管理人员处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员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保安处理;

  8.7.3保安员必须不定时对生活区、宿舍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8.7.4遇公安人员合法办案,宿舍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

  8.8 探访

  8.8.1每天18:00—20:00为亲友探访时间,原则上亲友探访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8.8.2亲友必须在员工的带领下,在保安处登记,探访人员不得超时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及维护集体利益,请务必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对应行政处罚。

  9.住宿申请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员工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行政部报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通知员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进行统一编号。

  9.4员工入住前与宿舍长对宿舍内物品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行政部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9.5入住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更换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除轮岗外入住人员的房租需每月缴纳。

  9.7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9.8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9.9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9.10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10.宿舍设施与安全管理

  10.1企业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企业财产,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10.2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1.宿舍卫生管理

  11.1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2严禁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 。

  11.4禁止在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养宠物等。

  11.5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宿舍管理员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任务,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楼内整洁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员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行政部。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和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节严重的。

  5.经常破坏宿舍安静、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有偷窃等不法行为。

  8、员工私自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

  13.员工退宿管理

  1、 员工退宿时应填写退宿单,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 员工退宿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罚款100元。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 5 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14.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

  14.1安保人员/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14.2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安保人员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15.附表 :

  1、《员工宿舍登记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

  3、《宿舍检查评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书》附件4

  5、《退宿单》 附件5

  16.备注:

  1、各项罚款由行政部统一制表备案,现金由财务部保管,用于员工宿舍建设专款。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制度报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用水管理制度3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保证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保证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用。

  三.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水塔蓄水池每学年进行一次清洗。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每学期进行消毒不少于二次。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保证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五.相关责任人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保持其外围十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

  六.如发目前人为造成影响正常饮水情况,包含损坏饮水机、桶,由损坏者照价赔偿。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含饮水机电源。严禁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

  九、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

  十、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用水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一、管理规定: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8、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使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热处理。

  9、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罚款,无理取闹者,送交唐热处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1、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12、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3、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5、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二、对员工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习惯。

  2、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三、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员工,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四、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五、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洗漱用具:统一放在脸盆内

  7、墩布:放置门后桶内

  六、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3、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4、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宿舍卫生由项目部副经理负责,每天检查1次(上午9点),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公司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八、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用水管理制度5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

  4、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全体师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让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用水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园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幼儿园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确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机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消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放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掉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卸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大道100℃。提供给学生和幼儿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用水管理制度7

  一、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系统在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煤气公司指导下,由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小区水电和煤气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切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装的.需书面报告管理处并请专业人员进行施工,费用由住户自理。

  三、各住户均可设立独立水表、电表、和煤气表,有关费用以抄表数计费收取,请按月及时缴交费用。住户不得有意破坏计量仪表,禁止偷水、偷电、偷气。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消防栓盖取水;未经管理处批准,小区内主供水阀门及梯位供水阀不得私自关闭。

  五、下水管道严禁倒剩饭或其它废物,如造成堵塞,管理处可派人疏通维修;住户室内疏通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公共管理维修费用由使用本管道的住户共同承担。

  六、未经管理处准许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七、若遇临时断电,请将有关电气的开关断掉,以免突然送电时电流量过大烧坏设备。

  八、使用煤气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煤气泄露、中毒、失火、爆炸等,必须立即报擎并向管理处报告,同时就有机取紧急措施。发现漏气、堵管等邦联时,不得自行修理或明火试漏。

用水管理制度8

  第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饮用水水源质量负责,把保护饮用水水源地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保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第二条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市、县(市)区水务部门负责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工程的管理;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监督管理。

  建设、卫生、国土、水务、交通、林业、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要加强对辖区内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行业指导、监督和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供水站和人员的资质管理,组织业务和技术培训,逐步建立从业资格注册制度,实行行业准入控制和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务、规划、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情况等提出保护区范围划定方案,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五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绘制辖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图。参照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行单井保护,界桩每30~50米设置1个,宣传牌、警示牌原则上每个水源地设置一块;水源井必须建设泵房、管理房,院内路面进行硬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由地方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已建成的小作坊、养殖户等建设项目及厕所、畜禽圈等,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布局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逐步进行搬迁。

  第七条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八条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限制和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

  第九条各供水管理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水井进行加盖处理,严格避免污染物进入,定时消毒,规范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各供水管理站设立供水专管员,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系统档案。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环境管理状况(水源地管理及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状况、面积;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起始时间等)、水源地水文地质状况(包括机井状况、建井时间、抽水量及供水情况、静水位、水质、供水人口),地理坐标测量、污染源分布状况(水源地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化肥农药使用状况以及排放情况;养殖数量、种类、饲养畜禽量;水源地及周边工业污染源的`排污情况、排污量;水源地及周边生活人口及排污情况等)。

  第十一条供水管理站要会同卫生防疫部门每年至少两次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预测系统和监测信息公布制度。

  第十二条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环境监察、监测相关规定,依法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情况进行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供水管理站要建立饮用水源地的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可通过拨打当地水务或者“12345”、“12369”举报电话等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各县(市)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制定农村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预防和控制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区域,必须迅速采取措施,通知有关取水单位,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卫生、水务等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出现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或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当地人民政府应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责令排污单位停止生产和消除污染。

用水管理制度9

  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学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学生查验预防接种卡工作普及率达100%,学生建卡率达100%;

  二、学生入学时,必须向幼儿园交预防接种卡;

  三、如学生的`预防接种卡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

  四、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如果学生未完成全程免疫的,要求其及时到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免费进行补种。

用水管理制度10

  水是生命的摇篮,一切生物离开水就无法生存,人体每日水的来源主要来自直接饮水或食物所含有的'水分,所以饮水问题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保障学校饮水安全,我校依据《生活饮用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水由总务主任总负责,定期督促厂方更换净水器的滤芯、活性碳,并做好记录。

  二、卫生保健教师负责督促饮水卫生和卫生检查,保洁工做好饮水处的卫生工作,确保整洁卫生。

  三、平时由总务处一名兼职人员检查设备,注意流量,做好记录。

  四、定期对景欣牌净化水的水质进行抽检,要经长宁区防疫站化验合格后再向学生开放。

  五、制订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

  六、在饮用水处标明卫生要求,文明使用,预防污染。

  七、为确保水源卫生每年进行一次生活用水的水箱消毒、清洗、并通过防疫站检验合格后供水。

用水管理制度11

  1.对医院用水进行全面计量管理,具体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2.建立用水计量台帐,全面记录医院用水量分布情况。

  3.由专人负责医院用水的`计量管理,定期对医院一、二、三级水表进行抄表。

  4.对抄表数据进行分析,对用水异常的部门,及时查找原因,杜绝重大漏水事故的发生。

  5.每月制作用水情况表交。

用水管理制度12

  为了维护幼儿园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沪卫监督(20xx)第23号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二、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热水器烧水。

  三、幼儿饮用水由保育员负责供应,以确保暖桶供水为主。

  1、食堂供水的'水质要求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开水器)要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期监测设备,由保健教师监督检查。

  3、负责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

  4、供应温开水的保暖桶,以每个班级设一个保暖桶盛装开水为足量,桶上加盖并上锁,防范人为投毒等破坏,每天由保健教师负责监督检查。

  5、保温桶内外清洁无破损,保证每天清洗,每周消毒一次。

  四、保健教师和带班教师的职责::

  1、引导幼儿注意个人卫生,杯具保持干净。

  2、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园长室报告。

  3、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4、发现饮水污染事故或水源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五、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用水管理制度13

  1、凡在校内单独使用水龙头的教职工,一律应安装水表。超过学校规定用水量的必须按自来水公司水价交纳超用水量的水费。

  2、未安装自来水龙头的教工使用公共水龙头必须节约用水,不用水时必须自觉关闭水龙头,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自觉检查水龙并没有是否关闭,避免下班好浪费用水,如发现浪费用水的,将进行公开批评。

  3、全校师生必须自觉爱护学校的.用水设施。任何人发现公共用水设施漏、损时,必须立即告诉学校水电工,以便及时进行维修。故意损坏用水设施者,应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并处于维修费1——5倍的罚款。

  4、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需要开、关自来水水阀们。学生上课、上晚自习、下半夜及无学生住宿时必须关闭水阀(管理人员打扫卫生时除外)。如违规浪费用水,责任人按浪费水量进行全额罚款(罚款起点为10元)。

  5、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开、关水龙头,如不需用水而未关闭水龙头造成浪费者,责任人按浪费水量进行全额罚款(罚款起点为10元)。

  6、教工分户用水设施如有损坏,水表前部由学校负责维修费用,水表后部由用户自负维修费用。

  7、故意造成水表不转或倒转,视为窃水行为,窃水者取消一年用水量补贴。未在本校领工资者窃水,按180M3的水费处罚。

用水管理制度14

  根据供电、供水以及供气部门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对本住宅小区做出如下规定。

  1、住宅每户电表设计容量为 10a,请业户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负荷,须申请增容。

  2、请业户检查电线回路负荷,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3、业户用电过程中,若发现电线未接好,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丝是否接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4、每隔一段时间,请业户按漏电开关试验按钮,检查漏电开关是否可靠。

  5、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公共用电场所、消防、绿化用水场所私自接电、用水,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6、电、气、水管线及排水管道已按设计精心安装,请住户不要随便改动,如确需更改,请报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方可进行。

  7、住户若暗埋给水管道,须先试压,不渗不漏才可批灰隐蔽。

  8、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以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9、请业户安全使用燃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离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燃气管道、器具。

  10、业户出门前应将燃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1、因业户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户承担。

用水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水电管理,增强学生节水节电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禁止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另接插座、楼道灯电源及其它偷电行为;不准使用自制电发热器、充电器、热得快、电源线上装挂节日装饰物、衣物等。

  第二条为防止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严禁在公寓内使用以下电器:1.电热棒(热得快);2.电炉;3.电炒锅和电热锅;4.其它发热器件外露、易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电热器具;使用功率在300W(含300W)以上的其它电器须向学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在宿舍内使用。

  第三条公寓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态下,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用时应有人在场;电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人员离开寝室,应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以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条学生公寓每人每月免费用电5度、用水3吨,学院将根据住宿人数核定标准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寒暑假期间不享受免费用水、用电;因松雅校区宿舍内未安装单独水表,为便于操作,学院在免除学生免费用水额度外,一次性收取住宿学生每人每年20元的水费。

  第五条学生公寓用电实行分段供应办法,每座学生宿舍楼具体供电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第六条学生公寓内水电设备由该宿舍内学生使用保管,如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室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第七条宿舍出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宿管人员提出申请报修,并由物业管理部门派人维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条除学院特别规定的宿舍不要求统一熄灯外,其它学生宿舍夜间必须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熄灯。

  第九条罚则:

  违反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全院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同时收缴违规使用的电器,收缴的.电器需经所在系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毕业时领回;因违反安全用电规定酿成火灾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各专业系对本系学生宿舍内部安全用电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学工处、保卫处、总务处负有联合管理责任。对违章用电严重或造成事故的将实行责任追究;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管理人员应对安全用电情况实行常查制度,发现违章用电者应给予纠正制止,对严重的违章用电者应及时纠正并向其所在系及用电管理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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