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6 15:53:12 制度 我要投稿

驾驶员管理制度15篇(精)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驾驶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驾驶员管理制度15篇(精)

驾驶员管理制度1

  一、每位驾驶人员对所驾驶的车辆要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完好,确保运行安全。

  二、驾驶员必须执行三大规程。

  三、驾驶员要做到四不准:不准酒后开车;不准超载;不准超速;不准强会。

  四、驾驶员驾车井下行驶中严格执行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驾驶员在出车前要对车况、油料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六、驾驶员对工人乘车必须高度负责,人员做稳后方可开车,开车前检查车门及车厢,确认无误后方可启车。

驾驶员管理制度2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确保广大人民乘客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制度。

  由车队组织领导,分管责任人和安管员联合实施,考核为每季度进行一次。

  一、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要求

  1、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管理、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知识等熟练运用到实际中,按照可控标准,以四项安全指标进行考核。

  2、驾驶员应在日常安全学习活动中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的经验,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行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确保安全可行。

  3、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活动。

  4、应了解掌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以便对其进行从业行为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二、考核事项及内容

  (一)、对驾驶员的工作态度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热诚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

  2、是否服从统一领导、管理、调度,做到随叫随到。

  3、是否认真填写派车单,每日能否自觉接受安检人员检查。

  4、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出车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派。

  5、是否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和提高驾驶技能。

  (二)、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应做到不违章行车。

  2、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分类型作为考核依据。

  (三)、对驾驶员的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经常清洁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2、是否按时定期保养,定点维修。

  3、是否按时完成车辆年度检审和检测工作。

驾驶员管理制度3

  学校驾驶员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校园内交通的安全、有序,保障师生出行的安全,提高驾驶员的工作效率和职业素养。该制度主要包括驾驶员的选拔与培训、日常管理、安全规定、应急处理机制及奖惩措施。

  内容概述:

  1. 驾驶员资格审查:明确驾驶员的招聘标准,如驾驶年限、无严重交通事故记录等。

  2.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驾驶技术、交通法规、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并设置考核机制。

  3. 工作规范:规定驾驶员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车辆保养维护职责等。

  4. 安全规程:制定详细的行车安全规则,如限速、禁止酒驾、疲劳驾驶等。

  5. 应急预案:设立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流程,如车辆故障、事故处理等。

  6. 奖惩制度:对遵守规定、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

驾驶员管理制度4

  一、目的

  规范营运驾驶员的招聘与聘用、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从业行为考核、安全告诫及安全交代、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日常安全行为规范、信息档案管理、调离和辞退、疲劳预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构建高安全素养和技能的驾驶员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驾驶员。

  三、引用文件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四、管理职责

  安全科为驾驶员招聘、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信息档案管理、行为考核、安全告诫的管理科室,机务科、调度科协助。

  五、内容及要求

  (一)聘用管理

  1、驾驶员聘用条件:驾驶员须持有经交警部门审核合格的有效合法机动车驾驶证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驾龄三年以上,持交警开具的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具有相应的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

  2、驾驶员招聘程序包括应聘报名、初审、笔试、面试等环节。

  (二) 岗前培训管理

  1、驾驶员聘任后,应进行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车辆技术、驾驶操作等国家规定的项目。

  3、驾驶员培训完毕时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

  4、驾驶员岗前培训项目、考核试卷应存入驾驶员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1、在职驾驶员每年应接受公司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未完成再教育的驾驶员,下一年度不得上岗,直至补足再教育学时。

  2、驾驶员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受教育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当时不能参加的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驾驶员安全参加安全教育时,应在相应的记录中签署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字。

  3、公司规定驾驶员每年进行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安全培训。驾驶员应认真、及时接受培训,并在将培训内容在工作中实践。

  4、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除应补考外,还应与薪酬、安全评比等挂钩。

  5、驾驶员可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形式等提出改进意见,我公司对采用意见或建议的驾驶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

  (四)从业行为定期考核

  对检查发现和乘客投诉等未告知行为,公司应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列为驾驶员考核。

  (五)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

  1、驾驶员安全档案实现一人一档,由调度科管理。

  2、驾驶员安全档案内容还包括安全教育考核、违章违纪、交通事故、安全奖惩、证照审验等记录。

  (六)驾驶员调离和辞退管理

  1、驾驶员身体条件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时,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优先调离驾驶员岗位,其次辞退。

  2、驾驶员有自行驾驶非本公司营运车辆的、触犯法律(如吸食毒品或依赖性药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等)等行为之一的,办公室予以辞退。

  (七)安全告诫

  安全员需对驾驶员进行观察、问询,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醒交代,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出车,提醒告知驾驶员当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对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和意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告诫,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驾驶员安全告诫范围包括禁止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禁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禁止酒后开车;禁止载运危禁物品;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禁止严重超载、超速的;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禁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严禁吸食或服用有依赖性的药品或毒品;管好自己的休息时间;严格控制自己情绪波动。

  (八)驾驶员疲劳预防管理

  1、公司尽可能为驾驶员创造必要的强身健体的活动,促进驾驶员群体的体质提升。设计驾驶员工作时间时,要考虑职业特点和个体间差异,每日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中间停车落地休息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调度科要关注驾驶员工作之余的生活安排,督促驾驶员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驾驶员职业健康检查。

  3、驾驶员要规划好作息时间,保持精力充沛。

  (九)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规范

  1、驾驶员必须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按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自律,自觉养成文明行车习惯,杜绝影响安全的不良驾驶行为。

  2、驾驶员出车前应保证充足睡眠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3、驾驶员应掌握自己身体状况的变化,杜绝带病出车。

  4、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

  5、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努力钻研驾驶技术,认真学习安全行车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操作水平。

  6、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车辆日常维护检查和报修,认真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7、驾驶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年度审验,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继续驾驶车辆,审验合格后将复印件交到车队。

驾驶员管理制度5

  第一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镇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二条 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条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四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 每周四上午为镇政府安全日,在册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第六条 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对交管部门下发交通违章通知书者,每次扣除住勤费、交通费总额的10%。

  第七条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住勤费、交通费和罚款的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XX~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10%处罚。

驾驶员管理制度6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每季度对车辆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100,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汇报制度,凡长途车行程超过400公里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同时当班驾驶员要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严禁严禁将车交给非营运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7、要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行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

驾驶员管理制度7

  第一条 公司车辆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维护。

  第二条 公司车辆需保持干净,按车辆保养标准进行定期维护,遇重大故障应及时上报人事行政部,经审核后联系维修,因车辆故障无法出车,驾驶员需及时上报并督促修理。

  第三条 各部门用车,需提前报人事行政部并详细按要求填写出车单,原则上:

  1、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经上报人事行政部后可要求用车人补填单据;

  2、市内业务,当前往商场二个以上或因携带文件重要、资料量大时,可出车接送;

  3、工作人在市内办事点需逗留一小时以上,驾驶员视具体情况可不负责等候。

  第四条 驾驶员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如遇出差应及时告之考勤员并作相应记录。

  第五条 驾驶员驾驶公司交通车,应保证员工上、下班的准点与及时,遇特殊情况需上报,避免误工。

  第六条 驾驶员长途出车,相关补助参见'关于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

  第七条 严禁驾驶员将车辆交予他人或私下为他人办事,对因私出现的交通安全事故,公司有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因公发生意外,经调查后公司将根据实情承担车辆维修等费用,同时驾驶员将视具体事实及事故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受处罚及如何处罚。

  第八条 驾驶员应做好行程、油耗记录,公司将依据有效的`行驶里程和油耗标准报销相关费用(原则上9升/100公里)。

  第九条 自带车驾驶员管理

  1、需严格遵守以上所有管理条例,负责自有车辆的日常维护;

  2、自有车辆日常磨损费、养路费、保险费与其工资按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关于自带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3、因公出车需做好公里数登记,并请用车人签字,每月公司按所记录之用车公里数总和支付出车油费(原则上控制在10升/100公里);

  4、若自带车辆因公发生重大故障或事故,公司将根据实情与驾驶员协商解决维修或理赔费用。

驾驶员管理制度8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驾驶员的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乘客安全,同时也保障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驾驶员的权益。该制度涵盖了驾驶员的选拔、培训、考核、行为准则、服务标准、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驾驶员选拔:设定明确的入职条件,包括驾驶资格、健康状况、无犯罪记录等。

  2. 培训制度:定期进行驾驶技能、安全知识、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3. 考核机制:设立定期的`业绩评估和安全检查,以激励驾驶员提高工作表现。

  4. 行为准则:规定驾驶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如礼貌待客、禁止酒驾、保持车辆整洁等。

  5. 服务标准:设定清晰的服务质量指标,如准时率、投诉处理等。

  6. 违规处理:制定违规处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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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队驾驶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车队驾驶员的行为,提升行车安全,保证运输效率,并确保驾驶员的'健康与福利。该制度涵盖了驾驶员的选拔、培训、考核、日常管理、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驾驶员选拔标准:明确驾驶员的资格要求,包括驾驶经验、驾驶技能、身体状况等。

  2. 培训与教育:规定定期的驾驶技术、交通法规培训,以及安全意识教育。

  3. 行车规范:制定详细的行车规则,包括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注意事项、紧急情况处理等。

  4.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时间,防止疲劳驾驶,保障其休息权益。

  5. 考核与奖惩机制:设立驾驶员绩效考核标准,与奖励、惩罚措施挂钩。

  6. 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流程,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

  7. 健康与福利:关注驾驶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查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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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它通过规范驾驶员的行为和工作流程,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为企业节省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内容概述:

  1. 驾驶员选拔与培训:设定严格的驾驶员招聘标准,包括驾驶经验、健康状况、驾驶技能等方面,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

  2. 行车规则与安全规定:制定详细的行车规程,包括行车前的.车辆检查、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紧急情况处理等。

  3. 工作时间与休息制度: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时间,确保其得到充分休息,防止疲劳驾驶。

  4. 车辆维护与管理:设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5. 行为准则与纪律处分:明确驾驶员的职业行为规范,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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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第四条由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行车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初审。

  第五条由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旅客运输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操作、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和路面考试。培训、考核内容: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三)职业道德、安全意识、驾驶操作技能、道路标志、标线培训;(四)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六)驾驶车辆是否具有识别信号和谨慎驾驶的能力;

  (七)是否具备相应的车辆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八)是否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迅速作出处置反应;(九)是否通过理论考试。

  第六条驾驶员经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写驾驶员资格审查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经营安全科为其办理公司内部上岗证,并报运管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凡使用伪造证件的驾驶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上岗资格。

  第三节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七条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八条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九条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条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十一条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XX或者XX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十二条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三条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或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十四条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五条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不争道抢行、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条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客车驾驶员凌晨2点至5点必须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八条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任何情况下途径人行横道时,必须无条件减速,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必须停车让行,优先让行人通过。

  第十九条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条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二十一条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二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检查车内安

  第二十三条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二十四条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节安全带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办法为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旅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十五条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必须要求驾驶人系好安全带,同时,要在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带。

  第二十六条对所车辆安全带安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七条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在客运站场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让“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五节GPS监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市、区政府及交通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旅客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凡我公司旅客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

  第二十八条GPS监控系统要有且监控人员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实时监控功能:系统能够实时反映车辆的运行状况,GPS监控客户端可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实现对车辆实时跟踪和查看;

驾驶员管理制度12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6.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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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驾驶员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车辆安全、高效、合规地运行,保障员工出行安全,维护公司财产,提升运营效率。制度涵盖驾驶员的选拔与培训、职责与行为规范、车辆使用与维护、事故处理与预防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驾驶员资质与选拔:规定驾驶员应具备的驾驶资格、经验和健康状况,以及选拔流程。

  2. 驾驶员培训:设定定期的驾驶技能、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理培训计划。

  3. 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调度和归还程序,防止资源浪费。

  4. 行为规范:制定驾驶员的行为准则,包括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辆整洁、禁止酒驾等。

  5. 车辆维护保养:规定车辆定期保养和检查的`频率及内容,确保车辆良好运行状态。

  6. 事故处理与预防:设立应急预案,指导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并分析事故原因,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 绩效评估与奖惩:建立驾驶员绩效考核机制,奖励安全驾驶,惩罚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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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的运输运营安全、高效,同时维护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它涵盖了驾驶员的.选拔、培训、考核、行为规范,以及车辆的购置、保养、使用和报废等一系列环节。

  内容概述:

  1. 驾驶员管理:包括驾驶员的资格审核、驾驶技能评估、健康状况检查、安全教育和定期考核。

  2. 车辆管理:涉及车辆的选择标准、购买流程、日常维护、事故处理和报废规定。

  3. 行车安全:设定安全驾驶规则,如限速、禁止疲劳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等。

  4. 车辆使用:规定车辆分配、调度、使用记录、油耗监控和维修保养程序。

  5. 应急处理: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归属和处理流程。

驾驶员管理制度15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服务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则,为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保障正常工作顺利开展及用车安全,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购置、使用、加油、维修、调动、报废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力度,确保交通安全。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为所有权或管理权隶属于公司的机动车辆,所指“司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专职司机人员。但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公务车辆是指服务外出办理公务的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及与公司业务开展有关的所有车辆,纳入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只有高级管理及以上级别领导可专车专用。

  第五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油耗、年检、保险等一切费用均按照节约开支、适度从紧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节 管理职责

  第七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办公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 除保险公司由控股总裁办指定外,其他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设定专职或兼职的车辆管理专员负责落实,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维修、加油、年检办理等事宜。

  (二)负责沟通、协调、保持与交警、车管等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

  (三)完成车辆的保险缴纳、事故处理及索赔等相关事宜。

  (四)负责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的修订、细化,规范车辆管理事宜。

  (五)负责司机的管理、培训、考核、业绩评定及推荐提名等。

  (六)审核车辆发生的交通费用(包括过路过桥、加油、维修等)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指导司机做好车辆维修保养。

  (七)随时掌握公司车辆状况,建立车辆档案,将每辆车的《车辆购置审批单》、《车辆登记表》、车辆证件、保险资料、行驶记录表、维修审批单及台帐等相关资料放置在档案袋或档案盒中统一保管,以备查考。

  (八)负责对下一级公司办公室进行车辆制度培训及车辆管理的指导工作,协助外埠公司办理有关事故处理、保险索赔等。

  第八条 车辆驾驶人员作为公司车辆的使用者及保管者,对车辆的安全驾驶及停靠保管负有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在行车时携带齐全各种证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文明行车,确保驾车安全。

  (二)定期对车辆检修、保养,精心爱护车辆及随车工具,做到车辆及时检修、设备正常运转及每天的检查。

  (三)合规使用车辆,按公司要求执行用车、油耗、报废、事故处理等有关规定。

  (四)将车辆停放至公司要求的安全位置,尤其是在驾车外出等非停放地产大厦广场时,须做好车辆的安全保管工作。

  第三节 车辆配置标准

  第九条 车辆配备原则及使用年限

  (一)公司根据员工岗位级别按标准配置车辆,详见附件一《车辆配备标准》。

  (二)高级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由办公室调配车辆专车专用,正式任命之后公司将统一为其配备公务车辆;如办公室无车可调配的,按照标准配置由办公室负责为其购置专车。

  (三)除高级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公务用车均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所在系统/部门车辆或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四)车辆的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

  第十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年更新车辆的配备标准,使之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但购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车辆配备标准》有关规定。如因工作需要更改车辆配备标准的,申请部门须写明原因报董事长特别批准。

  第四节 车辆购买

  第十一条 车辆购置原则上以年初购置预算为依据,由车辆所属部门或单位填写《车辆购置审批单》(详见附件二),经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逐级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购置。

  第十二条 购置车辆时,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进行市场调查、询价、谈判,最终确定每一次车辆购置的供应商,采购价格不应高于市场内同类车辆的市场平均价。如一次性购置三辆以上同款车型,须按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办公室须从审批单批复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购置到位,如遇市场内该类车型紧缺,购买时间可做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车辆购置10个工作日内,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完成有关车牌、行车本、附加费、保险等手续办理,并将车辆移交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 车辆办理车牌后,由车辆管理专员组织驾驶司机及用车部门进行车辆验收,并填写《车辆验收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验收后无异议的移交使用部门。

  第十五条 车内装饰及用品购置

  车内装饰及用品由司机根据需要提出申请(详见附件四《车辆内饰及用品申购单》),逐级审批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登记并交付使用。车辆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内配饰,人为原因造成车内用品损失的,由车辆驾驶员负责补齐。

  第十六条 以抵顶、奖励等形式产生的车辆,使用前应到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部分别办理实物登记及财务入账手续。

  第五节 车辆管理

  第十七条 车辆使用分为专用车辆和共用车辆

  专用车辆范畴为高级管理及以上级别领导所驾驶的车辆,由高管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用车,原则上应由专职司机驾车前往,需要自行驾车的高管人员,应取得国家《机动车驾驶证》且实际操作熟练。涉及的车辆维修、油耗、保险及安全防盗等均应遵循本办法有关规定。

  共用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按照车辆使用申请送达先后及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办公室车辆出行,调配不开的可调度其他车辆,但在用车前应事先征求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十八条 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司机应按要求出车:

  一、收到公司批准的“长途用车申请单”(详见附件五)或《车辆外借申请单》(详见附件六)。

  二、接到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的指示。

  三、业务部门车辆用车经部门经理同意。

  四、车辆管理专员许可。

  不符合以上规定私自用车的,视为司机违规出车,出车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派车原则为:

  一、对市内不足两站路程的不予派车;

  二、单一事项或单个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导致综合用车成本过高的,外出人员可乘汽车或火车前往;

  三、对市内超过两站路程的因公用车,对相近方向、时间的用车尽量合并派车,减少派车次数,降低车辆使用成本。

  第二十条 共用车辆出车管理

  一、长途用车:前往廊坊市以外地区的共用车辆外出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

  第一,业务部门车辆接到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长途外出任务时,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逐级审批后出车。

  第二,需要综合管理办公室派车的,用车部门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预定申请,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用车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交车辆管理专员备案并安排司机出车,收车后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出车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车辆管理专员于次年1月5日前将各部门上一年度使用共用车辆的用车事由、次数、费用等统计数据报使用部门备核,并作为次年综合管理办公室交通费用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

  二、市内用车:

  第一,需要综合管理办公室派车的,用车人员应提前1小时以电话或口头形式向综合管理办公室申请,由车辆管理专员统筹安排司机和车辆。

  第二,共用车辆(包括业务部门车辆)司机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包括市区、长途,详见附件七),由用车人填写使用时间、公干事项及行车路线,并签字确认,返程后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在《车辆行驶记录表》签字确认。其中,业务部门无专职司机的,《车辆行驶记录表》由公司批准的驾驶人填写,除此之外均由专职司机负责填写。每月26日司机将当月《车辆行驶记录表》交车辆管理专员,作为司机考核及计算车辆油耗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除高级管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公司特批的准驾人员可驾驶公司车辆外,其他车辆均由专职司机驾驶。

  第二十二条 车辆借用

  借用公司车辆的,车辆借用人需填写《车辆外借申请单》,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车辆借用审批

  (一)公务借车

  短期(5日(含)内)借用公司车辆:集团范围内及外部单位借用车辆的,由总经理批准。

  长期借用公司车辆的(5日以上):集团范围内借用车辆的,由总经理批准;集团范围外借用车辆的,由董事长批准。

  (二)个人借车

  公司内个人用车借用车辆的,短期内的由总经理批准,长期借用公司车辆的须报请董事长审批。所发生费用由借用人自行承担,借用人须于用车次日主动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交纳,否则停止其以后的车辆借用权。

  二、车辆借用权责关系

  借出车辆在借出期间发生车辆毁损、被盗及交通事故的,产生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由借用车辆方自行承担,同时公司将保留对其责任进行追偿的权利。

  车辆归还时,由车辆管理专员检查车辆使用状况,确认借车人行驶公里数与用车时间。若交接车辆时存在破损或零部件问题的,由借车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维修。车辆管理专员未能按规定履行职责,交车后再发现车辆存在问题的,由车辆管理专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车辆停放

  一、公车回公司后一律到指定地点停放,除高管及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综合管理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过夜。

  二、因司机值班、公务驾驶车辆出差、回家的(包括高管驾车),要将车辆停放到车库或小区监控系统覆盖点及小区值班保安视线范围内等安全的停车地点,加强防盗和安全保护。

  三、节假日期间凡公司有明确规定的,除高管及业务部门专用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在公司指定地点封存。车辆钥匙交由车辆管理专员保管,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封存车辆做好防盗管理工作。节假日期间未封存车辆的保存及防盗义务由准驾人员负责。

  四、各级车辆驾驶人员要增强防盗意识,汽车钥匙、防盗报警控制器及车辆证件均应随身妥善保管。无停车场时司机不得远离车辆;司机临时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窗和防盗锁,启动防盗报警器;严禁将行驶证等有关车辆证件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严禁私自配制车辆的钥匙。

  五、车辆驾驶人员未按以上规定执行导致发生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被损的,按照《办法》第八十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车辆卫生清洁

  工作时间内司机没有出车任务的,应随时擦拭、检修车辆,保证车辆内、外整洁和性能完好。卫生清洁标准为:

  一、车内无杂物,空气干爽清新无异味,仪表盘、坐垫、脚垫、地毯、出风口、顶棚、车门、车窗等无灰尘、无污渍。车身表面清洁美观,后备箱内干净整齐,除必备的清洁物品外,不得存放贵重东西;如有暂存物品,放置须整齐有序,严防久置霉变产生异味。

  二、工作时间内逢雨雪及风沙天气,待天气晴朗1小时内司机须保证车身及玻璃干净,并达到第一款所述卫生标准。

  第二十五条 车辆调动

  一、车辆发生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填写《车辆调动审批单》(详见附件八)办理调动手续,董事长审批后进行实物资产调动。《车辆调动审批单》原件由调出单位财务部门留存。

  二、实物调动时由调出部门填写《车辆交接表》(详见附件九),与调入部门完成车况和实物交接,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监交。

  三、车辆调动之前,车辆相关问题及责任由原使用部门负责,调动之后相关问题及责任由调入部门负责。调入、调出部门在《车辆调动审批单》及《车辆交接表》中须注明车辆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未明确的,车辆维修及调入部门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所属责任均由调入部门承担。

  第二十六条 车辆盘点并入资产盘点管理,具体按照《资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六节 油耗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加油的统一管理,除出差外,公司所有车辆须到各公司谈判确定的定点加油站加油,且不得使用现金加油。

  第二十八条 加油站的选定

  一、选择定点加油站时,要选择油质好、服务优,并能为公司把控风险(非公司书面允许车辆不予加油)的加油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应联合会计核算部确定,并对选定的最终结果负责。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于每年3月份组织对加油站进行年度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另选新合作单位。

  第二十九条 加油管理

  一、市内加油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在加油站加油的车辆,加油站须按照综合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车牌号名单进行加油,对非公司车辆所发生的加油费公司不予承担。

  (二)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26日结算当月加油费并预存下一个月份的加油款,车辆登记用油与加油站加油数量必须一致。否则会计核算部门不予办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费用。

  二、长途用车加油

  长途用车在外加油所产生的费用须经车辆使用人确认和车辆管理专员审核,在报销发票上签字确认,填写《车辆外出油耗统计表》(详见附件十)计算百公里油耗标准。对于超出油耗标准值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超出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三十条 公司执行油料考核制度,做到车辆油耗有定额,里程有记录,每辆车(含领导用车)每月所加油料按耗油标准计算的公里数应与实际行驶公里数相符。

  第三十一条 车辆油耗标准定额

  一、新购车辆:

  (一)梅赛德斯奔驰3498cc轿车s350 四驱3.5油耗为16升/百公里;

  (二)奥迪a62.0tfsi自动标准型油耗为12升/百公里;

  (三)帕萨特1.8 t手自一体尊杰型及新领域手自一体型油耗为13.5升/百公里;

  (四)现代moinca名驭2.0 gl自动舒适型>油耗为13升/百公里;现代索纳塔2.0自动档油耗为12升/百公里;

  (五)别克商务3.0自动档油耗为16升/百公里;

  (六)新宝莱1.6l手自一体油耗为10升/百公里;

  (七)伊兰特悦动1.8gls 自动豪华型油耗为10升/百公里;

  (八)桑塔纳(含3000型)轿车、捷达1.6手动档、雪铁龙爱丽舍1.6手动档油耗为9.5升/百公里;奔腾b50at油耗为 9升/百公里;

  (九)各类皮卡车柴油发动机油耗为10升/百公里;汽油发动机油耗为15升/百公里。

  以上系新购车辆在春、秋季节的百公里标准油耗值,冬、夏季节在此基础上增加1.0-1.5升/百公里。

  二、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的车辆:

  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的车辆,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车辆行驶及保养情况,于每年12月底核定下一年度车辆的油耗标准值,并作为各车辆编制年度交通费预算及司机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5号前出具上月的`《车辆油耗统计表》(附件十一),计算出各车辆的百公里油耗,与确定的标准油耗进行对比,超标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节 维保管理

  第三十三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建立每辆车的《车辆维保台帐》(详见附件十二)。每次维保前认真检查车辆,对于不该保养、非正常损坏及未到部件更换寿命等进行维修的,要查明原因依责处理。

  第三十四条 维修地点的选择

  一、选择定点维修厂时,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寻找5家以上维修厂进行谈判,选择技术过硬、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节约成本作为年度合作商,并报总经理审批。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部于每年3月份组织对维修厂的评估,并结合市场调查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另选新合作单位。

  第三十五条 保养规定

  车辆的定期维修保养既要防止任意延长保养时限和里程而使车辆技术状况恶化,又要防止随意提前维保造成的浪费。车辆保养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例行保养

  司机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主要内容是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检查并添加汽油、润滑油。达到车容整洁,连接牢固、三滤通畅,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

  二、常规保养

  车辆每行驶5000-7500公里进行一次常规保养,由司机到专业4s店进行。常规保养除执行例行保养作业内容外,还要调整、检查发动机和底盘各部件工作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专业保养

  车辆每行驶50000公里进行一次大保,由司机到专业4s店进行,对制动系统、动力转向系统、变速箱等进行保养,使变速箱换档平顺,防止出现转向及驾驶失灵等风险。

  第三十六条 维修规定

  一、车耗维修:是指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因机件常规损耗不能继续使用所产生的维修。该类维修按公司程序报批,凭维修单送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二、车换维修:是指车辆因事故、第三方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机件损坏而发生的维修。其中,保险范围涵盖的按照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保险赔付金额的损失按照第七十六条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罚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保险未涵盖的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责任大小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出具意见提请公司处理。

  第三十七条 维保审批程序

  车辆在报修前,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保申请单》(详见附件十三),申请单作为报销依据附后。在未经审批前,任何人不得随意送修维保,违者公司将不予报销。

  一、车耗维修审批:维保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经车辆管理专员、会计核算部审核,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进行维保;1000元以上维保费用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二、车换维修审批:除按车耗维修审批程序执行外,车辆管理专员应在《车辆维保申请单》后附保险赔付情况说明及责任人处理意见,作为车辆维保的审批依据。

  第三十八条 维修要求

  除需要到4s店维修档次较高(帕萨特及以上级别车辆)、公司特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到谈判确定的维修厂修理,任何人在批准前不得自行到指定维修厂以外的地点维修。车辆在外地或行车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报车辆管理专员、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就近维修。费用报销时须有用车部门人员证明,车辆管理专员登记在案并对维修费用进行核查。具体要求是:

  一、车辆送修时司机需随车进厂,提供车辆使用情况和故障情况说明,并检查修理情况。车辆出厂后,应对维修单上的修理项目和更换零部件须逐项核对并进行试车,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

  二、凡更换价值200元以上的车辆配件,司机应负责将旧件取回交至车辆管理专员逐一登记,旧件未回收的不予以报销。以季度为单位,经会计核算部经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核准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回收的废旧配件进行处理,所获收益由会计核算部进行账务处理。

  三、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于每月26日结算当月维修费用。车辆实际维修数额与结算数额必须一致,存在差异的要查明原因,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费用。

  四、司机违规驾驶车辆导致维修的,费用及责任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八节 保险管理

  第三十九条 保险单位选定、评价由控股公司统一管理,所有车辆须按控股有关规定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廊坊地区投保的外埠公司车辆,具体保险投保、事故处理、理赔等事宜,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专员协助各公司办理。

  第四十条 购买车险时,险种要涵盖以下内容:车辆损失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损失险、涉水损失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玻璃险、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特约险。确保事故发生后将公司损失降至最低。

  第四十一条 车辆保险到期需要续保的,车辆管理专员须于到期前3天完成保险的续保,因续保不及时导致出现事故无法进行理赔的,公司所遭受损失由车辆管理专员承担。

  第四十二条 各公司车辆保险缴纳受当地有关规定限制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更换保险公司的,报董事长特批后可在当地缴纳。在险种相同的前提下,投保费用不能高于控股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

  第九节 事故处理

  第四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即刻停车,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报案,进行伤员抢救,并通知车辆管理专员及保险公司。未报车辆管理专员私自处理事故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司机承担。

  第四十四条 车辆管理专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并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告,配合交管部门妥善处理。

  第四十五条 根据事故原因及交管部门的裁定结果,车辆管理专员负责处理赔偿等事务。待外部事务处理完毕并得到保险公司赔付后,按第七十六条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综合管理办公室及责任部门应及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十七条 事故处理后3日内,事故发生时的车辆驾驶人应将《交通事故裁决书》复印件及《交通事故备案表》(详见附件十四)报车辆管理专员存入驾驶员档案。

  第十节 报废管理

  第四十八条 车辆行驶里程数已超过标准值,折旧已提足且丧失使用价值或维修费用高于其资产净值时,车辆使用部门可申请车辆报废。

  第四十九条 车辆报废申请由专用者本人或车辆使用部门填写《车辆处置申请单》(详见附件十五),经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部审核,车辆使用部门主管领导、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复核,报董事长审批。《车辆处置申请单》原件由财务部门留存。

  第五十条 属于车辆保管、使用不当,或责任事故等人为原因使车辆未到使用年限而丢失或导致提前报废的,综合管理办公室应结合车辆行驶里程数及使用现状出具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董事长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十一条 报废后的车辆按抵账、变卖及废弃的顺序依次进行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会计核算部、车辆使用部门做出评估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所得收益由会计核算部入账处理。

  第十一节 司机管理

  第五十二条 司机任职资格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取得国家《机动车驾驶证》且实际操作熟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听觉及视觉障碍;无酗酒史,无交通肇事劣迹,无驾驶证被吊扣记录等。由招聘部依据此基本条件按招聘程序择优录取。

  第五十三条 新司机入职当日,车辆管理专员负责组织培训,培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法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反违章禁令、车辆运行管理、员工手册等。

  第五十四条 新司机入职后7天内,车辆管理专员组织司机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十六),存入驾驶员档案。对于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的公司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兼职驾驶公车的,须由本人和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在办理公务时兼职驾驶公车。

  第五十五条 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驾驶技术,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学习,增强安全行车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十六条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司机应注意以下事项:未经批准,不允许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允许公车私用;严禁把车辆交给未经批准的其他员工驾驶;严禁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避免因违章行车给公司带来损失。

  第五十七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要坚决做到“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一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三勤”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和繁华路段时慢;“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情况、掌握所装载货物情况、掌握车、马、行人的动态和儿童活动情况。

  第五十八条 为保证交通安全、克服不良驾驶习惯、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特对司机驾驶车辆做如下要求:

  一、司机上车须系好安全带,同时要求副驾驶座位乘客系好安全带,否则不能出车。

  二、行车期间,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精力集中,避免超速行驶,严禁擅自搭载人员,严禁超员、超载行车。

  三、司机在执行公务期间严禁喝酒,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且永不续用。

  四、行车中,水杯、书包等易滚动物品不得放在司机脚旁。驾驶中不得接打电话、查阅手机信息或其他资料。

  第五十九条 为提高司机礼仪修养,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特对司机提出如下要求:

  一、前往机场或火车站迎接首次见面或重要来客时,司机应手持接站牌,在客人抵达前10分钟在接站口等候客人。

  二、与乘客见面时,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面带笑容,使用礼貌用语。

  三、当乘客携带行李时,应主动帮助提拿行李物品,并根据行李大小和乘客意愿,决定是否将行李放置在后备箱内。

  四、乘客上车时,要主动打开乘客所坐座位的车门,同时用手挡住车门上框,避免碰伤客人头部。

  五、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行车过程中,当乘客询问路线、行程等相关事项时,应礼貌作答,为乘客创造一个宽松愉悦的乘车环境;但涉及公司业务及个人隐私等不属司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司机不得外泄。

  六、到达目的地时,司机应提醒乘客有无物品遗落在车上,并主动帮助乘客提拿行李。如发现物品遗忘在车上,要迅速设法归还客人。

  七、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司机不得在公开、公共及办公场所聚集吸烟、聊天、嬉闹、赌博等。

  第六十条 车辆管理专员负责司机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司机培训、出勤管理、行车外派、行驶里程、车辆油耗、维修保养、卫生清洁、票据审核等,并做好车辆日常管理、检查及登记工作。

  第六十一条 严格落实车辆检查制度,检查结果作为司机月度考核及年终考评的依据。

  一、车辆管理专员每天对车辆的清洁、《车辆行驶记录表》填写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车辆管理专员对动用的机动车辆应做到出车前巡回检查,收车后督促保养。每月对车辆安全和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司机每天必须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自查,保持车况良好,不开带病车,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对转向、制动、灯光、车轮、机油、水箱等影响安全行车的主要部位进行检查,每三天至少检查一次。

  四、凡因日常保养维护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司机及车辆管理专员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六十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及培训机制,提高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

  一、车辆管理专员负责组织司机每月26-30日召开工作例会,例会至少涵盖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安全行车教育、通报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部署下个月的主要工作任务等。

  二、车辆管理专员须将交通安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上墙管理,要求司机熟知并切实遵照执行。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实际案例,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司机必须人人参加,做到有记录、有签到,并将学习情况计入月度考核。

  三、车辆管理专员每季度至少组织司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考试,80分为及格线。未达标准的择期安排司机补考,连续两次考试不及格的,扣罚司机当月绩效考核分5分。

  第六十三条 车辆管理专员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及保险缴纳工作,负责安排公司来宾及会议的用车。同时严格核查司机票据,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长途用车加油费等7天内要完成审核,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车辆管理专员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为应急突发事件用车,综合管理办公室应于下班后预留机动车辆值班,以备紧急情况用车。司机值班时间冬、春季节为17:00-20:00;夏、秋季节为18:00-21:00。

  第十二节 司机年度评优

  第六十五条 为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综合管理办公室以年度为单位组织开展优秀司机评选活动,并对当选的前三名进行表彰。条件不符合时奖项可以空缺。

  第六十六条 优秀司机评选条件为:全年安全行驶无事故、无违章,驾驶技术娴熟,车辆清洁、维护、保养到位,油耗控制得当,个人思想品德、作风纪律、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等成绩较为突出,结合用人部门评价及司机互评结果综合评选确定。

  第六十七条 司机年度工作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一次月度考评分低于75分、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违章超过3次/年的个人,不得参加优秀司机评选活动。

  第六十八条 优秀司机的评比程序

  一、由车辆管理专员组织参选司机于1月1日前填写《优秀司机奖项申报表》(详见附件十七)及上年度工作总结(内容需涵盖车辆运行情况,包括清洁维保、安全驾驶、遵章行车、行驶里程、油耗标准、工作纪律等),向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

  二、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车辆使用部门、人力资源部联合对申报人的业绩进行审核,所得成绩占总权重的75%;同时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抽取司机对申报人工作表现进行互评,所得成绩占总权重的25%。以上权重按审核部门及司机互评人数平均分配。

  三、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从制度遵守情况、油耗数值、维修频次、出车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车辆使用部门主要对有无虚假报票、所辖车辆是否存在费用超支、司机日常表现及出车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人力资源部主要对单月考核分数是否低于75分及入职后的整体表现进行评价。

  四、通过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使用部门、人力资源部联合审核及司机互评的,个人综合成绩超过80分且满足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前三名申报人,由办公室出具评选审核报告,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获批后将在oa上公示获奖个人名单7天,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的,择当选为年度优秀司机。

  第六十九条 优秀司机的奖励办法

  对于当选的优秀司机,将优先获得年度晋级及评先创优个人常设奖项的参评权。参评程序执行《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评先创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三节 罚则

  第七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相关人员500至20xx元的经济处罚,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记过等处分。

  一、未按《办法》规定程序购置、维修、加油、投保车辆的。

  二、未按规定用车或未经批准私自挪用车辆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车辆调动、报废手续的。

  第七十一条 对于变卖车辆、恶意使用或破坏车辆、以及非法处置车辆者,责任人员须赔偿车辆并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20xx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十二条 由于使用不当和没有尽到维修、保养、保管义务,造成公司车辆损坏、丢失而导致车辆提前报废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及责任大小,按车辆评估值扣除保险赔付额后的20%-5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不能确定损坏责任人的,由车辆管理专员、办公室负责人、用车部门负责人按以上标准进行赔偿。车辆评估值由会计核算部、办公室联合确定报总经理批复后生效。

  第七十三条 司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服务态度较差,或不注意用语,被客人及员工投诉的,将给予责任人50至200元罚款,屡教不改超过三次者(含三次)将给予开除处理。

  二、工作时间存在聚众赌博等行为的,将给予责任人50至100元罚款,给予车辆管理专员50元罚款。

  三、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四、车辆清洁情况较差,未达到第二十四条有关工作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车辆管理专员5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者(含三次)司机工资降一档处理。

  第七十四条 司机因违规、违章、违法和其他个人行为,导致驾驶证、行车证、购置税、通行证及车辆等遗失、吊扣、停驶、罚款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等一律由司机自行承担。

  第七十五条 未经公司批准,司机利用公车办私事或擅自搭载人员,将对驾驶车辆人员给予100元至500元罚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论保险公司赔偿与否,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七十六条 司机在正常执行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分类详见附件十八)的,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除保险公司赔偿以外,在事故处理完毕,公司内部按照以下规定对司机进行处罚:

  一、轻微、一般事故:给予“记过”处分,一年内累计三次“记过”以上给予“辞退”处理。相应经济处罚如下:

  (一)负完全责任:扣直接责任人3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0%。

  (二)负主要责任:扣直接责任人2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20%。

  (三)负同等责任:扣直接责任人1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10%。

  (四)负次要责任:扣直接责任人5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

  二、重大事故:如无亡人,且未受治安刑事处罚,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给予“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处罚:

  (一)负全部责任:扣罚10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0%。

  (二)负主要责任:扣罚8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20%。

  (三)负同等责任:扣罚5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10%。

  (四)负次要责任:扣罚3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

  (五)无事故责任:扣除司机月度绩效分5分,且取消年度评优的资格。

  (六)如有亡人,除承担上述(一)-(五)款所述经济责任及相应刑事责任外,公司将辞退该责任人并永不续用。

  (七)负责任的事故单位,给予车辆管理专员及主管领导处200元罚款。

  三、特大事故:公司将辞退该责任人并永不续用,并由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经济处罚:

  (一)负全部责任:扣罚15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80%。

  (二)负主要责任:扣罚10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50%。

  (三)负同等责任:扣罚8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30%。

  (四)负次要责任:扣罚500元,担负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15%。

  (五)无事故责任:扣罚300元。

  (五)负责任的事故单位,给予车辆管理专员“记过”处分,并处500元罚款,给予主管领导300元罚款。

  四、交警部门无法对事故定责的,公司的处罚决定按“负完全责任”的条款执行。

  第七十七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驾驶不符合驾驶证准驾车型的车辆、把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及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扣罚责任人20xx元至5000元,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对专职司机予以辞退,对非专职司机给予行政“记过”一次,取消其驾驶公司车辆的资格。有人员伤亡的,除责任人接受司法处理、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外,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在办理公务期间,对劝酒者及纵容驾驶员酒后驾车的负责人和参与者,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第七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及私自处理等情况,一切责任和修理费由驾驶人负责承担。对于隐瞒不报者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第七十九条 司机存在虚报车号加私车燃油的,一经发现扣除其当月绩效工资,将处与其所加燃油十倍的罚款。对违规乱加油的加油站,一经发现即坚决终止与其业务往来,由办公室重新选定加油站点。

  第八十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无论公务、出差、回家(包括节假日期间驾车),均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或车库及其他安全的停车地点,未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损坏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并扣罚责任人600元罚款。造成车辆丢失的,工作原因按车辆评估值(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30%赔偿;非工作原因按车辆评估值(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100%赔偿;特殊情况需另行处理的,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八十一条 车辆管理专员负责司机及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例行检查必须有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处理情况的详细记录,车辆管理专员未能按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使检查与管理权的,办公室主任每发现一次,扣罚车辆管理专员50元罚款,当年累计超过三次者(含三次)月度绩效工资降一档处理。

  第十四节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各公司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但须向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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