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30 11:59:2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华12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华12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必须确保每天所有地坑式垃圾箱的垃圾不得外溢。

  2、坑内积水不得超过垫堆(雨天除外),发现积水过多需及时找分管人员派吸粪车清除,并随时清除坑内垃圾确保坑内清洁。

  3、随时检查地坑式垃圾箱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并检修。

  4、对所使用的.车辆需随时检修并保持车辆清洁,需要修理应随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应及时通知办公室检修以确保车辆能正常行驶。

  5、司机开车不得闯红灯或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行为,如果因上述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6、司机上班期间不得酒后驾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履教不改者单位可随时辞退。

  7、司机利用垃圾车干私活或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司机必须服从分管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分管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自己找人替班。

  9、司机应将垃圾箱及时放回原位,不准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牧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疫、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体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畜牧行业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或者是牧场场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牧场)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副场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班组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畜牧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 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疫病、工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班组)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疫病防控、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生产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安全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疫病防控、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疫病防控、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疫病防控、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岗位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疫病保健、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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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防疫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 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感染疾病、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防疫设备必须按消毒防疫要求保证正常工作:

  1、门口进出通道防疫设施每天检测,消毒池保证随时有消毒液。

  2、牧场内消毒车辆保证随时使用,不得出现消毒设施设备故障不能使用现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幼儿园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动身,以对全园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仔细做好本园交通安全管理。

  一、所用车辆应取得准运证件,幼儿接送车辆的驾驶员必需取得由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且3年以上,否则一律不得从事接送业务。

  二、严禁接送专用车超载,严格根据车辆的核定人数载客。不得搭载本园幼儿以外的其他乘客。严禁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三、加强接送专用车管理。要严格坚持接送专用车定期检查保养,驾驶员定期安全教育。坚持接送专用车“专人负责制”、“驾驶员安全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完善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人行横道线、减速带、振荡减速标线、移动式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幼儿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管理,维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五、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教育幼儿在车上不得将头、手等伸出车窗外,过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乱坐无照车辆、非法车辆。

  六、劝说接送司机准时修理车辆,不允许酒后驾车,开快车,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绝不允许发生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责任事故。一经发觉将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0目的

  规定用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的保护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方法,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业安全卫生的保护用品器具的管理。

  3.0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发放。

  3.2各部门及管理处负责防护用品的领用及管理。

  4.0工作程序

  4.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1.1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识别,确定各岗位服务作业所需防护用品种类及数量,形成《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保管发放标准》。

  4.1.2个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确定,应充分保证员工作业安全,根据公司当前物业管理服务过程特点,并参照执行《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4.1.3由办公室负责根据《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保管发放标准》组织采购和发放。

  4.1.4当发生作业条件(环境)变更或增新的服务项目,需要增加防护用品种

  类时,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负责配备,同时更新《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2个人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与保管。

  4.2.1公司所需防护用品的采购及验收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按《采购控制程序》和《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的规定进行,对防护用品供应商评估必须审查其是否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防护用品生产、销售资格。

  4.2.2防护用品发放前,防护用品的贮存保管必须按《仓库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建立台账,明确存放地点和贮存条件,并实行定期检查。

  4.3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4.3.1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的规定,需要配备防护用品的岗位,由其所在部门负责统一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办理领用手续。

  4.3.2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时必须明确保管责任,确保防护用品得到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a)仅属某位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由其本人负责保管;

  b)由当班人员集中使用的防护用品,部门负责人指定存放地点,并指定保管责任人;

  c)对需集中加锁保管的防护用品,必须保证需要使用时,员工能够方便取得。

  4.3.3防护用品应按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见《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对于已经发生损坏,影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采购。

  4.4个人防护用品保养

  4.4.1按《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制度》的规定,需定期消毒/清洗的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进行。

  5.0相关文件

  5.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zh*-ohs-06-jl-01)

  5.2《采购控制程序》(zh*-qp-11)

  5.3《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zh*-qp-10)

  5.4《仓库管理规定》(zh*-qp-11-w*-01)

  5.5《工厂安全卫生规程》(政府文件)

  5.6《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府文件)

  6.0质量记录

  6.1《物品领用登记表》(zh*-qp-11-4/a)

  6.2《物品采购申请表》(zh*-qp-11-1/a)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4、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6、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7、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8、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9、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10、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屯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此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公司车辆

  公司车辆包括公司自有车辆和公司库存商品车、试乘试驾车。客户已交定金或全款的车辆在尚未完成交车环节前属于库存商品车。

  二、客户车辆

  客户车辆主要指客户在公司保养维修的在修车、已完成接车验收的待修车和尚未完成交车环节的维修竣工车。

  三、车辆安全管理的责任划分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由经公司确认在行政部备案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公司的商品车和试乘试驾车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客户车辆由售后服务部负责管理。

  四、车辆驾驶资格的确认

  1、只有取得驾驶证并经各部门负责人确认的人员有资格驾驶公司车辆和客户车辆。

  2、处于试用期的公司员工未经该员工所属部门经理确认一律不允许驾驶公司车辆和客户车辆。

  五、车辆驾驶安全管理事项

  1、驾驶公司车辆和客户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交通安全法规,有违反法规的造成的损失由驾驶者承担责任。

  2、公司商品车只有在参加展示或短距离(一般不超过30公里)移库时方可移动。

  3、客户车辆只有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场区挪位或道路试车时才能驾驶移动。试车必须由售后部指定的`试车员实施,其余人员不允许试车。

  4、试乘试驾车原则上只能用于客户的试乘试驾,如有特殊原因,应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意向客户试乘试驾前必须按销售部的试乘试驾有关规定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填写保证书,由销售部指定的人员陪同试乘试驾。

  6、公司场区内驾驶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为保证公司自有车辆行驶安全,各分管车辆的负责人应按时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态。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

  因违反公司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由驾驶者承担责任。

  六、车辆安全的检查监督

  4、公司自有车辆的安全情况由行政部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商品车安全由销售部的主管领导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客户车辆安全由售后服务部的主管领导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检查结果有严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及时通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协调处理。

  七、违规的处罚

  1、对于违反第四、五条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以警告、通报批评、50至1000元的罚款直至予以辞退。

  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行政部依据不定期检查的结果对责任人按公司要去给予相应的奖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食品进口前,必须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保证所提供备案信息准确、真实。

  二、公司在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及原件;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相关材料及证明;

  三、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时,应按规定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及承诺书等信息,并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本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四、若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发生改变时,将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省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第二章食品标签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承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规定,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本公司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按照报检规定提供正确完善的材料,如下:

  四、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销毁或者退货,由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销毁或退货。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训

  一、培训目的:

  1、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2、通过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强化员工自身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二、培训对象:

  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培训方式:

  公司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培训时间: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应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2、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需向公司请假,食品安全培训将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同时,公司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晋级、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培训组织:

  公司食品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并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四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

  第五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票证查验

  公司采购食品时,应按照《食品索证索票规定》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向供货方索取的具体票证如下:

  二、外观查验

  公司采购食品时,应对每批次食品进行外观查验,具体外观查验内容如下:

  三、查验问题处理

  1、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采购部门负责办理退货;

  2、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行销售,由品管部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进货查验执行管理:

  第六章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责任人:

  仓库管理员负责公司仓库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三、库管员工作内容:

  1。按送货单验收公司采购货物,验收内容如下:

  2。验收问题处理:

  对于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采购部。由采购部按公司采购制度处理。

  3。验收合格后的商品入库管理:

  4。商品储存管理。

  (1)分类存放:

  (2)安全管理:

  5。商品出库管理:

  6。库存盘点管理:

  库管员每半个月要对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以核对实际库存数,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七章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一、食品进口记录管理

  1、食品进口记录内容:各批次的进口食品需做好以下记录:

  2、食品进口记录责任人:

  二、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

  1、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内容: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

  2、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3、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方法:

  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一、食品退市处置预案:

  (一)当公司经营的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销售:

  (二)处置措施:公司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二、食品召回释义

  (一)食品召回定义: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每季度组织销售部和品管部对在售食品进行一次安全调查及评估,检查所有在售食品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项或潜在危害。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三)食品召回等级划分: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1、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并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公司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30人)的;

  2、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

  三、食品事故报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监局报告;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初次报告:

  2、阶段报告:

  3、总结报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纪律: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对发生或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有义务直接报告总经理,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管理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二、保卫人员必须有严格的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保卫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保卫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大胆工作、不循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动及违法乱纪行为。

  五、保卫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和武装带,携带执勤器材,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为业主服务,维护辖区内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六、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七、保卫人员,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岗位职责,作好本职工作,确保小区安全。

  八、熟悉有关地形、楼号、门牌号码、业主姓名、特征,掌握楼房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无任何火灾隐患。

  九、维护好辖区内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行驶和行人的过往,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灾情严重时要及时拨打110、120、119,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一、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了解装修单位和人员,严防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出入责任区域。

  十二、熟悉和牢记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正确果断、灵活机智的处理各种情况,准确发出信号或报警,及时请示报告。

  十三、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处理私事,确保安全。

  十四、每名队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安全及消防系统。

  十五、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努力为业主、租户提供优质服务;

  3、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

  4、熟悉管区内业主租户情况,掌握管区治安特点,保护管区物业及业主、租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5、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认真做好执勤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接班时穿戴整齐、庄重、严肃,当班人员必须事先做好一切准备。

  8、日常工作着装整齐、干净,佩带上岗证。

  9、走姿 、站姿规范(手不能插在兜里、不准靠墙、门等)

  10、正确使用礼貌用语(如对不起、您好,这里不准停车等),车辆必须按规定车位分类停放,白天随来车随时安排。

  11、早晨必须按时开门(落实到各领班)

  12、上下班、下雨阴天等按时开、关灯光,下班时门窗上锁、关好,确保安全无误。

  13、交班时,卫生打扫干净、彻底;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不允许吃零食、吸烟;不准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漏岗;上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与业主长谈;严禁染发、留长发等。

  14、服从管理,不顶撞上级。

  15、上班时服装不整、佩带警械不全、串岗、脱岗、离岗、酒后上班、上班时间打聊等,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16、有责任心、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者;工作方面有其他贡献者;为公司作出贡献者,一次奖励50—100元。

  十六、小区、商场保安岗位及职责

  1、保安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和武装带,携带执勤器材,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为业主服务,维护辖区内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2、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熟悉本小区、商场内的有关地形、楼号、业主姓名、特征、门牌号码,掌握楼房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器材是否良好状态。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灾情严重时要及时拨打110、120、119,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了解小区、商场内装修单位和人员,严防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出入责任区域。

  6、熟悉和牢记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正确果断、灵活机智的处理各种情况。准确发出信号或报警,及时请示报告。

  7、每名队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

  8、全体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虚心学习、埋头苦练、做一名优秀的保安人员。

  十七、门卫保安的岗位及职责

  1、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2、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管区;

  3、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事情后应及时自理并迅速报告领导;

  4、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值班中所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

  5、坚持执行客户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出入制度,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6、认真做好非办公(经营)时间人员出入登记工作;

  7、积极配合其他保安员,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把好管区的大门关;

  巡逻保安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8、巡视检查管区内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发现后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9、认真记录巡逻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做好巡逻的交接班工作;

  10、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查,劝阻推销人员、小商贩等尽快离开管区;

  11、制止管区内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2、制止在管区内,尤其是在大厦或住宅楼的电梯内、电梯厅、公共走廊等地的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13、看管好车场内的`车辆,防止撬车、盗车事件的发生;

  1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5、对客人提供有关大厦管理的咨询服务,必要时为客人做向导;

  16、配合管理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发现工程设备、清洁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17、协助解决客户遇到的其他困难;

  十八、保安巡逻管理

  保安巡逻的范围只严格限定为物业的公共地方,如公共通道、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洗手间、车场等。未经用户许可,保安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用户房间内。

  巡逻方式:

  定时巡逻和不定时巡逻,穿制服巡逻和着便衣巡逻、白天巡逻和夜间巡逻等方式。

  定时巡逻和不定时巡逻

  定时巡逻一般1-2小时进行一次,其好处在对于物业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掌握物业的治安形式及规律,及时解决治安问题。可以防止一些了解保安巡逻运行情况的不法分子或内部作案者知道定时巡逻规律后,采取打时间差的方式作案,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不定时巡逻方式,以确保物业及用户的安全。

  穿制服巡逻和着便衣巡逻

  一般保安员穿保安制服巡逻,保安班长着便衣巡逻。这两种巡逻方式同时存在,巡逻工作交替进行,可有效地堵塞巡逻治安工作的漏洞,取得更好的治安效果。

  白天巡逻和夜间巡逻

  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检查管区内的治安情况,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处理违法犯罪活动,为用户提供一些咨询服务等。夜间巡逻除上述任务外,要检查各楼层用户办公室是否锁好,还要负责公共用电水的关闭等。发现用户办公室门未锁的,应帮其锁好。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保护海洋环境,防止船舶对水域及港口环境的污染,保障人身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的防污染管理工作。

  3、职责

  3.1 安全办为岸基地防污染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配发并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有关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和条例,统一制订、修改防污染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检查船舶防污染文件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船舶维修检查防污设备;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查指导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

  3.2 机务办负责船舶防污设备的备件供应、产品更新;

  3.3 综合办负责船舶防污染物料的供应;

  3.4船长是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布置、监督船舶各部门做好防污染工作。当发生污染事故时,组织全体人员全力以赴控制和清除污染,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失,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报告。

  4 船舶防污染文书管理

  4.1 船舶应具有下列防污染文书:

  4.1.1《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4.1.2《油类记录簿》;

  4.1.3《垃圾记录簿》;

  4.1.4《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4.1.5《垃圾管理计划》

  4.2 《船舶防止油污证书》的管理

  4.2.1 船长应妥善保管《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4.2.2 船长应根据签发《船舶防止油污证书》的有关条款及证书的有效期限和检验日期,及时报公司申请船舶检验机构对本船防污设备进行检验发证。

  4.3 《油类记录簿》的管理

  4.3.1 适用于所有船舶机器处所的作业记录。《油类记录簿》(甲板、机舱)应由大副/轮机长负责记录、保管。每记录完一页,由船长审核签字。填写《油类记录簿》时,应将日期,作业代号和细目的数码记入相应的表格内,所要求的细节,应按日期顺序记入空栏。

  4.3.2 《油类记录簿》每记完一本,应在船保留至少三年。如果需要新的《油类记录簿》时,应通过船舶所在港口的海事局认购(必须加盖核发放机关的印章),或向公司申领。

  4.4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管理

  4.4.1 该计划应妥善保存于船长处。

  4.4.2 列于该计划附录Ⅲ的联系人姓名、地址随变动及时更正。

  4.5.3 船舶应按该计划要求定期进行有关检查、培训、演练并逐次记录。

  5、机器处所防污染管理

  5.1 管理与要求:机舱全体人员应熟悉防污法规,严格执行各项防污规章制度,落实防污染措施。

  5.2 机舱污水排放

  5.2.1 在渤海海域按照主管机关有关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办负责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铅封申请,机务办公室和船舶予以配合。原则上,在不危及船舶安全的条件下,机舱油污水严禁向渤海水域排放,应执行本须知5.5的有关要求,由陆地具备油污水回收资质的单位向陆地回收处理。

  5.2.2停泊在锚地、港内的船舶,禁止向舷外排放污水,但污水在危及船舶安全航行时,可申请海事局,经同意按要求进行排放(机舱大量进水等除外)。

  5.3 防止污油、污水漏入机舱舱底

  5.3.1 燃油、滑油转驳时应慎重操作,杜绝驳运时漏入舱底。

  5.3.2 曲柄箱、齿轮箱、油底壳等更换下来的废油,应收集入污油舱柜,不得放至舱底。

  5.3.3 燃油、滑油分油机排渣柜中的油渣,应及时排入污油舱(柜),不得倒入机舱舱底。

  5.3.4 清洗零部件使用过的污油,应集中倒入污油舱(柜),不得倒入机舱舱底。

  5.3.5 燃油、润滑油等集油柜出现高液位时,应及时驳空,以防溢入机舱舱底。

  5.3.6 油柜及其它设备的集油盘(槽)通至各集油柜的管路要保持畅通,有缺损部位要及时修复。

  5.3.7 严禁将洗涤剂倒入机舱舱底。

  5.4 污油水舱(柜)管理

  5.4.1 机舱人员应详细了解污油水舱(柜)的容量及测量孔、透气孔、标准排放接头的位置。

  5.4.2 驳运污油水舱(柜)的污油水时,应坚守岗位,勤测量,以防发生溢漏。

  5.4.3 抵港前,三管轮应将本船的污油水舱(柜)的污油水存量报告轮机长,轮机长根据需要及时向污油水接收单位申请,处理船上的污油水。

  5.5 申请接收处理污油、污水程序

  5.5.1 轮机长应通过船长向船舶所在港口的油污水接收单位申请,由海事局认可的油污水接收单位到船接收。

  5.5.2 接收作业完毕,应向接收单位索取具有接收时间、地点、数量的单据,轮机长依此向海事局申请签发《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并将此证明附于《油类记录簿》上存档。

  5.5.3 污油、污水接收的注意事项:

  5.5.3.1当机舱污水超过船上的储存能力时,应向船舶所在港油污水接收单位申请接收;

  5.5.3.2当接收车船的输油管连接好本船标准排放接头时,应检查、紧牢另一舷的接头盲板;

  5.5.3.3堵好甲板出水孔,备好处理漏油的应急工具、用品;

  5.5.3.4指派专人进行操作排放;

  5.5.3.5加强与接收方密切联系,确认泵的'起动、停止信号和压力、排量等;

  5.5.3.6加强输送管路的检查,严守当值岗位,防止发生冒油;

  5.5.3.7接收作业结束时,在确认输送管内无残油后方可将其拆除。

  5.6 机舱油污垃圾的处理

  机舱产生的油污垃圾应集中装入专用塑料袋或垃圾桶,放置在遮阳通风良好的场所,并经常检查,防止发热自燃。禁止将油污垃圾倾倒入海。抵港时申请海事局接收处理,油污垃圾处理情况应及时记入《垃圾记录簿》。

  6、加装燃、润油防污染管理

  6.1 总则

  6.1.1 船舶加装燃润油工作的总负责人是轮机长,任何加油的文件、单据等应交轮机长签署,并予以确认。

  6.1.2 做好加装燃润油全过程管理,全过程是指:油船(驳)到达至离开本船或本船靠上至离开加油码头。在此期间各部门应将加装燃油、涧滑油作为全船工作,通力合作,加强值班责任心,防止发生油污染事故。

  6.1.3 原则上加油工作须在白天完成,若必须在夜晚加油时,必须增加值班人员和准备充足的照明设备。

  6.1.4 靠码头加油时,值班水手应经常巡视及调整系泊缆绳,在潮水涨落幅度大港口更要加强上述工作。

  6.2 受油前的准备

  6.2.1 主管加油的轮机员要制订《加油计划》在制定时,应预先计算好所加油舱的存油量。安排好加油舱柜的加油数量及加装的先后顺序,并留有合适的空档。

  6.2.2 主管轮机员应会同大副商定装油舱序及加装量。

  6.2.3 加油前应备好应急工具和应急物品。

  6.2.4 配备足够的加油人员,使他们熟悉加油系统的溢油管、空气管、溢油柜、测深管(测深指示器)的位置和加油计划的详细过程。

  6.2.5 堵好甲板出水孔、开启受油舱透气孔、堵好集油槽放残孔。油舱透气管下无集油容器的,应放置集油器具。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 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

  1、 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总名称表》,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

  2、 凡对发生工伤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及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 生产发展和工艺,设备改造后需要相应设置的安全措施。

  4、 职工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建议。

  第二条? 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1、 改善和消除危及安全生产的环境和状态。

  2、 完善和配套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设施。

  3、 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中毒的措施。

  第三条? 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批程序和期限

  1、 车间(部门)应按厂规定时间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质量安全环保处。

  2、 质量安全环保处应按规定时间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主管技术措施计划处。

  3、 技术发展处应按厂规定时间将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4、 主管厂长组织安全、技术、机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审定。

  5、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批准列入计划后,应在主管厂长的主持下,分别指定实施设计、施工、物质供应的职能部门,明确任务、认真执行、对重大安措项目,应由安全等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

  6、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说明项目名称、措施内容、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所需材料和设备、预期效果、完成期限等。

  7、 凡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厂技术发展处按上级技术改造暂行管理办法纳入总的投资规模统一管理,限额以上由上级计划部门审批,重点措施项目仍由生产运行处组织审批。

  8、 凡属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厂应先办报批手续,再列入计划。撤销或调整已经上报批准的安措项目,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第四条? 厂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 所需安全技术措施专款不够,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提出安措项目的具体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平衡,给予补助。

  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除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办理范围外,涉及工艺改革、等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两者难以分清的情况下,应由安全、生产、计划、技术、财务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投资渠道的比例,按审批权限报主管领导批准。

  3、 年终时,由技术发展处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当年未竣工或计划内未施工的项目,应结转列入次年计划。上级批准及补助拨款的项目,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4、 凡属消除固定资产设备缺陷的措施,应由生产费用开支,不得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款。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与管理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2个月内,由工程主管单位报请厂技术发展处,并会同安全、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补助的项目,要做出决算,一并报告上级。

  2、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由车间(部门)组织操作人员学会操作,制订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将安措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设备管理。

  3、 车间(部门)对所属本单位的安措设备安排好大、中、小修计划、定期进行检修,保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 厂质量安全环保处有权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停用或排除安措项目,必须经厂或上级部门书面批准。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学校重要的方面,为此,依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别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德育副校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班级组长工为班级交通负责任人,各班主任为交通安全责任人。

  2、每学期至少请法制副校长对全校师生作交通安全学问教育,分管校长、各班主任针对同学实际准时常常加强教育。

  3、全校同学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同学在校外骑自行车必需执行有关规定,即不足十二周岁的不能上公路。

  4、切实加强新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同学的`确做到:

  (1)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过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公路

  (3)公路上行走不追赶,不成群结集防碍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车时,要等车停稳才可上落,不行将头、手伸出车外。

  5、学校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要留意:

  (1)必需租用有合资质的运输公司的车辆。

  (2)按参与人数核算好车辆数,决不超载。

  (3)做好活动前的师生安全教育。

  (4)落实好安全责任人,确保整体及每车都有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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