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管理制度1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学校管理制度2
寝室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场所,全体学生必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健康、洁净优美、安全舒适的优良环境。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寝室要有清洁值日表,值日学生坚持每天对室内外进行拖地、洗擦。
2、门窗玻、天花板、墙壁保持洁净,元灰尘结网。
3、阳台、地面、水池洁净。室内外无垃圾场,无污泥积水。
4、室内备有垃圾桶,及时泼倒入灰道。
5、严禁在室外楼道小便。小便入池,且及时冲洗,保持便池洁净无气味。
6、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更衣,勤洗晒被衣。
二、内务整理管理制度
1、被子叠豆平,放成一条线,垫絮床单整平,平如镜。
2、床栏严禁搭挂衣物、袋子等。
3、毛巾、衣架等挂凉在铁丝拉绳上。
4、鞋子摆放一条线。
5、盆、桶摆放一条线(或叠放)。
6、清洁工具:撮子扫把放在卫生间角落,拖耙凉在卫生间或阳台上。
7、衣色、碗、濑口用具分类分层放入壁柜或水池边上。
8、其他零小用品、妥善放置,确保整洁美观。
三、日常生活管理制度
1、按时洗澡,按时就寝,不准在室内喧哗、吵闹、斗殴。
2、不准吸烟、喝酒、打牌、下棋等。
3、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泼。
4、节约用电用水,随手关电关水。
5、自觉整理床铺,按要求收拾放置好自己的'物品。
6、不损害他人利益,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助。
四、财物管理制度
1、学初进行财产登记与班主任签订责任合同,期末进行财产清理与班主任结奖赔账。
2、开展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公物和学生私人物品的活动。
3、对门、窗、床、水管笼头、电器等损坏,视损坏程度,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4、清洁工具铁撮、垃圾、拖扒,每学期只发一次,损坏丢失自赔。
5、室内财物损坏要及时报告值班室。
五、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在室内吸烟、玩烧纸等。
2、严禁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严禁私接电源,使用电器。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
5、严禁携带管制刀具,铁棒等入室。
6、严禁在床边、床上、窗台上等不适室占放蚊香。
7、严禁破坏电线路,不得随便接触电源。
8、严禁在室内嘣跳、打架、斗殴等。
9、加强防范意思,严禁他人入室。管好钥匙,人走锁门。
10、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值班室,出现险境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学校配有公寓楼专管员,对学生宿舍实行量化管理,评比“文明寝室”和“满意寝室”,坚持每月量评,期终总评,奖惩挂钩,确保管理上台阶。
4、学校管理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5、学校管理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各学校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2、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学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餐厅的管理,提供安全、卫生、美味的餐饮服务,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餐厅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服务的场所,所有师生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餐厅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餐厅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学校餐厅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食品安全专家、营养师、厨师长等组成,定期会议并制定并修订餐厅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校餐厅应采购新鲜、卫生、安全的食材,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餐饮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学校餐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和验收
第七条学校餐厅应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过程。
第八条学校餐厅采购的食品应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并签订供货合同。
第九条学校餐厅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计划食材采购量,降低食品浪费。
第十条所有进货食品应按照餐厅负责人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检查。
第十一条进货食品的验收应检查食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是否完好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退换。
第十二条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其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餐饮设施和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学校餐厅应配备干净整洁的餐具、灶具、饮水设备和餐台椅。
第十四条餐饮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
第十五条厨房内的环境应保持洁净,不得横放杂物,避免火源和污染源。
第十六条厨房内的垃圾应按规定分类,及时清理,不得堆积垃圾。
第十七条学校餐厅应有充足的通风设备,保证厨房内的空气流通。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储存
第十八条学校餐厅应制定健全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厨师长和员工应持有健康合格证书,定期进行体检。
第二十条加工食品的原料应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标准,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保质期。
第二十一条餐厅内的食材应储存在干燥、通风、凉爽的地方,避免摆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
第二十二条对于易腐食材的储存,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保鲜。
第二十三条学校餐厅应根据进货食材的数量,合理规划库存量,避免食材浪费。
第二十四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按规定穿着工作衣、戴口罩、帽子和手套。
第五章:食品销售和服务
第二十五条学校餐厅应制定合理的菜单,提供多样化的餐饮选择。
第二十六条销售的食品应清晰标明名称、价格、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餐厅的餐饮服务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
第二十八条学校餐厅应提供干净的餐具和饮品杯,餐后及时清洗消毒。
第二十九条学校餐厅应提供充足的餐位,解决师生就餐问题。
第六章:食品安全培训和监测
第三十条学校餐厅应定期开展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
第三十一条餐厅员工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参加岗前和在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进货食材、加工食品和餐厅环境进行监测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追踪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餐厅要立即停售相关食品,追踪原因,进行整改。
第三十五条对于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应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向师生公布。
第三十六条餐厅要与相关卫生、食品监督部门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和配合调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餐厅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学校领导有权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餐厅管理委员会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管理制度4
1.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
2.根据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安全教育计划,使安全教育工作有章可循、落实有法。
3.组织实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各种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演练。
4.抓好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各种阵地有针对性、分阶段性地宣传各种安全知识。
5.抓好心理咨询工作,使学生达到身心健康,以舒畅、豁达的心情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
6.抓好健康教育工作。
7.指导并监督检查任课教师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学校管理制度5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职责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大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景,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反馈给有关班级和职责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委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职责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反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反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校环境工作要求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
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
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坚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品存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一样季节,采取不一样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
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食堂使用专门灭鼠工具—粘鼠板),伙房仓库设置挡鼠板,并放置粘鼠板,每季度在学校内集中投放灭鼠药一次,并不得从市场上购买剧毒急性灭鼠药。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5、教师办公室卫生标准
(1)有序摆放室内的桌椅、书柜等,无损坏。
(2)室内物品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无污渍,墙壁上无个人物品的粘贴与蛛网积尘,室内无个人大件物品摆放。
(3)室内有卫生值日教师,废物垃圾天天清除,使用完公共卫生工具后按要求放回原处。
(4)教师办公桌上无烟缸,教师办公桌上无小吃零食堆放
学校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学籍建立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透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透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资料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状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状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八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学籍变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透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能够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状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透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理解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先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透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状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带给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对学籍管理员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持续相对稳定。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带给,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第二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职责: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状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或完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学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教育学生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尤其是家庭教育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家长掌握教育子女的方法,了解子女的心理特点,以形成对学生教育的合力,特设立家长学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家长学校成立校务会。校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校长由家长委员会主任担任,教导主任由学校教导处主任担任。
第二条成立讲师团。家长学校教师由学校校务会成员、有条件的年级组长、班主任或离退休教师担任。
第三条设立班级制。以学生所在班级的家长组成相应班级,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担任该班的班主任,由班主任成立班委会。
第三章职责及要求
第一条每学期由校务委员会组织授课2次以上,结业前,学员须撰写1篇学习心得,参加家长学校组织的答卷测试。
第二条每学,组织1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第三条每期对学员进行一次考核,评选优秀学员,其考核成绩记入学员学籍卡。
第四条每次授课由专任教师授课,班主任老师参加,并做好出勤记载。
第五条对学员的要求:
1、每次上课必须按时到校,不无故缺席。
2、及时向学校反映子女在家的各方面情况。
3、收集并反映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师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4、宣传和支持学校各项工作。
5、及时总结对子女的教育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学校及时总结,对家庭教育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本章程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xxxx年xx月xx日小学家长学校
管理办法
一、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和基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的组成之一。学校要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家长工作,充分发挥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并争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家长学校应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
二、家长学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普及家庭知识,提高家长对家教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家教水平,对子女科学地实施家教。
三、家长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处理好学校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争取家长单位、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和家长的积极参与。
四、家长学校应完善其组织形式。家长学校的校长由学校校长担任,教务主任由学校教导主任担任,并视情况配备兼职管理人员。
五、家长学校定期研究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指导家教工作计划,确定入学方式、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考察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便于开展工作。
六、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运用举办讲座、观看影录像、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
七、家长学校的教材(供家长用)统一购置或组织编印,所需工本费由家长承担。
八、学校为家长学校提供必要的经费,并列入学校德育专项,主要用于聘请的校内外教师的讲课费、管理人员适当的劳务费和开展活动等。
九、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1.活动制度。原则上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工作都要作出安排,做到有计划地开展家庭指导活动。
2.考勤制度。每次讲座对学员考勤,作出考勤记录。根据学员出勤情况,确定能否结业。
3.评选表彰制度。广泛开展“为国教子好家长”评选活动,家长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好家长、优秀家长的.评选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上级评选表彰。
4.文档制度。注意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载、学校档案、实物、照片等,并将其分类整理归档。小学家长学校
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坚持把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单独专项建档。
三、明确职责,各负其责搞好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班主任负责学员心得体会、座谈记录、考试试卷、平时作业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教务处负责各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管理。
四、档案资料年限,以学为准收集。小学家长学校
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各项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一切活动,坚持参加面授学习。
3、学员必须以国家教委,全国妇联颁发《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4、学员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团结同志、尊敬学校教师的劳动成果,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5、学员结业时,要求参加适当方式的考试并将考试考核成绩及学习情况反馈到家长所在单位,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和五好家庭的依据。
小学家长学校学员学习制度
1、经常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
3、了解不同年龄儿童及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及营养常识、教育方法。
4、面授学习不准迟到、请假,并要求认真听课和做作业。
5、经常学习《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6、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小学家长学校
学员听课制度
一、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二、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讲话,不做影响课堂纪律的事。
三、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或早退,要先向学校班主任请假。
四、做好孩子的表率,尊敬老师,保护环境卫生。
五、服从老师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小学家长学校教学面授制度
1、坚持每个学期的面授时间。面授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2、每次面授必须带有学校发的课本或学习资料及必要的文具。
3、学员参加面授学习要求认真听课并做好书面作业。
4、学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接受各项评估检查。小学家长学校教务处工作制度
1、加强家长学校的内部管理,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帮助家长树立为国教子的思想。
2、协助校长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办学工作文件、教学计划,提高办学效率。
3、拟订家长学校教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家长学校教学常规,完成教育教子任务。
4、抓好教学,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搞好教务处日常事务工作。
5、建立家长学校示范班,全面推动家长学校工作。小学家长学校考试、考评制度
一、家长学校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制好试卷,学校教务处负责印制好试卷,全校各班统一考试时间。
二、学校德育处安排好监考员。
三、监考员考前15分钟将学员组织到考室,以班为单位坐好。
四、组织学员认真、独立答卷。
五、印刷有问题的地方,需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六、同年级采取流水作业进行阅卷,统一统分上表。小学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一、校长经常在德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二、校长经常听取各种反馈意见,经常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三、教务处经常检查、督促班主任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
四、德育处认真审核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校长审批,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五、班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本班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
六、班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学校管理制度8
学校安全关系师生终身,关系家家幸福,关系社会稳定,系学校根本之一,应引起学校全员关注。特定此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一、学生安全款项:
1、学校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本事,确保校内外安全。
2、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学后坚持路队护送制,佩戴安全标志。
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传达室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③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活动,班任、值勤教师、值勤行政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3、群体活动要组织有序,按要求进行,职责到人,出现问题,追究职责人。
4、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全体教职工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职责到人;听从统一指挥,一旦违规造成事故,追究职责人。
5、体卫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卫生教师要利用广播、板报、授课加强饮食卫生、防病治病安全习惯。及时处理意外伤害。
6、禁止教职工让学生做有不安全隐患的事情。
7、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各方面隐患。
8、学前班坚持家长接送制,必须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
9、进取动员学生参加以外伤害保险,以防不测。
10、学生在校发生各类事故伤害,有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二、教职工安全款项:
1、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2、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电壶,确保安全。
3、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掉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职责人。
5、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教职工在校安全。
6、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景,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景及时报警。
为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学校每位教师必须把确保学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对待,树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防微杜渐,万万不可麻痹大意,责任到事、到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2、凡发现学生未到课堂,任课教师须查询原因,半小时不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寻原因,并通知家长查明原因。
3、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非常规危险活动、游戏或实验。
4、教师发现学生有异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导致本人或他人出现不可预知的伤害,须及时告家长(监护人),班主任要有明确记载,并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
5、发现学生意外伤害及时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6、教职员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教职员工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发现漏电、短路等及时报告;
8、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9、值日教师须严格执行职责,加强学生巡视和核查工作。
10、教师在预知或发现易造成学生伤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应及时报告学校。
学校管理制度9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为广阔师生发明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门卫的安全职责明确如下: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强学生进、出校,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备本领,门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
三、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节假日期间,任何人不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须由班主任亲自送出校门,门卫不许让学生单独出校门。
五、家长到校找教师或给学生送东西,门卫不得让其入内,须和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亲自接待,也可由门卫在适当时候将东西转交给学生。
六、门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七、对进入学校寻衅滋事者,要坚定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八、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学校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学校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现将有关细则通告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科室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宿舍、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教室电扇在摄氏二十五度以上开始启用;
3、一、二幢教学楼周六下午4:00至周日下午4:00,三、四、五幢教学楼周六晚9:00至周日下午4:00不送电(特殊情况除外);
4、未经学校允许,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将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元。
5、禁止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禁止私自开启楼层控制开关,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如无大型活动体育馆不开放、不开灯;
7、教室、寝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违者除通报批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9、在校园内居住的'教职工,均由学校统一安装电表,按规定按时交纳电费。
10、为了鼓励师生员工进一步节约用电,反对浪费,学期末学校将奖励节约用电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级。
学校管理制度11
学校是一个有机整体,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优化教学管理是促进学校管理整体优化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学校各学科教学常规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为真正实现规范“促课改,提质量”的教学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加强教学的规范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学过程的优化实施,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管理原则
1.全面性原则:教学规范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际工作中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教学管理应相应的.从不同侧面、不同层面加以关注和了解,再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评价。
2.一致性原则:一方面全体教师在落实教学常规时的基本要求要一致;另一方面学校领导在加强教学管理目的评价标准要一致,以确保教师和领导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3.发展性原则:教学管理要随新课程标准的要求而不断发展创新,从思想和行为上要立足未来,促进管理可持续发展。
4.反馈性原则:教学规范管理旨在全面了解教师,促进教学工作和艺术的不断提高,促进整体管理的优化。因此,在管理过程中要及时与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做到在管理中强化反馈,在反馈中强化调控。
5.实践性原则:教学管理要以人为本全面参与,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性在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创新。
三、学校教学管理
1.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深入教学第一线,真正确立教研兴校的办学理念,建立教学研究的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积极思考教育教学前沿性问题,主要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领域,采取确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课程改革各项工作。
2.教务主任做好学校教学的具体管理、指导工作。学期初组织各教研组、年段学科备课组制定教学活动计划并加以落实。收集、分析、反馈学科教学情况提出学科教学的改进意见,定期召开教务工作会和教学常规工作检查。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测试工作,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抓好教学反馈。
3.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要有明确的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执行、检查、总结制度。学校管理必须面向全学科,面向全体学生,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课程计划的全面实施。
4.学校有完善的教学制度。课表、作息时间表、各项活动安排表等齐全,按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教学秩序稳定。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中的规定,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5.成立学科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课改和课题研究活动,组织教师撰写论文参与交流。
6.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建立教学评价体系。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教学效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7.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有计划地科学地开展教学改革,教学评优与研讨活动。
8.教学档案资料齐全,归类合理、管理规范、教学设备齐全,经常使用,学生学籍档案和教师成长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四、教师教学管理
1.教师素质:教师是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全体教师必须具备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具备各学科的教学基本功。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每位教师要加强基本功训练,做到写一手好字,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能制作简单课件或教具,熟练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2.教学计划:每学期初教师拟定学科教学计划,其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教材简析,学生基础分析,教学目标,教学要求,主要方法措施,教学进度安排等部分,内容具体,操作性强。
3.备课: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选择教法,了解学生,及时备课,坚持集体备课。备课应与课时数相等,与计划同步。要求一课一案,电子教案要超前一周备好,备课要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容量适当,体现教学改革的新思想。
4.上课:课堂教学要体现“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练习为主体,思想为核心”的原则。
A.教师上课应以教案为主,认真实施课堂教学,且管教管导,为人师表,仪表端正,穿着整洁,美观大方,上课不准戴墨镜、礼帽,不准穿拖鞋、背心进教室,体育教师要穿运动鞋上课。
B.教师上课时要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要站立讲解,不许坐教,坚持教师说变通话,语言规范,声音宏量,音速适中。
C.教师应提前2分钟在教室侯教,按时上下课,中途不得离开教室,不接待客人,不打手机,不做也上课无关的事,严禁拖堂。
D.教师教态严谨,热情大方,运用启发式教学。要多表扬鼓励,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严禁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生,严禁赶学生出教室,严禁侮辱学生,严禁上混堂课。
5.作业布置:作业内容要围绕教材重点,难点进行精选,既有基础知识,又有基本技能训练,容量适中,形式多样,有利于“三维”目标的达成。不布置偏题、怪题、冷僻题。教师对学生作业要严格要求,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书写工整,格式正确,做完后要认真检查。课堂作业要力求当堂完成。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课后作业,三、四年级书面课后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书面课后作业总量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
6.作业批改:教师对学生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准确、规范。注明批改日期,评语要有针对性、启发性、鼓励性。课内作业应当堂完成,家庭作业要求做到有布置有批改,不能布而不改。语文学科每学期作文8篇,全批全改,数学作业每节课一次,全批全改,其他学科书面作业至少每课一次,全批全改。批改作业要适当记载,做好讲评。
7.教师听课:多听课,多交流,是提高教学艺术的良好方法,老师互相听课,有利于交流教学经验,取长补短,所以听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与授课老师交流,积极参与评论活动,学校实行全员性听课、说课、评课。教师要积极参与公开课或优质课教学活动,互教互评,共同提高。
8.学科考试:考试是教学质量测定的基本方法,也是获取教学信息反馈,改进教学方式的必要归类和梳理,要管好测试纪律,要求学生认真答卷,及时评改、讲评,写好质量分析,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做好中下生的辅导帮教工作。
9.课外辅导:辅导教师要及时给学生解答疑难问题,指导他们做好课外作业。对学习差的学生和因故缺课的学生进行具体帮助,必要时给他们补课,但严禁有偿补课,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10.科研活动: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教研活动。要钻研业务,学习教参资料和专业杂志。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教学研究活动。每位教师都要确立自己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小组的活动,教师每学期撰写1篇教学心得和一篇教学论文。
学校管理制度12
一、成立xx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学处主任、学籍管理员、年级长和班主任为组员,努力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二、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一)新生入学
1.xx户籍儿童
第一,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填写入学申请表。第二,需要向申请学校提交以下材料:户口本
儿童出生证
住房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租房合同材料)
2.暂住户籍儿童。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在xx市接受义务教育: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
保障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社区进行计划生育登记。
(二)转学
1.转入
凡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或学籍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把相关转学材料(如全国学籍卡、转学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有效房产证明等)交教学处,在教学处填好转学申请表,然后登记录入学籍。对手续不齐者,学校一律拒绝接收。
2.转出
转出我校的学生,必须先通知班主任,然后到教学处领取填好转学申请表,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在教学处登记入册并办好转学材料(转入xx区内其他学生,须持转学申请表到对方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后再回我校办理转学材料:转入xx区外的学生,须持转学申请表到对方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后再回我校办理转学材料)。凡未按正常手续转到它学校的学生,取消其学籍后,所有责任我校不负。
(三)休学:
1.凡因病或其他缘故不能在校继续读书需休学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上级门报告。针对学生辍学原因,当地门联合派出所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出港澳出国:
凡出港澳出国学生,须把出境证明复印件交到教学处,需办转学的,到教学处办理转学材料。
(五)退学
凡因特殊原因需退学的学生,须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主任、学校领导同意,到教学处备案。
三、考核与奖励
(一)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分为考试科目与考察科目。
(二)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
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三)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四)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五)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学处主任审核,教学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政教处审核,德育校长批准;属于活动类奖励的,由团委审核,德育校长批准。
四、处分
(一)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二)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五、请假管理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学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二)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六、毕业管理
(一)建立毕业生登记表。
(二)按照xx区教育局要求发放毕业证。
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制度,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教育思想,切实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xx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学校各类安全规章制度。正确引导师生员工树立重视安全,积极查找安全隐患的.观念,并能正确处理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减少和控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第三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与检查工作;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的建设和实施,学校各有关部门和院系、直属单位按照职责范围配合落实;负责定期编写、更新和提供“xx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作为宣传教育资料,根据人员类别,由教学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发放,学生处、宣传部等部门配合。
第四条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本部门进入实验室师生的安全
教育和考试工作。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工作,由实验室安全员或指定具体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考试的日常有关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须报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形式,可采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开设教育讲座,参观展览,观看影视片,建立安全教育宣传网站,举办知识竞赛,印制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组织突发事故模拟演练及其他形式。
第六条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把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列为业务学习的内容之一,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中。不断加强师生员工履行实验室安全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实验室安全防范与自我防范的能力。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应认真阅读xx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了解各项实验室安全知识,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进入实验室、实训场所的师生须先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进行在线学习。通识类安全知识是所有学生必备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全校学校均应参加学习。专业类别安全知识则根据学生所属专业类别,参加相应的专业类安全知识学习。学生若进入跨学科实验室学习,须学习相应学科的安全知识。要求全校所有新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完成通识类和专业类别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项目、科研活动。
第八条实验室的安全知识日常学习与考试均登录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进行。
第九条本实施方法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例会制度:
1、校工会例会一般定于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校工会例会一般召集工会委员会议。
3、校工会例会由XX或委托副书记主持。
4、校工会例会必须在委员超过半数时方可召开。
5、校工会例会讨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研究讨论计划实施情况;交流教职工思想状况;交流工作情况;讨论、制定工作条例及有关制度;总结工作条例及制度实施情况等。
6、一般情况下,会议应提前1-3天由校办公室通知。做好会议准备,以便提高质量。
学校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治安和交通秩序,落实防疫指挥部“身份必验、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门,是指荆楚理工学院的东门、南一门、南二门、北门。
第三条学校各校门实行人车分流,各行其道。
(一)东门为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通道。
(二)南一门为单向驶入通道,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只能从此门驶入校园。
(三)南二门为学校授权车辆和社会车辆通道。此门还设有摩托车专用通道,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实行刷卡通行。
(四)北门为学校授权车辆通道和后勤保障车辆通道。
第四条校外人员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一)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办事、联系工作或走亲访友者,需经相关部门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入校。办事人员进入校园时应提前办理《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
(二)校外人员开车进出校园时,必须出示《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车上乘客名单不在表中者禁止带入或带出校园。车上乘客信息要详细登记。
第五条校内人员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校门都设有人行通道,校内人员(师生员工、文园和馨园住户、校内商户)步行出入时,刷“校园卡”进出校门,一人一卡,禁止一卡多人进出校门。在校居住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由门卫验明身份后放行(中学生、高中生必须穿学生本校校服)。
(二)校内人员开车进出校园时,必须出示校园卡。车上成员是教职工者,出示校园卡,不是教职工者,出示《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车上乘客名单不在表中者禁止带入或带出校园,车上乘客信息要详细登记。
(三)学生无必须禁止出校。学生有特殊情况凭临时出入证出校(临时出入证办理流程:班主任、辅导员审批-学院书记、副书记、学生科审批-兰书记审批-办理临时出入证)。学生突发疾病由老师带出校园就医,出校老师和学生信息要详细登记。
(四)为食堂、超市等送货人员及车辆从北门进出。保卫处为其办理临时进出校门通行证。车上禁止载人进出校园。
(五)摩托车、电动车由南二门摩托车专用通道刷卡出入校门,车上所载的人员也要出示校园卡或《荆楚理工学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审批表》。
(六)进入校园内的车辆禁止鸣笛,禁止超速(限速15KM/小时)。
第六条物品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一)车辆运载物品出校门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书面证明,自觉接受学校门卫检查,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出校。
(二)个人携带物品出校门时,凭本人有效证件,经门卫检查登记后物品方可出校。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带入校园。
第七条校内外人员和车辆进出校门时,要自觉服从门卫管理,对拒绝门卫检查,无理取闹、强行进出校门者,保卫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单位或上报学校处理;对构成违法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特殊时期进出校门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条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管理制度14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学校管理制度15
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实行在校长负责制下,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三、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争取配合,主动理解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四、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并理解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六、学校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七、自觉理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八、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九、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堂与学生团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十、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的措施执行。
十一、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及时报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十二、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职责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职责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职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异常严重的依法追究职责人的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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