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请假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请假制度1
1、请假审批手续程序《员工请假申请单》
E4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如员工事先来不及填写请假条(如病假),需由员工亲属电话通知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及人力资源部1个工作日
D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C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1个工作日
A4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含2小时),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对旷工的处理
旷工1天,按日标准薪资*3倍扣除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当月天数核算),同时不享受当月发放的慰问、奖金等福利,年终福利或慰问奖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额扣减;
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全年累计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标准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核算);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天日标准薪资;
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员工请假制度2
一、请假首先需经各小组负责人处报备、申请
二、经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则到行政部报备、申请
三、请假需提前写请假条、并交行政部
四、如需事后补请假条则先有各小组负责人提前代填写请假条交行政部,待请假人回来到行政部补签字
五、管理层请假需向上级主管报备、申请
六、各部门原则上一天只允许有一个同事请假、超出一人则扣罚小组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累加翻倍(奖金无则补助里扣除)(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需向__报备、未报备按本规定处理)
七、(各小组负责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请假权限、请假2天需找__报备、申请。3天(含)以上需经__同意方可请假
八、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九、本通知即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员工请假制度3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科长(主任)、经理等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1、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①
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
②
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③
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④
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2、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xx)。
3、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集团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不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病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x月岗位工资/30xx)。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1)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①
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
②
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医疗期18个月。
③
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医疗期为24个月。
(2)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①
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②
医疗期9~12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③
医疗期12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④
在试工期内,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病伤救济费。
员工请假制度4
一、目的与范围
1、目的
制定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请假的行为,确保全体员工进行请假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依据,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范围
该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正式员工,不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临时性工作人员以及外包人员。
二、制定程序
1、确定草拟人员
该规章制度的草拟人员为人力资源部门,草拟成文之后须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审核。
2、企业内部审批
该规章制度的草拟稿须经过企业内部相关人员的'审批,如企业法务部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主管等人员进行审批。
3、公示与推广
审批通过以后,该规章制度将被公示于所有员工所能够接触的地方,以此提高员工的认知度,确保所有人员能够遵循该规章制度进行行动。
三、规章制度名称
本企业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四、内容
1、请假的种类与申请方式
(1)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请假申请。
(2)员工在申请请假时,应按规定填写请假申请表,并请所属部门主管签字审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
2、请假申请的审核流程
(1)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后,由所属部门主管进行审核;
(2)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需将请假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将核准的请假申请表交回所属部门。
3、请假的期限
员工请假期限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办理,其中病假和个人事务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以内,婚假和丧假时间不得超过7天以内。
4、非正常请假的处理
(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属于旷工行为,根据企业相关制度规定,将被予以扣除相应工资。
(2)员工未按请假的申请时间返岗属于旷工行为,因此将视为员工主动离职处理。
5、请假期间安排
员工请假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工作安排应由部门主管做出安排,确保部门工作的正常进行。
6、违反请假规定的惩罚
员工未按规定请假或擅自请假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将被予以相应惩罚。
7、其他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五、责任追究
对实施该规章制度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的处理将由企业内部相关部门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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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3、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6、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7、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8、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9、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0、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1、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12、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3、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1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5、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6、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17、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18、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19、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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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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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的规章制度和加强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事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营运质量,对于员工请假制度与流程进行规范,特此通知:
一、适应范围
除公司根据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假及因公出差、员工旅游活动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需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流程
1.请假(含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应提前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注明请假起止时间,经部门各级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因紧急事情无法预先填请假条,必须向本部门主管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请假,经查明属实获允许方可休假;并由部门主管代办请假手续;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休息按旷工论处;
3.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经正规医院获取工伤休假的,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并由部门主管或委托人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三、批假权限
一般员工请假1天以内可由厂部车间班长批准,2天以内可由部门主管(或厂部车间主任)批准,3天以内须经部门经理(或厂部厂长)批准,4~6天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7天以上经副总经理批准;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需经副总经理批准。
休假批准权限表
四、报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已获批准的.请假条,由休假指定报备者先报备至部门考勤专管员处,再统一由各部门考勤专管员报备至人力资源部;若无报备,一经发现按无假条处理,计旷工。
(1)管理人员、办公类人员请假须于一个工作日内报备至人力资源部;(2)生产一线员工请假须于七个工作日内报备至人力资源部。
2.若有发现不及时报备情况,由各部门指定报备者承担员工的处罚。各部门休假报备职权参照下表:
五、续(销)假管理
1.续假
确有原因要求延长请假时间的,应到所在部门办理续假手续,注明续假原因和续假时间;经所在部门同意后,予以续假;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2.销假(指员工于请假日期内提前回司上岗的情况)
员工提前处理好相关事宜,提前来司报到者,回司上岗当日应到所在部门办理销假手续,注明销假原因和销假时间;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者,按之前请假日期计算休假。
六、本请假制度与流程由通知发放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严格遵守。
员工请假制度8
第一条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条病假: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三条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第五条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第七条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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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长: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就对公司员工请假制度的管理工作,现规定如下:
一、事假
1、每位员工每个自然月内事假不可超过2天,超出天数做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普通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
3、普通员工如连请2天事假,需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4、工作时间内临时有急事,需向组长提出文字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上班前遇紧急情况,在允许范围内,根据请假总时间在事发两小时内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6、各组长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总经理提出文字申请,临时情况需向总经理进行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总经理签字;
7、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矿工处理,并追究本人及上级组长责任。
二、病假:
1、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事假用完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3、普通员工及组长请病假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
请假制度是内部管理一项措施,有利于各组长安排工作,管理人员要认清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务必抓好和落实,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如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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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请假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等。
二、范围
1、请假种类: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的各种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年假、调休等。
2、请假条件与要求: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在公司正常工作期间因私事或疾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请假的情况。员工请假须事先经过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请假,并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
3、请假时限: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请假时限的规范。员工请假时间略长或需长期休假的,需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报告、申请备案,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请假权利。
三、制度制定程序
该规章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程序:
1、明确制度起草人及审核人;
2、调查分析员工请假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3、确定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4、征求员工意见,修改制度;
5、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6、印制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使用。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请假制度。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员工因病或非本人原因不能工作的,享有带薪病假或事假。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设立请假制度,规定请假的种类、条件和要求,以及请假的程序和时限等相关规定。
4、《行政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程序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的要求,果如此制定可能影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利益的,必须听取其意见。
五、制度内容
1、请假种类
该制度将员工请假分为以下种类:
(1)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在额度允许范围内可无偿放假,不影响薪资;
(2)病假:员工因病住院或非重大疾病/小病情的',享受带薪病假;
员工在单位工作时患病需请假的,按绩效工资的100%支付工资;(3)年假/调休:员工获得的年假、调休等假期均须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申请备案。
2、请假条件与要求
员工请假前,必须先与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商量、协商,获得同意。
员工申请请假,需要填写规定的请假申请表,详细写明请假原因、日期和持续时间等。
员工请假的事由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擅自请假或造假。涉嫌造假者,公司有权审查调查,并视情况予以惩戒。
3、请假时限
员工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若实际请假超过时间以及未经事先得到批准而擅自请假的,将取消该员工请假权利,并按规定处理。
请假时间如有变更或提前操作,需提前与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沟通。
4、责任主体
(1)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员工的请假、复工情况进行审批、管理和指导等工作。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规定,协助管理请假,核实员工请假情况和相关事宜的处理等。
(3)员工: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方式和时间提交请假申请,申请备案后才能享受相关假期。
5、执行程序
员工请假须填写统一的请假申请表,并报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员工在请假期间需联系公司、保持通讯畅通,如假期提前结束需提前告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未经批准直接不到公司工作或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视为自行放弃请假权利,严重者将被追究责任。
6、责任追究
对于在公司里擅自请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视情况向其追究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人事处分、劳动纠纷等相关处理。
员工请假制度11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其次条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支配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需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状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别状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准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供应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需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听从公司支配。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别状况按实际状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状况下:
1、事假:因事必需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①子女结婚可请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②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5天。
4、产假:
①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60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需是方案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特别状况按实际状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10天(包括节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③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4请假时间规定1—5天,6—10工资推迟发15天发11—15工资推迟发一个月发。请假本月满勤没有,取消优秀员工评比。
第四条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准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全部工资。
第五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请假制度12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五、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六、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七、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八、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九、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十、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十一、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十二、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十三、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十四、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五、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六、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七、本公司员工换班,依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私自换班者以旷工论处。
员工请假制度13
一、病假
(一)请病假2天以内者,须经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
(二)超过2天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三)请病假超过规定天数的须报经县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
(一)请事假1天以内者,由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
(二)超过1天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三)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及探亲假
(一)婚假
1、干部职工持结婚证办理婚事的,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假的执行视现行政策而定。如继续执行,即: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可增加婚假10天。
3、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纳入婚假计算。
(二)丧假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生父母)或养父母、岳父母、公婆离世时,均可批准丧事假5天。对于需要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纳入丧事假计算。
(三)计划生育假计划生育假按当地具体规定执行。
(四)探亲假1、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周年;(2)与配偶、父母不在一起居住;(3)双方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4)双方居住地相距在120公里以上。
2、享受探亲假期规定。(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5天。
四、带薪年休假(一)享受年休假待遇的范围。凡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享受年休假时间的规定:1、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已转正定级的,每年可享受年休假5天;2、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0天;3、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的,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5天。
(三)干部职工实行年休假,原则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计。因工作特殊性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连续两年不休假。另外,对年休假的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超过三段。
(四)在一年内请病假、疗养累计超过45天的`,或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五)当年已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不再安排年休假。但是,探亲假天数如果少于年休假天数的,可给予补足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女性职工已按规定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六)干部职工有组织地参加休假及疗养活动的,活动时间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如果活动时间多于本人当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时,多出天数计算为本人下年度休假时间,以此类推。
(七)年休假申请人必须在休假前一个月提出休假申请,获得休假批准后,休假人应尽量在休假前处理完手头工作。如因工作的特殊性确实处理不完的,要做好未完成工作的交接手续,以便休假后尽快投入工作状态。
(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时间。
五、其他规定(一)副职领导请假的,均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二)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在2天以内的,由副职领导代表局班子做出批准。单位主要领导请假超过2天的,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三)单位主要领导外出学习和实行年休假时,由行政室统一向县委办、政府办进行报备。
其它领导需外出和年休假的,经向单位行政办公室进行报备。
(四)在班期间,干部职工如遇特殊情况急需离岗的,当事人必须到行政办公室做好离岗登记。登记中须注明离岗原因及时间等事项。
(五)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局干部职工请销假日常管理,按规定核销干部职工假日执行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假日核销结果。
员工请假制度14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假程序
1、审批权限
①员工请假1天,由物管部长审批
②员工请假3天,由公司经理审批
③员工请假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各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佳和物业办公室
备案归档。
3、请假前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之后补办手续。
三、请假规定
1、事假:
①经领导批准的事假3天以内,工资照发,超过3天不发工资。
②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③员工因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补办手续
按旷工处理。
2、病假:
①员工因病请假需凭医院诊断证明,领导审批。
②员工因病请假,工资照发。
3工伤假:
①凡因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假工资照发。
4、婚假
①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报相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③婚假按国家规定可请假七天。
5、产假
①凡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前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产假可享受一个月假期,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工作照发。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假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准假3天,需报有关领导审批。
②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旷工认定:
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
②未办理请假手续休假
③不请示报告休假
上述旷工行为视其情节按一下规定进行处罚
①按工资3倍处罚,在当月工资扣除
②旷工2次,按辞退处理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2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②子女结婚可请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5天。
4、产假:
①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60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10天(包括节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③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4请假时间规定1-5天,6-10工资推迟发15天发11-15工资推迟发一个月发。请假本月满勤没有,取消优秀员工评比。
第四条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第五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3
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xx师院人(20xx)第7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病、事假
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
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
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
二、产假
1、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
3、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
三、哺乳假
1、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80%,岗位工资不发。
四、婚、丧假
1、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3、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六、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七、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在编员工,非在编员工的请假可参照办理。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请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的请假种类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
第四条 员工请假,首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并将批准后的《员工请休假申请表》交所在考勤员后,方可休假。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员工销假,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30天以上)销假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复证明。
第五条 请假批准程序
(一)普通员工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8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8天以上 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中层管理人员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高管人员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假)
第六条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如发生急诊,不受指定医院限制,但急诊病假不得超过3天,并且不可连续发生。
第七条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标准为:3个月以内(包括3个月)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50%,3个月以上1年以内(包括1年)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30%,一年以上发放疾病救济金。
第八条 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
第十条 必须在《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具体原因。
第十一条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条 符合法律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
第十三条 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登记)除3天婚假外,在结婚当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条 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休完。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丧假
第十五条 员工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为3天。
第十六条 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
第六章产假、哺乳假
第十七条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有效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八条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条 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第二十条 妻子生育,男方可给予护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经其主管批准,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待遇。
第七章计划生育假
第二十三条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结扎办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条 接受结扎输卵管手术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护理假。
第二十五条 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种假期,应以申请上批准的时间为准,遇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第二十七条 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八条 工伤假、年休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分布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请假制度15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学校制度,促使所有教职员工能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经校务会研究,特修定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请假说明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
(1)行政班子、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指纹考勤。
(2)政治学习、周前例会由校长室负责考勤。
(3)教师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4)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考勤。
(5)其他会议由牵头人负责考勤。
3.考勤情况一周统计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
4.请假在先,准假在后。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的、谎报请假理由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5.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恢复工作后不足二个月又重新请假的,前后连接计算为连续病假时间。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6.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全年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计算工龄。
二、请假内容及待遇
(一)产假
1、产假
(1)产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8天产假之内;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8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卡上工资照发,享受校内期末绩效奖(末等级),节日福利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已经领取《一孩生育光荣证》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备案审批,经批准,可给一至六个月的哺乳假。(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不享受学校绩效工资,节日福利照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病假待遇规定办理。
2、流产产假
(1)流产假期
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20-30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产假50天。
(2)流产待遇
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卡上工资照发,享受校内期末绩效奖(末等级),节日福利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男方护理假
(1)条件: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2)假期:男方可享受一周的护理假。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二)病假
1、请病假在二周内(含双休日)由学校审批,二周以上报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审批。
2、病假在2周以内,卡上工资全额发给;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病假在2周以上,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期末绩效奖按比例扣发。节日福利均照发。
(三)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非重大私事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事假在2周以内,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连续2周以上,必须上报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事假在2周以内,卡上工资全额发给;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事假在2周以上,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外,期末绩效奖按比例扣发(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节日福利均照发。
(四)婚假
1.婚假假期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工资待遇
在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婚假说明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五)丧假
1.丧事对象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
2.丧假假期
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l-3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交通费自理。
(六)旷工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学校绩效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每天扣60元)外,另期末绩效奖按每天50元扣发。卡上工资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扣发。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予以辞退。
三、进修培训学习有关规定
1.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文件通知。
2.参加非主管部门计划下达的进修学习要从严掌握,其中要求参加脱产进修的要经区教育局审批,学习时间两周内学校绩效部分扣发指纹考勤费和教师日工作量费,两周以上学校绩效部分扣发指纹考勤费,期末绩效奖按比例扣发。所需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进修培训学习经费均由教职工自负。凡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离校的作旷工处理。
3.非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借用教师的,借用单位或教师本人须先向校长说明情况,再由校长请示区局有关科室,审批后方可。未经审批自行离岗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一线教师请假1天由级段长审批和安排功课;2天由教务处和政教处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3天及以上2周以内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
2.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请假1-2天由科室主任审批,并及时交付手头有关工作给相关人员;3天及以上2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并自行交付手头有关工作给相关人员。
3.请假两周以上均需按有关规定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请假手续
1.公假: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并填写学校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病假:2周内,持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并填写学校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2周以上,应事先填写《龙湾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需提供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及医药发票等有关凭证,(附在此审批表后),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提供《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携带身份证到状元耐宝路----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办理环孕检证明),学校审核人应认真审核此类凭证的真实性,并负责人在审核意见处签署姓名,上报区教育局政工科。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若遇急诊、病情严重或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须于24小时内通知所在单位,并在3天内凭原始证明材料办理补假手续。
3.事假:教职工请事假(非重大私事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填写学校请假单,经批准,排好功课代班,办好移交手续。
4.婚假:填写学校请假单,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5.产假:填写学校请假单,附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
6.丧假:填写学校请假单。
7.请假单分别上交办公室和教务处,以备计算学校部分绩效工资,没批准私自调课作旷课论处。
8.假期结束,请假人应填写《龙湾区教职工销假单》,及时向学校提出销假,学校还需将材料报教育局备案。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的、谎报请假理由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八、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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