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8 07:20:34 制度 我要投稿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 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 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实验室即进行试验的场所。实验室是科学的摇篮,是科学研究的基地,科技发展的源泉,对科技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验室按归属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属于大学或者是由大学代管的实验室;第二类实验室属于国家机构,有的`甚至是国际机构;第三类实验室直接归属于工业企业部门,为工业技术的开发与研究服务。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的实施,负责与实验室维护专业公司联系,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3.2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检测用试剂及消耗品的采购、仪器校准和标识。

  3.3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3.4质量部制定设施设备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报生物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5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3.6检测人员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4.1.1根据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4.1.2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4.1.2.1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2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3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4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3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4.2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4.2.1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4.2.2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4.2.3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2.4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4.2.5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4.2.6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4.2.7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2.8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门锁应便于内部快速打开。

  4.2.9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

  4.2.10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4.2.1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4.2.12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4.2.13实验室设计还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4.2.14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4.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室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达到技术要求,并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

  4.3.2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应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交叉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卫生间以及污染区域。

  4.3.3实验室总体布局合理,各室有效隔离,应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进出无菌室必须通过传递窗,人员出入无菌室必须经过风淋装置。

  4.3.4对有无菌(净化)条件要求的工作区域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并且对其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保留记录。

  4.3.5实验室室内要配备空气净化过滤器和紫外灯进行消毒。净化气和紫外灯都应定期更换,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3.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3.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8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4.3.9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3.10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4.3.11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4.3.12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4.3.13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3.14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4.3.15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4.3.16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4.3.22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4.3.23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4.3.25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4.3.26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4.3.27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4.3.28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3.29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4.3.30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4.3.31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4.3.32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4.3.33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4.4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4.4.1实验员应每周对实验室所有区域及生物安全柜内部,进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控。

  4.4.2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4.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4.4实验室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应急的器材(包括药品、意外处理、消防、耗材等)进行定期清点、维护,定期上报汇总清单。应急器材使用后,实验室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人员补充备用的器材。

  4.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更新

  4.5.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独立建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l)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m)安全检查记录。

  4.5.2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

  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由仪器的设备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大型仪器的简要操作规程要放置在工作区域中,便于使用人员获取。

  4.5.4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保养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后不必在设备上加贴标签。保证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安全及卫生,重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和维护保养记录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仪器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4.5.5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检查已测试出具的结果。简单故障自行排除后做出记录恢复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维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员联系维修。并标识禁用,直到修复、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5.6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应用高效消毒液对仪器设备全部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完整消毒后,才允许移出。在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4.5.7当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换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指示物应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填写《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记录表》。

  4.5.9对于对实验室的分析结果有很大影响的设备,实验员必须监控这类设备的运行温度并保存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加热状况,避免发生意外。当温度升为高温时,不要强行打开仓门,避免对人体的伤害。

  4.5.10对于蒸汽压力锅和干热灭菌烘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标识管理

  4.6.1实验室隔离门外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识。

  4.6.2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区域应张贴标识。

  4.6.3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3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极具危害。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实验室的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岗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

  1、组长职责:定期召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进行管理、监督、控制,做到宏观把握;制定安全预案、节假日防护,为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向校长、局安办、区教仪站汇报日常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完成校长及上级各部门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3、各成员职责:参与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全过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参谋;负责日常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到严格按制度办事;完成校长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三、规范管理

  1、危险化学品必须设专柜,专柜为铁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符合排风、防盗、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险化学品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

  2、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物相符,卡物相符。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严禁保管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3、严格取用审批、用量登记。领取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教材实验要求,由两位保管人员共同核实实验的实际用量,领取时间只能当天领取当天使用,若当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须及时交还保管室,不得随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应交还保管室,或按规定进行销毁。

  4、加强对学生危险化学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求,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实验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污染、燃烧、爆炸、腐蚀、中毒等事故发生。学校危险化学品严禁外借,防止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5、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实验产生或残存的废气、废液、废渣,应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释放,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6、出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应迅速采取妥当措施排除,并按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7、坚持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应定期逐项检查,特别是药品品种和数量等,及时纠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并做好登记。

  总之,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并在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

  一、实验室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的场所,必需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的良好环境;

  2.试验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丢杂物,严禁在试验室内打闹喧哗;

  3.实验室内存放的标准、说明书、操作手册、登记手册、空白表格和原始记录应现行有效,并便于取阅;

  4.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置应符合相应的防潮、防尘、防震及水平等要求,仪器设备间不得相互影响,不得因环境因素对仪器设备造成影响和损坏;

  5.对检验环境有特殊要求(温度、湿度、大气压)的检验项目,检验人员应在检验开始前对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记录;

  6.环境条件经调整仍达不到检验要求时,检验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并提出维修或更新设施申请。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觉遵守本制度;

  2.新检验人员、实习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不得违章作业;

  4.试验室内必须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挪动;

  5.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气路等,确保其处于正确的开闭状态。

  三、实验室仪器使用、保管、周期检定制度

  仪器的使用、保管、检定,应严格执行以下的各项规定,以保证仪器正常运行,准确可靠,确保测试质量:

  1.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办领接收手续,并登记入册,负责保管、养护、维修、检定等管理工作。

  2.仪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送检或自检),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测试数据准确。经检定的设备必须贴上标志,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使用。

  3.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均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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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检档案是指导药检、促进药检、发展药检事业、保障和服务民生,为药监工作提供坚强有力技术支撑的重要工作手段。当前应当重视药检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1 药检档案的基本内涵

  药检档案即药品检验、鉴定档案,是药检机构在药品检验实践、科研、培训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反映了药检机构的检验实力和检验水平的佐证,属于科技档案范围,既具有科技档案相同的属性,又与其他档案一样,具有“自然形成”、“历史记录”、“使用价值”的属性,还具有材料分散性、时效性强等自己的特性。

  药检档案其内容主要包括药检管理和药检业务两部分。药检管理部分档案材料主要有:上级工作指示、通知、决定,药检管理工作计划、总结、教学管理有关通知、决定、检验事故、差错、纠分处理等,这些材料是带有文书材料性质的档案;药检业务部分档案材料主要有:检验(测)报告、药品标准、中药材质量标准、产品批文、原始数据资、仪器档案等,这些材料是由于药检工作与其他科技工作的区别导致的既不同于文书档案又有异于科技档案的独特个性的档案。

  2 当前药检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药检档案管理格局不明晰,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不明确。工作中,药检档案管理一般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由于历史沿革等原因和药检行业管理要求,档案室一般只管理文书档案,而药品检验(测)报告书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图书档案等分属药检机构各个业务科室管理,在一个单位内形成多部门管理档案格局。

  2.2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检查督促考核落实不力。在药检所管理中,一般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及其继承和发展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手册和各科室、各类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而涉及档案管理特别是像药检档案的制度、职责较少,没有相关的制度和检查考核措施,没有把完整的档案资料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2.3 药检机构档案内容界定不清,管理范围不明。当前档案系统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较大变化,药检档案的范围也已由以往的文书档案、药品检验(测)报告档案等发展到今天的科研档案、电子文件、各种检验(测)设备及其使用时产生的图文、数据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缩微胶片档案和数字化档案等等新型档案。由于未对纳入档案管理的内容赋予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各药检机构均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实施管理,使许多应该纳入管理的`药检档案没有纳入管理。

  2.4 未能将档案管理与药检业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在药检机构近、远期规划中,一般对检验(测)设备、人员结构、技术水平、质量目标、检验项目及能力等都会作比较详尽的规划,而对药检档案管理、档案设备投入等考虑较少或完全未纳入规划,造成药检档案管理水平不能与药检业务同步发展。药检档案管理水平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药检业务技术的发展,和实验室资质的认定。

  2.5 档案管理水平不高,现代化管理手段应用能力较差。随着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在药检机构管理中的广泛运用,药检机构管理手段在不断进步。而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管理档案的少,信息量小,基本还停留在手工收集、手中操作、手工检索上,缺乏利用现代化技术设备的手段,不利于药构档案的收集、编研、开发和利用,加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利于发挥药检档案更大的、应有的技术支撑作用。

  3 适应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做好药检档案管理工作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药检机构调整管理思路、改进档案管理方法,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药检档案管理工作。

  3.1 建立健全药检档案管理网络。应进一步加强药检档案管理网络建设,重视平时材料的积累和归档,明确专、兼职档案人员,使药检机构每个单位从横向(药检——药监)到纵向(档案室——各业务、检验室,稽查队)组成一个档案管理的整体网络,并将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中,形成横的方面覆盖包容、纵的方面前后连贯的信息内容结构模式,确保文字、图片、声像等材料不疏漏、不散失。

  3.2 加强药检档案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鉴定制度、利用制度,完善档案工作程序,逐步将档案管理由多头分散管理过渡为大集中统一综合管理。二是坚持档案检查验收制度。做到档案工作与档案归档要求同步管理。三是将档案工作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一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时采取措施调动档案工作人员和专兼职文档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主动收集、整理、归档,从而确保药检档案文书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四是设立药检科研档案保证金制度。在年度奖励基金(或劳务费)和药检科研项目中明确一定比例(或数额)的档案保证金,保证业务和科研档案及时形成并在完成后按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确保档案完整、系统、准确和相互配套。

  3.3 注重信息化建设。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档案开发利用提供了很多新的手段。为此,应以药监系统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为契机,加大投入。大力增强药检档案管理工作的手段和能力。如创造条件购置必要的现代化设施、建立本单位的档案目录数据库、采办gd20xx等适用的档案计算机管理软件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使档案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实现档案信息管理网络化、数字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使药检档案发挥最大效益。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6

  一、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实验室主任获得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实验室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四、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采购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均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六、使用和采购实验用剧毒品须经批准,严格控制领用量和使用量,使用过程应予监督,使用剩余部分要及时归还仓库,并妥善处理好废物。

  七、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和高压容器,严禁违章操作。

  八、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钢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九、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十、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十一、有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实验室是公司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了充分利用实验室设备,改善实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应用范围

  2.1实验室仅限xx公司的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2.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实验室的人员。

  3、管理规定

  3.1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实验室仪器设备由专用管理员管理,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经实验室专用管理员批准。

  2实验室人员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验室。

  3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也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4.来自国外单位的访客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并由公司人员全程陪同才能进入实验室。

  5实验者每次使用实验仪器时都应进行登记,并详细记录用户名称、仪器名称、使用目的、具体使用时间、使用效果、批准人姓名。

  6使用仪器后,实验者应按下关机按钮关闭机器,不能直接断开电源。

  7实验室里不允许吸烟。任何人都不允许在室内吸烟。如果被发现,将被罚款100元。

  8实验室人员不允许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如饮食、午休等。

  9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实验室和实验室设备清洁卫生。

  3.2实验室人员职责

  1实验室人员应服从实验室主管的管理,严格遵守本室各项管理制度。

  2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时必须穿特殊的抗静电服装和鞋子。

  3操作仪器时,除了防静电服、防静电鞋外,实验者还应佩戴防静电腕带或防静电手套。实验室专用的防静电衣服和鞋子不能通过实验室。

  5实验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进行超出公司产品实验范围的'工作。

  6实验室人员应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后应清理个人物品,保持实验室整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仪器故障应及时向实验室主管报告。

  7实验室人员不得擅自移动实验室的公共仪器和物品。实验室里不允许有个人物品。如有发现,主管有权清理随意放置的物品。

  9实验室人员离开实验室时,不得带走实验室内的任何物品。

  3.3实验室专家职责

  1实验室实行专家负责制,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由专家管理。

  2实验室的所有仪器都需要有档案和卡片,每个实验仪器都要有明显的设备标识。

  3特种管理人员需要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建立规范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4专职监督应定期检查和校准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具备故障诊断和排除小故障的能力,并及时联系生产厂家对大故障进行维修。

  5专管员应建立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仪器设备说明书,包括配套设备、附件、备件、附件等。

  6技术数据、使用记录、日常维护记录和相关消耗材料记录。

  7下班前,特殊控制器应关闭实验室照明和空调。

  3.4实验室温度和湿度控制

  1仪器的最佳环境温度为21-25摄氏度。仪器环境的湿度为40-65RH。

  3.5射频设备的日常维护

  1合理设置仪器的量程,必要时增加衰减器;当切换射频信号时,射频开关应处于闭合状态;

  2高频射频电缆应与仪器的射频端口相匹配,在将射频电缆与设备的射频头连接时,应尽量使用匹配扭矩扳手;

  3连接时,射频电缆的接口应保持垂直于仪器的射频端口。射频电缆的紧固过程应平稳,不应施加任何力。

  4当设备处于空闲状态时,射频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注意不要堵塞设备的进风口和出风口。

  5如果发现设备因积灰而被加热约2小时,且外壳明显受热,主管可在静电保护措施下使用真空吸尘器除尘;射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应由特殊控制器负责。

  3.6射频设备升级校准

  1由专人负责射频设备的升级校准,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向实验室主管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排具有校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仪器校准。

  3.7健康管理

  实验室主管和特别主管每月30日对实验室进行大规模清洁,清洁实验室的所有实验设备和公共部分的卫生,整理常见部件,清理废弃物品等。

  4、公司实验室管理系统

  4,1实验室是实验室分析、科研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

  4,2实验中应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8

  一、目的

  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

  四、内容

  (一)、一般要求

  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

  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

  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二)、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

  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

  4、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修;

  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8、在加热电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

  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四)、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使用

  A、管理

  1、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2、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统一库房;

  3、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药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时必须认真检查记录,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5、有毒药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药品库绝对安全;

  6、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7、有毒药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有毒药品领用审批手续;

  8、使用部门按生产、检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

  B、使用

  1、有毒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

  4、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5、在使用有腐蚀性、刺激性及剧毒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且须有人监护;

  6、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

  7、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6、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

  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

  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

  13、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

  (六)、腐蚀性、刺激性物质的安全使用

  1、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缓慢不停地进行搅拌,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释时,应缓慢进行,若温度过高应待冷却后再进行;

  2、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3、在处理发烟酸和强腐蚀性物品时,要特别谨慎,防止中毒或灼伤;

  4、当酸、碱溶液、化学试剂灼伤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救护,情节严重的急送医院;

  5、开启盛溴、过氧化氢、盐酸、氢氟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

  6、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

  7、禁止浓硝酸与可燃物接触;

  8、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严禁抽烟,不准乱抛火柴或其它火种;

  2、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

  3、使用易燃挥易挥发试剂时,附近必须没有火源或远离火种;

  4、酒精灯或喷灯必须在火种熄灭的情况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热可燃液体时,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上加热或加垫石棉网;

  6、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

  7、实验室里,可燃试剂的贮存不宜超过规定量(一个月的使用量)。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9

  实验室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操作规程有助于提高实验效率,减少错误和延误。

  2. 保障安全:严格的安全规定可以预防实验室事故,保护人员和设施安全。

  3. 保证质量:标准化的.数据管理和实验材料控制确保了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4. 符合法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避免法律风险。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0

  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二、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

  三、实验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五、实验室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六、实验结束,再次对实验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检查所有的水、电和门窗关闭完好之后方可锁好实验室门离去。

  七、每个实验室都要设有安全员,按制度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工作纪录。

  八、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取,领用时应严格例行手续,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剧毒危险品的申购由院、系领导审批,并指定学院两位老师监控管理;剧毒危险品的使用须由专人申报、领用、保管、回收与报废。

  年月日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1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每个实验环节应有明确的操作指南,包括设备使用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

  2. 定期检查与维护: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安全教育体系:定期开展安全讲座,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教师、管理员和学生的责任,形成全员参与的管理体系。

  5. 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验教学需求和实际情况,定期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使之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上述方案,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科学教育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也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有利于探索和学习的实验环境。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2

  1、 目的

  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与化验室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化验室对各种试剂药品的管理。

  3、 试剂管理与溶液配制管理规定

  3.1化学药品贮存

  3.1.1 较大量的化学药品放置于药品贮存室中,分类放置。

  3.1.2 贮存室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免因温度过高使试剂变质。

  3.1.3 贮存室应干燥通风,避免烟火。

  3.2 试剂溶液贮存

  3.2.1 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都必须有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绝对不允许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标签大小与瓶子相称,标签应书写工整,写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标准溶液还应写明标定日期、有效期、标定者,并作《溶液配制原始记录》、《标准溶液标定原始记录》,专用试剂溶液按分析项目分组存放。

  3.2.2 试剂应分类存放,以便使用。

  3.2.2.1 无机试剂分作酸类、碱类、盐类及氧化物等。

  3.2.2.2 盐类按阳离子分类:如钠盐、钾盐、铵盐、镁盐、钙盐等。

  3.2.2.3 一般有机试剂按官能团分类:烃类、醇类、醛类、酚类等。

  3.2.2.4 指示剂按用途分类:如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络合物指示剂。

  3.2.3 配制的溶液装在有塞的细口瓶中,需要滴加使用的装在滴瓶中,见光易分解变质的应装在棕色瓶中,如AgNO3溶液、Na2S2O3溶液等。

  3.3 危险药品管理

  3.3.1 危险品的贮存应干燥、通风良好。

  3.3.2 易燃液体贮存的温度不应超过28℃,易爆炸品贮存温度不超过30℃。

  3.3.3 危险品应分类隔开贮存,量较大应隔开房间贮存,量小时亦应设立铁板柜或分开贮存。

  3.3.4 腐蚀物品应选用耐腐蚀材料作架子。

  3.3.5 爆炸性物品可将瓶子储存于有干燥黄沙的柜中。

  3.3.6 相互接触能引起爆炸的不同危险品,应分开存放,绝对不能混存。

  3.3.7 贮存室应严禁烟火。

  3.3.8 实验室应设有消防器材,人员应有防火知识。

  3.3.9 危险品分类见附录1

  4、 基本操作规定

  4.1安全操作

  4.1.1 所有药品、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可以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物品。

  4.1.2 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4.1.3 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4.1.4 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应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柜中进行。

  4.1.5 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砂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1.6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4.2 溶液配制

  4.2.1 配制标准溶液要及时,对于需要长时间放置稳定后方能标定的溶液,更要提早准备。

  4.2.2 标准溶液的配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要求认真填写记录表格。

  4.2.3 配制中所用到的基准物必须烘干至恒重,并准确称量。

  4.2.4 标定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8次,两人各作四平行,取两人八平行平行测定结果的的平均值为测定值。在运算过程中保留五位有效数字,浓度值报出结果取四位有效数字。

  4.2.5 制备的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0.2%(k=2)。

  4.2.6 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标准溶液时,应于临用前将浓度高的标准溶液用煮沸并冷却的水稀释,必要时重新标定。

  4.2.7 配制和标定溶液的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应符合GB 6682中三级水的规格,所用试剂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

  4.2.8 所有已标定的标准溶液,必须在瓶外贴上标签,并注明名称、浓度有效期、标定者及标定日期。瓶上原有的标签须撕下。

  4.2.9 除另有规定外,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在常温下(15~25℃)下,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当溶液出现浑浊,沉淀、颜色变化等现象时,应重新制备。

  4.2.10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除高氯酸外,均指20℃时的浓度。在标准溶液标定、直接制备和使用时若温度有差异,应按附录A进行补正。

  4.3 滴定管的使用

  4.3.1 滴定管使用前必须用洗涤剂和水冲洗,如管内壁油污较大,可用铬酸洗液洗净。注意洗碱式滴定管时,洗液不要直接接触胶管。要求洗净后,滴定管内壁不挂水珠。

  4.3.2 滴定管活塞使用前须涂凡士林油,套上橡皮筋,并试漏。

  4.3.3 装标准溶液前,先用标准溶液淋洗2~3次,每次都要冲洗尖嘴部分。

  4.3.4 滴定时速度不要太快,滴定速度一般应保持在6mL/min~8 mL/min,切忌呈液柱流下。读数时要求视线与液面刻度齐平。

  4.3.5 滴定完毕,将溶液装满,用小塑料瓶套在管口上。

  4.4 移液管和吸量管的使用

  4.4.1移液管和吸量管的洗涤:先用自来水洗净,再用蒸馏水淋洗2~3遍,若内壁挂油,可用有机溶剂或铬酸洗液洗净后,再用自来水清洗,清洗后移液管和吸量管应放在移液管架上自然晾干,切忌在烘箱中烘干。

  4.4.2 读数时要求移液管直立,视线与溶液弯月面的底部齐平,读取溶液弯月面的底部与标线相切处刻度值。

  4.4.3 放液时,应使器皿倾斜,移液管直立,管下端紧靠容器内壁,让溶液沿壁流下。放液后停留15s,再将管移去。

  4.4.4 移液管和吸量管最好贴上标签,专管专用。

  4.4.5 为减少误差,吸量管应从最上面刻度为起始点,往下放出所需体积,而不是需要多少体积就吸取多少体积。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3

  一、化学危险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或专用柜单独存放。

  二、化学危险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剧毒药品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

  三、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应保持通风,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药品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要随时严格检查危险药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四、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药品的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责任领导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当而发生意外。

  五、领用人对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药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并严密监视。

  六、使用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规定要求处理。

  七、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4

  一、适用范围:

  1、实验室含品管办公室,感官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无菌室,保温室等。

  2、实验室内工作台、工器具、测量仪器、仪表、数据文件、办公文具等使用、清洁、维护及人员出入均依本规定管理。

  二、职责:

  1、实验室负责人为品管经理,有关实验室之一切管理事务由品管经理负责。

  2、实验室设备、人员增设、缩减应由品管经理决定,送质量负责人备案。

  三、实验室管理内容:

  1、实验室仪器、工具、设备的管理:

  (1)实验室内仪器工具应加标示,并建立清单;

  (2)实验室内仪器工具非经品管经理同意,不得携出实验室;

  (3)实验室内仪器,应由品管经理指定经培训人员负责操1作及使用;

  (4)实验室内测定仪器说明书等文件应放置在专用文件夹内或仪器附近以备参考。

  2、实验室出入管理:

  (1)除经理级以上主管、品管部人员及生产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经检验人员同意或陪同;

  (2)除品管经理外,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含仪器设备及文件及数据)携出,应经品管经理同意,登记后携出。

  3、检验数据管理:

  (1)实验室检验数据及文件如需查阅,应经品管经理同意,如需外借应先登记,并经品管经理签字后带出,归还时应经核对,注销登记;

  (2)当天检验文件应放置于指定地点,便于随时查阅;

  (3)检验数据应依需要,以每月或每一产期、每年等分别整理后,妥为装订。依规定保存年限保管;。

  (4)非属品管部的检验相关资料,应依规定统一交品管部登录后保管、备查。

  四、品管部应参考仪器生产厂商提供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操作、校正、维修、必要时订定标准,放置于实验室内参照使用。

  1、目的:通过对实验人员、设施和环境、所用试剂和器皿、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等的有效管理,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实验室的内部管理。

  3、职责:化验员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品管部监督其实施。

  4、要求

  4.1人员管理

  4.1.1实验室配有专职的化验员,负责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或经公司具有资格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化验。另外根据职责的不同,对其他检验人员进行了相应分工,品管部的检验员组成为。

  4.1.2化验员应经常参加检验部门组织的各项检验技术会议或培训,以不断提高化验水平;同时,通过杂志、互联网、科学刊物等积极收集化验标准和最新的化验方法,并为HACCP计划的建立、评审、确认提供科学信息。

  4.1.3品管部应对化验员的各项工作规范性进行监督,必要时参加实验间的比对试验。

  4.2设施和环境

  4.2.1公司化验室平面面积为170M,建有感官室、培养室、无菌室等等,具备化验项目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并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化验设备和设施的配置满足目前化验的需要。

  4.2.2化验室环境每天进行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4.3无菌室的管理

  4.3.1要求:无菌室要求密封,并配置紫处线灭菌设施。

  4.3.2灭菌:开启紫处线灭菌灯,保持1小时。

  4.3.3无菌有效保持时间:灭菌后的无菌室,48小时内使用,超出有效时间,应重新灭菌。

  4.3.4人员入无菌室要求:化验员进入无菌室时,必须穿戴专用工作衣帽,操作过程中遵循无菌操作;非微生物检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4化学试剂的管理

  4.4.1采购:化验员根据化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填写采购清单,明确采购试剂和培养基的名称、规格或含量等要求,经品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副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人员进行采购。

  4.4.2采购试剂抵达公司后,化验员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验收,保证采购试剂与采购计划的一致性和符合性,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检验。

  4.4.3使用:化验化验员根据检验标准的需要量使作相应的调剂,使用过程中应防止使其受到污染。

  4.4.4保管和检查:试剂应根据其特性存放于合适的环境中,防止其变质。化验员每季度初定期检查试剂的包装、外观、保质期等情况。培养基要求不能结块,化学试剂要求不能受污染。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试剂,应及时清理并4报废,以防误用。

  4.4.5药品的保质期:对于有保质期说明的药品,一般在有效期内使用,无说明的一般按三年计算,受污染或变质时应弃之不用(用于定性检测的药品,如无特殊情况,则允许在超出保质期90天内使用),配制好的'试剂应标明保质期,到期则弃之不用。

  4.5玻璃器皿的管理

  4.5.1采购:化验员根据化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填写采购清单,明确玻璃器皿的名称、规格等要求,经品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人员进行采购。采购器皿抵达公司后,由化验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5.2量值玻璃器皿的检定:带有量值的并用于定量化验结果的玻璃器皿在用于化验之前,应对其进行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并按照周期定期检查。

  4.5.3玻璃器皿的清洗:每次化验后,化验员应及时清洗器皿,清洗后自然晾干,必要进行烘干或高温灭菌处理。

  4.5.4玻璃器皿的灭菌处理:用于无菌实验或用于微生物取样的玻璃器皿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无菌处理,处理方法可以选择如下方式:

  a、干热灭菌处理:采用高温烘箱,保持160,高温灭菌2小时;

  b、湿热灭菌处理:采用高压蒸汽锅,保持121,30分钟。

  4.6培养基的配制、灭菌和保存。

  4.6.1化验员根据检验项目的需要,并根据各种粉末培养基的使用说明进行固体或液体培养基的配制。

  4.6.2培养基配制后,根据使用说明选择相应的灭菌条件进行高压蒸汽锅灭菌。

  4.6.3灭菌后培养基的保存:培养基灭菌后,应保存于合适的环境中,防止其受到细菌的污染或感染。对于保存过和中发生污染的增养基须及时报废处理。

  4.7化学试剂的配制和标定

  4.7.1化学试剂的配制按照检验标准或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配制过程中应定量准确,并应防止配制过程中的污染。配制的试剂溶液应妥善保管,选择合适的容量,并进行名称、浓度、日期、配制人等的标识。

  4.7.2对于需要标定的标准溶液按照规定的标定方法进行标定和复核,关进行记录。标定后的标准溶液应标明配日期、标定浓度、标定人等内容。

  4.8化验样品的管理

  4.8.1取样:化验员抽取微生物检验样品时,必须使用无菌设备或设施,取样过程中应遵循无菌取样的原则,防止取样过程造成样品污染。理化或感观样品数量的抽职符合检验标准的的规定,并随机取样,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4.8.2样品抽取后应及时进行化验,对于不能立即化验6的样品应存放于低温冰箱或合适的环境中,防止样品特性的变化。

  4.8.3化验留样:化验的余留样品,化验员应进行标识,并妥善保存。待该批检验得出结果后方可弃去。

  4.9检验标准和方法:

  4.9.1本实验室目前已经开展的检验的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微生物项目和净固重、糖度、盐度、、PH值等理化现目。上述项目的检验方法均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品管部予以收集并及时更新,并建立《外来文件一览表》。

  4.9.2对于一些特殊的检验项目,如无合适的标准,品管部可参照相关标准制定企标,经公司批准后可作为检验依据,但检测误差要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4.9.3限于公司实验室设备能力所限,一些项目不能检验时,经批准可送外部具有资质的委托实验室检测。

  4.10检验记录和报告:化验员应对化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化验原始记录出具化验报告。记录和报告应包括化验产品的描述、抽样目期、检验日期、检验项目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员等必须内容。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5

  1、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相关实验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的建设和培训。

  2、实验室参加协助的工作人员,必须有公共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并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6、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7、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如微波消解、特殊样品制备、启动激光、高频脉冲、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等),应佩戴防护手套、防护镜等安全配置。

  8、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冰箱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9、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0、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1、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2、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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