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

时间:2024-07-30 11:48:51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制度15篇(热)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制度15篇(热)

安全生产制度1

  1、安全科负责对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定期分发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工作,其中黑板报每月更换一次、安全宣传材料根据不同季节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制发。

  3、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两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法律法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驾驶理论、驾驶技能,参加人员:客运公司的全体营运驾驶人。

  4、组织学习:

  一、学习内容: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各项安全活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安全领导小组每三个月学习一次,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吃透精神,部署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活动、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教训。

  三、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学习一次,将安全领导小组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习融会贯通,根据学习内容和要求,设置成多种方式。如黑板报、宣传栏、现场宣传咨询等形式贯彻下去。

  四、每月15、16日召开驾驶人教育培训,组织驾驶人和承租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引导驾驶人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五、通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制度,使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知识、自觉纠正不规范行为成为了习惯和风气。

安全生产制度2

  一、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学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建立工地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成员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战练习。

  三、加强消防部门(配电室、仓库、食堂、宿舍、木工车间)的消防管理工作,合理配置灭火器材,配电室等配电设施应配备干粉灭火器,高层建筑(高30m以上)要用立管随层做好消防水源管道,每层留有消防水源管道和消防水源接口,并设加压泵。

  四、氧割动火前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动火全过程必须严格监护。

  五、健全工地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定期开展普法教育,使职工遵纪守法。

  六、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搞好社会治安联防工作,属于外来人口的必须持有效“三证”。

  七、杜绝打架斗殴、偷盗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树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做守法公民,共同创造良好安定的社会环境。

  八、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与项目部签订保卫消防责任书,并持身份证及时到保卫组登记。

  九、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内高声叫喊、追逐打闹,不得乱放材料。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

  十、积极配合工地保卫部门的工作,施工自带工具、设备及余料出场时,由保卫组办好出门手续并经保卫人员检查后方可退场。

安全生产制度3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3.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xx年123号)和《关于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xx年124号)以及安监局(20xx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

  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文明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间,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内容,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5-1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安全生产制度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制度5

  1、坚决执行厂内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

  3、负责产品的包装、计量工作,保证产品的包装质量。

  4、负责本岗位的`设备安全运行及平时的保养工作。发现设备运行异常要及时处理解决,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向有关领导汇报。

  5、每名操作人员都要负责本工序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解决,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6、积极参加厂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做到人人懂安全、讲安全。

  7、做好原始记录。保证记录及时、清晰、准确。

安全生产制度6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七)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降低意外事故风险,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接从事施工生产作业的公司属各项目部和专业化公司,其他附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经费提取标准

  1、年度生产计划在5000万元以内的,按计划产值的1%计提包干使用;

  2、年度生产计划在5000-10000万元的,按计划产值的0.8%计提包干使用;

  3、年度生产计划在10000万元的,按计划产值的0.6%计提包干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范围

  1、高空、深水、隧道、铁路既有线以及其他施工安全所必需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保护设施开支;

  2、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经费;

  3、防毒、防尘等方面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设施开支;

  4、职工劳动保护、改善作业环境等方面的开支;

  5、职工职业病的防范、检查等方面的开支。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一)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方面:各种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高空作业防护网;施工方案中为确保施工安全而采取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

  2、劳保卫生方面:通风设备;防尘防毒设备;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高原施工设置的氧吧或供氧设施;净化水污染设施;对噪声、水质、扬尘、烟尘、瓦斯含量进行检测的工具和人员等。

  3、辅助房屋及设施方面:在有高温或粉尘工作区域,为工人设置的沐浴设备;车间增设的更衣室、卫生室等。

  (二)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使用

  1、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技术或安全管理部门在对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交底同时提出防护设施所需的材料数量、规格及安全经费计划;

  2、经项目总工审核,由项目物资部门负责采购、发放、记录;

  3、项目部物资部门按照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和管理;

  4、经项目部技术或安全管理部门会同验收;

  5、交项目经理审批,到财务科列销,计入工程成本。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经费

  1、安全教育培训经费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初下达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按规定时间各部门参加培训人员提出申请后,经部门领导申核,最后交主管领导批准,在财务部报销费用。

  公司要求项目部人员参加培训的,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在项目部报销费用。项目部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由公司各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确保员工专业素质不断提高。

  2、安全宣传教育资金

  公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所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带等;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等。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申核,最后交主管领导批准,在财务部报销费用。

  项目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由项目经理申批后实施。

  安全宣传教育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必须到位,厉行节约”的原则。应尽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第七条安全防护用品资金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根据生产实际提出购买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手套、防护服等安全保护用品的计划。

  2、物资部门负责购买,并对分供方严格审核,按照《采购程序》操作,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场地。

  3、物资部门所发生费用在项目部列销,专职安全员对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种类、数量及对分供方评价资料作为台帐包存。

  4、专职安全员编制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物资部门协助实施。

  5、项目长负责审批购买安全防护用品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八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按照“谁提取、谁使用”及“必须、安全、节约”的原则,遇确需的重大开支经费不足时,可申请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和财务部共同提高计提比例;

  (二)各单位的安全职能部门为安全措施经费使用的主管部门,安全职能主管部门应根据现场施工的安全保护工作需要,结合上级下达的开支计划,适时、合理地提出费用开支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后,送同级财务执行;

  (三)年度终了一个月内,财务部门应将经费开支情况汇总报公司财务部;

  (四)安全经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挤占经费事件的发生,否则公司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列支渠道

  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在进行成本测算时,按规定测算列入项目责任预算总额,项目财务和安全职能部门要按规定建立安全经费开支台账。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和财务部。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7

  一、主题资料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礼貌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资料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职能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资料与要求

  (一)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景,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景。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景、隐患消除情景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景。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景、安全培训等。

  2、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公司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四、检查与考核

  (一)本制度的执行情景由碳化硅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负责检查落实。

  (二)本制度按《碳化硅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酒店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酒店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酒店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酒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董事长负责制,各部门经理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酒店成立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酒店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酒店生产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酒店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及酒店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酒店行政第一把手是本酒店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分管生产的部门经理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

  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酒店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

  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电信线路

  第十八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二十三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

  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五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六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七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九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九、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三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十、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酒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三十六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三十七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三十九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十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一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四十二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酒店领导。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四十三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制度9

  一、安全生产考核以各村、企业为单位,每年考核一次。

  年底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对签订责任书的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优秀,考核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良好,考核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考核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

  二、奖惩办法

  考评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不单独设奖,但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评分;

  安全生产考评不合格的村、企业,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由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罚第一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考核量化评分标准,以镇政府同各村、企业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对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要求进行逐条考核评分

安全生产制度10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安全生产制度11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4、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5、不定时和定时检查相结合,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异常情况;

  6、严禁设备带故障作业,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停机申请维修。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9、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安全生产制度12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平安,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惜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含机动车、家用车、板车、小货车)不得随意出入小区,特别状况需进入,司机应协作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

  三、严禁在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门岗至办公楼、办公楼至明志小学西门)停放车辆。

  四、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需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留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平安,严禁超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六、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视状况放行,但必需刚好离开。

  七、车辆载货驶防离小区,必需有相应证明,属珍贵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户到值班室办理手续,方可放行。

  八、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援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13

  为保障既有线施工时的行车和人员、设备安全,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燃。必须对跨既有线施工作业加以规范管理,规范施工,达到预定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制度。

  (一)施工组织措施:

  为确保行车、人身、设备和施工安全,既有线施工的必须成立兰渝七分部既有线施工指挥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既有线施工指挥组的主要职责及相关人员职责:

  1、 既有线施工指挥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8)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相关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主要安全职责、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2)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组织制定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3)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4)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查相应的操作规程;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严格建立并执行岗位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检记录。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施工现场配合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规和技规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安规、技规的行为。

  4、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建立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

  5、施工前,技术人员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8、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9、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安全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公安局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10、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进入铁路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停施工时,做好现场防护。

  (三)既有线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属于国家重要干线兰渝铁路,行车密度大,在沿线地段施工带来的安全压力也相当大。因此,为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和劳动人身安全,需要各施工架子队人员遵守以下安全措施:

  1、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加强劳务人员既有线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对职工和劳务工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教育,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铁道部的“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成都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细则》、兰渝公司有关既有线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2、制定可靠的施工安全防护监控措施,针对不同的.作业地点和作业环境采取不同的安全监控防护方法,采用设专人在车站调度室进行车辆的早期预报和通行确报,现场设专人按规定进行防护。

  3、建立良好的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做好施工场地的布置,使作业场地通畅平整,所有物品的安放做到整齐有序、安放可靠,使用的工具必须集中管理,防止误入行车线路。狭窄区域的要点施工应标志出明显的施工安全线,制止人员、器械接近行车危险地带。邻近行车线路的桥涵施工应设立安全隔离设施,防止施工工具、器材、材料、车辆等侵入限界。

  4、在既有线的一切施工,严格执行有关的防护规定,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和防护人员,并配备可靠的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与车站或远方防护人员保持联系。需要点封锁或慢行施工时,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审批制度,必须接到调度命令后方可动工,施工时严格按调度命令的内容设好防护,组织施工,并由分管领导担任施工负责人,在现场组织施工,确保在批准时间内完成。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线路或不能按正常速度放行车辆时,须提前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要求行车调度人员延长时间或通知列车限速运行,同时按规定设置施工作业防护标志或安设慢行信号防护。

  5、地下工程施工必须严密注视地下管线的安全,施工前应先与有关单位联系,请求配合,查明地下管线走向和位置,做到“三不施工”,即不摸清地下设施位置不施工,影响地下设施正常运转不施工,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施工。使用电缆探测器和挖探沟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探明电缆管线的确切位置,做出明确的标志。严禁在电缆、光缆、管道3m范围内使用大型机械作业。禁止在既有电杆、电线等设施上搭挂临时线。

  6、施工便道通过铁路电缆时,必须设有可靠的防护手段。行车线路上装卸路料、轨道设施的预铺必须注意保护好信号设备,不得损坏和私自移动。大型机械施工时应对周围建筑物设好防护并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土石方的开挖和弃土不得危及行车线路基的安全和使用。

  7、工地材料运输通路跨越既有线时,应尽量应用现有的道路条件避免平面交叉,如不可避免的与既有线平交时,必须设置临时道口,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得到批准后方可设置,并且道口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具有可靠的列车预报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并由经培训合格的专门道口工防守。

  8、靠近线路堆放的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限界,道碴片石等的堆放,堆码应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0.3m),在有调车作业的站内施工时,严禁在两股道间堆放砂石料具。

  9、在线路装卸车时必须设装卸车负责人,配备好安全防护人员和作业标志,由专人统一进行指挥,每次卸车后,严格做到:未清好道或材料机具堆放不稳定时不开车;车门未关好或装卸人员没坐稳不开车;车内余料偏载未整理好不开车;装卸车负责人未向车长发出卸车完毕的通知不开车;司机未得到车长的信号不开车。

  10、靠近既有线路的基础开挖边坡必须是安全稳定的坡率,钢板桩挡土板防护类支护必须可靠坚固,并作好防雨防水侵蚀路基边坡不稳的准备。邻近行车线路的降低地下水位的降水施工要防止降水作业引起的地面沉降对行车的影响。

  11、既有旧圬工的拆除,应采用静态破碎,不得使用炸药类的爆破器材。

  12、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实行奖罚制度。

  13、与沿线各有关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取得支持、帮助和指导,施工中密切配合,确保施工安全。

  14、既有线施工“八不准”:

  (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2)、没有签订施工会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3)、没有召开现场施工交底会不准施工;

  (4)、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

  (5)、施工负责人和包保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和上线检测;

  (8)、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四)确保既有线施工安全的“卡死”制度

  1、未经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没有与工务、电务及行车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开工。

  2、没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水管等隐蔽设施,没有查明及采取保护措施前不准动工。

  3、在既有线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道口看守员、爆破员、施工员、轨道车司机等,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不准上岗。

  4、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没有到车站办理好施工封锁或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置好防护不准开工。

  5、因工程需要,设置临时道口,未按规定办好审批手续,不准铺设。

  6、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埋好标志鲜明的安全防护限界桩,不准进场作业。

  (五)防止机车车辆伤害的卡死制度(五不准、五必须)

  五不准:

  1、必须遵章守纪,注意安全;

  2、过铁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

  3、上道作业必须先防护,巡道执行回头了望制;

  4、临线来车,必须本线下道;

  5、必须车动集中看,了望不间断。

  五必须:

  1、不准在铁路上走路;

  2、不准在铁路上坐卧休息;

  3、不准从车底下钻越;

  4、不准从“天窗”穿越;

  5、不准以车代步。

  (六)防止挖断电缆卡控制度

  1、在既有线上施工,施工前必须指定专人向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请有关单位现场交底,搞清楚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明确电缆径路和电缆存在的区域。

  2、必须进行地下电缆探测,并要挖探沟确认电缆位置,落实防护措施。

  3、对施工人员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责任到人。

  4、施工中必须请电缆产权、维修单位到现场协助;认真做好抢修准备,遇到问题立即修复,减少对行车的影响,施工负责人必须盯在现场,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开挖或埋设电缆。已挖出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5、使用机械在线路附近施工或行驶的,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不明了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未采取防范措施,严禁施工、行驶。电缆径路左右一米范围内严禁机械挖土。

  6、使用劳务工施工的工程必须指定职工专门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防护,要责任到人。

  (七)具体实施要点

  1、要点登记

  在既有线附近施工前,必须提前72小时告知遂宁或涪陵铁路工务段调度,并在工务段做好登记备案,我方联络员接到调度命令后,通知施工负责人,确认施工起止时刻,按照批准的既有线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方可开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检查施工完成,我方联络员必须通知遂宁、涪陵工务段调度,做好登记备案。如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应提前通知工务段调度,要求调度员延长时间。

  2、上岗设防联络方法

  联络员在工务段调度登记后,通过申请施工,施工要点命令下达后,用对讲机或手机通知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确认后用对讲机或红色信号旗发令执行。

  3、下岗撤防联络方法

  由施工负责人用对讲机或黄色信号旗发令执行。并用通知联络员办理开通手续。

  备用方案:现场备用汽车一部,一旦要点施工完成,联络不通,由现场派员乘车去遂宁、涪陵工务段联系确定执行时间。汽车司机在要点前一天同联络员熟悉由现场到工务段的道路交通情况。

  4、防护工具及用品

  响镦、号角、移动停车牌、作业牌、信号旗、防护员帽、防护员上衣、臂章、通讯设备,具体数量按施工需要确定。

  5、防护位置

  在作业区两端1200米处设置作业标,并派防护员值班防护,在作业区两端1200米处向外每隔20米设置一个响墩,在作业区两端20米处设置停车牌。

  6、要点防护及消点撤除后按下页附图执行

  a:要点防护方法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1条第3点执行(如要点防护位置图所示)

  b:消点撤除:消点后,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5条执行(如施工防护位置图所示)

  a:施工地点

  b:施工防护位置

  (八)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1号文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消灭一切职工伤亡事故;消灭一切交通、设备、火灾和铁路行车事故。

  2、施工前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道工序、各个工种,做到令行禁止,忙而不乱,有条紊,严格要求,确保安全。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分部与每一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部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班组、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分部到职工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设置专职人员,实行干部现场包保,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4、坚持岗前培训,在既有线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技术交底,按照安全施工的规定,首先必须做到:

  (1)严禁酒后或带病操作机械。

  (2)严禁各种机械在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进行使用。

  (3)严禁在无措施情况下,进行交叉作业。

安全生产制度14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4、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5、车间或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并取消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6、年度内车间或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扣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

  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安全生产制度15

  1、遵守“三大规程”按规程操作,保证绞车系统的运转效率,对绞车系统运行安全负责。

  2、掌握绞车运转状况,各部件的灵敏度和设备完好程度,钢丝绳的磨损程度和机械的润滑程度,负责按规程进行保养,维护修理,保证正常运行。

  3、出现需机修车间修理的故障或毛病,要立即报告,要配合修理。保证绞车系统完好率和工作效率。

  4、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听准信号,按信号操作,保证绞车平稳,安全运行。

  5、执行专人负责制,严加管理,规范操作,严禁放飞车和断电放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绞车房,确保开车安全。

  6、搞好作业场所的.卫生,设备要整洁。

  7、接班和交班时,上班和下班的绞车司机共同对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交班人要把绞车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8、随时掌握绞车运行状态,保养、维修和运输状况,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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