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30 16:37:06 制度 我要投稿

用车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车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用车管理制度

用车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公司公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车资源的利用效率,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公车管理制度。下面提出一些建议,供公司参考:

  1.公车使用范围明确:公司应明确公车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只有特定职位的员工才能使用公车。这样可以避免公车被滥用或私自使用。同时,公司应明确公车使用的目的,仅限于公务活动,并禁止私人使用公车。

  2.公车使用流程规范:公司应明确公车的使用流程,包括申请、审批、使用和归还等环节。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提交公车使用申请,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同时,公司应要求员工在使用公车前签订使用承诺书,明确使用规定及责任。

  3.公车使用记录完整:公司应要求员工对公车的使用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地点、人员、用途等信息。这样可以方便后续的审批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同时,公司可以考虑使用电子记录方式,提高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公车使用监督和管理:公司应成立专门的公车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公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该部门或机构应定期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同时,公司可以采用GPS定位等技术手段对公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车资源的正当使用。

  5.建立奖惩机制: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公车使用中的违规和不当行为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对于优秀的公车使用典范,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以激励员工合理使用公车;对于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和纠正,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6.审计和效果评估:公司应定期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效果评估。通过审计,可以了解公车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制度。效果评估可以帮助公司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提高公车资源的管理效能。

  四、结语

  公司公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利用公车资源、维护公平公正、促进员工团结等措施和建议,公司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公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运营竞争力。在实践中,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制定和完善,并通过不断的监督和调整,确保公车管理制度能够落地生效,为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总体而言,公司公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利用公车资源、维护公平公正、促进员工团结等措施和建议,公司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公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运营竞争力。在实践中,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制定和完善,并通过不断的监督和调整,确保公车管理制度能够落地生效,为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首先,建立和完善公司公用车管理制度是保障公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防止滥用的基础。通过明确公车使用的范围、条件和限制,制定详细的公车使用规定,可以有效地规范公车的使用行为,避免公车被滥用或私用,确保公车资源能够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服务。

  其次,加强公车使用的监督和审计是保障公用车管理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公车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定期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同时,公司可以采用GPS定位等技术手段对公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车资源的正当使用。

  此外,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公车使用中的违规和不当行为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对于优秀的公车使用典范,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以激励员工合理使用公车;对于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和纠正,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最后,公司应定期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效果评估。通过审计,可以了解公车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制度。效果评估可以帮助公司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提高公车资源的管理效能。

  总体而言,公司公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通过合理利用公车资源、维护公平公正、促进员工团结等措施和建议,公司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公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运营竞争力。在实践中,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制定和完善,并通过不断的监督和调整,确保公车管理制度能够落地生效,为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用车管理制度2

  一、局机关车辆的管理、调度由办公室负责。

  二、局机关车辆首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

  三、业务股室用车一般须提前一天报办公室统一调度。

  四、外单位借车,需报请局长或分管局长批准。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打扫、勤保养,保证车况正常处于良好状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用车。

  六、驾驶员凭出车通知单出车,因临时通知出车当时不便于或来不及办出车通知单的.,返回后及时补办。

  七、办公室按行驶里程和小车油耗,每月检查登记,并与驾驶员结油耗帐。

  八、车辆修理要先向办公室报告,费用在500元以上应列出书面计划,由办公室报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一律以转帐和合规票据形式支付。

  九、车辆在外途中急需就地修理,来不及请示局领导的,驾驶员可应急安排,但返回后要如实报告情况。

  十、小汽车购置、保险、加油、维修按《xx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用车管理制度3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的迅速进步,幼儿园的规模和数量也不息增加。幼儿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同砚接送安全和用车管理。为了确保幼儿园同砚的安全、便利和高效的接送服务,幼儿园需要建立完善的用车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用车管理制度

  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幼儿园的接送车辆、使用规范、管理要求等方面制定的管理规定。以下是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用车申请:幼儿园管理人员在每学期初,依据同砚人数和需求状况,编制用车规划,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2. 用车审核:相关部门对幼儿园的用车申请进行审核,确定用车数量和使用时间。

  3. 优先原则:优先保障特殊状况下(如病患、紧急状况等)的同砚用车需求。

  4. 用车购置:幼儿园管理人员依据审核结果,购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车辆,并进行备案登记。

  5. 用车保养:幼儿园建立车辆保养档案,对每辆车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正常。

  6. 用车修理:一旦发生车辆故障,幼儿园准时联系修理单位进行修理,保证车辆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7. 用车驾驶员要求:幼儿园要求驾驶员需具备相关驾驶

  资格和阅历,驾驶技术娴熟、操守良好,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 用车保险:幼儿园为全部用于接送同砚的车辆采购相应的交通意外险。

  三、用车管理流程

  幼儿园用车管理流程是指幼儿园在接送服务中的各项行为、步骤和操作。以下是幼儿园用车管理流程的主要环节:

  1. 接收申请:幼儿园接收用车申请,审核相关资料和需求,提出优化建议。

  2. 申请审批:幼儿园相关部门依据申请状况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方。

  3. 车辆购置:幼儿园在审批通过后购置符合要求的车辆,并注意车辆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思量。

  4. 车辆登记:幼儿园对新购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信息和修理状况。

  5. 司机培训:幼儿园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包括同砚安全意识、车辆安全操作、急救知识等。

  6. 平时管理:幼儿园对每辆车进行平时巡检和保养,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和良好状态。

  7. 修理处理:幼儿园准时处理车辆故障,与修理单位进行沟通并协调修理事务。

  8. 保险理赔:幼儿园负责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事务,准时妥当处理车辆交通事故等状况。

  9. 效果评估:幼儿园定期对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评估,以检查和改进现有管理措施。

  四、结论

  对幼儿园的接送服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用车管理规定,并建立完善的用车管理流程,可以提高幼儿园接送服务的效率和安全性,使家长和同砚对学校的服务更加满足。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息进步,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也需要不息完善和改进,以应对不息变化的需求和挑战

  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建立是为了提高接送服务的效率和安全性,让家长和同砚对学校的.服务更加满足。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幼儿园需要注意车辆的购置、登记、司机培训、平时管理、修理处理和保险理赔等方面,以确保车辆和同砚的安全。

  起首,幼儿园在购置车辆时需要审批通过,然后购置符合要求的车辆。购置车辆时,幼儿园需要注意车辆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思量,确保车辆符合相关要求。

  接下来,幼儿园需要对新购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信息和修理状况。这样可以便利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跟踪和管理,准时了解车辆的状况,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为了保证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同砚的安全,幼儿园需要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同砚安全意识、车辆安全操作、急救知识等,确保驾驶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应对突发状况,保障同砚的安全。

  在平时管理中,幼儿园需要对每辆车进行平时巡检和保养,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和良好状态。巡检可以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准时进行修理和处理。保养可以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缩减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若果车辆出现故障,幼儿园需要准时处理。与修理单位进行沟通,并协调修理事务。准时修理车辆可以缩减对接送服务的影响,确保接送服务的正常进行。

  在遇到车辆交通事故等状况时,幼儿园需要负责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事务。准时妥当处理保险理赔可以保证学校的合法权益,缩减因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

  此外,幼儿园还需要定期对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评估,以检查和改进现有管理措施。评估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准时实行措施进行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宁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对于提高接送服务的效率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用车管理规定,并建立完善的用车管理流程,可以确保车辆和同砚的安全,提高接送服务的质量,使家长和同砚对学校的服务更加满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息进步,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也需要不息完善和改进,以适应不息变化的需求和挑战。只有不息地提高管理水平宁服务质量,幼儿园才能更好地满足家长和同砚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接送服务

用车管理制度4

  一、司机工作职责和业务要求

  (一)忠于职守,听从调度,服从指挥。因公务用车出差时,司机应随叫随到,迅速到位;不出差的情况下,在局里正常上班,接受领导分工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获准,方可外出,司机不经批准不能使用工作车外出办私事。

  (二)钻研业务,熟悉车辆的各种性能,自觉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每次出车前,都要对车辆进行检测,查看是否存在故障,有故障应及时修理,如不能自己排除故障,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在征得同意后,由办公室派人会同司机送车进厂维修。每次出差回来,要及时将小汽车清洗干净,并将小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发生意外。

  (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车辆驾驶操作程序,严禁酒后开车、盲目开快车和强行超车,确保行车安全。严禁交车给无证人员驾驶,以免无证驾驶人员因技术不娴熟、操作不正当造成交通事故。

  二、车辆调度

  (一)车辆调度坚持“先急后缓”的'原则,任何人都要以服从大局为重,首先满足公务需要。

  (二)本局车辆的调度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因公用车人员,每次都必须填写派车单,说明用车时间、用车事由、到达的目的地、申请车用油数量,并将派车单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经同意后,因公用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办公室存档,作为同意派车的依据。办公室凭派车单方可调度车辆,并通知司机准时出车。无派车凭据或没有征得领导的同意,办公室不得擅自派车,司机也不得随意出车。

  (三)在县城办理公务,路程较近的一般不派车。长途出差者除局领导外,其他干部一般不派专车,确因工作任务紧迫或繁重需要用车的,且在局长或分管副局长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车辆。

  (四)小汽车所需汽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油票。每次出车前,由司机或因公用车人员凭派车单与办公室办理车用油有关手续,签名领取油票。坚持“按量所需”的原则,车油统一列表核量如下:

  三、车辆管理

  (一)要健全每辆公务用车的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一车一档就是一辆车购置回来之后,即制定一份档案,保存好车辆购置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并做好该车每次加油、维修、保养、购买保险等记录)

  (二)要严格实行车辆定点存放和节假日封存。如遇特殊情况需在节假日执行公务用车的,需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备。

  (三)严格执行“三定制度”。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要求,做好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各项工作,以此降低运行成本,便于建立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管理档案,对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费用实行单车核算,杜绝转嫁、摊派、隐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等现象。

  四、本局干部、职工因私事用车

  (一)干部、职工原则上严禁公车私用,但如遇特殊情况用车,也须填写派车单,在征得局长或分管局长的同意下,方可安排车辆。

  (二)干部、职工因私事用车,燃料费自付。

用车管理制度5

  一、为降低费用,合理调配使用公司车辆,特订立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公司的所有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由行政人事部实行统一调配使用、维护和保养。

  2、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可以给副总经理以上人员配备工作专用车,并配备熟练专职司机,除特殊情况下可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协商调用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专车,公司配车仅供工作用途,不得随意转借、出租等,如查实有此类行为,董事会有权随时取消其所配车辆,并责成其交回行政人事部统一调配使用。

  3、除董事会决定配发的专车外,其余一切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管理调度,行政人事部委派行政主管受理用车计划,但所有用车计划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4、公司安排员工上下班交通车,除已配备专车的人员外,其他员工一律乘坐公司交通车上下班。

  5、下班后,公司所有机动车均停放在厂区停车场内,无特殊情况,未经车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因私用车。

  三、用车程序及纪律

  1、部门用车应先填制“用车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部门经理不在时可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先行派车,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2、行政人事部不受理除救护以外的.任何因私用车业务,特殊情况且在海口市范围内活动的,须请示主管行政副总经理同意,并办理上述手续后方可予以派车。

  3、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而擅自用车,每次处罚司机500元。

  4、凡指定专职司机的车辆,任何用车业务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查获有他人驾驶者,行政人事部除将对值班司机罚款500元外,将不再受理该部门用车业务。

  5、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属特殊情况,应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必要时应请示总经理。

  四、司机职责:

  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专职驾驶、日常维护保养及送修,应努力做到低消耗、高效率,并严格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出车前检查:

  ①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足够,掣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②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③检查手、脚掣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④方向机、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是否紧固、有效。

  ⑤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搭线是否牢固清洁。

  ⑥检查行车日。

用车管理制度6

各位社区居民:

  大家好!时光荏苒,社区管理工作一直在不断进步和完善。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出行和物资运输的需求,提高社区的管理效能,现将社区用车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与通知如下:

  一、用车政策

  1、社区用车仅限于居民进行生活、工作、商业活动等方面的需求,严禁其他非法用途。

  2、出行用车必须提前预约登记,不得临时借用或调度。

  3、居民需要用车的,应当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进行登记并填写借车申请表。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出行目的`、出行时间、预计行驶里程等信息。

  4、社区用车分为公共车辆和私人车辆两种,公司车辆和物资车辆另有相关管理规定。

  二、用车审批

  1、社区设立专门的用车管理小组,负责用车审批及相关事务的办理。

  2、居民提交用车申请后,用车管理小组将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3、用车审批将根据居民的用车目的、出行时间、出行里程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并视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4、审批结果将以短信、电话、或社区公告的方式通知居民,请大家留意。

  三、用车流程

  1、居民用车需提前至少一天提出申请,并在用车前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居民需要在指定地点领取车辆,并提供必要的押金。

  3、用车期间,居民应当妥善保管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损毁情况,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用车结束后,居民需要按时将车辆归还指定地点,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手续。

  四、用车监管

  1、社区将加强用车管理的监督与巡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如发现有居民擅自私用车辆、超速行驶、驾驶资质不符合要求等行为,将取消其用车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罚等处理。

  3、如发现有居民用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通知社区相关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社区将积极探索与大型超市、物流公司、共享汽车平台等合作,提供更多便捷、经济的出行选择。具体合作事宜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以上为社区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请各位居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社区用车环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社区管理办公室

  日期:20xx年XX月XX

用车管理制度7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都拥有了自己的用车。但是,公司用车的管理却是一项极为重要的问题。良好的用车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升公司形象,还能保障车辆的安全,减少公司的成本开支。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公司用车的管理制度。

  一、定义用车类别

  公司应该根据用车的具体需求,将用车分为不同的类别。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公务用车、专项用车和商务用车三类。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处理公司的内部事务,如员工接送、文件快递等;专项用车主要用于完成一些特定的任务,如研发团队前往科研场所等;商务用车主要用于处理公司与外部客户交往的事务。不同的用车类别拥有不同的使用频率和行驶范围,因此在管理上也需要有所区别。

  二、选用合适的车型

  选择合适的车型是保障用车安全和节约公司成本的.重要环节。公司首先需要考虑车辆的用途和行驶路线,避免浪费车辆资源及过高的油耗成本。在选择车型时,公司应该考虑车辆的性价比和维修保养难度等因素,以确保车型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三、制定用车标准

  公司应该制定明确的用车标准,包括车辆的使用范围、用车的前置条件、行驶里程的限制等。例如,公司可规定只有在出差或公务需要时才能使用公务用车;使用公司车辆需要填写《公司用车申请表》并经领导审批;规定每天的行驶里程不能超过100公里,如需超过需报备等。这样可以避免车辆滥用的情况发生,并且可以帮助公司清晰地了解车辆利用情况。

  四、建立用车审批制度

  为了防止车辆的滥用,公司应该建立用车审批制度。在员工需要使用公司车辆时,应经过专人审核申请表,是否涉及到公司业务,是否满足用车标准等符合要求后,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并填写《公司用车申请表》。此外,公司应该建立车辆出入登记制度,每辆车出入时都需要填写登记表格,由专人审核。

  五、建立维护制度

  公司应该建立车辆维护制度,包括车辆日常保养、年检、维修等。公司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来进行保养和维修,或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维修部门来负责车辆保养。无论作何选择,公司必须要确保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得到严格的管理,不能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考核,让司机意识到保养车辆对于公司的重要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维护成本。

  综上所述,公司用车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只有高效、科学的用车管理才能有效地控制成本,提升企业形象,保障车辆的安全。因此,公司应该重视建立完善的用车管理制度,确保用车安全、经济、高效。

用车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证机关工作用车,使警车的使用,管理规范化,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警车管理

  1、警车实行局长和办公室专人负责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行统筹安排,调节使用的原则。

  2、实行派车单制度,凡工作用车,由用车科室事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凭派出单加油、出车。如遇紧急情况,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先出车,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3、用车范围及派车方法。

  (1)办公室首先保证局领导用车,

  (2)各科室工作用车,须提前向办公室或局领导提出用车计划。

  (3)外单位借调用车,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

  (4)机关干警和直系亲属因病急诊、住院,可申请用车。

  (5)干警私事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用车,

  4、车辆维修:汽车一般维修和大修,驾驶员应填写报修单由办公室报请局长同意后到指定厂家修理,检修后由驾驶员负责验收。

  5、警车日常加油由办公室负责,驾驶员根据路程填写加油登记表加油。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提高驾驶技术,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凭派车单出车,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酒后出车和出车期间饮酒,禁止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同意警车不得在外过夜停放。

  3、爱护车辆,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保证车辆附件、工具完整,除正常损耗外,损坏的工具附件由驾驶员负责。

  5、车辆清洗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

  6、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财务不予报销。

  7、驾驶员在行车中要确保驾驶安全,

  8、驾驶员不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或为个人、他人私自出车或开车办私事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停止驾驶工作,并由局务会讨论给予处分。

  9、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全年无违章肇事,无责任事故,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安全行车者给予奖励。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用车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常

  3.来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六、车辆维护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常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芦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1)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待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箭、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附则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和实施。

  2、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度。

  2、学校车辆为业务用车,主要供办理学校公务使用。部门用车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应在OA系统提交《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批、主管校领导审批、校办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用车。《车辆使用申请表》填写包括申请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时间、起止地址等内容。

  3、用车部门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天时间、长途用车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学校办公室。驾驶员需严格按要求出车,提前五分钟到达用车地点。

  4、驾驶员要坚持文明热情服务,自觉爱护和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禁止酒后驾车或转让他人驾驶。每天用车结束后,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5、在学校车辆不能保证使用,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车辆时,可以租用校外车辆。

用车管理制度10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行政服务用车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分别按每台车辆的名称、型号,车牌号及公司内部车辆编号建档。车辆档案内容包括:

  (1)车辆购置时的各类手续、随车文件,资料等。

  (2)车辆行驶、通行证照的相关文件。

  (3)各期、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文件。

  (4)车辆违章、肇事记录文件。

  (5)各种缴费记录文件。

  (6)历任驾驶员个人情况记录等。

  2、车辆的维修需填报《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部长及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按公司相关规定送指定修理厂维修保养。

  3、因路途故障需就近维修时,应电话报告请示,并做好详细记录,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4、车辆驾驶员(固定)应将保养维修等相关原因、及维修情况详细记录于《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上,并于每月30日报行政部相关负责人。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务用车时,用车部门或用车人须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用车原因、到达地点、大约行程、预计时间、返回时间等(紧急情况返回后补办),报行政部长批准签字后,相关负责人方可派车。

  2、车辆出行前,司机须在《派车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车辆返回公司时,将车停放在本部指定停车位置,并填写返回记录。

  3、行政部在派车时,原则上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用车人外出公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非紧急情况,用车部门应按工作安排计划提前1~2天提交派车申请单,以便于行政部安排派出车计划,同时也便于为相同方向路线的部门合并用车,以提高部门或单位工作效率。

  4、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卡等必须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统一保管。驾驶员应将随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性能、车况、及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了解清楚,出车时一定保证车况完好,证照齐全。

  6、驾驶员在出车前或车辆返回后,须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及需用证照是否带全,以确保车辆出行后的正常行驶。

  7、驾驶员在任何时间须随时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以便公司随时调度使用车辆。特殊原因确实不能联络的,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改用新的通讯联系方式。

  8、行车外出时,如不能按预计时间及时返回,驾驶员要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以便于调整安排。

  9、驾驶员每天必须如实、认真填写《派车申请单》上的相关内容,并经用车单位或用车人签字确认实际使用时间及行程,交行政管理员,经行政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出车费用。

  10、《派车单》是驾驶员报销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出车补贴等的依据,没有详实的派车记录,公司将不予报销上述费用。

  11、客用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驾驶员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的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应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接待人员。

  12、驾驶员不得私自开车外出,否则按行车里程所需油费两倍赔偿。

  第三条车辆保养与年审

  1、驾驶员可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确实需节假日保养车辆的,需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保养车辆。

  2、车辆年检及驾驶员证照年审时,需提前一周向行政部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办理。每年仅限一次,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四条激励

  1、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交通肇事的',视情节给予正激励。

  2、行政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测评。

  3、对于工作勤奋、自觉积极维护和保养车辆,明显降低维修费用和延长规定的车辆保养、修理间隔周期,表现突出的,公司视情节给予正激励;

  对于因维护使用车辆不当造成保养、维修间隔周期缩短,费用超支的,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发生责任事故者,视情节给予负激励。

  4、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违章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5、车辆发生肇事,肇事责任判明后,如责任完全被认定为对方车辆或自然人的过失,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下列情形的肇事赔偿责任:

  (1)肇事责任属于我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

  (2)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理赔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方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承担的比率分担,赔偿责任照前款“(2)”执行。

  7、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时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赔偿,其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理赔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8、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肇事司机责任,并予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用车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使公司车辆有效使用、合理化管理及对司乘人员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车辆及司机、乘车人员。

  3.管理细则: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及安排行车路线,避免重复行车,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3.1公司正常送货出车规定:

  3.1.1申请用车人将相对出车地址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司机第一次到达的地方必要时须配上地图)填写于用车申请单上(如用车申请单上不够填写可附上一张内部联络单,在内部联络单上填写清楚),由行政部根据出车的地址准确地安排车辆的行车路线;

  3.2用车申请单规定:

  3.2.1凡当天上午需用车部门,须提前3小时将“用车申请单”送交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

  3.2.2凡当天下午需用车部门,须于当天的上午12:00前将“用车申请单”送交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

  3.2.3用车原则:

  3.2.3.1优先安排生产、采购急需用车部门;

  3.2.3.2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

  3.2.3.3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给行政部;

  3.2.4用车流程:

  3.2.4.1由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交由行政部申请用车,如车辆能安排且行政部同意用车并在申请单上签字,申请用车人在上班时间凭签字生效的“用车申请单”交由一楼大门口值班保安,方可放行外出。人员外出须填写人员外出放行条。值班保安在“用车申请单”上签注准确的外出时间、外出车辆公里数,待用车回来后签注回厂时间、回厂车辆公里数;

  3.2.4.2“用车申请单”由晚班保安整理后于次日早上8:30时下班时交接给白班保安,由白班保安交给行政部,行政部依此作为司机及用车人考勤记录;

  3.2.4.3没有“用车申请单”的,保安一律不得放行,如强行外出,司机记大过处理,如保安私自放行,开除并不发经济补偿金。特殊情况(如工伤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行政部经理确认方可放行,车辆返回后补办用车申请单;

  3.2.4.4车辆调度原则以“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序安排车辆;

  3.3车辆的加油规定:

  3.3.1由司机利用出车时间加油,加油时凭专用加油卡到指定的供应站加油,否则公司不予承认。司机加油后须在行车日志上作好记录,行车日志上须一并注明原底表里程数,加油数量及金额,加油后每次出车之公里数,一旦发现徇私之行为,每次根据情况处以最少100元以上的罚款或开除及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3.3.2每个司机设有500元现金应急金用以现金加油,路桥费或其他应急用。司机凭单到财务室如实报销。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司机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行政部核实后由财务统一充值。

  3.4车辆的年审及司机证件年审规定:

  3.4.1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由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财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遗失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3.4.2公司司机人员应于财务部通知规定日期前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理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养路费,车船使用费及保险费到期日由财务部统一记载并按时缴费。

  3.5车辆的肇事管理规定:

  3.5.1肇事的处理:

  3.5.1.1肇事发生后驾车司机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同时报警,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通知行政部经理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同时知会保险公司。

  3.5.1.2行政部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3.5.1.3司机返厂后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填写交通事故报告说明原因及过程,并按肇事赔偿规定申报保险公司理赔,由行政部协助跟进理赔事宜。

  3.5.2肇事过失的处分:

  3.5.2.1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3.5.3违章处理:

  3.5.3.1由财务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罚款将由该车司机全额承担并从工资中扣除;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

  3.5.3.2公司如有司机辞职,待行政部查询如无违章行驶记录时,方可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3.6公司车辆和司机行车、随车人员的管理规定:

  3.6.1司机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原则上专车专人管理,如公司因工作需要,互调车辆使用当事人在交换车辆时应互相确认车辆状况,事后交接时应再次确认车辆状况,谁损坏谁赔偿,如当时疏忽不予确认,事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6.2司机必须服从行政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

  3.6.3外出行车,车辆如在签核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行政部,以便调度。

  3.6.4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

  3.6.5无驾驶证人员严禁驾车,如有违反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作开除处理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3.6.6司机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3.6.7司机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违者记大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3.6.8夜间厂区或宿舍出现工伤或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在值班保安处登记,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事后司机需在行车日志上注明,并且由值班保安知会行政部需在第二天补签用车申请单。

  3.6.9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放行。

  3.6.10司机须认真记录好行车日志,并请同车人员在行车日志上签名作实。行车日志和用车申请单为查核司机到勤的依据。

  3.6.11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保安室)等待,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3.6.12司机手机必须每天24小时保持开机,一旦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司机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3.6.13每台公司车上都备有手机供车乘员工作通讯用。由财务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话费清单核查。如发现有使用作私人话费,会从相关员工工资中扣除。

  3.6.14司机应遵章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按指定线路行车,如司机单独送货,要求收货人开具入库单或由当值保安签收,必须保证货物的安全,回厂后及时和财务或采购交接单据,如有丢单或丢失货物者由当事人承担损失。

  3.6.1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厂要书面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3.6.16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在公司内通宵熬夜,以保证足够的精力于第二天的工作,并随时做好车辆车容车貌,常规性保养工作,协助保安做好行车记录;

  3.6.17每晚车辆必须回厂,未经董事长同意车辆不得私用。如因私用车辆影响公司使用安排,将视为严重违规事件,开除处理并不发经济补偿金。

  3.6.1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如因司机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司机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司机责任。

  3.6.19随车人员应遵守司机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司机停车,非停车路段司机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司机驾驶。

  3.6.20每台车辆配置GPS一台由司机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3.6.21每台车辆备用车匙存于公司以备急用。

  3.7车辆的保养规定:

  3.7.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3.7.2如需维修保养,司机须于维修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部批准方可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司机应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平时维修保养须到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维修。报价单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才可进行维修。所有维修更换的零配件须于报销单上注明更换零件之名称及数量,同时司机须于报销单上标明行车公里数)方可报销相关维修保养费用(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3.7.3司机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车身应随时注意外观清洁干净;按时安排洗车,随时注意里程数,于固定里程进行车辆保养。

  4.相关附件

  4.1用车申请单

  4.2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用车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实物保障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实物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定向保障部分特定岗位的机动车辆。

  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是指用于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履行统筹、指导、监督下级公务用车管理职责,负责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全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筹、指导、监督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省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和配备管理工作。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

  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实物保障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一)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核定标准为:

  1、机要通信用车,人员编制数100人(含)以下的核定1辆,超过100人的核定2辆;

  2、应急保障用车,人员编制数80人(含)以下的核定1辆,81人至160人(含)的核定2辆,超过160人的核定3辆;

  3、实物保障用车,选择以实物方式保障工作用车的,按照每人1辆在所在单位核定编制;

  4、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离退休干部实有数80人(含)以下的核定1辆,81人至160人(含)的核定2辆,超过160人的核定3辆。

  具有独立“三定”规定的副厅级省直单位,与机关本级合署办公的,增加机关本级1辆应急保障用车;未与机关本级合署办公的,核定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驻昌省直下属处级单位,核定1辆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的公务用车。

  (二)各级公务用车平台车辆实行编制管理,公务出行保障供需矛盾突出需要调整编制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按程序统一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调整计划,报中央车改办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后实施。

  (三)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机关的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每个单位核定1-2辆编制。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接受国际与社会有关组织无偿捐赠或中央无偿调拨车辆的。,报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接收车辆。

  第八条因新成立机构、人员编制增加等原因,确需新增车辆编制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标准要求予以核编。

  第九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一)机要通信用车原则上应配备新能源汽车,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适当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升(含)以下的非新能源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第十条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第三章配备和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需求,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省直垂直管理部门的配备更新计划由省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十二条因机构调整、特殊工作任务等需要在年度配备计划外购置公务用车的,以及因公务用车丢失损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报有关部门重新购置。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党政机关部门预算。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

  第十六条申请购置公务用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编制空缺的;

  (二)编制内车辆达到更新条件的;

  (三)购置经费来源符合有关规定的。

  第十七条非垂直管理部门为本系统单位配发车辆或者安排购置经费,必须提前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且应符合当地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要求和车辆配备标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车。

  第十八条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第十九条乡镇在更新公务用车时,鼓励选用皮卡车等适合基层公务出行需求的车型。

  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确因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报批后,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党政机关确因工作需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配备越野车的,必须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并纳入车辆编制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开具的公务用车登记通知单,为新采购的公务用车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财政部门出具上牌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30万公里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经检测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产权注册登记所有人应当为本机关法人,不得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条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禁止以长期租用等形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

  第二十五条符合实物保障用车条件的人员,可选择实物保障用车或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但选定以后原则上不作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选择实物保障用车的领导干部工作调动,不得将原单位车辆带至新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在优先保障规定用途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公务用车可用于安排执行以下公务活动:

  (一)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紧急或不宜使用社会车辆实施保障的公务活动;

  (二)保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含前期筹备工作);

  (三)执行机要保密工作任务;

  (四)因公接待;

  (五)干部职工因突发伤病急需送医;

  (六)经批准的其他特殊紧急情况。

  第二十七条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人员在补贴保障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由其个人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单位不得报销费用。

  驻昌省直机关的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平台公务用车不得固定给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领导干部使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建设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统一管理,实现统筹调度、高效使用。

  第二十九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统一实行标识化管理。

  第三十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二条党政机关应当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主要通过公务用车平台或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第三十三条公务用车丢失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损毁的,应在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处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报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处置管理

  第三十四条公务用车处置遵循厉行节约、统一审批、统一调拨、公开拍卖的原则。公务用车无论配置途径与购置经费来源如何,均属国有资产,列入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各使用单位无权擅自调拨或作转让、变卖等任何涉及车辆产权变动的处置。

  第三十五条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时,车辆使用单位应及时将旧车交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处置,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资产审批手续。旧车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委托专业机构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十六条机构改革或调整中撤销单位的公务用车,在履行资产审批手续后,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采取调拨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并按规定对车辆编制进行调整。

  第六章监督问责

  第三十七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向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本级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

  第三十八条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和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纳入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或者公示相关情况。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xx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户籍管理,依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对公务用车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过户变更、报废等手续,并定期与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交换公务用车注册登记信息、使用状态等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xx违法问题。

  第三十九条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

  (二)违规审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三)违规审批未到年限更新公务用车的;

  (四)违规安排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的;

  (五)有其他未按规定履行管理监督职责行为的。

  第四十条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违规给下级单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的;

  (六)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七)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八)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九)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十)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xx《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界定。

  第四十二条各设区市应当依照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备案。

  第四十三条各民主党派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xx年12月1日印发的《江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20xx年9月27日印发的《江西省省直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用车管理制度13

  为促进学校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特拟定如下制度。

  一、派车范围

  (一)车辆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学校公务活动的重要客人。

  (二)学校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

  (三)校运动队、艺术团队等比赛用车。

  (四)会议用车。

  (五)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须经校长批准。

  二、派车手续

  (一)需要用车的相关部门在钉钉OA系统提出申请。

  申请中写明用车时间、人数、用途、地点,抄送相关领导等待审批。

  (二)审批通过联系办公室负责人员。

  审批通过抄送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及时通过钉钉OA或电话与办公室落实情况。

  (三)办公室负责人员联系农业学车队。

  办公室电话:04714304379,内线:4379

  办公室负责人员与车队进行详细沟通,确定车辆、接送地点、时间及司机电话。

  (四)办公室负责人员告知申请用车部门司机电话。

  (五)车辆使用完毕后,用车相关部门需向办公室进行汇报。

  三、相关规定

  (一)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有责任一律自负。

  (二)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每次出车须提钉钉OA申请。

  (三)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节日期间,若因公确需用车,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

  (四)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所派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

  (五)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用车管理制度14

  一、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校车的使用、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三、公务校车使用

  (一)校车是作为学校领导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使用对象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等校级领导,其他人员未经人事部门批准,不能擅自使用。

  (二)除校级领导之外,其他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交人事部门,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能用车。

  (三)校车由校务员会讨论决定,派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四)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日记”,驾驶员每天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

  (五)车辆出车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检查,如有故障、损坏等,应立即报总务部门由总务部门拿出处理意见。

  (六)学校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得作帆务用。下列情况可申请用车:

  1、教工外出开会或教研活动5人以上(含5人),在同一地点或顺路。

  2、教职工献血。

  3、学校组织的师生团体活动,人数在5人以上。

  4、购物及取、送有关材料,因重量或体积原因无法随身携带的,因事情紧急而赶时间的`。

  5、未列项的其他事由,由校长视具体情况定。

  (七)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八)学校车辆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四、保养

  (一)车辆要经常性擦洗、保养,保持良好的车貌;车辆内部也要经常性清理,保持干净整洁的车辆环境。

  (二)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零件或装置(刹车、照明及信号灯、雨刮、光镜等)驾驶员应经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排除。

  五、修理

  (一)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处报备核准,由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二)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备总务处。

  六、事故处理

  (一)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二)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110报警,并即刻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四)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保险、年检

  (一)校车的投保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二)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驾驶员负责送检。

  4、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控制学校支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公务车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日常校内工作调度。

  3、建立公车使用记录制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等,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6、公车不使用时段须停放学校内,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8、公车校外借用由校长室批准。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用车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管好车,用好车,保证各项医疗卫生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

  一、 车辆派遣原则

  1、救护因公用车,必须首先保证,因目前卫生院无专职司机,时间安排为兼职司机上班时间,救护费用由兼职司机送至救护地点后收取。各科室因公用车,由领导统一派遣。

  2、派遣车辆根据工作的紧急程度,工作量及外勤工作人员多少来决定是否派遣车辆。

  3、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严格杜绝公车私用情况。

  二、车辆用油管理

  1、车辆需要加油时,经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加油,凭取得邮费正规收据报销。

  2、用油量按行程计算,财务结合行程换算用油量,用油量尽量控制在核算范围内,每100公里最多不超过20升。

  三、车辆维修制度

  1、每年初审车交清1年的保险费和养路费。

  2、车辆需要做经常维修保养,平时注意车内外清洁卫生。

  3、日常的小型维修及保养必须经领导同意,所需经费需要随行人员的`签字。

  4、凡应进行大中小维修的车辆,须先领导同意,取得经费后,在进行修理。

  四、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进行罚款300元/次,院内公开批评,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如公车私用或非专职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者,一切责任由驾驶者负责,单位概不负责。

  五、如未经派遣私自出车出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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