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公路养护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1
1、养护单位是基层的生产单位,其生产任务主要是公路小修保养,即对管养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复其轻微损坏部分,使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遵守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及上级对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的有关规定,努力使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3、建立健全职工定期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职工技术、业务知识学习,以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公路小修保养职责范围及要求
公路小修保养是养护单位主要的生产任务,其质量要求是保持路面完好清洁;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桥涵隧道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力争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总之,小修保养的目的和任务是对管养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位,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一、路面养护
(一)必须经常清扫沙石、泥土和垃圾污物,特别是石场路口及弯道半径较小碎石容易漏洒的路段更应勤清扫,免受车辆碾压破坏路面。
(二)缝养:缝养包括纵缝、横缝及路面出现的裂缝,要经常对路面进行检查,发现缝隙时要及时进行沥青灌缝,灌缝要认真细致,先清除缝内已经老化的沥青、沙子和污物,然后小心地灌注沥青,做到填满缝隙防止雨水渗入垫层的同时,不污染相邻的路面板。当气温上升填缝料挤出缝外时,应将挤出的沥青铲除,保持接缝完好,表面平顺,行车不颠跳,防止因颠跳而产生板边缘破损和板的垂直错台。灌缝宜气温较低时进行,但雨天、路面潮湿时不能灌缝;
(三)要及时排除路面积水,路面不允许有过水或积水现象,防止水与行车的作用下发生抽吸作用,使垫层流失而使部分基层与板脱空,导致砼板开裂或折断;
(四)出现坑槽或局部破碎翻浆等,应及时修补,防止扩展。用沥青拌合料修补时,修补面要方正,纵横边缘成90度角,并保证平整度。
二、路肩、边坡养护
应经常清除余泥、积砂、杂物保持路肩整洁,土路肩出现缺口时,应及时填补。路肩不能高出路面,过高时须铲削整平,过低则加土填补夯实,保持横坡顺适,利于排水,路肩外缘应整齐成线。有条件的土路肩应全面绿化,因地制宜地种上一些植被以保持水土不流失;要经常检查边坡是否出现裂缝和冲沟,如有可用粘性土填塞捣实,以防止表层水渗入路基体内,造成边坡滑塌。高边坡应经常观察其坡顶和坡面有无下沉、边坡植物有无突然歪斜倒伏,有无危岩、浮石等可能坍塌的迹象,如有应及时处理、清除,以免突然下塌,伤害行人和阻断交通。对已堆积在路上的坍方,应先及时清除然后再处治边坡。高边坡每季度检查登记一次,汛期应加强检查。
三、排水设施养护
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截水沟、泄水槽等。养护单位要经常对所辖各种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疏通、及时排除堵塞,要坚持雨中上路巡查,雨后全面巡查,如有冲刷、损坏,须及时修理加固。出现险情应及时设示警桩(牌)及时抢修,并及时上报。
四、桥梁养护
(一)经常清扫桥面积砂、垃圾,保持桥面整洁;
(二)经常清除伸缩缝内的石块和其它杂物,使其能发挥正常的伸缩作用;
(三)经常疏通桥面泄水孔,清疏桥下河床淤泥、杂物,保持桥面不积水,桥下水流畅通。发现墩(台)水下部分或基础部分受水流直接冲刷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时需及时抛石或用砂包维护;
(四)经常清除锥坡、翼墙、护坡的杂草杂物(有砌石的杂草拔除,无砌石的杂草应剪割),以防植物蔓延造成砌体松脱;
(五)及时修补桥面坑槽、桥面裂缝和桥头跳车,保持桥面平整和不渗漏水;
(六)及时修补防撞栏的局部损坏,修理泄水孔;修理或更换伸缩缝;
(七)及时修补墩台、锥坡、翼墙及河床铺底、河道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八)及时修补桥梁各部件限值内的裂缝及砼表面的局部剥落和局部露筋,以免大气侵入造成钢筋腐蚀,影响结构承载力。大面积剥落及露筋上报养护科;
(九)要加强对桥梁支座、梁板、拱圈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汛期必须加强对桥梁墩、台、锥坡、翼墙及河床铺砌等构造物的巡视观察,按要求做好桥梁技术状况的检查和登记。四类桥每天检查登记一次;三类桥月检查登记三次;一、二类桥每月检查登记一次。
五、涵洞养护
涵洞的养护要求是:水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顺利畅通地通过涵孔排到适当地点,保证涵洞洞身、涵底、进出水口、八字墙、护坡的完好、清洁、不漏水。涵洞应定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涵洞有无淤塞、冲刷、洞身有无开裂,台背、涵顶填土有无沉陷,涵底涵墙有无漏水,八字翼墙是否完整,进水口是否堵塞,沉沙井有无淤积,洞口铺砌有无冲刷脱落,洞口洞内沙井如有积物应及时清理,圬工砌体若有裂缝、灰缝剥落或局部损坏应用水泥砂浆修理其损坏部分。涵洞检查登记,暴雨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
六、挡墙养护
要经常清除挡墙上滋生的杂草,疏通泄水孔。定期检查其有无裂缝、倾斜、鼓肚、下沉、墙后积水,并观察其发展情况,小的开裂和局部损坏用水泥砂浆填塞和修补,一般的台背凹陷及时用疏水性材料(如石屑、砂)处理,较大问题及时上报养护科。挡墙每季度检查登记一次,汛期要加强检查。
七、沿线设施
歪斜、缺损的里程碑百尺桩、标志牌、示警桩要及时扶正,补全缺损,并定期清洗和翻新,使其经常保持完整、齐全、鲜明、醒目的良好状况。
八、检查考核内容:
(一)各养护单位的各类统计图表和各种记录台帐。
(二)按照《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评定标准》的规范检查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分为路面、路基、路隧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劳动纪律、执行分局各项工作情况等检查项目。
(三)考核评分标准,外业工作方面(占总生产考核分数的95%):检查时按《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100分制,路面50分,路基13分,路隧构造物10分和沿线设施7分,劳动纪律5分,执行分局各项工作情况10分。统计图表记录台帐5分。
绿化
(一)公路路树和班房内花草树木要进行修剪、灭虫、抚育期的维护、歪斜扶正、死树枯树及时清理,对缺株进行补种。每年年底对公路路树进行一次白灰粉刷,既防病虫侵染,又增加公路美观。
(二)完成或超额完成种植路肩草任务,并悉心培植,长势过高时(超过15厘米)须修剪,并拔除其中的杂草杂树,达到全路段满幅草皮,且长势良好、整齐、美观的要求。
(三)做好花基、花坛的绿化护管,及时浇水、修剪、除草、灭虫和清除花基内垃圾,修补花基的局部轻微损坏。
交通工程养护管理办法
原则以县域内公路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道钉、轮廓标以及防眩设施。
一、公路范围内上述设施日常维护、换残;
二、公路范围内针对上述设施的局部新增和更新;
三、公路路面小修工程标线的施划;
要求:
一、交通标线清晰齐全,夜间反光效果符合国标要求;
二、交通视线良好,内容清晰,牌面尺寸、颜色符合国标要求,指示内容准确。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养护单位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标语、录像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安全生产知识技术、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标准。
二、养护单位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立日常必要的考核制度。对新职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结合本岗工作范围进行安全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特种工种工人及各种车辆司机都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和驾驶证后才能独立操作,否则不准上岗。
四、养护单位要经常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开工前都要对每位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
五、教育职工施工中注意环境的保护。
一、公路日常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路基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路基各部分是否完整,尺寸是否符合标准和有无变形情况发生。
2、检查路肩有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缺口现象发生,并检查横坡是否适度、表面是否坚实、整洁和与路面接茬是否平顺。
3、检查边坡是否稳定、坚固,坡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冲沟、松散现象发生。
4、检查挡土墙的护坡、防沙设施是否完好、泄水孔有无堵塞。
5、检查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沟、泄水槽等有无淤塞、高草等现象,检查纵坡是否符合规定、进出口维护是否完好、路基路面及边沟内是否有积水。
6、检查有无翻浆、坍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病害发生。
(二)路面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l、检查路面有无松散、裂缝、拥包等病害发生;
2、检查路面的平整度和抗滑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路面的强度、耐久性情况;
4、检查路面损坏后和养护操作是否引起沿线环境污染;
5、检查公路可视范围垃圾;
6、停车港湾、观景台使用情况;
(三)桥梁与涵洞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桥面铺装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波浪、碎边、桥头有无跳车;
2、检查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
3、检查桥面是否清洁、有无杂物堆积、杂草蔓生;
4、检查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联结件有否松动、局部破损;
5、检查人行道、缘石、栏杆、扶手和引道护栏(柱)有无撞坏、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
6、检查翼墙(侧墙、耳墙)有否开裂、风化剥落和异常变形;
7、检查锥坡、护坡有否局部塌陷、缺损,有否垃圾堆积、灌木杂草丛生。桥头排水沟和行人台阶是否完好:
8、其它显而易见、达到三、四类技术状况的损坏或病害。
(四)隧道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衬砌的变形和裂缝状况,洞内渗漏水状况;
2、检查路面、人行道损坏情况:
3、检查标志、标线及用白色材料涂刷情况;
4、检查通风、照明、通讯、监控、消防、消音等设施的完好情况;
5、检查隧道内外的塌(散)落物、隧道口边仰坡上的危石、积水、挂水等情况;
6、检查洞内各部分的'清洁情况和引导线的效果;
7、检查隧道内的排水情况;
8、检查洞口的减光设施和树木花草的完好情况:
9、检查洞内有害气体含量、路面亮度、烟雾浓度及噪声值是否超标。
(五)沿线设施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护栏的损坏或变形情况;
2、检查护栏立柱与水平构件的坚固状况;
3、检查护栏污秽程度及油漆损坏状况;
4、检查护栏缆索的松弛程度;
5、检查护栏反光膜的缺损情况;
6、检查防护栅的损坏或变形情况;
7、检查防护栅油漆损坏及金属锈蚀情况;
8、检查防护栅的污秽程度;
9、检查黄闪灯的亮灯情况;红绿灯转变时的亮灯情况;
10、检查灯具及线路的安装、损坏情况;
11、检查路灯电线杆的安装及倾斜、变形情况;
12、检查灯具、线路、电线杆等设施的腐蚀损坏情况;
13、检查电线杆的漆膜有否剥落和擦伤;
14、检查中央分隔带的排水通道是否阻塞:
15、检查标志牌、支柱的变形、损坏、污秽及腐蚀情况;
16、检查标志牌油漆及反光材料的褪色、剥落情况;
17、检查标志牌设置的角度及安装情况;
18、检查标志牌的照明情况;
19、检查标志牌基础或底座情况;
20、检查反光标志的反射性能:
21、检查标志的缺损情况;
22、检查交通标线是否完整、齐全、鲜明;
(六)公路绿化的主要安全巡查内容。
1、检查路树有否枯死、折断、低垂及遮挡标志:
2、检查绿化花基有否损坏.
3、检查公路景观小品完好情况。
(七)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网络准确上报现场信息
(1)网络上报信息的单位、数量要准确;
(2)养护单位要及时上报网络支付;
(3)网络上报信息要准确掌握修复时限;
铲冰除雪及应急抢险措施
施工单位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和设备的完好使用率
(一)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抢险机构岗位责任制,并且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物资储备量需达到应急抢险要求;
(三)抢险机械设备,必须完好;确保应急抢险万无一失。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2
1、建立养护团队:选拔专业人员组成养护队伍,进行定期培训,提升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2、制定详细规程:根据公路实际情况,细化养护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
3、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提高养护决策的科学性。
4、加强监督考核:定期评估养护效果,对工作成果进行量化考核,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5、社会参与:鼓励公众参与公路养护的监督,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6、合理规划资金:根据养护需求,合理编制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公路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3
1、建立养护数据库:收集道路历史数据,为养护决策提供依据。
2、完善养护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3、强化监督机制:定期审计养护工作,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工作质量达标。
4、技术升级: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养护效率和准确性。
5、培训与激励:定期开展养护人员培训,设置绩效考核,激发工作积极性。
6、公众参与:鼓励公众报告道路问题,提升养护工作的及时性。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科学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系,保障高速公路的`持续安全运行,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对公众出行需求和安全的高度重视。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4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是对公路设施进行长期有效管理和维护的规范体系,旨在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和耐久性。这一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养护规划与预算制定
2.公路巡查与状况评估
3.维修与改善工程实施
4.应急处理与灾害恢复
5.设施管理与更新升级
6.合同管理与服务质量监控
7.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
8.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
内容概述: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资源管理: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质量管理:设定养护标准,定期检查公路状况,保证路面平整、标志清晰、桥梁安全。
3.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公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4.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采取环保措施,保护沿线生态系统。
5.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规,确保养护活动的合法性。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5
内容概述:
1.责任分配: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养护标准:设定公路养护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流程。
3.维护程序:规定日常巡查、保养、应急处理等具体操作步骤。
4.资源管理:涉及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和使用。
5.监督评估:设立检查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6.法规遵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保证养护工作的合法性。
7.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6
为了建立有效的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1、完善规划:制定长期养护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2、强化巡查:建立常态化的公路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提升技术:引进先进的养护技术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培训队伍:定期对养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服务意识。
5、健全监管: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养护工作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6、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反馈公路状况,形成全民参与的养护氛围。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标准化的公路养护管理体系,以实现公路的高效、安全、环保和可持续运营。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7
1、建立全面的养护计划:依据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制定年度养护计划,明确养护任务、时间表和责任人。
2、强化技术监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无人机巡检、智能监测系统,实时监控道路状态,提升养护决策的精准性。
3、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优化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
4、实施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机制,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
5、持续培训和激励:定期对养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通过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6、加强合作与交流:与科研机构、供应商等多方合作,引入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养护水平。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完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持续优化管理流程,以实现高速公路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运营。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x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乡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包括乡道(含以乡镇为养护责任主体的群养县道)、村道公路及其公路附属设施。其中,村道是指经x市交通局认定,连接乡镇与建制村或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
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农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每批次(处)维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大修;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为中修;在2万元以下的为小修,小修资金在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中列支,具体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指农村公路的小修、保洁、绿化管护、附属设施维护和排水沟、涵洞清淤等。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指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养护统计、养护计划执行检查、养护资金监管和技术培训。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指对农村公路建控区、超载超限、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路产路权进行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
各村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公路路产完好,路权不受侵犯。
第四条
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养护管理的科技含量,走科技兴交之路。
第五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护、保证畅通”的原则,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x市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由x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乡政府是本乡(含群养县道、下同),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乡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设在经发办,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乡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x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所在乡人民政府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辖区内的乡村公路养护。
第七条
村委会成立村道养护管理组,村主任为组长,负责组织村组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乡管理站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多方式筹集村道公路养护资金和实施养护管理,组织实施公路养护计划。
第三章养护管理
第八条
农村公路养护生产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路况质量要逐步达到与之相应的.标准。乡村道路养护的总体要求是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完好,行车通畅。
第九条
乡政府所管养的乡道(含群养县道)由乡管理站实行常年养护;村道由村委会采取群众性组织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保证全乡乡村道路每年至少全面整修2次。
第十条
农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及大中修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应由乡政府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养护公司或专业养护机构承担建设任务。
第十一条
乡管理站对列入养护计划的油路要加强经常性养护,及时处治各类病害,并保证每年集中修补2次以上,使路面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延长油路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
乡管理站对列入养护计划的砂砾路要加强经常性养护,实行集中性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要求每年集中性养护不少于2次,及时处治各种病害,防止病害进一步扩大,不断改善路面技术状况。
第13条
农村公路大中修及水毁工程处理。
1.乡道(含群养县道)大中修及2万元以上的水毁工程由乡政府上报市政府,经市财政局和交通局现场核实,市财政局评审,乡政府作为业主进行实施,工程费由市财政出资。
2.村道的大中修及水毁工程作“一事一议”上报,工程费用由村委会筹资50%,市财政补助50%,由乡政府或村委会作为业主进行实施。
第十四条
乡管理站对全乡的乡村道路的养护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养护计划,及时处治出现的各种病害并积极组织抢修水毁路段。
第十五条
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安全警示标志。乡道因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依法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告;村道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经乡管理站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告知村民。
第十六条
农村道路的绿化由乡管理站和市交通局负责规划和实施。乡政府种植的乡道树木归乡政府,其收益主要用于乡道养护;属村委会集体种植的公路树木归集体所有,其收益主要用于村道养护。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确需更新砍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或水毁修复需在荒山、荒地取土、取砂、采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第十八条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农村公路严重损毁,责任
单位确无力修复的,乡管理站组织干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注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养护废弃物应当及时收集清理。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和养护工程的管理实行检查、考核、评定、验收制度。乡管理站和村管理组要建立养护管理台账,填写养护或巡查记录,严格实行成本核算。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要力争达到以下要求:
(一)无侵占公路、公路边沟、公路用地、公路路堤及边坡行为;
(二)无擅自开设交叉道口、人行路口及砍伐行道树行为;
(三)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新的违章建筑;
(四)无堆放杂物、违章作业、挖沟引水行为;
(五)无摆摊设点、马路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检举侵占、破坏公路路产和侵占公路路权以及不依法进行路政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农村公路绿化,由乡管理站会同市交通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应结合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公路两侧划留植树绿化用地。
第二十四条
乡管理站应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占和破坏。
第二十五条
乡管理站负责协助市交通局对乡道实施路政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三)实施公路巡查,保护公路路产,发现破坏、损害、非法占用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市交通局报告;
(四)协助农村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五)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的路政案件;
村道由所在村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维护村道的安全和通畅,制止损害村道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农村公路。
因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增设交通标志以及其他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利用、挖掘乡道或者使乡道改线的;在乡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事先经市交通局的批准,对公路造成损害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因建设需要占用、利用、挖掘村道或使村道改线,或开设道口、砍伐路树的,应事先征得村委会的同意,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按不低于该路段原有的技术标准进行修复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
对因组织领导不力,管养措施不落实,造成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严重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对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人,乡管理站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农村公路养护按照“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原则,积极拓宽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
1.市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际需要,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初预算,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运行;2.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中包含的民工建勤工资、义务工日工资和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3.受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4.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向受益群众筹措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
第二十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市财政拨付的专项养护资金,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使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要加强本乡自查与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村道公路养护资金要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村民公布养护资金使用情况。
(二)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村、社道路养护资金,由村委会按照农村公路养护计划,专项用于村道的小修保养和养护工程,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如通过项目整合了其他财政性补助资金的,在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上应满足其被整合资金的使用规定。
(三)汛期或因自然灾害致使乡道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时,乡政府及时组织物力、财力、人力迅速抢通保通,乡道损毁特别严重的应及时向市交通局报告,市交通局及时约请财政及相关部门人员并经现场确定整治方案经市财政评审后,下达灾毁恢复工程资金计划,资金由市财政局审核按程序报批后下达;村道原则上由村委会组织村民投工投劳抢通及恢复。
第三十条
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x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及日常检查考核情况,会同财政等部门提出资金拨付方案,经审定后由市财政局向乡政府下达和拨付养护管理补助资金。乡政府按对各村、社的考核结果分配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乡管理站每月对各村养护组的巡查记录及村道养护情况(路况质量、构造物状况等)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全乡乡、村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乡管理站应及时向乡政府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问题督促村养护组立即整修,保持全乡农村公路的良好状态。每季度对乡道、村道养护人员进行考评,对考评优异的人员适当进行奖励,对考评较差的人员通报批评或者调换,充分调动养护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十二条
乡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各村在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安排、管理、使用、到位情况以及公路养护管理落实情况、公路路况改善情况等方面予以考核并据此分配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经乡管理站检查认定,村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所在村管理组予以奖励:
(一)全面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养护质量稳步提高的;
(二)路况等级标准提高的;
(三)养护工程全部达到优良的;
(四)对公路养护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
(五)路政案件及时查处,路产路权未被侵犯的;
(六)村道养护管理达到年度目标责任要求的。
第三十四条
经乡管理站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所在村管理组处罚:
(一)经检测,好路率或综合值达不到养护计划指标或全年路况质量无明显提高者,扣发计划列支养护经费的20%―30%;
(二)发生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后等待观望、不及时抢修,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或阻断交通72小时以上的,追究村支书和村主任的责任,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全年列养路线有失养现象或路况质量低下,造成道路通行能力下降甚至中断交通的,责令村委会筹资整修,恢复路况,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路政案件未能及时上报,路产路权侵犯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x乡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9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公路段与养护道班签定安全合同,需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道班对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实施处罚。段部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道班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段部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养护道班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洒落物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必要时请路政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时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道班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养护道班应针对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突发紧急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地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段部和养护道班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上级部门,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将收集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段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问题,要求停工整改。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10
一、由公路管理处根据各镇、街道的养护里程和路况测算出日常养护资金,实行经费包干。
二、各镇、街道与养护人员签订工作合同,并依据《荣成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日常养护工作进行管理,分段责任到人,明确工作内容和养护标准。
三、各镇、街道养护人员每日对其列养路段进行巡查,掌握其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路面病害要及时维修,出现的.坑槽要在两日内补好,修补坑槽必须当日完成。
五、坚持每周进行路面清扫制度(特殊路线每日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整洁。
六、严格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坚持标准化养护,使路基达到GBM工程、文明样板路建设标准的要求。
七、落实桥梁工程师制度,做好桥梁日常检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及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填写、上报检查记录,确保桥涵完好。
八、对“三桩一碑”和沿线设施要及时维修、涂刷和更换缺损部分,确保完好齐全、醒目。
九、加强对绿化植物日常管护工作,适时进行补植、除虫、浇水、施肥和修剪工作,确保绿美效果。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11
公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极为重要,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道班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3、道班的工作车辆应有由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作业,严禁车辆在危险处停留。
第二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应注意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或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若发现道班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在山体滑坡、塌方、山体经常掉石、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3、作业人员操作特种养护机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场地的环境卫生,不要乱丢乱放杂物、垃圾,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污染。
5、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
6、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在山坡下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山体的变化情况,保护自身安全。
7、当养护维修作业区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维修作业区前后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志。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
第三条:清扫绿化养护作业应注意事项。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作业。
2、凡需占道进行绿化作业的,必须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如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清扫、绿化养护作业。
第四条:公路巡查应注意的事项.
1、各道班的养护人员每天要坚持上路巡查,巡查的次数每天不少于一次。公路巡查必须做到定时、定向、线路进行检查时,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2、各道班养护人员要把当天巡路的情况汇报班长,并认真填写好《道班巡查日志》,记录员和班长应签名,认真做好《道班巡查日志》的归档工作。
3、全面检查公路路面及沿线公路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按职责范围及时处理超出范围的应及时上报县局处理,防止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中心及各作业点必须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路养护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1、为确保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凡是在公路上从事养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公路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穿戴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帽进行养护作业。
2、养护人员修补坑槽或在行车有效路面进行其他作业时,应在作业范围区前后一定距离放置好安全作业牌(墩)或设立其他明显标志。
3、养护范围内出现的路基缺口和塌方,滑坡路段,必须及时填补或清除,如一时难以填补的,应在两端设立明显标志(或采取堆放土、石等紧急措施)。
4、上下班乘坐车辆时,车未停妥严禁下车,严禁在车上打闹嬉笑。
5、在路上作业时,应注意观察,避让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6、在路上作业休息时,必须在公路水沟外,面向公路休息。
7、采料取土时,严禁挖神仙土,清理塌方时,应注意观察边坡的松土和落石。
(二)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
1、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B照,方准上车驾驶,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2、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不开疲劳车、英雄车,要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不酒后驾车。
3、驾驶员必须落实班前检查,班中观察,班后保养的制度,做到勤保养、勤维修,及时做好车辆的例保工作,始终将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决不带病作业。
4、未经分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更不准私自带徒,无证驾驶,私自出车。
5、严禁超负、超坐、超载,严禁携带与公路养护无关人员。
(三)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机械操作手必须具备操作技术资格,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
2、机械操作手必须做到专人专机,严禁随意将机械交他人操作,不准私自带徒。
3、操作手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工作区,更不允许打闹嬉笑。
4、操作手必须爱护机械,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清洗保养,并做好日常的例保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
(四)油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油库人员要加强安全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2、负责对油库每个角落、每个部位进行经常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做好油料等材料出入库工作,对库里的易燃易爆物品应认真进行经常性检查。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够的性能完好的灭火器材,防患于未然。
5、油库人员应坚守岗位,杜绝无关人员入内,严禁与无关人员闲聊。
(五)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食堂人员要妥善将油、气、煤等易燃易爆物品分类放置和安装,严禁霉烂食物供给,做好消毒工作,并加强对厨房的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后勤人员要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的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够的、性能良好的灭火器材,做好预防保护工作。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拨付,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和青岛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平度市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经市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纳入管理养护计划的县道、乡道、村道(含桥涵)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进行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半年考核评比和年终总评。
第四条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养护的组织机构、计划管理、工程管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安全生产及其他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评分标准: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平度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评定,总分为100分。其中,不定期检查分数占20%,半年考核分数占30%,年终考核分数占50%。
第六条检查办法:对养护路段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乡道检查考核的路线长度不少于在册养护总里程的40%,村道检查考核的路线长度不少于在册养护总里程的20%。
第七条对列入养护计划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予以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和金额如下:
1.对于县道的大中修工程由平度市财政和上级补助按照1:1的比例投资;
2.对于乡道的大中修由上级补助、市财政和镇(街道、园区)按照1:1:1的比例投资;
3.对于村道的大中修全部由各镇(街道、园区)自行筹资。
第八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补助资金,作为聘用养护人员、工具费、办公费和日常小修工程等费用。
县道的养护成本为每年15000元/公里,乡道的养护成本为每年9500元/公里,村道的养护成本为每年20xx元/公里。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投资。
各镇(街道、园区)负责辖区内乡道和村道的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市财政对乡村道养护按照养护成本的40%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乡道每年3800元/公里,村道每年800元/公里。
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养护里程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年报确定。
第九条综合检查考核结果及运用:各镇(街道、园区)目标任务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按照规定数额的100%拨付日常管理养护补助资金;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拨付90%的补助资金;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合格,拨付80%的'补助资金;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部扣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条资金管理及拨付
农村公路资金实行统一筹措,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养护计划批复后,县道的小修保养资金由市财政根据年度预算按季度拨付到市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专户上,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使用。
乡村道的小修保养补助资金根据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核情况直接拨付到有关镇(街道、园区),下达养护计划后先行拨付30%,半年考核合格后再拨付30%,年终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对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市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计划管理
(一)县道的大中修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政府同意并报青岛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乡道和村道的大中修计划由各镇(街道、园区)负责编制,经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县道的大中修由市交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建设;
(四)乡道和村道的大中修由各镇(街道、园区)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在管理养护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出现责任事故,造成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被上级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出管理养护质量问题并被书面通报的;
(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有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14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
1. 公路使用寿命:科学的养护可以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降低更换成本。
2. 交通安全:及时维修破损路面和设施,减少事故风险。
3. 经济效益:保持良好的.路况能提高运输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4. 社会满意度: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公众对交通设施的满意度。
5. 可持续发展:通过环保养护,实现公路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15
1、设立养护管理小组,由专业人员担任组长,负责整体协调和决策。
2、制定详细养护计划,包括定期检查、季节性保养和突发情况应对预案。
3、实行责任制,每个路段指定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4、定期培训员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操作规范。
5、优化资源配置,依据道路状况和工作量动态调整人力物力投入。
6、建立养护记录,详细记录每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便于追踪和评估。
7、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如交通执法、气象服务等,以便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出相应调整。
9、鼓励技术创新,引入新的养护技术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0、对外公开养护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参与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公路养护管理体系,确保公路的长期稳定运行,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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