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热]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
学校于1995年底被浙江省教委命名为省示范性实验学校,以“整体观念、主体思想、个性发展、和谐关系”为教改纲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适应办好省示范性实验学校的需要,从校科研室的管理职能平面出发,对教育科研的常规管理作全程探索,拟定z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办法。
(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对于学校的课题,学校通过自主、自愿选拔的原则,成立课题组。对学校的重点课题,科研室采取调查研究,理论学习,课题选择,开题论证,资料积累,组织实施,数据统计分析,理论研究与论文写作,成果展示与鉴定,成果推广,引导广大教师课题研究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全体成员的科研水平。
课题选择上,着眼于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的改革与研究,主要采取自下而上(教师自己申报)与自上而下(全国、省、市重点课题)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课题。
过程管理中,成立z小学教育学术委员会,形成以教研组长、课题负责人为骨干的教育科研队伍,定点、定人、定时立项联系指导,及时掌握课题的进展。
(二)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成果管理应包括成果回收、成果鉴定与成果推广三大方面。
1、成果回归
(1)及时收集教师的科研成果;
(2)及时装订教师的假期论文成果,并形成论文集。
(3)编撰《z小学教育科研简报》。
(4)档案中专设教育科研成果栏目。
2、成果鉴定
(1)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注意成果的回收的同时,加大投入,确保课题实验的顺利进行。
(2)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阶段性分析,邀请顾问组成员参与研究,讨论决定下一步工作。
(3)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结题,及时总结束作,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
3、成果推广
(1)保证时间、精力、经费方面的投入。
(2)继续做好学校重点课题的研究。
(3)学校成立通讯小组,及时报道学校教育科研信息。
(三)教育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经费主要由学校自筹,由学校总务处单独立帐,强调计划使用,专款专用,严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并积极筹措资金,为更好地开展教育科研服务。
(四)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及时做好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更好地做好学校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积累工作,科研室根据教育科研资料的不同来源,不同类别,不同内容,不同项目统一分类,及时归档,具体分五个方面。即:上级文件、通知、教育简报类;课题管理类;教育科研成果类;学校教育教改通讯、简报类;校际交流类。
(五)教育科研奖励制度
1、论文奖。
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上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刊登在区或区级以上的刊物或各级各类获奖,可得论文奖,标准如下:
奖别类
别校级奖(元)区级奖(元)市级奖(元)省级奖(元)全国
级奖(元)
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
政府
奖40353050030020010008005002000
科研综合学科35302510080503002001006004003001000
学会
学科3025205030201008060200150100300
注:(1)区及区以上交流酌情奖励;
(2)同一内容在不同刊物发表或获奖记最高奖励;
(3)两人或多人合作的作品,主要负责人按标准奖励,合作者以50%标准奖励;
(4)著作出版发行按全国奖标准的3倍奖励(第一作者或主编),参与者按全国奖标准奖励。
(5)上级部门的奖额归作者,学校课题类成果奖由课题承担共同享受。
2、研究课奖。
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导处安排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的研究课可得研究课奖(开课有补贴不再享受,承办单位发放的补贴奖励奖励上课教师),标准如下:市级:50元;省级:80元;全国100元。
3、贡献奖。
对学校教育科研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职工,由校长提名,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可得贡献奖,奖励标准视贡献大小由行政讨论决定。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和《郸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郸政【20xx】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三条 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中小学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后勤基建股,为全县教育系统资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资产的增加、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的审核、转报及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工作;
(五)参与固定资产购置可行性论证、采购计划初审及基建竣工审计等。
第六条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第七条 各中心校(一体化学校)、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要配备一名具有一定微机操作能力的专职资产总管理员,负责对本校及所属学校的资产进行全方位管理。所属学校要设一名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学校各类固定资产。资产管理是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登记单位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资产卡片,保证账实、账卡、手工数据与电子数据一致;
(三)办理国有资产增置、验收、报废等手续;
(四)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在离岗前应办好账目、实物等交接工作。
第三章 国有资产的范围、分类和管理
第八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九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一)中小学校要按照《郸城县中小学经费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存货包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三)中小学校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每年至少清点一次,保证账实相符。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属于人为的责任损失,应按规定承担经济责任,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达不到规定标准,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仪器、课桌凳、办公桌椅等项,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在执行上述核算起点以前已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财产,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今后新增的财产,按上述要求核算。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分为十二类:
(1)土地
(2)房屋构筑物
(3)通用设备
(4)专用设备
(5)交通运输设备
(6)电气设备
(7)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8)仪器仪表及其他
(9)文艺体育设备
(10)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11)家具用具及其它类
(12)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按原值入帐。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学校在总账上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总账科目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二)中小学固定资产实行部门管理员、总管理员和会计分权限管理的体制。
(三)部门管理员主要负责填单(包括验收单、变动单、处置单、经转非、非转经登记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按物设卡,一物一卡,按使用责任人归并卡片,定期进行核对,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在用、在库的情况。总管理员负责审核单据,设置清查任务并协助部门管理员进行清查,数据的备份、上报,各种固定资产账簿、报表的打印等,不保管具体实物。会计主要负责对总管理员提交的单据进行复核并记账。
(四)单位的'固定资产每季度清查一次,保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帐卡相符。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做到责任到人,重要的仪器和设备要指定专业人员定期护理,提高使用效益。
(六)中小学校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将纳入教体局经常性督查内容,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第四章 国有资产的购置
第十四条 按照“勤俭办教育”的方针,根据本单位总体发展的需要制定物资设备购置计划。
第十五条 各单位一般应于每年十二月底前提出下一年的购置计划,经单位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在三月底前报教育体育局集中申报,由财政部门统一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招标采购。
第十六条 新购置的设备,必须由单位国有资产领导小组会审会签字,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国有资产登记手续,并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
第五章 国有资产的处置
第十七条 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
第十八条 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闲置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实需要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经清查盘点,清理出的盘亏、呆帐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一)单位处置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二)资产处置应由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上报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报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
第二十条 单位报损、报废房屋、机动车辆以及限额以上的其他资产,应由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小组提出的书面鉴定意见,办理报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由财政统筹安排,优先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购置以及事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 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一般程序为:申报、审核、审批、处置、调帐、备案。
(一)申报
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及技术部门提出资产处置意见,经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签署意见公示后,形成书面的资产处置申请,申请后附《郸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报教育体育局核批,或教育体育局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国资部门审核。
(二)审核
教育体育局和县国资部门收到单位资产处置申报材料后,安排专人实地对拟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查看核实,对资产的产权、账务登记、使用状况、技术部门(或中介机构)的报告意见、处置方式等进行调查落实,确定是否审批。
(三)审批
县国资部门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资产处置下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对资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告知资产处置申请单位。
(四)处理
单位接到县国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后,按照规定对核销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办理处置资产的相关手续。
(五)调帐
单位根据内部意见或上级部门出具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
(六)备案
属于单位权限内批准自行核销的资产,于核销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备案表》及帐务处理结果、处置收入复印件等报教育体育局备案。
申请资产处置申报材料:
1、国有资产处置申请;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3、待处置资产的产权证明;
4、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凭证(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证和帐务处理、国有资产卡片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六章 收 益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高效使用和保值增值。对在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形成的资产收益要应收尽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特别是各单位利用本单位公共资产(含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承包等,必须收取合理费用,并按期将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单位不得擅自占有、瞒报漏报、坐收坐支。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修理等工作中认真负责,对单位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作出贡献的管理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五条 对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严重失职、在处置过程中造成单位重大损失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处理,即: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校园道路建筑设施;
3、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4、临时建筑设施;
5、水、电、暖设施;
6、实验、微机等教学设备。
二、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安管办主任、总务主任、教导处主任、教科室主任等成员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坎、梯、栏是否有隐患;
7、检查锅炉和供暖管道运行是否正常;
8、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载,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落实整改。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立即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必须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监管和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长送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到学校时,必须把孩子送进校门,特殊情况送到班主任老师面前。
二、学校对停在校门的车辆要进行规范停放,教职工的交通工具应按规定停放在车棚内。
三、在学生接送时间里,学校对门前来往车辆的数量和行驶的速度要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五、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六、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志线,服从交通指挥。
七、小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八、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幼儿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时,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九、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上后下。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坐超载车。学生上下车必须按学校规定认真组织,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数坐车,不得超载。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4
(一)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保证学生安全,保护学生的隐私,让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异常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在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要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2、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如发生应该告知家长的情况又无法电话联系的,班主任要及时到其家中进行通报。
(四)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五)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的学生的教育: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小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7、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8、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5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教务处主任职责
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教师。
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激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增收节支,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采购教学设备与办公用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解决师生生活问题。
负责学校绿化美化净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设,及时进行水电设备的维修与水电费的收缴。
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校长办公室主任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领导指示及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各项工作。
组织拟订学校工作计划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审核学校上报下发的文件,草拟并向全校发布通告通知。
负责全校性行政党务会的安排组织工作,会前准备好议题的有关文件资料,提供会议要点和内容,督促检查各部门招待会议的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负责学校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处室等职能部门,组织完成需要由几个部门同筹办的综合性工作。
负责学校公文的收发传递批转管理及归档工作,将收到的公文进行拆封分类编号登记,送主管领导审批,转发到有关部门处理。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6
1、学习白求恩大夫,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文明行医。
2、预防和治疗相结合,搞好学生的保健工作。
3、对有病的学生要热情关心,认真诊治。危急病人在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后应立即送医院,不能延误治疗时间。
4、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项预防注射任务。
5、每年给全校学生体检一次,每学期检查视力一次,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
6、如发现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适当给予药物治疗,情况严重的,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7、抓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评比。每学期召开三次卫生员会议,研究、布置学校卫生工作。
8、定期为学生上健康教育课,教育学生不乱丢、乱扔、乱吐,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9、抓好各班包干区及公共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
10、抓好学生的眼保健操。新学年负责教会一年级新生做眼保健操。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
11、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针对季节发病情况,定期做好卫生广播。
12、组织学生搞好学校卫生工作,使校园整洁美观。
1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卡,及时进行其它常规检查,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14、发现流行病或流传期间,要及时深入班级做好消毒工作。
15、抓好预防近视工作,控制新发病率,提高恢复正常率,经常深入各班指导眼保健操,重点抓好低年级做操正确率。及时与部分患近视眼学生的有关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用眼习惯及采光等情况,使近视眼率与新发病率得到控制。
16、及时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负责送医院治疗,并填好处理情况记录表。
17、做好全校卫生保健资料,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和器具,经常检查,避免变质失效。
18、负责制订卫生预防工作计划,组织全校学生每学年一次的身体检查。
19、搞好门诊治疗工作和日常事务工作。
20、负责学生健康卡片和其它资料的整理,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完整性。
21、负责药品、器械的购置和管理。
22、每学年对学生的视力、形态、机能等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向学校领导提供有关数据。
23、负责教学卫生、饮食卫生等医务监督工作。
24、组织好卫生讲座和防保宣传工作。
25、组织好全校教职工每年一次的身体检查,并做好记载。建立健全教职工健康档案。
26、协助工会女工委员抓好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7
德育工作制度
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体教职工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落实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利用一切工作渠道,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达到使学生“学做人、会求知、能创新、健身心、有特长、出人才”的育人目标。
第二条建立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体制,加强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成立校德育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三次召开有关学校德育工作的会议,针对德育现状,提出教育措施。
第三条德育主任要协助校长制定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学生的`德育常规工作。每周一升旗仪式后对上周工作进行评述。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各种针对性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第四条少先队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任务变化、配合学校落实大纲要求,进行学生干部培训,参加学校管理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充分发挥组织作用。
第五条班主任要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建立起良好的班集体(每周开好一次主题班会),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习惯。全体教师应把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之中,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原则,严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反对任何挖苦和歧视学生的现象。
第六条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功能。定时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包括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益民服务、军训、军民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德育基地的作用。
德育工作十点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行为规范
二、加强班队建设抓好常规教育
三、美化绿化校园实现“五无”班级
四、重视安全教育实施防范措施
五、争取社会力量密切家校联系
六、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七、开展集体活动培养高尚品德
八、制定德育计划总结德育经验
九、部门齐抓共管教师尽职尽责
十、认真教书育人做到为人师表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8
一、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协作机制;
4.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5.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6.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 指导安全工作;
7.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8.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二、副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副校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具体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管理;
2.协助校长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全校安全工作;
3.承担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责任;
4.掌握和处理职责范围安全工作情况及问题,做好监控和整改工作。
(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职责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
- 2 - 3.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落实校园安全值班巡逻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6.负责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处室具体做好相关工作;
7.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8.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总结、汇报、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负责学校安全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9.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综合实践课、实验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三)分管后勤副校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饮用水设施、设备、水源等的管理,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设施安全管理,确保校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三、教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教师教学活动安全状况;
3.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规范,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负责教育和监督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负责学校科学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5.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6.及时处理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四、值班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带班期间随时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2.随时检查值班教师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组织值班教师检查学生到校、放学、课间活动等情况;在课间操、放学时组织学生上、下楼梯,防止出现拥挤现象;
4.值班期间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信息畅通;
5.负责节假日校舍安全和课余时间滞留校园学生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其他安全工作;
6.负责值班当天学生在校安全的监管工作;
7.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并反馈给有关领导或部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五、值勤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值勤教师负责维护值勤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课间活动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给值班领导处理,切实保证值勤期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2.负责维护上学、放学、出操等秩序,在上学、放学、出操时组织学生上、下楼梯,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
3.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24小时开通手机,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
4.负责值班期间校门口学生接送的监管工作;
5.切实加强课余时间滞留校园学生的管理,督促老师安排的滞留学生及时离校返家;
6.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
7.听从值班领导临时性工作安排。
六、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性、及时性和针对性,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平时加强教室、室外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3.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做好班级安全工作记录;
4.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
5.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6.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异疾病或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科任老师和学校,建立档案并制定落实帮教措施,对有特殊体质、特异疾病的学生在安排体育、劳动等活动时要予以照顾;
7.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首先检查场地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编制安全工作预案,并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校外活动;
8.做好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9.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等要立即通知家长并报告学校;
10.做好晨检、午检及全日观察工作并及时记录,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险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七、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综合实践课、信息技术课、科学课等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
4.在课间操、放学时要协助值班值日教师组织学生上、下楼梯,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
5.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用讽刺、挖苦、讥笑等侮辱性言语来批评学生;
6.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活动的,必须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事先要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7.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8.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9.科学课上课前必须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严密组织实验教学,认真指导学生严格按规范操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八、体育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上体育课和从事其他体育活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场地、器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器材使用后及时清点回收;
2.要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掌握学生身体状况,对特异体质学生要安排适合的体育项目;
3.严格考勤,课前对学生提出本堂体育课有关安全方面的具体要求;课中要认真组织学生有序练习、做好保护与帮助:课后要集合考勤。准备活动充分,不提前上下课,课中不擅离岗位;
4.利用体育课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自救自护常识教育;
5.在体育课上出现意外,立即组织施救并报告学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九、门卫、保安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校门的守护和校园巡逻工作,校门要坚持24小时守护制度,严禁脱岗;要定时不定时地开展校园巡逻,对学生活动密集区以及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和力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报告;
2.对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入校园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必要时要电话联系学校领导,核实并获准许后方可让其进入。坚决杜绝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3.严格控制机动车进校,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按指定的路线和地点行驶停放;协助做好教师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管理工作;
4.按要求控制学生进出校门,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外出需凭班主任批准的假条方可出校;
5.做好重点时段(上学放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工作。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工作,维持校门口家长接送秩序,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生在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对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6.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自觉做好维护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后勤部门处理;
7.承担临时性安全工作。
十、教学仪器、电教设备、仪器室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门窗必须牢固,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
2.笔记本电脑、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等电教器材和精密仪器以及高档乐器,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专人负责保管;
3.各仪器室应制定安全规则,张贴墙上,严格遵守。必须防范火灾、中毒和违规操作引发事故。禁止无关人员在室内逗留。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9
一、总体要求
1、建立校长负责制。
负责组织、落实和督查学校消毒工作的实施。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2、增健壮康教育。
可运用墙报、校内广播、上卫生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学生掌握有关的消毒学问,当心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3、仔细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增强教室、办公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对易接触或污染的物体表面每天进行湿性干净,需要时(如疑有致病微生物污染时)可接受消毒办法。
4、搞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时戴口罩,穿工作衣,并做好个人卫生。烹调用具、餐饮具和食品柜等每次用法后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5、教师与学生均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饭前、便后、接触口、鼻、眼前后与污染物品后应用流动水肥皂洗手,洗手后用干净的毛巾和纸巾擦干;在打喷嚏与咳嗽时应捂住口鼻等。
6、若出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对该患者所活动过的场所与接触过的物品,要在区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
二、具体措施
(一)公共物品预防性消毒
1、餐饮具、厨具、抹布等消毒(责任人:XXX) (1)餐饮具应清洗后消毒。
(2)首选物理消毒办法,流通蒸汽100"C作用20~30min,或煮沸消毒作用15~30min,或餐具消毒柜消毒。
(3)不能用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可接受化学消毒法,可用消毒溶液浸泡30min,消毒后用清水冲洗,以除去残留消毒剂,保洁备用。
2、体育运动设施消毒(责任人:XXX)
应定期进行湿性干净,需要时用消毒溶液擦拭消毒,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3、办公设施消毒(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1)办公室的地面、墙壁、电梯,以及经常用法或抚摸的物体表面如门窗、柜台、桌椅、门把手、话筒等表面部位,每天进行湿式干净,并保持这些部位或物体表面的干净干燥。需要时可用消毒溶液擦拭,作用30min后用湿布除去表面残留的消毒液,每天至少1次。
(2)电脑的键盘和鼠标定期干净消毒。其他的办公设施,比如传真机、激光打印机和电话的干净与消毒也可用上述办法处理。
4、诊疗用品消毒(责任人:XXX)
(1)体温计用消毒溶液浸泡30min,然后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清水冲洗除去残留消毒剂,保洁备用。
(2)听诊器、血压计等物品用消毒溶液擦拭消毒,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3)红外线测温仪的探头可用75%乙醇擦拭消毒。
5、车辆消毒(责任人:XXX)
参考公共车辆消毒。
6、东西桥栏杆消毒(责任人:XXX)
用消毒溶液擦拭消毒,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7、废弃口罩回收箱消毒(责任人:XXX)
废弃口罩确定要投入到专用回收垃圾箱,保洁员上下午各一次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每日整理转运。
(二)、环境预防性消毒
1、物体表面消毒(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教室、宿舍、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尝试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浴室、卫生室和厕所等公共区域经常用法或抚摸的物体如门窗、讲台、课桌椅、门把手、水龙头、话筒、洗手池、卫生间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性扫除,需要时用消毒溶液消毒。
消毒原则为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内向外进行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时候不少于30min,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2、教室、宿舍室内通风、消毒(通风责任人:XXX、XXXX;教室消毒:XXX;宿舍消毒:XXX;特种室消毒:XXX)
(1)首选自然通风,尽或许打开门窗,推进空气流通。
(2)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2一3次。
(3)用法空调装备的场所,保证安全通风换气。增强室内通风,保证足够的新风输入;做好空调与通风设施的定期干净工作,过滤网与过滤器每周清洗一次,整个系统至少每年彻底清洗一次;需要时(如疑有致病微生物污染时)对上述部位进行消毒处理。
(4)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宜接受风扇增强通风换气。
(5)每天晚自习后由值日学生进行教室卫生大扫除,消毒人员用250-500mg/l的84消毒液进行物体表面、地面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铲除残留消毒剂,尤其要做好教室门窗把手等物体表面的消毒,并开窗通风。消毒时确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晚放学后,由学校保安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公共区域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尤其是卫生间、楼梯扶手等重点区域。
(6)宿舍楼保洁人员在每日早上学生上课后,用250-500mg/1的84含氯消毒液进行地面和物体表面打扫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铲除残留消毒液。
3、卫生间消毒(责任人:XXX)
每天保洁员对楼内、外卫生间蹲坑投入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1小时后,进行清水冲洗。
4、垃圾箱消毒(责任人:XXX)
保洁员每天对垃圾箱或垃圾点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1-2次。
5、卫生大扫除(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每周四下午第四节,学校组织全部大扫除,进行校园环境全面的干净和消毒,以干净为主,消毒为辅。
(三)、师新手的预防性消毒(责任人:XXX、XXX)
1、一般情况下,饭前便后,从外面回家后,接触公用物件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污后(如打喷嚏、咳嗽、干净鼻子),抚摸眼睛、鼻及口后,应用肥皂或抗菌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洗手。
2、洗手后用干净的毛巾和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3、需要时用消毒溶液擦拭1~3mins三。
三、有关解释
1、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办公室、总务、宿管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校园、宿舍的消毒。
2、依据学校条件建立(应急)隔离室、观赏床。 3、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亲近接触者进行医学观赏,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有需要对接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人进行检疫、隔离、观赏。学生不串班、不串宿舍,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废除隔离。
4、出市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赏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方可归班。
5、教职工家中及学生家中察觉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学校、实施需要措施。
6、在配比和用法含氯消毒剂消毒时,确定做好个人防护,戴高手套和护目镜,避免消毒液喷溅腐蚀皮肤或眼睛。
7、应慎用或不用乙醇消毒液,用法时以擦拭为主,严禁喷洒,远离火源。
8、预防性消毒除建议不要用含氯消毒液进行室内空气消毒。(配比84消毒液小诀窍:市面上销售的84消毒液一般为5%浓度。可以找一个500毫升的矿泉水瓶,打开瓶盖,倒满一瓶盖(大概5毫升)84消毒原液后,倒入稀释容器中,然后接满500毫升水后倒入稀释容器中混匀,即获得大概500mg/L浓度的84稀释液,需要多少量就依据这个配比稀释就可以。)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加强中学校校校内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同学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一般中学、学校校内环境及所处四周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是教职工和同学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干净美丽,风气乐观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四条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同学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当负责将校内环境建设列入工作方案,实行措施,组织实施。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校内环境的管理状况列为对校长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校内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开相互干扰。
学校校舍应结实、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修理。
学校校内要绿化、美化。
第六条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乐观向上的校风。
老师要模范执行《中学校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全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学校要严格根据中、学校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和训练同学。
第七条校长要严格根据国家颁布的教学方案,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同学停课参与社会活动。
第八条要严格执行中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相宜。
第九条学校要按固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学校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乐观制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拓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十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同学宣扬宗教。
第十一条严禁宣扬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同学的影响。
第十二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内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实行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制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支配人员值班、护校。
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固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
校内要干净、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洁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传染病在校内内传播。
第十五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不允许校内四周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四周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要求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固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
第十六条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嬉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
严禁在校内内建筑、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应依详细状况,按以下方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肯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判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峻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工商管理范畴的,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有关法规处理。
(三)属民事范畴的,提请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属违反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的,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构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仔细执行和维护本规定成果显着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和嘉奖。
其次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1
1、整理学校的有关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保管、借阅、清退等各项工作。
2、协助领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准备工作。
3、负责学校大事记、信息书记及整理工作。
4、负责学校党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5、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6、做好学校的接待工作。
7、负责党总支校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的管理、提水及卫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住宿费、其他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二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三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
(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第四条人员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凡发放奖金的,首先要考虑有资金来源,不得举债发奖金;其次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并将考核结果随奖金发放表报财务部门备查。
第五条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应在教育局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凡因实际情况,超出全年预算指标的,需打报告,经县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如发现不该报销的而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学校重大支出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会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2000元以上,初级中学在3000元以上。
第六条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第七条校舍维修、装璜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装璜方案,打报告送县局计财科,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管理。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所有业务招待费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业务招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第九条差旅费用管理。县内不发出差补助费,县外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费用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差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
第十条培训费用管理。凡是要报支培训费用的,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县教育局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流动资产指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贷等。第十八条学校收取的各项经费都必须在当日解缴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二条学校报帐员根据业务开支情况,及时结报,补足备用金。各学校应记好现金日记帐。
第三条各学校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按性质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分为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和建筑物(分为道路护栏、绿化景点、围墙、运动场、其他建筑物);专用设备(分为实验设备、实习设备、文体设备、其他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分为办公设备、车船、医疗设备、炊事设备、服装、其他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帐,购置车辆按支付的车辆购置费及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和县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帐务处理,对因布局调整需要撤并的学校资产的处置。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学校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第五章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各学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财务单列的学校,每学期结束,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并把招待费用、差旅费用以及一学期末的收支结余情况,向教代会做一次报告。理财小组对一学期来的收支情况作出评价。农村中小学每月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合理的支出发票和收费统计表,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再由报帐员按程序报帐。
第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成立岭红中学校务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务委员会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 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第四条 校务委员会的性质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五条 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六条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2、审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案,重点项目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3、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4、审议学校财务报告。
5、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
(二)以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于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民主集中原则。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五)多元利益原则。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要尊重并充分考虑学校、社会、家长、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第八条 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社区管理部门、人大政协代表、教职工代表、高中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人员担任。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其中学校委员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第九条 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学校领导指校长、书记等校级领导;教师代表由教职工推举产生;学生家长代表由年级家长理事会负责推选;社会知名人士由学校直接任命;上级部门代表由上级部门委派。
第十条 校务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三年。其中学校领导随职务变动、家长委员随学生毕业升学而作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 委员的权利:
(一)具有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决策的知情权。
(二)具有应邀参加学校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参与权。
(三)具有提出有关学校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的提案权。
(四)具有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作出决定的表决权。
(五)具有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员的义务:
(一)按时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履行请假手续。
(二)主动加强与所代表方的联系,收集和提出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三)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以多种方式支持学校办学。
(四)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安排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有代表性的议题,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五)完成校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 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校务委员会通过。校务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校长办公室,依据校务委员会决议,统筹协调开展工作。每次开会前校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会议期间负责校务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决议的起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委员的联络工作。校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校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应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校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校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副校长提交。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校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应书面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4、校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5、校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必要时可以邀请议题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6、校务委员会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十四条 本《章程》(草案)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十六条校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4
学校校舍设施管理工作,是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校舍设施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总务处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二)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
①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②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卷材屋面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③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④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⑤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
⑥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⑦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按要求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标。
⑧水、电及网络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三)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四)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①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共同负责。②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③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④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①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校办产业范围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②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③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④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⑤露天体育器械由总务处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并随时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⑥对学生课桌椅,总务处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
⑦办公桌椅,总务处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
⑧总务处要坚持一月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六)加强领导
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①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校舍设施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②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学期末和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③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④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
1、学校基建项目必须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加强基建管理,确保基建质量;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场地。
2、每学期开学前和中途,总务处对全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有关数据记录在案,进行对比分析,特别是梅雨季节要加强巡视,发现情况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对校舍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防震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4、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在各梯层的醒目位置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对所有的.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学校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点蚊香等)。
5、加强用电安全的教育及管理,电工和有关管理人员对用电设备及线路每周要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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