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3 10:03:58 制度 我要投稿

协会管理制度【必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协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协会管理制度【必备】

协会管理制度1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商业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

  (十二)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长岗位职责:

  秘书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会长汇报。

  (三)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签发,对协会的收文进行批办。

  (四)对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五)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六)决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和补贴标准。

  (七)直接管理协会财务,审批财务收支年度计划。

  三、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助手,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情况。

  (二)受秘书长的委托,协调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加强对外工作的联系。

  (三)对协会发文进行核稿,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

  (四)具体组织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五)负责对省内外同行业客人的接待和工作联系,发展省际间的友谊。

  (六)根据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协会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建商业通讯》编发内容,采编重要稿件,不断提高期刊质量。

  (七)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各部门岗位各工作职责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服务好会员企业,秘书处需不断地完善自身,包括体系建设,职能扩充,人员队伍建设等。秘书处下属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员联络部

  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与会员数据的管理;负责新会员,包括个人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负责联络会员单位,向会员提供各种尽可能的服务和帮助,探索新的会员服务项目;筹备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及时刊登宣传国家有关商业法规、规章,业界动态,连锁经营经验交流、学术探讨,会员企业活动,协会工作等等。

  二、培训部

  负责协会对外的培训工作。具体包括经营师培训、认证以及其它培训。负责各种培训的推广、培训课程的开发、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维护。

  三、咨询中心

  负责为会内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单位提供商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领域的咨询服务。

  四、办公室

  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登记处理,重要公文的起草,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以及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负责内部局域网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协会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负责书刊资料的发行;负责协会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

  负责协会及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监督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的有关规章。

  会员联络部各岗位职责

  一、主任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的项目探索、开发、评估、协调工作。

  (二)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员工的培训。

  (四)负责对本部门发文进行审核,起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专题报告。

  (五)负责协调、理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核。

  二、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协助主任开发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对项目进行评定、考核。

  (二)负责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具体开展,监督、帮助职员及时、顺利的完成业务任务。

  (三)负责落实主任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员的业务能力。

  (四)负责开展日常的会员联络活动、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和会员数据的管理。

  (五)负责了解会员的各种需求,尽可能的帮助会员解决。

  (六)负责筹备组织本部门的各种联谊活动,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七)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编辑职责

  (一)负责《福建商业通讯》初稿的编辑工作,包括资讯采编、刊物排版、文字制作、材料初审等。

  (二)负责由本部门承担的各种资料的编辑工作。

  (三)负责协助主任撰写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计划、文件等,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四)负责协会行业基础信息的采编、加工、统计、分析、行业现状和趋势分析,协助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行业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

  (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以下是办公室3个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负责协会财务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3、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定齐全、清晰,准确率达30%。

  4、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5、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核、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在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协会财务出纳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和支票争放工作,准确率达30%。

  3、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记账的准确率达30%。

  4、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300元之内。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准确率达30%。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6、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7、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打字员岗位职责:

  其岗位职责是:

  1、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存档。

  2、负责所有书面材料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请柬等。

  3、负责部门的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并对打印的文件进行保密。

  4、严守保密规定、不传播打印的内容。

  5、要求掌握微机操作规程和公文格式,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6、维护保养好设备及有关物品。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职责

  1、负责协会招聘信息的发布及面试组织。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负责起草协会的人事管理制度。

  4、负责本部门培训的组织、协调。

  5、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负责新会员,包括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等。

  6、负责完成部门开发的各种项目。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工资管理

  第一节、人事管理

  一、本协会需要的人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收,也可以从推荐的人员中选招。

  二、招收的人员按工作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即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或往届皆可),20-28岁。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用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的个别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招聘人员的工作程序

  (一)招收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如果缺员或需增设岗位,应由部门主任书面报告,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个人资料、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书面资料,审查基本合格后,由部门主任、人事管理干部、分管秘书长共同进行笔试、面试,面试合格后即可试用。

  全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离职,应提前3天告知部门主任。试用期满,本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部门主任和分管副秘书长签注意见后报告秘书长。

  正式录用的全职工作人员与本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见20xx年12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二)招收聘用人员。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活动需要,可聘用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应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最长一年。协议期满,合约即告终止。兼职人员是因项目开展需要而聘用的,工作报酬另行商定。

  四、人员离职

  (一)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两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内)者,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当月工资停发。

  (二)主动离职。员工提早一个月向秘书长递交辞职信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为主动离职。主动离职者发放当月工资。

  (三)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协会可开除辞退员工。

  第二节、工资体系

  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请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个别的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人选由会长或秘书长决定。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全职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工资的一半。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一、全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基本工资、社保医保、岗位绩效奖金部分内容构成。

  二、社保医保的标准根据我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办理。

  三、岗位绩效奖金(或项目完成奖金)办法另定。

  员工在试用期内薪金另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主任、分管副秘书长考核合格者,按上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放发时间

  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

  五、职位升迁及工资调整

  (一)职位升迁:采用竞聘上岗制度。

  (二)工资调整

  1、员工职位升迁,套用相应工资标准。

  2、秘书处年终对所有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优秀者,除正常工资上调外,颁发年终奖金和奖状。

  六、其它

  秘书处为全职工作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节、考勤

  一、出勤时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

  员工工作时间: 10:30~18:30(冬季) 10:00~18:00(夏季)

  其中午餐时间:13:30~15:30(冬季) 14:00~16:00(夏季)

  (二)如工作需要,所有员工应同意加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考勤,记录迟到、请假及旷工。

  (二)员工在规定时间十分钟之后,三十分钟以内到达办公室者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论处。超过三十分钟且理由充分,视同请假半天。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一律以旷工论处。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两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者,按自动离职对待。

  (五)事假或病假一天扣满勤奖金5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事假或病假五天(含五天)需以书面向部门主任报告,薪资情况另行对待。

  (六)旷工一日扣满勤奖10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无故旷工三日(含三日)以自动离职处理。

  (七)员工自动离职,秘书处不予任何补偿;若员工自动离职给秘书处造成既有的或潜在的损失,秘书处保留索赔及付诸法律的权利。

  三、公出

  (一)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办公室的,需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告,经主任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告知而私自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二)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下班前无法返回秘书处办公室时,应向部门主任电话说明。

  四、出差

  (一)工作人员出差应事先申请并经秘书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

  (二)遇节假日出差,需有秘书长签核的出差申请单,并以往返机票/车票作为调休的依据。

  五、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员工享受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分别说明如下:

  1、事假

  员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般情况下,事假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一次请事假超过三天,均需秘书长特批,否则以旷工处理。

  2、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1)医疗期以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医疗规定实施。

  (2)请病假,均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医疗证明单,未依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职(工)论。

  (3)员工每月有半日看病假期(以病假论处),需有病历为证。

  (4)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秘书处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婚假

  (1)在秘书处工作期内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

  (2)一般婚假3天(女未满23岁,男未满25周岁者)。

  (3)晚婚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者)。

  4、丧假

  (1)员工之父母、子女、配偶或岳父母死亡,给予全薪丧假3天。

  (2)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亡,给予全薪丧假1天。

  (3)请丧假应附相关之证明文件。

  5、产假

  (1)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

  (2)女员工晚产或剖腹产,假期为105天。

  (3)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假期为15~30天。

  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假期为45天。

  (4)请产假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产假期间,公司给予员工基本工资。

  (5)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给陪产假3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办理公务而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7、员工请假,应于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呈请部门主任核准,一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任核准;二天以上的假期、婚假、产假、丧假,由秘书长核准。特殊情况未能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备,并于销假次日办妥请假手续,否则概以旷职(工)论处。

  第四节、考核

  一、考核类别

  秘书处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

  适用于秘书处各部门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考核由各部门主任负责;部门主任对表现优秀者可向秘书长申请缩短试用期。

  (二)晋升考核

  1、秘书处部门领导等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公开竞聘。由秘书长组建聘任评定委员会对参竞人员进行择优评聘。

  2、被晋升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几点:

  a、忠于职守,工作态度认真。

  b、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思想品性好。

  c、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

  d、前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三)年度考核

  1、每年年终对所有工作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时,每一位部门主任都应参与平时考核及记录该部门的出勤情况,要做到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一位成员,并填写考核表。

  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

  4、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开除职位处分。

  5、年终考核的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该成员的档案中。

  二、考核方式

  (一)员工考核由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三部分组成。

  (二)部门员工对自己进行个人考核后,考核表上交部门主任考核,部门主任对自己个人考核后汇总部门所有员工考核结果后上报秘书处办公室,由秘书长安排考核;(考核表附后)

  (三)副秘书长由秘书长考核。

  第五节、奖惩

  一、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有重大成果,使活动产生重大效益,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有重大成效者。

  (二)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在限期内、并有质量完成者。

  (三)对于舞弊、或者有危害本会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为秘书处挽回不必要损失者。

  (四)成员有上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励,协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奖励的类型。

  二、惩处分为“免职(即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违反国家法令,违法乱纪者。

  2、盗窃秘书处财务,挪用公款,故意破坏公物者。

  3、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4、泄漏协会秘密(包括所消毁的文件),捏造谣言致使协会遭受重大损失者。

  5、仿效上级人员签字,盗用公印、信函者或擅用协会名义者。

  6、品行不端,经教育不改,严重损坏协会信誉者。

  (二)成员有下列之一者,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1、经事实证明,领导能力差,不能使业务工作拓展者,应降级。

  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报者,极其严重者,应降级,轻微者记大过。 3、故意浪费协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协会受损者,看其严重性,给予降级,记大过。

  4、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情节较轻者,记大过,严重可予以降级。

  5、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执行任务计划且造成损失者。

  (三)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以“记过”处分:

  1、服务态度低劣,对协会还末构成严重损失者。

  2、由于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四)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躲避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懒惰者。

  3、在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3次或以上者。

  4、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

  三、其他违反秘书处各项规章,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四、成员的惩处,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会计制度

  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协会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一的会计期间,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 五、经费支出实行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一支笔审核的原则。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八、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九、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出纳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人员应该以审核好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支付。

  二、认真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三、遵守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当日收款应及时送到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不准利用本协会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支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应及时注销。

  六、签发的支票应如实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或限额及签发日期和用途。

  七、每日终了,应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结账、盘点。月末终了,应及时与总账及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正确编制银行未达帐余额调节表,保证做到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差旅费管理规定

  根据《老奇台镇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协会实际,规范差旅费开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一)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协会主要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包括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出差原则上凭双程往返工交车发票报销,如需要乘坐的士应事先征得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凭票报销,凭交通工具发票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住宿费

  出差人员不论出差省内、省外,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协会主要领导可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如下:

  1.协会领导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2.其余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3.住宿自己解决的允许按标准的80%补贴。

  出差到社区市的住宿费暂按上述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内的住宿费,由协会领导批准后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四)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会议主办单位的标准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照定额包干规定报销。

  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小型会议,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均回协会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协会领导在本省内出差调研需借用车辆的,对借用车辆实行包干补贴(半天100元,1天200元,以此类推),另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借用人员与协会人员的住宿、伙食、公杂费等按前额规定报销。

  会议、文件档案管理

  第一节、秘书处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

  (二)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

  (三)检查各项制度、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四)民主生活。

  (五)需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参加人员:

  秘书长办公室会议由秘书长及有关部门主任参加;秘书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见;各部门工作会议如有需要,可请分管的副秘书长及秘书长参加。 四、会议纪要

  (一)秘书长办公室讨论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归档。

  (二)秘书处工作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三)各部门工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本和专人保管。

  第二节、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 为加强协会的政务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及内容

  (一)《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新连锁协”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指示;

  (2)转发主管单位及国家有关协会的文件;

  (3)报送给上级机关的文件;

  (4)印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5)以协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

  (6)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

  (二)《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函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函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函”、“新连锁协函”。

  2、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平行、不相属的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秘”、“新连锁协会秘”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以秘书处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形成的会议纪要;

  (2)以秘书处名义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

  二、行文规则

  (一)文件处理程序:

  1、协会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向下属单位印发的通知,要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

  2、协会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对内部机构印发的通知,要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和下发。

  (二)文件登记:

  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编号、标题、发放份数。

  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

  1、上级机关来文;

  2、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

  3、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以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

  4、以协会名义签订的协议;

  5、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

  (三)文件审核与审批:

  凡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以及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均由副秘书长核稿,报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

  三、公文的打印与核对

  (一)需打字的文件、便函均由副秘书长统一安排打字,由拟稿人员负责校对;

  (二)文件印出后,要由核稿人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

  四、公文立卷

  (一)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根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同时要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二)凡以协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在有关单位批复、答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办文结果归档。

  (三)按文件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不要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

  五、公文保密

  (一)文件制发

  1、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编号、核定份数;

  2、在接稿、打字、核对、印刷等工作程序中,要严格把关、对带有密级的文件要严禁多印;

  3、发文要登记,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严防错发、漏发。

  (二)文件管理

  1、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扩大。

  2、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负责档案的同志归档管理。

  (三)文件销毁

  1、销毁文件、资料、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履行批准手续后,再行销毁;

  2、实行两人监销制,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防止误销或漏销。

  六、印章、介绍信管理

  (一)协会和秘书处的印章、介绍信,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工作用印章、介绍信,经常务副会长批准后,由印信管理人员开信、盖章;

  (三)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

  (四)印信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严格把关,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五)未经常务副会长同意,印信不得自行交予他人代管。

  学习、卫生、安全制度

  第一节、学习制度

  一、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紧密结合,以达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每月一次政治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一次业务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提倡工余时间自学。

  三、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成果、心得体会要进行交流,达到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公费参加培训或经批准的自费培训学习,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规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或上岗资格。

  五、秘书长负责每月一次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政治学习,各副秘书长或部门主任负责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各部门主任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学习。

  第二节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五不准”规定。即: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弃废物;不准随地倾倒垃圾;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随地扔烟头、撞烟灰。

  二、坚持清扫室内卫生,保持门窗、四壁、桌、椅、地面、灯具、茶具洁净。

  三、室内物品要摆放合理整齐、雅致。

  四、卫生实行轮流值班负责制,各自办公室各自负责。

  五、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节 安全防火制度

  一、下班前要先做好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给办公室加锁。

  二、经常检查电源、火源、做到人走灯灭。

  三、室内无人时,要关锁门窗。

  四、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是保证协会工作顺序进行的物质基础。为管理好协会的财产物资,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物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协会的任何财产不得破坏和丢失,不得归个人私有,坚决杜绝浪费和损失。

  四、实行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制。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秘书处是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秘书处办公室是财产的主要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财产损失赔偿制度。坚持“谁损失、谁赔偿”的原则,对于非正常损失的,按原价格进行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加倍惩罚。

  六、 财产购入、使用、报损制度

  (一) 根据协会发展和业务需要,确定购置计划,经秘书会确定、秘书长批准,由办公室办理;未经批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都应经过财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签定意见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三) 由于使用时间过久,确已失效能,或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确系无法修复的,按报废处理,审批权限同前款。

  (四)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财产损失,应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损失数额在500元以上,报请秘书长审批,按报损处理。

  七、 财产清查制度

  (一)协会每年要在年底进行清查,进行核对,以便核对财产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

  (二) 在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明情况,补记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通报材料。

  (三)在清查过程中,严禁漏报、瞒报、少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追查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则令其调离本岗位。

  八、财产移交制度:

  (一) 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由移交人在财产帐上加盖个人名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继续使用。

  (二)工作人员调离单位或办理离退休时,必须交清领用的财产,否则,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九、对本管理制度的使用程序和要求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制度是首次实行,如有不完善之处,由秘书长办公室及副秘书长商讨、斟酌再修改。

  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试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十二条本着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原则。

  第十三条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展开。

  第十四条为了营造校园书法气氛,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书法协会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应当是具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会员

  第十八条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系(部)学生,承认书法协会章程,上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第十九条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陇南师专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假借我社团名义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条会员是我社团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调动会员积极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我社团锻炼会员能力的主要目标。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有参与书法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二条有对各项活动具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有参加书法协会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有代表书法协会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五条有享受学期(学年)评优权。

  第二十六条有监督书法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四章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遵守《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要为书法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

  第二十九条要有集体意识及团体精神,努力争取和维护社团荣誉。

  第三十条积极踊跃地参加社内活动,服从社团安排,认真完成社团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凡社团举办活动或召开会议,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社团请假,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举行。

  第三十二条会员每学期开学必须到书法协会统一注册。

  第五章会员的奖励制度

  对书法协会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

  第三十三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2分。

  第六章会员的惩罚制度

  第三十六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出勤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减1.5分。

  第四十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2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七章干部的奖励制度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四十三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十四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3分。

  第八章干部的惩罚制度

  第四十五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六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并且减2分。

  第四十九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3分。

  第五十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第五十四条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财务透明度,促进社团工作健康有续地发展,结合社团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团。

  第三条 社团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正圈理社团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集体和个人两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加强财务管理,防止公共财物流失;建立和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社团内部经济程序;如实映社团财务状况;对社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

  第五条 社团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 社团财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七条 社团财务财务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统一管理社团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在换届时,务必将账目结清方可离职。

  第九条 社团财务部人员任命、撤消由理事会讨论通过,不得随意调换和撤离。

  第三章 收入与指出管理

  第十条 收入包括:

  (一)社团招纳新会员收取的会费;

  (二)赞助收入,即从外界企事业单位取得的赞助经费;

  (三)其它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助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一条 收入管理: 统一由办公室主任安排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支出包括:

  (一)社团的日常行政经费,办公用品费用等;

  (二)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宣传费用、场地设备费用、交通费用等;

  (三)其他费用,包括公关费用等。

  第十三条 社团所需金额超过50元时,必须进行预支申请。

  1、一周内购买较多社团零星用品,超过50元时,必须填写预支申请表;

  2、 所需费用在200元以内的,经由理事讨论通过后即可预支。

  第十四条 预支经费使用后必须在一周内向办公室主任报销,如出现报销单与预支不符,活动经手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 预支未用完的费用必须在报销同时随报销凭证一起上缴财务部。

  第十六条 报销原则:

  1、范围必须是该社团的开支,私人票据不予报销;

  2、报销内容必须合理,所有报销项目必须有票据(正规发票)凭证;

  3、每张票据必须写明具体用途,并有社团负责人和经办人的签字;

  第四章 财务监督

  第十七条 财务监督是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十八条 理事会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理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第十九条 社团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制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社团应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之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6、协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 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 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为开展本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和其它必须的开支;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补贴;

  3、刊物、资料、书报费用支出;

  4、专家、学者讲学、咨询的报酬;

  5、与国内、国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来往活动的费用;

  6、给予对本团体做出重贡献的有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第五条 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 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七条 实行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向办公会议和会员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八条 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条 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社团登架理机关和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会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理事会负责解释。

协会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由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的设立、开展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协调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为会员提供服务;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业协会遵循政会分开、自主办会、民主办会的原则。

  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保障行业协会独立开展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和依法授权的组织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共同做好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范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

  市行业协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负责全市行业协会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推动行业协会规范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共同促进行业协会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登记

  第七条行业协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或者产品分类标准为依据设立,也可以以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等为依据设立。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行业协会。

  第八条设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应当符合下列具体规定:

  (一)具有3个以上在本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本行业连续开展活动2年以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作为发起人;

  (二)行业覆盖面原则上达到50%以上,经营总量在同业经济组织中占50%以上。

  (三)组织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力、法的规定;

  (四)具有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稳定的经费的筹措渠道;

  (六)章程草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办法规定。

  第九条行业协会成立后,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或者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三章会员和组织机构

  第十条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同一行业中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经营颊:模的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入会权。入会的条件由章程规定。

  行业协会可以吸收与本行业有关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入会,但入会比例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10%。

  第十一条行业协会章程应当对会员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保障会员权利、义务平等。

  任何会员不得利月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剥夺或者限制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所有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较多的,可以依照章程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并行使会员大会职权。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召开。

  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行使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审议理事、会员提交的议案;

  (六)决定会员的除名;

  (七)决定行业协会的解散和清算;

  (八)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行业协会设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入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照行业协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

  理事人数较多的可以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依照行业协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行业协会可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或者监事监督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管理,并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行业协会设会长,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在国家机关现任公职,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方可担任;

  (四)没有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行业协会设秘书长,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由理事会决定聘任,也可以按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秘书长;是行业协会的专职管理人员,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处理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行业协会设秘书处,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职业化,实行聘用制或者会员单位派驻制。行业协会应当与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为其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基本社会保险。会员单位派驻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享受原单位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行业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应纳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范围。行业协会中具备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八条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财务应当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相分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四章工作职能

  第十九条行业协会以行服务、行来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为基本职能。行业协会应当认真履行章程所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条行业协会承担以下主要职能:

  (一)开展行业调研,掌握行业动态,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收集,分析和行业信息,开展人才、技术、职业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月艮务。

  (三)组织展销会、展览会,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等,开展招商引资和产品推介—,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提供服务、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根据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参与地方和国家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的制定,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律。

  (五)协调好会员间、行业间内部关系,处理好劳资关系和同行价格等方面的争议,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贸易合作,协凋会员企业涉外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代表会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议,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和政府委托,开展行业准入资质资格审核,质量和服务标准检测,出具公信证明,承担: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和行业统计等工作。

  (八)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二十一条行业协会依法承担公共事务,或者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相应事务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行业协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行要求入会;

  (二)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以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三)向会员乱收费、乱摊派,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

  (四)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

  (五)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与本行业经营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行业协会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行业规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隹,进行刁;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的会员,可以依据协会章程、行业规则采取警告、批评、同业制裁、开除会员资格等措施。对行业内违法经营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进行违法经营的非会员单位,可以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会员对行业协会的行业规则、行业自律措施或者其他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请行业协会进行复核,或者提请政府;亩关部门依法处理。

  非会员组织和个人认为行业协会的有关措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行业协会予以变更,也可以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五章经费和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从事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事务所获得的报酬;

  (三)在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服务的收入;

  (四)政府资助、社会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行业协会的会费标准根据为会员提供服务所需的合理开支和会员的承受能力确定,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行业协会的经费支出项目:

  (一)开展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举办会议及日常力、公的费用;

  (二)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补贴;

  (三)理事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支出。

  第二十六条行业协会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收少、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行业协会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其财产,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其财产,不得将其财产挪作他用。

  行业协会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时,不得要求行业协会退还已交纳的会费及资助、捐赠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建立自己独立的'财务和银行账户。

  行业协会在每一会计年度应当制作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检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行业协会应当接受会员、监事、捐赠人、资助人对经费收支和财务会计报告情况的查询,并确保相关资料真实、完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财务检查。

  行业协会注销清算、换届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当进行财务审计。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财政、审计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并将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检查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一)要求行业协会和相关人员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并依法查阅、复制或者予以登记保存;

  (二)要求行业协会和相关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行业协会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和协助要求。

  第三十条行业协会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由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行业协会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经登记的组织以行业协会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行业协会违法从事活动的,有权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举报,相关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七章行业协会的发展与改革

  第三十二条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逐步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十三条政府部门根据产业和行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有重点地引导和支持组建和发展优势行业、新兴产业的行业协会。

  第三十四条建立行业协会考核评价体系,定期不定期地评选出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业绩突出的行业协会,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行业协会年度发展计划,确定重点扶持的行业协会名单和具体的扶持措施。

  第三十六条按照市场化方向,积极引导企业自发组建行业协会。新组建的行业协会在机构、人事,财务等方面应与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分立单设。

  第三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行业协会参加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的调查、起诉,应诉工作。

  第三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出台涉及行业管理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行业技术规范、作出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时,应当征求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并通报有关情况。

  第三十九条对现有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自律管理,并积极承担好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在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继续给予资助;需委托行业协会承力、的有关业务活动,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拨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协会管理制度5

  协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组织,其目的是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协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个目的,协会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各种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维护组织的稳定性。

  1.会员管理

  协会的会员招募应该是开放的,但是只有符合协会要求的人才能通过申请成为会员。申请会员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最新的个人简历。协会应该设立一个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人符不符合要求,并严格把关会员质量。

  协会要定期对会员名单进行更新,包括删除不符合协会要求的会员,和记录会员的缴费情况。此外,协会应该建立会员等级体系,不同的会员等级享有不同的权益。

  2.财务管理

  协会的所有财务管理应该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合法的原则。协会应该建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所有的收支管理和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应该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所有的财务记录都应该有详细的记账和清晰的支出明细,包括会费、捐款、项目支出等。协会应该定期公布财务报告,以便会员了解财务状况。

  3.决策机制

  协会的所有重要决策都应该经过会员全体投票,以确保决策制定的透明和公正。对于一些小规模事项,可以由理事会进行决策,并及时向会员通报。

  理事会是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理事会由协会选举产生,理事的.任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理事的数量应该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便使理事会的决策能够更快速和高效。

  4.活动管理

  协会的活动应该按照计划进行,并准确记录每个活动的结果和细节。组委会应该收集会员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以优化活动效果。

  协会的活动应该充分尊重会员的隐私,不得泄露会员的个人信息。此外,协会还应该定期评估活动的成效,以做出更好的改进和调整。

  总之,协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协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性非常重要。协会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贯彻好这些制度,以建设一个稳健、透明、公正、合法的组织。

协会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性质:广西师范学院乒乓球协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院学生社团总会具体领导下的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促进团结,展现国球风采,丰富校园生活。

  第三条协会由全院志愿加入协会的乒乓球爱好者共同组成。

  第四条本会坚决拥护和支持院团委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义务。

  1.积极组织开展乒乓球活动,筹办院内各类大小乒乓球比赛,组织会员参与各类活动、比赛。

  2.与其它高校的乒协开展交流活动,切磋球技,增进友谊,共同提高。

  3.加强和完善本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队伍,及时挖掘和培养乒乓球人才,使协会得到发展与壮大。

  4.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知识,提高会员的综合水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产生办法

  第一条协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大会,听取审议会的学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第二条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委员会,运行机构是各部门。

  第三条协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网络部部长组成委员会;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组成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会长要求对乒乓球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乒乓球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协会工作超过一年以上,责任心强。

  第四条会的职能:负责协会基本方针的制定,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组织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评议由会员提出的奖惩建议,选派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召集主持社团内部全体会议,有权按规定解除委员职务。

  第五条的工作安排。

  1.会长是协会的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学期开始作一份工作计划,期末作一份总的工作总结;举行大型活动,会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活动计划须经会长同意,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对各部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部的合作。

  2.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会内事务,对会长直接负责。

  3.秘书处对本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协助会长做好内部工作,并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对会长直接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管理和起草协会有关材料及整理档案等。秘书处对社团财务进行管理,做到帐务清晰。

  第六条会的任期

  1.会长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次。

  2.其他任期为一年,可连任。特殊情况也可以是一个学期。

  第七条各部门的'组成与职能:会下设立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技术部、网络部五个部门为协会的运行机构。

  1.外联部:与学校各部门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单位联系赞助,解决协会资金问题。

  2.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活动的校内宣传工作,积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3.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纪律,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4.技术部:负责对会员的日常训练,组织会员学习乒乓球理论,提高会员球技与整体实力。技术部下设裁判组,负责各次比赛的裁判工作,以及日常裁判队伍的培训。

  5.网络部:负责通过网络,向同学们宣传协会的工作,通过维护本协会的网站更新信息,从而拉近乒乓球协会与同学们之间的距离。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本协会面向全院各院系、专业。研究生及老师招收会员。

  第二条会员要求有较好的球风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服从协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在不影响学习、工作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参加社团各项活动。

  第三条会员入会须填写会员档案记录表,经考核并办理入会手续,交纳会员费,上报院社团总会和院团委审批通过,即取得会员资格。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本会内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对本会负责人进行监督。

  3.有热爱本协会,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本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缴纳会员费的义务;

  4.有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自觉维护协会声誉的权利和义务。

  5.会员应刻苦训练,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进行研讨,努力提高球技。

  第五条会员管理制度

  1.会员以乒协名义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经过会的批准。

  2.凡是会员均发给会员证;对严重违反本章程的会员,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经费来源、管理及使用

  第一条社团经费来源于:会员所缴纳的会费;院团委的社团活动经费;协会举行各类活动争取的社会赞助;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条本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由会统一安排使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第三条本会经费用于会员活动;用于本会的外联、宣传、训练等活动;用于本会的其他正常开支。

  第五章活动内容

  第一条一般在周末集中会员进行训练,邀请院内外有较高水平的老师和同学进行指导。

  第二条会员利用课余时间相互切磋乒乓球技术、

  第三条每学年举行两次全院性的乒乓球比赛。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一条奖励

  1.对在各类乒乓球赛事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奖励;

  2.每年度对在会内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的优秀会员,给予“优秀社团会员”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扬。

  3.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

  第二条惩罚

  1.对作出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给予严厉批评。

  2.对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劝不改的会员,严重者,则考虑退会除名。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于本会会。

  第二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正式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7

  一、会员管理制度

  1、入会

  条件:杏林学院在校学生;

  对计算机感兴趣,充满爱好;

  诚实守信,服从安排;

  有纪律性,本着学习、为协会服务的态度.凡满足以上条件,缴纳申请书及会费者均可入会。

  纳新结束后新加入的成员同样需要交纳会费、申请书,但不予颁发会员证,并且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审核,审核期间正常享受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2、退会程序

  会员退会需向会长提交退会申请书,会长在一到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待允许后收回证书、注销会员资料后方可终止会员资格,完成退会程序。会费一旦上交概不退还,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均无权提出退回会费要求。

  3、会员的义务及权利

  义务:听从组织安排,参加协会的活动,并自觉遵守活动秩序、保持好场地卫生等;遵守协会各项制度,服从协会各项安排;以协会利益为重,不得做损害协会利益的事;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对协会进行宣传,邀请符合入会要求的.会员加入。

  权利:自由入会、退会;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对于一些特殊的活动和技术学习,会员可以免费或优惠参加,可以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有批评建议权;对干部进行监督、举报。

  注:1、会员参加协会数目不得超过2个;

  2、每次参加协会活动按要求佩带会员证,上课须带笔和本;

  3、通过自己的努力,对表现优异的成员协会将推荐其到社团联合会工作,可以被推荐到校外参加各项活动。

  二、干部管理制度

  1、竞选

  条件:计算机协会成员;有一定计算机基础;有自信;有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有凝聚力;有责任心,能对协会负责;凡满足以上条件者,通过竞选后方可担任职务。

  2、辞职程序:干部辞职需向会长提交辞职申请书,说明详细原因,会长在一到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待允许后注销干部资料后方可降为普通会员。干部不得随意辞职,非特殊原因不通过辞职申请。

  3、干部的义务及权利

  义务:遵守协会纪律,服从上级安排;积极发现协会内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经常对部门内部的成员开例会;对协会负责,以协会利益为重;定时总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举办活动时要提前到,最后走。

  权利:享受一切普通会员的权利;有统筹管理权;享受更高级的优先;组织成员进行一些活动;对协会有建议权;

  注:1、社团干部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计算机协会的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吃苦耐劳,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

  2、干部对本会工作要认真负责、扎实肯干,并起好带头作用,平常工作业绩及态度将记入综合考评中。

  3、工作出现问题不得隐瞒,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

  4、安排工作时要责任到人,出现问题直接找负责人。

  三、内部管理制度

  (1)请假制度

  1、协会组织的活动要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托人顶替。会员因事不能参加的,需本人事先请假,得到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生效。

  2、累计三次旷课将给予开除处理;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3、请假时需要说明请假原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的次数、原因、频率都将计入综合测评中。

  (2)测评制度

  每学期末会对所有会员进行综合测评,视成员该学期内具体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积极为协会做出贡献的将给予颁发优秀会员证书及其它物质奖励,表现极差的会员将给予开除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将开除其会员资格,并将其上报社团联合会:

  1、有严重违法乱纪现象者;

  2、违反校规较严重者;

  3、不能按时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多次催促后仍不能完成者;

  4、严重损害协会利益、名誉者;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和执行本协会的一系列规章条例,做规章条例的服从者和执行者作为协会的窗口,有义务对外宣传协会,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协会管理制度8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第五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4、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千元),须作书面报告,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会长签核。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

  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上一届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山东建筑大学跆拳道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9

  婺源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活动在主席领导下,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兼职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批,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协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本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财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第四条会计、出纳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人员兼任,协会设报账员。

  第五条根据协会秘书处内设各部门和各分会提交的年度预算,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报主席、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同意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加强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

  第七条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变动情况。

  第八条根据协会的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

  第九条每年末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将财务收支活动分析编制内部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后并予以通报。

  第十条负责接受协会会员大会的审查,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税机关对财务工作的审计与检查。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资料,不经主席同意,财务资料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协会收入按其来源分为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的经费和具体体育赛事活动财政追加经费而取得的收入。

  (二)会费收入是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所在单位或会员收取的会费,团体会员会费由协会统一收取,个人会员会费可由各分会代收。

  (三)捐赠收入是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商品服务经营性收入和投资分红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上级协会等单位的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报废报损资产变价收入等。

  第十三条协会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合法的票据归口协会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得隐瞒收入,收取现金应当日缴入协会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各分会的赞助性等收入也一并纳入协会财务管理,分明细核算。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协会支出分为正常运转支出、活动性支出、设备购置支出、场地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一)正常运转支出是指人员支出、人员补助支出、办公费用支出、车辆及交通费用支出、差旅费支出等。

  (二)活动性支出是指协会举行各种体育赛事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

  (三)设备购置支出是指车辆、器材、体育设施、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的购置支出。

  (四)场地建设支出是指房屋、运动场地等建设及维修的支出。

  (五)经营性支出是指经销各类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等的成本支出。

  (六)其他支出是指借款、投资、以及以上未包括的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协会所有正常运转性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秘书长或分会审核,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活动性支出由活动组委会提出收支预算,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或相关分管副主席请示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设备器材购置需报经主席同意实施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对工程项目预算审定后,按县政府相关工程建设招投标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六条协会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1000-5000元的费用经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5000元以上的费用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

  第十七条报账员允许预借备用金5000元,用于日常急需开支的垫付,所有审批好的各类支出,统一由报账员填写结报单到协会财务报账。

  第十八条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应符合本县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印刷品定点印刷、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五定”规定。

  第十九条协会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以及劳务补贴等,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或主席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条协会各专项分会正常活动经费实行定额补贴制,定额补贴标准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定额内由分会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超定额部分需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

  或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各分会自筹资金(含个人会员会费、赞助款等)原则上由分会自主安排使用,纳入协会财务统一核算,由分会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实行会计、出纳、报账员岗位分设,钱、账、物、章分管的原则,报账员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二十二条严格加强对协会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办公室人员负责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全面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定期与财产、物资实物管理部门核对,确保财产物资账、卡、物相符。每年12月份由协会办公室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年底前将清查结果报协会财务,以便调整财务账面数据,准确地进行年度财务决算。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XX年十二月三十日

协会管理制度10

  武术历来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国粹,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武术成为我们民族精神气质千年垂凝的载体之一。跟随历史的推进,武术也逐步由原来是纯粹的“克敌制胜”的求生手段发展成为现代人们强身健体、修得养性、追求艺术的一项智体运动,并因此备受人们的普遍欢迎。

  为了发扬武术,培养更多人对武术的兴趣~爱好:发扬爱国',护国的民族精神,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我校开展了武术协会。并制定了一定的管理制度。

  1.(加减分制度):

  武术协会的每个成员的基准分为50分,每次训练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一分;无故不到者扣三分;另外,每周全勤者加三分,代表学校或公司参加表演的按取得成绩加分(10至20)外出活动没经过老师或负责人批准私自离开集体的每人每次扣二分;武术协会会议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三分,无故不到的扣五分;每周请假两次以上的(特殊情况例外,如值周)按事情轻重扣除一至三分。如果那个成员家中有关于武术方面的书籍及视频能贡献给协会的按贡献数量加(1~5)分。期末评出积分最好的前几名进行奖励。

  2.(签到);

  实行每次训练两次点名制度,即训练开始和结束各自点名一次,无故不到者扣除相应积分,反之,每次训练都能按时到,不早退,认真练习者会或得一定的积分,期末时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3.(爱护训练器材)

  身为武术协会成员一定要爱护公共的训练器材,恶意损坏者去除期末评奖资格,并上报学校。

  4.(参加表演)

  凡是武术协会成员参加学校或公司的表演者,都会获得一定的.积分,并在整个协会里点名表扬。

  5.(日常行为习惯)

  身为武术协会成员,不能有任何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参加协会前有违纪的不算),发现有违纪现象的第一次警告并上报老师,第二次退出协会。

  6.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武术协会是一个整体,在训练过程中有时会分为几个小组比赛,输的一方整体受罚。另外,武术学得好的同学可以帮助学得比较差的同学。

  7.(户外活动)

  武术协会的有时可以参加户外活动,但是必须注意安全,必须集体出行,任何人都不能在没经过老师或负责人的同意下私自去逛或者去做别的事,否则扣除一定的积分。

  8.(双休日)

  由于有很多成员都是通过看视频来学习武术的,但是考虑到一些同学看不懂以及有一些同学不想浪费每一天的学习时间,也为了丰富大家的视野,因此愿意的同学可以组织在双休日到雀山公园练习。练习项目为之前所学习的内容。

  9.(衣物)

  凡是武术协会成员必须准备好宽松衣物,不能穿牛仔裤到训练场地训练,否则按不到处理。

协会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

  (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

  (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

  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协会管理制度12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双确认制度、维修资金制度、招投标制度、物业撤出双向选择制度、物业合同备案制度的落实。

  3、负责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和创优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信访接待工作。处理信访投诉,受理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投诉、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5、定时走访各物业管理企业及项目,上门服务,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协助做好业主会组建的指导推动和业主会备案、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活动;

  6、负责辖区内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备案工作。

  7、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8、认真做好日常走访,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和信访投诉工作记录。

  9、负责搞好物业管理项目档案、业主会档案的建立整理工作以及项目动态管理网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10、负责本办公室各类数据资料收集、季度报表、年度报表、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1、负责搞好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12、负责普通住宅规模5万建筑平方米以下的协议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

  13、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14、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档案和日常监管。

  15、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16、对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预审。

协会管理制度13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原则、范围及要求

  第一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第二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第三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第五条 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第六条 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二、办公室物品管理

  第七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第八条 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第九条 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第十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三、办公室书籍管理

  第十一条 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可出售杂志,由值班部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 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四、附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市消费者协会会员会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消协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工商局领导和上级消协财务的指导。

  第三条消协常务办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工作,是最基层的财务核算单位。工作部、分会、工作站、联络站为报帐制单位。

  第四条市消协应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五条会费收取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市消费者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市消协必须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健全票据管理办法。

  第七条会费使用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参照樟树市社会团体会费使用办法办法执行,经费开支主要范围:会员证工本费、发展会员资料费、处理投诉、组织市场监管检查、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消费教育和社会调查、添置基层分会办公设施、消费维权救助等业务活动。

  第八条经费开支报销的一般程序:各单位报销由经办人填写好经费支出报帐审批封面,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经秘书长(或专职副会长)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会计审核,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开支应提交书面报告,做好经费预算报告、经集体研究后,按照经费开支报销的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会费。

  第十条消协常务办、各分会按实际会员会费收入的'10%提取福利费后,市消协与常务办、工作部、分会的留成比例分别为55%和35%。

  第十一条市消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有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现象的,所涉金额全部由市消协没收。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由市消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予以补充。

协会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 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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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制度【必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协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协会管理制度【必备】

协会管理制度1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商业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

  (十二)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长岗位职责:

  秘书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会长汇报。

  (三)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签发,对协会的收文进行批办。

  (四)对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五)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六)决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和补贴标准。

  (七)直接管理协会财务,审批财务收支年度计划。

  三、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助手,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情况。

  (二)受秘书长的委托,协调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加强对外工作的联系。

  (三)对协会发文进行核稿,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

  (四)具体组织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五)负责对省内外同行业客人的接待和工作联系,发展省际间的友谊。

  (六)根据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协会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建商业通讯》编发内容,采编重要稿件,不断提高期刊质量。

  (七)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各部门岗位各工作职责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服务好会员企业,秘书处需不断地完善自身,包括体系建设,职能扩充,人员队伍建设等。秘书处下属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员联络部

  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与会员数据的管理;负责新会员,包括个人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负责联络会员单位,向会员提供各种尽可能的服务和帮助,探索新的会员服务项目;筹备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及时刊登宣传国家有关商业法规、规章,业界动态,连锁经营经验交流、学术探讨,会员企业活动,协会工作等等。

  二、培训部

  负责协会对外的培训工作。具体包括经营师培训、认证以及其它培训。负责各种培训的推广、培训课程的开发、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维护。

  三、咨询中心

  负责为会内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单位提供商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领域的咨询服务。

  四、办公室

  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登记处理,重要公文的起草,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以及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负责内部局域网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协会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负责书刊资料的发行;负责协会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

  负责协会及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监督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的有关规章。

  会员联络部各岗位职责

  一、主任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的项目探索、开发、评估、协调工作。

  (二)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员工的培训。

  (四)负责对本部门发文进行审核,起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专题报告。

  (五)负责协调、理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核。

  二、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协助主任开发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对项目进行评定、考核。

  (二)负责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具体开展,监督、帮助职员及时、顺利的完成业务任务。

  (三)负责落实主任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员的业务能力。

  (四)负责开展日常的会员联络活动、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和会员数据的管理。

  (五)负责了解会员的各种需求,尽可能的帮助会员解决。

  (六)负责筹备组织本部门的各种联谊活动,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七)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编辑职责

  (一)负责《福建商业通讯》初稿的编辑工作,包括资讯采编、刊物排版、文字制作、材料初审等。

  (二)负责由本部门承担的各种资料的编辑工作。

  (三)负责协助主任撰写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计划、文件等,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四)负责协会行业基础信息的采编、加工、统计、分析、行业现状和趋势分析,协助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行业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

  (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以下是办公室3个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负责协会财务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3、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定齐全、清晰,准确率达30%。

  4、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5、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核、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在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协会财务出纳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和支票争放工作,准确率达30%。

  3、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记账的准确率达30%。

  4、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300元之内。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准确率达30%。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6、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7、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打字员岗位职责:

  其岗位职责是:

  1、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存档。

  2、负责所有书面材料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请柬等。

  3、负责部门的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并对打印的文件进行保密。

  4、严守保密规定、不传播打印的内容。

  5、要求掌握微机操作规程和公文格式,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6、维护保养好设备及有关物品。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职责

  1、负责协会招聘信息的发布及面试组织。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负责起草协会的人事管理制度。

  4、负责本部门培训的组织、协调。

  5、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负责新会员,包括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等。

  6、负责完成部门开发的各种项目。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工资管理

  第一节、人事管理

  一、本协会需要的人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收,也可以从推荐的人员中选招。

  二、招收的人员按工作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即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或往届皆可),20-28岁。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用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的个别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招聘人员的工作程序

  (一)招收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如果缺员或需增设岗位,应由部门主任书面报告,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个人资料、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书面资料,审查基本合格后,由部门主任、人事管理干部、分管秘书长共同进行笔试、面试,面试合格后即可试用。

  全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离职,应提前3天告知部门主任。试用期满,本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部门主任和分管副秘书长签注意见后报告秘书长。

  正式录用的全职工作人员与本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见20xx年12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二)招收聘用人员。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活动需要,可聘用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应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最长一年。协议期满,合约即告终止。兼职人员是因项目开展需要而聘用的,工作报酬另行商定。

  四、人员离职

  (一)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两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内)者,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当月工资停发。

  (二)主动离职。员工提早一个月向秘书长递交辞职信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为主动离职。主动离职者发放当月工资。

  (三)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协会可开除辞退员工。

  第二节、工资体系

  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请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个别的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人选由会长或秘书长决定。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全职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工资的一半。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一、全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基本工资、社保医保、岗位绩效奖金部分内容构成。

  二、社保医保的标准根据我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办理。

  三、岗位绩效奖金(或项目完成奖金)办法另定。

  员工在试用期内薪金另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主任、分管副秘书长考核合格者,按上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放发时间

  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

  五、职位升迁及工资调整

  (一)职位升迁:采用竞聘上岗制度。

  (二)工资调整

  1、员工职位升迁,套用相应工资标准。

  2、秘书处年终对所有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优秀者,除正常工资上调外,颁发年终奖金和奖状。

  六、其它

  秘书处为全职工作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节、考勤

  一、出勤时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

  员工工作时间: 10:30~18:30(冬季) 10:00~18:00(夏季)

  其中午餐时间:13:30~15:30(冬季) 14:00~16:00(夏季)

  (二)如工作需要,所有员工应同意加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考勤,记录迟到、请假及旷工。

  (二)员工在规定时间十分钟之后,三十分钟以内到达办公室者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论处。超过三十分钟且理由充分,视同请假半天。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一律以旷工论处。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两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者,按自动离职对待。

  (五)事假或病假一天扣满勤奖金5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事假或病假五天(含五天)需以书面向部门主任报告,薪资情况另行对待。

  (六)旷工一日扣满勤奖10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无故旷工三日(含三日)以自动离职处理。

  (七)员工自动离职,秘书处不予任何补偿;若员工自动离职给秘书处造成既有的或潜在的损失,秘书处保留索赔及付诸法律的权利。

  三、公出

  (一)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办公室的,需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告,经主任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告知而私自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二)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下班前无法返回秘书处办公室时,应向部门主任电话说明。

  四、出差

  (一)工作人员出差应事先申请并经秘书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

  (二)遇节假日出差,需有秘书长签核的出差申请单,并以往返机票/车票作为调休的依据。

  五、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员工享受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分别说明如下:

  1、事假

  员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般情况下,事假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一次请事假超过三天,均需秘书长特批,否则以旷工处理。

  2、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1)医疗期以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医疗规定实施。

  (2)请病假,均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医疗证明单,未依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职(工)论。

  (3)员工每月有半日看病假期(以病假论处),需有病历为证。

  (4)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秘书处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婚假

  (1)在秘书处工作期内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

  (2)一般婚假3天(女未满23岁,男未满25周岁者)。

  (3)晚婚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者)。

  4、丧假

  (1)员工之父母、子女、配偶或岳父母死亡,给予全薪丧假3天。

  (2)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亡,给予全薪丧假1天。

  (3)请丧假应附相关之证明文件。

  5、产假

  (1)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

  (2)女员工晚产或剖腹产,假期为105天。

  (3)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假期为15~30天。

  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假期为45天。

  (4)请产假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产假期间,公司给予员工基本工资。

  (5)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给陪产假3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办理公务而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7、员工请假,应于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呈请部门主任核准,一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任核准;二天以上的假期、婚假、产假、丧假,由秘书长核准。特殊情况未能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备,并于销假次日办妥请假手续,否则概以旷职(工)论处。

  第四节、考核

  一、考核类别

  秘书处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

  适用于秘书处各部门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考核由各部门主任负责;部门主任对表现优秀者可向秘书长申请缩短试用期。

  (二)晋升考核

  1、秘书处部门领导等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公开竞聘。由秘书长组建聘任评定委员会对参竞人员进行择优评聘。

  2、被晋升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几点:

  a、忠于职守,工作态度认真。

  b、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思想品性好。

  c、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

  d、前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三)年度考核

  1、每年年终对所有工作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时,每一位部门主任都应参与平时考核及记录该部门的出勤情况,要做到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一位成员,并填写考核表。

  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

  4、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开除职位处分。

  5、年终考核的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该成员的档案中。

  二、考核方式

  (一)员工考核由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三部分组成。

  (二)部门员工对自己进行个人考核后,考核表上交部门主任考核,部门主任对自己个人考核后汇总部门所有员工考核结果后上报秘书处办公室,由秘书长安排考核;(考核表附后)

  (三)副秘书长由秘书长考核。

  第五节、奖惩

  一、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有重大成果,使活动产生重大效益,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有重大成效者。

  (二)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在限期内、并有质量完成者。

  (三)对于舞弊、或者有危害本会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为秘书处挽回不必要损失者。

  (四)成员有上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励,协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奖励的类型。

  二、惩处分为“免职(即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违反国家法令,违法乱纪者。

  2、盗窃秘书处财务,挪用公款,故意破坏公物者。

  3、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4、泄漏协会秘密(包括所消毁的文件),捏造谣言致使协会遭受重大损失者。

  5、仿效上级人员签字,盗用公印、信函者或擅用协会名义者。

  6、品行不端,经教育不改,严重损坏协会信誉者。

  (二)成员有下列之一者,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1、经事实证明,领导能力差,不能使业务工作拓展者,应降级。

  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报者,极其严重者,应降级,轻微者记大过。 3、故意浪费协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协会受损者,看其严重性,给予降级,记大过。

  4、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情节较轻者,记大过,严重可予以降级。

  5、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执行任务计划且造成损失者。

  (三)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以“记过”处分:

  1、服务态度低劣,对协会还末构成严重损失者。

  2、由于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四)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躲避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懒惰者。

  3、在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3次或以上者。

  4、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

  三、其他违反秘书处各项规章,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四、成员的惩处,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会计制度

  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协会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一的会计期间,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 五、经费支出实行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一支笔审核的原则。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八、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九、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出纳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人员应该以审核好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支付。

  二、认真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三、遵守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当日收款应及时送到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不准利用本协会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支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应及时注销。

  六、签发的支票应如实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或限额及签发日期和用途。

  七、每日终了,应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结账、盘点。月末终了,应及时与总账及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正确编制银行未达帐余额调节表,保证做到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差旅费管理规定

  根据《老奇台镇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协会实际,规范差旅费开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一)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协会主要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包括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出差原则上凭双程往返工交车发票报销,如需要乘坐的士应事先征得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凭票报销,凭交通工具发票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住宿费

  出差人员不论出差省内、省外,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协会主要领导可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如下:

  1.协会领导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2.其余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3.住宿自己解决的允许按标准的80%补贴。

  出差到社区市的住宿费暂按上述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内的住宿费,由协会领导批准后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四)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会议主办单位的标准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照定额包干规定报销。

  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小型会议,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均回协会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协会领导在本省内出差调研需借用车辆的,对借用车辆实行包干补贴(半天100元,1天200元,以此类推),另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借用人员与协会人员的住宿、伙食、公杂费等按前额规定报销。

  会议、文件档案管理

  第一节、秘书处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

  (二)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

  (三)检查各项制度、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四)民主生活。

  (五)需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参加人员:

  秘书长办公室会议由秘书长及有关部门主任参加;秘书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见;各部门工作会议如有需要,可请分管的副秘书长及秘书长参加。 四、会议纪要

  (一)秘书长办公室讨论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归档。

  (二)秘书处工作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三)各部门工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本和专人保管。

  第二节、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 为加强协会的政务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及内容

  (一)《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新连锁协”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指示;

  (2)转发主管单位及国家有关协会的文件;

  (3)报送给上级机关的文件;

  (4)印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5)以协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

  (6)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

  (二)《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函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函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函”、“新连锁协函”。

  2、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平行、不相属的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秘”、“新连锁协会秘”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以秘书处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形成的会议纪要;

  (2)以秘书处名义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

  二、行文规则

  (一)文件处理程序:

  1、协会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向下属单位印发的通知,要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

  2、协会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对内部机构印发的通知,要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和下发。

  (二)文件登记:

  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编号、标题、发放份数。

  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

  1、上级机关来文;

  2、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

  3、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以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

  4、以协会名义签订的协议;

  5、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

  (三)文件审核与审批:

  凡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以及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均由副秘书长核稿,报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

  三、公文的打印与核对

  (一)需打字的文件、便函均由副秘书长统一安排打字,由拟稿人员负责校对;

  (二)文件印出后,要由核稿人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

  四、公文立卷

  (一)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根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同时要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二)凡以协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在有关单位批复、答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办文结果归档。

  (三)按文件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不要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

  五、公文保密

  (一)文件制发

  1、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编号、核定份数;

  2、在接稿、打字、核对、印刷等工作程序中,要严格把关、对带有密级的文件要严禁多印;

  3、发文要登记,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严防错发、漏发。

  (二)文件管理

  1、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扩大。

  2、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负责档案的同志归档管理。

  (三)文件销毁

  1、销毁文件、资料、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履行批准手续后,再行销毁;

  2、实行两人监销制,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防止误销或漏销。

  六、印章、介绍信管理

  (一)协会和秘书处的印章、介绍信,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工作用印章、介绍信,经常务副会长批准后,由印信管理人员开信、盖章;

  (三)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

  (四)印信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严格把关,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五)未经常务副会长同意,印信不得自行交予他人代管。

  学习、卫生、安全制度

  第一节、学习制度

  一、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紧密结合,以达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每月一次政治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一次业务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提倡工余时间自学。

  三、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成果、心得体会要进行交流,达到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公费参加培训或经批准的自费培训学习,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规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或上岗资格。

  五、秘书长负责每月一次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政治学习,各副秘书长或部门主任负责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各部门主任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学习。

  第二节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五不准”规定。即: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弃废物;不准随地倾倒垃圾;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随地扔烟头、撞烟灰。

  二、坚持清扫室内卫生,保持门窗、四壁、桌、椅、地面、灯具、茶具洁净。

  三、室内物品要摆放合理整齐、雅致。

  四、卫生实行轮流值班负责制,各自办公室各自负责。

  五、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节 安全防火制度

  一、下班前要先做好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给办公室加锁。

  二、经常检查电源、火源、做到人走灯灭。

  三、室内无人时,要关锁门窗。

  四、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是保证协会工作顺序进行的物质基础。为管理好协会的财产物资,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物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协会的任何财产不得破坏和丢失,不得归个人私有,坚决杜绝浪费和损失。

  四、实行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制。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秘书处是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秘书处办公室是财产的主要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财产损失赔偿制度。坚持“谁损失、谁赔偿”的原则,对于非正常损失的,按原价格进行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加倍惩罚。

  六、 财产购入、使用、报损制度

  (一) 根据协会发展和业务需要,确定购置计划,经秘书会确定、秘书长批准,由办公室办理;未经批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都应经过财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签定意见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三) 由于使用时间过久,确已失效能,或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确系无法修复的,按报废处理,审批权限同前款。

  (四)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财产损失,应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损失数额在500元以上,报请秘书长审批,按报损处理。

  七、 财产清查制度

  (一)协会每年要在年底进行清查,进行核对,以便核对财产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

  (二) 在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明情况,补记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通报材料。

  (三)在清查过程中,严禁漏报、瞒报、少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追查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则令其调离本岗位。

  八、财产移交制度:

  (一) 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由移交人在财产帐上加盖个人名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继续使用。

  (二)工作人员调离单位或办理离退休时,必须交清领用的财产,否则,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九、对本管理制度的使用程序和要求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制度是首次实行,如有不完善之处,由秘书长办公室及副秘书长商讨、斟酌再修改。

  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试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十二条本着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原则。

  第十三条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展开。

  第十四条为了营造校园书法气氛,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书法协会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应当是具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会员

  第十八条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系(部)学生,承认书法协会章程,上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第十九条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陇南师专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假借我社团名义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条会员是我社团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调动会员积极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我社团锻炼会员能力的主要目标。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有参与书法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二条有对各项活动具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有参加书法协会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有代表书法协会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五条有享受学期(学年)评优权。

  第二十六条有监督书法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四章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遵守《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要为书法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

  第二十九条要有集体意识及团体精神,努力争取和维护社团荣誉。

  第三十条积极踊跃地参加社内活动,服从社团安排,认真完成社团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凡社团举办活动或召开会议,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社团请假,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举行。

  第三十二条会员每学期开学必须到书法协会统一注册。

  第五章会员的奖励制度

  对书法协会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

  第三十三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2分。

  第六章会员的惩罚制度

  第三十六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出勤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减1.5分。

  第四十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2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七章干部的奖励制度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四十三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十四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3分。

  第八章干部的惩罚制度

  第四十五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六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并且减2分。

  第四十九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3分。

  第五十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第五十四条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财务透明度,促进社团工作健康有续地发展,结合社团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团。

  第三条 社团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正圈理社团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集体和个人两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加强财务管理,防止公共财物流失;建立和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社团内部经济程序;如实映社团财务状况;对社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

  第五条 社团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 社团财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七条 社团财务财务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统一管理社团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在换届时,务必将账目结清方可离职。

  第九条 社团财务部人员任命、撤消由理事会讨论通过,不得随意调换和撤离。

  第三章 收入与指出管理

  第十条 收入包括:

  (一)社团招纳新会员收取的会费;

  (二)赞助收入,即从外界企事业单位取得的赞助经费;

  (三)其它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助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一条 收入管理: 统一由办公室主任安排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支出包括:

  (一)社团的日常行政经费,办公用品费用等;

  (二)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宣传费用、场地设备费用、交通费用等;

  (三)其他费用,包括公关费用等。

  第十三条 社团所需金额超过50元时,必须进行预支申请。

  1、一周内购买较多社团零星用品,超过50元时,必须填写预支申请表;

  2、 所需费用在200元以内的,经由理事讨论通过后即可预支。

  第十四条 预支经费使用后必须在一周内向办公室主任报销,如出现报销单与预支不符,活动经手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 预支未用完的费用必须在报销同时随报销凭证一起上缴财务部。

  第十六条 报销原则:

  1、范围必须是该社团的开支,私人票据不予报销;

  2、报销内容必须合理,所有报销项目必须有票据(正规发票)凭证;

  3、每张票据必须写明具体用途,并有社团负责人和经办人的签字;

  第四章 财务监督

  第十七条 财务监督是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十八条 理事会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理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第十九条 社团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制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社团应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之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6、协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 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 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为开展本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和其它必须的开支;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补贴;

  3、刊物、资料、书报费用支出;

  4、专家、学者讲学、咨询的报酬;

  5、与国内、国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来往活动的费用;

  6、给予对本团体做出重贡献的有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第五条 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 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七条 实行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向办公会议和会员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八条 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条 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社团登架理机关和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会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理事会负责解释。

协会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由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的设立、开展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协调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为会员提供服务;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业协会遵循政会分开、自主办会、民主办会的原则。

  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保障行业协会独立开展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和依法授权的组织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共同做好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范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

  市行业协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负责全市行业协会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推动行业协会规范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共同促进行业协会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登记

  第七条行业协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或者产品分类标准为依据设立,也可以以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等为依据设立。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行业协会。

  第八条设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应当符合下列具体规定:

  (一)具有3个以上在本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本行业连续开展活动2年以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作为发起人;

  (二)行业覆盖面原则上达到50%以上,经营总量在同业经济组织中占50%以上。

  (三)组织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力、法的规定;

  (四)具有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稳定的经费的筹措渠道;

  (六)章程草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办法规定。

  第九条行业协会成立后,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或者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三章会员和组织机构

  第十条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同一行业中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经营颊:模的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入会权。入会的条件由章程规定。

  行业协会可以吸收与本行业有关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入会,但入会比例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10%。

  第十一条行业协会章程应当对会员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保障会员权利、义务平等。

  任何会员不得利月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剥夺或者限制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所有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较多的,可以依照章程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并行使会员大会职权。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召开。

  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行使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审议理事、会员提交的议案;

  (六)决定会员的除名;

  (七)决定行业协会的解散和清算;

  (八)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行业协会设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入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照行业协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

  理事人数较多的可以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依照行业协会章程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行业协会可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或者监事监督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管理,并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行业协会设会长,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在国家机关现任公职,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方可担任;

  (四)没有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行业协会设秘书长,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由理事会决定聘任,也可以按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秘书长;是行业协会的专职管理人员,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处理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行业协会设秘书处,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职业化,实行聘用制或者会员单位派驻制。行业协会应当与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为其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基本社会保险。会员单位派驻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享受原单位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行业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应纳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范围。行业协会中具备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八条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财务应当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相分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四章工作职能

  第十九条行业协会以行服务、行来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为基本职能。行业协会应当认真履行章程所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条行业协会承担以下主要职能:

  (一)开展行业调研,掌握行业动态,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收集,分析和行业信息,开展人才、技术、职业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月艮务。

  (三)组织展销会、展览会,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等,开展招商引资和产品推介—,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提供服务、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根据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参与地方和国家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的制定,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律。

  (五)协调好会员间、行业间内部关系,处理好劳资关系和同行价格等方面的争议,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贸易合作,协凋会员企业涉外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代表会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议,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和政府委托,开展行业准入资质资格审核,质量和服务标准检测,出具公信证明,承担: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和行业统计等工作。

  (八)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二十一条行业协会依法承担公共事务,或者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相应事务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行业协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行要求入会;

  (二)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以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三)向会员乱收费、乱摊派,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

  (四)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

  (五)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与本行业经营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行业协会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行业规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隹,进行刁;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的会员,可以依据协会章程、行业规则采取警告、批评、同业制裁、开除会员资格等措施。对行业内违法经营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进行违法经营的非会员单位,可以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会员对行业协会的行业规则、行业自律措施或者其他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请行业协会进行复核,或者提请政府;亩关部门依法处理。

  非会员组织和个人认为行业协会的有关措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行业协会予以变更,也可以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五章经费和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从事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事务所获得的报酬;

  (三)在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服务的收入;

  (四)政府资助、社会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行业协会的会费标准根据为会员提供服务所需的合理开支和会员的承受能力确定,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行业协会的经费支出项目:

  (一)开展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举办会议及日常力、公的费用;

  (二)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补贴;

  (三)理事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支出。

  第二十六条行业协会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收少、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行业协会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其财产,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其财产,不得将其财产挪作他用。

  行业协会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时,不得要求行业协会退还已交纳的会费及资助、捐赠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建立自己独立的'财务和银行账户。

  行业协会在每一会计年度应当制作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检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行业协会应当接受会员、监事、捐赠人、资助人对经费收支和财务会计报告情况的查询,并确保相关资料真实、完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财务检查。

  行业协会注销清算、换届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当进行财务审计。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财政、审计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并将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检查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一)要求行业协会和相关人员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并依法查阅、复制或者予以登记保存;

  (二)要求行业协会和相关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行业协会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和协助要求。

  第三十条行业协会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由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行业协会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经登记的组织以行业协会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行业协会违法从事活动的,有权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举报,相关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七章行业协会的发展与改革

  第三十二条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逐步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十三条政府部门根据产业和行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有重点地引导和支持组建和发展优势行业、新兴产业的行业协会。

  第三十四条建立行业协会考核评价体系,定期不定期地评选出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业绩突出的行业协会,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行业协会年度发展计划,确定重点扶持的行业协会名单和具体的扶持措施。

  第三十六条按照市场化方向,积极引导企业自发组建行业协会。新组建的行业协会在机构、人事,财务等方面应与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分立单设。

  第三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行业协会参加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的调查、起诉,应诉工作。

  第三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出台涉及行业管理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行业技术规范、作出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时,应当征求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并通报有关情况。

  第三十九条对现有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自律管理,并积极承担好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在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继续给予资助;需委托行业协会承力、的有关业务活动,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拨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协会管理制度5

  协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组织,其目的是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协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个目的,协会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各种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维护组织的稳定性。

  1.会员管理

  协会的会员招募应该是开放的,但是只有符合协会要求的人才能通过申请成为会员。申请会员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最新的个人简历。协会应该设立一个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人符不符合要求,并严格把关会员质量。

  协会要定期对会员名单进行更新,包括删除不符合协会要求的会员,和记录会员的缴费情况。此外,协会应该建立会员等级体系,不同的会员等级享有不同的权益。

  2.财务管理

  协会的所有财务管理应该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合法的原则。协会应该建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所有的收支管理和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应该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所有的财务记录都应该有详细的记账和清晰的支出明细,包括会费、捐款、项目支出等。协会应该定期公布财务报告,以便会员了解财务状况。

  3.决策机制

  协会的所有重要决策都应该经过会员全体投票,以确保决策制定的透明和公正。对于一些小规模事项,可以由理事会进行决策,并及时向会员通报。

  理事会是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理事会由协会选举产生,理事的.任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理事的数量应该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便使理事会的决策能够更快速和高效。

  4.活动管理

  协会的活动应该按照计划进行,并准确记录每个活动的结果和细节。组委会应该收集会员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以优化活动效果。

  协会的活动应该充分尊重会员的隐私,不得泄露会员的个人信息。此外,协会还应该定期评估活动的成效,以做出更好的改进和调整。

  总之,协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协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性非常重要。协会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贯彻好这些制度,以建设一个稳健、透明、公正、合法的组织。

协会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性质:广西师范学院乒乓球协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院学生社团总会具体领导下的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促进团结,展现国球风采,丰富校园生活。

  第三条协会由全院志愿加入协会的乒乓球爱好者共同组成。

  第四条本会坚决拥护和支持院团委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义务。

  1.积极组织开展乒乓球活动,筹办院内各类大小乒乓球比赛,组织会员参与各类活动、比赛。

  2.与其它高校的乒协开展交流活动,切磋球技,增进友谊,共同提高。

  3.加强和完善本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队伍,及时挖掘和培养乒乓球人才,使协会得到发展与壮大。

  4.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知识,提高会员的综合水平。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产生办法

  第一条协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大会,听取审议会的学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第二条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委员会,运行机构是各部门。

  第三条协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网络部部长组成委员会;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组成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会长要求对乒乓球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乒乓球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协会工作超过一年以上,责任心强。

  第四条会的职能:负责协会基本方针的制定,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组织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评议由会员提出的奖惩建议,选派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召集主持社团内部全体会议,有权按规定解除委员职务。

  第五条的工作安排。

  1.会长是协会的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学期开始作一份工作计划,期末作一份总的工作总结;举行大型活动,会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活动计划须经会长同意,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对各部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部的合作。

  2.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会内事务,对会长直接负责。

  3.秘书处对本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协助会长做好内部工作,并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对会长直接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管理和起草协会有关材料及整理档案等。秘书处对社团财务进行管理,做到帐务清晰。

  第六条会的任期

  1.会长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次。

  2.其他任期为一年,可连任。特殊情况也可以是一个学期。

  第七条各部门的'组成与职能:会下设立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技术部、网络部五个部门为协会的运行机构。

  1.外联部:与学校各部门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单位联系赞助,解决协会资金问题。

  2.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活动的校内宣传工作,积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3.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纪律,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4.技术部:负责对会员的日常训练,组织会员学习乒乓球理论,提高会员球技与整体实力。技术部下设裁判组,负责各次比赛的裁判工作,以及日常裁判队伍的培训。

  5.网络部:负责通过网络,向同学们宣传协会的工作,通过维护本协会的网站更新信息,从而拉近乒乓球协会与同学们之间的距离。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本协会面向全院各院系、专业。研究生及老师招收会员。

  第二条会员要求有较好的球风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服从协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在不影响学习、工作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参加社团各项活动。

  第三条会员入会须填写会员档案记录表,经考核并办理入会手续,交纳会员费,上报院社团总会和院团委审批通过,即取得会员资格。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本会内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对本会负责人进行监督。

  3.有热爱本协会,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本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缴纳会员费的义务;

  4.有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自觉维护协会声誉的权利和义务。

  5.会员应刻苦训练,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进行研讨,努力提高球技。

  第五条会员管理制度

  1.会员以乒协名义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经过会的批准。

  2.凡是会员均发给会员证;对严重违反本章程的会员,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经费来源、管理及使用

  第一条社团经费来源于:会员所缴纳的会费;院团委的社团活动经费;协会举行各类活动争取的社会赞助;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条本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由会统一安排使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第三条本会经费用于会员活动;用于本会的外联、宣传、训练等活动;用于本会的其他正常开支。

  第五章活动内容

  第一条一般在周末集中会员进行训练,邀请院内外有较高水平的老师和同学进行指导。

  第二条会员利用课余时间相互切磋乒乓球技术、

  第三条每学年举行两次全院性的乒乓球比赛。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一条奖励

  1.对在各类乒乓球赛事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奖励;

  2.每年度对在会内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的优秀会员,给予“优秀社团会员”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扬。

  3.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

  第二条惩罚

  1.对作出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给予严厉批评。

  2.对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劝不改的会员,严重者,则考虑退会除名。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于本会会。

  第二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正式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7

  一、会员管理制度

  1、入会

  条件:杏林学院在校学生;

  对计算机感兴趣,充满爱好;

  诚实守信,服从安排;

  有纪律性,本着学习、为协会服务的态度.凡满足以上条件,缴纳申请书及会费者均可入会。

  纳新结束后新加入的成员同样需要交纳会费、申请书,但不予颁发会员证,并且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审核,审核期间正常享受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2、退会程序

  会员退会需向会长提交退会申请书,会长在一到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待允许后收回证书、注销会员资料后方可终止会员资格,完成退会程序。会费一旦上交概不退还,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均无权提出退回会费要求。

  3、会员的义务及权利

  义务:听从组织安排,参加协会的活动,并自觉遵守活动秩序、保持好场地卫生等;遵守协会各项制度,服从协会各项安排;以协会利益为重,不得做损害协会利益的事;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对协会进行宣传,邀请符合入会要求的.会员加入。

  权利:自由入会、退会;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对于一些特殊的活动和技术学习,会员可以免费或优惠参加,可以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有批评建议权;对干部进行监督、举报。

  注:1、会员参加协会数目不得超过2个;

  2、每次参加协会活动按要求佩带会员证,上课须带笔和本;

  3、通过自己的努力,对表现优异的成员协会将推荐其到社团联合会工作,可以被推荐到校外参加各项活动。

  二、干部管理制度

  1、竞选

  条件:计算机协会成员;有一定计算机基础;有自信;有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有凝聚力;有责任心,能对协会负责;凡满足以上条件者,通过竞选后方可担任职务。

  2、辞职程序:干部辞职需向会长提交辞职申请书,说明详细原因,会长在一到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待允许后注销干部资料后方可降为普通会员。干部不得随意辞职,非特殊原因不通过辞职申请。

  3、干部的义务及权利

  义务:遵守协会纪律,服从上级安排;积极发现协会内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经常对部门内部的成员开例会;对协会负责,以协会利益为重;定时总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举办活动时要提前到,最后走。

  权利:享受一切普通会员的权利;有统筹管理权;享受更高级的优先;组织成员进行一些活动;对协会有建议权;

  注:1、社团干部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计算机协会的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吃苦耐劳,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

  2、干部对本会工作要认真负责、扎实肯干,并起好带头作用,平常工作业绩及态度将记入综合考评中。

  3、工作出现问题不得隐瞒,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

  4、安排工作时要责任到人,出现问题直接找负责人。

  三、内部管理制度

  (1)请假制度

  1、协会组织的活动要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托人顶替。会员因事不能参加的,需本人事先请假,得到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生效。

  2、累计三次旷课将给予开除处理;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3、请假时需要说明请假原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的次数、原因、频率都将计入综合测评中。

  (2)测评制度

  每学期末会对所有会员进行综合测评,视成员该学期内具体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积极为协会做出贡献的将给予颁发优秀会员证书及其它物质奖励,表现极差的会员将给予开除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将开除其会员资格,并将其上报社团联合会:

  1、有严重违法乱纪现象者;

  2、违反校规较严重者;

  3、不能按时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多次催促后仍不能完成者;

  4、严重损害协会利益、名誉者;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和执行本协会的一系列规章条例,做规章条例的服从者和执行者作为协会的窗口,有义务对外宣传协会,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协会管理制度8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第五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4、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千元),须作书面报告,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会长签核。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

  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上一届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山东建筑大学跆拳道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9

  婺源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活动在主席领导下,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兼职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批,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协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本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财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第四条会计、出纳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人员兼任,协会设报账员。

  第五条根据协会秘书处内设各部门和各分会提交的年度预算,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报主席、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同意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加强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

  第七条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变动情况。

  第八条根据协会的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

  第九条每年末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将财务收支活动分析编制内部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后并予以通报。

  第十条负责接受协会会员大会的审查,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税机关对财务工作的审计与检查。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资料,不经主席同意,财务资料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协会收入按其来源分为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的经费和具体体育赛事活动财政追加经费而取得的收入。

  (二)会费收入是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所在单位或会员收取的会费,团体会员会费由协会统一收取,个人会员会费可由各分会代收。

  (三)捐赠收入是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商品服务经营性收入和投资分红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上级协会等单位的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报废报损资产变价收入等。

  第十三条协会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合法的票据归口协会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得隐瞒收入,收取现金应当日缴入协会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各分会的赞助性等收入也一并纳入协会财务管理,分明细核算。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协会支出分为正常运转支出、活动性支出、设备购置支出、场地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一)正常运转支出是指人员支出、人员补助支出、办公费用支出、车辆及交通费用支出、差旅费支出等。

  (二)活动性支出是指协会举行各种体育赛事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

  (三)设备购置支出是指车辆、器材、体育设施、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的购置支出。

  (四)场地建设支出是指房屋、运动场地等建设及维修的支出。

  (五)经营性支出是指经销各类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等的成本支出。

  (六)其他支出是指借款、投资、以及以上未包括的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协会所有正常运转性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秘书长或分会审核,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活动性支出由活动组委会提出收支预算,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或相关分管副主席请示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设备器材购置需报经主席同意实施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对工程项目预算审定后,按县政府相关工程建设招投标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六条协会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1000-5000元的费用经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5000元以上的费用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

  第十七条报账员允许预借备用金5000元,用于日常急需开支的垫付,所有审批好的各类支出,统一由报账员填写结报单到协会财务报账。

  第十八条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应符合本县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印刷品定点印刷、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五定”规定。

  第十九条协会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以及劳务补贴等,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或主席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条协会各专项分会正常活动经费实行定额补贴制,定额补贴标准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定额内由分会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超定额部分需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

  或主席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各分会自筹资金(含个人会员会费、赞助款等)原则上由分会自主安排使用,纳入协会财务统一核算,由分会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实行会计、出纳、报账员岗位分设,钱、账、物、章分管的原则,报账员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二十二条严格加强对协会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办公室人员负责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全面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定期与财产、物资实物管理部门核对,确保财产物资账、卡、物相符。每年12月份由协会办公室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年底前将清查结果报协会财务,以便调整财务账面数据,准确地进行年度财务决算。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XX年十二月三十日

协会管理制度10

  武术历来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国粹,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武术成为我们民族精神气质千年垂凝的载体之一。跟随历史的推进,武术也逐步由原来是纯粹的“克敌制胜”的求生手段发展成为现代人们强身健体、修得养性、追求艺术的一项智体运动,并因此备受人们的普遍欢迎。

  为了发扬武术,培养更多人对武术的兴趣~爱好:发扬爱国',护国的民族精神,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我校开展了武术协会。并制定了一定的管理制度。

  1.(加减分制度):

  武术协会的每个成员的基准分为50分,每次训练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一分;无故不到者扣三分;另外,每周全勤者加三分,代表学校或公司参加表演的按取得成绩加分(10至20)外出活动没经过老师或负责人批准私自离开集体的每人每次扣二分;武术协会会议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三分,无故不到的扣五分;每周请假两次以上的(特殊情况例外,如值周)按事情轻重扣除一至三分。如果那个成员家中有关于武术方面的书籍及视频能贡献给协会的按贡献数量加(1~5)分。期末评出积分最好的前几名进行奖励。

  2.(签到);

  实行每次训练两次点名制度,即训练开始和结束各自点名一次,无故不到者扣除相应积分,反之,每次训练都能按时到,不早退,认真练习者会或得一定的积分,期末时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3.(爱护训练器材)

  身为武术协会成员一定要爱护公共的训练器材,恶意损坏者去除期末评奖资格,并上报学校。

  4.(参加表演)

  凡是武术协会成员参加学校或公司的表演者,都会获得一定的.积分,并在整个协会里点名表扬。

  5.(日常行为习惯)

  身为武术协会成员,不能有任何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参加协会前有违纪的不算),发现有违纪现象的第一次警告并上报老师,第二次退出协会。

  6.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武术协会是一个整体,在训练过程中有时会分为几个小组比赛,输的一方整体受罚。另外,武术学得好的同学可以帮助学得比较差的同学。

  7.(户外活动)

  武术协会的有时可以参加户外活动,但是必须注意安全,必须集体出行,任何人都不能在没经过老师或负责人的同意下私自去逛或者去做别的事,否则扣除一定的积分。

  8.(双休日)

  由于有很多成员都是通过看视频来学习武术的,但是考虑到一些同学看不懂以及有一些同学不想浪费每一天的学习时间,也为了丰富大家的视野,因此愿意的同学可以组织在双休日到雀山公园练习。练习项目为之前所学习的内容。

  9.(衣物)

  凡是武术协会成员必须准备好宽松衣物,不能穿牛仔裤到训练场地训练,否则按不到处理。

协会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

  (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

  (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

  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协会管理制度12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双确认制度、维修资金制度、招投标制度、物业撤出双向选择制度、物业合同备案制度的落实。

  3、负责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和创优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信访接待工作。处理信访投诉,受理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投诉、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5、定时走访各物业管理企业及项目,上门服务,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协助做好业主会组建的指导推动和业主会备案、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活动;

  6、负责辖区内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备案工作。

  7、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8、认真做好日常走访,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和信访投诉工作记录。

  9、负责搞好物业管理项目档案、业主会档案的建立整理工作以及项目动态管理网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10、负责本办公室各类数据资料收集、季度报表、年度报表、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1、负责搞好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12、负责普通住宅规模5万建筑平方米以下的协议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

  13、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14、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档案和日常监管。

  15、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16、对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预审。

协会管理制度13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原则、范围及要求

  第一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第二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第三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第五条 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第六条 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二、办公室物品管理

  第七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第八条 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第九条 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第十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三、办公室书籍管理

  第十一条 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可出售杂志,由值班部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 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四、附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市消费者协会会员会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消协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工商局领导和上级消协财务的指导。

  第三条消协常务办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工作,是最基层的财务核算单位。工作部、分会、工作站、联络站为报帐制单位。

  第四条市消协应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五条会费收取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市消费者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市消协必须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健全票据管理办法。

  第七条会费使用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参照樟树市社会团体会费使用办法办法执行,经费开支主要范围:会员证工本费、发展会员资料费、处理投诉、组织市场监管检查、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消费教育和社会调查、添置基层分会办公设施、消费维权救助等业务活动。

  第八条经费开支报销的一般程序:各单位报销由经办人填写好经费支出报帐审批封面,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经秘书长(或专职副会长)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会计审核,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开支应提交书面报告,做好经费预算报告、经集体研究后,按照经费开支报销的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会费。

  第十条消协常务办、各分会按实际会员会费收入的'10%提取福利费后,市消协与常务办、工作部、分会的留成比例分别为55%和35%。

  第十一条市消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有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现象的,所涉金额全部由市消协没收。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由市消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予以补充。

协会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 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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