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07 10:57:45 登绮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4篇)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证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六、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八、制作凉菜应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凉菜专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饮具,并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

  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或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3

  1、保证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

  4、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采购和使用新鲜、良好的原料保证食品安全。

  8、杜绝采购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并且要求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0、食堂不供应小水产和改刀菜。加工后的熟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当天加工当天食用,管理好灭鼠等有害药品,以防误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须能按照从粗加工、烹饪、保存到设备洗涤区等传送点有次序地传送。

  12、熟食间应有紫外线灯,每天消毒30分钟。

  13、加工食品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经常保洁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的、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4、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对食品污染。

  15、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16、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包装是否完善,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17、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8、如受到污染收货方应拒绝接收送来的食品

  19、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保藏,避免交叉污染

  20、保持冰箱内的整洁,经常擦洗外表

  21、密封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非密封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并有明显标志。

  22、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的食品与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4

  1、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

  ①单位负责人:

  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餐厅卫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3、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

  ①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②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③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④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⑤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发霉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⑥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⑦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⑧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⑨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4、初(粗)加工间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发霉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5、烹调加工制度。

  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发霉、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6、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①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7、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①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货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⑥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8、食品销售制度

  ①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

  ②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④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⑤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9、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①从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食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②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

  ③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④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⑤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⑥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⑦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索证要有专人管理。

  10、除害卫生制度

  ①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②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③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11、卫生检查制度

  ①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②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③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④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⑤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⑥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①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

  ②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③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④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13、餐饮业管理档案制度

  ①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②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③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14、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①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

  ②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③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

  ④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⑤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追究制。

  15、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安全检验合格证明。

  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

  ③面食间洗动物性、植物性食品的水池要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④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

  ⑤必须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

  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

  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

  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16、裱花制作管理制度

  ①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③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

  ④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酒店规章制度。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⑥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⑦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17、配餐间管理制度

  ①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②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④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⑤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⑥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⑦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在工作前打开30分钟。

  ⑧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8、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①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

  ②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卫生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

  ④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⑤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⑥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⑧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19、餐具用具洗消毒制度

  ①要有经过培训懂得消毒知识的人员从事消毒工作。

  ②洗消间大小必须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③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并有明显标识

  ④热力消毒设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

  ⑥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间),要按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洗涤、消毒、冲洗、保洁的顺序进行。

  2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②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③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④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⑤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⑥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5

  一、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二、食品的卫生管理:

  1、食品出厂前,公司营销员应按有关规定索取或查阅检验合格证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术人员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若发现食品与证件不符,应不予出售。

  3、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6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食品加工、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店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店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四、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五、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八、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加工、服务工作。

  十一、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十二、工作人员必须按本店《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追溯体系。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合格的原料,严格把关,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产品合格,不得销售不合格食品。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食品生产环节的规定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标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第九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工具和容器,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十条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不得随意改变,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食品销售环节的规定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贮存销售、退货处理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的整洁和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第五章餐饮服务环节的规定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餐饮服务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符合从事餐饮服务的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六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涉及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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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二、食品采购与验收

  1.采购人员应确保从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避免采购“三无”产品。

  2.采购食品时应检查其外观、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3.食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三、食品加工与储存

  1.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设备设施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食品加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并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

  3.食品储存应分类、分区、分架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食品应储存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确保食品不变质、不污染。

  四、食品销售与服务

  1.销售人员应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食品。

  2.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提供食品服务时,应确保餐具、饮具等清洁卫生,避免食品污染。

  五、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

  1.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

  1.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七、附则

  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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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2.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制度的制定、执行、检查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原料采购与验收

  1.原料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可靠。

  2.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原料。

  3.原料验收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对不合格原料予以退货或销毁。

  四、生产加工与储存

  1.生产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质量。

  2.生产车间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3.储存食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五、检验与检测

  1.设立专门的检验室,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2.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3.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六、销售与售后服务

  1.销售食品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食品情况。

  2.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3.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七、培训与考核

  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建立考核机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八、应急处置

  1.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

  2.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本单位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六条储存部门负责食品的储存和保管,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不变质。

  第七条加工部门负责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八条销售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和服务,确保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验收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优先选择有良好信誉、具备合法资质的食品供应商。

  第十条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第十一条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的.数量、质量、标签等符合要求。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保管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潮、霉变。

  第十三条食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易腐食品应储存于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

  第十四条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食品加工与制作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卫生,设备、器具应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六条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第六章食品销售与服务

  第十八条销售的食品应明码标价,标签清晰、准确。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消费者关于食品的疑问。

  第二十条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报告。

  第二十三条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1

  一、总则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二、食品采购与验收

  1.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2.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3.禁止采购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或检疫。

  5.验收食品时,应当认真检查食品的外观、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符合采购要求。

  三、食品加工与储存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2.食品加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3.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料和辅料,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

  4.储存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5.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潮、霉变。

  四、食品销售与服务

  1.销售食品时,应当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食品的基本信息。

  2.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提供食品服务时,应当确保餐具、饮具等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无毒、无害。

  4.定期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于违反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对于因违反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当经过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审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2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xx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3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凳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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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学习并落实《食品安全法》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和各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四、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质量关,把好原料索证关,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库房内应按原料半成品分类存放,按时清扫消毒,保持库房干燥,发现过期和霉烂变质等食品应及时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后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台清洁卫生。

  七、粗加工应将所有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烂变质,未经检疫食品不得进入加工间,按照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证。

  十、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

  十一、废弃油脂专人管理统一收集,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十二、严禁向学生销售酒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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