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300字

时间:2024-04-10 17:01:08 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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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300字(必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300字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作文300字(必备)

我喜欢作文300字 篇1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金丝猴,金丝猴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今年暑假去神农架旅游,买了一个金丝猴当纪念品。

  这只“调皮”的金丝猴鼻子是三角形的,有一对黑溜溜的小眼睛,眼睛旁边有一个金黄色的小圈,看上去很可爱。金丝猴全身的毛发像黄金一样美丽,摸起来非常舒服,它头顶上还有一小撮毛竖起来了。我还给这个金丝猴起了个好听的名字——菲菲。

  我的金丝猴有两条很长的胳膊,它的手上还有吸盘。当我把两条胳膊连接起来,背在背上,就像金丝猴在我的背上跳来跳去;当我把它挂在脖子上的时候,它就像小妹妹一样乖巧;当我把它的胳膊拉开,挂在背上一起奔跑时,它就像一只飞翔的老鹰。金丝猴还有一个很好玩的特点,只要用力按压金丝猴的.肚子,就会发出猴子的叫声,叫声非常美妙,就像在唱歌一般。它还有讨人喜欢的“机灵”小耳朵。

  我用金丝猴还可以摆出很多好玩的造型:有抛飞吻、睡觉、害羞、敬队礼等。金丝猴是我最喜欢的布娃娃!

我喜欢作文300字 篇2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出福尔摩斯破案的过程。

  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的精彩之处,我只能介绍到此为止了。如果,你真正想了解福尔摩斯这个人和更多精彩的探案故事,就请自己读读看吧!

我喜欢作文300字 篇3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小鬼当家”里面的小孩Keven,虽然他只有4、5岁,但他非常幽默,也很聪明。

  他的头发很短,几乎只有一厘米长,耳朵小小的,像橡皮一样小,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的`眼睛了!他的眼睛本来就很小,再一笑,眼睛眯得像月牙儿一样细,都快看不见了!

  他十分聪明又非常幽默。有一次,有两个强盗想要干掉他,强盗们一个走大门一个走地牢,想不到他已经设下了埋伏,大门前的强盗上楼梯时,被水滑了一跤,后来,又扶着栏杆上来了,他一扶门的把手,手就被烫了一下,结果,他的手被烫焦了!地牢前面的强盗把门踢开后,里面一片漆黑,他一拉灯的开关,他头上的灯掉了下来,把他打了一下,他抬头一看,一个电熨斗又掉了下来,把他的头砸肿了!原来这都是Keven设下的埋伏啊!

  我真喜欢这个聪明Keven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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