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4-21 15:29: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锦集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锦集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狼王梦》是一本动物小说,作者是沈石溪,里面的故事主要讲了自岚为自己的儿女培养狼王的梦想。这本书里情节精彩,十分吸引人。

  看完这本书,我最欣赏蓝魂儿,它有一身接近蓝色的毛,是紫岚生的第二个儿子。

  开始,紫岚生了四个儿女,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因为黑仔毛色一身黑,长得几乎和紫岚的丈夫黑桑一样,于是紫岚对黑仔十分关爱。每天,紫岚让黑仔喝的奶最多,其他的狼崽都愤愤不平。可是后来,媚媚和双毛大概是习惯了吧,每到黑仔到紫岚身边尽情地喝奶时,媚媚和双毛就在一边蹲着,这一蹲就代表屈服和顺从。可是蓝魂儿却不屈服,在旁边大声嚎叫。有一次,在黑仔要走去喝奶时,蓝魂儿一头扑过去,把黑仔扑到在地,自己大口大口地喝那本属于黑仔的.奶。

  还有一次,在狼群扑倒一只羊时,大家分着吃,蓝魂儿从狼王的旁边过去,抢到了羊的一大块食物,狼王咬了它一口。我觉得,蓝魂儿这样不屈服,不甘心的精神令我们佩服。

  古时,越王勾践与吴王交战,连连战败,后来当了吴王的奴隶,这些年十分辛苦,但越王心里是不甘心,不屈服的,卧薪藏胆,回国后,他奋发图强,把当奴隶的羞耻和怒气一并爆发出来,战胜了吴王,吴王最终自刎而死。是越王勾践的不甘心不屈服战胜了吴王,我们要勇敢地面对与接受命运的挑战,要有反抗精神。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让自己变得十分高尚,有益,在班级中,要努力让自己出色。这样别人才会看重我们。

  这是《狼王梦》中蓝魂儿让我明白的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一直以来我们都说成长是痛苦的,青春是迷茫的,而我,通过《谁的青春不迷茫》,我见识到了一个成熟男人二十岁到三十岁这十年最美好的年华!

  匆匆忙忙,陆陆续续,从6月11号到21号,用了十天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初识刘同,是在职来职往上黄蒙蒙那一期,看到这个男人为了一个刚认识没几分钟的女孩子,和同台很久的搭档争吵,留下了眼泪,并且给了工作的机会,就感受到了这个男人感性和真性情的一面。后来关注了刘同的微博,经常看到刘同发的一些比较深刻的段子,更加想要了解他。再后来,当当上每月一次“不是人”的时候,奔着俞敏洪《在绝望中寻求希望》的时候,就顺手就点了这本书,到现在那本书还没有拆封,这本书都在写读后感了那本书,也是挺搞笑的。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不像是一本故事书那样娓娓道来,更多的是自己也在纠结和思考自己的问题。很多都是对自己以前文章再次的温习和感慨,对自己成长历程的各种纠结各种思考的展示、复述和思考。说说我自己感受比较深的几点吧。

  首先是全文各种各样的彩页。有的搞怪有的清新,有的文艺有的张扬,还有很多看起来也很唯美很高大上,作为一个喜欢摄影的人来说,其实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够拍出那种感觉的照片,所以现在要做的事就是攒钱买个单反思密达,所以希望侯哥快快的给我发工资啊。

  然后就是贱狗。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在做事的时候,需要这种不疯狂不成魔的精神,就需要贱一点,勇敢一点,疯狂一点。用尽全力去做,去争取,去接受,不必在乎结果是什么,不去抱怨,就像书里说的',即使抱怨,也就是被别人笑话,一无所有。所以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去学,去做,年轻的心不怕失败,勇敢的去做才是王道。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一本书会产生共鸣,不是因为书写的有多好,而是因为书里的东西在你身上发生过。比如写的关于爷爷奶奶那一章节,其实我满脑子浮现的就是姥姥。那个为了两个家庭付出了自己一辈子的女人,一个一生基本上连一张照都没拍过的女人,一个整个村庄提起来都会竖大拇指的人。想起来就只想表达一个,珍惜眼前人,珍惜身边人,珍惜亲人,用心的去爱他们。

  在看有的地方的时候,真的是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忧伤。有时候真的,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人本身就是无奈的,比如感情。有些细腻如粉沉浸于心的东西我不知道如何去表达,但是那种感觉或许永远都难以忘记。很多时候,纠结和焦躁会让人迷失自己,做出一些自己也理解不了的事情。人这种复杂的生物,在很多时候,往往最喜欢伤害的,最容易伤害的就是和自己亲近的人,喜欢自己珍爱自己的人。有时候啊,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不作死永远不会死。

  最后,还是像小学一样,摘抄一些让人有感触的话。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先给大家讲讲图腾是什么意思:原始社会的人认为跟本氏族有血缘关系的某种动物或自然物,一般用做本氏族的标志。蒙古族就认为狼是他们的标志。

  狼很像狗,是群居动物,很团结。狼群可以按捺住暂时的饥饿和贪欲,耐心地等到最佳战机,等候狼王发出信号,再轻而易举地捕获食物。狼和人类是怎么相处的`呢?当然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狼本来只吃野生的黄羊,野兔,鼠类,但是人类扩张领地,又为了防止狼的伤害去掏狼崽,祭天神腾格里侵犯了狼群,破坏了狼群的生存环境,它们一定会对人类进行攻击,人类也必将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主人公陈阵为了了解狼,偷偷的养了狼崽,给他喂肉,教它游泳,识破陷阱,他说自己像是狼奴,但是有智慧的村长却说陈阵侮辱了狼的骄傲,剥夺了狼与生俱来的天性。

  我觉得妈妈就像是陈阵所说的奴,为我做的太多了,又很唠叨!狼渴望自由,不要把动物与生俱来的能力给破坏,也不要囚禁他们,控制他们!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0?影俨菰暗饺?妒槲荨?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时间的针脚》,是一本书的名字,一位西班牙女作家的处女作,罗秀翻译,最新的畅销书。我刚刚把它读了一遍,用所有白天休息的时间,再加上熬了几个夜掌灯夜读,终于粗略地读完,接下来我会慢慢地、不着急地细读第二遍。书很厚,装帧很漂亮,当然,书的价格也很不菲。打开它的时候,我很惊喜地发现,此书竟然是没有序的。读书,我向来是把整本书看完再来读前面的序言,有了自己的观感再读序言,既不会受干扰又会有新的收获。关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想多做介绍,也不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我要说的是,它让我爱不释手、挑灯夜读、长吁短叹、思量万千……如今这样的书也然难求。

  说些与这本书无关的话吧,但要借用书名——时间的针脚。

  时间的针脚,多好的寓意啊!

  在你的生命里,总有一个一个的片段,并不总是美好的,但经过时间的洗礼,你能记住的总是一段一段的美好。这是件令人愉悦的事情,也会让你变得更加善良。享受着时间里某一刻的美好,你就是快乐的,忘记了曾经的不快,拒绝了痛苦,你用自己的思想和记忆穿针引线,把时间做一个串联,把生命中无形的力量变成了有形的色彩和形式,这些不仅赏心而且悦目。不需要多完美,只要真诚、自然、自始至终。

  有人把成长生活化的比喻成一颗香椿树的成长。每年都有新的叶子蓬勃生长,却又因为这些新叶子而不断地受伤。春天的时候,香椿叶刚一冒出嫩芽儿,就被人掐了去做菜,留下带汁的伤口在风中结痂。这些香椿树年年受伤,但受伤后却更加茁壮地生长。秋天来的时候,茂密的树叶迎风翻动,轻盈、翩跹、沉寂。这样的生长倔强、顽强、不折不饶,带着令人敬仰的仪态。你的生长呢,也是一个又一个的伤口吧?疼过、痛过,却又含着隐秘的蓬勃,直至深沉的平静?也许曾

  经凄苦、无奈,但今日,你的微笑是沉静温柔的,不急不躁,丝丝缕缕恬淡包容的。

  会不会也有不疼痛的生长?或许也是有的。但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是真实的。这些真实在你时间的脚本里,在你用真情书写、缝制、贯穿生命的'时候,或许你并没有在意它的厚重。只是当你有一天老去,在脑海里翻阅的时候,你便感受到了它巨大的意义。你曾用心去爱的、去感受的,都会和记忆一起陪你走过老去的光阴,只有它不曾丢弃你。

  春夏的时候,时间用的是彩色的丝线。今晨上楼,发现楼上景观盆里的荷开了一朵,悄悄然地绽放着,粉嫩粉嫩。如今她有四五个妹妹,都比她矮上一头,但都与她一样的亭亭玉立着。她们是今年春刚刚落户我家,在盛夏即将来临的时候,一袭层层叠叠的青裙柔曼而舞,而荷呢,穿着水做的鞋子踩着墨做的泥,袅袅娜娜的扶摇直上,露出粉红的笑靥。我静静地等待着夜晚的来临,等待月上柳梢时,与荷一起沐浴月色,在我朴素的空中花园里,流淌出清香、雾气、月影和透明的云彩。

  生活并不总是诗意的。必然的,我们都会老去。在浩瀚宇宙里,我们渺渺如尘埃者,惊不起一丝涟漪。人生只是苍穹中偶然的一瞬,似乎一切的奋斗、计较,都会虚空。“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你的心情在某一个清晨穿越,潜回到北宋,隐在一朵花的叶后,默默地聆听着诗人忧伤而又豁达通明的诗句。《浣溪沙》的忧思分明的清丽自然,叠印时空,却又横贯今昔,启人深思,意蕴深远。面对,需要的是足够的勇气。今天,离四十岁(确切地说是三十九周岁)只有整一周,你如常的照镜子如常的梳妆,却赫然地发现头顶处有几根白发!有些震惊!那是时间用夏花的须作线在你头上扎下针脚了吗?拒绝吗?没有用。慢慢地,时间会继续用秋霜和冬雪来浸染你的头发了。接受吧,心安理得的,那些曾经为之骄傲的墨一样的颜色会逐渐消褪,时间会留下它想要留下的颜色。只要你的心不曾褪色,只要你仍能欢快地对酒当歌、仍能欢愉地看燕归来、 仍能轻快地香径独徘……

  夏来了,我的荷已经盛开!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挪威的森林》看了些许时日了,总想写点什么,昨天一个以为我对村上的作品理解颇深的朋友就书中几个精彩片段向我发问,我的回答让她大失所望,于是答应她重拾秃笔把我的理解写给她看,于是又有翻开此书的机会。

  在我看来,永泽是代表一类“没心没肺”的人,他的一套关于人生的理论以及自己所谓的成为“绅士”的行为规范带有太多让人触之心凉如冰的冷色,不消说是亲身历练,只是多注目一眼也会让你迅即染上某种病症——刚强者一杯温水即能恢复如初,柔弱者则久久地囿于其中不能自拔。

  我不愿面对这本书的原因有二:一是直子,渡边两人所构建起来的`让人忧郁的关联让我决绝地认为这个世界所给我们的指引着实黯淡无光,死亡倒不失为一种精神释放的绝佳去处;二是永泽这个太“硬”又带点灰色调“炫”了一点的角色,委实让我阅之如梗在喉,虽然他的话有时对人性的嘲讽往往一语中的-——“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入木三分!

  村上用八十年代的笔触去缅怀六十年代的动荡,无聊,压抑,彷徨,消沉,以及对爱情的无望,时空的更迭便生出高于事件本身的幻象。在二十世纪的时空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是将来时时,人们总想着到了二十一世纪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世纪的钟声敲过以后,人们失望地发现,身旁只是多了几件新奇的物什——那新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消失殆尽,但有希望总是好的,生活总是不断地在给你机会。一则笑话云:一对穷人夫妇,一日得到神仙帮助,可满足他们三个愿望。饥饿的农夫立即说要是有根香肠吃就好了,话音刚落,香肠出现了。他的妻子见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愿望,都快气疯了,遂诅咒他,让这根香肠长到他鼻子上去。她的愿望也实现了。故事的结局也就是第三个愿望自然是取下那根该死的香肠。这个笑话在我看来是如此残忍: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你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

  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给我三个机会,我的愿望是什么?第一个念头是我要健康要快乐,远离失意。细想一下,却发现这些愿望受亦舒张爱玲小说影响太多以致过于苛求:我现在并非不健康,一口气可打四个小时网球;也不乏快乐的时刻;没有失意的衬托,我的得意和快乐岂不乏味?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暑假,我认认真真地看了《世界上最感人的品德》这本书,感触很深。书中的故事引人入胜,人物形象感人肺腑,有不屈不挠的赛勒斯,有战胜自己的球王贝利,有平易近人的总统林肯等等,他们的故事,使我深受教育,让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

  比如,人应该要讲诚信,而要让别人信任你,就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让别人知道你是值得信赖的。《世界上最感人的品德》中有一篇文章是《移木建信》,大意是说:秦国的大多数官员说话不算数,导致商鞅变法时刻阻力很大,因为人民都不相信政府官员的话了。商鞅知道,要取得老百姓的信任是个难题,于是,他经过再三考虑,决定在南门老百姓将它移至北门。老百姓不信移一块木头就得十两黄金,就没有一个人去尝试,后来商鞅没有把十两减少,而是增加到了五十两,终于有一个人去试,果然得到了五十两。从这件小事后,老百姓就开始信任朝廷了。

  从这篇文章看来,诚信非常非常重要,它能使别人对你肃然起敬,如果一个人说话不算数,那你一辈子就跟正直诚实的生活沾不到边儿了,你也必定得不到一个问心无愧的`心境。当别人知道你是不可靠时,那你跟小人还有什么差别呢?

  商鞅的诚信挽回了人民的信任,继而拯救的是国家,可见,诚信是多么重要!想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我自己,真是不应该。那天,我拿着小刀到父母的房间,比比划划,一时兴起,把床上的被单扎出了洞,割破了布,当时,我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马上把小刀收拾好,到别处玩了。傍晚,爸爸回到家中,发现了破损的被单,兴冲冲地问我:“是不是你干的好事?”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不知道。”说完,就跑开了。

  这时候,我的脸红了,从商鞅移木建信的事情中,我想到了自己也不过是一个不诚实的人。我想,一个人严守诺言,比守卫他的财产更重要,答应了别人的事,不管有什么困难,我们都要赴约,不能失约,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而对别人诚信,则别人无不敬重你;对事情有诚信,则事情无往而不成,所以我们应该坚守诺言,对自己真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原来坦白与诚实是勇敢的产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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