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精选14篇)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1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这个新起点,意味着“素质教育”由教育理念、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更多地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意味着广大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培训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谈谈个人的一点学习体会。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的老一套不放手,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2
近期,课题组组织成员学习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并在组内进行了深刻的交流,对比自己的教学,颇有感触。
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有创新意识才能推动社会进步,而语文课堂将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前沿阵地。
2.“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的确,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其中不少都是语言材料中的精华,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语言实践活动中使用频率较高。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感受中国文字的语言魅力呢?这是我们语文教者在教学中应该深思的问题。
3.“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所谓学习习惯,是指学习的主体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养成的,一时不易改变的、自动化的行动方式。学习习惯有优劣之分,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学习活动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而低劣的学习习惯将严重阻碍学习活动的顺利进行,甚至影响人的一生。研究语文学科的特性和习惯的特点。不难发现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语文学科具有工具性、人文性、发展性和开放性等特性。而习惯则有长期性、渐成性、固定性和自动性等特点。因而语文学习习惯就是学生在语文读、写、听、说过程中,逐步养成的;一时不易改变的、自动化了的语文行动方式。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是适合语文学科特性的,能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发挥较大促进作用的行为。它是语文学习能力的基础,语文学习能力是它的'发展。所以有了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就会提高语文教学效益。
4.“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语文”。
探究性学习指学生在学科领域内或现实生活情境中选取某个问题作为实破点,通过质疑、发现问题;调查研究、分析研讨,解决问题;表达与交流等探究学习活动,获得知识,激发情趣,掌握程序与方法。
5.“有独立阅读的能力,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多少年来,初中生阅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应付中考,而很少享受到阅读带来的愉悦和激情,这是我们阅读教学亟待改革的现状。在教学实践中,如何既能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活跃其思维,丰富其情感,又能训练学生提高阅读能力,这成了教者追求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6.“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
培养学生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是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听说读写的训练。多角度、多层面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并在实践中加以提升,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能力的重要途径。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3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特别是班主任的工作不仅是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培养学生的能力与品行习惯养成。法律、礼仪等众多的工作。一个“无心”的班主任会传授给学生什么呢?一个“无心”的班主任又能把工作做得如何呢?只有“用心”,才会干好班主任;只有“用心”,才会有好的学生;只有“用心”,才会有师生之间绚丽的“心灵之花”;只有“用心”,才会有丰硕的“成绩之果”人的品格是人自我社会层次定位。一个人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首先不应看他的出身门第,更不看他的财富多少,最终看这个人的品格。教师作为人类知识的传承者,作为人类美好生活的塑造者,必须具有高尚的品格——大公无私、公正、善良、忠诚等人类的美好品格必须成为教师的永不丢失的精神财富。一位优秀的班主任从他选择这一岗位起就应该把修炼自己的品格作为自己的终身的必修课。我们认为,有些班主任工作没有得到学生的认可,没有得到学生家长的认可,在教育教育工作中失败了。这种失败是多方面的,首先,他们的失败往往不是失败在方法上,也不是失败学识上,而是失败在品格上。一个人品格低下,他的行为不可能高大,一个人品格卑鄙,他的行为不可能磊落。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班主任”孔子,他的“班主任”工作成绩无比辉煌,他的工作成功了,当然成功在他教育思想与学问上,但更重要的是成功在他的品格上。如果我们仔细考查一下历史上成功教育家的业绩,我们不难发现,每一位教育家都是一位品格高尚的人 。
班主任工作是繁杂的、亲苦的,同时也是幸福的。这次意义深远的学习,使我对这份工作有了更深的更积极的认识:任重道远,同时需要不懈努力,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
因此,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4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做老师就应该是懂法、守法的老师。因此,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 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教育中的热点问题,在《义务教育法》中都有了明确的说明,我相信教育将走上规范的法制化的道路。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5
读了关于课标修订解读之语文课标,让我领悟了老师要着力对学生的能力培养,加强学生语文素养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在语文教学中,老师必须着力培养的能力有:阅读、表达的实践能力,语文学习的创新能力,注重读书的能力……我认为特别是语文阅读、表达实践能力的培养,是我们当下最应注重的对学生的培养。
语文课程作为一门实践课程,必须要求学生在阅读、表达的实践上下功夫。我们现在大多数注重了孩子的成绩,而一味地做题,光靠做题是不能培养孩子的阅读、表达实践能力,相反,应多设计各种学习活动,让学生把语言文字的运用和生活联系起来,和各种学科的学习联系起来。我们在平时的教学中,可能忽略了语文教学在其他科目中的.学习,比如: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在其他科目中,课上的表达锻炼、课文的阅读理解等都是在培养孩子们阅读、表达实践能力。应该根据生活和学习的实际需要,在运用中真正提高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能力。
此外,在学习新课标解读时,讲到“读书”是语文学习的第一要务,强调了“读书”在语文学习和思想文化修养中的关键作用,那么首先我们应该怎样提高孩子们“读书”的兴趣呢?如何让孩子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呢?
我看到了部分班主任老师采取了让孩子们一个礼拜背诵一篇习作的方式,还有的老师在晨读时间让孩子们反复朗读课文,每星期一篇课外阅读,校长还让每个孩子一个月读一本经典名著等等,无论什么方法,都重在培养孩子们阅读的兴趣和帮助孩子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使他们不畏惧阅读长篇著作,而且对经典名著产生兴趣。
不过,除了这些,新课标的目标和内容都更加明确、清晰和充实,给了我信心,也帮我明确了前进的方向。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6
近期,我们在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重温了“教师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和交流,每一位老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谈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作为教师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老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师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7
因为团评要求要收集好几份心得体会之类的资料,我打开“我的文档”,找了许久也只看到上一学年写的《义教心得》,仔细看了一遍,发觉那依然还是我的心声啊,感觉还是那么真实!
——写在前面
天空依旧那么晴朗,白云悠悠飘荡,然而我的心,却因着这第一次义教而百感交集。
上课前,我已经仔细地把备课本看了不下五遍。就要面对一群活泼聪明而又有所叛逆的小学生,我真担心自己会过于紧张,讲解得不够清晰,或者课堂上会有什么突发事件令自己束手无策。而刚走进东联小学校门的时候,几个小男生便在校园里大喊起来:“老师们来啦!”那一刻,我似乎觉得自己已然是一名老师,手上的书也猛地变沉了许多。
有人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所置身的那个圈子里有威信。而当我走上教师讲台,轻轻擦去桌面上的灰尘,并微微颤抖着在黑板上写下自己要讲的课题时,我却深深地体味到要在一群十一二岁的学生面前树立威信的艰难。它需要适当的微笑,适当的严肃,适当的自信,适当的谦卑,适当的宽容……在适当的种种中还要掺入饱满的热情和足够的耐心。虽然课已经结束了,但回味起当时自己的无所适从,心里依然有些酸楚。
我发现如今的小学生真的和以前的我们大不一样。他们更喜欢个性张扬,更喜欢尝试挑战,同时,少了一份安静,一份理解和尊重,以及一颗懂得聆听的心。由此,不禁感慨万分。
一堂课下来,我详细地讲解了三组例题,也让学生们到黑板上做了几道练习题。四年级奥数,大概该这样吧,先讲解后做相关练习,效果会比较好,我想。课后我尝试着与学生们交流,七八岁的年龄差距,在他们身上我仍能找到久违的童真。他们表露给我的,一张张都是真实的面孔,没有伪善,也没有隐瞒。这让我感受到初为人师的快乐和真味。
渐渐地,也因着这第一次义教,我发现自己依然毫无怨言地愿意承受口干舌燥呼吸粉笔灰的艰难,依然憧憬儿时梦的伟大与美好……也许是爱上了每一次和童真的触碰。
但我不得不这样想,这义教只是一个尝试而已,路漫漫实难求索,更何况尚未明确自己的方向。四年后的人生征程是否要扛着责任和博爱一成不变地付出自己不求任何回报的善良和耐心,做一名品德高尚的人民教师?实难明确地答复自己。人生的十字路口何其之多,而许多方向都有实在的意义,要走哪一条,也许会随着自身的思量而有所侧重。但目前,我还是青睐教师这条路的。
我明白,作为教师,艰辛有时非言语能表达,一路上会喝上苦水,洒下青春热汗,但最终所有的`付出都会因为内心至深的欣慰和感动而变得无价。是的,稳定的环境并不代表平庸。每一个受尊敬的老师,他的生活总能过得充实而有价值……发自内心的,我喜爱这新一代的孩子们。
这第一次义教,的确令我百感交集。有沉重,有心酸,有惊讶,有快乐,有深思,有启迪,有许多许多无以言说的收获……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8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
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 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9
工作之余,我又一次学习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学习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这段时间,我对过去的教学思想和行为进行了反思,对教研活动的开展也有了更多的思考。用新课程的理念,对曾经被视为经验的观点和做法进行了重新审视,这给我在语文教研教学上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这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学习心得如下:
(1)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新的课程标准是根据时代的需要,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学提出一些新的要求:比如,要求学生会略读和浏览,掌握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将听说能力整合为口语交际能力,特别提出了口头交流和沟通的要求。提出了写作和生活实践紧密结合的要求。提出阅读、书写与写作的速度要求,并有量化指标。更重要的是注重了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养成,并将其作为了学习目标。
(2)通过学习,我真正确立语文教育的新理念,克服以往在语文教学中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培养、过分追求学科知识系统的错误倾向。我们应积极倡导、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学习方法,拓宽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注重联系生活、跨学科的学习和探究式学习,使学生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终身受用的语文能力。并将自己的这些认识通过教研活动传递给全镇的.语文教师,提升全体语文教师的业务修养。
(3)教学中,我们应从“师道尊严”的架子中走出来,成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教师参与学生学习活动的行为方式主要是:观察、倾听、交流。教师观察学生的学习状态,可以调控教学,照顾差异,发现“火花”。教师倾听学生的心声,是尊重学生的表现。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既有认知的交流,更有情感的交流,既可以通过语言进行交流,也可以通过表情、动作来实现交流。
(4)在教学进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语文课程标准》首次对义务教育阶段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方式。即要求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强调在综合性学习中具有合作精神,培养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的能力。突出自主性,积极主动地参与,特别要注重探索和研究的过程。除此之外,对阅读、写作和学习方法三方面也有很明确的表述。提倡独立阅读、自主阅读、探究性阅读、创造性阅读。鼓励自主写作、自由表达,有创意的表达。在学习方法上,鼓励有独到的见解,鼓励用适合自己的方法和策略学习。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10
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的均衡性、公平性问题以及公共性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新的《义务教育法》中,这些问题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义务教育应该是由政府来实施的一种教育类型,提供的应该是一种纯公共产品,这点在《义务教育法》当中已经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这一点非常符合中国今天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11
听了xx教授关于2022年版《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的解读,受益匪浅,对一些之前不是特别明白的地方,也更加清晰了。凡有利于学生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情感与价值观的数学内容就是有价值的数学。而数学内容的价值并不完全在教材中静态地呈现,它需要教师去思考、去捕捉、去开发,然后通过教学活动动态地渗透。因此,教师对教学的把握显得很重要。教师不仅是教材的'使用者,更应成为教材的重组者、开发者,要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并体现教材的价值。
例如,教材上介绍的求比值的方法是“前项除以后项”,化简比的方法依据的是“比的基本性质”。教材中也安排了同时求比值和化简比的练习,但并没有将两者方法进行沟通。事实上,熟悉这一教学内容的教师都清楚,只需用一种方法(即用前项除以后项)便可分别求比值和化简比,细心的学生通过练习也能体察到这一点,但道理何在?通过思考,我们可以发现这一教学内容具有以下几点价值:⑴它沟通了分数、除法、比知识间的广泛联系,学生在探究过程中能把新旧知识融汇贯通;⑵在探究过程中能体验研究数学问题的思想与方法,如:举例验证,联系旧知识解决新问题,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等;看似一个平常的练习,却蕴藏着丰富的教学资源。
在我们的教材(尤其是旧版教材)中,不乏存在着一些具有丰富内涵的内容有待我们去开发,有待我们用新理念、新眼光去重新审视这些内容的价值。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12
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不分章节,只有18条,共计1800余字;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共八章63条,总字数达到7000余字。对于这样一个变化,我认为,应该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比原法从内容到规模都大大拓展,规定更为详尽,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学习新法后,我感觉,修订案中有4个方面内容值得大家关注。
第一,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
“修订案明确,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职责,而且三级政府的责任规定得非常清楚: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县级政府为主管理。”
从经费保障体制上看,修订案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提出“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分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仅‘经费保障’就专列了一章,共14条,很具体,应该说进一步明确了投入责任,而且便于依法追究。”
很多人把修订案形象地称作“免费义务教育法”。因为明确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这就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原则。
第二,将素质教育写入法律,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并加大了有关教育教学的`规定。在第五章中,又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保证基本的教学质量,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禁止“高价”教科书进学校,修订案还明确了教科书的定价权限和原则,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教科书定价的不规范行为。
第三,教育均衡发展观念贯穿始终。
“修订案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修订案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包括经费,课程、教学的质量,办学的基本条件,教师等。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此外,还明确要求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
可以看到,修订案中处处体现均衡,始终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这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第四,对教师地位、权利、义务与要求的规定更加明确。
教师质量越来越成为办好教育的关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义务教育工作的一个战略重点。
修订案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职务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此外,第一次在法律中对特殊教育教师、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津贴作出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13
本人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的法律。不是政府和学校,而是学校、学习横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现在我们老师对学生体罚的现象是很少了,但变相体罚有时却还存在。记得有一次我去上课,当我叫到一个同学时,其他同学的表情怪怪的,我一询问,一个最爱讲话的同学马上说:“她从不笑,脸苦苦的,叫她??”还没等他说完,我就明白了。再看看那个同学,她低下了头。这时我知道无论我用什么语言来安慰都无法抚平孩子那受伤的心灵。所以我们老师一定要注意我们的语言,千万不能用语言来挖苦学生。作为老师,我们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
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我们老师要怎么办呢?首先我们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我们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就像我班的张少强,他的学习成绩暂时不理想,纪律表现也不是好,但他却有好的一面,教室的桌椅坏了,不用你叫,他马上去修理。所以每次他犯错时,我总是先表扬他的这个优点。
作为教师,我们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试想:如果学生这也会了,那也不错了,还需要我们老师的指导和帮助吗?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我们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14
《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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