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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首问责任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1
一、首问责任人
凡行政相对人(含公民,下同)来我局(含来电、来信)向工作人员询问相关事宜,被问询者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一)对来我局办事、咨询的人,首先被问询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耐心听取问询者所提出的相关事宜,做到积极认真受理,服务热情周到,并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用语。
(二)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如属我局职责范围的事,被问询人应负责给予及时办理或答复,不得拖延推诿。如属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处室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明确办理的'处室;如不属我局职责范围的问题,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讲清楚应到何部门办理。
(三)对行政相对人的咨询,要认真、细致地解答,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敷衍塞责、相互推诿。
(四)对于来投诉、举报的行政相对人,应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陈述,并做好记录。对有投诉人、举报人姓名及电话方式的,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告。
(五)对行政相对人咨询,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或该问题涉及其他单位、部门的,均要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首问责任人责任追究
在接待来局机关办事人员过程中,如发生推诿、扯皮、拒绝或其他违反本责任制度现象的,办事人员可向局办公室举报,以便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处理。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便各单位办事,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特制定首问责任制度。
一、服务对象通过各种方式来访、咨询、求助、办理行政事务时,第一被询问的同志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受理,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二、凡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办理。如需补充有关材料,要耐心告知办事人员;对不符合办文办事规范的,要向办事人员解释清楚。
三、不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介绍或引导其到相关科室,并交由承办科室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不明所问事项承办单位的,要请示领导或与有关科室衔接,并及时答复办事人员。
五、不属于局范围内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告知其办理的部门。
六、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要做好全面、细致的介绍,让群众听明白,感到满意。
七、属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除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外,还应明确予以答复。
八、违反本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更全面地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使服务意识深入人心,提高物业中心服务质量,以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接待客户及日常运作工作。
3.职责
3.1物业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3.2客户服务主任负责落实本制度的实施及检查。
3.3物业中心所有员工依据本责任制开展服务工作。
4.管理制度
4.1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尽自己所能给客户提供最佳和满意的服务,直至问题最后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的责任制度。
4.2首问责任人是指:当客户来物业中心,或打电话给管理要求服务时,客户所接触到的第一位员工。
4.3首问责任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礼貌用语接待来电、来访者,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尽职尽力为其排忧解难。
4.4首问责任人对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认真全程接待,耐心准确地做好解答,自己不清楚的,应弄清楚后再答复。不属于本岗位职责的事项,要负责转达到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有关职能岗位,找到具体责任人交待办理,并搞好跟踪服务,直至问题解决。
4.5属于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告知办理的相关部门。
4.6接待办事。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有关事宜的办理规定、程序要求和时限。对能当场办理的,应当立即办理,未能及时解决的,也应告知预计解决时间。做到二次办结,不让客户多跑一趟。
4.7接待过程中,不得使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推诿、踢皮球,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
4.8来电、来访者要求解决的问题若不属于物业中心管理范围或本人职责范围,不得以此为由予以搪塞、推诿、或敷衍了事。首问责任人应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当无法联系上相关人员时,应将对方姓名、电话号码及具体询问疑点记下,并答应尽早给予答复。
4.9对来找领导的客户或办事者,首问责任人要将来者领到物业中心接待室等候,同时,询问事由,及时向要找的领导汇报。
4.10物业中心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因首问责任人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追究首问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11员工不仅要精通本职业务,而且要了解物业中心服务办理程序,以便更好地执行首问责任制。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客服前台工作台账》wi-nwgz-al.kf-06-01
5.2《客户投诉/建议/意见记录表》wi-nwgz-al.kf-06-05
5.3《首问责任制操作流程图》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4
一、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单位和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本队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并负责督促答复办理结果的责任制度。
2、本队全体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求:负责接待单位和群众有关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对来人或电话举报投诉及来访事项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并向当事人答复办理结果,解答来人来访或电话咨询的有关问题。
二、限时办结制
1、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农资市场检查及执法,农资质量检验等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限内完成。
2、上级机关和部门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10日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3、对本队有关事务咨询和群众来访事项,能马上办理的应立即办理;需会议研究决定的`,一周办结;复杂问题1月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对违反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规定的责任人,属态度生硬或推诿扯皮及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的,由大队长给予批评或诫勉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写出书面检查;属不负责任、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等问题的,由队上查实后,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5
一、群众来我镇办事,接待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简单生硬地回绝对方。
三、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办理等。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办事的群众到承办的科室,并交承办科室的领导或经办人员。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科室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科室一同解决。
六、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引导其到相关科室办理。
七、承办科室必须按照承诺和时限的要求热心给予办理;属不能办理的,除耐心解释外,要落实否定报备制度。
八、凡我镇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按效能监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加快项目推进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落实,为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后劲,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列项目均由县领导及部门领导牵头负责首问跟进。
第三条:重大项目首问跟进任务。
(一)负责项目跟踪洽谈工作。
(二)负责项目争取、签约、代办手续、投资建设、投产运营和续建项目各环节的`首问跟进。
(三)协调、督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已争取的国债项目、引资项目顺利建设落实。
第四条:首问跟进形式:
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领导小组办公会议,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每月召开一次项目首问跟进工作汇报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五条:项目跟进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完成任务者予以表彰奖励,落实不力者按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附:XX县0000年项目首问跟进责任表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7
第一条 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更好地为社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单位(教职工)咨询或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要负责为单位(职工)办理或引导单位(职工)办理所需业务,其中最先接待单位(职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服务对象到本校办理事宜及联系其他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处室、经办人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处室和经办人员;属于本处室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如果有关人员出差或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
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学校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1)接听电话。当电话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答”;
(2)接待来访。做到“来人主动打招呼,耐心倾听问事情,清楚讲解不马虎”;
(3)凡属学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推脱首问责任或敷衍问讯者;
(4)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或具体承办人员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做好工作。
(5)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举止端正、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
第五条 首问负责制要求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第六条 对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第七条 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处罚。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等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人员;
2、有关人员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或未在时限内完成的;
3、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4、对服务对象要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5、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第八条 学校设立违反首问负责制投诉电话:z。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并向社会公开。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8
第一条
为提升运城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各单位、各部室文明服务水平,向广大司乘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服务对象来办事及咨询问题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员时,应主动亮明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认真做好解答、办理或引导、转办及帮助联系等事项,不得故意刁难、拖沓办事、推诿扯皮。
第四条
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符合办事程序和规定、资料齐全的,应当及时予以办理;资料不全,不能当场办理的,应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告知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资料以及办理流程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能办理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五条
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室、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相关经办部室、单位,由责任部室、单位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不属于本部室、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可能提供帮助或告知其承办部室、单位。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按保密有关规定处理;事项管辖不明确的,应及时报请相关领导批办。
第六条
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要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立即逐级向上报告;必要时可向公司主要领导直接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七条
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办事人员,如实告知有关情况,为办事人提供必要帮助,积极营造服务至上的良好环境。
第八条
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回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9
一、对来访或办事的基层干部、兄弟部门同志和妇女群众,凡最先接待的科室或同志作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外来办事人员负责,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首问责任人对接待来访(办事)人员,应热情礼貌,言行得体,服务热情、周到、及时。
2、对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权范围内所处理的事件,应负责认真接待,处理好来访(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本人或本科室不能解答或办理的事项,要说明情况。
3、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指引、带领到相关科室或经办同志处,并做好接洽工作。
4、对经办同志不在的,接待同志应向来访(办事)人员做好解释说明,并负责在事后将情况转告经办同志,由经办同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答复。
三、对待来访(办事)人员,首问责任人严禁任何形式的推诿和敷衍。如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而引起群众不满,影响机关形象的,按规定给予处理。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10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办公室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或其他人员询问有关事项的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一是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并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二是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因外出或暂不在岗位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转交有关责任人或科室负责人,责任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三是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及时告知办事人需要联系的单位或职能科室,当经办单位、科室无人时,应告知办事人、经办单位的联系电话。
(三)对能模范遵守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四)对没有认真履行好本规定的责任人,经查属实,由本人作书面检查,并在全办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本制度列入办公室对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组织实施及考评由秘书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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