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7 11:27:4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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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1

  技术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技术中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技术中心的研发计划。

  2、负责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项目的立项,进行产业化生产,产品类型、包装多样化,产品新颖化分型研究开发。

  3、负责聘用技术中心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对聘用或试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予以奖、惩、罚,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有权建议解除聘用合同,报总经理批准。对技术中心人员的使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量才使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落实、公正考核;对青年技术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培养和提高,并从各方面对其进行教育、鼓励和关心,以使其感到本企业的温暖,看到自身价值和企业前途,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定期检查技术中心的工作进度,仪器设备的'状态,试验室的整洁,危险品的保管及使用,开发技术的保密等事项。

  5、制定及审核新产品企业标准,作好新产品的申报工作。

  6、负责审查新产品小试结果。

  7、指导与审核中试的全部设计工作。

  8、指导调试:经连续四批稳定试生产后,与生产部进行交接工作。

  9、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关系,协助生产部解决生产工艺、设备等方面的技术难题及技术改造工作。

  10、及时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直接向技术中心主任负责,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2、编制本部门年度科研开发及检测计划,对本部门技术人员的使用及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原则,量才使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与落实,公正考核;对青年技术人员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培养和提高,并从各方面对其进行教育、鼓励和关心,以使其感到企业的温暖,看到自身的价值和企业前途,使其作到爱岗尽业、以企业发展为荣,达到增强企业凝聚力。

  3、严格按照ISO9001的要求进行实施。负责本部门各阶段文件的编写,并保证编写内容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4、每日检查工作进度,试验的原始纪录,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实验室的整洁,危险品的保管及使用等事项。

  5、加强与本部门的协作关系,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6、负责本部门的资料和文件的管理,注意技术保密工作。

  7、按时完成技术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8、各部门负责人向技术中心主任负责。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对技术中心科技经费的规范管理,确保科技任务的完成和科技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技术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中心的科技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

  (一)国家级项目经费。

  (二)部委级项目经费。

  (三)地方政府各类项目经费。

  (四)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经费

  (五)技术中心项目经费。

  第三条、科技经费的管理

  (一)任何渠道来源的经费必须全部纳入技术中心财务部统一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各渠道来源的课题经费均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经费使用、日常管理等工作由中心财务部负责。

  (三)科技经费的预算和支出

  1、科技经费适用范围主要包括科技业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和管理费等。

  2、能源及动力费。根据有关规定,项目研究能源及动力费应在科技业务费中列支,按项目研究经费预算在经费到位后由技术中心统一划拨。

  3、人员费和劳务费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重大项目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或按照项目立项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人员费按照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和国家相关标准在课题预算人员费科目中据实列支,由技术中心财务部定期直接划拨进入课题组人员银行卡,不得预提。劳务费主要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津贴、项目聘请的无收入人员的费用。

  4、管理费应按照财务制度允许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课题成本,在预算批复范围内,由技术中心财务部按项目预算统一扣除,费用预算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技术中心科技管理费由技术中心年度预算统一安排。

  5、科技经费的支出包括购置设备,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时的预算规定执行。没有列入预算范围的设备支出,原则上不得支出。确实需要购买,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并报技术中心主任批准后方能执行。

  (四)专家咨询费等其它费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范围列支,并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使用时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技术委员会审核。

  (五)科技结余经费的管理。各类科技经费均须于项目验收和结题前填好经费决算表上报办公室。经费如有结余,作为技术中心科技发展经费支出。

  第四条、科技经费使用范围

  (一)仪器设备费:直接为该项目所必须增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大型仪器设备和通用仪器设备的租赁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和外协作加工费。

  (二)实验材料费:直接为该项目需要的消耗材料、试剂、药品等的购置费。

  (三)科技业务费:专用图书资料购置费、测试费、调研费、国内必须参加的学术会议费、水电动力燃料费、实验用动、植物购置、种植养殖费等。

  (四)其它科技管理费用,如成果评审鉴定、验收费、参展费等。

  (五)科技基金经费只能用于实验材料费,不能用于差旅费,不提取水电费、劳务费、餐费等。

  (六)科技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因经费不足提出申请使用科技经费,原则上必须有相关的预算计划。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不包括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该类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可根据不同来源的课题参照不同来源的科技经费管理条例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参照科技部、国家自然基金委、教育部和山东省等有关规定制定,如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在中心办公室。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3

  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研究工作环境,提高实验室的运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一条使用剧毒药品,不允许超出规定区域。

  第二条仪器使用完毕,按规定步骤及时关闭,以免造成仪器损坏。

  第三条非正常工作时间做实验的人员一旦离开,请确认冰箱及带电设备运行正常与否,并请关灯关窗和锁门。

  第四条注意用电安全,仪器使用不要过热,注意防火安全。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第五条为了保护实验人员及公众的健康,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实验材料的意外暴露。如有不安全情况或发生事故,必须从速报告,妥善处理。违者必究。

  第二章实验室分区域管理

  第六条创造友善、团结的人事环境,于人方便,于己方便,互相帮助,取长补短。

  第七条不准在实验和公共工作区吸烟,以免危害他人健康和造成火灾隐患。

  第八条以各部室为单位,搞好本部室的卫生工作。经常保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清洁,做到实验室内部陈设整齐美观,有条不紊。同时注意保持公共实验室的卫生,在公共实验室内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作区,把实验物品放回原处。如有人遗忘未做,应相互提醒督促。

  第九条各实验室台面卫生、室内设备、移液器等用品由本室人员自行管理,通常各室备有专用移液器,非必需勿拿出本室使用,移液器使用完毕应调至最大刻度、归架。

  第十条不准在实验室看报纸、闲聊、玩耍、做饭、吃东西等;不准在工作期间播放高分贝的音乐,如特别需要,应在征得本实验室其他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听轻音乐。

  第十一条除执行参观实验室的任务外,在工作时间不要随意接见非实验室人员,如确实需要接见亲朋,请到接待室去,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二条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他人实验用品,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实验。

  第十三条除日常清洁工作和突击性打扫卫生外,实验室每周五下班前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除极特殊情况,实验室全体人员都要参加。中心对有关落实情况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根据实验室的日常使用情况,每个实验室都设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相应实验室的日常卫生和整洁。

  第十五条各研究室主任应带头和督促本室人员(包括各类流动人员)执行实验室的各项有关规定。

  第三章实验室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技术中心的实验室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固定与流动岗位相结合,按需设岗,双向选择,竞争上岗,逐级聘任的新型人事制度。

  第十七条固定岗位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与服务人员、实验室优势学科的带头人及主要科研人员。其聘任范围立足中心,面向全院,必要时可引进国内外优秀中青年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人才及经验丰富的实验室管理人才。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流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多种管理方式。一是是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可自带项目来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二是可聘请部分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作为重点开放实验室客座研究员,直接主持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来我单位完成学位论文以及其他的流动实验人员,进入本实验室还应遵守实验室的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一)流动人员进入本实验室工作前需认真学习本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安排的工作区域和实验台工作。

  (二)正式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不得随意缺勤。正常工作时间不能来实验室的人员必需预先请假。

  (三)实验室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未经请假批准不得缺席。

  (四)在读人员发表文章状况请登记,文章的资助项目备注应结合中心各个项目内容填写,使成果得到共享。

  第二十条本中心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关心实验室的事物,帮助和监督周围的人少犯错误,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更正或汇报,以使我们的实验室保持良好的状态。对影响较大的好事或坏事建立信誉记录,有多次良好记录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有多次不良记录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暂停实验等处罚。

  第四章实验室耗材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方便各研究室科研人员的工作需要,节约实验经费,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中心所需的试剂耗材。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建立严格的实验耗材购置、领用管理制度。办公室负责对试剂耗材建帐入库,公开价格,并登记入库。试剂耗材仓库由专人管理,所有物品摆放整齐,易于查找,并定期盘库,避免重复购置。

  第二十三条中心以各研究室为单位,根据试验需要,经各研究室负责人(或课题组长)同意后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实验用品及试剂耗材。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一、三上午到办公室领取实验所需物品(工作如有冲突则顺延半天,其余时间不接待),并按规定登记。出库登记需经研究室负责人(或课题组长)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各研究室如果有特殊需要,请提前做好订购计划。

  第二十五条实验人员应认真研究实验策略及试剂的有关说明,与研究室负责人商量确认所定试剂与实验要求相符后,将填写好的试剂订购单交到办公室(如无特殊情况在周一、三上午进行)。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藏匿公共试剂,如有违反,将进行严处。坚决杜绝试剂无端浪费和缺失现象,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停止实验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剧毒、放射性和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的耗材,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领用人具体负责上述危险耗材的安全和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4

  为了提高企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学术活动的管理与决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企业的发展,成立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学术委员会并制订本章程。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学术委员会是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科研决策的最高咨询机构,负责对全公司科技和学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总经理参考。

  一、学术委员会职责

  1、审议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中长期科技规划,并对有关科研发展方向、预期目标、重点研究领域、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科技立项计划,对课题申报书的内容进行技术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3、对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或阶段性评估,对以完成的课题进行结题验收或对撤消(中止)的课题作出综合评价。

  4、对公司内的科技成果进行鉴定。

  5、对纳入我公司技术人才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和水平的考核,提出是否引进、续聘或招收录用的建议。

  6、受总经理的委托开展其他事项的咨询。

  二、学术委员会组成

  1、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8人。

  2、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本公司领导、科研部门的负责人及本公司具有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本专业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比较固定的研究方向,有一定声望、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认真负责、的在职专家或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专家组成。

  3、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人选由公司技术中心遴选,总经理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4、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

  三、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精神,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积极、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学术委员会委员除参加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之外,还应围绕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科研方向和中长期规划,发挥自身业务专长和优势,积极为公司的`新产品开发、科研进步和人才培养服务。

  2、学术委员会委员对所涉及的企业科技和商业秘密及学术委员会讨论情况赋有保密责任。

  3、学术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凡所审议的问题涉及委员本人或其亲属,本人不得参加审议。

  4、学术委员会由企业技术中心不定期负责召集。

  5、学术委员会对所审议事项需作出决定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时必须有2/3以上委员参加表决,所有表决均需要获得超过全体委员人数1/2以上票数方为有效。

  6、在特殊情况下,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临时列席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

  7、召开学术委员会时,可根据需要要求课题负责人,被考核的专家人选到会做开题报告,介绍有关技术资料、解决问题或申述理由,但不参加评议。

  四、附则

  1、本章程由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技术中心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公司技术中心各组织机构的管理工作,加速技术中心科技进步,提高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各组织机构在科学研究及培养人才方面的作用,根据《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验收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二、技术中心是我公司技术开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隶属于企业的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的技术开发和研究机构,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有相应的人、财、物支配权。在中心内部实行主任领导下的中层干部年目标责任制,基层实行课题组长负责的分层管理制度。

  三、技术中心应由企业提供稳定的经费(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不实行自负盈亏;技术中心的财务实行单独核算,所需经费应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并单独列帐,其固定资产纳入企业折旧范围。

  四、技术中心主要负责收集和调研国内外市场信息、开发有市场需求的符合我研究方向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

  五、技术中心组织对潜在市场的预测和研究,开展有潜在市场前景的、中长期规划目标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以及新一代产品的超前研究、开发与设计。

  六、开展重大技术合作研究,包括经过批准与外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开展成果转化为商品的中间试验。

  七、执行本公司赋予的技术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组织并参加国内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参与制定和执行本企业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企业引进技术的论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技术中心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技术中心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技术中心全体职员,即技术中心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技术中心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

  董事会确定技术中心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负责管理技术中心人事档案资料。

  负责技术中心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负责技术中心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组织技术中心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组织技术中心人事培训工作。

  协助各部门办理技术中心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负责技术中心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根据技术中心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负责劳动合同的鉴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 人员需求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办公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审批。

  董事会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技术中心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技术中心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经董事会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 职员的选聘

  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从技术中心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到办公室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办公室主管、技术中心主任审批。 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主任审批。 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办公室招聘所需人员。 求职人员应聘本技术中心,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办公室门进行初试。

  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办公室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主任面试通过。 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用人部门和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体检合格后,办公室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 职员报到

  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办公室报到,并以其向办公室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报到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技术中心的财务人员需提供担保书,本技术中心的财务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审核后方可报到;

  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统一管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办公室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还本人; 报到当日,办公室应向新职员介绍技术中心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办公室主管与其签订《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办公室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办公室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 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办公室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办公室与其签订《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职员聘用合同》按技术中心经营年度一年签订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果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办公室存档。

  第七章 职员培训

  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技术中心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的专门培训机构。

  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技术中心创效益,技术中心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技术中心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技术中心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技术中心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 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技术中心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第八章 离职与解聘

  第三十三条 职员要求调离本技术中心,应提前三十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三十四条 技术中心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三十五条 职员因违反了技术中心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办公室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董事会批准。由办公室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办公室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技术中心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三十七条 将人事关系调入技术中心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技术中心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由技术中心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办公室将其归还职员。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四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心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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