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1 19:30:35 制度 我要投稿

学员管理制度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员管理制度14篇

  学员管理制度 篇1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如实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

  2、训练中不得私自驾驶训练车辆,遵守安全操作要领,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3、训练期间不准宴请公司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4、积极提出在教学中、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公司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方可参加科目一理论学习。

  2、学员中途退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3、学员违反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4、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5、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即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习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公司教务科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结业证书。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学员管理制度 篇2

  一、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员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计划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3、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许可,校方酌情准假。

  4、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六天内由培训部批准;六天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许口头请假和代请。

  6、学员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做退学处理。

  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掌握,每天要点名,填写出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8、不经准假擅自离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分配,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2、教室内配备的桌椅,严禁搬回宿舍或挪做工它用。

  3、爱护教室的`各种设备,无故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离开教室要关窗、闭灯、锁门。

  4、任课教师进入教室上课,学员要起立致敬,待任课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下课时,待任课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

  5、学员上课时要脱帽,衣着要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围巾上课。学员上课时BP机、手机等通讯设备要关闭。不准在教师上课时发出声响。

  6、学员上课时要注意听讲,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喧哗、不喝水,姿势端正,保持课堂肃静。对违犯课堂纪律的学员,任课教师要予以制止或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

  7、任课教师提问时,学员要起立并认真回答问题,学员课堂发问应先举手,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提倡学员与任课教师交流,对任课教师的讲解或解答有不同意见时,可在课后找任课教师讨论,不在课堂上辩论。

  8、上课时间不准找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9、要保持肃静、严禁喧哗、打闹等,酗酒后不准进入教室。

  10、不准在黑板、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要保持室内卫生。

  11、值日生要认真清扫教室,及时擦黑板。认真为任课教师服务。

  12、培训结束时班级要组织学员对教室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洁完备后交教务科验收。

  三、就餐制度

  1、学员应在学校规定的食堂就餐。就餐时要按顺序排队,不许夹楔、拥挤等。

  2、学员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有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反映解决。

  3、学员应爱惜粮食和就餐公共设施,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不得直接倒在桌面和地下。

  4、学员不准邀请本校中专学生在食堂或寝室酿酒。

  四、会客制度

  1、在上课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间不得会客。

  2、会客时间为每天课外活动时间。

  学员管理制度 篇3

  一、纪律管理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2.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间不准带手机,MP3.

  3.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

  4.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5.不得携带玩具等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6.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

  7.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艺术中心,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8.学习完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作业、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不懂的进行单独讲解。

  3.每天家庭作业完成后,老师适量安排针对性辅导,要求学生自觉服从老师安排。

  学员管理制度 篇4

  1、学员要自觉遵守上课时间。学员迟到,上课时间不顺延。

  2、凡是本校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病假、重要事项、突发事件等),应提前一天打电话通知学校,方可顺延课时。当天请假扣除当堂课的10%管理费。无故旷课,计算课时费。

  3、退费学员,必须提前一天打电话或到校申请办理退费手续(持凭据),否则计课时。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扣除实际学习的课时费用,退还余款或转费。退费时间为每周一、周五下午1点至6点。

  4、为了保证学员的.学习进度,请您提前一周续交学费,学生旷课计课时。

  5、学校禁止学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学员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本人负责。未成年人到校上课(去卫生间)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老师沟通。学员在校期间及离校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上课前学员或家长请到考勤处领取听课证;小组课学员不允许串班和代领听课证。

  7、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调班,请提前到教务处申请,审批后方可办理。

  8、凡我校学员如果参加本专业教师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都必须提前报请学校批准,由带队老师与学校签订授权书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批准组织的专业考级、比赛表演等活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安全因素等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奖励政策:凡本基地学员购买秦牌古筝打7.8折,赠送配件礼盒一个(调音器、袁莎古筝演奏入门教学dvd光盘、假指甲、清洁刷),赠送价值180元凳式筝架一副。凡一次性交齐半学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陪练(4课时);凡一次性交齐一年学费的学员,赠送一个月课时(4课时);一次性交齐两年学费的,赠送三个月的课时(12课时)。

  (注:每周一课时/60分钟,一个月按照4课时计算,一学年为48课时。

  如果中途申请退费,不享有任何赠送政策。)

  10、因教师教学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学校有权调换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学校有权合并班级。

  11、上述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古筝培训基地。

  倡导学风:好学善学博学勤学精益求精永无止境

  学校承诺:教学质量一流教师竞聘上岗学员择优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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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学员进入培训教室学习,必须服从培训会务组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培训有关管理条例。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培训教室就坐学习。

  三、学员培训时必须按照培训教师要求,进行签到签退,并填写有关表格,交全需要的资料。

  四、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应做到事先请假,经培训管理老师或任课教师批准后方可,并填写请假条。

  五、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实践,对不听课,不参加演练或实践考察的学员及不服从培训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不予以结业。

  六、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七、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九、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十、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资格。十

  一、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会务组及教师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培训室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十三、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贩毒,违者坚决开除。

  十四、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或完成创业计划书,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

  十五、学员有权利向培训管理方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十六、本规定在培训期间内实施有效,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学员管理制度 篇6

  (一)入学注册

  新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选派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市委组织部或联办单位的组织部门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勤、请假

  1、学员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听课、自学、讨论、报告会、社会调查、专题研讨、听文件传达、公益劳动和参观考察等活动。

  2、学员考勤工作由组织员(班主任)负责。学员毕(结)业时,出勤情况如实记入《干部学习考核表》。

  3、学员应按时到校,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考勤按半天计算。

  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不承担原单位的日常工作任务。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方可提出请假申请:

  (1)出席市委全会、市人大会议、市政协会议等全市重大会议和参加确系别人不能代替的`重要活动或接受其它特殊任务者;

  (2〉本地区召开人代会、党代会,需要本人到会作述职报告,或本人被推荐为候选人需要到会参加正式选举者;

  (3)因病需作短期休息治疗和个人家庭有特殊情况者;

  (4)市委、市政府作出的特殊规定必须参加者。

  5、学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请假半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须班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报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学员假满返校应及时销假。

  6、学员未经请假离校作旷课处理。旷课3天以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退学并告知组织部和学员所在单位。

  7、学员请假超过培训天数的10%者,不发结业证书。

  (三)课堂纪律

  1、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

  2、课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不允许当场接听电话,禁止吸烟。

  3、上课时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笔记,不看其他书刊和做作业。

  4、讲文明礼貌。进入教学活动场地要衣冠整洁。

  5、建立课堂值日制度。课后揩净黑板,自打开水,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整洁。

  (四)研讨自学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读书目,应认真读完并深入理解原著、教材的精神,撰写读书笔记。自学时间不得用于处理公务或应酬。

  围绕讨论题目,在个人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写出发言提纲,采用小组交流和支部交流的形式进行研讨。研讨中实行“四不主义”(不戴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装袋子),以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研讨后的论文需独立完成。

  (五)参观调研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外出调研、考察活动,并根据教学计划写出调研报告。专题研讨班、进修班根据教学要求确定外出参观调研内容。

  (六)考核考察

  1、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并存入本人档案。

  2、学员毕业(结业)要撰写论文,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成绩记入登记表。

  3、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党校商定的被考察学员的范围,对学员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党性分析),遵守学习纪律等各方面表现,尤其要注重对被考察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方面的考察。

  (七)进离校“一带来三留下”

  1、学员进校时,带来需要在党校教学中讨论、深化的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2、离校时,留下对党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好建议。

  3、离校时,留下自己领导工作中的一个成功或值得总结的案例。

  4、离校时,留下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好建议。

  (八)毕业结业

  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合格者,准予毕(结)业并发给毕(结)业证书。

  学员管理制度 篇7

  公路交通的安全是社会上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预防车辆事故,对于保持车辆完好,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教练员、学员在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安、交通指挥人员的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二、不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人动用机动车辆。对擅自驾车者,一次罚款100元。

  三、擅自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车辆修理费、事故赔偿费),全部由当事人负责。

  四、道路驾驶训练时,从学校至道路驾驶训练路段的始点,往返行车均由教练员驾驶。

  五、坚持例行保养制度,特别是安全部位的检查。

  六、车辆在行驶中,严禁脚踏板上站人,车厢内的乘员严禁将头、手、脚伸出车厢。

  七、道路、场地驾驶训练时,驾驶室内只准乘坐一名学员,一名教练员,不准其他人员搭乘,更不准将车交给学员单独驾驶或学员教练学员,车厢内禁止装运货物和搭乘其他人员。

  八、在执行任务时,发生责任事故者,按责任大小和损失金额分别承担经济损失。

  1、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2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8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1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7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30%的经济损失。

  2、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7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6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

  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3%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30%的经济损失。

  3、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7%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4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3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2%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20%的经济损失。

  4、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50%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事故,教练员承担4%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40%的经济损失;双方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2.5%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20%的经济损失;负一定责任的事故,教练员承担1%的经济损失,学员承担10%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工作人员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参照第八条执行,承担经济损失与教练员等同。

  十、对未发生大小责任事故的教练员,每学期结业后发安全奖30元。

  学员管理制度 篇8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生活管理、考试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学员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学习或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学习,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制定相应的个人学习计划。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

  学员管理制度 篇9

  (一)入学注册

  新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选派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市委组织部或联办单位的组织部门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勤请假

  学员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听课自学讨论报告会社会调查专题研讨听文件传达公益劳动和参观考察等活动。

  学员考勤工作由组织员(班主任)负责。学员毕(结)业时,出勤情况如实记入《干部学习考核表》。

  学员应按时到校,自开学一天开始考勤,考勤按半天计算。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不承担原单位的日常工作任务。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方可提出请假申请:

  出席市委全会市人大会议市政协会议等全市重大会议和参加确系别人不能代替的`重要活动或接受其它特殊任务者;

  本地区召开人代会党代会,需要本人到会作述职报告,或本人被推荐为候选人需要到会参加正式选举者;

  因病需作短期休息治疗和个人家庭有特殊情况者;

  市委市政府作出的特殊规定必须参加者。

  学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请假半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须班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报分管校长审批;请假天以上,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学员假满返校应及时销假。

  学员未经请假离校作旷课处理。旷课天以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退学并告知组织部和学员所在单位。

  学员请假超过培训天数的%者,不发结业证书。

  (三)课堂纪律

  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

  课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不允许当场接听电话,禁止吸烟。

  上课时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笔记,不看其他书刊和做作业。

  讲文明礼貌。进入教学活动场地要衣冠整洁。

  建立课堂值日制度。课后揩净黑板,自打开水,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整洁。

  (四)研讨自学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读书目,应认真读完并深入理解原著教材的精神,撰写读书笔记。自学时间不得用于处理公务或应酬。

  围绕讨论题目,在个人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写出发言提纲,采用小组交流和支部交流的形式进行研讨。研讨中实行“四不主义”(不戴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装袋子),以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研讨后的论文需独立完成。

  (五)参观调研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外出调研考察活动,并根据教学计划写出调研报告。专题研讨班进修班根据教学要求确定外出参观调研内容。

  (六)考核考察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并存入本人档案。

  学员毕业(结业)要撰写论文,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成绩记入登记表。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党校商定的被考察学员的范围,对学员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党性分析),遵守学习纪律等各方面表现,尤其要注重对被考察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方面的考察。

  (七)进离校“一带来三留下”

  学员进校时,带来需要在党校教学中讨论深化的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离校时,留下对党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好建议。

  离校时,留下自己领导工作中的一个成功或值得总结的案例。

  离校时,留下对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好建议。

  (八)毕业结业

  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合格者,准予毕(结)业并发给毕(结)业证书。

  学员管理制度 篇10

  为加强学校学员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学员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学员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积极引导学员安全健康成长。

  二、学校对学员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员,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三、本规定是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的规范。

  四、学校要把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上来,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员的防范能力。

  五、为加强学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建立学员安全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员由各任课教师及各部门主管参加,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六、学校教职工要从爱护、关心学员出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保护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学员发生意外以及学员要求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保护时,学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学员应自觉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八、学员在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

  1、在实操室应严格按操作进行操作。

  2、在实操、社会实践、军训及劳动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学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律处分。

  十、如发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场学员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失程度,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要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十二、学员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因属学校责任发生的伤亡、或致残等事故,由学校承担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由于学员本人不能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三、学员参加未经学校校长批准的活动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而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四、学员假期或毕业离校后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五、由属于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六、对已参加人身保险的学员,在有效保险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属于学校责任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补偿,属于学员本人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外,学校将不再负责。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担责任死亡的学员,学校不承担丧葬费,如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学校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费金额最多不能超过500元。

  十八、因保护国家财产或他人生命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员,学校将报请省、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十九、本规定由学校学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布日起实施。

  学员管理制度 篇11

  1、凡我校新生家长都应报名参加家长学校,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

  4、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5、爱护校园内公物,不得损坏校园内物品。

  一、制定目的

  为了进一步确保家长对学校各类活动的参与率,切实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水平,特制定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校家长

  三、具体内容

  1、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入校园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2、按时到校上课,不早退、不迟到、不旷课,有事请假。

  3、尊敬老师,在孩子的教育上如与教师的意见不一致时,能主动与教师沟通。平时能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4、积极看阅家长学习资料,不断更新自己的家教理念,丰富自己的家教经验,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每月一道家庭教育思考题。

  5、积极参与学校的相关活动,同时支持孩子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

  6、根据以上条件,每年对所有家长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好家长、合格家长、不合格家长三个层次。

  7、评选到的好家长要积极总结家教经验,学校给予通报表扬。

  学员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学员进入学校学习,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习。

  三、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 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习或退学。

  四、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应做到事先请假,经任课教师批准后方可用假,并填写请假条,不超过三次的缺课,给予补课;连续三次以上的缺课,不再给予补课,重新跟班继续学习。

  五、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六、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七、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九、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十、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一、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二、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三、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十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

  十五、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贩毒,违者坚决开除。

  十六、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

  十七、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十八、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学员管理制度 篇13

  学员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按要求填写培训报名登记表,进行实名报名,手续齐全后,等待入学通知;

  二、接到入学通知后,应严格按照通知中通知的上课时间、地点前来入学上课;

  三、无特殊理由,不允许旷课,出勤作为考核学员品德、结业的主要依据;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五、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

  六、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秩序,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对不懂的问题需教师解答者,需先举手,经同意后,方可提问;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九、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

  十、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十一、室外课或外出参观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指挥,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严禁各行其是或不假而走;

  十二、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十三、爱护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十四、学习之余,认真复习巩固,认真并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明白的地方及时与讲师联系沟通;

  十五、学期结束以后,将对各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系统全面检查,成绩合格者方可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

  十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重新学习。

  十七、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学员管理制度 篇14

  艺术中心管理制度

  1.所有任课老师不得迟到.准时出席各类会议

  2.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3.成绩每月考核一次。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4.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端庄大方,佩带首饰适度,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5.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灵活而不凌乱.

  7.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

  8.教师一切请假,任课教师需提前在告知学生,做好调课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工作。谨防落掉一个学生,引起家长不必要的不满。

  9.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

  10.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是用于钢琴教学和学生练琴的专用场所,为实现琴房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房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琴房内秩序,爱护琴房卫生,不准弄脏和损坏琴房内设施,墙壁及门窗,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

  2.使用琴房及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房内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琴房内仪器设备。

  4.教师及家长共同监督学生,不可乱砸琴键,琴盖要小心轻放,练习完毕后盖好琴盖,避免灰尘进入琴键影响琴的音质;水杯,饮料等不能放在钢琴上面,防止水倒入琴中损坏钢琴,违者按规定处罚。

  5.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任何人不得在琴房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乱窜琴房,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琴房。

  6.养成良好的用琴习惯,使用时要自觉维护钢琴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和整洁,用琴后要自觉关断电源等设备,关好琴房门窗。

  7.发现钢琴及设备若有损坏,应如实告知老师,否则追究当时用琴人员责任。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中心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8.琴房每次使用后,管理员要核查房内设备,检查电源等设备和门窗是否完全关好。

  9.琴房内严禁烟火。管理员要定期清洁房内卫生,并经常检查琴房内的安全和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琴房设备,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10.要爱护中心钢琴及其他设施,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的不必要损坏,均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教务处给予处分,并处以罚款。

  望各科老师及学生家长予以配合,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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