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1 18:18:12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档案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1

  职责部门

  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档案收集、归档

  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档案立卷

  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档案目录编制

  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xx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

  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10.1)。

  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1档案保管权限

  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4档案类型

  4.1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档案查阅与复制

  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档案管理制度2

  每个学校或单位对于档案的管理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实行办法,以下是辽宁省档案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推进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第九条和《辽宁省档案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法律、行政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人员教育培训,指的是由市(地级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由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经与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进行的、档案人员参加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专业知识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兼职教师,是指在省内各级档案局(馆)及机关、企业、事业档案部门中,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够胜任档案专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在职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证书,是指由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参加了档案专业培训、成绩合格的有效凭证。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领导,应支持和保证本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适应档案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分类及内容

  第七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可以分为岗位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专题培训。岗位资格培训指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人员的档案专业基础理论、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岗位资格培训可以分为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是指已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知识更新补充、拓宽深化和能力提高的培训。根据专业职务的层次不同,继续教育培训可以分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培训。

  专题培训指根据档案业务工作的需要,就某一内容进行的学习、训练等。

  第八条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在调人档案专业岗位前或当年内,应参加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的学习;市、县(区)档案部门新到任的领导应参加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同志,在任职期间应参加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习。

  第九条岗位资格培训内容由档案法规、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和档案学基础学科等部分组成;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档案学理论深化及相关科目的学习、档案工作实践新问题探讨及现代知识技能的训练等部分组成;专题培训内容是就档案工作中的新要求、新规定进行的学习训练。

  第三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主管,其主要职责是对专业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组织、审批、评估等。

  第十一条举办培训班的单位,在开班前一个月,应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主管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报告备案(附表)。

  第十二条档案教育培训班采用的教材应是省内统编教材,或由省档案局教育培训机构指定的教材。

  第十三条在档案教育培训班中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除在校任教的档案专业教师以外,都应当持有省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兼职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举办档案教育培训班的单位要为培训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建立健全班级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

  第十五条档案教育培训班在结业时,要对学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岗位资格培训班基础学科的试题,应由省档案局所建的题库中选出,其中一门学科由省档案局主考。

  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结业。

  第四章档案教育培训证书的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为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含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证书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题班学习证明。

  第十七条普通大中专院校(合成人教育)档案专业的毕业生,到档案工作岗位后,可持毕业证书,办理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别有以下作用:

  岗位资格证书:

  表明持证人的专业知识水平符合所在岗位的知识规范要求,从而具备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

  在晋升初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时,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是档案人员领取档案岗位保健津贴的凭证;

  在档案定升级目标管理工作中作为考核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的依据之一。

  继续教育证书:

  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十九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由发证单位负责登记、审核、验印。在证书有效期内,档案人员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在档案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证书继续有效。逾期不验印者,证书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由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档案教育培训的机构管理发放。

  第五章档案教育培训的经费

  第二十一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班的经费,可向学员所在单位适当收费,不足部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补助,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

  第二十二条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对三分之一的市级档案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和程序将依照每年教育工作要点制定,评估结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辽宁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辽宁省档案局颁发的有关档案教育培训的规定继续有效,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3

  一、档案管理

  (一)凡是能准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务必及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

  (二)文档管理员务必坚持文书随时立卷的归档制度,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资料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构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2、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卡。

  3、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

  4、质量管理类: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5、技术类:产品及生产方面技术文档。

  6、销售纪事类:公司大规模的销售活动纪事。

  (二)文书的档案立卷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分类一齐排列,不得分开。

  3、不一样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齐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归在文件所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在会议召开的年度立卷。

  三、归档时光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合同及常规性报表,根据各自不一样的时限要求及时上缴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其它各类档案如声像档案、活动档案、工程档案等由各部门暂时保管,月底统一汇总到人力资源部。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

  四、档案的借阅及销毁

  (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撕毁,并应及时归还。

  (二)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制定档案销毁清单,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推进我公司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长治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档案分为:教学档案、培训档案及员工一人一档,各类档案要分类存放。

  2.培训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队组学习培训档案由队组负责培训的人员负责管理。

  3. 培训档案内容

  3.1.教学档案

  (1)上级颁发的.各类培训教学文件及培训教材;

  (2)各项培训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会议记录、教学调查表、工作总结、培训试卷等

  3.2.培训档案

  (1)举办的各种培训资料(含外出培训):培训通知、学员名册、签到表、培训登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2)学员培训档案(学员个人受培训的记录);

  (3)证书及花名册。

  3.3.员工一人一档

  (1)全体职工个人培训情况;

  (2)学员个人培训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学历职称复印件等。

  4.各培训人员都要将各种材料及时上交,归档以便保存,凡经审核的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

  5.各期培训学员培训资料,都要统一存入培训档案,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咬等设施。

  6.因工作需要借用培训人员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画线、打圈,批注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复印。查阅,借阅归档材料,须经过培训科负责人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7.严格实行一期一档制度,建立一期一档。按期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8.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档案,培训科各类安全培训档案必须长期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5

  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构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构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务必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贴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务必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贴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用心带给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带给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理解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构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持续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持续在14—24℃,相对湿度要持续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光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资料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必须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职责。

  七、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档案管理制度6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员工培训是一项繁杂、艰巨、长期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负责培训工作的各级干部员工,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员工培训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1.0由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建立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表格or-004),将该员工参加的所有培训,按《员工培训签到表》(表格or-005)所列内容,详细填写,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年度考评的条件之一。

  2.0除非该员工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否则该员工的培训档案将长期保存,并随该员工在本公司内部工作单位的.调动而调转。

  3.0无论那一种类培训,从培训申请到考核结束,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培训负责人每次都应认真做好培训记录,按规要求填写相应记录表格,在培训结束后归档备查。

  4.0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除外)。

  5.0教育培训部负责建立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负责人的培训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7

  1.目的

  通过对防火档案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防火档案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商场物业需根据政府规定建立完善的防火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4.1物业商场物业分管的.档案

  4.1.1各级防火组织及其成员名单。

  4.1.2各部门防火责任制。

  4.1.3商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4公安消防部门的来文。

  4.1.5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4.1.6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材。

  4.1.7消防演习计划、记录。

  4.1.8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

  4.1.9消防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4.2.0奖罚记录。

  4.2.1其他有关消防资料。

  4.2工程部分管的档案:

  4.2.1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布局平面图。

  4.2.2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技术资料。

  4.2.3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资料。

  4.2.4自动喷淋系统的检测资料。

  4.2.5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到防火器材的检测资料。

  4.2.6供水系统的检测资料。

  4.2.7避雷装置系统的检测资料

  4.2.8危险品使用、保管安全制度及资料。

  4.2.9动用明火作业的申请及作业记录资料。

  4.2.10电气设备的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的检修资料。

  4.2.11更改消防设施的报告、批文及作业记录等资料。

  4.2.12其他消防器材设施方面的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大力推广配方肥尤其是缓释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表;二是种植业农事生产记录表;三是农产品销售记录表。

  三、生产记录由主要负责人填写,并由相关人员对其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通过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地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情况、质量控制标准、产品生产数量和销售去向,既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也加强了农产品生产者的'自律约束。

档案管理制度9

  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八防",配齐防火、防盗、防虫等设备,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九、归档范围:凡是幼儿园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十、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幼儿园档案室。交接双方根据交接目录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一、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工整,一律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复写纸,普通打印、复印撰写和批示文件材料,必须用复印机复印,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正规影印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他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的立卷、分类、编目。

  3、档案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管理制度10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档案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__,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档案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我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管理职责

  3.2.1安全科

  3.2.1.1负责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车间、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烧结厂安全记录使用、保管、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各专业职能部门

  3.2.2.1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作业区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各车间

  3.2.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烧结厂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烧结厂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烧结厂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本车间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习、活动资料;

  3.3.2.2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3.3.4其它安全会议记录。

  3.3.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4.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3.4.2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基本特征、相关图纸和图片;

  3.3.4.3重大危险源监测及监控措施;

  3.3.4.4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4.5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监控(考核)记录;

  3.3.4.6其它危险源管理工作记录。

  3.3.5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3.3.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3.3.5.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3.5.3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放射源管理登记表,检测用具、工具登记、校验等管理记录,剂量笔发放登记管理记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录像资料)等;

  3.3.5.4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监测点分布明细表;

  3.3.5.5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岗前、岗中、离岗、退休),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3.5.6其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3.6相关方管理档案

  3.3.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告知等;

  3.3.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3.3.6.3外委、保驾、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

  3.3.6.4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记录;

  3.3.6.5其他有关记录。

  3.3.7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3.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7.5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整改记录;

  3.3.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3.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3.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3.3.8.1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3.3.8.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

  3.3.8.3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3.3.8.4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3.3.8.5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3.8.6其它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3.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9.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3.9.2职工伤亡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3.3.9.3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要;

  3.3.9.4工伤认定批复书;

  3.3.9.5其他有关记录。

  3.4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要求

  3.4.1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3.4.2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3.4.3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行(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装订成册。

  3.4.4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4.5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3.4.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5

  第一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各项签字手续完备。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负荷规范要求,书写材料要适合长期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及热敏纸。

  第三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必须保存档案的完整性。文件材料不完整、不系统的'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第五条移交单位在正式移交前应对移交的文件材料进行组卷并编制移交目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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