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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骨干教师培养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骨干教师培养制度1
为了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做好火灾预防,搞好消防安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楼道要设置灭火器材,定期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保护消防设施的.意识。
二、禁止学生携带烟火、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
三、禁止燃烧废纸、垃圾等物品。
四、对电器、线路要经常检查,对使用电器的教师要严格操作程序,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五、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库或专柜存放,随用随领,用完要及时清理,不要在现场存放。
六、各功能用房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
七、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并定时组织消防演练。
八、发生火灾不要慌张,要沉着应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积极做好灭火、自救、逃生工作,让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骨干教师培养制度2
一、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新世纪的人才,首先应提高全体教师的素质,因此加强全员岗位培训十分必要。
第一、坚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理论水平。
第二、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理论学习须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第三、加强岗位练兵,要求教师为人师表,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加强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的培训。
第四、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岗位培训。
第五、抓好师徒结对子工作。定出“师徒”公约,双向考核,限期达到培养目标。
第六、坚持科研兴校,选派上进心强、素质好的教师开展专题研究,培养典型。
第七、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教职工评聘、晋级提薪挂钩。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20xx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实际,制定长期、近期规则,注意充分考虑数量、质量、学科分布、年龄层次、职称结构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岗前培训或在职培训的方法,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业务、政治理论、教育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定期对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检查、验收、评价,切实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二、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青年骨干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学习,应成为教学、科研工作的中坚力量。
第四、学校要创造条件组织骨干教师外出学习,拓宽思路,发挥作用。
骨干教师培养制度3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各学科骨干教师的管理与培养,发挥好骨干教师在教学、教研、教改中的带头作用,特制定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1、加强对所培养的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树立先进的教学理念。
2、对上级安排的各种示范课、观摩课及培训活动,优先安排所培养的教师参加。
3、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购买学习、教科研材料,组织外出参观学习。
4、安排骨干教师承担培养指导其他教师的任务,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科教师开展的培训活动。
5、学期末,骨干教师对自己一学期的活动要做好记录,搞好活动总结,完善骨干教师档案。
骨干教师培养制度4
一、加强骨干教师培训,为骨干教师进修提高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提高业务水平。
二、幼儿园对骨干教师每月实行骨干津贴(津贴标准根据结构工资方案发放)。
三、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对骨干教师开展的'市级(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出版学术专著等,经学校审定后,提供专项奖励。
四、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任职期间带教1—2名青年教师,从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中层干部每年述职一次,接受群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骨干教师实行竞聘上岗制度(竞聘方案另行制定)。
七、积极支持和参与幼儿园改革,主动为幼儿园献计献策。
八、认真完成每学期1—2次的园、区级公开课任务。
九、注重教学改革、教学创新,有效组织教学活动,所带班级幼儿能力发展名列前茅。
十、骨干教师三年内承担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并完成结题报告。
十一、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市区级刊物上。
十二、有带教青年教师计划和指导记录,所带教青年教师有显著进步。
骨干教师培养制度5
一、指导思想
以“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建设一所名校储备力量。
二、目标与任务
(一)培养目标
1.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使培养对象在教育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水平、较高知名度。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成为有自己教学风格、科研专长,能在本区乃至全市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带头作用,逐步使教师向“名师”过渡。
2.区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根据学校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二)培养任务
根据区直校教育教学发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力争三年
内培养市级骨干教师2-3人,区校级骨干3--4人,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校级骨干教师5—8名。
三、培养要求
1.各级骨干教师一般2年为一培养周期,跟踪培养。
2.根据“注重能力、讲求实效、更新观念、发展自我、形成特色”的原则安排培养计划。
3.学校为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提供舞台。
4.实行导师制,学校将聘请教学专家定期培养、指导各级骨干教师,并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5.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制度,各级骨干教师每年度向学校进行述职,学校管理小组进行考核,并建立管理档案。学校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进行宏观管理,定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定为相应等级的骨干老师,并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考核不合格者,但仍有培养价值的,降为下一级骨干老师培训对象,否则,取消其培养资格。
6.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的蓝青工程。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小学财务审批制度
一、财务支出审批程序
1、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用款申请;
2、会计机构按有关规定审查同意;
3、财务负责人审批;
4、会计机构报销。
二、财务支出制度。
1、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会计必须进行初审把关工作。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违反《会计法》、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收支单据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退回按要求更正补充;对内容不清晰、不具体的凭证,应退回重新注明。
2、所有报销业务必须凭原始单据结算,由经办人签名,经出纳复核办理结算手续。
3、单笔大额招待费及单项在8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由校领导二人以上签字。
4、学校重大经济事项,须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在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决策,能通过采购的由采购办理,不能通过采购的须由正规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方能支付;采购购买大额支出报销必须转账,严禁现金报销。
5、差旅费的支出参照《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三、支出票据要求。
1、票据合法,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发票或正规收据。
2、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详细内容,不能只
- 3 - 写大类。
3、要素齐全,定额发票应附盖有与发票相同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清单,非定额发票应包括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商品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
4、审批手续齐全,按上述规定的程序签批。
5、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视为无效凭证。
四、财务监督和处罚
1、凡不按财务规定办理,财务科有权拒绝一切开支。
2、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根据数额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其他未及事项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如遇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新制定政策执行。
骨干教师培养制度6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为县、市、省级骨干教师的选送提供依据,激励已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
二、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
三、措施机制
本办法是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以及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统一纳入XX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一个标准进行考核,在本办法中没有骨干教师级别之分,合格者既保留原级骨干教师称号,同时也是XX中学骨干教师,享受XX中学骨干教师津贴。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
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按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量化,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XX中学骨干教师资格。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按《细则》量化,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
校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提供为县级骨干教师。
县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提供为市级骨干教师。
市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提供为省级骨干教师。
3、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
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年度量化考核合格者,由学校行政发给每月20元、全年240元的骨干教师津贴(寒暑假期间的津贴纳入年终考核)。
4、实行骨干教师任免制度
各级各类的骨干教师每个年度纳入学校进行资格考核,可进可出,滚动推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定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败坏,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票否决;
(3)教学成绩末尾者,一票否决;
(4)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凡是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任何级别的骨干教师称号,并由学校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5)在现有骨干教师中,根据《细则》的量化,按全校教师总数的5%,从低到高取其名次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并进入新一轮的考核。即与申请XX中学骨干教师的普通教师,一并按照进入考核方案,即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再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行列,其余教师被否定。
5、实行骨干教师加分制度
根据《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优秀者,在评职、晋级、评优,选模以及教师福利(如分房等)考核中享受加分优待。
具体加分办法是:
周期内考核:三个“优秀”,一次性加0.5分。
周期内考核:两个“优秀”,一个“合格”,一次性加0.2分。
其他情形的考核结论,不享受加分优待。
四、管理考核
1、由学校行政、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联合组成骨干教师管理领导小组。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量化考核。
2、骨干教师考评材料必须是由上级教育部门、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真实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参加骨干教师考评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4、考评材料由参评教师本人提供,以具体的数据或翔实的文本资料为左证(无具体左证材料该项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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